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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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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烟台市人才市场大楼办公区域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烟台市人才市场大楼办公区域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人才市场大楼办公区域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采购文件领取菜单领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10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项目名称:烟台市人才市场大楼办公区域物业服务项目

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时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1.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

提醒:根据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财采〔2021〕8 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磋商会议,腾讯会议房间号为565712211,供应商代表不用出席磋商会议。

五、开启

时间:2021年5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均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获得磋商文件,参与磋商。

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分别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省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活动及办理相关程序,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统一使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注意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说明。供应商需通过“烟台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入口--交易服务--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用户系统”免费注册完善用户信息。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完成注册并办理CA的供应商可直接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下载磋商文件(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必须携带CA数字证书至磋商现场,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通过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未能及时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或未能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我要投标”,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版磋商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

5、请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该项目的“答疑文件”。

6、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65744.jhtml。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35-6788614,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 购 人: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

联 系 人:林肇军

联系方式:0535-6785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0层

电 话:0535-689276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开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账 号:37050166746000000748

邮 编:264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游

电话:0535-6892768

发 布 人: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8日

发布人: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8日 19时47分56秒
烟烟烟台台台市市市政政政府府府采采采购购购 竞竞竞争争争性性性磋磋磋商商商文文文件件件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项目名称:烟台市人才市场大楼办公区域物业服务项目 采 购 人: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2 目 录 第一部分 邀请函 ............................................................. 4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 7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 19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 32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36 附 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 51 附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54 附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58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3 磋商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 为保证采购项目顺利进行,减少磋商采购过程中由于响应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 单位所投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或取消磋商资格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每 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严格按照磋商文件P48页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特别注意原件 或复印件的要求),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范围、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 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投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磋商文件要求 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 构。 2、请认真研究磋商文件P24-25页规定的内容,响应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 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报价或取消磋商资格处理。 3、为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请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磋 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4、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注意工作日与日历日的区别)、付款方式等商 务条款,制作响应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 致取消磋商资格。 5、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的供应商,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取消本次磋商资格,并 处以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请各供应商严格自律,诚信参 与。 6、对磋商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路游 联系电话:0535-6892768 谢谢合作!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4 第一部分 邀请函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对其烟台市人 才市场大楼办公区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烟台市人才市场大楼办公区域物业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 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2.有关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 材料: 2.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1.2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时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2.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4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2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款项由采购人支付,自服务之日起由采购人根据服务 情况凭发票、验收单等相关付款凭证按季度结算,每季度结束后次月 10日前支付上季度合同 款。 2.3 服务期限:1 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 新组织采购)。 2.4 服务响应时间:对采购人所反映的问题在 1 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6 小时之内 解决问题。 3.有关说明: 3.1 供应商必须完成烟台市人才市场大楼办公区域物业服务工作并提交数据资料,要求 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3.2 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保洁维护、安保秩序维护、餐厅 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保等附加费用、清洁耗材费、办公费、物业管理责任险、意外伤害 险、加班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 3.3 服务质量要求: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要求,供应商在进行活动组织实 施时,除须满足本磋商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 项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 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3.4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5 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谈判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5 政府采购预算: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玖拾万元整(¥900000.00 元);供应商报价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6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P31→“27. 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缴纳。 3.7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 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3.7.1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址(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址(www.creditsd.gov.cn)。 3.7.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7.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 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采购议程安排: 4.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均可通过烟台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获得磋商文件,参与磋商。 4.2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分别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 省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 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活动及办理相关程序,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3 本项目处于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阶段,统一使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 购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注意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说明。供应商需通 过“烟台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入口--交易服务--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用户系统”免费注册完善用户信息。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 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 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完成注册并办理 CA的供应商可直接在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下载磋商文件(具体操作步骤可到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应在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未能及时上传电 子版响应文件或未能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4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6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我要投标”,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版 磋商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 4.5 请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该项目的“答疑文件”。 4.6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进行 相关操作,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65744.jhtml。如有技术问题, 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35-6788614,使用咨 询群:1124305721。 4.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 9:30时(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 开标”方式。 4.8磋商时间:2021年 月 日 9:30时(北京时间)。 4.9磋商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室(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 46号裙楼)。 提醒:根据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 标”的通知》(财采〔2021〕8 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需提前下载 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磋商会议,腾讯会议房间号为 ,供应商代表不用出席磋商会 议。 5.联系方式: 5.1采 购 人: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 2号 联 系 人:林肇军 联系方式:0535-6785118 5.2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1号润华大厦 20层 联 系 人:路游 电 话:0535-689276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开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账 号:37050166746000000748 邮 编:264000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7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说明 本次采购为烟台市人才市场大楼办公区域物业服务项目,大楼主要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等提供服务;为更好的服务于办事群众,确保办事人员人 身和管理安全,现对大楼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 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二、采购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1、保洁、绿化、会议服务 (1)楼内所有走廊、楼梯、楼梯间、电梯、电梯间等公共区域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各类 地面、墙面、电器开关、配电箱、灭火器箱、楼梯扶手等公共部位; (2)楼内门窗、玻璃隔断、公用卫生间、洗手间的各个部位及其所属设施; (3)会议室的各个部位及其附属设施; (4)硬地、绿地、庭院、室外宣传栏等公共区域及附属设施; (5)绿化区内苗木的养护、浇水、打药、修剪、施肥、除草、防冻保护及卫生清理等; (6)楼内、楼外垃圾的清运; (7)积雪的及时清扫与清运; (8)区域内卫生防疫; (9)做好会前、会后各个会议室卫生清洁工作和会中服务工作。 2、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服务 (1)空调机组的日常维保; (2)电梯维保及年检(2台); (3)会议室音响维保; (4)给排水过滤; (5)配电系统的检查及维护; (6)照明系统的维护; (7)配合维保公司,对消防系统的保养及维护; (8)日常能源消耗管理; (9)办公楼内外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3、消防巡查、安保检查、秩序维护、车场管理服务 (1)消防安全 24小时巡查; (2)公共秩序的维护; (3)各大门安全检查登记; (4)日常安全保障及巡逻; (5)夜间安保; (6)车场管理; (7)防火防盗等应急处理;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8 (8)消防中控室管理。 4、食堂服务 (1)早、午餐服务; (2)晚间工作餐服务; (3)食堂设备管理; (4)食品安全管理。 (二)服务要求 1、保洁服务 (1)楼内公共区域 ①保持地面洁净、光亮,无脚印、无污渍、无痰渍、无纸屑及其他杂物,地边死角无顽 渍,定期保养(每月至少 1次); ②其他部位,如墙面、台面、栏杆等,保持光亮、整洁、无灰尘,确保表层无剥落、无 遗缺、外观统一; ③玻璃门窗、自动门要做到一周内全面擦拭 1-2 次,日常保持干净、光亮、无痕、无手 印及灰尘,特别雨停后第二天,要全面擦拭 1遍; ④出入口的脚踏垫要防止积聚灰尘,随时清扫; ⑤大厅垃圾筒要每日定时擦拭外表,保持洁净; ⑥不锈钢产品每月用不锈钢保养液保养。 (2)走廊、楼梯、楼梯间、电梯等公共区域 ①公共走廊、楼梯、楼梯间、电梯等公共区域每天定时清洁; ②地面保持洁净、无污迹、无水迹、无脚印,定期保养; ③走廊四周栏杆、扶手及墙裙保持干净、无积灰; ④墙面及走廊设施,如门框、灯管、灯罩等、料理桶,保持干净、无积灰,及时清除墙 壁霉斑和污迹; ⑤公共区域内不锈钢部件每月定期用不锈钢保养液保养。 (3)卫生间、洗手间 ①卫生洁具至少每天清洁四次,每星期进行一次灭菌杀毒全面清洁,做到无水渍、无头 发、无异味、无便痕; ②卫生间设置卫生篓及垃圾筒,每日清理,每日擦拭,无异味、无污迹; ③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④镜子保持明净、无灰尘、无污痕、无水迹; ⑤金属器具保持光亮、无浮灰、无水迹、无锈斑; ⑥卫生用品保证齐全、无丢损; ⑦保持卫生间内空气清新。 (4)会议室 ①地面、桌面要根据要求随时清理保洁; ②会议室定期彻底清扫 1次,每次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清扫; ③每次会议前协助工作人员布置会场;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9 ④保持会议室桌椅器具光洁、无灰尘,摆放整齐; ⑤保持各种挂件挂放端正,清洁无损; ⑥室内绿化日常维护; ⑦保持各种灯具设备的清洁完好; ⑧活动室每周彻底清扫 1次,每天早晚各清扫 1次。 (5)垃圾清运 ①垃圾箱有专人管理,垃圾封闭存放; ②保持垃圾箱及周围环境清洁、无异味; ③垃圾房整洁、干净、无异味,消毒灭害措施完善。 (6)办公区外围保洁 ①大院硬地每天清扫,保持地面清洁、无烟蒂、树叶、纸屑、杂草、沙土、油渍等,确 保明沟无杂物、无积水; ②门口楼梯要经常擦洗,保持大理石地面的清洁; ③做好室外有关设备的清洁工作,宣传栏、标识牌每日擦拭,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 ④公用雨污水管管道至少每年疏通 1次; ⑤雨污水井每月检查 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⑥化粪池保持日常畅通,发现异常及时做出清掏计划; ⑦在冬季降雪期间,要根据天气预报提前检修清雪机械工具,确保随时拉得出用得上; 应安排人员提前上岗清扫积雪,小雪随时组织清扫,一日内清运完毕;中雪以上,不论节假 日,夜间降雪,早晨组织清扫,白天降雪,雪停或降雪少时组织清扫,三日内清扫完毕;积 雪清运至指定地点倾倒。 (7)重点事件 大风、暴雨、沙尘等应急响应,跑水应急处理,大型接待活动及接待会议按接待方案实 施保洁工作;对于突发事件,调动应急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按应急预案及时处理。 (8)其他要求 ①清洁作业过程的安全预防措施。物业管理项目的清洁作业中安全因素需要重视,例如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不足可能给作业人员自身带来安全问题,同时也将影响行人的安全;大堂 拖洗过程中若不注意搞好安全防滑措施,可能会造成行人滑到。因此,在进行清洁服务工作 的同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并搞好安全宣传工作,作业人员和行人的安全由中标的物业公司负 责; ②部门清洁保养保洁的工作尽可能避开高峰期。; ③实行“环保”清洁。采用垃圾分类投放,结合人工分类的方法,对各种不同性质的垃 圾进行分类处理,进行有效的垃圾分流工作,使整个回收系统做到良性循环; ④保洁过程要使用绿色环保型药剂,选用对人、建材、环境无污染、无伤害的环保材料, 避免对地面、墙面和整个环境造成污染; ⑤保洁工具、设备必须齐全,不得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 ⑥管理人员须每天对保洁情况巡查,并对巡查情况进行登记。 2、会议服务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10 (1)会务、接待管理 ①配合采购人的职能部门,提供各类会议、交流活动等相关的会务接待服务,按要求做好 会议预订和费用结算工作; ②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供高水平的会议管理服务,会议服务人员身高不低于 165 厘米。按 会议需求合理布置会场,做好会议前的各项准备。如:准备会务物资、多媒体音响管理等, 设立报到桌,摆放座次牌、矿泉水、纸、笔等,提供会务的茶水服务以及会务宾客的迎送和 指引服务等。会议进行中要注意回避,不得偷听、记录与传播会议内容,适时添茶加水。使 用之后,要及时整理会场,关闭设施设备电源等,搞好卫生,设施归类,检查有无遗漏、损 坏物品,确保安全; ③做好会务后勤保障工作,根据会务需求量及时补充会务用品数量、品种,严格管理会 务物品的进出仓。按规定对非一次性使用的会务用品进行清洗、消毒。日常巡查会议室,检 查会议室的各项使用设施、设备; ④接待室和会议室每日清洁,保持家具、物品排放整齐有序,电器、仪器表面目视干净。 (2)会前会场布置 ①根据采购人会议预约需求及标准,依据会场人数摆放桌椅、水杯和所需物品; ②协助采购人悬挂会议所需会标,摆放座签,并再次确认会标内容是否准确无误,座签 是否摆放正确; ③会议前 1 小时会议服务人员全部到位,安排好会议期间人员具体分工,保证会议开始 前半小时打开空调,所有准备工作完成。 (3)会议室设备设施维护及会前准备 ①做好照明系统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照明线路是否正常,灯具是否全部完好,有损坏 的及时维修; ②做好视频系统、音响系统的日常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会议前提前开启音视频相 关设备,话筒音量调节适中,并检查无线网络是否正常使用; ③定期检查投影设备是否完好,会议开始前保证全部调试到位; ④定期检查室内空调是否工作正常,确保会场温度保持在规定温度内。 (4)会议室环境卫生 ①除日常保洁外,每月需定期对会议室卫生进行彻底清扫,保持会议桌干净无手印和水 渍,椅子无灰尘和毛发,桌子抽屉无灰尘和杂物; ②保持会议室死角卫生清洁到位,门窗、墙面干净无灰尘,墙角无杂碎,窗台无蒙尘; ③保持会议室内网络设备、音视频设备、投影设备、空调、灯具等清洁无尘,网线、电 源线摆放整齐; ④保持会议室内卫生间干净无异味,烟灰缸及时清理无污渍; ⑤会议室外环境卫生亦需定期彻底清洁,保持楼梯地面洁净、无污迹、无脚印,栏杆、 扶手无积灰。 (5)其他要求 ①会议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值班时间; ②会议服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议保密制度;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11 ③会议服务人员穿着要得体,举止要端庄,保持微笑服务; ④会议期间保证饮水供应及时,保持室内整洁; ⑤会议结束及时打扫清理,整理桌椅,收拾座签,关闭网络、音视频、投影等相关设备 及照明、空调等相关设施。 3、绿化养护服务 (1)园林植物养护。 A.生长势正常,定期修剪; B.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 C.无明显枯枝、死杈,及时处理病虫害; D.草坪覆盖率达 95%以上; D.修剪频率暖地型每年 2次以上,冷地型每年 10次以上。 4、设施设备管理维护 (1)工程维修人员 2 人以上,工程维修人员均须持证上岗。负责本项目配电系统、空调 系统、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系统及办公楼区域内外的日常维护和小修小补工作。 (2)配电系统 ①严格执行《烟台地区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和《烟台地区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实施 24小时值班,确保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转; ②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③值班人员定期对配电箱及双电源互投箱、封闭母线插接箱检查; ④半年一次停电将配电设备检修,保证配电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确保供电的可靠性。 (3)空调系统 成交供应商须做好空调的日常线路检查和清洗保养工作,制定每年不同季节的工作计划 及开机前的清洗保养计划。做好清洗及保养记录。 (4)给排水系统 ①定期检查所有卫生间及所有供水管道、水阀,确保使用良好; ②定期检查、清理、维修、保养各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和环境清洁; (5)照明系统 ①工作人员每周将所有照明配电箱,插座箱检查一遍; ②开关、灯具、光源有损坏的一天内必须解决。 (6)消防系统 须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做好消防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维保记录。 ①值班人员每天做好报警记录; ②消防控制室 24小时值班; ③值班人员发现报警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做好记录,如果是火警,5 分钟内到达现场查 明原因; ④定期检查室内外消火栓的完好情况; ⑤保证消防控制室内设备及房间卫生清洁; (7)电梯系统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12 ①每天观察电梯的运行情况(上下运行、换速、设施设备等),确保安全正常运行,卫生 整洁。每日机房巡视时,必须检查曳引机各传动部位状况; ② 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种安装参数和动作试验状态是否符合标准; ③ 定期对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养护 (8)办公楼区域内外的日常维护和小修小补 ①及时修复房屋(或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其构件小的损坏,以保证房屋(或设备)原有 完整等级的日常养护工程; ②办公楼区域内外,如墙面粉刷、踢脚线、瓷砖、地板砖等脱落的小修、小补等工作; ③小修小补应当天完成,当天不能完成的,应向客户说明情况第二天及时完成。 (9)能源消耗统计 ①建立日常能源管理制度;做好能源消耗的记录和异常情况的管理; ②在业主管理部门的组织领导下,配合实施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综合、协调、 管理大楼的各项节能工作; ③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节 能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各种有关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④组织制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⑤组织制定并实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计划及年度节能计划; ⑥组织审定年度各类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指标; ⑦检查各项节能工作; ⑧组织召开节能工作例会,进行节能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5、安保部分 (1)配备保安主管 1 人、安保带班长 3人,安保员 5人,监控员 2人; (2)公共安全秩序维护 ①办公楼区域内、外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 ②办公楼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安全; ③对自然灾害及人为破坏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④办公楼区域外停车场及专用停车场管理,包括办公楼外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入秩序 和安全的服务及管理。 (3)安保服务标准 ①白班,大院门口三个值班室各设门岗 1 人,车场 1 人,设置机动岗 1 人,全天不间断 巡逻; ②夜班,设置带班长一人,正门岗 1人,夜巡 1人,夜班次在岗不得少于 3人; ③办公楼区域内外全天 24 小时设巡逻岗,巡逻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要认真检查楼道 及区域内每个角落,做好详细记录; ④ 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监控系统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⑤注意观察有无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杜绝闲杂人员在办公楼区域内外任意游逛。警惕 抢劫、盗窃、火灾及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领导报告; ⑥要保持高度警觉性,对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迅速作出反应,并对现场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13 及事件经过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处置。要建立相应的档案登记制度,把对案件的处理过程、 结果做详细记录存入档案之中; ⑦确保组织日常活动,如招聘求职活动期间的安保工作,加强人员疏导和管理,确保卫 生防疫达标; (4)防火防盗等应急处理的工作标准 ①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所属区域的消防设备、配套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和火 灾隐患要及时处置整改,并复查问题是否根除,做好记录; ②熟悉办公大楼情况,对重点安全防火部位要了如指掌,实行重点管理,设专职消防队 员负责安全管理。对易发生火险隐患区域有相应措施; ③根据消防安全规定和要求,制定系列规章制度、完善岗位操作程序。建立并形成设备 发生故障进行紧急处置的程序; ④对消防设备的各个部分的使用期限形成文件记载的程序,对已到使用期限的设备及时 报工程部维修或采购人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更新; ⑤项目负责人要做到领导指挥能力较强,组织纪律严明,对突发火灾应变自如,处惊而 不乱,采取措施得当、合理、及时、有效; ⑥每年要组织不同规模的消防演练,一年要组织两次的大型消防演习,检查消防设备, 提高队员实战能力; (5)消防中控室及监控系统工作标准 ①根据《消防法》及相关法规条例规定,施行 24小时无间断值班; ②监控室值班员要熟练掌握中央监控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练掌握区域 内监控设备的分布情况; ③正确使用和保管好监控室内所使用的设备和其它物品,当班者应对使用的设备和物品 负有全部责任,交接班时应对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 ④监控室值班员应详细记录监控画面的各种动态情况,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⑤对监控、报警仪器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6)停车场服务标准 ①做好室内外停车场,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和安全的服务及管理; ②安保人员要认真做好日常工作记录。上、下班期间及时疏通车辆的行、停、放; ③夜班对停入车辆的车号、车型、车况详细记录在车辆停放记录上; ④发现车辆相撞和设备设施被损坏时,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并与相关部门的联系; ⑤火险等紧急情况出现时,要迅速指挥车辆驶离车场,保证消防车辆的就近停放和进出 办公楼的畅通; ⑥优先保证工作人员的车辆停放,制止各种长期过夜的车辆占用车位; ⑦大型招聘会及有关活动时,确保车辆的正常进出。 (7)突发事件处理 ①遇有突发事件相关人员须 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②对以下不可预见事件的应急处理,事先要制定好各项应急预案,预案要简捷、实用、 有效,相关部门要熟练掌握,以便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有效地控制:火警、停水停电、电梯困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14 人、打架斗殴、流氓滋扰、食物中毒、可燃气泄漏等。 6、餐厅部分 (1)餐厅概况:餐厅使用面积约 21 平方米,座位约 56 个,每日就餐人数约 40 人。提 供常规的早晨、中午两餐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晚餐及加班餐服务。 (2)供餐服务应满足就餐人员的个性化需求 ①就餐采取套餐的形式,采购人核定,价格确定原则微利; ②食谱内容包括:每天早、午二餐的主食、菜品、粥汤、特色小菜的名称、主料配比等, 须注意菜品一周内不得重复; ③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每日二餐正常供应。保证饭菜质量,根据饮食营养要求合理搭配。 (3)菜品种类要求 ①早餐包含但不限于:各类面食、豆制品、奶制品及特色小凉菜等; ②午餐包含但不限于:主菜四选二,副菜六选四,特色面食四选二,水果二选一,粥品 二选二,特色小菜,二道。 (4)设备管理要求 ①设备正常使用的维修维护费用,以及日常低值易耗品,本合同期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 担; ②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所有设备责任到人,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维护 档案,合同到期后必须保证所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不按照规范操作造成的设备损坏由成 交供应商负责维修。采购人在合同到期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仍由 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或赔付。本项中所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③成交供应商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因增加菜色品种、提高效率等新增设备自行购置, 产权归成交供应商; ④餐具(餐盘、筷子、勺子、碗)如有丢失,成交供应商需按相同规格质量购买补充。 采购人每半年盘点一次,每半年允许的正常损耗是 3%(餐盘除外),正常损耗由采购人承担。 损耗以外部分成交供应商在一周内需按相同规格质量购买补充。 (5)餐厅卫生管理要求 ①采购人将对餐厅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卫生检查,检查范围包含食堂内和食堂周边环境 卫生。食堂内加工区、用餐区环境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堂“三防”措施、食品卫生、 库房卫生、更衣室卫生和洗消间卫生等; ②供应商要保证各有关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检查达标,配合采购人办理其他的证照; ③在餐厅经营期间,办理餐厅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等事宜,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6)劳动用工管理要求 ①用工配备。成交供应商应配备管理和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 17人(含); 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工,招聘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用工的规定, 建立劳动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 ③所有从业人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证明。须持有效 期内的健康证;须配备专业营养师; ④须具有实力较强的餐饮经营管理队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三年以上政府食堂或 500 人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15 以上企业食堂项目管理经验; ⑤成交供应商应依照国家规定负责为聘任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⑥全面负责招聘人员的教育、管理、工资、培训、劳保、工伤等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 纠纷,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⑦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统一标识、着装整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⑧成交供应商每月对员工进行至少 1 次安全、服务、业务、客户意识培训,不断提高餐 厅员工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并向采购人提供记录。 (7)安全管理要求 ①食品安全方面:库房防鼠、防虫设施齐全,蔬菜认真择洗、去皮;不得出售感官形状 异常,可能影响健康的食物;禁止使用非食品用添加剂;所售品种按规定进行留样。(留样不 少于 200克,存放时间不低于 48小时); ②消防安全方面:餐厅内消防设施的维修维护有成交供应商负责,灭火器在保质期内且 压力正常,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应急灯保持完好,须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习; ③用电安全方面:规范操作所有电器,不允许私改电路,私接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用 电,电闸箱周围、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 ④燃气安全方面:按要求对燃气系统规范操作,燃气连接软管不超 2 米并按要求定期更 换,排油烟系统定期清洗,并保存清洗前后的对比照片、存档; ⑤人身安全方面: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按要求进行安全防护,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 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⑥成交供应商须对经营场地、设施、设备及就餐人员交纳保险。 (8)原材料采购和保管要求 ①成交供应商所有的食材供应商,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不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 得另寻食材供应商; ②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食材供应商进行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更换; ③供应商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对所有食材的质量进行把关,因食材引起的事故 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④成交供应商每天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有发票和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案,采购人餐厅负 责人有权随时抽检; ⑤提供的食材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用粮油、调味品等可优先使用烟台市品牌企 业产品,所有食材均应自可追溯的大型市场和企业采购; ⑥食材的保管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 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采购人名义对外采购及进行其他业务。 (9)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运营政府食堂餐饮经营管理经验和良好信誉; ②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公开张贴,接受采购人管理和检查;供应商须遵守采购 人明示给供应商的规章制度,并按采购人意见予以处理违反制度者;因供应商管理不善或用 人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③采购人对食堂的内部管理、服务及饭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制定食堂管理制度,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16 定期或不定期普查或抽查制度执行情况,听取员工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信息, 督促供应商落实; ④供应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章,遵守采购人规章 制度,服从管理、监督和指导; ⑤成交供应商可以做外卖食品,但应优先保证本楼服务对象用餐。 7、基础管理 (1)机构设置 ①采购人为物业服务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成交供应商须设立相应的物业服务机构,按 岗位要求配备定额人员与服务设备,所有人员与设备不得与其他项目共用; ②管理人员与工程维修人员均须持证上岗,保洁服务人员须符合要求,所有人员须征得 采购人认可后方可上岗且不得随意更换,确有人员变动需要的,须提请采购人批准。 (2)日常管理 ①所有上岗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并在指定位置佩戴标牌,做到行为规范、着装整洁、 仪表端庄; ②所有上岗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亲切自然、举止大方有礼、 用语文明规范,做到服务及时主动、热情耐心、完善周到; ③管理人员及工程维修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管理人员应掌握物业管理基 本法律法规,熟悉办公区的基本情况,工程维修人员能熟练使用相关维修设备并全面掌握各 种维修方法; ④工作期间所有人员除病假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岗,病假应由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 相关证明; ⑤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工作日志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⑥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 该说的不说。 (3)服务制度 ①建立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对采购人对提出的报修、求助、建议、 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进行收集、即时处理和及时反馈,保证有回访有记录,档案资 料定期装订成册; ②持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物业服务中心需按照有关标准 和要求提供服务,采购人将根据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对物业进行考核,对服务不达标的情形 依据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③制订争创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提交采购人同意; ④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和保洁服务承诺; ⑤建立并落实合适有效的节约方案; ⑥建立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8、日常物耗 (1)采购人提供的日常物耗的主材,包括:洗手液、卫生纸、废纸篓、垃圾袋;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17 (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作业所需之清洁工具及设备药剂等除主材以外的全部辅材;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日常耗材应清洁、绿色环保,采购人已提供的所有物品出现非正 常损坏、丢失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或赔偿。 三、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岗位及项目 人数 备 注 1 项目经理 1 1. 专科及以上学历。 2. 有物业经理从业 3年管理经验。 3.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 年龄 45周岁以下。 2 会计兼会议服务 1 1. 大学学历。 2. 熟练使用 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3. 年龄 40周岁以下。 3 工程、安保主管 1 1.接受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精通电工作业,熟悉水路系统维修。 3.了解空调系统原理、操作。 4.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方法,持有建构筑物消防 员或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 5.年龄 45周岁以下。 4 保洁主管兼保管 1 1.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有物业保洁 3年以上工作管理经验。 3.年龄 50周岁以下 5 维修工 2 1.具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2.年龄 50周岁以下。 6 安保带班长 3 1.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方法,持有建构筑物消防 员或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 2.年龄 50周岁以下。 7 安保 5 1.身体健康,精神面貌佳,服务责任意识强。 2.年龄 55周岁以下。 8 监控员 2 1.年龄在 18-50周岁,高中以上学历; 2.较强责任心,拥有消防监控室工作经验优先;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9 保洁员 3 1.身体健康,精神面貌佳,服务责任意识强。 2.男 50周岁以下,女 45周岁以下。 10 厨师长 1 1、三年以上厨房管理经验 2、吃苦耐劳、执行力强 3、熟悉食品安全,熟练掌握操作流程 11 厨师 2 1、身体健康,无病史,无不良嗜好,年龄 50岁以下; 2、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烹饪能力。 四、考核办法 业绩考核奖按以下三个项目进行考核: (一)制度检查 采购人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制度检查细则,包括产品质量、服务质量、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18 食品卫生与安全、机械设备及用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消防安全和经营管理等方面 制定相关标准及违反标准应承担违约金金额。采购人依据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发现问题扣除 相应金额。 (二)管理测评 采购人定期根据供应商评价体系对成交供应商的原材料、加工过程、食品安全、售卖服 务、环境卫生、配合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项进行沟通并双方签字确认,成交供应商 需出具整改措施,采购人根据整改完成日期进行验证,每月汇总。采购人每半年对成交供应 商的满意度进行调查,结果记录在半年和年度评价结果中。如果综合评价高于 90分,成交供 应商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自动续签合同每年一次,不得连续超过 2 次。如果评价结果 在 80-90分,成交供应商可获得第二年参与本项目竞争的权利,如果评价结果低于 80分,成 交供应商将被淘汰。服务对象满意度不得低于 75%,如满意度低于 75%,采购人有权随时与成 交供应商解除成交合同。 (三)事故责任 服务期限内,服务人员因执行本项目发生自身和他人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消 防安全事故、用电安全事故、燃气安全事故、舆情事故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 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限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过失造 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发生上述事故,经有关部门依法认定是成交供应商责任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受害人员 的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营养费等法律规定的各项费用。事故等 级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等级的,自营业收入中扣除 500—5000元。如给采购人造成设备损坏, 须赔偿给采购人购置新设备、维修、修复设备等设施设备损坏造成的各项直接和间接损失; 成交供应商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事故,事故等级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等级及以上时,采购人 应立即解除与成交供应商的合同,成交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给采购 人造成的损失),并酌情扣除营业收入。采购人保留追责的权利。 (四)处罚措施 为确保成交供应商保质、保量、按时履行合同,在合同期内,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合 同约定以及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视情节酌情扣减营业收入作为成交 供应商的违约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成交供应商应按时支付工资、加班费、缴纳保险、发放劳保等福利,并且工资不得低 于烟台市最新公布的最低标准,为所有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加班人员三倍工资。成交供应 商不得以压低项目员工工资或减少人数加大项目员工工作量来提高企业利润。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19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的内容。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与磋商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得分最高、能圆满地履行 合同的供应商。 2.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物业服务工作。 3.合格的供应商 3.1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3.2 供应商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一部分邀请函中 2.1 供应商资格要求。 3.3 供 应 商 必 须 分 别 在 山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公 开 平 台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 3.4 供应商必须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它实质性要求。 B 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组成 4.1 磋商文件用于阐明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评审标准、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4.1.1邀请函 4.1.2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4.1.3供应商须知 4.1.4合同格式 4.1.5响应文件格式 4.2 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4.3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 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20 5.磋商文件的澄清 5.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 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新增提 问”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此项权利,此后对磋商文件的理解以采购人的解释为 准,由此引起的损失供应商自负。 5.2 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 购交易平台答复为准。 5.3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该项目的“答疑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磋商的, 责任自负。 6.磋商文件的修改 6.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在烟台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答疑文件”发布。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递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前,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答疑文件而影响报价的,责任自负。该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答疑文件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可直接下载,如项目发布答疑文件,请务必下载,并根 据最新的答疑文件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6.3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 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6.4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C 响应文件的编写 7.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 拒绝。供应商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培训-供应商专场” ( https://college.bqpoint.com/college/collegeclassdetail.html?ClassGuid=f9937574 -d5c4-4e85-8095-46b9429f432b)进行学习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 8.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8.2 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9.1供应商按要求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响应文件。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21 9.2本项目施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并 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网上上传且磋商现场系统可以读取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10. 响应文件格式 10.1供应商按要求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电子版响 应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 软件》)。 10.2 本项目施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 并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网上上传且磋商现场系统可以读取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10.3 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否 满足磋商文件各章每一项的要求。 11. 报价 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保洁维护、安保秩序维护、餐厅管理、 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保等附加费用、清洁耗材费、办公费、物业管理责任险、意外伤害险、加 班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 12.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格式 10《资格证明文件》。 13.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3.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3.2 下列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并须提供: 13.2.1报价函; 13.2.2报价一览表; 13.2.3分项报价表; 13.2.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3.2.5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汇总表; 13.2.6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汇总表; 13.2.7服务方案(参考格式); 13.2.8技术及商务偏离表; 13.2.9综合说明; 13.2.10资格证明文件; 13.2.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13.2.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13.2.13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3.2.14承诺函。 13.3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响应资料。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22 提醒:本项目电子版响应文件中所附证书、证件(含资格证明、评分细则中所涉及到的 所有证明材料)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4.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 被拒绝。 14.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 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15.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 操作。 D 响应文件的提交 16.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6.1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 16.2 出现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应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更正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7.1供应商在上传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7.2 如果要重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将之前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撤销方可重新 上传。 17.3供应商要充分考虑到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的时间和网络情况,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完成上传。 E 报价、磋商、成交 18.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的; (3)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4)未按规定报价,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列出总报价的详细计算过程,导致磋 商小组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5)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未按要求列出详细服务方案,或者完全复制磋商文 件中的服务要求,且无法通过修改、补充达到磋商文件的要求,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比较和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23 评审的; (6)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 (9)未全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0)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附件格式13)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9.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 定,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 有索赔的权利。 (1)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2)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在递交最后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的;(已提 交响应文件,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 (3)供应商串通报价的; (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 (6)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 (7)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20.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 的主要负责人。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省政府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专家数量 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可以采取选择性确定方式补足;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应当严格保密。 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 21.磋商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 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时恪守以下原则: 21.1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 品是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1.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给予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 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24 21.3促进残疾人就业原则: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 21.4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 评审,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评审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1.5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1.6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 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7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21.8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 评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1.9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审,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 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 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22.磋商程序 22.1磋商会议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室(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 46号裙楼)举 行。 22.2磋商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 ( www.creditsd.gov.cn)对供应商信用 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查询网页截图打印后经采购人确认 签字后作为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2.3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 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不同于公开采购,合格供应商至少有两轮报价, 第一轮报价不公开宣读。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 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2.4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25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22.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平等的磋商机会。 22.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 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 家。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 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 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 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 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采购项目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2.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评分细则》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26 评分细则: 序 号 内容 标准 分数 备注 1 报价 10 分 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 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 舍五入)。 2 服 务 方 案 总体服务 方案 8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总体服务方案,由评委在以下区间 独立打分:总体服务方案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的,在 5.1-8 分之间打分;总体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或有细 微偏差的,在 2-5分之间打分。 项目管理 机制与管 理方案 8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制与管理方案,由评委 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项目管理机制与管理方案完全满足或 高于项目需求的,在 5.1-8 分之间打分;项目管理机制与管 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或有细微偏差的,在 2-5 分之间打 分。 保洁服务 标准及方 案 8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保洁服务标准及方案,由评委在以 下区间独立打分:保洁服务标准及方案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 需求的,在 5.1-8 分之间打分;保洁服务标准及方案基本满 足项目需求或有细微偏差的,在 2-5分之间打分。 绿化养护 方案 8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绿化养护方案,由评委在以下区间 独立打分:绿化养护方案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的,在 5.1-8 分之间打分;绿化养护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或有细 微偏差的,在 2-5分之间打分。 餐厅管理 方案 8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餐厅管理方案,由评委在以下区间 独立打分:餐厅管理方案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的,在 5.1-8 分之间打分;餐厅管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或有细 微偏差的,在 2-5分之间打分。 食品安全 保证措施 6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食品安全保证措施,由评委在以下 区间独立打分: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 的在 4.1-6 分之间打分;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基本满足项目需 求或有细微偏差的在 2-4分之间打分。 安保、秩序 维护方案 8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安保、秩序维护方案,由评委在以 下区间独立打分:安保、秩序维护方案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 需求的,在 5.1-8 分之间打分;安保、秩序维护方案基本满 足项目需求或有细微偏差的,在 2-5分之间打分。 突发事件 应急方案 6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由评委在以下 区间独立打分: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 的在 4.1-6 分之间打分;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 求或有细微偏差的在 2-4分之间打分。 项目交接 方案 6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交接方案,由评委在以下区间 独立打分:项目交接方案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的在 4.1-6 分之间打分;项目交接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或有细微偏差 的在 2-4分之间打分。 人员培训 及管理 4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对人员培训及管理的描述,由评委 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人员培训及管理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 需求的,在 3.1-4 分之间打分;人员培训及管理基本满足项 目需求或有细微偏差的,在 2-3分之间打分。 3 拟投入本项目的 人员配备情况 5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由评 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完全 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在 3.1-5 分之间打分;拟投入本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27 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有细微偏差的 在 1-3分之间打分。 4 拟投入本项目设 备、装备等配备 情况 3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装备等配备情况, 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装备等配 备情况完全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在 2.1-3 分之间打 分;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装备等配备情况基本满足磋商文件 要求或有细微偏差的在 1-2分之间打分。 5 供应商类似项目 业绩 4 分 以供应商提供的 2018年 1月 1日起至今完整的类似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用户意见证明,二者缺一不可)为 准,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最高得 4 分(未提供或提供的评委 不认可的,得 0分)。 6 供应商综合实 力、信誉、荣誉 等情况 2 分 根据提供的供应商综合实力、信誉、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 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供应商综合实力强,提供信誉、 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在 1.6-2 分之间打分,供应商综合 实力一般,未提供信誉、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在 1-1.5 分之间打分。 7 供应商优惠承诺 及合理化建议 4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优惠承诺及合理化建议,由评委在 以下区间独立打分:优惠承诺及合理化建议完全满足或高于 磋商文件要求的,在 2.1-4 分之间打分;优惠承诺及合理化 建议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有细微偏差的,在 1-2 分之间 打分。 8 对磋商文件的响 应程度 2 分 响应文件制作完整,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在 1.1-2 分之 间打分;存在错别字、文字表述不清、前后不一致,在 0-1 分之间打分。 注:(1)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 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共同参加的,非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 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若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2)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 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采购价格评审中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磋商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3)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在价格评审中给予6%的扣除。磋商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 评审时不予承认。 (4)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须按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格式14《与评审有关的材料清 单》列表说明。 23.磋商纪律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28 23.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 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3.2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磋商情况和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23.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 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 23.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 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 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元以上 2万元以下的罚款。 24.成交标准 24.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 为各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审 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的优劣顺序排列。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和各个 独立打分项汇总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24.2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 25.成交通知书 25.1磋商结束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成交 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25.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5.3成交结果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公告。 26. 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公司缴纳成交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按照竞争 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三十日内。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29 26.2 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等均有法律约 束力,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3 如成交供应商不缴纳成交服务费或未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人将认定其拒 签合同,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 相关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26.4采购合同公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 内,将采购合同予以公开发布。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公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三)成交供应 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 26.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 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 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 H 成交服务费 27.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陆仟元整(¥6000.00),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 3 个 工作日内向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 28.解释权 28.1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解释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28.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应同时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 29.询问和质疑 29.1 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的条款,或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或政府采购合同 草案条款内容表述不明确的,可以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 话或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收到询问后 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29.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30 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应当在磋商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http://ggzyjy.yantai.gov.cn/)提出,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一次性提出。 29.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9.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本采 购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联系方式相关内容、“供应商须知附表”中载明的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29.5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 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 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9.6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9.7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 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9.8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 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项目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 关事项)。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 出。 注: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的内容,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提交。 29.9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 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31 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 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 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10 联系部门 29.10.1 采购人: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5-6785118;通讯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 2号。 29.10.2 采购代理公司: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893768;通讯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1号润华大厦 2号楼 20层。 29.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投诉。 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采购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 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 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32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烟台市政府采购 成交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33 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甲方)烟台市人才市场大楼办公区域物业服务项目由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 SDGP370600202102000159(项目编号)号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 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 (乙方) 为本项目的成交供 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乙方在磋商时的书面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附件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三、委托服务事项: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 四、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 :¥ 元。 (大写): 元整。 五、付款方式: 六、服务期限: 七、服务内容: 八、甲方责任 对于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并采取其他补 救措施,相关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费用从物业服务费用扣减,不足的由乙方补齐; 九、乙方责任 1、参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本服务合同 相关规定,提供专业化、优质的服务。 2、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严格遵守《劳动法》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按时支付 工资、加班费、缴纳社保、发放劳保等福利,并且工资不得低于烟台市最新公布的最低标准, 为所有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乙方不得以压低员工工资或减少人数或增加员工工作量来提 高企业利润;发生任何事故、意外或者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自行解决。若因乙方和劳务人 员发生纠纷影响到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负责对其所有人员的政审工作,保证所属人员身份无误,无有犯罪记录或吸毒(史) 人员进场服务;乙方须承担其参与服务人员劳保、工伤、意外人身事故的保险责任并承担全 部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因人员聘用造成的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关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4、乙方在服务时,如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乙方应当妥善处理,承担全部责任,并及时通 报甲方。 5、乙方需安排专门的人员配合项目实施,并负责解决服务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34 6、乙方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制度和相关服务承诺。 7、乙方须确保所投入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各岗位工作人员不得交 叉与重复使用;从事专业及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审验;造成责任事故或其他后果的,追究乙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8、乙方应保证具有足够的人员配备,岗位人员因故离岗的,应在当日内找到替补人员, 并在 3个工作日内补充正式人员,否则将按缺岗的岗位人员费用双倍扣除服务费用。 9、服务期限内,服务人员因执行本项目出现的伤亡,由乙方负责处理,所有责任由乙方 承担;服务期限内,服务人员在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 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限中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予 承担任何责任。 11、依据法律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本合同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义务。 十、限制转包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 行的合同义务。 (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 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协助义务,因此造成乙方工作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正、采取补救措施, 并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扣减乙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全部或者部分服务任务转包给其他第三方承担的,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正,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具有故意不当行为或者疏忽行为,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 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5)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 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 在 5 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协议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 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35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烟台市财政局壹份,海逸恒安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名称:(盖章)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注:本合同版本仅供参考,以采购人提供的最终版本为准。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36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格式 1: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贵 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的采购项目磋商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报价。为此: 1、我单位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2、总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3、我单位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 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单位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任何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 5、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磋商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 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 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6、本响应文件自报价之日起 90日历日内有效。 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 有关附件,我单位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财政部、司法 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或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 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我单 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后附)。 9、单位负责人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有: (填写所有单位全称,如没有 填写“无”)。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有: (填写所有单位全称,如没 有填写“无”)。 10、我单位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37 附件格式 2: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 采购内容 总报价 (人民币元) 服务期限 烟台市人才市场大楼办公区域 物业服务项目 大写: 小写: 2年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注:(1)供应商必须填写《报价一览表》并按照要求填写齐全。 (2)报价以元为单位。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38 附件格式 3: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内容 详细说明 报价(元) 备注 1 2 3 4 5 6 …… …… …… …… 合计 总价 小写: 元 大写: 元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列出总报价的详细计算过程, 并列出详细的报价项目组成(包括各项目收支预算和各项经费标准)。 (2)合计总价须与附件格式 2《报价一览表》中“总报价”一致。 (3)本表可按相同格式扩展。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39 附件格式 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公司 负责人 营业执照 号码 注册资金 所有制性质 资质等级 注册机关 注册时间 执 业 情 况 业 务 开 展 情 况 内 部 机 构 设 置 情 况 财 务 状 况 说 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40 附件格式 5: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汇总表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已完成项目情况 甲方单位 项目名称 管理规模 管理时间 管理业绩 注:(1)请附相应证书、学历证书、项目负责人业绩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2)其他工作人员简历表参照本表编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全称(盖章): (2)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学历 专业 担任本项目的 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年限 人事关 系所在 单位 现工 作单 位 备注 1 2 … 注:项目人员如有证书或获得奖励需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注:请附相关人员证书(学历证书)证明材料等。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全称(盖章):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41 附件格式 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设备名称 型号 产地 数量 购买时间 性能状况 备注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42 附件格式 7: 服务方案(参考格式) 1、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并结合具体情况编写拟采取的服务方案等内容,方案中 应至少包括:总体服务方案,项目管理机制与管理方案,保洁服务标准及方案,绿化养护方 案,餐厅管理方案,安保、秩序维护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方案,项目交接方案,人员培训及 管理等情况。 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43 附件格式 8: 技术及商务偏离表 技术规范偏离表 序 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 响应文件条款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偏离表 序 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 响应文件条款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即使供应商在方案编制的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如无偏 离,应注明“无”; (2)如供应商在偏离表中无注明,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竞争性 磋商文件为准; (3)商务偏离中服务期限、付款方式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44 附件格式 9: 综合说明 1、供应商的总体情况、技术实力、所提供服务的总体情况描述及企业基本状况表; 2、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及磋商有效期(要求不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注意工作日与日历天 的区别); 3、对本次采购项目的理解及认识; 4、服务方案; 5、后续服务的安排; 6、供应商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至今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 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 7、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8、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详见附件格式 15);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9、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注:相关材料中如供应商名称变更,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45 附件格式 10: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采购人提供 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企业(包括 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证明;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 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证明;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针对此次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其它 证件无效)证明材料; 3、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材料或同时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证明材料和食品流通许可证证明 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19年度或 2020年度财务 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其 2021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供应商缴纳 的 2020年或 2021年任意一个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缴税凭证)(不需要缴纳 的,应提供电子税务局系统→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 自然人的,需要提供 2020 年或 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 (3)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应提供供应商缴纳的 2020 年或 2021 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 纳清单);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 2020年或 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 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供应商自行编制,提供相关材 料)。 注:上述各项材料以供应商电子版响应文件中上传的彩色扫描件为准。 须 知 (1)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2)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提供的资格文件将被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供应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材料的,均以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46 附件格式 1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姓名: 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47 附件格式 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 供 应 商 全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授 权 (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 目(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授 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48 附件格式 13: 承诺函(格式)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一)我单位承诺,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提交最终报价前退出情况除 外); (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26条规定签订合同; (3)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19 条(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审小组有权将其作 无效报价处理,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 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规 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二)我单位承诺,如我单位成交,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标准缴纳成交服 务费,如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视为虚假承诺,该失信行为纳入诚信记录。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本承诺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49 附件格式 14: 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材料清单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份数 1 2 3 4 5 6 7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业绩需网上公示,供应商务必据实填写,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50 附件格式 15: 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相关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 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对上述 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本声明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本声明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51 附 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 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 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 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52 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53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 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 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 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 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 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54 附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 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 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 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 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 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 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 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 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55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 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 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 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 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 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 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 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 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 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 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 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 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 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 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 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 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56 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 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 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 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 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 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 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 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 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 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 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 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57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 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 2)。未 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 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 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 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 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 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 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 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 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时废止。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58 附 3:财政部文件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 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 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 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 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 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 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59 59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 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 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 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年 10月 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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