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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通济中心校(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教育办公室)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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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通济中心校食堂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中心校食堂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QDZH202100019(招标文件编号:QDZH202100019)

二、项目名称:青岛市即墨区通济中心校食堂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岛欣博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红旗大道290号

中标(成交)金额:36.688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青岛欣博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中心校食堂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对通济中心小学,山东小学,八里庄小学,郭庄小学,下泊小学,城西小学,庄头小学食堂用工进行劳务派遣服务。 通济中心小学,山东小学,八里庄小学,郭庄小学,下泊小学,城西小学,庄头小学食堂各个食堂用工明细:经理1名,厨师长1名,厨师3名,面食工2名,杂工3名。 本次采购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企业所用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持健康证上岗,并能提供员工在企业内的社保依据。服务企业要保证参与现场服务的送餐人员个人卫生、工作服装符合要求,服务态度良好,符合食品安全送餐要求,具有接送餐管理服务能力、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服务过程顺畅。
用工团队要主动接受服务学校及各级各类专业部门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饭菜质量等进行的监督、检查。用工服务企业要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并保证服务期内健康证有效。
用工服务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思想道德品质、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食堂管理、设备规范操作等专业培训。要保证参与现场服务的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工作服装、防护用品到位,服务态度良好,具备符合食品卫生供餐要求和处理现场 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服务过程顺畅。
承担服务的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等法规制度,结合服务学校实际,认真做好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生产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勇、刘俊、王玉清、李军华、高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5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岛市即墨区通济中心校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通济中心校驻地

联系方式:李主任13518628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岛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即墨区振华街恒生源大厦6楼。

联系方式:郑晓为17686405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晓为

电 话: 17686405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