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食堂承包经营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食堂承包经营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食堂承包经营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Y202104A03

二、项目名称: 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总价:1550000(元)乐清市喜来登大酒店有限公司乐清市乐成街道旭阳路2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见招标文件见招标文件二年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杰,高如峰,诸恒韬,董文强,徐恭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

地 址:温州乐清市雁荡镇雁山路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7767790

质疑联系人: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218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宁康东路368弄55号

传 真:0577-62570825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2570825/13868521391

质疑联系人:南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257082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1568287

2021年04月07日 2021年04月29日




附件信息:

  • 定稿-食堂承包经营服务招标文件.docx

    172.5K


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招标编号:ZY202104A03




采 购 人: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87767790



采购代理机构: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77-62570825



二○二一年

招标文件目录


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文件中带 “▲、*、” 符号或加粗及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 委员会食堂承包经营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承包经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28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202104A03

项目名称: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预算金额(元):1560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潜在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具体如下: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8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乐清市宁康东路368弄55号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楼(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开标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递交方式:允许直接到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或采用邮寄形式。采用邮寄形式的,寄件信息的备注里注明采购项目的名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工作日送达邮寄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宁康东路368弄55号,收件人:李女士,电话:13757792583)。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

地址:温州乐清市雁荡镇雁山路8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7767790

质疑联系人: 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218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乐清市宁康东路368弄55号

传真:0577-62570825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2570825/13868521391

质疑联系人:南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257082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1568287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2

项目编号

ZY202104A03

3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4

采购预算

156万元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采购人

名称: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

地点:温州乐清市雁荡镇雁山路8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87767790

7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宁康东路368弄55号

项目负责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77-62570825

联系传真:0577-62570825

8

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0

投标供应商

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 允许

14

投标货币

人民币

15

投标语言

中文

16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

17

投标文件的形式

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组成

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20

投标文件的盖章

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

21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22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供应商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23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开标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b.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递交方式:允许直接到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或采用邮寄形式。采用邮寄形式的,寄件信息的备注里注明采购项目的名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工作日送达邮寄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宁康东路368弄55号,收件人:李女士,电话:13757792583)。

24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5

投标保证金

26

履约担保

□不需要

需要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汇款至采购人账户或采用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

27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见招标公告要求

28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2021年4月28日14:00截止(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29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8日14: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宁康东路368弄55号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楼(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

30

评审委员会的

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

31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

32

投标供应商

信用查询

1、 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33

合同备案

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处。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34

合同履约管理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5

免责声明

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36

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即最迟于2021年423日必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

37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8

注意事项

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3.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食堂日常内容:以厨房、餐厅、贵宾包厢管理、食品采购存放加工、食品安全卫生、就餐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服务内容。

2、食堂一层厨房面积约265㎡,餐厅面积约255㎡,主要提供本单位工作人员就餐服务,人数约200人;二层2个包厢,提供领导和单位人员接待、宴请用餐。

3、餐厅及包厢所需的餐桌椅、餐具用品、厨房设备由采购人提供,易耗餐具每年允许总量的10%的损耗,超出部分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其余设施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添置,费用自理。如使用中设备损坏或建筑、装饰、水、电、燃气、通风等设施损坏,由供应商负责维修。

4、除以上所述的内容以外的包括卫生保洁费(室内及门前三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申请、卫生部门的有关费用、工商、税务等部门收取的有关费用、排污费、消防部门的有关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

5、快餐餐厅预计就餐人数约200人,允许利润空间10%以内;贵宾包厢允许利润空间20%以内。

6、供应商应坚持高效、节约的原则,每月能源消耗(水、电等)原则上控制在1万元以内,其中每年的燃料费(包括燃气和固体酒精)控制在10万元以内,超出部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支付。

7、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一间办公室,两间值班室,提供一部固定电话,话费由供应商自理。

二、经营方式

本次招标主要以供应商劳务输出为主,供应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使用采购人统一制作的就餐卡通过刷卡向供应商买取饭菜,供应商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及收取现金。就餐卡的制作、挂失、充值等业务由采购人负责管理。

三、服务质量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达到的服务要求

1、本食堂只负责对本单位人员提供餐饮服务,不得对外经营。早餐服务时间为 7:00—8:30;午餐服务时间为11:50—12:50;晚餐服务时间为17:30—18:30(根据具体作休时间调整)。贵宾包厢服务随时待命。

2、早餐设在一层快餐餐厅,中标供应商应提供面点及特色小吃,低于市场价格30%供应,按需计价。

3、中餐、晚餐设在一层快餐餐厅,中餐、晚餐的快餐要求菜肴丰富、品种多样,每个窗口菜肴品种不少于12个,荤素各半,大众口味,营养美味。菜肴窗口售价为19元,刷卡为9元,采购单位补贴10元。中标供应商每周须制定下周菜单,报采购人审核后方可执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购货数量、价格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快餐餐厅允许利润空间10%以内。

4、一层提供会议餐服务和小炒服务。会议餐的订餐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制定,菜肴质量应高于快餐;小炒服务要保证菜肴丰富、经济实惠,小炒服务允许利润空间15%以内。会议餐和小炒订餐有冲突时,必须优先保证会议餐。

5、供应商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优质专业的服务,为后勤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服务正常运作,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6、供应商负责食品(包括调味品等副食品)的采购、加工、销售。

7、供应商必须每周报一次早、中、晚三餐菜单,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就餐人员对菜肴的评价调整菜单的结构(包括荤素比例,海鲜、蛋禽菜的数量、份量及质量),菜单必须经得采购人认可方可执行。供应商须根据就餐人数分布统计,合理安排饭菜,避免供应不足和浪费,尽量减少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当餐清净,不得过期保存,混入下一餐中。

8、供应商负责采购日常清洁剂、消毒剂、纸巾、低值易耗品与一次性用品等耗材,费用由供应商自理,计入投标总价。

9、供应商应保持餐厅内的餐桌椅、墙柱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对各种餐具、饮具、食品容器等按规定进行洗涮消毒,确保清洁卫生,消毒设施和流程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厨房所有工作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为每位就餐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独立餐具,包括:餐盘、餐碗、筷子、汤勺、纸巾等。

10、供应商须每日对整个食堂进行清扫、保洁,垃圾、杂物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采购人对此项工作拥有监督、管理权。

11、从事餐饮业服务的所有人员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售菜人员、备餐人员、冷拼人员还须配备清洁的手套、口罩),每个工种服装样式经采购人审核后由供应商负责统一制作,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12、供应商在本单位范围内不得圈养禽、畜类动物(如遇接待等需要,经采购人同意,在不影响机关人员工作、保持清洁卫生的前提下可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及限定时间内笼养少量禽、畜类动物)。

13、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房产、设备、用品拥有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损坏的,须及时负责维修;出现被盗或遗失的,须及时负责赔偿,不得因以上原因影响食堂的正常运作。

14、供应商切实加强食堂的经营管理,做好节水、节电、节能减排,非常温天气要保证冷暖气供应。

15、供应商应对食堂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管理、降低消耗、节约成本,让利于消费者。

16、供应商配备的工作人员的年流动率不能超过10%(如某个岗位有人员更换调动,须提前通知采购人认可,并且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该岗位工作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必须保持稳定。

18、中标后供应商须提供每个员工的身份证、健康证等复印件。

17、夜间、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供应商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值班人员保证这些时间段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就餐。

18、供应商须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达到相关服务要求,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业务水平。如有需要,须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

19、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卫生问题及处置方法负责。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疫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

20、供应商每餐每样菜肴、面点、主食汤、米饭等所有食品均须留样48小时(每样100克),并做好记录。

21、供应商须选择合格的进货渠道定点采购物品,且须经采购人审核。供应商须保证所采购的物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防疫的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采购报表。

22、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23、采购人对食堂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拥有检查、监督的权力,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管理。

24、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食堂服务项目,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25、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配备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参加国家法定社会保险及达到国家对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要求,所须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供应商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26、供应商负责办理与本食堂经营业务相关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部门的专用证件等所有证件,所需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27、供应商须制定大型会议、接待、消防、抗台等应急预案的用餐方案,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员工,随时待命,接受采购人的调配;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政府接待过程中的礼仪(外交、政府级的接待)工作,供应商应预计以上服务所须的费用(除用餐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二)供应商须制定提供的方案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要求编制服务内容的相关陈述说明(包括人员组成及管理方式;是否从事过类似服务的说明;各项服务工作计划、流程;各项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法、技术措施及承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将采取何种措施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等),供应商根据食堂实际情况应配备不少于13人的员工队伍。(中标供应商实际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13人,否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如采购人方认为具体岗位人员配置不合理需要变动,可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调整,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2、供应商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采购人对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

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餐饮服务日常管理细则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规定执行。

3、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或供应商的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供应商所有的工作除应按照供应商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监督检查、考核。

4、建立原料采购、餐厅用品消毒保管、员工教育培训、应对投诉等情况的计划表格并作好纪录,所有纪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

5、供应商建立各种财务报表,对每日的收支作详细记录,并提交采购人备案。

服务人员配置数量

1、以下规定了供应商人员配备数量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不少于规定的人数:13人,具体如下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备 注

1

项目负责人

不少于1人

2

厨师长

不少于1人

3

大厨

不少于1人

4

服务员

不少于2人

5

跑菜

不少于1人

6

改刀粗加工、售菜、洗碗、保洁

不少于5人

7

财务人员

不少于1人

8

采购人员

不少于1人

合 计

不少于13人

合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在一年承包期内,中标供应商未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发生,并根据考核方法(考核方法见附件),年度考核达到85分以上,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下一年的合同,合同金额不予调整。

采购人以不定期组织对食堂(菜肴质量及后勤服务满意度)的考核(结果)为依据(考核方法见附件,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当月评分在85分及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月费用;当月评分在85(不含)-70分,扣除当月承包服务费的20%;当月评分在70分以下(不含),扣除当月承包服务费的30%并给予警告,乙方应针对其中的不足提出整改方案并付诸实施。

任何一次考核分低于60分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

1、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为一年承包服务费)。

2、中标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相关设施、设备损坏的,中标供应商须自行维修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设施、设备、场地(须提前向采购人报告并征得同意),如不及时进行维修而影响食堂正常运行,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由中标供应商损坏所造成的设施、设备、场地的维修费用。为保证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的完整,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差额。

3、采购人认为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合同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承包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下一年度签订合同,则该项资金继续作为下一年度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供应商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余额。

八、付款方式

1、承包服务费:

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金额10%预付款(合同总金额为一年承包服务费);

采购人按季度支付给供应商承包服务费(根据考核结果及合同,扣除该季度扣罚金额)。采购人于每季度第二个月15日前凭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税务发票(税金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支付上一季度承包服务费。服务费结算时首先抵扣预付款,预付款扣完后再另行支付。

2、物品采购费:

供应商为提供食堂就餐服务采购物品所需的费用即为物品采购费。每月底,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当月度采购报表确定当月的物品采购费金额,采购人结合当月食堂刷卡消费的收入,支付给供应商剩余的物品采购费及允许的利润空间。

九、报价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按年度进行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并按服务的内容按人员待遇、服装费用等分别独立报价并提供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

2、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全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人数,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工伤、医疗(门诊、住院)、失业四险种)。

3、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员工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乐清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四项收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4、中标供应商应合理安排人员进行节假日加班,节假日加班补贴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5、高温补贴共4个月(六、七、八、九共四月,逐月发放)按相关规定标准发放。

6、投标供应商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人数多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人数时,须按拟派人员数量进行报价。

7、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含加班工资等)及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并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十、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为2万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报价总价中。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
: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号:3300162757305300445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投标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56万元。如果某个(些)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无效中标)处理。

6、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 号)等相关规定。

7、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保持电话畅通,配备电脑和打印机,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一份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人。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1.2、招标文件约束力

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投标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3.2、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供应商。

3.3、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

1.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

1.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基本满足招标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4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5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组成。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不得含报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1、资格文件组成

序号

内容(以下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1

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

3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2、报价文件组成

定稿-食堂承包经营服务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