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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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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员工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员工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员工食堂配送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员工食堂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2-SFCX21DG072C

项目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员工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293,358.67元/年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书面承诺);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特殊要求: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

联系方式:0769-22118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联系方式:0769-21682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灼峰

电 话:0769-21682660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1年4月29日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员工食堂配送服务项目(发稿)20210429.doc


公开招标文件版本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员工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采购编号:

0832-SFCX21DG072C

采购人: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东莞分公司


目录

TOC \o "1-4" \h \z \u HYPERLINK \l "_Toc1420" 投标邀请书 4

HYPERLINK \l "_Toc14146" 第二部分 相关资料表格 7

HYPERLINK \l "_Toc20683" 附表一:投标资料表 7

HYPERLINK \l "_Toc9572" 附表二:商务技术评分及价格权重表 10

HYPERLINK \l "_Toc31854"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12

HYPERLINK \l "_Toc3968" 用户需求明细 12

HYPERLINK \l "_Toc2479"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18

HYPERLINK \l "_Toc19746" 一、 说明 18

HYPERLINK \l "_Toc18488" 1.适用范围 18

HYPERLINK \l "_Toc13400" 2.定义 18

HYPERLINK \l "_Toc3780" 3.货物和服务 18

HYPERLINK \l "_Toc15945" 4.投标费用 18

HYPERLINK \l "_Toc25040" 5.知识产权 18

HYPERLINK \l "_Toc21930" 6.关于联合体投标 19

HYPERLINK \l "_Toc16571" 7.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20

HYPERLINK \l "_Toc17879" 二、 招标文件 20

HYPERLINK \l "_Toc21771" 8.招标文件的组成 20

HYPERLINK \l "_Toc14217"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0

HYPERLINK \l "_Toc23726"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HYPERLINK \l "_Toc20623"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

HYPERLINK \l "_Toc12145"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20

HYPERLINK \l "_Toc30189" 12.投标文件编制 21

HYPERLINK \l "_Toc259" 13.投标报价说明 21

HYPERLINK \l "_Toc27724" 14.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的证明文件 21

HYPERLINK \l "_Toc19520" 15.投标有效期 22

HYPERLINK \l "_Toc12456" 16.投标保证金 22

HYPERLINK \l "_Toc31124"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HYPERLINK \l "_Toc29590" 17.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密封和标记 23

HYPERLINK \l "_Toc8628"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24

HYPERLINK \l "_Toc13212" 19.投标样品(如需提交) 24

HYPERLINK \l "_Toc5900" 20.投标截止期 24

HYPERLINK \l "_Toc6003"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4

HYPERLINK \l "_Toc29574" 五、 开标与评标 25

HYPERLINK \l "_Toc28458" 22.开标 25

HYPERLINK \l "_Toc5524" 23.评标委员会及评标方法 25

HYPERLINK \l "_Toc15231" 24.评审原则及评标过程的保密 25

HYPERLINK \l "_Toc3762"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26

HYPERLINK \l "_Toc21742" 26.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具体评审项目详见投标资料表) 27

HYPERLINK \l "_Toc22192" 27.优惠政策 28

HYPERLINK \l "_Toc22591" 28.纪律和保密事项 29

HYPERLINK \l "_Toc29310" 六、 授予合同 30

HYPERLINK \l "_Toc27817" 29.合同授予标准 30

HYPERLINK \l "_Toc29283" 30.发布采购结果 30

HYPERLINK \l "_Toc22451" 31.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31

HYPERLINK \l "_Toc2744" 32.履约保证金 31

HYPERLINK \l "_Toc13694" 七、询问或质疑 32

HYPERLINK \l "_Toc25498" 33.询问 32

HYPERLINK \l "_Toc8234" 34.质疑 32

HYPERLINK \l "_Toc24383" 八、其他 33

HYPERLINK \l "_Toc10082" 3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33

HYPERLINK \l "_Toc21448"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34

HYPERLINK \l "_Toc16730" 合同格式 34

HYPERLINK \l "_Toc23749"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1

HYPERLINK \l "_Toc26830" 附件1.投标文件目录 41

HYPERLINK \l "_Toc18893" 附件1-1 评分标准索引表 42

HYPERLINK \l "_Toc30640" 附件2.投标书格式 43

HYPERLINK \l "_Toc6866" 附件3.开标一览表格式 44

HYPERLINK \l "_Toc3254" 附件4.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45

HYPERLINK \l "_Toc16412" 附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48

HYPERLINK \l "_Toc31205" 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49

HYPERLINK \l "_Toc17164" 附件7.资格申明 50

HYPERLINK \l "_Toc27839" 附件8.营业执照 51

HYPERLINK \l "_Toc26141" 附件9.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52

HYPERLINK \l "_Toc17618" 附件10.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53

HYPERLINK \l "_Toc32183" 附件11.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54

HYPERLINK \l "_Toc29613" 附件12.重要技术参数(▲)响应表 55

HYPERLINK \l "_Toc27674" 附件13.业绩表 56

HYPERLINK \l "_Toc7860" 附件14.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57

HYPERLINK \l "_Toc8596" 附件15.实施本项目的有关人员资料表格式 58

HYPERLINK \l "_Toc21598" 附件16.投标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59

HYPERLINK \l "_Toc10094" 附件1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60

HYPERLINK \l "_Toc21223" 附件18.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适用) 61

HYPERLINK \l "_Toc28081" 附件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63

HYPERLINK \l "_Toc25634" 附件20.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格式 65

HYPERLINK \l "_Toc4363" 附件2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67

HYPERLINK \l "_Toc27534" 附件2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70

HYPERLINK \l "_Toc17023" 附件23.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73

HYPERLINK \l "_Toc11182" 附件24.质疑函范本 74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书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员工食堂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832-SFCX21DG072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

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

拟采购供应商家数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A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员工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2家

3年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书面承诺);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特殊要求: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项目公示时间、招标文件领购时间、地点、方式

1、项目公示时间:2021年4月29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

2、招标文件领购时间:2021年4月29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注:(1)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招标文件中的“附件23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进行填写并带到现场进行领购,并现场领取发票。(招标文件领购价:人民币150元整)

(2)现场支持现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支付方式,请将相应表格交予我司黄小姐。

(3)招标文件电子版可在三方诚信招标网(http://www.sfcx.cn/)相关招标信息公告下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联系人:黄雯静

联系电话:0769-21682660

4、招标文件领购方式:现场领购。

投标人在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注:凡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各供应商在入库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入库信息管理联系人:杨琳,联系电话:0769-28330677,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769-28330604。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时30分。

3、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1室。

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联系人:吕先生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

联系电话:0769-2211864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项目联系人:黎灼峰

联系电话:0769-21682660

E- mail:406288269@qq.com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1年4月


第二部分 相关资料表格

附表一:投标资料表

序号

内 容

一、说明

1

项目最高限价(单位:元)

/。

2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4

招标信息发布网站

三方诚信招标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sfcx.cn/

http://www.ccgp.gov.cn/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5

投标语言

中文。

6

投标报价

详见投标人须知。

7

投标样品

详见用户需求。

8

核心产品(本项目无核心产品)

“●”为核心产品

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33,000.00)。

(2)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标人须知”要求提交。

(3)保证金递交账户:

收款人: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

帐 号:6232590699050027034

(各投标人在转帐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项目编号)。

10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结果公示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为方便退还未中标的投保人的保证金,投标人应制作《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随开标文件一并递交。

(3)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769-21862660-801。

11

投标有效期

九十天。

12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http://www.ccgp.gov.cn/

13

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类型

份数

开标文件

1

投标文件正本

1

投标文件副本

7

电子文档

1

三、开标与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5

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

见附表二。

16

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价格折扣标准

6%。

投标人符合须知“优惠政策”中联合体规定的投标价格折扣标准

2%。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获得节能产品认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价格折扣标准(相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优惠政策”)

该项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折扣3%。

四、授予合同

17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18

中标服务费

(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定额收取,每家中标供应商须支付伍万元中标服务费。

(2)中标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汇入账号:

收 款 人: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市分行

账  号:2010021309900018461

注:本表关于要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附表二:商务技术评分及价格权重表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细则

商务评审(30分)

1

体系认证

6分

具有由国家认监委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2

相关业绩

20分

投标人具有的食堂配送或食堂承包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以上要求得不得分。

3

售后服务

4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响应时间承诺进行评分。

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现场,得4分;

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得2分;

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到现场,得1分;

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超过4小时到现场,不得分。

提供服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技术评审(60分)

1

实施方案

20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要求及招标任务的理解,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及计划、配送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和质量、服务保障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

提供科学、合理、完整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且有具体可行的工作流程与服务标准和质量、服务保障承诺的,得20分;

提供完整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且有具体工作流程与服务标准和质量、服务保障承诺的,得12分;

提供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基本满足文件要求,有简单的服务标准和质量、服务保障承诺的,得6分;

提供了简单的项目实施方案,无工作流程及服务标准和质量、服务保障承诺的,得2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2

食材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10分

根据投标人食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

食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清晰完善合理可行、操作性强的,得10分;

食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完善,可行、操作性一般的,得6分;

食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差,得3分;

差:食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的,得1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3

应急预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出现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包含解决应急管理机构、应对措施和事故处理预案等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完整齐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0分;

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良好的得6分;

方案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

方案不完整,不合理,可行性差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4

项目管理组织架构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日常管理及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组织结构、配送各岗位设置说明等)进行评分:

实施组织结构科学合理,配送各岗位分工明确,得10分;

实施组织结构较科学合理,配送各岗位分工较明确,得6分;

实施组织结构合理,配送各岗位分工不明确,得6分;

实施组织结构不科学不合理,配送各岗位分工不明确,得1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5

售后服务方案

10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保质期、服务响应时限、售后服务点技术力量等进行评分:

方案完整齐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0分;

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6分;

方案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

方案不完整,不合理,可行性差的得1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注:(1)无特殊说明外,以上评审项,同一证明文件不重复计分;(2)投标人根据以上评分要求提供的投标材料因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清晰辨认进行评审的,视为无效材料。

价格评分(10分)

1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费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价格权重×100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明细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员工食堂配送服务项目,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工作人员提供食堂食材、日常用水果及奶制品:

服务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供应商数量

两家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采购预算

?4,293,358.67元/年,三年共?12,880,076.01元

付款

1、货款按月进行结算,结算价=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2、中标人每月10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转账付款方式结算。

3、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4、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另定的结算期限执行。

配送方式

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按月轮流配送。

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食堂日常用餐人次约为90959人次,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物品订货清单,不论数量多少,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间(以采购人下的供货通知单为依据)、地点(食堂)送货。

3、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临时性服务要求应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送到指定地点。

4、中标人的供货价应包含交给采购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储存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并承担送货途中的一切风险。

二、总体要求

(一)质量要求

1、投标人所供的食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所供商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对食材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材的来源须清晰,包装食材要有QS标志。食材制造商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材的源头与投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投标人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给采购人。投标人应对食材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提出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投标人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

3、所有产品符合产品行业及国家相关要求(送货日期不超过产品保质期的1/4)。

4、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存在,蔬果类残留农药等化学物不得超标,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证明。(蔬菜利用率不低于95%)。

5、冻品类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6、冰鲜类食材保质期不得超过48小时。

7、海鲜、河鲜类必须鲜活,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利用率不低于95%)

8、鲜肉类应外观检测新鲜肉质柔软有光泽、无腐臭变质异味、无寄生虫、无粘液、无渗出液体,全部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为当日新鲜肉,并提供政府检疫部门出示的检疫合格证明。(鲜肉类利用率不低于98%)

9、粮油、副食,调料类由正规厂家供货,有产地、品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或代号、规格或型号、成分或主要成分、防伪标识、QS或条形码等,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每一批次需提供检测证明,坚决杜绝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

10、干货类为市场上一级产品。

11、熟食类必须来源于正规店家,保证为当天生产的食材,并符合该类食材的行业标准。

12、奶制品、豆制品符合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3、各类新鲜水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农药检测标准。

14、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质量要求的品种可无偿退货或换货,如换货,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把货送到目的地。

(二)数量要求

1、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收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携带一式三联的送货清单,食材经双方验收后须签字确认;采购人持送货单与结算联,中标人持存根联,凭结算联作为货款结算的凭证。

(三)食材安全保障措施

2、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

3、中标人须对采购人购买的食材合理分类、分装,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

4、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物均为正规生产、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腐烂、无辐射、无侵权、无变质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提供保质期内的货物,其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标注保质期的75%。

5、中标人必须保证每日提供的鲜鱼、肉类的新鲜,提供的猪肉牛肉羊肉均为东莞市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货物,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所有货物可追踪溯源。

6、中标人必须保证每日提供的蔬菜、水果的新鲜,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

7、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菜、水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投相关品目。

8、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货物。

9、采购人发现货物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货物。

10、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等不合格食材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材货款2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11、中标人提供的食材引起食用人身体不适或发生食物中毒等情况的,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的食材问题,由此产生的治疗、医药等一切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且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因此产生的经济赔偿及相应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三、产品配送、验收要求:

1、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6、每次根据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或宾客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7、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2个小时内响应。

四、定价方式

1、中标人供货价需按照当前时段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同期“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表”中最新一期的“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的价格为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中标人须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新价格挂出后第二天向采购人提供最新一期的价格表,采购人原则上每一个月调整一次价格,每次调整价格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开始执行。

2、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部分特定牌子的产品除外)则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在城区光明市场、沙苑市场、细村市场三个农贸市场等参考同类产品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若经采购人抽查,中标人报送的产品的供货价中的基准价高于商超平均价格的,中标人需根据商超平均价做出相应调整,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基准价再进行下浮。

3、投标人应在每月的25日前,按指定格式和要求对食材进行下一期供货报价,若超过规定时限未提交报价的视为放弃下一期的食材配送服务。

4、投标人所报的以上食材的价格,均为包含了货物、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中标人不得因为开发票等手续再向采购人申请款项。

5、如生产商或批发商统一调整价格或新增食材,投标人须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并附相关资料。价格下调时,应给予采购人相同的价格下调幅度;价格上升时,须提供生产商或批发商调价通知书等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经采购人审核后执行新的价格。

6、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供货商的供货食材入货台账或进行市场调查,发现供货商有虚报或隐瞒供货食材市场价存在欺骗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

7、最终供货食材及数量以采购人提前通知的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清单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食材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

五、交货及运输

1、中标人应保证每天早上将所订的货物按照约定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方,运输车辆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

2、如采购人需要临时增加补货,中标人必须在60分钟内将货物保质保量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配送延误时,中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共同解决。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中标人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出现上述情况的,处以中标人人民币1000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4. 中标人负责货品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不另行支付配送交通费。

5.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必要时应进行免费简单加工。

6. 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7.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各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8. 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事先征得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 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食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10. 中标人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某些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 中标人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此项以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0.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10.2中标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0.3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10.4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0.5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10.6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 超过保质期限的。

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 “★”条款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1.? 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招标范围:见本文件《用户需求书》

2.定义

2.?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团体组织。

2.2.? 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法人:法人是依法在国内进行注册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4.? 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2.5.? 采购代理机构: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6.?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7.?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8.? 公章:公章是指经过正规的法定程序并备案的法人公章与投标专用章。(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使用“投标专用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说明该“投标专用章”与法人公章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且投标当天应携带相关原件到现场,以供核查。因投标文件未提供相关手续复印件和无法核查投标专用章的真实性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9.? 时间: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货物和服务

3.?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投标费用

4.?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知识产权

5.? 

5.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5.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5.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5.4.? 采购货物为计算机办公设备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5.5.?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货物经认定存在侵权行为的,其投标无效,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

6.关于联合体投标

6.? 

6.1.? 对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6.2.?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在领购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所有联合体组成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各联合体组成成员的公章。

6.3.?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4.?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5.?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6.6.?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7.?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9.?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10.? 除联合体协议明确授权盖章单位外,联合体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均须加盖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的公章,否则该处盖章无效。

6.11.? 联合体进行评分时,业绩、奖项等的认定和评分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不明确或难以明确以哪一方计算评分情况时,则按主体方情况评分。

7.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7.? 

7.1.? 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资料表;

(3)用户需求书;

(4)投标人须知;

(5)合同文本参考格式;

(6)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9.? 

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及公告为准。

9.2.? 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看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中文译本应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确认,否则按无效处理),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2.? 除非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有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11.1.?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附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表格。

11.2.? 上述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除上述文件资料外投标人还须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制作“开标文件”。“开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须单独密封。

12.投标文件编制

12.?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2.2.? 因投标文件编制存在歧义对投标人产生负面影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3.? 投标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公章不一致,若投标单位名称已进行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2.4.? 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及内容与本项目采购信息不符,导致无法分辨所投项目为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无效。

12.5.? 投标文件若出现以下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可能间接影响评审秩序,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内出现无官方证明文件的行业地域排名或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字眼的。

(2)投标文件内出现恶意诋毁、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

12.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3.投标报价说明

13.? 

1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用户需求中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少报无效。

13.2.?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以人民币(或相关费率)报价。

13.3.? 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和售后服务费等。

13.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5.? 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必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

14.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的证明文件

14.? 

14.1.? 证明服务或货物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主要内容、标准、质量、人员资质、计划安排、报告审核等的详细说明;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要求进行详细应答和说明。

15.★投标有效期

15.? 

15.1.? 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

16.★投标保证金

16.?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额及法律规定的时间按相应包号保证金金额要求一次性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多次汇入达到招标文件要求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6.2.? 投标保证金金额与招标文件要求金额保持一致(详见投标资料表)。

16.3.?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16.4.? 投标人应一次性缴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6.5.?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上。 (详见投标人资料表)

16.6.? 投标担保。是指由担保机构为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由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责任。(投标担保格式详见附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16.7.?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②投标担保金额应与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一致;

16.8.? 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废标。

16.9.?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结果公示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6.10.? 为方便退还未中标的投保人的保证金,投标人应制作《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随开标文件一并递交。

16.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密封和标记

17.? 

17.1.? 为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建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7.2.? 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文件每页盖章等同于盖骑缝章)。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3.? 联合体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所有联合体组成成员的公章。(文件每页盖章等同于盖骑缝章)

17.4.? 建议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电子文件与正本密封包装,随正本提交。

17.5.? 电子文件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由光盘或U盘储存,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随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提交。

17.6.?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及盖章。

17.7.?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文件”字样。开标文件内还须包括并不限于: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核)和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开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上述要求与开标一览表一并密封提交。“开标文件”份数及签章等要求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1份)。

17.8.? 所有的信封均应注明:

1)收件人: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投标单位名称:

3)项目名称:

4)采购项目编号:

17.9.?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采用透明包装进行密封或未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

(2密封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内容直接或间接泄露的投标文件;

(3密封信封上项目编号错误的投标文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领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项目名称出现严重歧义或未标注所投项目信息导致无法分辨所投项目为本项目的投标文件;

(6采用传真、电传的投标文件;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10.? 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7.11.? 投标人同时参加几个包投标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

17.12.?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应保持联络畅通,因联系不上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18.? 

1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8.2.? 有违反其他法律规定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投标样品(如需提交)

19.? 

19.1.? 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本服务项目涉及的部分设备或产品样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交《样品清单》。

19.2.? 为方便评标,投标人在提供样品时,应在所提供的样品表面显著位置标注投标人的名称、包号、样品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或货物编号。

19.3.? 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除非另有说明,中标单位的样品将作为履约验收标准的参考不再退还,未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投标样品,逾期不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由此引发的样品丢失、毁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负责。

20.投标截止期

20.?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

20.2.? 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规定以澄清或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纸质版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出任何的补充和修改。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要求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1.3.? 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21.4.?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 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 

22.1.?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22.2.? 开标程序:

22.2.1.?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

22.2.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2.3.?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现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不得再提出异议。

22.3.?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4.?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2.5.?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23.评标委员会及评标方法

23.? 

23.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23.2.? 评审方法:本次招标的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3.3.? 定标原则: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23.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内容,分为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评审流程包括符合性检查、澄清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编写评标报告等步骤。

23.5.?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纸质版形式提交,如投标人拒绝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评审原则及评标过程的保密

24.? 

24.1.? 评审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

24.2.? 从公开开标到签订合同,凡与审查、澄清、评审和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定标意见相关的事项,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4.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25.? 

25.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不符合资格性检查所要求事项情况的,投标无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的评审,资格性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1) 资格瑕疵

包括但不限于:①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②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过期的;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有效期过期的;④提供的资质材料模糊不清导致无法辨认的。

2) 投标保证金瑕疵

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提交方式、提交时间、提交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③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5.2.? 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处理

1)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瑕疵

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文件的数量、制作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内容与采购内容不符的(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错误,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错误导致无法分辨所投项目为本项目,投标文件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②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内容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③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④投标文件内容有严重缺漏项的;⑤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⑥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文件要求的。

2) 技术响应瑕疵

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②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③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④《技术规格偏离表》未提供的;⑤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的;⑥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投标时,投标方案不唯一;⑦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⑧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3) 商务响应瑕疵

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商务要求负偏离的;②招标项目完成期(包括但不限于:工期,服务期,交货期等)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③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④《商务条款偏离表》未提供的;⑤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⑥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

4)投标报价瑕疵

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报价超过本招标文件明确的项目预算或文件明确的最高限价;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③报价内容或报价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④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的。

5)违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①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②扰乱开标、评标秩序,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③存在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形。

根据项目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招标文件中“可能导致废标”或“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等具体条款是否实施“废标”或“投标被拒绝”,但对同一条款的裁决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5.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5.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加“★”号)、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合同条款的重大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具体评审项目详见投标资料表)

26.? 

26.1.? 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技术综合评议,针对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各个投标人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分。

26.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6.4.?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6.5.?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6.6.?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7.?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6.8.?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9.?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商务评审、技术评审。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位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出得分,将价格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相加得出最终评标得分。

26.10.?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26.11.? 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且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7.优惠政策

27.? 

27.1.?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扶持: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提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7.2.?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应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7.3.? 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其对应产品价格的扣除详见投标资料表。

27.4.?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27.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一定的价格扣除(详见投标资料表)。

27.6.?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7.7.?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7.8.? 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扶持: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及《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0〕1号)的规定,对提供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单位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资料表)。

27.9.? 提供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其产品应符合以下规定:

(1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列价表》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投标人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其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应属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20年第16号)》公告中所公示的认证机构,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认证证书其认证机构不属于以上公示中的机构,则视为无效认证,不给予价格扣除优惠。

(3若用户需求中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根据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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