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1-04-29
徐州工程学院拟对“东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校区食堂委托经营
二、项目编号:徐工院(集)(服)[2021]005号
三、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需求和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内容)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接收及截止时间:开始接收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00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30:00时,提前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送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徐州工程学院中心校区行政楼B201室。
(二)开标时间:2021年5月27日9:30时。地点:徐州工程学院中心校区行政楼B201室。
(三)本项目按标段分别收取标书及服务费500元人民币,送达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该费用不予退还,请投标人携带银行卡等统一用POS机刷卡缴费,不接受现金缴费。
六、联系方式:
招投标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516-83200231。
七、现场踏勘及技术咨询:
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踏勘现场,并对相关数据、要求进行确认,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
技术咨询及现场踏勘联系人:梁老师,联系方式:13813280788。
八、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直接下载“附件”的采购文件。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采购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该项目不需要提前报名,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附件:招标文件.zip
(部门集中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东校区食堂委托经营
项目编号: 徐工院(集)(服)[2021]005号
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度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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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否则,责任自负。)
一、项目情况
徐州工程学院东校区计划于2021年8月底投入使用,预计入驻学生约8000人。为保障东校区在校师生的正常就餐,现向社会公开招选熟悉高等院校办学规律、学生生活规律,熟知高等院校餐饮服务的公益性、保障性、时效性、阶段性等特征,注重社会效益,履行服务育人职责,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管理水平强、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
本次委托经营的食堂为“东校区学生第三餐厅”和“教工餐厅”。“学生第三餐厅”共三层,一层为“第一食堂”,二层为“第二食堂”,三层为“第三食堂”;“教工餐厅”共两层,一层和二层。该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标段一“学生第三餐厅第一食堂和第二食堂”;标段二“学生第三餐厅第三食堂”;标段三“教工餐厅”。采购方只提供新建用房,由中标人全额出资设计、装修、自购运营设备(洗碗机、消毒柜、留样柜除外)、提供服务人员等进行经营。
以上三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标段,不可兼投。学校现有在营餐饮公司可以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相关说明
(一)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徐州工程学院组织的部门集中采购活动。
(二)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与。
(三)无论结果如何,参加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本次采购活动产生的合同受国家法律制约和保护。
(五)凡参与此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除有特别声明外,均视为接受并遵守本采购文件。
(六)潜在投标人须认真研读招标文件内容,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踏勘现场,并对相关数据、要求进行确认,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
(七)招标人可因任何原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以“更正公告”等形式发布,履行通知义务。请潜在投标人务必在送达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关注相关信息发布情况,及时查询拟投标项目存在的可能变更情况。未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导致的相关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的任何时候,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九)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要求部分标明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作说明参考作用,非限制性条件,投标人可以选用符合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标准的替代标的进行投标。
(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采购项目,中标人的样品将封存保管,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凭验收报告由中标人自行取回;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取回的,视同放弃,由招标人自行处理。未中标样品由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后2日内自行带回处理,投标人未及时带回处理样品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如无特别说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十二)质疑和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参加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权提出质疑;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后,送达投标文件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投标办公室提出。接收投标文件后不再接受对采购文件的质疑申请。2.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当场提出。开标过程结束后不再接受对开标过程的质疑申请。3.投标人对评审过程、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发出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投标办公室提出。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须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包括: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5.质疑函和必须的证明材料应当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有效。6.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由质疑投标人书面送达;送达部门: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516-83200231;送达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
质疑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书面或口头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十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领取书面《中标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收据。
★三、投标人资格
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国内餐饮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应当与采购项目相符;应当具备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院校食堂经营业绩和经验,具备院校食堂供应及服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信、能力证明和声明(详见“五、投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其属于投标人正式在职人员的有效证明(详见“五、投标文件要求”)。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和自然人投标;同一合同项下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投标,否则,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均投标无效;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五)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法人或负责人所在的公司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或“信用徐州”网站;查询时间: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任意时间;查询结果:采取网页打印形式(查询与打印内容应当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投标报价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含税价格,包含增值税税款及其他所有税费,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包含的仪器设备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物资耗材、工程和服务类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报价应包括全部服务及伴随货物和工程的相应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经评审确认的投标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若合同条款中无另行约定,则合同履行期间项目实施相关费用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提醒: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投入设计、装修、自购运营设备、提供服务人员等进行经营的投资额,投标报价为投资额;“教工餐厅”最低投资额300万元,“学生第三餐厅”每层最低投资额200万元,低于最低投资额的投标报价无效。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投资建设方案进行详细说明,并列明完成投资方案的详细投资清单,承诺投资额为完成预定投资方案的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投入总额。投资建设结束,采购方将对投标人的投资总额进行审计,实际投资未达到投标文件承诺额度的,相应差额将从营业款中直接扣除。各类低值易耗品及500元以下的工具、器具投入不计入投资总额。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委托经营方案进行详细介绍,明确经营布局、窗口数等;对经营测算方案进行详细说明,对毛利率控制标准做出承诺,标段一和标段三的毛利率控制标准应在45%(含)以下,标段二的毛利率控制标准应在55%(含)以下,否则投标无效。毛利率=(营业额-原材料成本-水电气费)/营业额。
(二)投标人在填写“投标报价函”和“分项报价表”时应根据采购项目准确填写,只接受人民币报价。币制、金额单位要统一,数字、文字要清晰,不得涂改;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人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不能为“0”,且必须打印,不得手写;单价、合价、总价金额单位:元,最多保留两位小数,例:111.11元;“投标报价函”和“分项报价表”投标总价要一致,且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无效(但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该类错误发起澄清,如启动澄清程序,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决定)。
(三)“分项报价表”作为“投标报价函”的报价依据,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及采购清单”自行设计制作,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计算,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当中;合价、投标总价计算必须准确;否则,投标无效(但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该类错误发起澄清,如启动澄清程序,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决定)。
(四)评审委员会在确定时,对方案、要求可作必要调整,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可予以执行。
(五)本项目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选标,即投标人只能提供唯一明确报价。
(六)除非采购文件、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应说明提供给用户的技术文件、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培训等的范围和程度。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下列内容及顺序编写、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其中有“固定格式”和“参考样式”)。请投标人准确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特别提醒: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材料均应当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完整、全面、清晰可辨的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扫描件、网页打印件”均应当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方为有效,否则,投标无效(但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该类错误发起澄清,如启动澄清程序,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决定)。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顺序及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
2、目录(从“2”开始编页码);
3、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4、综合评分索引表(只有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
5、资格性审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详见“三、投标人资格”);
(2)相关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书等复印件(详见“三、投标人资格”);
(3)信用查询记录(详见“三、投标人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承诺书原件(附:6个月内任何一月资产负债表、利润月报表复印件,6个月内任何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电子凭证)复印件;如符合减免条件,必须提供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证书原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承诺书原件(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证明或人员证明或专业技术能力认证证明等材料;以及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1份);
(6)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原件;
6、符合性审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正式在职人员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生效的劳动合同方为有效);
(2)分项报价表;
(3)“技术条款响应表”和“商务条款响应表”;
(4)投标人声明及承诺;
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以后),在同类项目经营活动中的业绩一览表,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务必带至开标现场核查方为有效;
8、其他相关认证证书、荣誉证书、资信证书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材料复印件,原件务必带至开标现场核查方为有效;
9、项目组织及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等;
10、投标报价函。
关于提供原件的特别说明:不接受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评分细则”无关的原件,投标人对提供无关原件造成干扰评审负责。
(二)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和封装
1、投标人必须按不同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5份,必须打印后胶装成册并逐页加注页码,必须使用纸质封面,不得使用订书钉装订。
2、投标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和“副本”, “副本”可由“正本”复印,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一并装入同一密封袋(不要分开密封)。不同标段必须分别密封。将密封袋密封后加盖与投标人单位一致的有效印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私章(鲜章)方为有效。
3、不接收投标人通过各种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送达,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三)投标响应和偏差
1、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所有技术规格及性能指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形式为准,否则,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中如果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则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表”和“商务条款响应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人如不提供“技术条款响应表”和“商务条款响应表”,或仅提供空白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无效情况
1、投标文件送达的时间超过规定的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格式和内容编制、装订、密封;未按要求签字、盖章。
3、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不满足“资格性审查材料”或“符合性审查材料”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要求或规格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等)。
4、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资质等证明文件。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情况等。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声明及承诺”、“投标报价函”的(已签字、盖章)。
7、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评审时间不能出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8、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出现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未按采购清单要求提供分项报价明细清单;未按规定格式报价,合价、总价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等。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0、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说明: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该类错误发起澄清,如启动澄清程序,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决定。
六、评标方法及原则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该项目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不经校方同意不能更换)进行现场述标,述标内容包括:(1)项目经理的自我介绍(个人情况、从业经历、管理经验等);(2)所在投标公司的事业发展及对该项目的经营理念(设想与安排、管理措施等);(3)针对该项目的设计方案、装修效果、设备投入等;(4)现场回答评委提问。述标形式不限,述标现场提供投影仪,其他设备自带,时间10-15分钟。
(二)评分细则:
评审因素 |
权重 |
评分依据 |
价格因素 |
36% |
以最高有效投标报价(投资额)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6分,其他报价得分=(各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36分(保留两位小数)。 |
技术质量因素 |
47% |
1、现场述标及整体评价20分。评委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不经校方同意不能更换)现场述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包括:(1)项目经理的自我介绍(个人情况、从业经历、管理经验等);(2)所在投标公司的事业发展及对该项目的经营理念(设想与安排、管理措施等);(3)针对该项目的设计方案、装修效果、设备投入等;(4)回答评委提问。 述标思路清晰、管理措施得当、方案完善、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20-16分,述标思路、管理、方案较完善、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15-10分,述标思路、管理、方案一般、操作性一般得9-5分,述标思路、管理、方案较差得4-0分。 2、人员配置9分(不经校方同意不能更换)。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具有“高级中式烹调师”的得2分,具有“中级中式烹调师”的得1分(如为同一人,以高级别计分,如为不同人则分别计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的得2分;具有“高级营养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餐厅服务师”证书的得2分。(提供原件有效) 3、项目经理4分(不经校方同意不能更换)。项目经理须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水平,三年及以上餐饮经营管理经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具有“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2分。(提供原件有效) 4、食品安全应急保障4分。投标人具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的得2分,具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单位”的得1分,以高级别计分,不兼得;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或“公共安全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得2分,150万元及以上的得1分,以高级别计分,不兼得。(提供原件有效) 5、质量保障及服务承诺5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承诺”、“食堂环境卫生承诺”、“消防安全承诺”、“依法用工承诺”等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或不明确的不得分) 6、服务标准及应急预案5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方案”、“节假日食堂保障方案”、“环境、食品突发状况应急预案”、“投诉处理方案”、“违约承诺”等对投标人进行评价,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或不明确的不得分) |
商务因素 |
17% |
7、履约能力及管理水平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AA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进行评价,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原件有效) 8、业绩评价10分。提供投标人为乙方(卖方),合同签订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以后的院校类食堂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说明:提供合同原件,且合同必须与院校直接签订方为有效,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合同无效;合同中明确体现服务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合同关键信息不完整的不得分;同一个院校单位的业绩合同只计算一个。) 评委根据有效合同约定的经营(建筑)面积进行评价,单个合同经营(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得2分,400平方米及以上得1分,以高级别计分,不兼得。(如合同中没有体现则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与有效合同原件相一致的使用单位“用户推荐意见书”,每提供一个“满意”或“非常满意”的得1分,最高得2分。(“用户推荐意见书”格式自拟,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经评委认定有实际意义方为有效) 9、增值服务2分。对投标人提供的增值服务进行评价,从实用性、专业性、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评议,经评委认可的得2分。(未提供或不实用的不得分) |
(三)定标原则
开标、评标工作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顺序进行。其中,标段一得分高的承担“第一食堂”业务,排名第二的承担“第二食堂”业务;如遇得分相等,以“商务因素”得分高的优先;如“商务因素”得分仍相等,以“技术质量因素”得分高的优先。另外,标段一原则上应满足有效投标人4家及以上,标段二和标段三原则上应分别满足有效投标人3家及以上。如出现有效投标人不满足的情况,则开标及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现场决定。
(四)在确定中标人时,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方案、要求、是否组织对入围投标人企业及业绩进行考察等作必要调整,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可予以执行,并作为确定最终中标人的依据。
七、开标与评审
(一)招标人按照本次采购公告中的日程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地点组织开标会,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参加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原件审查),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二)评审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和比较。在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请有效投标人进行现场述标,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参加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原件审查),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
采购方代表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条件进行审核;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中的符合性条件进行形式审核;经认定为资格性或符合性评审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判断资格性和符合性响应与否的依据是投标文件本身,而不是寻求外部证据。
2、详细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审查“产品的性能指标、技术配置、服务要求、质量标准、质保期、质量保证与服务承诺、投标报价、工期、供货期等”是否与采购需求相匹配。详细评审未通过的有效投标人不能确定为中标人。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独立地对符合采购要求的有效投标进行比较和评审。
3、定标
评审委员会综合各评委的评审结果,按照评标方法及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委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四)为降低采购成本、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项目公告后,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原则上不能开标或评审。特殊项目,根据采购方需要,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可以现场确定正常开标或评审,评审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
(五)评审结束后,将公布评审结果。按照规定对评审过程保密,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说明。
★八、招标项目履约保证金规定
(一)拟中标人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日起三日内向招标人交纳招标项目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为30万元。拟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用其基本账户支付,不接受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交纳履约保证金。
单位名称:徐州工程学院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徐州云龙支行
银行帐号:32001718136052504164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
电话:0516-83689763
(三)评审结果公示三日内无异议,且已经交纳履约保证金,将向拟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再发布中标公告。
(四)如果拟中标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对招标项目的质疑(投诉)成立,或拒绝遵守招标文件规定、响应承诺,或拒绝签订合同,或虽签署合同但不予履行等,则取消(拟)中标人资格,已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标的履约完成、验收合格、合同期限结束(或服务期结束)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凭“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书”及“收款收据原件”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如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
(六)因(拟)中标人提供的基本帐户信息错误而导致废标、保证金误退等情况由(拟)中标人承担。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持续关注徐州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zit.edu.cn/)“招标与采购”相关内容;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送达投标文件前,因没能持续关注本次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第二部分 招标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本部分下文中的货物/工程/服务名字仅为书写分类和标题用,并无实际功能暗示,也无特定系统或设备指向,供应商应以具体的功能需求为准进行解决方案设计。
特别提醒:该章节内容为实质性响应内容,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需求及自身情况阐明所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符合、匹配程度(包括产品的详细规格\技术参数),编制“分项报价表”、“项目组织方案”和“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等材料放入投标文件,供采购人及评审专家参考评审。
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技术条款响应表”和“商务条款响应表”,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标的情况如实逐项详细填写。如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无“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存在,则可以在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完全响应”承诺。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偏离情况承诺与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商务标的不一致,有欺诈情况存在,其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无效等完全责任。
现场踏勘及技术咨询:为减少相关误差,如投标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请自行联系、组织实施。投标人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自行负责,无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对现场做过充分详实了解,并在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技术咨询及现场踏勘联系人:梁老师,联系方式:13813280788。
★一、技术(质量)需求
徐州工程学院东校区计划于2021年8月底投入使用,预计入驻学生约8000人。为保障东校区在校师生的正常就餐,现向社会公开招选熟悉高等院校办学规律、学生生活规律,熟知高等院校餐饮服务的公益性、保障性、时效性、阶段性等特征,注重社会效益,履行服务育人职责,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管理水平强、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
本次委托经营的食堂为“东校区学生第三餐厅”和“教工餐厅”。“学生第三餐厅”共三层,建筑面积共约10480平米,一层为“第一食堂”,二层为“第二食堂”,三层为“第三食堂”;“教工餐厅”共两层,一层和二层,建筑面积共约3592平米。该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标段一“学生第三餐厅第一食堂和第二食堂”;标段二“学生第三餐厅第三食堂”;标段三“教工餐厅”。采购方只提供新建用房,由中标人全额出资设计、装修、自购运营设备(洗碗机、消毒柜、留样柜除外)、提供服务人员等进行经营。
标段一“学生第三餐厅第一食堂和第二食堂”以快餐为主,满足日常餐饮需求。第一食堂(一层)建筑面积约3686平米,第二食堂(二层)建筑面积约3503平米,要求每层配置座位数不少于600个。标段一拟选择2家中标人,分别承担第一食堂(一层)和第二食堂(二层)的经营服务。每家中标人须出资最少200万元进行设计、装修、购买运营设备进行经营服务。
标段二“学生第三餐厅第三食堂”作为风味美食餐厅,引入知名美食品牌,建成符合大学生消费水平的特色餐饮区。第三食堂(三层)建筑面积约3291平米,不对餐位数要求,前后场可不按大伙餐厅进行流程设计,中标人充分利用餐厅空间,合理设置摊位数,要求最低摊位数15个,至少引入1个清真摊位。标段二拟选择1家中标人,要求中标人须出资最少200万元进行设计、装修、购买运营设备进行经营服务。
标段三“教工餐厅”包括两层,一层建筑面积约1780平米,要求配置座位数不少于300个,采取“大伙+风味小吃”的经营模式,提供日常餐饮和特色餐饮服务;二层建筑面积约1812平米,除公共就餐区外另设计包间数8个,满足教工日常餐饮和接待餐饮需求;二层要求配备厨师不得少于15人,面点师不得少于2人。标段三拟选择1家中标人,要求中标人须出资最少300万元进行设计、装修、购买运营设备进行经营服务。
项目采用“投资—经营—移交”模式,校方提供洗碗机、消毒柜、留样柜等厨具设备,中标餐饮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自行购置自用设备,自行对餐厅进行美化改造,保证2021年秋季开学前所承包食堂能正常运营。另外,学生第三餐厅第一食堂(学生餐厅一层)中标人须承担7名管理人员的劳务工资,学生第三餐厅第二食堂(学生餐厅二层)中标人须承担5名管理人员的劳务工资,学生第三餐厅第三食堂(学生餐厅三层)中标人须承担3名管理人员的劳务工资,教工餐厅中标人须承担3名管理人员的劳务工资,工资标准参照《徐州工程学院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薪资管理办法》(http://hqglc.xzit.edu.cn/28/e8/c3579a141544/page.htm)。中标餐饮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满将所有投资移交校方退场。
各餐厅可引入品牌加盟,但必须纳入项目进行统一管理,标段一和标段三要求品牌合作经营量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严禁各餐厅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否则经查核实后,校方将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餐饮公司自行承担。
该项目经营服务期5+1+1年。5年期满后,对各餐厅的营业额、投资额进行核算分析,如投资成本回收完毕且有适当盈余,则经营服务期结束,如未完成成本回收且年度考评均达85分以上则经营服务期顺延1年;1年后按同样的方式决定合同是否继续顺延1年。
以上三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标段,不可兼投。学校现有在营餐饮公司可以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采购清单:包括全部服务及伴随货物和工程
序号 |
标段 |
服务标准/服务要求 |
经营格局要求 |
面积(平米) |
窗口数及投资额要求 |
投标报价(投资额)(元) |
是否允许偏离 |
备注 |
1 |
标段一:学生第三餐厅第一食堂和第二食堂 |
见采购文件 |
大伙+风味小吃 |
一层:3686 二层:3503 |
每层不得多于20个窗口;每层最低投资额200万元。 |
不允许负偏离 |
大伙占窗口数比例应达到1/3;每层座位数不少于600个 |
|
2 |
标段二:学生第三餐厅第三食堂 |
见采购文件 |
风味小吃(含清真) |
3291 |
最低摊位数15个(不得重复);最低投资额200万元。 |
不允许负偏离 |
引入知名品牌,必须引入至少一家清真摊位 |
|
3 |
标段三:教工餐厅 |
见采购文件 |
一楼:大伙+风味小吃 二楼:教工休闲餐饮区+包间 |
一层:1780 二层:1812 |
一层窗口数不得多于15个;最低投资额300万元。 |
不允许负偏离 |
一层:大伙占窗口数比例应达到1/3;座位数不少于300个 二层:厨师不得少于15人,面点师不得少于2人。 |
提醒:1、投标人须明确投入设计、装修、自购运营设备、提供服务人员等进行经营的投资额,低于最低投资额的投标报价无效。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投资建设方案进行详细说明,并列明完成投资方案的详细投资清单,承诺投资额为完成预定投资方案的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投入总额。投资建设结束,采购方将对投标人的投资总额进行审计,实际投资未达到投标文件承诺额度的,相应差额将从营业款中直接扣除。各类低值易耗品及500元以下的工具、器具投入不计入投资总额。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委托经营方案进行详细介绍,明确经营布局、窗口数等;对经营测算方案进行详细说明,对毛利率控制标准做出承诺,标段一和标段三的毛利率控制标准应在45%(含)以下,标段二的毛利率控制标准应在55%(含)以下,否则投标无效。毛利率=(营业额-原材料成本-水电气费)/营业额。
4、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的相关方案(格式自拟):
(1)项目组织方案及经营理念:包括人员投入及配备、岗位设置,投标人的经营管理理念、思路等。
(2)质量保障及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障方案”、“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承诺”、“食堂环境卫生承诺”、“消防安全承诺”、“依法用工承诺”等。
(3)服务标准及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方案”、“节假日食堂保障方案”、“环境、食品突发状况应急预案”、“投诉处理方案”、“违约承诺”、“增值服务”等。
5、在本次招标中,投标人须提供对餐厅前后场及就餐环境进行美化改造的方案,包括设计方案、装修效果、设备投入清单及费用明细等,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中标后在校方监督下严格按投标承诺完成施工改造。投标人须按所投标段提供详细的设计、改造方案及工程清单,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装修改造效果图包括整体及重点区域的平面图、立面图等,设计、改造要充分实现餐厅的美化、亮化,契合当代大学生主流观念,展现高校校园文化、智能科技设施应用。投标人如因描述不详,评委无法判断其合理性、针对性,造成评委无法对该项进行评审,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所提供的面积数据可能存在一定误差,投标人可自行联系踏勘核量,采购文件所有要求及投标人承诺不因面积误差而调整。
(二)技术、质量标准:
中标餐饮公司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学校各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代管公司的管理,根据要求提供准时、卫生、安全的餐饮保障服务,按要求分担餐厅管理人员的劳务支出。经营期内,每年对中标餐饮公司的服务水平进行一次综合考评,作为合同顺延的依据;同时采取定期全面检查及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日常管理,对中标餐饮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考核。项目具体服务要求:
1、投资建设要求
(1)中标餐饮公司承诺的投资方案应经校方管理部门再次确认后方可进行建设,投资方案的完成程度将作为投资建设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中标餐饮公司应确保按方案完成装修改造,并保证实际投资额度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
(2)中标餐饮公司的投资建设方案应充分满足后期经营需要,经营期间发生的二次改造费用亦由中标餐饮公司承担。
(3)餐厅后场功能格局设计合理,各功能区划分满足功能需求,符合明厨亮灶要求;流程设计合理,符合《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要求。
(4)餐厅消防安全设施到位,油烟净化设施完备,燃气报警器等布置合理,充分体现环保、节能、绿色。
(5)投资建设期间,中标餐饮公司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及警示、警卫,确保安全施工,在施工、安装现场发生的由于中标餐饮公司的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中标餐饮公司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6)中标餐饮公司应对原有建筑及已完工程进行有效保护,如有损坏、污染,由中标餐饮公司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中标餐饮公司所有对建筑物结构可能构成安全隐患的施工方式,都必须报请校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7)中标餐饮公司投资建设所用的所有材料、设施设备等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装修用材须环保、安全,装修完成后由中标餐饮公司提供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参照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8)投资建设结束,校方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投资建设项目须消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由中标餐饮公司负责相关手续及费用,中标餐饮公司应确保所承包食堂在2021年秋季开学前通过所有项目的验收。
(9)投资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后组织对中标餐饮公司的投资总额进行审计,审计工作由校方审计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审计单位由校方选定,审计费用由中标餐饮公司承担。中标餐饮公司实际投资未达到承诺额度的,相应差额将从营业款中直接扣除。
(10)投资建设中如涉及共同使用的装修改造或设施设备,由各食堂承担各自经营所需部分的费用后,剩余费用进行均摊,后期以中标餐饮公司实际投资情况进行审计。
(11)根据校方管理要求,中标餐饮公司应在后场安装监控系统,推行“明厨亮灶”工程。
(12)食堂经营所需的各类低值易耗品及500元以下的工器具不计入投资项,不纳入投资额,不作为审计内容,项目结束后由中标餐饮公司自行处理。
(13)校方按实际条件将餐厅交付给中标餐饮公司,除提供通用厨具设备外,不对本项目做任何额外投资承诺,食堂经营所须所有投资均由中标餐饮公司承担;经营服务期结束,所有投资归校方所有。
(14)校方投入设备清单如下,经营期内交中标餐饮公司使用、保管、养护、维修,经营期满设备返还校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各层餐厅拟提供数量 |
1 |
双门消毒柜 |
台 |
3 |
2 |
洗碗机 |
台 |
1 |
3 |
链板式餐具传送机 |
台 |
1 |
4 |
留样柜 |
台 |
3 |
注:标段三按两层餐厅数量提供。 |
2、经营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中标餐饮公司实际用工人数不得少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总人数。
中标餐饮公司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经理必须专职在餐厅工作,实行指纹考勤。中标餐饮公司未经学校同意私自更换项目经理的,须缴纳违约金5万元。
中标餐饮公司的用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发生用工纠纷,中标餐饮公司自行负责。
服务团队业务要求:
① 项目经理:须专职在中标餐厅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水平,三年及上餐饮经营管理经历,具有餐饮经营管理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标段项目经理、人员配置、组织机构及骨干成员名单及证明材料。未经校方同意,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② 中标餐饮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烹调技术骨干、其他服务人员等,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专业技术骨干不经校方同意不能更换。
③ 项目所配餐饮服务人员应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④ 为保证服务质量,标段三教工餐厅(一层、二层)配备厨师不得少于15人,面点师不得少于2人。
每年经营期开始之前,中标餐饮公司须提供每位入校经营人员的健康体检证明,安排到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持有健康证明。
(2)安全要求
中标餐饮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高等学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学生食堂管理规范》(中后协2019年3月31日发布)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中标餐饮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校方各项规章制度,与校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和校方的要求条款组织生产经营,提供安全食品,确保饮食安全。
中标餐饮公司必须服从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的管理,接受学校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接受处罚。中标餐饮公司须建立预防食物中毒、消防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意外情况的紧急处理预案。如发生此类责任事故,所涉及的民事、刑事责任及赔偿费用均由中标餐饮公司承担。
中标餐饮公司负责餐厅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学校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中标餐饮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遮挡、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规使用液化气罐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具等。
由于中标餐饮公司违规、违章用电、用气以及中标餐饮公司人员加工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中标餐饮公司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所有法律责任。
中标餐饮公司提供的食品、饮料等必须保证安全、卫生。如因食品、饮料污染变质原因引起中毒等安全事故的,中标餐饮公司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所有法律责任。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按照校方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的,校方有权勒令停业整顿。
餐厅备餐间和操作间严禁18岁以下未成年人进入,有未成年人进入的作为严重安全隐患处理。
(3)饭菜质量、品种、价格要求
所有食品实行定量标准、明码标价,上调饭菜价格须经甲方同意。
中标餐饮公司需提前申报经营方案,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供应,菜肴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
以大锅菜为主,确保低、中、高档菜3:4:3的比例,保证每餐2.0元以下的低价菜不少于4道,每天有一个特价菜和一个降价菜,大锅菜窗口要有1.0元以内的特价菜;中、晚餐必须有免费汤供应,在规定的开饭时间内,中、低档菜及免费汤不脱销;所有菜品明码标价,不得随意涨价,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需求,确保师生综合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
保证每日三餐按时对外营业,起始时间不迟于早餐6:30、中餐11:00、晚餐17:00,每餐营业时间不少于2小时。复习考试期间,增设夜宵服务。
供给就餐者食用的饭菜要做到熟、鲜、嫩、无异味、透、热,主食不黄不酸、不糊不生,副食色、香、味、形齐全,汤清香可口。
不具有凉菜经营资格的一律不得制作、出售凉菜。
经营期内,标段一、三毛利率控制标准应在45%(含)以下,标段二毛利率控制标准应在55%(含)以下。(毛利率=(营业额-原材料成本-水电气费)/营业额。)。各食堂在此范围下做出承诺,校方将严格进行成本核算,超出部分盈利纳入物价平抑基金。
(3)卫生要求
中标餐饮公司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和安全的要求,服从和配合省、市、学校等各级的监控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接受处罚。
原材料采购渠道务必正规,采购过程中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并妥善保存备查,肉类等冷冻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防疫卫生要求,保证原材料安全。
存放食品必须生熟分开、主食副食分开、鲜活分开、调味品分开、分库保管。
严格按照挑选、去根、洗净、切配、烹调的程序制作饭菜,生熟食品分开加工(专人负责、分刀、分板)。
保持饭菜留样48小时,做到每餐每个品种必须留样(所有菜品不少于200克留样)。
餐具每餐消毒,分菜盆(盘)和其他容器每日消毒(有记录)、餐桌椅等无油污、污渍;餐具的各项检测指标符合国家最新发布的卫生标准。
做到餐厅无“四害”,在现有条件下必须保持下水道畅通、无臭味,墙壁、风管无油污,保持地面干燥、干净。
(4)服务考核标准及要求:徐州工程学院餐厅管理考核细则
1.健康证过期的扣0.2分/人/次,人证不符的扣0.8分/人/次,无证上岗的扣1.5分/人/次,同时相关人员按规定补办或劝退。
2.食品原料在贮藏使用过程中坚持先进先出,超过保质期未及时处理的,扣1分/人/件;待出售的食品发现霉变、质变的,扣5分/人/件。
3.待出售的食品中发现头发、虫子、铁丝等杂物,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0.1分/次,接到学生投诉并经核实确认的,扣1分/次。
4.剩饭剩菜妥善处理,荤菜放入冰箱保存,隔餐必须烧熟煮透,如发现生、冷状态就出售的,扣0.2分/次,素菜隔餐不清理的,每次扣0.1分。
5.气温较低的季节出现就餐人员吃到冷饭冷菜的,扣0.1分/次。
6.食品原料、净菜或成品不得与洗洁精、粘鼠板等有毒害物品放置在同一场所,违者扣0.1分/次。
7.洗菜池生熟分开,发现混用的扣0.1分/次,蔬菜不按规定浸泡或浸泡时间达不到标准的,扣0.1分/次,原料、净菜在存放时生熟分开,混放的扣0.1分/次。
8.严禁私自购买已经纳入学校(业委会)集中采购范围内的主要原材料,违者扣1分/次/件。
9.采购的食品原料、调料、添加剂等要严格索证制度,证照不齐全的扣0.2分/次/件。
10.经营过程中以“一卡通”为结算依据,除面包房、三楼外严禁现金及非学校指定二维码交易,违者扣1分/次/笔。
11.严禁私自调价,违者扣0.2分/次/项。
12.窗口服务人员不按定价出售饭菜的,每次扣0.2分/次。
13.刷卡结算时计算错误的,扣0.03分/次。
14.各岗位定人定责,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及管理由专人负责,配备专柜、专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的,扣1分/次,添加剂台账未及时登记的,扣0.1分/次/笔。
15.操作间、储藏室物品摆放要规范,储藏室物品要上架并贴上标签,同时离地隔墙存放,未贴标签或不按标签位置乱放的,扣0.1分/次/件;操作间内备好的净菜及售饭间的成品未上架的,扣0.1分/次/件。
16.冰箱内保持干净整洁,生熟分开,物品摆放杂乱或发现未加盖的,扣0.1分/次/件。
17.落实食品留样制度,超过规定时间的扣0.1分/次/件;留样的品种、份量未达到要求的,扣0.1分/次/件,弄虚作假的,扣2分/次/件。
18.各类台账超过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登记的,扣0.1分/次/件。
1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操作间、储藏室发现老鼠、蟑螂出没未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的扣0.1分,苍蝇出没的季节,售饭间待出售的成品上未加盖纱布或其他防蝇措施的扣0.1分。
20.前、后场环境卫生及操作台应保持干净整洁,环境卫生及操作台脏乱的扣0.02分/次/项;各类工具后不及时清洗,未按规定位置摆放的扣0.02分/次/项;下水道堵塞不及时清理的扣0.1分/次。
21.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扣0.1分/次;未按规定袋装化并丢放在指定地点的,扣0.1分/次。
22.水、电、气规范使用,厉行节约,消防设备指定专门责任人,因操作不当造成能源浪费的,扣0.1分/次;私自改造线路、管道的,扣0.5分/次/处。
23.工作时间未穿工作服,售饭间人员未佩戴帽子、口罩的,扣0.1分/人/次。
24.窗口服务人员态度应热情和善,与就餐人员发生冲突争执的,扣0.5分/次。
25.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不洗手的,扣0.1分/次/项;指甲过长、佩戴首饰或涂指甲油进行食品加工的,扣0.1分/次/项。
26.在操作间、备餐间等功能间内吸烟、喝酒、玩手机的,扣0.1分/人/次。
27.患有肝炎、肠炎等传染性疾病未及时上报,或有意包庇的,扣2分/人/次并严肃处理。
28.在日常工作中积极配合餐饮服务中心的管理,不服从管理或消极怠工的,扣3分/次。
29.如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的违法行为、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经查证属实的,或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触犯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等重大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30.初始100分,根据各餐厅实际经营服务情况依本标准扣分。
(5)其它
经营期内,中标餐饮公司自行承担水、电、气等费用及公共部位水电费,收费按照学校及政府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交相关费用的,校方有权停供,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餐饮公司自行承担。
环境卫生等其它费用:按相关规定,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卫生等其它费用由中标餐饮公司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材料费、人工费及税费等。
中标餐饮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提出改造要求的,应在校方认可、确认后进行。中标餐饮公司服务期间所做的一切投入均不得要求校方进行补偿。
中标餐饮公司统一使用学校“一卡通”系统刷卡收费,其他收费方式一律不得使用。卡机由校方提供、安装,具体数量根据经校方确认后的窗口数确定,经营期内原则上不予增加。
中央厨房运行前,原材料采购由各食堂承包人自行负责。校方中央厨房启用后,将为各餐厅提供若干品类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届时中标餐饮公司应无条件服从校方管理,并按要求及时结清货款。
中标餐饮公司轮流承担寒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餐饮保障工作,校方不做任何补偿。
★二、商务(服务)要求
1、承包方式、服务起止时间要求:
经营期限:项目经营服务期5+1+1年。首次合同签订有效期一年,年度考核评分达75分及以上的,合同自动顺延,否则合同终止,校方将另行确定经营企业。
5年期满后,对各餐厅的营业额、投资额进行核算分析,如投资成本回收完毕且有适当盈余,则经营服务期结束,如未完成成本回收且年度考评均达85分以上则经营服务期顺延1年;1年后按同样的方式决定合同是否继续顺延1年。
因中标餐饮公司考评不达标解除合同的,校方对中标餐饮公司的投资建设等不作任何补偿。
服务期内,因政策调整、政府行为或校方整体规划、校区、职能范围调整等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校方有权提前30日通知服务公司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经营场所:必须在餐厅建筑物内部营业,未经学校许可和通知,不得在经营场所之外从事营业活动及堆放货物等。除学校提供现有的场地及部分通用设备外,其它经营所需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用具及维修等费用由餐饮公司自行解决。
经营方式:中标餐饮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按规定办理所经营餐厅的独立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国家及徐州市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证照。人员自行招聘,各餐厅及窗口禁止转包,依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如餐厅档口采取品牌合作经营方式,应经校方审批,标段一、三要求合作经营量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2、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中标餐饮公司如有下列违约事项,校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有转包、分包行为的;(2)发生食物中毒现象的;(3)销售变质或过期食物的;(4)由管理部门下发三次“整改通知书”仍拒不整改的。(5)因服务方缘故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存在人员伤亡或造成损失达5000元)的。(6)不文明经营,在师生中产生恶劣影响的。(7)经营期间,中标餐饮公司如确因自身原因须中途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三部分 付款方式及其他约定
一、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资格、履约能力、信誉状况、服务质量等进行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等。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材料虚假或对响应文件所要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有腐败、欺诈和不良信用行为,或质疑(投诉)成立,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二、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按合同标的履约。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中标的,或质疑(投诉)成立,或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但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评审结果公示后,如(拟)中标人发生变化,仅影响相应标段中标人顺序。
三、签订合同书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承诺、评审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为依据。
四、项目验收:招标人与中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共同进行验收。合同项目履约完毕,中标人应当及时向项目承办单位提供验收方案申请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签署不能免除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项目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五、付款方式:服务期内,食堂各餐厅营业款先行纳入专用账户,由管理人员每半个月核算一次营业额,扣除各项应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的费用后转付给各餐饮企业。
招标人付款前有权要求中标人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包含的仪器设备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物资耗材、工程和服务类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标的履约完成、验收合格、合同期限结束(或服务期结束)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凭“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书”及“收款收据原件”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如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
七、有关“知识产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等特别要求:
(一)招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中标人使用保管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招标人。
(二)中标人提供的合同项目涉及知识产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的,则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应当提供产品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签字盖章的授权销售及质保承诺书原件,并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等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并取消中标人资格。
(三)如果招标人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等的主张、索赔或诉讼,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当以招标人名义并在招标人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中标人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招标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中标人承担。
八、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按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徐州工程学院部门集中采购投标文件封面
(部门集中采购)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私章):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投标人单位盖章(鲜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声明及承诺(固定格式)
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本投标人响应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关于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
投标人郑重声明:本投标人明知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及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愿提交的文件证明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能够诚实守信地履行投标人权利、义务。
投标人郑重承诺:本投标人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相关资格材料内容如有变动(包括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年审记录等),将向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专门提出书面说明,如不提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本投标人完全响应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与采购项目实质性相符,并愿意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本投标人已知晓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愿意遵守相关规定。
特此声明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私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鲜章):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函(固定格式)
致:徐州工程学院
1、根据已收到编号为“***”的徐州工程学院“***”的采购文件,我单位经踏勘现场并认真研究上述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无质疑。
我方愿以投资额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报价按采购文件要求承包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内容。
2、我方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方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特别声明: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私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鲜章):
年 月 日
提醒:1、投标报价必须打印,手写无效。
2、投标人必须按“四、投标报价要求”及规定的格式进行报价。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固定格式)
投标人(加盖公章):
项目 |
序号 |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打 或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资 格 性 审 查 内 容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2 |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书等: 1、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
3 |
信用查询记录 |
|||
4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书面声明承诺书原件(附:6个月内任何一月资产负债表、利润月报表复印件;6个月内任何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符合减免条件,必须提供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证书原件。) |
|||
5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承诺书原件(附:相关设备证明或人员证明或专业技术能力认证证明等材料;以及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1份) |
|||
6 |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原件 |
|||
符 合 性 审 查 内 容 |
1 |
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生效的劳动合同证明 |
||
2 |
毛利率控制承诺、项目经理学历及餐饮经营管理经历证明、分项报价表 |
|||
3 |
技术条款响应表、商务条款响应表 |
|||
4 |
投标人声明及承诺 |
(提醒: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照“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中序号及内容按实逐项填写,如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准确,造成评委在评审时判断有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综合评分索引表(只有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固定格式)
投标人(加盖公章):
评审因素 |
序号 |
采购文件中“评标方法及原则”对应的“评审因素”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技术质量因素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商务因素 |
7 |
||
8 |
|||
9 |
(提醒:请按照采购文件“评标方法及原则”中“评审因素”序号按实逐项填写,如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准确,造成评委在评审时判断有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固定格式)
致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本资格证明宣告)
投标人单位名称:
法人或负责人(必须本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
联系方式: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
投标人单位盖章(鲜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提供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须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带至评审现场备查;法人授权其他人参加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 法人本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该资格证明为实质性响应内容。
授权委托书(固定格式)
致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本授权书宣告)
法人或负责人(必须本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必须本人签字或加盖私章):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职务:
兹委托 代表我单位参加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组织的(项目编号: ) 项目的采购活动,委托代理人为我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已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有权在该项目招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报价函”和“投标文件”等材料,负责招标质疑、澄清、解释、签订合同并执行一切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事项。
委托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投标人单位盖章(鲜章)
年 月 日
注: 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带至评审现场备查。该资格证明为实质性响应内容。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固定格式)
我单位及法人(或负责人)在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私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鲜章):
年 月 日
健全的财务制度等书面声明(固定格式)
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郑重声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正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愿意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附:6个月内任何一月资产负债表、利润月报表复印件;6个月内任何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电子凭证)复印件;如符合减免条件,必须提供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证书原件。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私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鲜章):
年 月 日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固定格式)
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郑重声明:我公司已完全了解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我公司具有很好的厂家原厂产品支持、技术服务、产品调试、系统使用培训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保证;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证明或人员证明或专业技术能力认证证明等;以及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以后)同类项目业绩合同1份。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私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鲜章):
年 月 日
毛利率控制承诺(格式自拟)
项目经理学历及餐饮经营管理经历证明(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根据采购项目不同,自行设计制作“分项报价表”,以下样表仅供参考,按需修改)
分项报价表(参考样式)
序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型号(详细技术规格指标) |
原产地及制造商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单价*数量 |
备注 |
|
伴随货物、服务或工程项 |
|||||||||
投标总价: |
小写 |
?: 元 |
|||||||
大写 |
人民币: |
说明:单价、合价、总价金额单位:元,最
多保留两位小数。分项报价表作为“投标报价函”的报价依据,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内容,投标人如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私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鲜章):
年 月 日
提醒:1、投标报价必须打印,手写无效。
2、投标人必须按“四、投标报价要求”及规定的格式进行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技术条款响应表(固定格式)
采购文件需求 |
投标人响应 |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技术规格/指标 |
数量 |
数量 |
技术规格/指标 |
技术指标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注:投标人必须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技术条款响应表”,按采购标的情况如实逐项详细填写。如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无“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存在,则可以在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完全响应”承诺。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偏离情况承诺与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的不一致,有欺诈情况存在,其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无效等完全责任。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私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鲜章):
年 月 日
商务条款响应表(固定格式)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人响应 |
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注:投标人必须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商务条款响应表”,按采购标的情况如实逐项详细填写。如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无“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存在,则可以在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完全响应”承诺。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偏离情况承诺与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的不一致,有欺诈情况存在,其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无效等完全责任。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私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鲜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不同,自行设计制作“业绩情况一览表”,以下样表仅供参考,按需修改)
投标人近三年业绩情况一览表(参考样式)
序号 |
合同名称(含已完成及正在实施的项目) |
采购内容及简要描述 |
数量及金额 |
完成情况 |
采购方联系人及电话 |
投标单位负责人及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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