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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兴丰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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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北京市大兴区兴丰街道办事处兴丰街道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1-04-29
[大兴]北京市大兴区兴丰街道办事处兴丰街道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QZB-2021-104

二、项目名称:兴丰街道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金额:195.12583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北京信诚天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太福庄村村委会北300米 195.12583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负责餐厅日常经营管理,经营模式可为早餐、午餐、晚餐、食品加工、制作等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宏宇、韩莉莉、冯姝姝、岳海霞、李景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61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以本项目中标价为取费基数,按计价[2002]1980号文件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兴丰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东大街35号

联系方式:杨主任,010-69246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2号楼2单元701

联系方式:张月雷,010-80257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月雷

电 话: 010-80257520

发售版-兴丰街道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

兴丰街道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 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北京市大兴区兴丰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QZB-2021-104 日 期:二零二一年四月 3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5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29 第五章 招标技术需求..............................................................................................37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4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7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兴丰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兴丰街 道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该 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ZB-2021-104 项目名称:兴丰街道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人无偿提供基本设施及就餐场所,供应商负责餐厅日常经营管理,经营模式 可为早餐、午餐、晚餐、食品加工、制作等工作。(给出五个工作日三餐的配餐 菜单,并对投料比例、饭菜入口率、每周菜谱重复率、花色品种更新率及特色餐 饮活动等作出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2年(73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企业类型: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04 月 08 日至 2021 年 04 月 14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 4号院 2号楼 2单元 701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4 月 28 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兴旺路永华南里 9号楼三层(大兴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 关注本项目的截图、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请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以上资格文件均需携带复印件,潜在投标人报名多个包的,每个包均须提供上述 资料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备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6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兴丰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东大街 35 号 联系方式:杨主任,010-69246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 4号院 2号楼 2单元 701 联系方式:张月雷,010-80257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月雷 电 话: 010-80257520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 盾,应以本表为准。 内 容 说 明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兴丰街道办事处 详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东大街35号 邮编:100076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 010-69246902 项目名称:兴丰街道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QZB-2021-10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预算金额:196 万元/年。 服务期限:2年(730 日历天)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 4号院 2号楼 6层 2单元 701 电话:010-80257520 联系人:张月雷 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资格标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g) 请 潜 在 投 标 人 在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北 京 市 · 大 兴 区 ) (http://ggzy.daxing.net)进行注册、并关注该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 保证金金额: 0 元 ?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 保函、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采用任何方式递交保证金必须保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 个工作日递交到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通知确认到账为准)。如至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确认,将被视为投标人未提供保证金。未 按要求提交的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开 户 名: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10061274018800013926 无论是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5 个工作日送达招标文件规 定的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 4号院 2号楼 6层 2单元 701。 开标前 3个工作日换取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 投标处理。 投标有效期:90 天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 4份,电子版(U盘)1份(电子版本应与投标文件 正本一致,Microsoft Word 97-2003 格式,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04 月 28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04 月 28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兴旺路永华南里 9号楼三层(大兴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兴旺路永华南里 9号楼三层(大兴区公共资源交 易分中心) 评 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招标代理服务费 10 中标人支付根据中标价为计取基数,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 代理服务费。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相关要求,本项目关于中小企业采购措施如下: 1、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 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 1、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2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010-58528750 /010-58528760 传真:010-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3 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 层 联系人: 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 010-59705232 传真:010-59705606 11 附件 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____项目 (以 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 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 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 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 元(大写), 即本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__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 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 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2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来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 (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 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 、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 标保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 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 (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 承担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 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 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保函签订 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保函的签订地为:北京市大兴区。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年 月 日 13 附件 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中标后开具) _______________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_月__日签定编号为的 《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合同的约定,供 应商应在___月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 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的____%数额为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币种为________。(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 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 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 你方要求我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 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帐号。并附有证明供 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___________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 (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 14 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 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 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 (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 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 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而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 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 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 商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抉 因本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保函 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保函的签订地为:北京市大兴区。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年 月 日 1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6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1.1 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人: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为北京市大兴区兴丰街道办事处。 2.2 招标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中招标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的北 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3 买方:系指北京市大兴区兴丰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2.4 卖方:系指中标人,包含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承人和法人的受 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2.5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g) 请 潜 在 投 标 人 在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北 京 市 · 大 兴 (http://ggzy.daxing.net)进行注册、并关注该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2.7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 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2.7.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7.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2.8 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17 2.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 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民事责任: 2.9.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9.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2.9.3 其他。 2.10 投标费用与现场考察踏勘、开标前答疑会、视频演示、提供样品、测试 等 2.10.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 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10.2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进行现场考察踏勘、开标前答疑会、 视频演示、提供样品、测试等,则投标人应按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 加。 2.11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11.1 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和融资担保的 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履约融资。 2.11.2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由财政部指定为试点专业担保机构,联系电 话:010-88822573,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2.12 关于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 2.12.1 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价格给 予 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 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投标人在《中小企业 声明函》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划分); 2)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中国法人; 18 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中国法人; 3)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国; 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3.合格的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来自上述 2.5 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相关的服务。 4.投标方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 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向投标方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义 务。 4.3 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5.采购预算金额及废标说明 5.1 本包预算金额为:196 万元/年。服务期限:2年(730 日历天) 5.2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三家的; 5.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2.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够支付的; 5.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6.1.1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招标技术需求 19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1.2 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 部分。 6.1.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 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 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 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 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 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 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该 澄清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投标人。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 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前,随时查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信息,获取对招 标文件澄清的信息。招标人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的,投标人应 在收到该澄清的 24 小时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澄 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 7.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 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 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 20 认。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8.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该 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投标人。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 日前,随时查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信息,获取对招标文件修改的信息。 招标人的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通知的 24 小时内或根据修改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修改的内容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5 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8.6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 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接收质 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编制要求 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 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或被拒绝。 9.2 投标范围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得将其内容拆开投 标。 9.3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通 知、函件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构成 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1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 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1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并装订成册(胶装等不可拆方式)。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须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标明投标总价的分项组成。 12.2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投标人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 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及所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费用。 12.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不同服务内容的报价。 12.4 经评审及价格修正后(如有)的投标总价,将作为综合评分中,计算 价格得分的依据。 12.5 投标人所报各品目报价均不得超出该品目的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 绝。 13.投标货币 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详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三部分资格审查表及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第七项资格证明文件 15.证明货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详见第五章招标技术需求和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自行编制。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 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6.7 条的规定没收投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接收单位为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 16.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形式采用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2 16.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 16.1 和 16.3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无论中标与否均以转账形式予以退回。 16.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 还投标人。 16.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 手续。 16.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行贿招标方或评标专家或试图影响招标结果的行为;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 30 条规定签订合同; 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 金; 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或答复质疑及澄清时提供虚假或伪造的证 明材料及数据。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 23.1 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而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 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 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 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6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8.1 投标方应准备投标文件 1 份正本,4 份副本及电子版(U 盘)1份(电 子版本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Microsoft Word 97-2003 格式,不退),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若正本和 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 投标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3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 上签字。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都应由投 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 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姓或首字母在旁 边签字才有效。 18.4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都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8.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或者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或装订不合 格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以及电子版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 中。 19.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须将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 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 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9.3 密封袋封皮上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2) 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和“在 X年 X月 X日 X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 封退回。 4) 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9.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 19.3 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 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0.投标截止期 20.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 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的开标地点,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指明的地址。 24 20.2 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8 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 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 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2.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2.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 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 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 招标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 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 标的被授权人应签名报到出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 23.2 开标时,由纪检监察部门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投标价格、折 扣声明(如果有)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 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3.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3.4 招标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3.5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 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 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开标。 23.6 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 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4.评标 24.1 评标委员会 24.1.1 招标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 评标委员会。 24.1.2 评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 5人单数组成, 采购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评审专家应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 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 24.1.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 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4.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4.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 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 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4 投标文件的初审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4.4.1 资格性检查 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 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 备投标资格。 24.4.2 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 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4.4.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 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 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 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 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6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4.4.4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 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4.4.5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 24.4.6 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 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 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 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 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 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4.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 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 投标。 24.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4.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4.4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4.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 “商务”、“技术”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 行综合打分(详见第六章评标标准)。 24.6 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 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 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5.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5.1 从开标之日起至公布中标结果之日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 项与招标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但经评标委员会同意 的澄清、答疑期间除外。 25.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 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 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 27 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六、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1 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7.确定中标人 27.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评标排序,采购人对中标人 的确定享有最终决定权。 27.2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 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 行审查。 27.3 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 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8.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8.1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 商签订合同的权利或重新招标。 29.中标通知书 29.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其 他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提交书面中标通知书所签署 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应按招标文件 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 招标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 合同能力的具有合理报价的投标人。 32.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利 28 32.1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招 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 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3.履约保证金 33.1 签订合同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 的履约保证 金,履约保证金应按照本须知 16.3 条规定形式提交。第五章合同特殊条 款有规定履约保证金数额及支付方式的按合同特殊条款执行。 33.2 如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 30.1 条规定执行,招标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 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可将合同授予综合得 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七、招标服务费 34.招标服务费 34.1 招标服务费为: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34.2 交纳招标服务费的标准如下: 34.2.1 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标准执行。 34.2.2 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取的计算基数。 34.2.3 招标服务费将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进行收取。 29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30 合同编号: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职工食堂管理运营 采购人: 供应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31 餐饮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北京市关于食品行业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 方委托乙方提供职工食堂餐饮服务事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通则 (一)根据甲方现有条件,乙方对甲方职工食堂进行全面的餐饮管理,提供高质量、 专业化的餐饮服务,接受甲方的监管并满足甲方对餐饮质量、整体用餐等方面的 要求。 ( 二)合同价格、期限及结算方式 1. 乙方负责兴丰街道机关食堂的管理为甲方员工及甲方认可的人员提供工作日 早、中、晚餐等服务。兴丰街道机关食堂: 工作日早餐就餐人数约为 人,午 餐就餐人数约为 人,晚餐就餐人数约为 人, 周六日值班餐晚餐就餐人 数约为 人,根据此工作量,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共计 人,其中项 目经理 人,厨师长 人,厨师 人,冷荤师 人,面点师 人,服务 员 人,洗碗工 人。如今后实际工作过程中,遇餐厅就餐人员增加或 减少等变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合同期限:本合同委托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备注: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若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服务,应 在本合同届满前10日历天提出,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协议。) 3.食堂管理服务费用: 乙方承包食堂人工费用为: 元(税后), 即人 民币(大写) 。 4. 支付方式:按季支付。即:甲方应于每季度初 (一周内)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 服务费 元,即人民币: ,乙方应同时提供合法等额发票。 备注:职工用餐费、份饭费,双方在每月月底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确认,由 甲方另行支付。具体支付方式按照本合同支付方式的内容执行。 32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餐饮、卫生主管部门的管理条例规定以及北京市有关食 品管理行业的要求,对合同项下包括食品种类、卫生防疫、饭菜质量、安全保卫、 环境保洁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合同的行为 进行改正。 2.甲方管理餐饮收费系统,并根据中标人提出的采购计划,按时拨付中标人食材 费,拨付时间为每季度初(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上季度食材费用。中标人 负责食材采购、验收、出入库、结算等管理。 3.每月召开一次食堂管理例会,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出席,乙方对会 议提出的问题应在甲方限期内给子解决。 4.定期对职工食堂及经营、服务情况进行检查,主要项目有: (1)食品的加工制作情况和过程; (2) 卫生情况: 包括餐厅、厨房、库房、餐具、炊具、灶具、食堂设备等以及员 工个人卫生情况; (3)检查厨师的操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及制作流程。甲方有对表现不好的餐厅员 工提出更换的权利; (4) 检查食品卫生、供餐质量和服务质量; (5) 检查能源消耗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6) 检查设备、设施的保养、使用、维修情况; (7) 检查安全、治安、消防措施。 5.提供厨房、餐厅及设备、设施供乙方免费使用。甲方负责厨房、餐厅设备和设 施的配置。上述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厨房炊事机械、灶具、厨具、餐桌、餐椅、 餐饮收费系统,上述财产的产权属甲方所有。 6.保障厨房、餐厅、水、电力、空调、暖气、排烟系统的正常供给(非甲方原因 除外) 并承担上述能源额定范围内的费用支出;承担厨房、餐厅建筑物的维护; 餐厅设备设施的正常维修;承担厨房、餐厅的灭虫、灭鼠、灭蝉费用。 7.因能源原因,致使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日正常状态进行时或因甲方需要临时供 餐,应提前通知乙方。 8.为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出入证件。 33 9.甲方应支付食堂所用的水电费,清洗抽油烟机罩费用,设备的维修费用。 10.甲方有临时份饭应提前告知乙方,确保工作的合理性。午饭10:00前通知,晚 饭16:00前通知。 11.依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管理过程中甲方应支付12%的管理费用(包括易耗品、 物价上涨、人员培训和质量监督检查等)和6%的税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正常使用并爱护厨房设备、设施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 各项设施,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正常磨损除外) 。对于因使用不当造成 的设施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2.乙方办理相关的防疫、体检等各项事宜,提供相关的文件材料,并根据国家法 律、法规、政策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有关税费。 3.负责对餐厅员工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员工酌情进行处罚或更换。 4.乙方须不定期更换不同风昧的菜肴和面点,每周更换菜谱,适时增添节令、时 令品种,满足甲方人员的就餐需求。 5.乙方餐厅员工如违反甲方有关要求和规定的,甲方有权提出疑议并申请调换, 乙方须在10 个工作日内解决。在没有正当原因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餐 厅员工,如必须更换,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才能办理。乙方在餐厅员工辞职、离开 的情况下必须及时补齐,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转。 6.乙方负责餐厅的管理,并为甲方员工及甲方认可的人员提供工作日早、中、晚 餐。另外为员工提供超出本合同约定的供餐服务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7.餐厅员工为乙方雇员,乙方为其承担一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雇主权利、义 务和责任。 8.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执行国家和政府职能部门和甲方关于 供餐质量、卫生、防疫、安全、消防工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履行本合同范围内 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同时对于甲方的合理意见,给子积极的响应。 9.乙方的员工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10.在制作餐饮食品时,要严格水、电、天然气的安全使用管理规程,工作中杜 绝一切浪费现象。 11.乙方餐厅员工应按餐饮业规定统一着装,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指定专人负 34 责搜集甲方意见、建议、受理投诉,并在24 小时内进行处理或给予答复。 12.提前提供每周、每月食谱、菜谱,报伙食管理委员会审批。 13.乙方要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如因食品质量或在加工过程中出现食品安全、 卫生事故,并经大兴区卫生防疫部门鉴定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赔偿责任。 14.对餐厅垃圾要作到“日产日清”,不积压、不乱放,保证环境清洁,按甲方 指定的通道运送货物(包括垃圾) ,并保持运输通道的清洁。 15.积极配合甲方对餐厅的检查、监督工作,为甲方的监管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16.乙方承担食堂使用天然气的费用。 三、特别约定 (一)设备、设施管理和维护,因乙方餐厅员工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 负责。 1.乙方进驻时应对厨房、餐厅设备设施、物品进行清点经清点无误后在甲方所列 清单上签字验收。签收后乙方承担厨房餐厅的全部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责任。 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上述设备设施、物品完好。 2.规范使用设备,如因乙方管理或操作不当引起设备丢失、故障、损坏等损失, 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或维修费用。 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保持经营场地原状: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用 具进行清点移交,甲方所提供的设备设施、用具如有损坏(正常损耗、磨损除外〉、 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二)其它条款约定 1.乙方接受甲方每天对食品卫生进行的监控,并实行留样制度,每餐样品保存期 为48 小时,以便甲方对其进行卫生抽检。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五一、 国庆、元旦、春节等)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上述节假日正常餐饮服务。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分包本合同中的任何部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的用途,不得改变电路 或私拉电线,不得改变或破坏餐厅的结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乙双方应清楚的了解所有合同文件的内容,任何对此文件的不了解或漠视均 不能使其免除所应负的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双方不得将上述任何文件(全部或部分的〉作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 35 四、甲方对乙方的监管与考核 (一)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的卫生、安全、消防及食品质量等管理情况进行 监管。乙方应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或甲方的监管,根据甲方要求配合检查活动 并提供所需证明文件。因乙方原因导致政府主管部门对餐厅的处罚,乙方应承担 其全部责任。 (二)卫生、安全、消防等管理情况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是对乙方的强制性要求,如 果因乙方原因发生卫生、安全、消防等事故及意外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一)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未能及时得到就餐服务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 处罚(处罚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二)除本合同约定外,双方均不得无故自行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任何一方 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本合同,应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三)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应付给乙方的款项,否则,每拖欠日按拖欠款额的千分之 五向乙方支付滞纳违约金; (四)乙方的经营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法规。任何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甲乙双方应视本合同为商业秘密,在未经双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向第 三方告知本合同的内容,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 5天内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当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 方,对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给予回复; (二)在合同期限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应对是否继续合作及相关事宜进行商 定; (三) 合同期满后,甲方对乙方服务满意,达到双方约定服务标准,可续签新一 年食堂服务合同。 (四)本合同期满任何一方表示不再续签,或合同期限未满,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解 除合同时,双方按“谁配置归谁”、“谁投资归谁”的原则,清点交接设备设施。 乙方按照固定资产清单和低值易耗品清单,向甲方办理物品交接返还手续;乙方 36 在经营期间因使用正常磨损失去使用价值的物品,经甲方监管人员签字确认以 后,不再列入交接物品清单。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睦友好的原则协 商解决; (二)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向大兴区人民法院申请仲 裁。 八、附则 (一)本合同及一切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内容外,其他一切有关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员工 手册对乙方均有约束力;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 理人: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7 第五章 招标技术需求 38 一、项目概况: 兴丰街道机关食堂建筑面积 150 平方米,可容纳 120 人。机关食堂分部 建筑面积 80 平方米,可容纳 50 人。 供应商负责兴丰街道机关食堂的管理为采购人员工及甲方认可的人员提供 工作日早、中、晚餐等服务。兴丰街道机关食堂:工作日早餐就餐人数约为 90 人,午餐就餐人数约为 120 人,晚餐就餐人数约为 15 人, 周六日值班三餐就 餐人数约为 10 人; 兴丰街道机关食堂分部:工作日早餐就餐人数约为 40 人,午餐就餐人数约 为 50 人,晚餐就餐人数约为 6 人, 周六日值班三餐就餐人数约为 9人; 供应商根据此工作量派驻本项目食堂承包服务人员构成。同时考虑今后实际 工作过程中,遇餐厅就餐人员增加或减少等变动情况。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贰年。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若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服务,应 在本合同届满前 10 日历天提出,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协议。 三、服务模式: 供应商对兴丰街道机关食堂进行全面的餐饮管理,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餐 饮服务,接受甲方的监管并满足甲方对餐饮质量、整体用餐等方面的要求。 四、服务内容及报价 采购人无偿提供基本设施及就餐场所,供应商负责餐厅日常经营管理,经营 模式可为早餐、午餐、晚餐、食品加工、制作等工作。(给出五个工作日三餐的 配餐菜单,并对投料比例、饭菜入口率、每周菜谱重复率、花色品种更新率及特 色餐饮活动等作出承诺。) 供应商应在上述服务内容及要求下进行方案编制及报价。 五、服务标准及结算方式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 作规范》等其他最新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满足安全、营养、 多样的餐饮服务标准。 兴丰街道机关食堂食材采购,由于项目非一次性采购项目,采购品种、数量 不确定,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提供货物。每月按 22 天计算,用餐人数约为 170 39 人,按实际用餐人数为准。每人用餐标准不得高于 40 元/天。 结算方式:采购人凭中标人发票,以银行汇款、支票转账的方式,每季度结 算一次。 六、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设施 1. 提供厨房、餐厅及设备、设施供供应商免费使用。采购人负责厨房、餐 厅设备和设施的配置。上述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厨房炊事机械、灶具、厨具、餐 桌、餐椅、餐饮收费系统, 上述财产的产权属采购人所有。 2. 保障厨房、餐厅、水、燃气、电力、空调、暖气、消防系统的正常供给(非 采购人原因除外) 并承担上述能源额定范围内的费用支出;承担厨房、餐厅建筑 物的维护;餐厅设备设施的正常维修;承担厨房、餐厅的灭虫、灭鼠、灭蝉费用。 3. 采购人管理餐饮收费系统,并根据中标人提出的采购计划,按季度拨付 中标人食材费,中标人负责食材采购、验收、出入库、菜品单价测算、结算等管 理。 七、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不良 记录。 2. 供应商派驻现场的机关食堂人员 (1)机关食堂服务人员不得少于 14人,其中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 1人,厨 师长不少于 1 人,厨师不少于 5 人,面点不少于 3 人,服务员不少于 3人, 洗消不少于 1 人。供应商应配备合理、齐全的相关人员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2)机关食堂分部,增加服务人员7人,其中厨师长1人,厨师 2 人,面点 师2人,服务员1人,洗碗工1人。 3. 供应商须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 范进行管理、工作和服务。供应商的服务方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保证向采购人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执行国家和政府职能部 门和采购人关于供餐质量、卫生、防疫、安全、消防工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履 行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员)。供应商指派的餐厅员工都应 掌握一定的安全、防火和应急防范技能。承担因供应商失误造成的全部损失。同 时对于采购人的合理意见,给子积极的响应; (2)供应商必须办理相关的卫生、防疫、体检等各项事直,提供相关的文 40 件材料,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应由供应商承担的有关税费。 (3)提前提供每周、每月食谱、菜谱,报伙食管理委员会审批; (4)供应商须不定期更换不同风昧的菜肴和面点,每周更换菜谱,适时增 添节令、时令品种,满足采购人人员的就餐需求。 (5)在制作餐饮食品时,要严格水、电、天然气的安全使用管理规程,工 作中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6)餐厅员工为供应商雇员,供应商为其承担一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雇主权利、义务和责任。负责对餐厅员工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员 工酌情进行处罚或更换; (7)供应商餐厅员工应按餐饮业规定统一着装,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供应 商指定专人负责搜集甲方意见、建议、受理投诉,并在24 小时内进行处理或给 予答复; (9)供应商要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如因食品质量或在加工过程中出现食 品安全、卫生事故,并经大兴区卫生防疫部门鉴定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赔偿责 任; (10)对餐厅垃圾要作到“日产日清”,不不积压、不乱放,保证环境清沽, 按甲方指定的通道运送货物(包括垃圾) ,并保持运输通道的清洁; (11)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每天对食品卫生进行的监控,并实行留样制度,每 餐样品保存期为48小时,以便甲方对其进行卫生抽检。 (12)供应商应充分预估到各种安全风险及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然气 泄漏、水管爆裂、电气设备失灵、油锅冒火等)并做好相应的处理方案。 (13)积极配合采购人对餐厅的检查、监督工作,为采购人的监管人员提供 工作便利 (14)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停止营业,遇国家规定的法定 假期(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上述节假 日正常餐饮服务; (15)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改变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设施的用途, 不得改变电路或私拉电线,不得改变或破坏餐厅的结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1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42 第一部分: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价格占 10 分,商务占 20 分, 技术及服务部分占 70 分。 第二部分:评标标准 一、价格部分解释:10 分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 效投标报价(即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所有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有效投标报价必须不高于本采购项目的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 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第三部分:表格 符合性和完整性检查记录表 序号 评审项目 投标人名称 1 投标文件的签字和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 迹模糊、无法辨认情况的; 3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 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 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 投标人未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 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 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质疑是否能合理解释或提供证 明材料,是否拒绝根据评委会建议进行修正的;(如 有) 43 6 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 要求的; 7 投标人报价金额 最终结论 资格条件审查表 序 号 评审项目 判别项 投标人名称 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 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 投标人是社会团体组织的,应提供有 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 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是非企业专 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 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 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 证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2 近一年财务状况或资 信证明(2019 年)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 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4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仅限近半年内任意 1个月的有效票据 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材料 仅限近半年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的记录或税务局出具免税证明(复 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5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的证明 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 国”网站 6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最终结论 45 详细打分表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10 分) 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有效数 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商务部分 (20 分) 业绩 (20 分) 投标人近五年(2016 年 03 月 01 日-至今)类似业绩(须提供 合同复印件),有 1个得 5分,最多 20 分,未提供得 0分。 技术部分 (70 分) 实施方案 (40 分) 1、实施方案详细缜密,各项细节全面合理,环节严谨明确, 完全有效的保障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得 40 分; 2、实施方案较全面合理,环节较严谨明确,可以有效的保障 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得 30 分; 3、实施方案全面合理性一般,环节相对严谨明确,基本可保 障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得 20 分; 4、实施方案全面性较差,合理性较差,环节严谨程度较差, 基本可保障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得 10 分; 5、未提供实施方案得 0分。 项目服务 团队(8 分) 1、人员配置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履行要求得 8分; 2、人员配置可行,能基本满足本项目履行要求得 5分; 3、人员配置有欠缺,只能部分满足本项目履行要求 1分; 4、人员配置欠缺较大、不满足本项目履行要求得 0 分。 服务计划 (12 分) 1、内容细致合理、可行性强,得 12 分; 2、内容较细致合理、可行性较好,得 8分; 3、内容不够齐全,可行性不够好,得 3分。 4、未提供服务计划得 0分。 服务保障 与服务承 诺 (5分) 1、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保障与服务承诺全面、可行, 得 5分; 2、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保障与服务承诺较为全面、 基本可行,得 3分; 3、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保障与服务承诺不够全面, 得 0分。 应急预案 (5分) 1、应急方案细致合理、针对性强,出现问题时响应时间迅速, 得 5分; 2、应急方案较细致合理、针对性强,出现问题时响应时间一 般,得 3分; 3、应急方案不够齐全,无针对性,出现问题时响应时间缓慢, 得 0分; 46 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如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对其在本项目中提供的工程、服务和自身 制造的货物以及其它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均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 注册商标的货物)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作为评标价。其它形式下,投标人 的投标报价即为其评标价。小型和微型企业须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4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 封 面 收件人: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 标 人:(投标人名称) 49 一、投标书 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 本一份、副本肆份及电子文件一份(不退)。 一、投标书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商务部分 九、技术部分 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十一、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十二、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投标报价为 万元/年。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 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 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 条规定,我方承诺,与甲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 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甲方的附属机构。 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50 8) 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招标服务费。 9)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期 51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 万元/年 服务期限 其他说明事项 注:此表应当单独制作一份,并按照投标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以供 唱标使用。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 52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费用名称 价格构成 有关说明 合计 小写: 大写: 注:投标单位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相关表格,本表仅供参考。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3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货物/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文件 要求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程度 说明 注:1、投标人的技术偏差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投标人应 对故意隐瞒技术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 偏离”,并标明“其他无偏离”。 2、对招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54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 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55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5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招标编号为 的投标、谈判、签约、履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 关文件。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法律责任。 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57 七、资格证明文件 7-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文件 7-2 近一年财务状况或资信证明文件 7-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文件 7-4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7-5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文件; 7-6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8 附件 7-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 投标人是社会团体组织的,应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59 附件 7-2 近一年财务状况或资信证明文件 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对 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 的应提供原件 注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复印件, 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注 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 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 的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的抬头可以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不同。对资信证 明不设置格式要求,但资信证明中写明了需要阅读背书或声明的,投标人应提供背 书或声明内容。 60 7-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文件 仅限近半年内任意 1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 1:主要指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 2:如投标人的社会保险为委托第三方代缴,还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 服务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写明第三方为投标人代缴其社会保险)或 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应有:委托人名称、委托事项的内容, 并加盖第三方服务机构公章)。 注 3:如投标人的社会保险由上级公司或所属集团公司代缴,须出具上级公司 或所属集团公司出具的说明(说明中应写明上级公司或所属集团公司为投标人代缴 社会保险,并加盖上级公司或所属集团公司公章)。 61 7-4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仅限近半年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或税务局出具免税证明(复印件 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注:指投标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的缴纳凭据。 62 7-5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文件 提供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 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加盖单位公章)。 63 7-6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格式自拟 64 八、商务部分 请参照第五章招标技术需求、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自行编制; 格式自拟 65 九、技术部分 请参照第五章招标技术需求、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自行编制; 格式自拟 66 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67 十一、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 (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按投标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制造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68 十二、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招标文件 编号: ),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 汇或转账,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招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传: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确定中标 七、招标服务费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招标技术需求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开标一览表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资格证明文件 十二、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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