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04月(至)2021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1-04-29 0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04月(至)2021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云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综合服务保障采购项目 | 云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021年-2023年) 采购需求:云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内外给排水系统的水质监测、及蓄水池、供水管路、排水管、消火栓、隔油池等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定期消毒、防汛;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内外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器照明装置等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及避雷检测工作。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公共区域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安全守卫及消防巡视检查工作;食堂服务(包括正常供餐需求、厨房、餐厅及其设施设备、桌椅、餐具的保洁清洗);会议服务;车辆停放管理和办公楼(区)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证件退还,报刊行征订和邮件收发等服务。 | 978000 | 2021年05月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不超出营业范围投标,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拟投入设备和拟投入人员证明材料和类似业绩;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纳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等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踏勘。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 |
2021年0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