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4-29 17:53
项目概况 内江市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公司给定的邮箱网上报名后,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1001202100058 |
项目名称 | 内江市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元) | 2995700.00 |
最高限价(元) | 2995700.00 |
采购需求 | 一、项目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所需的食材种类及数量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采购人需要采购的食材配送类别主要分为(1)生鲜类(包括①肉类、②蔬菜类、③蛋类、④水产类、⑤水果类、⑥豆制品类)、(2)粮油类(①大米、②面粉、③食用油)、(3)干货类(含调味品)等。 3、投标人承诺每年向采购人配送的食材经费总额的20%用于在扶贫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予以佐证,格式自拟)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内江市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当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 | 2021年04月30日到2021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公司给定的邮箱网上报名后,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邮寄方式 |
方式: | 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投标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
售价: | 132.0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 | 2021年05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267522 |
附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内江市公安局 |
地址: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 |
联系方式: | 0832-229213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
联系方式: | 0832-8802004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胡老师 |
电话: | 0832-8802006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内江市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5月 21 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11001202100058
项目名称:内江市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95,700.00 元/年,服务期限三年
最高限价:2,995,700.00 元/年,服务期限三年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所需的食材种类及数量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采购人需要采购的食材配送类别主要分为(1)生鲜类(包括①肉类、②
蔬菜类、③蛋类、④水产类、⑤水果类、⑥豆制品类)、(2)粮油类(①大米、
②面粉、③食用油)、(3)干货类(含调味品)等。
3、投标人承诺每年向采购人配送的食材经费总额的 20%用于在扶贫 832 平
台采购农副产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予以佐证,格式自拟)
二、食材配送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生鲜类
1、肉类
序号 类别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 说明
1 猪肉类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猪肉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肉,并有动物检疫合
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3)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4)无槽头肉和血刀肉;无残留毛绒,不带长短毛;不
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
(5)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
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
(6)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
2
牛肉、
羊肉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
泽;不发黏。
(4)投标人食品配送时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
证明材料。
3 家禽类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新鲜、去内脏
(4)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纹
理清晰、肉质细腻。
(5)投标人食品配送时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
证明材料。
4 以上肉类均需当日新鲜货品,不能提供冷冻货品。
2、蔬菜类
2.1 蔬菜类配送质量要求:
2.1.1 蔬菜类必须新鲜,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
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一致、不得过熟或欠熟。
2.1.2 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
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2.1.3 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无公害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2 蔬菜配送按当季蔬菜和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3.3 蔬菜类配送根据菜品情况包装运输。
3、蛋类:执行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
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蛋类必须新鲜、清洁、大小均匀、
无破损,保证质期内新鲜、卫生、安全。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
装材料。
4、水产类:水产类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
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
5、水果类:水果类保证新鲜,果型匀称,色泽均匀,不得过熟或欠熟,无虫、
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无公害及食品安
全的标准。
6、豆制品类:配送的豆制品类的食材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
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做。
(二)粮油类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标准
1 大米
(1)等级:一级。
(2)米粒饱满,无生霉,无杂质、无碎米等。
(3)每一批次应有质检报告,包装具有 SC 标记,具有合格
证。
(4)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应严实。
2 面粉
(1)等级:一级。
(2)无生霉,无杂质等。
(3)每一批次应有质检报告,包装具有 SC 标记,具有合格
证。
(4)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应严实。
3 食用油
(1)类别:一级菜籽油,观感澄清、透明,无异味、口感好。
(2)食用油产品符合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标准;
(3)每一批次菜籽油具有质量检测报告。
(三)干货类
1、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不得出现不合格产品。
2、调味品及干杂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
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无异味。调味品及干杂须干净、不含非食品用
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三、配送质量要求
1、投标人配送的各类食材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的要求,产
品质量合格、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配送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
工的食品。
2、配送的预包装食材须在保质期内,且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的时间配送,严禁
配送临期食材。
3、投标人所提供的食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
4、投标人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
确保食材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5、预包装类食材每批次提供一次由国家认可的官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蔬菜、水果每半年提供一次由国家认可的官方检测机构出具农药、杀虫剂等残留
检测合格报告。
6、车辆配送要求,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
消毒记录。
7、投标人按照采购人当日将次日需采购的食材名称、规格、数量通知投标人,
投标人须在次日上午 7:30 前将采购人所需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若采购人
有临时紧急需求,投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 40 分钟内送达采购人处。
8、投标人送货时向采购人提供食材配送清单,采购人对投标人配送的食材种类、
质量、数量等进行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食材的进
货凭证、合格证、每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及采购凭证或采购人对食材质量、数量
等有异议,采购人有权将拒绝验收,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30 分钟内予以妥
善处理,不得影响采购人食堂运作,如投标人未妥善处理,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
人对本次食材配送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9、食材配送安全要求:投标人对食堂配送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发生系配送食材
质量、卫生安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
应损失。如因投标人故意造成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
偿采购人相应损失,涉嫌犯罪的,采购人有权将直接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上述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承诺函原件且加盖投标人
公章予以佐证)
10、投标人配送人员: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人员符合采购人用人要求,上
岗前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材料,经采购人认可同意后方可上
岗,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确实需要更换服务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
后方可更换,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投标人负责
服务人员日常工作中的管理与服务,服从采购人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
其他管理和服务要求。
11、投标人提供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
约责任,并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
11.1 因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
11.2 一年累计 2次月考核不合格的;
11.3 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
11.4 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的;
11.5 公司因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1.6 配送的食材经抽检,发现所配送食材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招标文件
或合同相关要求的。
11.7 未按照约定的计价方式结算价格。
四、考核要求(实质性要求)
1、采购人按照《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扣分表》(月总分为 100 分)对投标
人进行考核。月考核得分=月总分(100 分)-月累计考核扣分,考核标准如下:
《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扣分表》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扣分
1
详见本项目“二、食材配送要求”的要
求
每出现一次未按要
求配送情况扣 5分
2
详见本项目“三、配送质量要求”的要
求
每出现一次未按要
求配送情况扣 5分
3
投标人按照提供的投标文件项目方案
中的要求进行履约。
每出现一次未按要
求配送情况扣 5分
2、考核结果的等级划分及运用,如下表:
序号 考核等级划分
考核得分
(总分为 100 分)
当月考核扣除金额
1 合格 90-100 分 不扣除。
2 不合格 89 分(含)以下 扣除当月食材配送总金额的 5%。
3、考核方式
3.1 考核人员:由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具体负责。
3.2 考核时间: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每月不定时对投标人配送的食材质量、
价格及配送等各服务环节进行综合考评,每月月底出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根据
考核分数取平均值计算,并作为采购人支付投标人当月食材配送金额的依据之
一。
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配送地点:内江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含内江市看守所,内江市强制隔离戒毒
所, 内江市公安局拘留所)。
3、市场基准价确认:
3.1 非“扶贫832平台产品”:中标人提供当期各类食材基准报价表,每月
10-20号由采购人(2人)与中标人(1人)组成市场考察小组,共同对内江市不
少于3家农贸综合市场或大型超市对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询价,以询价后的市场
平均价格作为结算依据。
3.2 扶贫832平台采购的产品价格按“扶贫832平台”同期挂牌价作为结算依
据。
4、每年付款方式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
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要根据采购项目情
况和资金支付进度管理要求,加大预付款支付比例,提高投标人履约能力”。本
项目付款方式为:
4.1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 50000 元。已支付
的预付款将在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的首月应付金额中作相应扣除,若首月应付金
额不足扣除已支付预付款的,剩余未扣除预付款将顺延至下月应付金额中进行扣
除,直至预付款扣完为止。
4.2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对食材配送的实际采购数量*各食材结算基础价,按
月据实结算。采购人本月应付金额等于食品配送总金额减去当月考核扣除金额。
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上月食材的配送清单,经采购人审核确定无误后,中标人向
采购人提供国家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货物税务清单及报销发票查验凭据,于本
月支付上月食品配送总金额给投标人,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 1个月内以对公转账
方式支付食材配送金额。
4.3 各类食材结算基础价依据:按照“五、商务要求”中第 3项“市场基准
价确认”的要求确定的价格作为结算基础价,以此结算基础价*(1-中标下浮率)。
(如:中标投标人的中标下浮为 5%,则结算价=结算基础价*(1-5%))
5、验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
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招标文
件的内容及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政策规定:本项目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中央、省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落
实有关政策规定的,投标人按政策规定执行并进行调整,投标人拒不执行的,采
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的合同。
六、其他内容
1、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本章标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须全部满足,不满足或不响应的
作无效投标处理。本章未标注“(实质性要求)”的为一般条款,投标人不满足
或不响应的将影响投标人得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项目,投标人应当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4月 30 日 9:00 至 2021 年 5月 10 日 17: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江融汇招标代理公司给定的邮箱网上报名后,由内江融
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邮寄方式。
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 njrh2003@126.com。
1、投标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
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
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 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人民币 132 元/份。(招标文件售出
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5月 21 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幢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江市公安局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 99号
联系人:柏老师
联系方式:0832-2292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幢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32-8802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8802006
附件
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项目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必填)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联系人(必填)
单位固定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备 注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要求(实质性要求)
二、食材配送要求(实质性要求)
三、配送质量要求
四、考核要求(实质性要求)
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六、其他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