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KLBH2021-C3-0007)成交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pdf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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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KLBH2021-C3-0007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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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3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24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27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39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62
3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KLBH2021-C3-0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海市北海大道科技大厦三
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LBH2021-C3-000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元)/2 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元)/2 年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
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4 月 19 日公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止,工作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科技大厦三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4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上午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科技大厦三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上午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科技大厦三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 元。
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磋商保证金交纳的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账 号:8000 5435 9168 889
3.磋商时间及地点: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上午 15 时 30 分截标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人磋商时间,具体
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科技大厦三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具体
通知为准),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
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竞争性磋商。
疫情防控期间,出席的供应商代表须注意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供应商代表未按时签到或未
出席开标会议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4.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
(www.gxkl.com)。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 采购类别:服务;品目:食堂管理服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
地 址: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 22 号
联系方式:陈宇 0779-3069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5
地 址:北海市北海大道科技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简良 0779-3832133;3830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简良
电 话:0779-3832133;383026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8 日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
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KLBH2021-C3-0007
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00)/2 年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
限价
□无
?有,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00)/2 年
核心产品 详见采购需求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
公司网(www.gxkl.com)
2 采购人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
地 址: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 22 号
联系人:陈宇 0779-3069281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科技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简良 0779-3832133
4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
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7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6 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 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
详见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7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分包 □不接受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8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为:
______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9
政府采购强制采
够:信息安全认证
□否
□是,要求如下:
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的规定,各分标中涉及提供信息安全产品的设备,必须具有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10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类)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印发)范围内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
品目清单范围内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应
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证书。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8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非强制类)
□ 否
□ 是,采购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
19 号印发)的产品类别(非强制类),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在
实施政府采购评审中给予以下优先待遇(只选择其一):
1.□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2.□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
的扣除比例为: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优先采
购:环境标志产品
□ 否
□ 是,采购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
〔2019〕18 号印发)的产品类别,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在实施
政府采购评审中给予以下优先待遇(选择其中之一):
□1.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2.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
的扣除比例为: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1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府采购政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属
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7%,微型
企业扣除 7%。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2 %。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
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无
13
供应商须提供的其
他资料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和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资料。除采购文
件要求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供
应商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14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
9
前,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不足 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5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
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科技大厦三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科技大厦三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7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年预算金额的
2%,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取整到
元),
提交方式: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
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账 号:8000 5435 9168 889
注:
1.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
名称或项目编号、分标(如有)及用途(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将1份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单独密
封封装在文件袋中(该文件袋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以及“磋商保证金证明”字样),并单独提交给采
购代理机构。
18 磋商响应有效期 60 日(日历日)
1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
副本 肆 份
电子文件 壹 份(?扫描件,□ Word,可多选)
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同时单独递交供应商信息、响应
文件签收回执,无需密封包装(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20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
载明的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1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10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
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竞争性磋商报告
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_
22 定标原则
□ 1.采购人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
交供应商。
□2.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①最低评标价法:
□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 ②综合评分法:
□ 随机抽取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服务管理方案分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23
提供服务的时间、
地点、方式、项目
服务期限
提供服务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提供服务的地点:位于北海市新世纪大道 22 号国家税务总局北
海市银海区税务局
提供服务的方式:食堂管理服务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22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
式和时间
管理服务期限内,甲方按月支付食堂管理服务费给乙方。乙方于
每月开始的 5 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交给甲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
付给乙方相应款项。
23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年预算金额的 10%,本
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2 %(取整到元),提交方式
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
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采用转账、电汇
方式的,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成交供应商
银行账户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
合同约定服务期(或质量保质期)满且成交供应商完全履行了服
务要求或产品质量保证义务的,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出申
请的 30 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
金,每逾期一天,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
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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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该项缴纳是否缴纳、比例和缴纳方式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采
购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海分行四川路支行
银行账号:455060800018150058851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
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24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
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服务招标
的规定的基准价下浮 20%收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以下费率未下浮 20%)。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
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
下:
100 万元×1.0%=1 万元
(500-100)万元×0.7%=2.8 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 万元
(6000-5000)万元×0.2%=2 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到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分行北京路支行
银行账号: 20706801040007161
费率
成交金额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24 其他规定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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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竞
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
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
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
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
能代替亲笔签字。
3.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5.递交质疑函的联系事项: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9-3832133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科技大厦三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3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
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
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
1.4 “磋商小组”是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磋
商采购活动职责的 3 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
1.5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磋商: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3.2.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14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
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6.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
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
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
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
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竞争性磋商无效;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中非强制采购的产品,依据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
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2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依据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
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
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
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在采
15
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且要求产品供应商具有经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
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
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
制的,应当在磋商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在原刊登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
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11.2 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磋商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
间不足 5 日,将相应顺延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人均具有约束力。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偏离,即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无偏离”、不满
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为“负偏离”、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
12.2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
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负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
16
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
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
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5 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资格部分和报价部分{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下格式要求(如有格式要求的)提供以下带“★”
的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1)磋商响应声明(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不
是法定代表人的,除提供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五章)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五章)
★(3)分项价格表
★(4)磋商保证金
★(5)供应商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五章)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必须具有,
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
③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
(若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④2019 年或 2020 年财务状况报告(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利润表的复印件)(新成立的
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⑤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
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⑥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
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五章);
⑨特定资格条件:无;
17
⑩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包括供应商从事磋商货物的生产、销售或经营、
安装、集成等,如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
14.1.2 商务部分
★(1)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填报该表时,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参加
磋商情况对商务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响应无效。格式见第五章)
(2)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3)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3 技术部分{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下格式要求(如有格式要求的)提供以下带“★”的的证明
文件或材料}:
(1)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格式见第五章)
(3)供应商服务承诺(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资料
14.2 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3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
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
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5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容
处注明。
14.6 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报价
应为完税价。
15.2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
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
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在评
审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8
16.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以转账、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交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
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6.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
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
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
效响应。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
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
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8.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打
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的的密封、标记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2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
供应商响应。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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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
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 18、19、20 项规
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3 供应商按本章 21.1 款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4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响应文件。
四、磋商与评审
22.磋商小组
22.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3.初步审查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
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
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澄清
2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
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磋商
20
25.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
决方案。
25.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
25.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5.8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6.最后报价
26.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2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
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
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6.4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
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7.最后报价评审
27.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27.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21
(1)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
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
志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3)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
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
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
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最终报价给予扣除。
27.4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
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
28.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
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2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 2 家成交
候选供应商。
29.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咨询
服务方案分由高优先的顺序推荐。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
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31.磋商终止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2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少于 2 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
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3.保密
33.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34.禁止行为
34.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
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采购工作。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5.2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5.3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36.成交通知
3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
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履约保证金
37.1 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
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
证金不予退还。
38.签订合同
38.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
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
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8.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
23
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1 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0.询问、质疑、投诉
40.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
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0.3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
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4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24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原则
(一)磋商小组构成: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分别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
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审依据:评委将以磋商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分、方案分等方面内容按百
分制打分
(三)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标方法
(一)首先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再由评委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
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详评。
(二)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30 分
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
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
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所竞标产品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 7%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
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供应商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所竞标全部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该供
应商的最后报价给予 7%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最后报价×(1-7%);大中型企业和
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竞标,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
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最后报价给予 3%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
评审价,即评审价=最后报价×(1-3%);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
(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
(6)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即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
(7)价格分计算公式:
25
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30 分。
2、技术分………………………………………………………………………49 分
各评委对项目需求及磋商供应商文件综合评定,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1)服务实施方案分(15 分)
一档(6分):响应文件中服务实施方案的不够合理可操作性不强;
二档(9 分):响应文件中有食堂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方案、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内容笼统,无
针对性;
三档(12 分):响应文件中有提供食堂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方案、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内容详细,
有针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经营管理、服务方案、卫生管理细则等内容,内容详实,有针对性;
四档(15 分):响应文件中有提供食堂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方案、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内容详细,
有针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经营管理、服务方案、卫生管理细则等内容,有具体保证食品安全、消防安
全的方案措施,有详细的经营管理方案,有明确的人员分工安排方案;
(2)服务承诺分(15 分)
一档(6分):服务承诺较简单,承诺内容不够全面;
二档(9分):服务承诺较好,有简单的应急措施及处理方式;
三档(12 分):服务承诺良好,有整个操作流程,并有较好应急措施及处理方式。
四档(15 分):服务承诺优秀,承诺内容详细且涵盖整个操作流程,并有完整的应急措施及处理方式。
(3)规章制度、质量保障分(9 分)
一档(3分):企业规章制度简单,质量保障措施不够完善的;
二档(5 分):企业规章制度较详细,质量保证方案针对性和可行性一般,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设计
方 案表述不明确;
三档(7 分):企业规章制度科学合理,质量保证方案针对性和可行性高,有质量保证的实施办法,
有 质量保证措施。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行强;
四档(9 分):企业规章制度详细且全面,质量保证方案切合采购人特点,符合采购人需求,有明确
的 质量保证的实施办法,质量保证措施考虑全面,有人员配置表、仓储管理、食品安全、售后服务方面
的内 容,内容详细,具有很强针对性和可行性,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设计清晰,优秀,能针对本项目在
服务实 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改进建议等方面进行阐述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4)专项菜谱分(10 分)
①有拟投入采购单位食堂专项菜谱的,根据各磋商供应商所提供菜谱质量、特色、完整程度等横向比
较:
一档(4分):菜谱无特色、内容简单。
二档(7分):菜谱、菜色基本完整,荤素搭配合理。
三档(10 分):菜谱质量优、营养搭配均衡、有特色、完整详细。
②未提供拟投入采购单位食堂专项菜谱的,该项不得分。
【需要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商务分………………………………………………………………………21 分
(1)厨师长 1 名。拟投入的厨师长具有中级厨师资格证得 3 分;具有中级以上厨师资格证的得 5 分,
具有公共营养师证的, 得 2 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 3 个月为该人员
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厨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此项满分 7 分。
(2)红案 1 名。拟投入的红案具有初级厨师资格证得 2 分;具有中级厨师及以上资格证的得 4 分;
(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为该人员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厨
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此项满分 4分。
26
(3)白案 1名。拟投入的白案具备初级厨师资格的得 2分,具有中级厨师及以上资格证的得 4分(必
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为该人员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厨师资
格证书、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此项满分 4分。
(4)磋商供应商所属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1 个 0.5 分,满分 1 分。
(5)磋商供应商 2016 年 1 月 1日起至今承接过类似服务的,每 1 个得 1 分(如果 1 个合同内有多个
食堂,按具体食堂数量计),满分 5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否
则不予计分)。
(四)总得分=1+2+3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服务管理方案分的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3 名。得分最高的
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除非有法定事由,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
的。该等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
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二)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磋商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27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日 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8
食堂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
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______采购(采购方式)确定______(供
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项目(项目名称)的______供应商。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
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对甲方的北海市新世纪大道 22 号国家税务总局北海
市银海区税务局,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食堂管理服务等相关事宜,同意签署《______项目(项
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条 食堂基本情况
(一)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
1.地址:位于北海市新世纪大道 22 号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
2.食堂层高两层,其中一层为厨房、库房、餐厅,二层为包厢。
委托管理的食堂构成细目见项目采购需求。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食堂的业主,本食堂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权
利和义务。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食堂管理服务
1.做好厨房用电、用水、煤气等设备的检修与维护。
2.保证食堂的食材物料、菜肴制作、服务质量及食品安全状况达标。
3.保持食堂的干净整洁,环境卫生管理状况达标。
4.食堂消防设施齐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由食堂服务管理企业承担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六条 委托的食堂管理服务期限为两年。自 年 月 日 0 时起至 年 月 日 24 时
止。合同期满,如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要求继续提供本合同服务的,顺延至新的成交供应商
提供服务之日或者甲方书面通知停止服务之日止。顺延期间,原合同服务内容、服务费用以及甲、乙双方
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不变,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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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享有服务方按约定提供餐饮服务的权利。
2)监督检查服务方餐饮服务运作方案的执行情况,。
3)有权对服务方的物料采购、菜肴制作、服务质量及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抽查、提
出建议和意见,并有权要求服务方在规定及时整改,服务方应全力配合。
4)业主方有权要求服务方提供聘用的食堂工作人员名单,并可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调整更换。
5)业主方无偿提供厨房、仓库、餐厅、员工宿舍等场地设施和厨具、餐具、空调等设备,负责场地
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并承担费用。
6)员工餐厅采取“刷卡用餐、凭单结算”的形式。
7)业主方员工应自觉维护厨房公共卫生,不能私自进入厨房。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现代新型企业后勤管理与服务规范》进行餐饮运作。
2)餐饮采取零利润运作模式建立单独核算机制,认真做好采购、财务管理工作。
3)服务方必须按业主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做好供餐工作,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供餐。如遇停水、停
电,业主方应及时通知服务方,并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4)服务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并做好食品的保鲜。服务方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食品留样
48 小时,以便发生事故追查原因。若经防疫部门认定因服务方提供不符合卫生要求饭菜造成用餐员工食物
中毒,则服务方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用餐方的经济损失。
5)服务方应保持食堂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每日对所用餐具严格清洗、消毒,定期对食堂内外进行
消毒(防疫期间按防疫部门的要求进行),定期做好防火、防盗、灭鼠虫等工作。
6)服务方聘用的饭堂工作人员需经业主方同意,并必须保证所有饭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按规
定负责饭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确保持有的健康证在时效内。
7)不得对外经营。
8)服务方提供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工作餐。
第五章 食堂服务质量
第九条 各岗位工作职责
1.厨师长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厨房的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全面负责厨房日常管理,巡视检查厨房工作情况,统筹各
个工作环节,合理安排人力及技术力量,确保技术操作合乎规范,确保厨房工作顺利进行。
2)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需求制定员工餐和宴会菜谱,视季节变化推出时令菜式。
3)保持并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和餐饮特色,配合厨师进行重要宴会的烹饪工作,对菜肴质量,进行现
场把关,亲自操作确保质量是其重要职责。
4)保证原料的质量和数量,认真核实需求量,坚持进货检查,对入库存储和库房存量进行管理控制,
防止超量库存造成食品变质,最大限度的利用原料,避免浪费。
5)检查厨房卫生,把好食品卫生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6)检查厨房设备运转情况和厨具,用具的使用情况,与维修工配合监督厨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7)负责厨师的考勤,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厨房各级厨师的培训工作。
8)负责定期培训员工的服务技能,服务意识,引导员工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30
2.红案岗位职责
1)接受厨师长的工作指令,掌握当天的供餐菜单,明确工作任务,按手续领取原料,做好各项开餐
准备工作。
2)负责对洗涤初加工后的肉类,禽类,水产,蔬菜以及其他原料的加工,配置。
3)熟悉菜谱上各种菜品的原材料,并针对原材料进行加工,确保开餐的正常供应。
4)开餐完毕后,负责将所有的荤类原料放入冰柜,工作区域保持清洁。
5)下班前负责清洁与收尾工作。
6)负责冰柜的管理与日常清洁。
7)完成厨师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3.白案岗位职责
1)能根据服务对象的口味特点制定供应的面点品种。
2)根据货源情况制定食品原料的采购计划。
3)根据季节的变化及服务对象的口味特点,不断推出特色点心及小吃。
4)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制作以米、面或淀粉为原料的各色点心及主食。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把好食品卫生关,搞好工作区域的卫生。
6)当日所剩的点心制品按要求放入冰柜或指定地点,切勿生熟不分。
7)下班后,关闭本区域所有水,电,气,油等设备开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8)完成业主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4.统计岗位职责
1)负责日常管理及统计日订餐数量。
2)协助厨师长制定每周食谱。
3)每日食品安全监测。
5.采购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制度,掌握食品原材料的有关知识;购买来路
明确、安全、卫生、鲜活的原材料;确保食堂烹制出安全、卫生、营养、可口菜肴。
2)所采购的食品和原材料,应该做到索证溯源,供货渠道相对稳定;应该按国家有关规定索取产品
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卫生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在采购过程中坚持货比三家,采购质优、价廉、性价高的原材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外出采
购实行两人以上采购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4)必须根据各岗位的申购单,合理购买各类食品及物品,并按品名、规格、价格、数量及供货单位
等内容登记入册。
5)随时向业主和各岗位提供市场信息,征求群众意见,并根据市场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6)负责监督供货商所配送物品的价格和质量,索取有关凭证;购进物品后协助采购监督员和仓库保
管员对所购物品的数量、质量、价格进行核定入库,并办好入库手续。
7)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支票和现金,填写各种票据,及时报账。
8)协助并参与厨房研制、推出新的菜肴品种。
9)协助其它岗位完成工作任务。
10)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
6.厨工岗位职责
1)服从厨师长的工作安排。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清洗好餐具,用具,保证其清洁和卫生。
3)分类分档储存餐具,用具,合理做好对贵重物品的借出,保存和归还工作。
4)做好工作区域的卫生工作,保持设备设施和各类用具的干净整洁。
31
5)负责保管清洁工具。
6)负责肉类,禽类,水产,蔬菜以及其他原料的洗涤、初加工、配置。
7)下班前负责清洁与收尾工作
8)负责冰柜的管理与日常清洁。
9)完成厨师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六章 管理服务实施措施
第十条 管理服务实施措施
(一)运作形式
1.业主方提供餐饮服务运营必要的设施、设备,以及运作过程中发生的水电、燃料、低值易耗等费用。
2.服务方承担派驻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保险。
3.服务方按照业主方要求的标准提供菜肴,以菜肴成本价提供膳食,保证零利润运作。
4.业主方每月支付服务方餐饮服务费,服务方根据业主方要求提供职工餐和接待餐服务。
(二)用餐情况
职工餐、接待餐按业主方要求模式提供服务。
1.职工餐
正常工作时间,职工餐要提供早、中、晚餐,早、中餐开餐人数为银海区税务局机关 125 人左右,晚
餐按业主方要求提供用餐服务。
2.接待餐
银海区税务局有接待任务安排的要提供接待餐,接待餐的开餐形式、菜品由业主方确定。
3.非工作日的用餐(主要是重大工作加班),按业主的要求提供用餐服务。
4.菜品要求
根据业主方人员构成、饮食习惯、口味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配餐,提供品种丰富、口味适宜的菜
肴。
5.管理特色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北海市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餐厅的安全、卫生工作,
并根据实际制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2)根据餐厅实际,营造温馨的就餐环境,按照餐饮服务方案规范员工行为,为业主提供怡人的就餐
氛围、享受星级服务,让业主吃得放心、吃得舒心。
3)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把餐饮原材料采购关,杜绝过期、三无产品进入库房;建立规范的出入库
制度,加强材料验收、库管、出库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成本,用好业主每一分钱。
(三)定编定员(按照银海区税务局 125 人就餐规模测算)
序号 岗位 定员 定编依据(按照 125 人就餐规模测算)
1 厨师长 1 制定各岗位的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好各项服务工作。
2 红案 1
负责干部职工日常用餐菜肴制作;按照接待菜肴菜系要求制
作成品菜肴,将原材料制作成适合烹饪的条、块、丝等,以
及菜肴菜系围边点缀。兼做切配工作。
32
3 白案 1 负责早餐制作(含包子、馒头等点心和粥、粉加工)。
4 统计 1
负责日常管理及统计日订餐数量,协助厨师长制定每周食
谱。每日食品安全监测。
5 采购 1 负责原料采购工作。
6 厨工 2 负责餐具洗涤、菜肴清洗、包厢服务、卫生清洁。
合 计 7
(四)其他要求
甲方遇重大接待任务时,乙方须提供厨房工作人员编制以外的技术或人力方面的资源进行协助与配
合,确保接待任务顺利完成。
第七章 食堂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 食堂服务费
1、本合同的食堂服务费由甲方、乙方依据成交价格确定,食堂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 ),(即:每年食堂服务费为人民币 (? ),每季食堂服务费为人民币 (? ))。
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管理服务费实行包干制形式。
3、食堂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管理服务期限内,甲方按月支付食堂管理服务费给乙方。
1)管理服务期限内,甲方按月支付食堂管理服务费给乙方。乙方于每月开始的 5 个工作日内将当月
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付给乙方
相应款项。
2)甲方每月将食堂服务费转入乙方指定的对公银行账户,乙方开户银行为: , 银行账号
为: ,乙方银行账户有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占每年度食堂服务费的 2%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至元),合同
约定服务期(或质量保质期)满且成交供应商完全履行了服务要求或产品质量保证义务的,采购人在收到
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的 30 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可按
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
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食堂管理服务的违约责任
(一)服务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履行工作,业主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出
现工作漏项和标准不达工作要求的,业主方进行书面形式通知服务方整改。服务方收到通知 15 天内不整
改的,业主方视情况每项可扣收履约保证金的 10%,一季度内出现 5 项(含)以上的有权扣收全部履约保证
金。履约保证金被扣后,服务方应及时补交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在扣收履约保证金后的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二)根据合同约定,服务方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严重违约、用户投诉多,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并
按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第九章 合同解除与终止的约定
33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食堂服务企业接管本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
般不超过一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约定的食堂服务,甲方也应继续支付相应的食堂服务费。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在终止后1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新聘食堂服务企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
续。
第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未尽事宜进行协商补充,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条款如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代理招标公司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项的,
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
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
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
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附件:中标(成交)通知书
34
一、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合同编号:
2
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话:
3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
5 服务时间、地点:
6 服务履行期:
7 验收方式及标准:
8 付款方式: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10
□违约金约定:
□损失赔偿约定: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
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
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
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
新设定)。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
画“√”选择):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5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
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
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
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
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
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
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
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
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
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
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
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36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
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采购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
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
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
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
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
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
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
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
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
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
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
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
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
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
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7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
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
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
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
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
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
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
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
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次经甲乙
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
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
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
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
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
38
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
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
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
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39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的外层包装封套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
40
响应文件的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1
目录
(可由供应商自拟,应有页码)
42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资格和报价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格式附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受自然人委托参加磋商)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
(四)最终报价承诺书(格式附后)
(五)磋商保证金
(六)供应商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1. 附件 6-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 6-2-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
(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
附件 6-2-2.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
询的网址链接);(若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附件 6-2-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材料。
附件 6-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
明材料)。
附件 6-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
填列)。
附件 6-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二、商务部分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附件 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
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八)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响应资料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条款需要提供材料的,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
纸质材料。
43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供应商服务承诺(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44
一、资格和报价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磋商响应声明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全部
内容,知悉参加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
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
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
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
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受自然人委托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5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
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6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受自然人委托参加磋商)
授权委托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
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
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7
(二)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包号 本项目无分包
2 报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小写:?______(小写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 服务期限
4 …
备注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此表的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方支付的本次采购标的金额总数,即磋商总价。磋商总价
须包含完成用户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8
(三)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无 金额单位:元
序
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此表的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方支付的本次采购标的金额总数,即磋商总价。磋商总价
须包含完成用户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9
(四)最终报价承诺书
最终报价承诺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包号: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第 包
最终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第 包: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
(小写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备注说明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此表的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方支付的本次采购标的金额总数,即磋商总价。磋商总价
须包含完成用户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页《最终报价承诺书》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 (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
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
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此优惠率调
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50
(五)磋商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
(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
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磋商保证金交款、退款函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请
将
保
证
金
交
款
凭
证
复
印
件
贴
于
下
面
交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保证金金额 ?
1. 若我单位不中标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该项
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原交
款人。
2. 若我单位中标,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我
单位提交的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原交款
人。
供应商盖公章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退款信息
户
名
账
号
汇入
地点
省 市(县)
开户
银行
备注: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附:磋商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
51
(六)供应商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附件 6-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 6-2-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
证明文件
(示例略,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附件 6-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
供)
(示例略,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附件 6-2-3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示例略)
备注:
1.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应为 2019 年或 2020 年财务状况报告(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
损益表或利润表的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
52
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
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
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
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
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
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 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
求提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附件 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
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6-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示例略)
53
附件 5-4 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
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
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
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
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
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54
二、商务部分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
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
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说明:(1)供应商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响应情况对商务条款逐条响
应。(2)当响应文件响应的商务内容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注明“无偏离”;低于磋
商文件要求时,应注明“负偏离”;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应注明“正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5
(八)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8-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 工业
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相关规定。
56
附件 8-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监狱企业等政府采
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应具有由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
除或加分,如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即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
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应应提供
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
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
时提供纸质材料)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如能够在线
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
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5.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示例略)
附件 8-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7
备注: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接受社会监督。
58
(九)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同时单独递交供应商信息、响应文件签收
回执,无需密封包装)
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联系电话: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开票资料:
开票信息: (填“专票”或“普票”)
供应商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59
响应文件签收回执(一式两联)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
递交人姓名
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
密封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
签收人
注:在“采购代理机构签收人”处,供应商不用填写
—————————————————————————————————
响应文件签收回执(一式两联)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
递交人姓名
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
密封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
签收人
(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60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二、技术条款偏离表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技术服务需求及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1)供应商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结合自身响应情况对技术条款逐条
响应。(2)当响应文件响应的技术条款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注明“无偏离”;
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时,应注明“负偏离”;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应注明“正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供应商服务承诺(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
(示例略)
61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序
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专业
及职
称
持何种
资格证
书(证书
号)
从事本
工作时
间
近 X年来
承担类似
项目名称
本项目拟任
职务
注:可附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参保缴费证明复
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
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包括磋商标的物
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
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62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磋商文件中带“★”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
被认定为无效磋商。
一、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一)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
1.地址:位于北海市新世纪大道 22 号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
2.食堂层高两层,其中一层为厨房、库房、餐厅,二层为包厢。
三、岗位人数最低要求
公司配备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定员定编7人,根据业主方要求可以减少人员,但至少不少于5人(含5
人)。
四、食堂总体要求
(一)运作形式
1.业主方提供餐饮服务运营必要的设施、设备,以及运作过程中发生的水电、燃料、低值易耗等费用。
2.服务方承担派驻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保险。
3.服务方按照业主方要求的标准提供菜肴,以菜肴成本价提供膳食,保证零利润运作。
4.业主方每月支付服务方餐饮服务费,服务方根据业主方要求提供职工餐和接待餐服务。
(二)用餐情况
职工餐、接待餐按业主方要求模式提供服务。
1.职工餐
正常工作时间,职工餐要提供早、中、晚餐,早、中餐开餐人数为银海区税务局机关 125 人左右,晚
餐按业主方要求提供用餐服务。
2.接待餐
银海区税务局有接待任务安排的要提供接待餐,接待餐的开餐形式、菜品由业主方确定。
3.非工作日的用餐(主要是重大工作加班),按业主的要求提供用餐服务。
4.菜品要求
根据业主方人员构成、饮食习惯、口味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配餐,提供品种丰富、口味适宜的菜
肴。
5.管理特色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北海市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餐厅的安全、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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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根据实际制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2)根据餐厅实际,营造温馨的就餐环境,按照餐饮服务方案规范员工行为,为业主提供怡人的就餐
氛围、享受星级服务,让业主吃得放心、吃得舒心。
3)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把餐饮原材料采购关,杜绝过期、三无产品进入库房;建立规范的出入库
制度,加强材料验收、库管、出库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成本,用好业主每一分钱。
(三)定编定员(按照银海区税务局 125 人就餐规模测算)
序号 岗位 定员 定编依据(按照 125 人就餐规模测算)
1 厨师长 1 制定各岗位的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好各项服务工作。
2 红案 1
负责干部职工日常用餐菜肴制作;按照接待菜肴菜系要求制
作成品菜肴,将原材料制作成适合烹饪的条、块、丝等,以
及菜肴菜系围边点缀。兼做切配工作。
3 白案 1 负责早餐制作(含包子、馒头等点心和粥、粉加工)。
4 统计 1
负责日常管理及统计日订餐数量,协助厨师长制定每周食
谱。每日食品安全监测。
5 采购 1 负责原料采购工作。
6 厨工 2 负责餐具洗涤、菜肴清洗、包厢服务、卫生清洁。
合 计 7
(四)其他要求
甲方遇重大接待任务时,乙方须提供厨房工作人员编制以外的技术或人力方面的资源进行协助与配
合,确保接待任务顺利完成。
五、报价人须陈述对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区域的理解
(一)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区域的显著特点。
(二)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区域功能内容。
(三)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区域与其他食堂管理异同。
(四)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区域的难点和重点。
六、食堂管理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
第一部分 食堂管理服务内容
§食堂管理
(一)食堂管理
1.做好厨房用电、用水、煤气等设备的检修与维护。
2.保持食堂的干净整洁,卫生管理状况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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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堂消防设施齐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二部分 食堂管理服务标准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业主方权利及义务
1)享有服务方按约定提供餐饮服务的权利。
2)监督检查服务方餐饮服务运作方案的执行情况。
3)有权对服务方的物料采购、菜肴制作、服务质量及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
要求服务方及时整改。
4)业主方有权要求服务方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调整更换。
5)业主方无偿提供厨房、仓库、餐厅、员工宿舍等场地设施和厨具、餐具、空调等设备,负责场地
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并承担费用。
6)员工餐厅采取“刷卡用餐、凭单结算”的形式。
7)业主方员工应自觉维护厨房公共卫生,不能私自进入厨房。
2.服务方权利及义务
1)严格按照《现代新型企业后勤管理与服务规范》进行餐饮运作。
2)餐饮采取零利润运作模式建立单独核算机制,认真做好采购、财务管理工作。
3)服务方必须按业主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做好供餐工作,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供餐。如遇停水、停
电,业主方应及时通知服务方,并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4)服务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并做好食品的保鲜。服务方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食品留样
48 小时,以便发生事故追查原因。若经防疫部门认定因服务方提供不符合卫生要求饭菜造成用餐员工食物
中毒,则服务方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用餐方的经济损失。
5)服务方聘用的饭堂工作人员需经业主方同意
6)服务方必须保证所有饭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按规定负责饭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确保持有
的健康证在时效内。
7)不得对外经营。
8)服务方提供饭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工作餐。
§各岗位工作职责
1.厨师长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厨房的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全面负责厨房日常管理,巡视检查厨房工作情况,统筹各
个工作环节,合理安排人力及技术力量,确保技术操作合乎规范,确保厨房工作顺利进行。
2)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需求制定员工餐和宴会菜谱,视季节变化推出时令菜式。
3)保持并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和餐饮特色,配合厨师进行重要宴会的烹饪工作,对菜肴质量,进行现
场把关,亲自操作确保质量是其重要职责。
4)保证原料的质量和数量,认真核实需求量,坚持进货检查,对入库存储和库房存量进行管理控制,
防止超量库存造成食品变质,最大限度的利用原料,避免浪费。
5)检查厨房卫生,把好食品卫生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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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检查厨房设备运转情况和厨具,用具的使用情况,与维修工配合监督厨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7)负责厨师的考勤,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厨房各级厨师的培训工作。
8)负责定期培训员工的服务技能,服务意识,引导员工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红案岗位职责
1)接受厨师长的工作指令,掌握当天的供餐菜单,明确工作任务,按手续领取原料,做好各项开餐
准备工作。
2)负责对洗涤初加工后的肉类,禽类,水产,蔬菜以及其他原料的加工,配置。
3)熟悉菜谱上各种菜品的原材料,并针对原材料进行加工,确保开餐的正常供应。
4)开餐完毕后,负责将所有的荤类原料放入冰柜,工作区域保持清洁。
5)下班前负责清洁与收尾工作。
6)负责冰柜的管理与日常清洁。
7)完成厨师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3.白案岗位职责
1)能根据服务对象的口味特点制定供应的面点品种。
2)根据货源情况制定食品原料的采购计划。
3)根据季节的变化及服务对象的口味特点,不断推出特色点心及小吃。
4)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制作以米、面或淀粉为原料的各色点心及主食。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把好食品卫生关,搞好工作区域的卫生。
6)当日所剩的点心制品按要求放入冰柜或指定地点,切勿生熟不分。
7)下班后,关闭本区域所有水,电,气,油等设备开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8)完成业主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4.统计岗位职责
1)负责日常管理及统计日订餐数量。
2)协助厨师长制定每周食谱。
3)每日食品安全监测。
5.采购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制度,掌握食品原材料的有关知识;购买来路
明确、安全、卫生、鲜活的原材料;确保食堂烹制出安全、卫生、营养、可口菜肴。
2)所采购的食品和原材料,应该做到索证溯源,供货渠道相对稳定;应该按国家有关规定索取产品
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卫生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在采购过程中坚持货比三家,采购质优、价廉、性价高的原材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外出采
购实行两人以上采购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4)必须根据各岗位的申购单,合理购买各类食品及物品,并按品名、规格、价格、数量及供货单位
等内容登记入册。
5)随时向业主和各岗位提供市场信息,征求群众意见,并根据市场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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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监督供货商所配送物品的价格和质量,索取有关凭证;购进物品后协助采购监督员和仓库保
管员对所购物品的数量、质量、价格进行核定入库,并办好入库手续。
7)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支票和现金,填写各种票据,及时报账。
8)协助并参与厨房研制、推出新的菜肴品种。
9)协助其它岗位完成工作任务。
10)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
6.厨工岗位职责
1)服从厨师长的工作安排。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清洗好餐具,用具,保证其清洁和卫生。
3)分类分档储存餐具,用具,合理做好对贵重物品的借出,保存和归还工作。
4)做好工作区域的卫生工作,保持设备设施和各类用具的干净整洁。
5)负责保管清洁工具。
6)负责肉类,禽类,水产,蔬菜以及其他原料的洗涤、初加工、配置。
7)下班前负责清洁与收尾工作
8)负责冰柜的管理与日常清洁。
9)完成厨师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七、食堂管理服务的违约责任
(一)服务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履行工作,业主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出
现工作漏项和标准不达工作要求的,业主方进行书面形式通知服务方整改。服务方收到通知15天内不整改
的,业主方视情况每项可扣收履约保证金的10%,一季度内出现5项(含)以上的有权扣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被扣后,服务方应及时补交履约保证金。
(二)根据合同约定,服务方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严重违约、用户投诉多,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并
按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八、食堂管理期限及管理服务费支付时间
(一)服务管理期限为贰年。
(二)按饭堂聘用的实际工作人员种类、数量支付服务费。
(三)管理服务期限内,甲方按月支付食堂管理服务费给乙方。乙方于每月开始的5个工作日内将当
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付给乙方
相应款项。
九、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KLBH2021-C3-0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方式:陈宇 0779-3069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须知正文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磋商响应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联合体协议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食堂管理
1.做好厨房用电、用水、煤气等设备的检修与维护。
2.保持食堂的干净整洁,卫生管理状况达标。
3.食堂消防设施齐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一、项目编号:KLBH2021-C3-0007(招标文件编号:KLBH2021-C3-0006)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海市喆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751号光华大厦2604号
中标(成交)金额:79.4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海市喆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 | 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范围 | 合格 | 2年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弥莉(业主评委)、陈维壬(组长)、符元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服务招标的规定的基准价下浮20%收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53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
地址: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22号
联系方式:陈宇 0779-3069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北海大道科技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简良 0779-3832133;3830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简良
电 话: 0779-3832133、383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