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医疗保障局江夏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食堂承包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ED-2021-01-5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夏财采计[2021]00113号
三、项目名称
江夏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食堂承包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康聚香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西港街34号
中标(成交)金额:65(万元)
服务类 |
名称:江夏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食堂承包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食堂承包 服务要求:夏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食堂承包项目,详见项目服务清单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邓双,郭方斌,肖胜杰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4-29
2、评审地点:湖北金尔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齐心村村委会7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的标准收费。
2、收费金额:0.97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夏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长安里特1号
联系方式:027-87902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金尔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金尔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齐心村村委会7楼)
联系方式:027-87968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7-87902799
- 江夏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食堂承包采购(二次)项目磋商文件_202104291737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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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医疗保障局 2021 年食堂承包(二次)
采购项目
磋商文件
项 目 编 号: JED-2021-01-57
采 购 方 式: 竞争性磋商
采 购 人: 武汉市江夏区医疗保障局
代 理 机 构:湖北金尔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〇二一 年 四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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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ED-2021-01-57
2、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计[2021]00113
3、项目名称:江夏区医疗保障局 2021 年食堂承包项目(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7(万元)
6、最高限价:67(万元)
7、采购需求:江夏区医疗保障局 2021 年食堂承包项目,详见项目服务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期满后,职工满意率达到 80%以上,采购人可视
情况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 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项目概况
江夏区医疗保障局 2021 年食堂承包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金
尔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齐心村村委会 7楼)获取磋
商文件,并于 2021 年 4月 29 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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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拟派的所有人员须具有
符合规定的员工健康证;
(2)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
(3)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 4人,必须提供项目人员健康证,其中主厨一人(具
有厨师资格证)附最近半年为该员工缴纳的社保记录证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 2个网
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
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19 年 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类似
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完整合同)。
(6)投标人提供近 3个月(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2月)完整的完税凭证(以税
务部门出具为准,如有减、免、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投人员近 3个月(2020
年 12月至 2021 年 2月)完整的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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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04月 12日至 2021年 04月 16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金尔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齐心村村委
会 7楼)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第二条申请
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并逐
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胶装成册),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
件留存。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齐
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
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 年 04 月 29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04 月 29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金尔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齐心村村委
会 7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 年 04 月 29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金尔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齐心村村委
会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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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夏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长安里特 1号
联系方式:027-87902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金尔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齐心村村委会 7楼
联系方式::027-87968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7-8796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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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
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1.2 采购人 武汉市江夏区医疗保障局
1.3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金尔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项目名称 江夏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食堂承包项目(二次)
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3.1 服务期
1年。服务期满后,职工满意率达到80%以上,采购人可视情况
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2
年。
3.2 付款方式 合同中另行约定
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附表1:资格审查表。(投
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此表审查的内容)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
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
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
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
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
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
可作为证明材料。
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4.3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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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中标后分包 不允许
12.3
采购节能产品政
策
本项目不适用
12.4
采购环保产品政
策
本项目不适用
14.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或
者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16.5 采购预算价格 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
17.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 90 日历日
18.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9.1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0.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本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正本保持一致
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PDF 格式/Word 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分数:1 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储存形式:不加密 U 盘
20.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
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
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
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和
标记要求
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两份及投标
文件电子版本(U 盘储存)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
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
本一起密封包装。
2) 包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和有“在(招
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
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并手持授权委托书一份。
21.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金尔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8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22.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
22.2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
2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
27.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1/3。
29.2 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数量 3 家。
30.1 定标原则 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
31.1 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33.1 质疑期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本项目受理质疑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7-87968308
36.1 履约担保 无
38.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取方式和标准
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
2)支付标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的规定的标准收费。
3)支付时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磋商结果公布后,向
代理机构支付。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
帐户信息:
户 名:湖北金尔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文华支行
行 号:105521002681
账 号:42050114004100000654
9
39.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讫时限
磋商结果公布后
10
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 招标概况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招标文件。
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服务期、质保期及付款方式
3.1 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4.2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
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保证金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
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费用承担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
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保密
6.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7. 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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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8. 计量单位
8.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
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 中标后分包
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
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名称及其相应资料。
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二) 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的组成
12.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 10 款、第 14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在获得招标文件 1 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
担。
12.3 投标人依法提出询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
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
12
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
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本处所称“质疑”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
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
人投标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质疑。质疑与答复应采取书面形式。
12.4 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
14 款规定办理。
12.5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1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3.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3.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
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3.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
13.4 上述书面形式通知包括纸质的文件、信件,也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
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
(三) 投标文件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函及附件
14.2 报价文件
14.3 商务文件
14.4 技术文件
15. 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
及合同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价格表》指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
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
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
15.2 《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a)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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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
的投标价格中;
c)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服务范围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
性和完整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投标人的风险。
15.3 投标人应在报价表上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以可
调整的价格或可选择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4 本项目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各类
人工等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投标报价。除合同约定的情况外,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要求予以价格调整。
15.5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采购预算价格,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
投标。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责任。
16.3 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收取,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截止时间、形式、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7.2 投标人未按前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7.4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责任担保。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
他人的;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8. 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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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投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
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9. 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9.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盖单位章。投标人
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是授权代理人的,投标文
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
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9.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
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9.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
(四) 投标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密封完好,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 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3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一览
表”字样。
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1.4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本章第 2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拒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
文件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撤回通知
2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20.3 项的要求签字、盖章。
15
2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进
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 开标
23. 开标时间和地点
23.1 开标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采购代理机构在此邀请所
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代表如出席会议,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授权代表如不出席会议,则视为对
开标程序和内容无异议。
24. 开标程序
24.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会纪律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
(3)介绍本项目招标的主要过程
(4)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启封投标文件、核验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
(6)唱标
(7)宣布评标安排及其他事项
(8)开标会结束
25. 开标异议
25.1 投标人对开标程序有异议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当场
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六) 评标
26. 评标委员会
26.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26.2 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
标。
26.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6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7. 评标原则
27.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8. 评标
28.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
标依据。
28.2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 定标
29. 确定中标人
29.1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中
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30. 中标结果公告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为 1 个工作日。
31. 中标通知
31.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
标的投标人。
31.2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即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于 30 日内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 质疑和投诉
32. 质疑
3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
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投
标人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5)提出质疑的日期;
17
(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
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
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33. 质疑回复
3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2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项目一并列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受理质疑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
(4)质疑事项答复的具体情况及事实根据、法律依据;
(5)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和投诉方式;
(6)质疑答复日期。
34. 投诉
34.1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
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4.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
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九) 合同授予
35. 履约担保
35.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3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3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
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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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
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6.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
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
额的百分之十。
(十) 招标代理服务费
37. 收取方式和标准
37.1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38. 收取时间
38.1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限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一) 无效投标和废标
39. 无效投标
39.1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详见第
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40. 废标
40.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二) 纪律和监督
41. 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
41.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41.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
的其他商品、服务。
41.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
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1.4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1.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
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41.6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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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
结果。
41.8 在确定中标人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
性内容进行谈判。
41.9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2.1 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42.2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政府采
购活动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2.3 投标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4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3.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4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
商业秘密。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
财政部门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
举报。
43.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
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
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
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第三章 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江夏区医疗保障局 2021 年食堂承包项目(二次)
2、预算金额:67(万元)
3、服务地点:江夏区医疗保障局
4、服务内容:江夏区医疗保障局 2021 年食堂承包项目(二次)
5、招标范围:江夏区医疗保障局 2021 年食堂承包项目(二次)
6、服 务 期:1 年。服务期满后,职工满意率达到 80%以上,采购人可视情况
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 2年。
二、项目需求
服务内容 标准 数量(天) 人数(每天)
早餐 5种餐品 252 70
中餐 2荤 2素 1汤 252 70
管理费 12 个月
21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
步骤及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得分高低依次排序。
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 评标程序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
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3.1 投标文件的初审
3.1.1 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
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资格审查表》。
3.1.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
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符合性检
查表》。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
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3.3 投标报价修正(如有)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
1)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4 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分标准》,本项目评
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
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排列。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
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
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6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23
附表 1:资格审查表
资格条件 审核内容
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
业执照等)
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
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内最少一年
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信证
明等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列表和专业技
术人员表
具有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
记录
投标人提供所投人员近3个月
(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完整
的社保证明材料,其中主厨一人
(具有厨师资格证)附最近半年为
该员工缴纳的社保记录证明。
具有依法缴
纳税收的良
好记录
投标人提供近3个月(2020年12月
至2021年2月)完整的完税凭证(以
税务部门出具为准,如有减、免、
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信用记录查
询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
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
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19年1月
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
一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完整合同)
审核结论
备注:
(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
24
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
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
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
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
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2)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
(3)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
下一项评审。
25
附表 2: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核内容
投标单
位名称
1
按照投标人须知 20.3 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
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盖单位章。投标人代表是法
定代表人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代表是授权代理人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明。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
按投标人须知16.4要求进行报价:
采购预算:67(万元);最高限价:67(万元)
3
投标有效期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规定:
投标截止日期后 90 日历日。
4 投标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5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6
投标人未出现投标人须知41.1规定无效投标的其
它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
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
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
其他:
投标人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
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
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
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审核结论
说明:
26
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投标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
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
时除外。
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
4)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
进入下一项评审。
27
评分表:
评分表
项目 评标分项 得分 评审内容
价格得分
(40分)
报价得分 40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
评议,报价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计算,即有效投标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多于 5家(含)时,以所有有效投标
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
效投标人少于 5家(不含)时,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
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于 1.0%扣 0.2分;
该项记分公式为:K=10+ [(B-A)/A]×100×0.2
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 1.0%扣 0.3分。
该项记分公式为:K=40-[(B-A)/A]×100 ×0.3
不足 1%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以上式中:A:基准价,B:投标人有效报 价,K:价格得分。
商务部分
(15分)
文件编制 4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逐页有连续页码、有详细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
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全面响应招标文件得4分,有缺项酌情
给分。
综合实力 6
根据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人员、设备及技术情况等综合情况酌情打分,
0-6分。
本地化服
务
5
投标单位须有满足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联系人、
经营场地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部分
(45分)
服务方案
15
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综合比较0-15分。
28
人员配置
及相关人
员管理制
度
15
项目人员配置及相关管理制度合理、可行、有针对性,综合比较0-15
分。
质量保证
措施
5 对服务质量有承诺及保障措施的,得0-5分。
服务期保
证措施
5 对服务期有承诺及处罚措施的,得0-5分。
其他优惠
承诺
5 投标人有其他优惠承诺的,得0-5分
29
第五章 合同专用条款(仅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
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主要条件要素: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按照本项目合同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内容。
2.合同金额:本合同项目服务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乙方完成及
达到本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与标准完成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金额中,
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服务时间:
4.服务地点:
5.付款方式:按武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6.履约保证金:
7.其它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
谈纪要;
2.本合同书
3.本项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
4.本项目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5.本项目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6.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
三、合同条款:
1. 权利瑕疵担保
1.1 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侵犯任何
人的合法权益。
1.2 乙方保证在提供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
留置权等。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存在合同外义务的负担。
30
1.3 乙方保证其提供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4 如所提供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保密
2.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接触、知悉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
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2 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等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种形式。
3. 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
者(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
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湖北省、武汉市之有关规定。
4.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有权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取得按合同约定应有的报酬。
4.2 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4.3 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得到甲方必要的支持,有权拒绝执行甲方任何不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4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利益的
原则下进行所委托项目服务活动,并对其所进行的与委托有关的服务活动负责。
4.5 乙方应按本合同所述的时间、服务范围和内容,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按行业通常接受
的技术惯例和专业机构承认的标准,高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支持和维护
国家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4.6 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服务单位、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承担
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项目服务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时间工作依据、
工作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报告等。
4.7 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以及在履行中因自己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承担责任并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酬金总额。但下例情况除外:
(1)非乙方的行为、过失、违约或失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2)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4.8 乙方必须为本项目涉及的各种资料、数据和收据等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
及乙方员工不得泄露、遗失、复印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和内容。所有甲方
或第三人(与合同业务有关相关单位)提供的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在合
同结束后均应归还。
4.9 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向甲方负责,由于服务
31
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不足而导致甲方工作偏差或失误,乙方应承担责任。
4.10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和该项目的实际操作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
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
4.11 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应为本合同服务的唯一报酬。
4.12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合同中活动相冲突的商业或职
业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任何工作人员行贿或有类似的行为。
5.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有权检查乙方的服务工作质量,
有权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就前述内容进行汇报。
5.2 甲方有权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5.3 当甲方认定项目服务专业人员不按项目服务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专业能力、管理能
力、责任心较差,不能有效与甲方配合并履行其项目服务义务;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与
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服务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5.4 甲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乙方因自身工作需要而更换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小组成员
的要求。
5.5 甲方有权得到合同范围内乙方的服务和其服务成果。乙方提交的全部服务成果及相
关资料,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使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就此不做任何
的权利保留。
5.6 甲方应当在合同履约中,督促、协调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第三人(与合同履行有关
的相关单位)协同乙方办理有关服务事项。
5.7 甲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
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可根据自己的能力负责协调、转达及资料转送,但并不
成为甲方当然的义务。
5.8 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
的直接经济损失。
6. 违约责任
6.1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应按银行同
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5%。
6.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
乙方整改,乙方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6.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实赔偿,
32
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合同金额的5%。因乙方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
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乙方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
最高为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6.4 因乙方原因导致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
要求乙方按合同6.3条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6.5 合同履约过程中,若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主要服务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
方同意的,将按照合同6.3条的违约责任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 争议解决方式
7.1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
□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8. 合同生效
8.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8.2 合同中有关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等信息均为双方的文书信息送达地址,同
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的相关诉讼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原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等),
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
9. 合同附件
9.1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10. 合同修改
10.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
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四、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3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4
评标索引表
评标
项目
分值 评标分项 分值 评标打分细则 是否响应 对应页码
备注:为方便评委评标,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分细则》,将具体响应情
况及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在上表中注明。
35
投标文件目录(略)
36
一、投标函及附件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 (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
副本 贰 份:
1. 投标函文件;
2. 报价文件;
3. 商务文件;
4. 技术文件;
5. 资格审查资料;
6.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
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
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接受本招标文件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
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
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5.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通讯请发往:
地址: 传 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8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
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9
二、报价文件
(一)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
序号 投标报价(元) 服务人员数量(人) 服务期限 投标声明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
标一览表”字样。
40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标段: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价(元/人*天) 预计数量 总价(元)
合 计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投标一览表报价一致。
3、如果不提供详细的投标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它”
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1
(三)报价说明(如果有)
42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联系地址
企业资质
企业从业人员
数量
资产总额 截止上一年度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基本账户 名 称: 账 号:
企业关联情况
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无;
□有: 。
2、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无;
□有: 。
备注: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
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
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3
(二)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4.2(如有),并按招照
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附表1:资格审查表》对应的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
公章。
44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
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
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
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5
(四)业绩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时间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合同总额 甲方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
注:投标人须按上表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具体证明资料以评分细则要求为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6
(五)信誉、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5-1 信誉证明文件
企业或产品获得的荣誉证书等。
5-2 财务状况
47
(六)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投标文件响应部分 响应/偏离 说明
遵守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投标人应对商务的基本要求,提出遵守声明。
投标人需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附件并举出原因,同时,投标人亦须
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
除本附件列出的偏差获得采购人许可外,在合同签订后,所有不符合招标要求的项目,
承包商必须加以纠正。
如全部无偏离,此表可备注全部无偏离。
48
(七)其它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
49
四、技术文件
(一)投标方案及内容
项目实施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项目重难点分析;
2. 服务内容;
3. 服务质量标准;
4. 服务验收方案及标准;
5. 服务承诺(含处罚措施);
6. 人员安排计划;
7. 应急措施;
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50
(二)拟投入人员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人员主要安排 人数 工作职责
说明:
1、提供所投服务详细的人员安排,包括值班时间、工作职责等。
2、各值班地点详细安排,应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1
(三)其它
一、投标介绍
1、服务内容(对有偿、无偿应分别列出)。
2、质量保证措施。
3、招标文件第一章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及投标人资格审查表中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
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其他内容
1、保证完成期的措施。
2、人员培训计划及方案。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二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
序号 投标报价(元) 服务人员数量(人) 服务期限 投标声明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定标
(八)质疑和投诉
(九)合同授予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一)无效投标和废标
(十二)纪律和监督
(十三)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专用条款(仅供参考)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附件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报价文件
(一)投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报价说明(如果有)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人本情况表
(二)资格证明文件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四)业绩情况一览表
(五)信誉、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六)商务偏离表
(七)其它
四、技术文件
(一)投标方案及内容
(二)拟投入人员情况
(三)其它
二次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