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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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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餐厅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餐厅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餐厅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我要投标”,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175;

2、项目名称:餐厅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18.12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均可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获得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获取:

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均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获得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省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及办理相关程序,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统一使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下载招标文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注意具体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说明。投标人需通过“烟台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入口--交易服务--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用户系统”免费注册完善用户信息。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完成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未能及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我要投标”,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

5、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该项目的“答疑文件”。

6、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4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65744.jhtml。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35-6788614,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

7、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9:30(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8、开标时间:2021年5月20日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进)。

提醒:根据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财采〔2021〕8 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会议,腾讯会议房间号为599 802 014,投标人代表不用出席开标会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 标 人: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尹继红

地 址:芝罘区毓西路16号

电 话:0535-6693307

2、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银行账号:3705016674600000074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联 系 人:赵静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20层

邮 编:264000

电 话:0535-6892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静

电 话:0535-6892258

发布人: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9日 20时48分35秒
烟烟烟台台台市市市政政政府府府采采采购购购 招招招 标标标 文文文 件件件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002000000 项目名称:餐厅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人(盖章):烟台市机关事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 二 一 年 四 月 SDGP370600202002000000 2 投标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 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 因导致贵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 P40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并严格审查证件 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 审查通不过,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证明 材料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 接受任何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证明材料。 2、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 P20-21 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有以上所列内 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 3、为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4、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安装期(注意工作日与日历日的区别)、付款方式、 质保期等商务条款,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 偏离的将导致废标。 5、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 资格,并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 6、对招标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赵静 联系电话:0535-6892258 谢谢合作! SDGP370600202002000000 3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 5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 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8 A 说明 ......................................................................... 18 1. 适用范围 ..................................................................... 18 2. 定义 ......................................................................... 18 3. 合格的投标人 ................................................................. 18 B 招标文件说明 ................................................................. 18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 18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9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9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 19 8. 要求 ......................................................................... 19 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 19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 20 11. 投标文件格式 ................................................................ 20 12. 投标报价 .................................................................... 20 13. 投标货币 .................................................................... 20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 20 15.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 20 16. 投标有效期 .................................................................. 21 17.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 21 D 投标文件的提交 .............................................................. 21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21 19.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1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 21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 21 E 开标和评标 .................................................................. 22 22. 开标 ........................................................................ 22 23. 评标委员会 .................................................................. 22 24. 评标原则 .................................................................... 23 25. 评标方法 .................................................................... 23 26. 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 27 27. 评标纪律 .................................................................... 28 F 定标 ........................................................................ 29 28. 中标标准 .................................................................... 29 G 授予合同 .................................................................... 30 SDGP370600202002000000 4 29. 中标通知 .................................................................... 30 30. 签订合同 .................................................................... 30 H 中标服务费 ................................................................... 30 31. 中标服务费 .................................................................. 30 I 无效投标 .................................................................... 31 J 解释权 ...................................................................... 31 K 质疑 ........................................................................ 31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 34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38 附件格式一 投标函 .............................................................. 38 附件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 39 附件格式三 供货范围明细表 ...................................................... 40 附件格式四 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 41 附件格式五 技术及商务偏离表 .................................................... 42 附件格式六 综合说明 ............................................................ 43 附件格式七 资格证明文件 ........................................................ 44 附件格式八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45 附件格式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 45 附件格式十 承诺函 .............................................................. 46 附件格式十一 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47 附 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48 附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52 附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56 SDGP370600202002000000 5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烟台市机关事务局的委托,现对其餐厅设备采购及安装项 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餐厅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2.有关要求: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 材料: 2.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1.2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款项由招标人支付;项目验收合格后凭发票、验收报 告单等支付合同总价的 95%,留合同总价的 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 清。 2.3 供货安装期:自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1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4 供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保期:1年(投标人可提报更优惠的质保期)。 3.有关说明: 3.1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产品的供货安装工作,要求达到安 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3.2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油漆、包装、税费(进 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管理、运杂、装卸车、安装调试、培训、配合、 检验检测、验收、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只允许有 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3 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要求,投标人在进行设计和制造时,除须满足本 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该产品生产国的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 3.4 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 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3.5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 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SDGP370600202002000000 6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政府采购预算: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预算为壹佰壹拾捌万壹仟贰佰万元整 (¥11812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8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P27→32.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在中标公 告发出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 3.9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 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3.9.1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址(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址(www.creditsd.gov.cn)。 3.9.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9.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 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9.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招标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招标议程安排: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均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 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获得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 和 烟 台 市 公 共 资 源 政 府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 保省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 则无法有效地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及办理相关程序,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3 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统一使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 易平台进行下载招标文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注意具体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说明。投标人需 通过“烟台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入口--交易服务--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烟台市政府采购交 易平台用户系统”免费注册完善用户信息。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 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 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完成注册并办理 CA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未能及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4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我要投标”,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版招标文件 SDGP370600202002000000 7 (文件格式为.YTZF)。 4.5 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该项目的“答疑文件”。 4.6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4 的相关规定进 行相关操作,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65744.jhtml。如有技术问 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35-6788614,使 用咨询群:1124305721。 4.7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 9:30(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 面开标”方式。 4.8开标时间:2021年 月 日 9:30(北京时间) 4.9 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室(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 46 号裙楼西 门进) 提醒:根据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 标”的通知》(财采〔2021〕8 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下 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会议,腾讯会议房间号为 ,投标人代表不用出席开标会 议。 5.联系方式: 5.1招 标 人:烟台市机关事务局 联 系 人:尹继红 地 址:芝罘区毓西路 16号 电 话:0535-6693307 5.2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银行账号:3705016674600000074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联 系 人:赵静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1号润华大厦 2号楼 20层 邮 编:264000 电 话:0535-6892258 SDGP370600202002000000 8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招标项目说明 本次招标为餐厅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人须对所投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 对招标人让利,投标人均应免费提供。 二、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工商餐厅设备采购 序 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技术要求 单 位 数 量 1 六门立式 冰箱 1800*720*1900 mm 直冷式制冷方式,采用整体发泡技术,保温节能,箱体为 整体发泡式,发泡材料采用无污染的环保材料;使用环保 型 R134a R404A冷媒;全不锈钢板材 质;冷藏温度:-5℃ ~+4℃;功率≧750w,高效节 能,内外箱均采用国标优质 不锈钢板;制造商具有制冷设备的 CCC认证、全国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含明细),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 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 GB4706.1-2005和 SB10424-2007标准的检验报告。 台 1 2 热水器 60L 在进水管处添加抑垢因子,有效阻断钙镁离子与碳酸根和 氢氧根的结合,阻止水垢产生,抑垢率达 70%,有效保护 内胆健康。纳米金属簇净水复合滤芯,能去除 90%以上的 余氧,超细微孔不锈钢滤网,能过滤直径大于 0.1mm的泥 沙等。智能管理、智能控制,操控方便。水量大,3D速 热技术实现开机即洗不等待。有条件防护,防电墙安全防 护,漏电保护。 台 1 3 更衣柜 900*400*1800 mm 柜身采用 1.2MM喷塑板;柜门带锁。 个 4 4 监控系统 高清、大屏显示屏 套 1 5 污水泵 20m?/小时,带控制箱 个 1 6 电子克秤 3kg 采用 LED显示,数字显示清晰,精确至 0.1g,量取范围 0.1g-3kg。 台 1 7 笼屉 5.5 5.5寸,绿色天然竹制品。 个 30 8 储物盒 537*420*235 mm 白色透明置物盒,带盖。 个 10 9 不锈钢大 盆 Ф800 18-8加厚食品级 304不锈钢,厚度 1.0 个 10 10 塑料筐 645*440*343 PP塑料材质 个 20 11 双耳炒锅 Ф520 双耳无涂层、无毒、食品用铸铁炒锅 个 2 12 漏勺 Ф360 18-8304不锈钢,厚度 1.0 个 2 13 油古 9" 9",5L;食品级 304 不锈钢。 个 2 14 餐桌 1200*700*780 mm 桌面为橡木实木原色板厚 25mm,支架采用铁盘喷塑;餐 椅为水曲柳实木,配四把椅子。 套 50 15 电脑桌 人造板材质 张 1 16 米面架 1、优质不锈钢,框架整体厚 1.0mm; 2、通 38*38 ㎜不锈钢管; 3、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调节脚。 个 2 SDGP370600202002000000 9 17 四层货架 1800*500*1600 mm 1、层板厚 1.0mm,采用优质 304不锈钢拉丝板;2、通脚 Φ38*1.2㎜优质不锈钢管;3、可调子弹脚。 台 2 18 打印机 彩色打印 彩色,台式 台 1 19 密胺餐盘 密胺材质,白色 个 100 20 筷子 密胺材质 双 500 21 档案柜 喷塑板材质 个 1 22 净水器 555*450*1580mm 一开一温,pp 棉、前置活性炭、颗粒活性炭。大产水量 满足 120-180 人饮用。 台 1 23 微波炉 490*354*287mm 微波炉烤箱一体,智能解冻一级功效。 台 1 24 平底烤盘 黑色不沾材质 个 6 25 刀具消毒 柜 臭氧保洁,不锈钢箱体,紫外线保洁,多功能用途,热风 烘干,钢化玻璃,上下两层,上层含刀具架。 台 1 (二)东餐厅设备采购 序 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示意图片 1 小石磨 1、整石切割,一体成型; 2、可拆卸加粗磨芯。 1 台 2 排烟罩 8000*1500*500 mm 304#不锈钢 1.2mm 厚,内置不 锈钢烟箱,厚度 1.2mm,500*500mm 1 套 3 关东煮电 锅 800*360*300 mm 带罩 木格 三缸 1 台 4 小碗 Z5041 智能餐具成份:三聚氰胺甲醛 树脂,纤维素 150 个 5 餐盘 Z8040 智能餐具成份:三聚氰胺甲醛 树脂,纤维素 200 个 6 电烧烤炉 L=1200 双控;尺寸:1200*380*280 mm;电压:220V/8.5KW;烤口 尺寸:900*180;16 根电热管。 1 台 SDGP370600202002000000 10 7 土豆去皮 机 850*600*1100 mm 1、304 不锈钢外壳,厚度≥ 1.0mm,桶内挂砂均匀牢固;2、 铜芯电机;3、电压 380V,功 率 1.1kw.4、工作效率: 750Kg/h。 1 台 8 洗碗机清 洁剂 20L 本产品利用全自动控制设备 的分发器输入洗碗机内使用, 不需人手操作。标准浓度为 0.01%-0.1%,水温在 80-90 摄氏度之间,根据洗碗机型号 进行配比,每桶 20 升。 40 桶 9 洗碗机催 干剂 20L 本产品利用全自动控制设备 的分发器输入洗碗机内使用, 不需人手操作。标准浓度为 0.01%-0.1%,水温在 80-90 摄氏度之间,根据洗碗机型号 进行配比,每桶 20 升。 40 桶 10 电磁锅 850*900*800mm 1、食品级锅体与灶台紧密结 合,安全、坚固、耐用;2、 超大容量,用途广泛,不仅是 烹炒,还可炖煮或烹制大量油 炸食品;3、高效,加热速度 快,比传统厨具效率高出 30-60%;4、变频送风技术, 根据不同工作点温度,采用不 同送风量,大大增加散热系统 使用寿命;5、主板采用灌封 技术,防潮、防腐、抗氧化; 6、380V,50Hz,20kW,锅径: Φ800mm。 1 台 11 台式冲孔 售饭台 1500*320*150 mm 采用 304不锈钢拉丝板,台面 1.2mm;1.0mm不锈钢板受力 筋;加强筋 60×40mm,长度≥ 700mm;配发热管、温感、温 控;内隔板冲孔设计加热更均 匀。 2 台 12 台式冲孔 售饭台 1600*320*150 mm 采用 304不锈钢拉丝板,台面 1.2mm;1.0mm不锈钢板受力 筋;加强筋 60×40mm,长度≥ 700mm;内隔板冲孔设计。 4 台 13 台式冲孔 售饭台 1800*320*150 mm 采用 304不锈钢拉丝板,台面 1.2mm;1.0mm不锈钢板受力 筋;加强筋 60×40mm,长度≥ 700mm;内隔板冲孔设计。 2 台 SDGP370600202002000000 11 14 凉菜间单 门消毒柜 650*600*1950 mm 整体采用不锈钢板制作,板 厚 1.0mm;国内名优加热循 环风机;配有不锈钢搁物 架;名优定时器、控温器、 温度显示器;工作温度:0~ 125℃,时间范围 0-120分 钟, 1 台 15 不锈钢挡 鼠板 1200*600mm 不锈钢材质,卡槽处理。 5 套 16 单头电磁 低汤炉 600*750* (450+800mm 1、平板式高频加热线盘和聚 磁技术,高效均匀加热;2、 优质不锈钢外壳,一体成型台 面,IPX5防水设计,可直冲 洗设备; 3、立体三防结构设 计,防水、防油烟、防虫;4、 380V,50Hz,15kW Φ428mm 微晶平板。 1 台 17 石锅拌饭 锅 ¢200mm 陶土烧制。 40 个 18 双门蒸汽 柜 1、双门蒸车实体为双层结 构整体发泡。内外胆均采用 0.8MM,304不锈钢板;2、 配发热管,自动回水装置; 3、自带米饭盘,盘为不锈 钢冲压型(规格盘)米饭盘 深为 5MM,厚度为 0.8MM, 24盘;4、功率:24KW/380V。 1 个 19 黑色密胺 筷子 长 23.5cm 可高温消毒 500 双 20 人脸支付 系统 1、人脸识别面板机需要分体 双面屏,主屏支持触摸操作、 副屏显示视频流。2.主、副屏 都可支持一定弧度的调整。3. 面板机需要继承刷卡、扫码、 人脸识别模组。4.人脸识别面 板机需要支持嵌入到现有结 算台设备上,并支持现有系统 的兼容。 2 套 21 菜品研发 软件 1 套 SDGP370600202002000000 12 (三)西餐厅设备采购 序 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 位 数 量 图片 1 大冷柜 (六门冷冻柜) 1800*720* 1900 mm 直冷式制冷方式,采用整体发泡技术,保温 节能,箱体为整体发泡式,发泡材料采用无 污染的环保材料;使用环保型 R134a R404A 冷媒;全不锈钢板材 质;冷冻温度:≤15℃; 功率≧750w,高效节能,内外箱均采用国标 优质不锈钢板;制造商具有制冷设备的 CCC 认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明细)。 台 1 3 5P柜式空调 5P 产品匹数:5匹能效等级:三级能效变频/ 定频:定频适用户型:商铺接入电源:380V 冷暖类型:冷暖。 台 2 4 电子磅秤 300 斤 采用 LED显示,数字显示清晰,仪表框采用 不锈钢,最大称重量 300kg 台 2 5 电子台秤 5g-30kg 采用 LED显示,数字显示清晰,仪表框采用 不锈钢 台 4 6 密胺托盘 白色 密胺材质;耐温程度-30摄氏度至 120摄氏 度 个 200 7 地排垫 80*100cm PVC材质 块 8 8 密胺水饺盘 双层漏眼 密胺材质;耐温程度-30摄氏度至 120摄氏 度 个 50 9 双门消毒柜 304不锈钢 1、电压:220V;功率:≧4.4KW;2、控温 范围:50-150°?;消毒温度:80°?;3、容 积≥580L;4、柜体采用 304不锈钢板,外 壳内胆厚度为 0.8mm,双层结构,发泡剂填 充,自动控温装置。 台 1 10 商用智能电饭 煲 9L 商用快煮盘、循环立体加热、一键自动保温。 台 1 11 红色碗 NO 7812.5 密胺材质;耐温程度-30摄氏度至 120摄氏 度 个 150 12 桔色碗 NO 7812.5 密胺材质;耐温程度-30摄氏度至 120摄氏 度 个 150 13 绿色碗 NO 7812.5 密胺材质;耐温程度-30摄氏度至 120摄氏 度 个 150 14 蓝色碗 NO 7812.5 密胺材质;耐温程度-30摄氏度至 120摄氏 度 个 150 15 沙碗 密胺材质;耐温程度-30摄氏度至 120摄氏 度 个 20 SDGP370600202002000000 13 16 拉面碗 NO 206685 密胺材质;耐温程度-30摄氏度至 120摄氏 度。 个 50 17 铁碗 13 厘米 304不锈钢材质。 个 200 18 椭圆盘 3007 密胺材质;耐温程度-30摄氏度至 120摄氏 度。 个 150 19 树叶盘 8909 密胺材质;耐温程度-30摄氏度至 120摄氏 度。 个 150 20 白水果盘 NO 8045 密胺材质;耐温程度-30摄氏度至 120摄氏 度。 个 150 21 咸菜盘 204.5 密胺材质;耐温程度-30摄氏度至 120摄氏 度。 个 50 22 水饺盘 11C110-6 密胺材质;耐温程度-30摄氏度至 120摄氏 度 个 50 23 小勺 7008 密胺材质;耐温程度-30摄氏度至 120摄氏 度 个 200 24 打饭勺 直径 9厘 米 食品级不锈钢材质 个 10 25 漏勺 直径 30厘 米 食品级不锈钢材质 个 20 26 筷子 8 寸 密胺材质;耐温程度-30摄氏度至 120摄氏 度 双 300 27 加厚的白塑料 箱 80*60*40 塑料材质 个 4 28 灭蝇灭蚊灯 xs-8w 工作电压:220v/50HZ;安装方式:吊挂 式/座式;诱蚊灯管:T9/8W×2;诱杀范 围:30平方米 。 个 5 30 绞肉机 22# 1、全不锈钢制造,符合食品卫生,配用 大功率电机,生产效率高,配用优质刀 具,良好的切割效果;2、涡轮传动,经 济耐用;表面磨砂处理;3、可选倒转开 关装置;4、拆卸方便,容易清洗;5、 电功率:1.1KW,110/220/230V;6、生 产效率:220kg/h;7、净重:27kg,机 器尺寸:445*210*430mm。 台 1 SDGP370600202002000000 14 (四)人防餐厅设备采购 序 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 位 数 量 1 不锈钢菜刀 不锈钢、加厚材质 把 4 2 水果刀 不锈钢、加厚材质 把 1 3 消毒液 20瓶每箱 箱 6 4 洗碗机专用清 洁剂 20L 本产品利用全自动控制设备的分发器输入洗 碗机内使用,不需人手操作。标准浓度为 0.01%-0.1%,水温在 80-90摄氏度之间,根据 洗碗机型号进行配比,每桶 20升。 桶 20 5 洗碗机专用干 燥光亮剂 20L 本产品利用全自动控制设备的分发器输入洗 碗机内使用,不需人手操作。标准浓度为 0.01%-0.1%,水温在 80-90摄氏度之间,根据 洗碗机型号进行配比,每桶 20升。 桶 10 6 密胺托盘 47.5*31.8*2.6 47.5*31.8*2.6;颜色:米白加金;材料:205 极料;要求:密胺材质。 个 200 7 炒菜锅铲 1.2厘抛光。 把 8 8 不锈钢笊篱 圆柄长 1.2 米,食品级不锈钢制品。 把 15 9 竹把大漏勺 (米漏) 1米;18-8304不锈钢,厚度 1.0。 把 5 10 筷子 24cm 24cm;颜色:米白加金;材料:205极料,要 求:密胺材质。 双 500 11 电子台秤 30Kg 采用 LED 显示,数字显示清晰,仪表框采用不 锈钢,5 克-30kg。 台 1 12 双门蒸饭车 24盘双门内胆 0.6厚外壳 0.8厚前后内外 304 板材缺水断电定时定温。 台 1 13 电饼铛 5KW 1、整机采用不锈钢材质;2、大面积封闭加热, 机械控温;3、迅速升温,温度误差小;4、节 能环保、降低能耗;5、额定电压 380/220V, 功 率:5kw;产品制造商具有食品接触安全认证 证书,具有质量监督中心出具的符合 GB4706.1-2005、GB4706.37-2008 标准的检测 报告。 台 1 14 净水器 600-1000L/H 三级过滤,304不锈钢外壳,滤芯: 活性炭、 PPF棉、超滤膜,600-1000L/H,过滤级 0.01 微米。 个 1 15 保鲜展示柜 1200*705*1950mm 两门,直冷式制冷方式,采用整体发泡技术, 保温节能,箱体为整体发泡式,发泡材料采用 无污染的环保材料;使用环保型 R134a R404A 冷媒制造商具有制冷设备的 CCC 认证、全国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台 1 16 密胺面条碗 10寸 10寸,材料:205极料;要求:密胺材质。 个 50 17 塑料墩 450*50 直径 450*50;环保 PE材质,低密度聚乙烯, 带防滑纹理。 个 4 SDGP370600202002000000 15 18 蒸柜加热管 商用蒸饭柜替换加热元件。 个 8 19 蒸柜浮球 商用蒸饭柜替换进水装置元件。 个 2 20 电磁炉专用炒 锅 直径 50 直径 50,双耳无涂层、无毒、食品用铸铁炒 锅。 个 4 21 醒发箱 性能:采用优质加厚不锈钢机壳,高精准温控 器,温湿度独立控制,大玻璃视窗,便于观察, 不锈钢层架可任意拆卸,方便清洁。 220V/2.5KW。 个 1 22 电磁大锅灶 1100*1100*1250mm 25KW/380V。“框架式结构”SUS304-2B不锈 钢板,面板、台板 1.5mm,侧板、背板 1.2mm, 节能等级 1级(热效率>90%)。明火仿真技 术,加热更均匀;数码显示,九档功率调节; 具有线盘干烧保护、过压过流保护等多重保 护;动态温度显示;一体成型台面,IPX4标 准防水设计,四面可直接喷淋;高标准防漏电 处理加特有防静电设计,漏电静电安全无忧; 齿形弧度支架分布绕线结构,加热均匀/防干 烧线圈盘,超温保护装置;锅台有防水渗漏复 合结构、散热风机延时两分钟关闭。LED彩色 智能显示屏,实时显示当前档位、功率、温度、 定温温度和累计用电量。火力显示面板防水等 级达到 IPX8,提供依据 GB/T4208-2017 外壳 防护等级(IP 代码)的 IPX8 检测合格认证(检 测报告合格标识:CMA、CNAS)复印件或扫描 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台 1 23 四门冷柜 直冷式制冷方式,采用整体发泡技术,保温节 能,箱体为整体发泡式,发泡材料采用无污染 的环保材料;使用环保型 R134a R404A 冷媒; 全不锈钢板材 质;冷藏温度:-5℃~+4℃;功 率≧750w,高效节 能,内外箱均采用国标优 质不锈钢板;制造商具有制冷设备的 CCC认 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明细),国 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 符合 GB4706.1-2005和 SB10424-2007 标准的 检验报告。 台 1 24 打蛋机 7L 1、不锈钢料筒整体拉伸,机身为铝合金压铸 成型;2、无级调速;3、容积:7L,功率:800W。 台 1 25 煮面桶连下柜 机身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380V,12KW。 台 1 26 车轱辘 直径 10厘米 1.0mm厚,10cm加重减震静音脚轮。 个 12 SDGP370600202002000000 16 注:(1)以上技术要求仅供参考,投标人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产品,同 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其中标“▲”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细则》相应打分项中进行 打分,投标人必须在技术规范偏离表中明确列出标“▲”要求响应情况,否则评标时不予认 可;标“★”条款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若投标人所投产品达不到“★”条款 内容要求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设备产品清单不得变更。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 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招标人购买的产品属于品目 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含附件)及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相 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结果当前页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 (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提供 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三、技术服务及安装调试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必备的技术资料。 2、提供主要零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列出清单)。 3、提供保养、维修操作规程、设备质保期限以及设备运行的经济成本分析资料。 4、提供特殊件及配套件的清单、技术参数及生产单位名录。 (二)安装及调试的有关要求 1、中标人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应自行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文明安 装和调试。 2、中标人应对产品、安装产品(工具)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以免受 损。 3、无论安装调试期间或保修过程中,中标人负责及时清理垃圾。 4、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安装场所的安全以及产品和安装调试人员的安全责任。 四、质量及验收 1、国产产品按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招标人将 严格按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人有关承诺等要求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中标 人应无条件调换,若再次调换仍不合格,招标人则有权单方面解除本项目合同,因此造成的 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相关技术文档及招标人手册等。 SDGP370600202002000000 17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详细列明各种产品的规格、材质、制造商产地等。 五、售后服务 1、在质保期内发现的由于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应免费修复,无法修 复的应免费更换。质保期内,维修、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包括技术人员旅费等支出)由中 标人负责;质保期后应保证有充足的备件供应,中标人应对其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维修, 更换只向招标人收取维修服务中所用的材料成本费,不收取人工费。 2、在质保期内除招标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破坏、损坏外,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应以优 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应立即响应,如遇质量问题 2 小时内响应,6 小时内赶到 现场解决产品故障。 3、中标人须保障招标人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 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 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如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 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SDGP370600202002000000 1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内容为餐厅设备采购及安装。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烟台市机关事务局。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或自然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选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得 分最高、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 2.5 “产品”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用户提供所需的厨房设备。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3.2 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中 2.1资格要求。 3.3 投 标 人 必 须 分 别 在 山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公 开 平 台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 3.4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其它实质性要求。 B 招标文件说明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4.1.1投标邀请书 4.1.2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4.1.3投标人须知 4.1.4合同格式 4.1.5投标文件格式 4.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制,且以中文为准。 4.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 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SDGP370600202002000000 19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当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 “新增提问”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此项权利,此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以招标人 的解释为准,由此引起的损失投标人自负。 5.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 交易平台答复为准。 5.3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 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该项目的“答疑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 负。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在烟台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答疑文件”发布。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 前,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答疑文件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答疑文件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可直接下载,如项目发布答疑文件,请务必下载,并根据 最新的答疑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6.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 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4 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7. 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 绝。投标人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培训-投标人专场” ( https://college.bqpoint.com/college/collegeclassdetail.html?ClassGuid=f9937574 -d5c4-4e85-8095-46b9429f432b)进行学习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 8.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8.2 除在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8.3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 SDGP370600202002000000 20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9.1.1商务部分: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供货范围明细表、商务及技术偏差表、资格证明 文件等。 9.1.2技术部分: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的内容、设备质量及性能、合理化建议等。 9.1.3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 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按要求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电子版 投标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 10.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10.3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用。 10.4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 否满足本招标文件中各章每一项的要求。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格式三《供货范围明细表》上写明投标内容的单 价、合计单项价和投标总价。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 油漆、包装、税费(进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管理、运杂、装卸车、安 装调试、培训、配合、检验检测、验收、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等全部 费用。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1.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 11.3《供货范围明细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1.3.1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如有); 11.3.2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 12.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 1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格式七《资格证明文件》。 14.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14.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 分。 14.2 下列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 14.2.1所投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14.2.2综合说明; SDGP370600202002000000 21 14.2.3供货范围明细表; 14.2.4偏离表; 14.2.5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内容。 15. 投标有效期 15.1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 将被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 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和盖章。 16.2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6.3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6.4 本项目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书、证件(含资格证明、评分细则中所涉及到的所 有证明材料)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D 投标文件的提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本项目施行“不见面开标”系统,以电子版投标文件(网上上传且开标现场系统可 以读取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18.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8.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分别上传、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18.2 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更正通知 规定的时间提交。 19.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未上传或未提交的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如果要重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将之前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撤销方可重新 上传。 20.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0.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 20.5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到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的时间和网络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上传。 SDGP370600202002000000 22 E 开标和评标 21. 开标 2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本项目 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代表不用出席开标会议。 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招 标的权力,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改由其它方式进行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1.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21.3 网上解密:由各投标人(插入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自行对所上传电子版 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成功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批量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时间后未能成功解密的,将拒绝其投标。 21.4开标采用由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宣读的办法。 21.4.1在线唱标:对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在线唱标,投标人进行确 认。 21.4.2宣读内容: ①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②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供货安装期、质保期; 开标现场,投标人若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应立即在“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提出, 招标人应当立即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 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 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唱标内容分项记录,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未宣读的 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 评标委员会 22.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22.2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及招标人代表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招标人代表不得 担任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评标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从省政府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抽取的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可以采取选择性确定方式补足;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 用应当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2.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SDGP370600202002000000 23 22.4评标期间,需要澄清、质疑时,投标人应派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 23. 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 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 23.1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招标人拟采购 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3.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给予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 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23.3促进残疾人就业原则: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 23.4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 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评审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3.5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 23.6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7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23.8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 劣评定中标候选人。 23.9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需 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24. 评标方法 24.1 资格审查 24.1.1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少 于 3家的,不得评标。 24.1.2 信用记录查询:开标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 ( www.creditsd.gov.cn)对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查 SDGP370600202002000000 24 询网页截图打印后经招标人确认签字后作为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4.2 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4.2.1评标开始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 是否恰当的签署。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 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负责。 24.2.2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 有重大偏差。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 偏差或保留。重大偏差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内容或限制了招标人的 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 平竞争地位。 24.2.3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的; (3)供货安装期、质保期、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5)未按规定报价,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6)未按招标文件内容和格式编写投标文件的;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列出设备的详细参数、技术指标或者复制招标文件中的规格及要 求,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8)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设备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SDGP370600202002000000 25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投标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 (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第五部分附件格式十三)的; (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 处理,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2.4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 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 件的有效性。 24.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3.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 澄清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投标人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 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授权代表、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不得 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3.2投标人澄清和答复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4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初审合格的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充分审核和评论后由各 评委独立进行打分。 SDGP370600202002000000 26 评分细则: 序 号 内容 标准 分数 备注 1 报价 30分 评标基准分:30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分。 2 技 术 评 分 项 产品性能 及质量 22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关键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标 “▲”要求)响应情况,每满足 1项得 1分,不满足的项得 0 分,最高得 分。 注:(1)具体偏离项将以附件格式五《技术及商务偏离表》 中的《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为准,若投标人未填《技术规 格、参数偏离表》的,得 0分; (2)附件格式五《技术及商务偏离表》中的《技术规格、参 数偏离表》须将各设备产品的每项技术参数、指标逐一列明, 并标明相应证明材料或技术说明所对应的页码,不得完全复制 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评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不利于投标人 的评审决定。 根据所投产品性能,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统一评价并独立打分: 产品性能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的的得 9-11 分,产品性能 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9分,产品性能存在细微偏差的得5-7 分。 根据所投产品质量及检测报告提供情况,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统 一评价并独立打分:产品质量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的的得 9-11分,产品质量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7-9 分,产品质量存 在细微偏差的得 5-7 分。 产品具体 配置、技 术参数 22分 根据产品具体配置,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统一评价并独立打分: 产品具体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的的得 9-11分,产品 具体配置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7-9分,产品具体配置存在细 微偏差的得 5-7分。 根据产品技术参数,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统一评价并独立打分: 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的的得 9-11分,产品 件技术参数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7-9分,产品技术参数存在 细微偏差的得 5-7分。 4 安装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安装方案的描述,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 分:安装方案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的,在 6.1-10分之间打 分,安装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或存在细微偏差的,在 3.1-6 分之间打分。 6 质保期、售后 服务承诺及优 惠条件 6分 根据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 立打分: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优惠 条件有针对性的,在 3.1-6分之间打分;质保期、售后服务承 诺及优惠条件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存在细微偏差的,在 1.1-3分之间打分。 7 投标人综合实 力、信誉、荣 誉 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综合实力、信誉、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投标人综合实力强、提供信誉、 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在 3.1-6分之间打分,投标人综合 实力一般、未提供信誉、荣誉等相关证明原件材料的在 1.1-3 SDGP370600202002000000 27 分之间打分。 8 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 4分 投标文件制作完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在 2.1-4分之间 打分;存在错别字、文字表述不清、前后不一致,在 0-2分之 间打分。 9 节能环保加分 报价 评分 项 《山东省节能环保设备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第十五条 采用最 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可以对节能、环保设备分别 给予 5%的价格扣除。 第十六条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应当增加节能、环保 评审因素,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 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 (一)在价格评标项中,可以对节能、环保设备分别给予价格 评标总分值的 5%的加分。 (二)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节能、环保设备分别给予技术 评标总分值的 5%的加分。 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设备、环境标志设备认证证书复印件(含附件) 及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设备信 息结果当前页复印件,否则评标时不予承认。 技术 评分 项 注:(1)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 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设备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联合体共同参加的,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2)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 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 6%的扣除。投标时须提供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 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3)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 6%的扣除。投标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 评审时不予承认。 25. 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25.1 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要求的数量、串通投标、投标人互相诋毁及投标人所投报 主要产品为相同品牌、型号产品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缺乏竞争,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 标或投标人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招标,招标人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同意后,可以改用其它方式进行本项目。 SDGP370600202002000000 28 25.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 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 候选人。 26. 评标纪律 26.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 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6.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6.3 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 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26.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26.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 用户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6.6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 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 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26.7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 26.8 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 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26.9 招标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拟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已购 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评标过程予以保密。 26.10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26.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 承担个人责任。 26.12评标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评委、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 26.13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SDGP370600202002000000 29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 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6.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 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 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招标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F 定标 27. 中标标准 2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 一家投标人计算,评标总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 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 按技术评分项优劣顺序排列,以此类推。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和各个独立评分项汇 总计算,每个独立评分项由评委评分取平均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27.2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27.3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 评审结果。 27.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 SDGP370600202002000000 30 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 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 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G 授予合同 28. 中标通知 28.1 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 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28.2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未中标结果。 28.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4中标结果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公告。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须向代理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和投 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三十个日历日内。 29.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 29.3如中标人不缴纳中标服务费、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将认定其拒签合同, 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 定,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29.4 采购合同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采购合同予以公开发布。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公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招标人、招 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三)中标 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 29.5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督促招标人和中标人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 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协 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 H 中标服务费 30.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人的中标金额计算,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 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相关规定收取;中标人须 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 SDGP370600202002000000 31 I 无效投标 31.投标人有第 25.2.3条规定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烟台市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 33.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3.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3.3 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3.4 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3.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3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J 解释权 34.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人,解释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35.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 K 质疑 36. 询问和质疑 36.1 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或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或政府采购合同 草案条款内容表述不明确的,可以按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话或书 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 问后 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36.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SDGP370600202002000000 32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应当在招标公告期限 届 满 之 日 起 七 个 工 作 日 内 ) , 通 过 烟 台 市 公 共 资 源 政 府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http://ggzyjy.yantai.gov.cn/)提出,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一次性提出。 36.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本招 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相关内容、“投标人须知附表”中载明的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36.5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 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 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36.6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6.7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 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36.8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 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项目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 相关事项)。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 提出。 SDGP370600202002000000 33 注: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的内容,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提交。 36.9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中标结果构 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中标结果的, 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 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招标过程、成交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 合格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中另行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 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10质疑联系部门 (1)招标人:烟台市机关事务局;联系电话:0535-6693307;通讯地址:芝罘区毓璜顶 西路 16号。 (2)招标代理公司: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893768;通讯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1 号润华大厦 2号楼 20层。 36.11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投诉。 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招标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招标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 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招标人所属预算级次 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 SDGP370600202002000000 34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SDGP370600202002000000 35 (甲方) (项目名称)由 (代理机构名称)以 (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 (采购方式)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乙方) 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附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产品名称与数量: 4、乙方提交的产品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并应 附有此类产品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乙方提交的产品必须按国标、部标或行业 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乙方 应保证将产品按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并确保产品安全无损的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 5、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 元。 (大写): 元整 。 6、付款方式: 7、供货安装时间及地点: (1)供货安装时间: (2)供货安装地点: 8、材料设备采购: (1)甲方不负责采购、供应任何材料设备。 (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中所说明的种类和标 准。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订货应包括附件、配件和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说明书。 (4)乙方保证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 求 (5)乙方使用替代产品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批准,但不能因此减轻乙方按本合同应承担 的任何责任。更不能因替代产品而影响设备投资额和工程质量。 (6)乙方必须保证设备的来源合法,若所投设备是进口产品,货到验收的同时必须提供 SDGP370600202002000000 36 该设备的海关报关证明、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 三人合法权益。 9、验收方式: (1)产品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或其原产地国家有 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进口产品必须具备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的检验证明。 (3)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乙方应将所供物品的有关资料及配件、配套工具等交付甲方。 (5)货到达不到质量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 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售后服务条款: (1)质量保证期为自产品通过最终验收起 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 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2)在产品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 或故障负责。 (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 4条规定要求的产品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 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在产品供货安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派出技术人员,满足用户技术咨询,做好技术 培训,能够及时到现场处理产品异常问题。 (5)产品供货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用户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队伍从事 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 小时之 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6)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产品正常运行。 (7)产品及主要配件乙方应负责维修。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 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备品备件投标人应以优惠的价格提 供)。 11、项目管理: 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现场管 理。在项目施工或实施阶段验收时,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 12、分包与转让: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 行的合同义务。 (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 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SDGP370600202002000000 37 13、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4、违约条款: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 定时间交付产品,产品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除迟交产品以外, 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 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 方索赔。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 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5、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5 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 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16、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由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 (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1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 1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烟台市财政局、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名称:(盖章)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SDGP370600202002000000 38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格式一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 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1、我单位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2、总投标价格详见《开标一览表》。 3、我单位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保证忠实地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的经 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单位同意按贵单位要求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 5、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投标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 应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 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6、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日历日内有效。 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 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单位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财政部、司 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或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我 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相 关证明材料后附)。 9、单位负责人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有 (如没有填写“无”)。 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有: (如没有填写 “无”) 。 10、我单位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 真: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SDGP370600202002000000 39 附件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供货安装期 质保期 餐厅设备采购及 安装 一宗 大写: 小写: 自接招标人通知之日 起 日内供货安装 调试完毕 年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职务: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齐全《开标一览表》,本表用于开标宣读。 (2)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 SDGP370600202002000000 40 附件格式三 供货范围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产品及部件 名称 型号规格及 主要技术参数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元) 总 价 (元) 生产制造 企业 品牌、 产地 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 业、监狱企业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是否属于节 能产品或环 保产品 是否属于 强制性采 购 1 2 3 …… 安装调试费用:(元) 其它费用:(元) 合计总价(元):大写: 小写: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合计价格(元): 大写: 小写: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合计 总价占合计总价的比重 % 节能产品合计总价(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 大写: 小写:(元) 节能产品合计总价占投标总报价的比重 % (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 环保产品合计总价(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元): 大写: 小写:(元) 环保产品合计总价占投标总报价的比重 % (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注:(1)随机备品附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明细也填于上表(如有需专门标识注明)。 (2)如有其它费用请单独列明。 (3)合计总价应与附件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 (4)如所投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上表中全部体现,且须汇总全部小型微型企业、监狱 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 (5)投标人对填写生产制造商的企业类型及小型、微型企业合计总价金额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SDGP370600202002000000 41 附件格式四 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投标人对产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性能、配置等详细技术说明,包括各项技术参数、性能表等(主要产品的规格、 产地也需说明);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产品证书、文件、批文等资料复印件; 3.有关图纸、资料; 4.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报、说明的内容; 5.主要产品的产品图片、使用说明书; 6.投标人认为其它该说明的内容。 注:(1)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内容、要求自行编制; (2)所报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及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的内容如在“附件格式 三《供货范围明细表》”完全说明,则可不必填写本附件格式四中相关内容。 SDGP370600202002000000 42 附件格式五 技术及商务偏离表 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序 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文件条款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 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文件条款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即使投标人在产品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 如无偏离,应注明“无”。 (2)如投标人在偏离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招标文件为准。 (3)商务偏离中供货安装期、付款方式、质保期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 质性要求。 (4)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SDGP370600202002000000 43 附件格式六 综合说明 1.投标人的总体情况、技术实力、专业技术能力、生产能力及生产所必须的产品等;所 提供产品、系统或服务的总体情况等的综述或企业基本状况表。 2.付款方式及质保期(要求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技术特点和优点。 4.投标人获得的产品、安全、质量、环境、节能等认证。 5.产品生产所采用的技术标准以及相关新技术、专利技术。 6.技术资料的提供范围与进度。 7.详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方案。 8.售后服务内容及响应措施。 9.运输方式。 10.售后服务机构及技术服务队伍情况(注明办公地址、电话、工程师姓名和联系方式)。 11.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详见附件格式十一);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2.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注:相关材料中如投标人名称变更,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SDGP370600202002000000 44 附件格式七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招标 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投标人是 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证明;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投 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证明;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 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证明;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 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针对此次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财 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其 2021 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投标人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投标 人缴纳的 2021 年度任意一个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缴税凭证)(不需 要缴纳的,应提供电子税务局系统→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 2021 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 (3)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材料,应提供投标人缴纳的 2021 年度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 险交纳清单);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 2021 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会 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编制, 提供相关材料)。 注:上述各项材料以投标人电子版投标文件中上传的彩色扫描件为准。 须 知 (1)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2)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提供的资格文件将被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4)全部文件应以中文书写。 (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材料的,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SDGP370600202002000000 45 附件格式八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姓名: 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格式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项 目编号: )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无 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SDGP370600202002000000 46 附件格式十 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一)我单位承诺,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未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 29条规定签订合同; (3)出现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 33 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 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 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给招标人 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的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二)我单位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标准缴纳中标 服务费,如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视为虚假承诺,该失信行为纳入诚信记录。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本承诺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SDGP370600202002000000 47 附件格式十一 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本声明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SDGP370600202002000000 48 附 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 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 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 SDGP370600202002000000 49 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SDGP370600202002000000 50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 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 SDGP370600202002000000 51 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 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 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SDGP370600202002000000 52 附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 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 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 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 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 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 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 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 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 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 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 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 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 年限等方面对 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 SDGP370600202002000000 53 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 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 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 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 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 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 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 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 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 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 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 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 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 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 SDGP370600202002000000 54 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 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 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 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 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 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 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 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 供应商后, 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 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 应商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 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 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 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 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SDGP370600202002000000 55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 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 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 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 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 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 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 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 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 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 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 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 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 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 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 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 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 行情况(附 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 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 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 有关规定追究相 应责任。 SDGP370600202002000000 56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 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 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 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 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 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 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 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同 时废止。 附 3:财政部文件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 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 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 议; SDGP370600202002000000 57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 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 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 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 材料。 中标、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 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 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招标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 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 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招标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 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 SDGP370600202002000000 58 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月 1日起执行。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