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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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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食堂托管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5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C00402 采购执行编号:21C00402

项目名称: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0,000.00元

最高限价:7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食堂托管服务 730,000.00元 1 食堂经营服务采取委托管理方式。采购人负责提供相关设施设备并及时进行维护维修,采购人负责食品等原材料采购及库房管理;成交供应商负责管理餐饮服务的相关人员,负责设施设备及餐具的使用过程的清洁维护,负责原材料使用管理、食品加工制作和用餐服务,保证采购人人员按时就餐,做到及时、卫生、安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
最高限价总计:73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包 1,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4月30日 至 2021年5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1日17:30(工作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2.1现金购买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47号艾佳沁园A栋703,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2汇款购买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指定账户内进行购买。 扫描《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786570497@qq.com(邮箱)。 户 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杨家坪支行 账 号:123906812310802 3.在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和响应才被接收。 4.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5月17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1年5月17日 14:0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

采购经办人:朱小兰

采购人电话:0236538057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石小路15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雪雁

代理机构电话:0236816968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47号艾佳沁园A栋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雪雁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8169682

九、附件
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食堂托管服务(定稿).doc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食堂托管服务).doc
请到原网址下载附件
重庆市成套设备招标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号

21C00402

采购项目编号

YC21321308(CGC)

项目名称

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食堂托管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单位地址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共计300

说明:

1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

2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3若微型企业所投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未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名和响应无效。

4.现金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到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47号艾佳沁园A栋703室递交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5. 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详见采购公告。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