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3500]RWZB[CS]2021001(招标文件编号:[3500]RWZB[CS]2021001)
二、项目名称:新食堂后厨装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熙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1948(自贸试验区内)
中标(成交)金额:214.8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福建熙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新食堂后厨装修项目 | 新食堂后厨装修项目 | 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后60天内施工完毕 | 林德洪 | 闽235201120124350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建林,王维山,吴美田,黄坚贞,傅永康 (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 (2)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3)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04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参加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共8家,合格的6家,不合格的2家(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不合格,为无效响应。福建文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审查不合格,为无效响应);剩余6家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邮电学校
地址:福建省福州仓山区李厝山6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傅老师、李老师 联系方法:83572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林停、林晓彤 联系电话:0591-87512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停、林晓彤
电 话: 0591-87512357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新食堂后厨装修项目
备案编号:K-YDS-JC-202103-B1478-RWZB
项目编号:[3500]RWZB[CS]2021001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省邮电学校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新食堂后厨装修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新食堂后厨装修项目。
2.备案编号:K-YDS-JC-202103-B1478-RWZB。
3.项目编号:[3500]RWZB[CS]2021001。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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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2528036 |
25000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供应商投标人应按照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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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5、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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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本招标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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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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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
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注:土木工程、土木工程施工、隧道及地下建筑工程、城市地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与信息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管理工程、工民建、土建等相关专业均符合“建筑工程”专业要求。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福建省邮电学校
地 址:福建省福州仓山区李厝山60号
联系人:傅老师、李老师
联系方法:83572985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联系人:林停、林晓彤
联系方法:0591-87512357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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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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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2.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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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3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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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1 |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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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1 |
提交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由供应商公对公(非现金)账号转账至供应商报名时所生成虚拟账号,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准;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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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3.1 |
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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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1.1 |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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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4.4 |
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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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4.9 |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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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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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2.2 |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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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3.1 |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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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4.1 |
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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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5 |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采购人,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2、其他: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
表2
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磋商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 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d.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此项审查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 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 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因未携带CA证书或者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平台显示相关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者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提交相对应纸质响应文件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且被拒绝。 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磋商文件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的供应商,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将被否决。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12)其他:无。。 (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 |
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磋商小组
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4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磋商程序
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 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无。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合同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合同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包1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6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1、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39 |
根据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内容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完全响应技术要求(共13项)的得39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正偏离不加分。 【注: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中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委将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即负偏离)。(满分39分) |
|
2、施工组织设计情况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完整、全面、合理科学的得3分; 施工组织设计较完整、较全面、较合理科学的得2分;施工组织设计不够完整、不够全面、不够合理科学的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3、施工部署 |
3 |
要求供应商明确本项目实施的质量和安全目标;明确项目管理的总体安排,包括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部的设立和岗位设置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部署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施工部署完整、全面、合理科学的得3分; 施工部署较完整、较全面、较合理科学的得2分; 施工部署不够完整、不够全面、不够合理科学的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4、施工方案 |
3 |
要求供应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交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等。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施工方案完整、全面、合理科学的得3分; 施工方案较完整、较全面、较合理科学的得2分; 施工方案不够完整、不够全面、不够合理科学的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5、施工进度 |
3 |
要求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单体(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根据供应商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施工进度计划完整、合理科学的得3分; 施工进度计划较完整、较合理科学的得2分; 施工进度计划不够完整、不够合理科学的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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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技术组织措施 |
3 |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其内容应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总平面布置、保证质量和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等。根据供应商提出的技术组织措施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技术组织措施完整、准确、合理科学的得3分; 技术组织措施较完整、较准确、较合理科学的得2分; 技术组织措施不够完整、不够准确、不够合理科学的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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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全施工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施工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安全施工方案完整、全面、合理科学的得3分; 安全施工方案较完整、较全面、较合理科学的得2分; 安全施工方案不够完整、不够全面、不够合理科学的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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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急处置措施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置措施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应急处置措施方案完整、全面、合理科学的得3分; 应急处置措施方案较完整、较全面、较合理科学的得2分; 应急处置措施方案不够完整、不够全面、不够合理科学的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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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1 |
应商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需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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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1 |
供应商获得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需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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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1 |
供应商获得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需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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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绩 |
3 |
供应商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并完成过与本次采购服务类似的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注: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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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售后服务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进行评分,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方面,售后服务完整、具体、合理科学的得3分; 售后服务较完整、较具体、较合理科学的得2分; 售后服务不够完整、不够具体、不够合理科学的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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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免费维修期限 |
1 |
免费维修期限必须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最高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未承诺的本项不得分。 |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