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04-30 15:59:10]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24日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10CG2021FW0636
2、项目名称: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仅支持物理CA锁加解密)
3、预算金额:0元。
4、最高限价:0元。
5、采购需求:为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各单位职工提供优质规范的就餐服务。中标企业经营范围为:早、中、晚餐、日常公务接待用餐、超市粮油及日常生活用品供应。具体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3年(1+1+1年),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标段(包别)划分: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 分的;
(2)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含 10 分)至 15 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6 个月;
(3)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 分(含 15 分)至 20 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12 个月;
(4)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含 20 分)及以上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24 个月。
3.2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3.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1日 至 2021年5月11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24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2、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繁昌区分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市本级财政资金■县区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2.投标保证金缴纳
2.1 缴纳金额:人民币壹万圆整,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转账、电汇或银行电子保函。
2.2 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 1 个工作日上午 10时。
2.3 缴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从其他账户汇出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 缴纳账户信息(任选其一):
(1)账户一: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繁昌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繁昌县支行
账号:1102001021000393022017015
(2)账户二: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繁昌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繁昌金峨路支行;
账号:178247680859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繁昌区分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2588757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 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4.3 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
4.4 代理服务费:
(1)支付方:□招标人;■中标人。
(2)支付标准:
■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 2 执行。
□按竞价结果 / 元收取。
□其他: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
联系方式:17330632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
联系方式:13855386152、18949500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夏萍
电话:13855386152、18949500506
采购人:芜湖市繁昌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第四章 采购需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投标人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仅适用于B4类评标办法)
5、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6、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注 “▲”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
7、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投标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的变化带来的运营成本上涨等可能影响报价的因素,做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否则,造成的经济风险责任自负。
8、中标的公司不得转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9、投标单位应现场踏勘,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人报价中如有漏项、漏算、少算等内容均视为投标人报价的技术策略并视为默认,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要求。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请与采购人联系人联系。
采购需求说明
一、基本情况:
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食堂共两层,面积约3200平方米。分备餐区、售卖区、洗消区、干部职工就餐区(座位440个)和包厢服务区。其中二楼包厢10个,面积约580平方米,1个宴会厅,面积约210平方米。职工就餐卡月充卡人数1000余人,统一补助标准每月330元。餐厅全年营业,一楼干部职工就餐区供应一日三餐,包厢原则上一日两餐,特殊情况除外。一楼干部职工餐厅供餐模式为早、中、晚餐,由干部职工自选,一品一价,包厢为公务接待提供餐饮服务。一楼干部职工餐厅与二楼包厢均不得对外营业。
二、服务要求:
1、经营范围:职工早、中、晚餐;日常公务接待用餐;超市粮油及日常生活用品供应等。
2、承包经营期:承包经营期为3年(签订合同采用1+1+1模式)。当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由承包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申请,采购人根据日常管理及考核评估合格后,方可续签。
3、承包方式:承包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投标人承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接受过食品安全行政处罚。(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5、项目经理、厨师长、营养师、面点师各1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
三、承包方责任
1.承包人在经营期内按月营业收入的自报比例缴纳管理费。
2.所有大宗食材、油品、调味品供应商应实行审查准入制度。承包方及供应商随时无条件接受和配合采购人及有关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并将食堂、超市经营的一切相关数据无条件纳入政府食堂监管系统中;
3.每周将食材价格上墙公示。杜绝使用“三无”食品原料、过期原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杜绝采购使用价格明显低于正常水平的食品原料,做到原材料采购100%索票索证;
4.规范用工。自主招聘与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聘用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定期进行相关体检,并统一服装。承担运营中相关经营成本及税费;
5.熟悉本地菜和点心制作,采取厨师岗位轮替制度,有效地满足职工不同的口味需求,保证三餐正点供应,早餐7:00-8:00;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保证早餐不少于10个品种,中餐不少于15个品种(5荤、5素、5半荤),晚餐不少于4个品种(1荤、1素、2半荤),食材新鲜,做到素菜不隔餐、荤菜不隔夜。菜肴根据全荤、半荤、素菜进行合理定价,免费供应米饭和汤。每周五前制定下周菜谱和单价,提交给采购人审核确认并公示,严格按照确认的菜品和售价进行出售;
6.所出售套餐、点菜价格,未经采购人同意严禁私自涨价。确因原材料或其他原因上调菜品价格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7.从事食品加工和售卖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佩带口罩、手套等,禁止在后场抽烟和接待无关人员;就餐时段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热饭热菜供应;
8.可在食堂经营小型超市,主要经营日常生活用品,超市货物价格不得高于繁昌主城区两家大超市(如大润发、小燕子),且价格不得高于市政务中心的食堂超市。所售食品及货物必须明码标价,出售的预包装食品符合相关规定;
9.对餐厅设施设备等公共财产须有一套完善的保全措施。自行采购的设施设备,在合同结束后,经采购人核实无误后带走。在合同期满7日内撤场完毕,撤场后所遗留的设备物品,采购人可视为废弃物处理;
10.涉及餐厅改造项目(包括土建、水电、使用功能变化),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改造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承包方未经采购人许可,擅自对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等进行改造,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11.负责食堂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保持各类厨具物品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做到“六面光净”(地面、墙角、物面、餐桌和工作台面、天花面、各类器具灯具电器窗帘面等),室内桌椅、桌斗内无杂物;内设置的垃圾篓(池、桶及加盖)、废物箱,实行垃圾袋装化,及时清运垃圾;
12.保证卫生间干净、通风、无异味、无积水、无便渍,洗手台面无油渍、污渍,台面需放置洗手液。各种劳动工具、材料,如扫帚、簸箕、纸篓、清洁剂、毛巾、垃圾袋、洗衣粉等日常保洁耗材自行解决;
13.保证在营业时段售卖大厅安排专人受理解决就餐投诉;捡拾物品应及时上交采购人作失物招领,不得私自处理;
14.加强对员工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等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如因承包方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应由承包方全部负责,如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的,承包方应负责赔偿责任;
15.在服务期内,承包方必须自主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本项合同。
16.一楼职工餐厅每年开展不少于6次的不同形式优惠活动。
四、采购人责任
1.采购人根据每季度考核情况,对投标人缴纳的管理费在下个季度予以返还或扣除。
具体返还标准如下:季度考核优秀的,管理费返还200%;季度考核良好的,管理费返还160%;季度考核合格的,管理费返还50%;季度考核不合格的,扣除该季度管理费,并约谈承包方项目经理,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无偿提供经营场地、设施设备,交由承包方使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移交清单清点移交物品,因承包方责任导致物品损坏的照价赔偿(达到资产报废年限,或经采购人研究鉴定无维修价值除外);
3.食堂使用的水、电、天然气装表计量收费,按中标后3个月内用量的平均数为基准值,在基准值内的由采购人承担,超过部分由承包方承担。有线电视收视费由采购人承担,电话费、网络费由承包方承担;
4.对承包方经营活动及安全、卫生、经营成本、利润具有全方位的监管权。承包方拒绝视为不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5.对承包方的所有相关工作事项实施监控,如对油、米、肉类、蔬菜等原料及调味品等采购质量;食品口味、价格、份量、安全;食品的储存;食堂清洁卫生;超市货源、价格;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日常卫生、服务态度等。承包方拒绝视为不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6.对承包方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实施监督,承包方拒绝视为不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7.有权对承包方账务进行调档审核,承包方拒绝视为不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8.招标文件未具体明确的事项,双方合同另行约定。
五、其他
服务期限内,如承包方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贰个月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主管部门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其终止协议的时间也应当提前两个月通知承包方。如承包方未经采购人同意,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服务期限内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承包方的承包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等,并造成严重影响;
2.在服务期内,违反《食品安全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过期食品等,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3.在服务期内,不服从采购人管理,考核不合格,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4.在服务期内,承包方无故不正常营业。
5.一年内受到市场监管部门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6.其他适合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
六、考核工作
食堂管理考核包含但不限于《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食堂管理考核办法》。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在中标方进驻后对考核及奖励办法进行调整。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备注 |
1 |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
1 |
项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项目 |
1 |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