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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妇幼保健院(钦州市红十字医院、钦州市妇女儿童医院、钦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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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食堂业务托管合同(QZZC2021-C3-000095-GXJT) 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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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QZZC2021-C3-000095-GXJT

二、项目名称: 食堂业务托管合同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1379400(元) 广西美尚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20号云星.城市春天3号楼A单元100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食堂业务托管合同 食堂业务托管合同 ①、负责本院职工及病友食堂早、午、晚餐约1100人次的制作供应服务. ②、负责对本院职工及病友定餐的制作供应. ③、做好每天的用餐食材需求采购计划。 ④、组织研制出品新菜色。 ⑤、为采购人提供餐饮及食堂经营管理方面的指导、意见或建议。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劳务派遣人员需服从采购人管理,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需常住钦州市区。 一年 1、负责本院职工及病友食堂早、午、晚餐约1100人次的制作供应服务; 2、负责对本院职工及病友定餐的制作供应。 3、做好每天的用餐食材需求采购计划。 4、组织研制出品新菜色。 5、为采购人提供餐饮及食堂经营管理方面的指导、意见或建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包玲燕,陆明璟,蔡盛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桂价费【2011】55号文“服务类”的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03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钦州市安州道1号

项目联系人:蔡盛铭

项目联系方式:(0777) 239-9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陆有基

项目联系方式:陈工

2021年04月19日 2021年04月30日



附件信息:

  • 成交公告.doc

    26.5K

  • 医院食堂厨工团队服务4-19.docx

    141.0K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食堂业务托管合同

项目编号:QZZC2021-C3-000095-GXJT





采购单位: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项目需求 6

第三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13

第四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25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29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食堂业务托管合同(项目编号:QZZC2021-C3-000095-GXJT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食堂业务托管合同QZZC2021-C3-000095-GXJT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钦华分公司财务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 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食堂业务托管合同

2.项目编号:QZZC2021-C3-000095-GXJT

3.采购计划备案文号:QZZC2020-C3-01400-001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5.2万元/年

6.最高限价:142.3万元/年(145.2万元/年X0.98=142.3万元/年)

7.采购需求:(厨工团队定点服务):

①、负责本院职工及病友食堂早、午、晚餐约1100人次的制作供应服务.

②、负责对本院职工及病友定餐的制作供应.

③、做好每天的用餐食材需求采购计划。

④、组织研制出品新菜色。

⑤、为采购人提供餐饮及食堂经营管理方面的指导、意见或建议。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服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近三年内未受到食品卫生主管部门处罚(包括不良行为),且所经营管理的餐饮场所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3、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4 19日至2021426止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钦华分公司财务部。

3.售价:每本采购文件250元,采购文件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现场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竞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竞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有效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上述所有资料必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并出示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核查,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4、 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900分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

3.地点: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钦华分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4.递交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交的材料:①竞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④竞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复印件。

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4月29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后。

2.地点: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钦华分公司评标室

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

2.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3.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竞标人应于截标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且从竞标人基本帐户交至以下账户,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以本项目为例:QZZC2021-C3-000095-GXJT竞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做否决竞标处理;

开户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钦华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钦州城中支行;

银行账号:20733301040011740。

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home.html。

8、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钦州市安州大道1号

联系人及电话:卓科长,0777-239908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启佳、陈艳珍 0777-3258836、0777-3258858(财务)

3.监督部门: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7-2895258


20214 19














第二章 项目需求














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钦州市妇幼保健院,食堂总面积约350平方米,总共可容纳200人同时就餐。日均用餐人数最高为1100人次,食堂设备齐全。食堂对本医院职工及病友开放,早、午、晚餐就餐采取自选贩量收费模式,本项目由采购人负责水、电、设备、食材费用及支付厨工劳务派遣费。成交人按要求负责厨工派遣,采购人设现场主管和仓库管理员,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后,由成交人根据采购人的岗位素质要求及时组织派遣,并对派遣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包括证件查验、基础知识考核、工作经历筛选等)后将拟派遣人员提供给采购人确认,成交人劳务派遣服务费按月结算。

1、服务地点: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2、工作要求:

劳务派遣人员需服从采购人管理,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需常住钦州市区。

3、成交劳务派遣服务费包含:

① 人员管理服务费。

② 派遣人员工资和有关补贴等。派遣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钦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③ 派遣人员的社会劳动保险。成交人必须为其购买社会劳动保险(社保金含养老、工伤、失业、计生、医疗共五险种)及公积金。

④ 派遣人员在因公致伤、残、死亡时发生的全部费用。

⑤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成交人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税费。

⑥ 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产生新的社会养老保险计费标准及新增险种,或不可规避而增加的其他费用。

⑦ 全额劳务派遣服务费用的发票税费。

4、采购预算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45.2万元/年,期限1年。

(2)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3)报价方式如下:

服务(货物)名称

预算

金额(元/年)

预算金额(元/年)

折扣率

折扣后总报价

元/年)

结算方式

厨工团队定点服务

145.2

145.2

例:9.8折。

142.3

(即:145.2万X0.98=142.3万

未按规定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按月据实

结算


注:①该项目以实际消费情况按月结算,折扣报价只是一个折扣报价(不作为全年的成交金额,纳入价格评审,最终结算折扣计算,即:配送价格=标准价格*中标时折扣0.98

②该项目折扣后总报价金额为基准,中标服务费标准规定收取中标服务用。

5、本项目采用折扣为结算标准,因此本项目所报折扣率上限为0.98采用预算金额计算不能超过145.2万X0.98=142.3万元/年),高于该折扣的报价不被接受并作废标处理

食堂厨工劳务人员岗位配置及托管费用预算参考报价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厨工人员岗位配置及劳务费用

人员配置和岗位月工资(采购预算X0.98)预算

岗位

岗位工资(元)

人数

月合计

金额(元)

年合计

金额(元)

备注

厨师长

4200

1

4200

50400

早餐厨师领班

3700

1

3700

44400

夜宵厨师领班

3700

1

3700

44400

厨师 

3500

6

21000

252000

面点师

3500

2

7000

84000

切配领班

2500

1

2500

30000

分菜员兼切配

2400

6

14400

172800

洗碗杂工

2210

7

15470

185640

工资费用合计

 

25

71970

863640






食堂管理费用支出预算

支出项目

计算式

月支出(元)

年支出(元)

备注

1、人员工资费用

71970元/月

71970

863640

 

2、社会保险

1262/月/人*25

31550

378600

 

3、节假日补贴

80元/月/人*25

2000

24000

 

4、管理费用

(1+2+3)*6%

6331

75974

 

5、税金

(1+2+3+4)*6%

6711

80533

 

管理费用支出合计

118562

1423000

二、主要服务内容

1、负责本院职工及病友食堂早、午、晚餐约1100人次的制作供应服务;

2、负责对本院职工及病友定餐的制作供应。

3、做好每天的用餐食材需求采购计划。

4、组织研制出品新菜色。

5、为采购人提供餐饮及食堂经营管理方面的指导、意见或建议。

三、派遣人员资格条件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吃苦耐劳,服从管理,爱岗敬业。

3、管理人员须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职位的工作能力及资格;其他人员须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职位的工作能力及资格。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须办理饮食类健康证明)

7、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或需求,对派遣人员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调整,成交人必须服从,且派遣的人员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四、派遣人员岗位工作内容及数量

1、本项目需派遣的人员包括各类厨工,所需各类厨工人员数量共计25 人。派遣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钦州

市最低工资标准(最新)。

2、派遣人员岗位工作内容及数量表。

序号

工作岗位

人数

工作内容及职责

条件要求

1

厨师长

1

1、直接对饮食服务中心负责;

2、负责食堂总运营,负责食堂的菜单设计、出品制作、成本控制、团队建设等管理等;

3、具有独立制作出品、开发菜谱的能力;

4、具备原料验收和原料储存的管理,降低损耗,杜绝浪费,保证菜肴的质量;

5、具备监督和带领厨房的全体工作人员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检查厨房的卫生与安全管理等工作能力。

1、男性,身体健康,55岁以下;

2、 持级以上厨师证;

3、持有中级以上食品安全员证;

4、持有中级公共营养师证。

2

厨师(早餐含厨师领班、夜餐厨师领班和切配领班)

9

1、负责烧腊和卤、蒸、煎、烤兼小炒等,配合厨师长工作;

2、具备原料验收和原料储存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食品安全意识;

3、与厨师长一起进行菜肴开发、菜肴革新的能力;

4、具备较强安全意识,能督促其他员工定时完成自查工作;

5、对厨师长负责;

1、男性,身体健康,50岁以下;

2、持级以上厨师证;如经验丰富可适当放宽年龄。

3

面点师

2

1、负责中西点、粗加工、烘焙;

2、具有食品安全意识,按国家要求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具有独立创新能力,能研发新的面点;

4、对厨师长负责;

男女不限,身体健康,50岁以下,持有面点师从业证书;

4

厨工

6

1、负责各种原材料拣摘清洗,切配、售卖饭菜;

2、对厨师长负责;

男女不限,50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厨房工作经验;

5

洗消工

7

负责餐盘的收集、清洗、消毒、大厅桌椅包厢卫生,对厨师长负责;

男女不限,50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厨房工作经验;

五、派遣人员管理要求及说明

1、成交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派遣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派遣人员在采购人单位注册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等,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派遣员工考勤、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派遣员工人事信息档案。

2、根据派遣员工人数和服务项目配备专门的劳务管理人员,成交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事务,协调处理派遣员工与采购人之间的关系,向采购人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

3、及时掌握国家和省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并知采购人,积极配合采购人对新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

4、派遣员工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做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5、定期会同采购人共同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并依据采购人提供的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及时足额给派遣员工发放工资福利。

6、负责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计生关系管理等。

7、服务期内发生劳资纠纷由成交人负责处理,产生的经济补偿及赔偿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成交人负责。

8、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成交人以雇主身份参与调查及处理,并为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工伤待遇申报。

9、派遣员工发生重大疾病、非因工死亡等事故,成交人应协助采购人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10、负责派遣员工经济赔偿的手续办理。

11、负责员工的薪酬管理、福利发放、社会保险投保。

12、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由成交人协助招标人调查及处理。

其他要求

1、成交人提供所有派遣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经用户确认后上岗。

2、成交人承担劳务人员综合管理、安全以及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应指定一名专职的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保持密切的联系,做好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双方共同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业务、法律知识等必要的教育培训;

3、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劳务人员,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要求,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完成更换。

4、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奖惩、请休假、撤换或辞退等须经采购人同意认可。如因人员的休请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人员的空缺,成交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到位。

5、成交人派遣的劳务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建议成交人将劳务人员退回:

① 试用期内不符合采购人用工条件和要求的;

② 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③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反采购人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④ 严重失职对采购人利益造成损害的;

⑤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务人员因第5条行为以及在工作过程中,违反采购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物品遗失等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在劳务人员劳务费中扣除,如果劳务费不够扣而成交人劳务人员又离开采购人导致无法追回的,由采购人负责追溯,同时,成交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成交人输送的劳务人员必须按时完成采购人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务。

8、成交人需按《食品安全法》和采购人要求做好食材的卫生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9、如因成交人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到采购人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所有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负责。

10、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定期对成交人的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社保购买情况、工作配合度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和标准由双方协商另行制订,并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该附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考核合格则继续履行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则终止服务合同。

七、考核及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考勤登记、工作任务安排及工作绩效考核由采购人负责。

2、派遣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评价制度。由采购人每年一次对派遣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后,将考核结果通报派遣服务成交人,并作为工资发放及劳动合同期满后续聘的重要依据。

八、违约责任

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随意更换派遣员工,否则,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可以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后解除服务合同。

2、由于成交人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派遣员工的经济损失,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九、对成交人的要求

1、中标人须对被派遣人员在派遣前进行岗位培训、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

2、中标人需确保有充足的劳务人员供采购人选择,采购人有权确定所需的人员。

3、中标人对被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的办理必须在员工所在工作地(钦州市)缴纳。

4、对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考核不及格或出现法定不适合工作的合同工,随时无条件退回。

5、如产生劳动争议,由成交人负责处理,随时提供上门服务和法律法规咨询。

十、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1年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服务期内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一、付款方式

本项目中“食堂厨工劳务费”总包干。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人的劳务人员服务费包括:派遣服务管理费,劳务人员工资、福利,劳务人员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招聘费用,培训费用,绩效奖金等费用。成交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