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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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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诚设备七分2021-2022年湘桥供电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公诚设备七分2021-2022年湘桥供电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售卖文件开始时间:2021-05-06 售卖文件结束时间:2021-05-08 采购金额(元)(含税):2030400.00 元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单位: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1-2022年湘桥供电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湘桥供电局办公大楼食堂】;

(2)服务时间:【2021年2月1日-2022年1月31日】;

(3)预算金额:【2030400.00元】;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2021-2022年湘桥供电局食堂菜品采购】;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030400.00】元人民币(含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上限金额为2030400.00元,实际按客户需求调整,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报价方式为参选方以报我方给出的餐标单价标准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单价下浮率不得低于3%,报出的下浮率适用于所有餐标)。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

1.1) 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2) 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成立时间不少于X年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具备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2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8】日〕,工作日时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拟参选单位将下述文件拿至现场并领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带原件到现场备查);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带原件到现场备查)。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10】时【3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方式:参选文件送达潮州市南较西路电信实业办公室四楼。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现场评审会议。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广东公司阳光采购网(http://ygcg.gdccs.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其他说明

(1)因2021年2月1日需要进场服务,为确保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在公开比选期间选定临时供应商提供服务,临时服务期的费用由临时供应商垫付,待公开比选工作完成后,若中标方不是现在临时服务的供应商,临时服务期间的费用按中标金额由中标供应商与临时供应商进行结算。

(2)发标范围:具备餐饮管理或食堂管理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8. 联系方式

地 址:【潮州市南较西路电信实业办公室四楼】

邮 编:【521000】

联 系 人:【詹小姐】

电 话:【0768-2350229】

电子邮件:【/】

比选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委托办理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七分公司】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