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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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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中国二十冶建筑德清上柏小学项目(房建教育)厨房设备招标001-3

招标详情

招标编码: 2021050215 招标名称: 中国二十冶建筑德清上柏小学项目(房建教育)厨房设备招标001-3 采购联系人: 周晴
采购联系人电话: 56691511-8029 采购联系人传真号: 采购联系人EMAIL: 263116229@qq.com
附件1: 食堂设备招标函.docx
中国二十冶建筑德清上柏小学项目(房建教育)厨房设备招标001-3 招标公告
二十冶建筑工程公司 单位现对德清上柏小学项目进行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
一、招标编号:
201309-2021-JZ-DX-CF-001-3
二、项目名称:中国二十冶建筑德清上柏小学项目(房建教育)厨房设备招标001-3
三、报名须知
1 、网络报名地点:供应商登录( http://ec.mcc.com.cn/ ),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通知我公司进行资审后,获取账户密码后进行报名。
2 、招标文件的获取: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入围供应商登录中冶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mcc.com.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平台上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 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5 万元,未中标供应商待定标后3个月内无息返还,中标供应商待合同履行结束后2个月内无息返还。
户名: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9846 0155 1000 00030;
开户行:浦发银行宝山支行
(公对公打款并备注:二十冶建筑 德清上柏小学 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招标),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不缴纳本次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5月 12日上午 1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2021年 5月 12日上午 10时(北京时间)。

招标人:二十冶建筑工程公司
地 址:
开户行:
帐户名:
帐 号:
附件1.
邀请书回函(格式)
致:XXXX单位
我司已收到_________________项目邀请函(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我司有□ 无□意向参加此次招标项目。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序号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报价要求
1 食堂厨房设备 23.0000 0.13 2021-05-17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函
德清县上柏小学迁建工程项目 食堂设备招标说明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拟采取 公开 招标的方式,就本公司 德清县上柏小学迁建工程 项目工程需用食堂设备,面向社会生产、贸易企业进行招标采购。本公司招标小组将对投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 招标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须知: 1.1招标内容:本公司 德清县上柏小学迁建 工程,需用材料如下清单,整个采购过程一次性招标、分批进货。 序号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其他设备-一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根据招标清单明细进行报价,税率为13%,中标价实行总价包干,不另行计费。 2 主食库设备-一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3 副食库设备-一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4 洁具间设备-一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5 粗加工设备-一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6 切配区设备-一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7 热厨区设备-一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8 二更间设备-一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9 蒸煮间设备-一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10 水果间设备-一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11 分餐间设备-一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12 洗碗间设备-一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13 保洁间设备-一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14 餐厅设备-一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15 其他设备-二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16 洁具间设备-二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17 保洁间设备-二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18 洗碗间设备-二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19 分餐间设备-二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20 售卖口设备-二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21 二更间设备-二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22 餐厅设备-二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23 排烟系统-二楼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套 1 总计 23 1.1.1合同价格的确定 (1)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为每套系统的总单价(其单价包含设计方案费,安装费、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专利费、机械费、措施费、运输费、二次搬运费、管理费、风险及垃圾清运费、经德清县市场监督局检验合格所发生的费用、培训费及包括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并在政策性文件规定等范围内完成本工程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 (2)本次为总价包干模式,价格不因施工期间设备物价、安装人工费等价格波动影响,总价不做调整。 1.2投标人(供方):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合格供应商; 本次招标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未中标供应商待定标后3个月内无息返还,中标供应商待合同履行结束后2个月内无息返还。 户名: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9846 0155 1000 00030; 开户行:浦发银行宝山支行 (公对公打款并备注:二十冶建筑德清上柏小学项目厨房设备采购招标),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不缴纳本次投标保证金。 1.3投标人(供方)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必须确认本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1.4答疑澄清:对投标人(供方)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均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递交本公司,本公司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给予答复,无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的任何理解和结论无效。 2、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有丰富的供应经验, 具备相应资质,无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且具备相应准入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 2.2其他要求: 2.2.1本工程使用食堂设备品牌为:详见招标清单 (1)本次招标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2.2.2. 投标人代表 投标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2.3. 投标人的答疑 (1)招标文件未阐尽之处,投标单位可与需求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联系(彭畅13971025925)。 (2)对投标人提出招标内容的任何问题,均以书面形式递交需求项目部或电子邮件形式递交本公司,如我公司或项目部无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的答复,投标人任何背离招标文件的理解和结论均视为无效。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1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设计规范、建筑施工规范以及图纸、本工程设计的要求。 3.2质量要求: 3.2.1所提供的物资必须达到对应最新的国家标准及本公司书面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并须随物资批次提供相应的原厂质保资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它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3.2.2材料的进场外观验收不代表最终验收的合格,进场产品必须确保送检和最终验收的合格。因厂家或产品资质、质量等问题造成验收影响的一概退场处理并由厂家承担对我单位造成的工期和地方声誉方面的影响,具体于合同中详细约定处罚办法; 3.3采购计划:见电商平台招标计划。 3.4交货方式:投标人(供方)送货到,地址:浙江德清县武康镇舞阳街邮电路上柏小学项目部工地,联系人:彭畅 13971025925 。 3.4.1 货物的运输:由投标人(供方)负责运输,运输费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3.4.2 货物的验收: (1)投标人(供方)每批所送材料随车携带质保资料及一式三联的送货单,经招标人(需方)指定的签收人签收后生效,并作为结账凭证之一。 (2)未经招标人(需方)书面授权变更签收人员的其他人员的签单,不能作为双方结算凭证。投标人(供方)凭招标人(需方)指定签收人签字的送货单,与招标人(需方)进行核算。 (3)招标人(需方)对材料的外观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且随时接受监理、业主相关部门的相关检查、抽查,抽查比例按当地要求执行。投标人(供方)安装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招标人(需方)的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节能环保施工要求等。投标人(供方)应将厨房设备安装调试后随同相关资料一并交项目部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提交工程量汇签单至招标人(需方)审核,并作为物资采购结算、付款的依据。招标人(需方)过程中对工程量的确认不免除投标人(供方)对材料本身质量的责任。投标人(供方)安装完成且总承包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材料的所有权和保管风险由投标人(供方)转移到招标人(需方)。 (4)招标人(需方)对材料质量有异议时,可随时对所供材料进行抽样送检,若发生质量问题,除由投标人(供方)负责组织无条件退货外,投标人(供方)应按照招标人(需方)要求在双方确定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材料,如逾期交付,每逾期一天承担合同价款的1%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以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为限。若投标人(供方)逾期交货超过5 天,招标人(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供方)因此承担迟延交货造成的误工损失等赔偿责任。 (5)因质量问题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5要求到货日期:以招标人(需方)的订单为准。 3.6数量确认方式: 以双方签署确认的供货小票及工程量汇签单为准,存在质量问题造成退场的,相应进行扣除。 3.7发票:投标人(供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货款的结算与付款: 4.1货款的结算方式:(执行4.1.1) 4.1.1总价包干合同(1)中标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总价不做调整 4.2货款的支付方式及进度:银行转账;1)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供货款的40%,2)待安装、调试完成经当地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95%,3)剩余5%为质保金,待总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1个月内无息返还。 发票要求:工作完成后乙方须按月提供与结算金额相等的、符合当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支付货款。 5、缺陷索赔 5.1 如招标人(需方)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证书,招标人(需方)可以据此向投标人(供方)提出索赔。 5.2投标人(供方)承担材料竣工验收前已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对招标人(需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提出的索赔,投标人(供方)同意按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5.2.1 投标人(供方)同意全部退货,承担退货过程中给我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以及工期延误损失导致工程业主向招标人(需方)的索赔等。 5.2.2 根据材料的质量缺陷及我公司遭受损失的程度,可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但同时招标人(需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5.2.3 更换有缺陷的材料,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投标人(供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招标人(需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投标人(供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同时招标人(需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5.3如果我公司提出索赔通知后3日内投标人(供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投标人(供方)接受。若投标人(供方)未能在我公司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3日内)或我公司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我公司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我公司将从应付给投标人(供方)的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6、投标报价报送要求 6.1.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6.1.2同一企业的投标报价只允许委托一个被授权人参与申报,一个被授权人只能接受一家企业的委托。 6.1.3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并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6.1.3投标附件应加盖企业公章上传 6.2报价方式:通过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平台报价为最终价,无特殊原因采购单位不再进行二次议价。 6.2报价截止时间: 7、开标、评标、中标 7.1 开标日期: 7.2评标:相同材质,相同产地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同种材料采用低价中标,且保证供应时间者优先考虑。 7.3中标:本公司在确定中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同项目确认具体供货时间务必满足现场供货需求,并于1个月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未中标原因。 7.4无特殊原因悔标弃标的供应商,取消其今后报价资格并处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 (请仔细阅读以下要求,保证投标产品不低于以下要求和图纸要求) 1、本工程技术规范亦包括设计说明、施工说明及做法说明和要求等。投标方亦须按 此等说明及要求执行,若此等说明及要求与国家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的现行规定 之间有差异,投标方须按较高之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1 GB 14930.1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 2 GB 14930.2(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 3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4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 GB 50268-2008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 GB 50254-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 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8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9 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10 GB 50303-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1 GB 37488-2019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12 JGJ64-2017《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2、其他要求 因项目现场条件制约,场内不提供食宿等场地,投标方须于场外自行解决;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一间办公仓库及工具房场地,由于施工需要办 公场所需转场或移位时投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且费用不予补偿。 技术资料要求 1、所有产品必须出具国家认证文件,符合国家认证体系。资料包括厂家和代理商资质、专业安装资质、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认证体系文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一切有关交工所需资料。 3.3涉及加工制作的产品出具合格的原材料质保书、加工成品检测报告,镀锌产品出具镀锌检测报告。 2、技术资料: 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安装验收中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以下所有内容的中文技术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并给出交付资料的时间。 (1)厨房设备土建总体布置图(包含土建安装图) (2)设备安装图 (3)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4)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5)安装调试手册 (6)说明书及操作手册 (7)维修手册 (8)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 (9)安装和验收报告(4套) (10)零部件清单和易损件清单 (11)产品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及认证体系文件 (12)测试记录、安全部门及质量监管部门的检测记录和准用证 (13)制造商的资质证明 (14)安装委托书和安装单位的资质证明 厨房设备其他要求 1、安装和调试 (1) 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采购合同外,配合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理,包括总配合费用。并尽快派技术人员根据工程进度配合与各专业现场事先核实尺寸,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如因中标方检查、复核不到位引起误差的,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调试工作应由制造商专业工程师负责进行。甲方有权对安装施工队进行安装资质审查,安装施工队必须有安装厨房设备系统的业绩,如有资质不符,中标方应立即更换安装施工队,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 由中标方负责在招标方建设工地进行设备系统的整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经湖州市技术监督局检测、验收合格,并领到准用证并向甲方办妥终交验收合格手续后交付甲方使用,吊装费、安装费、临时及调试电缆费用、调试垃圾清理费等均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 中标方应提供招标方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分阶段计划表。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委托检验机构进行安装过程监督检验。 2、试验、验收和培训 (1) 厨房设备在安装完毕后,招标方要求对整机的性能进行试验。 (2) 厨房设备的验收分预验收、过程验收和终验收三个阶段进行。招标方人员培训可以结合在这三个阶段同时进行。过程检验主要是厨房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对安装的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控,对重要的环节进行现场的检验,只有在前一个过程合格基础上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确保厨房系统的整体安装质量。 (3) 中标方在招标方工地进行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 厨房设备的依据设计、制造、安装、试验和验收应符合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5) 设备的电气装置应符合IEC标准,仪器仪表应符合招标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 (6) 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逾期交货使用的,乙方应按逾期部分厨房设备金额万分之五每天的比例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7) 厨房设备及系统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由中标方邀请并负责组织实施(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8) 中标方应在验收时向招标方提供厨房设备系统安装证明(资质)及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所有试验内容均满足生产厂及中国国家标准的要求时,经过招标方、业主及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正式办理验。 3、维护要求: (1)中标方有责任承担在厨房设备使用地区有维修机构,对厨房设备在有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2)中标方必须对厨房设备发生故障后的修复时间作出明确承诺(不高于15日),如在承诺的时间内未能使厨房设备系统恢复正常工作,中标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施工和质量要求: 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达到验收合格。投标总价包括厨房设备及系统验收合格并正式运行,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交货及安装工期: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具体交货期及交货数量接招标方通知后60天到货,分批交货,分批安装验收,中标单位应及时与招标方、项目经理部、土建施工方对接。 5、质保和售后要求: 质保期:经湖州市技监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合格后24个月,每月免费保养不少于2次,正常使用情况下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备品备件。 售后服务:投标的品牌应在湖州地区设立售后服务机构,以保证及时便捷的售后服务和便于买方购买备件,并确保及时提供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要求: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4小时内售后人员到现场处理。 6、安全、消防保卫、环保要求: 中标方入厂必须做好安全教育,服从现场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附件3。发生安全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中标方入厂负责所施工区域安全消防交通安全工作和环保工作并签订“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协议”和“环保管理协议”附件4,附件5。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7、管理要求: 中标方必须配备有资质的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员、施工管理员、专职安全员、设备材料员、资料员与项目部各专业对口对接。设备材料员需填写中标单位授权委托书.附件7 8、承诺要求: 投标商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承诺的条款作出明确答复. 附件 本招标文件包含七个附件; 附件1;厨房设备招标清单 附件2: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3: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4:环保管理协议 附件5: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问题的告知函 附件6:供应商年度廉政协议 附件7:施工单位委托书 本次招标函中所有附件均具备同等效力。 招标单位: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777号 13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