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1年工会会员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2021年工会会员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二、采购要求
1、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
2、交易方式:账期交易。
3、支付方式:线下支付。
4、报价要求:报价必须包含税金、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等所有费用。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报价。
5、报价保证金:无。
6、允许报价次数:2次。
7、合同签订时间:在甲方发出中选通知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8、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甲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至乙方,乙方在7天后开始交货给甲方,所有货品完成交货时间共为3天。
9、质保期:以商品包装上的保质期为准,但不低于国家标准,且在商品开始供货的第一天起计算有效质保期,有效质保期不能少于原质保期的2/3。
10、注册资金:无要求。
11、上限控制价:1944000.00元(含税金)。
12、是否需要报名审核:否。
13、收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内指定地点.具体地址:1、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大厦;2、屯里车辆段: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3、安吉车辆段:南宁市西乡塘区G7201(安吉大桥);4、心圩车辆段: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际路与振华路交叉口北140米;5、五象车辆段:南宁市良庆区梁村大道辅路-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五象车辆段(具体位置可参考导航定位)。
三、品种及数量要求
序 | 商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不允许修改) |
1 | 胡姬花土榨风味花生油 | 5L | 桶 | 7200 | 胡姬花 |
2 | 中香牌上林97香米 | 5kg | 袋 | 14400 | 中香 |
3 | 伊利金典有机纯牛奶 | 250ml*10 | 件 | 7200 | 伊利 |
四、补充说明:
1、采购结果确定方式——低价成交。评审小组对通过线上或线下提交的报价文件同时开启报价,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比价,报价总价(含税价,下同)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总价最低的排名第一(①总价相同时,交货期较短者排名在前;②交货期也相同时,质保期较长者排名在前;③质保期也相同时,注册资金较大的排名在前),以此类推,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一者为本项目供应商。若因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签订合同,可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从后续排名的其他候选供应商中依次向上递补确定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参与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采购。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其中一家公司的报名申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报名申请。
3、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进行线上报价;但同一供应商不得在线下和线上同时报价,否则不论其线下、线上报价是否一致,其线下、线上报价均做无效报价处理。
4、“允许报价次数”指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价的填报过程可操作次数,以最终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线下报价以报价截止时间递交的最后一份报价文件为准。
5、通过线下报价的必须提供以下密封的纸质盖章版文件,且线下报价的代理人递交报价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e车网线上报价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必须上传以下盖章版PDF格式扫描件,否则其报价无效:
(1)营业执照副本,须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下列范围之一:①食品,②粮油制品,③奶制品等类似范围。
(2)法定部门颁发的供应商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
(4)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6、通过线下报价的供应商请携带上述文件,于2021年5月 17 日8:30-9:30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A2楼104会议室签到并递交文件,逾期不予接收。
7、若供应商的交货期、保质期低于采购要求,或含税总价高于上限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8、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以较低的价格作为报价申请人的评审价格及成交价格,若不接受以上规则,则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9、付款方式:乙方在指定时间内将甲方所采购的商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计量申请相关材料,经甲方审批同意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开票金额95%的货款。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在完成交货后,一个月内无质量问题的,合同计量结算经甲方审定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质保金,具体金额以结算为准,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账 。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能收到甲方货款,每逾期一日,甲方须按未付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工,电话:0771-2332942,联系人:徐工,电话:0771-2332857。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邮编:530029。
附件1、承诺书.docx
附件2、分项报价表.xlsx
附件3、采购合同.docx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2021年工会会员端午节慰问品
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乙方(供方):
经过公开询比价,确定 为本次采购供货单位,为了便于甲、乙双方的合作,特订立本合同。
一、订货
1、甲方根据需求向乙方订购商品,如下: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元) |
1 |
胡姬花土榨风味花生油 |
5L |
桶 |
7200 |
胡姬花 |
||
2 |
中香牌上林97香米 |
5kg |
袋 |
14400 |
中香 |
||
3 |
伊利金典有机纯牛奶 |
250ml*10 |
件 |
7200 |
伊利 |
||
合计: |
以上报价包含:税金(乙方向甲方开据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等所有费用。
2、甲、乙双方对商品的价格应负有保密的义务。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订购商品的名称、规格、品牌、价格供货。
4、如甲方需临时增加订购数量,乙方也按照本合同单价向甲方供货至本合同约定的收货验收地点,具体验收地点如下:
序号 |
收货验收地点 |
详细地址 |
1 |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 |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大厦 |
2 |
屯里车辆段 |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
3 |
安吉车辆段 |
南宁市西乡塘区G7201(安吉大桥) |
4 |
心圩车辆段 |
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际路与振华路交叉口北140米 |
5 |
五象车辆段 |
南宁市良庆区梁村大道辅路-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五象车辆段(具体位置可参考导航定位) |
二、交货期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书面发出供货通知书至乙方,乙方在7天后开始交货给甲方,所有货品交货时间共为3天。
三、送货
实行乙方配送制,乙方收到甲方订货计划后,需及时备货,并确保货品质量,并按照甲方的送货要求,把甲方所订货品配送到甲方指定收货验收地点。在约定交卸货点内,配备1-3名人员协助我方工作人员分发货物。乙方随货提供一份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批发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甲方入库验收之凭证。甲方自提的需凭提货人授权委托书提货。如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在上述期限未能收到货物,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本合同产品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交货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采购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组织的采购。
四、验收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提货人和验收人授权书,包括提货人/验收人姓名和签名样本,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货和验收时,乙方将核实提货/验收人身份后,由提货验收人签字确认收到货物。若提货/验货人与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上人员不一致,乙方有权拒绝交货。因甲方提货/验收人变更未及时通知乙方,而引起的货物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货物款项仍应由甲方支付。乙方交货名称、单位、数量、规格等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在_7_日内退换或补足。
五、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暂定为? 元,单价包干,具体合同总价按最终甲方要求的及通过甲方验收的供货数量以及本合同约定单价计算,增减数量在合同数量的±10%范围内。
六、付款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将甲方所采购的商品送到本合同约定的收货验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计量申请相关材料,经甲方审批同意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开票金额95%的货款。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在完成交货后,一个月内无质量问题的,合同计量结算经甲方审定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质保金,具体金额以结算为准,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账 。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能收到甲方货款,每逾期一日,甲方须按未付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帐户资料:
公司名称:
公司帐号:
开户银行:
七、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供商品符合国家法律和地方政府规定的质量及卫生标准。甲方如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应自收货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确认后负责退换;如商品遭到人为损坏或超出退换期限,乙方有权拒绝办理退换货。若因乙方商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它
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执陆份、乙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若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甲方不接受乙方在合同履约、结算等过程中,另行授权。
4、合同附件:中选通知书、报价表、承诺书。
九、附件内容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