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校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校采购食堂设备(21A00578)询价公告
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校采购食堂设备(21A00578)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校采购食堂设备(21A00578)询价公告
【信息时间:2021-05-06】

项目概况:

“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校采购食堂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5月11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A00578 采购执行编号:ZC2021037

项目名称: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校采购食堂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校采购食堂设备(21A00578)询价公告

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

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元)

保证金

(元)

询价采购

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校采购食堂设备

及安装

1批

770000

15400

注:除非特别说明,所投产品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的质量问题已得到及时解决,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质保金。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关于小微企业:

按《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

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以上2、3、4、5点提供询价通知书第十二条第(一)款第6项所列“诚信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为厨房设备制造厂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有厨房设备生产或制造);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资格文件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5月6日 至 2021年5月10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见招标文件(公示日期: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0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5月11日 14: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5月11日 15: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五、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21年5月11日 15:00

询价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凤天路支行
账号: 50001054300059666777-0296
户名: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第六十八中学校

采购经办人:孙大安

采购人电话:1351235119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代 君

代理机构电话:023-8115101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大安

项目联系人电话:13512351192

九、附件
询价通知书(ZC2021037)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校采购食堂设备及安装.doc
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食堂设备方案.xlsx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请到原网址下载附件
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

询价通知书

采购计划编号:ZC2021037

财政项目编号:21A00578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校采购食堂设备

及安装

采 购 人: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以上2、3、4、5点提供询价通知书第十二条第(一)款第6项所列“诚信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为厨房设备制造厂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有厨房设备生产或制造);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资格文件原件备查)

二、采购邀请

(一)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校采购食堂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

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元)

保证金

(元)

询价采购

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校采购食堂设备

及安装

1批

770000

15400

注:除非特别说明,所投产品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四、采购有关说明

(一)询价通知书获取地址及方式:响应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和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重庆市沙坪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

(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北京时间15:00′00″(以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门口电子显示屏显示时间为准)。

(四)询价采购时间:2021年5月11日北京时间15:00′00″(以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门口电子显示屏显示时间为准)。

(五)询价采购地点:重庆市沙坪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

(六)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名称: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校采购食堂设备及安装

2.经办人(质疑、询问):孙大安

3.联系电话:13512351192

(七)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经办人:代 君

3.联系电话:023-81151011

五、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1.本项目不需报名,供应商必须于2021年5月10日17:00前将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到账为准。

2.保证金应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和金额缴纳;有分包的应按各分包对应的缴纳保证金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缴纳;供应商应按本次采购项目公告提供的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及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

3.保证金按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缴纳,若缴纳成功后无故不参与本项目询价,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注:响应供应商须自行考虑转账时间风险,因银行等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到账确认时间延迟,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2.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交国库:

(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响应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响应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六、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如发现成交供应商虚假应标或成交供应商的货品与招标参数严重不符且不配合整改的,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采购需求

*(一)技术参数要求及数量

1.切绞肉机和土豆脱皮机达到食品接触要求,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包含有蒸饭柜(车))(原件备查)。

3.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CVC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包含有蒸饭柜(车)、保温台(柜/车))(原件备查)。

4.消毒柜食品接触部位(内壁/层架、网架)依据《GB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检测合格,提供安全试验报告复印件(覆盖型号须包含投标产品)。

5.其他详见附件:《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食堂设备方案》。

(二)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1.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响应供应商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2.报价为综合包干价,含货物采购费、对本项目范围内施工、日常管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安装费、管理费、成本、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2.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3.付款方式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的质量问题已得到及时解决,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质保金。

4.质保期

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5.售后服务

5.1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对所购设备进行维修的通知后,4小时内派合格的维修工程师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48小时不能修复提供备用机或更换新产品。

5.2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维修配件费,不收其他费用。维修应先修理后付款,零配件的购买应先交货后付款。

5.3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和时效性,响应供应商应在本地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并对用户提供质保期内的培训及质保期后的咨询,在渝售后服务人员名单中须有2人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技能岗位证书。如外地企业在当地没有自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可授权当地维修机构,外地生产企业自有机构及当地授权售后服务机构,以及本地生产企业都需出具该维修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且经营范围有厨房或酒店设备维修。外地企业授权当地维修机构及本地企业自有机构必须出具该维修机构的燃气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2个以上重庆本地燃气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具安装维修人员岗位证书(须与投标对应的品牌相符)及相应人员在重庆地区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6.验收方式及标准

货物验收由采购人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和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外观和技术规格验收。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询价文件上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采购人和区教委政府采购中心将抽取专家对所有商品的尺寸、材质、性能进行抽样检验。如验收未达到规定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货商无条件整改;情节恶劣的(如货品材质、功能等与询价文件严重不符或未达到询价文件参数要求的货品数量过多)和多次验收仍旧不合格的,采购人将情况如实上报财政局,追究供货商的责任。由于供货商提供的货品达不到要求而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送质检部门的检测费用、学校学生误餐补贴等)均由供货商承担。结算时,样式数量若有相应增减,供货商应以响应单价为基准价进行结算。验收方法:由采购人进行初验,合格后向沙区教委政府采购中心申请综合验收。综合验收合格后作为付款凭证。如验收达不到要求,对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安装调试及培训

本项目所有产品需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应的使用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培训记录经采购人签字盖章作为验收的必要条件。

8.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八、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除签名外,其余所有内容禁止手写。

(一)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及其他、经济文件组成,响应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内容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一式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纸质件为准,电子文档须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及其他”、“经济文件”,PDF格式和非PDF格式各一份,推荐采用U盘为文件载体。

2.响应文件正本必须逐页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装订

各响应供应商应分别将“资格文件(正本和副本)”、“技术、商务文件及其他(正本和副本)” 、“经济部分(正本和副本)”、“电子文档”分别装订并分开密封。

(四)修正错误

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九、采购程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供应商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密封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有权拒收。

2.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说明的情况外,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电子文档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二)响应文件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应当在询价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2.响应文件开启前,应当由响应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是否提前启封,经确认未提前启封的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按程序进行评审。

(三)评审

1.资格性审查

响应文件开启后,由评审专家对各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符合询价通知书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轮采购程序。

2.评定成交的标准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审,根据在完全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澄清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关于小微企业

4.1按《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

4.2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4.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五)成交

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1.响应文件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一般技术参数或商务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1.2.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1.3.询价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1.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响应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通知

2.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二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2.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2.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4.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询问、质疑和投诉

1.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2.质疑内容、时限及格式

2.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2质疑时限

2.2.1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中特定资格条件、技术及商务条款等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2.2供应商对开标后程序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2.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3供应商递交的质疑函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函》(附件一)的格式填写,质疑函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质疑答复时限

3.1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的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超出委托授权范围的,由采购人作出答复。

3.2质疑答复的时限为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公告的形式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域名为: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域名为: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三个网站上发布答复函。”

4.质疑函的接收方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现场送达的质疑函,采用邮寄、传真等其他方式送达的质疑函将不被受理。

5.投诉

5.1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5.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5.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七)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中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需求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询价通知书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无效响应

询价小组评审时,响应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响应:

(一)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响应供应商所供产品不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条款的。

(二)响应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要求或商务要求的。

(三)资质文件内容复印不清楚,询价小组无法确认其内容,响应供应商又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携带原件备查的。

(四)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响应报价的。

(五)响应文件不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号条款)的。

(六)响应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七)未按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签字或盖章的。

(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加同一货物采购项目询价的。

(九)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响应供应商参加该合同包询价的,上述响应供应商均为无效响应。

(十)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价的。

(十一)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十、项目终止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一、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见下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响应、响应、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6.诚信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7.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1)响应供应商须为厨房设备制造厂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有厨房设备生产或制造);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原件备查)


(二)经济文件

1.响应函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为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 询价通知书的邀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姓名)代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对本次采购项目的 (项目名称)进行响应。

为此我们按询价通知书中的规定,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我单位交纳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次我方响应报价为人民币: 元(小写金额),即 (大写金额)。

2.我方将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及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后,我方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不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签订和履约合同,同意贵方对我方的处罚,没收我方的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并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若供应商享受(财库〔2020〕46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须提供“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有效证明材料。

3.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涉及到其他小微企业承建(承接)的将一并进行公告。


3.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响应项目名称

数量

响应报价(小写)单位(元)

交货时间

响应报价(大写): 元整

备注:不得高于本次采购人给定的响应最高限价,报价高于本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响应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响应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报价一览表在评审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4.分项报价明细表(自拟)

说明:

4.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

4.2、计价单位以“元”或“万元”计。

4.3、货物类采购项目,分项报价表中必须注明所投产品的品种、品规。。


(三)技术、商务文件及其他

1.技术文件

1.1.货物技术参数介绍(含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

1.2.技术条款对照表;

货物名称

询价通知书

主要技术参数

响应文件

主要技术参数

备注

备注:此表可扩展。


2.商务文件

2.1.报价要求;

2.2. 工期;

2.3.付款方式;

2.4.质保期;

2.5.售后服务;

2.6.验收方式及标准;

2.7.安装调试;

2.8.知识产权;

2.9.商务条款对照表。

产品名称

询价通知书

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

商务应答条款

备注

备注:此表可扩展。


(四)其他

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篇要求缴纳保证金。

提供缴纳保证金凭证和响应供应商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五)电子文档(单独装订)

内容须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

十二、合同格式

沙坪坝区政府采购货物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 号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及相关响应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采购的项目名称及成交金额(任务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成交金额 元,大写: (此报价含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使用培训等所有费用)。

二、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三、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

(一) 乙方提供所有的质量技术标准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且不得低于乙方所承诺的质量指标。

(二)乙方提供所有设备的质保期为 年,其售后服务均按响应文件、询价通知书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交付和验收

按照询价通知书及响应文件要求。

五、货款的结算

(一)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须提前在沙区采购办盖章后交付甲方)复印件、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通知书。

(二)结算方式:按照询价通知书及响应文件要求。

六、质保金的退还

质保金的退还: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由区财政局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费用。

(二)乙方所供的货物规格、质量以及安装调试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合同和询价通知书所要求,或未对甲方进行使用培训的,应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费用。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监督和管理

(一)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必须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二)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附则

(一)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号采购项目的询价通知书、乙方响应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共四页,甲方、乙方、区政府采购办、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开户帐号: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沙坪坝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统计表


附件

沙坪坝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元

商品明细编号

商品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是否节能环保产品(可多选)

供应商规模(厂家)

供应商是否在西部地区

价格

节能

节水

环保

大型企业

中性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1

2

3

4

5

合计人民币(小写):

注:1.此表由供应商填列;

2.采购人交给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中必需附此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表内信息登录采购合同,区财政局方可办理采购款支付审核。

3.定点采购和自行采购,成交供应商将此表交给区财政局采购办登录到采购合同中。

十三、询价通知书附件

附件

政府采购质疑书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获取地址:

质疑的程序环节:□ 采购文件 □ 采购过程 □ 中标或者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