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21CG020014
二、项目名称: 梅墟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2467002.00(元) | 浙江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市江北区范江岸路198弄3号603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梅墟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梅墟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梅墟街道办事处和文体中心大楼物业管理及食堂食物加工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三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永宁,王晖,戎开臣,徐伟刚,邵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不收取代理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梅墟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国家高新区梅墟街道枫香路37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妲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884-83041
质疑联系人:王雷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83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323
传 真:0574-89288918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杨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8917
质疑联系人:马丽君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891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国家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32
附件信息:
梅墟街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340.6K
电子化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21CG020014
项目名称:梅墟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 购 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梅墟街道办事处(盖章)
集中采购机构: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备案单位:宁波国家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编制日期:2021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专用部分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二章 通用部分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其他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加密电子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1CG020014
2、项目名称:梅墟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50万元/年。
4、采购需求: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梅墟街道办事处和文体中心大楼物业管理及食堂食物加工服务项目,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2)获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标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投标人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四、电子投标和开标事项
1、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平台:www.zcygov.cn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9:00。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
4、开标现场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3楼3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梅墟街道办事处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74-88483155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枫香路378号。
2、集中采购机构: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马老师、金老师 TEL:0574-89288917 FAX:0574-89288918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3楼 邮编:315040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
特别申明:
任何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的要求均为无效采购需求。
不得将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将除进口产品以外的生产厂家的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提供的数据资料仅为投标参考使用,详细信息投标方可以实地踏勘现场调查核实,中标后,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的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合同、资质、证明等信息材料需按要求编制到投标书中。
投标人应列出报价的明细构成表,并附上每项报价的计算方法、过程及依据。
项目需求说明:
一、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招标需求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梅墟街道办事处和文体中心大楼物业管理及食堂食物加工服务项目 |
2 |
单位及数量 |
详见技术需求 |
3 |
服务期限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两阶段采购单位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技术需求 |
5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详见技术需求 |
6 |
技术规格要求 |
详见技术需求 |
7 |
物理特性要求 |
详见技术需求 |
8 |
质量、安全要求 |
/ |
9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
详见技术需求 |
10 |
验收标准 |
/ |
11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集中踏勘 |
12 |
▲最高限价 |
250万元/年 |
二、商务要求表
项目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必须包括提供梅墟街道办事处和文体中心大楼物业管理及食堂食物加工服务以及其他公共服务所需的人工费(包括工人工资、奖金、节日加班费、劳保福利、餐费、社保、意外保险、工伤费、教育培训费、暂住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工人管理费、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应急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投标人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招标人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不予调整。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形式。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被扣除或没收。 |
▲付款方式 |
1.每月考核,按季支付; 2.每季度末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结算,下一季度首月支付上一季度款, 如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年度合同到期后,在全年考核结束10日后结清余款。 |
三、技术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1)街道办公楼地上建筑面积为7148.85平方,共五层;门卫建筑面积为25.53平方米,共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共一层;街道办事处围墙内所有地面及绿地。
2)梅墟文体中心总建筑面积为6014.58平方米,共四层。
3)街道办公楼与梅墟文体中心之间,南北连接江南公路至枫香路的道路。
4)街道目前员工人数为123人。
2、功能概述:
1)街道办公楼地下室作为临时停车库使用,地上一层为大堂、食堂、档案室、监控室及值班室等使用功能,二至四层为办公、会议、接待室,五层为值班室及活动室使用功能。
2)梅墟文体中心一个半地下室多功能厅(容纳500人座位的场馆),主要用于大型会议及活动、影剧放映等功能,地上一层为大堂、监控室、展览厅及行政服务中心等功能,二层为架空便民活动场所,三层主要为阅览室、活动室等,四层主要为培训类教室。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宁波鄞州区梅墟街道办事处的物业管理由一家物业企业提供服务,对街道办公楼和梅墟文体中心的安全防范管理、保洁服务、设备管理、物品搬运、会务服务、接待服务等日常综合性的后勤服务事宜由物业公司实行一体化、专业化的管理,全方位服务。具体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
(1)人员要求:25-45岁,有较强事业心与责任感,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准,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有相关机关大楼服务经历,做好项目的整体负责工作。
(2)工作要求
1)按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体系的运作方法、标准要求,对公司授权的物业(房屋、治安、车辆、消防、卫生、绿化、维修等)具体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在物业管理业务方面受管理者代表的管理和监督。
2)按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实施全方位的管理与服务。
3)建立并组织实施本管理部的作业规程。
4)负责管理部服务所需物品(劳务)采购、检验的管理。
5)负责业主(顾客)提供物品验证、贮存和防护的管理。
6)负责物品和服务的标识管理工作。
7)根据规定制定并实施维护保养计划,对(责任区范围内的)检测器具、房屋、设备、公共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和保养。
8)按规定做好物业管理部对物业日常管理工作的自检,接受公司、业主(顾客)及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9)负责采购物品检验状况及物业管理服务状况的标识,杜绝不合格品的使用和不合格服务的进行。
10)对不合格物品、不合格服务和环境管理的不符合进行控制与处置。
11)依法实行文明、民主、高效管理,定期回访,广泛征求业主(顾客)意见,努力为业主(顾客)排忧解难。
12)本部门相关文件和资料及记录管理。
13)根据体系运作情况,及时向品质部提出对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修改意见。
14)负责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和应急准备、响应的控制。
2、安全保卫服务
(1)人员要求
男性,不少于11人(其中街道办公楼不少于7人、梅墟文体中心不少于4人),一般要求55周岁以下,初中文化水平以上,品貌端正,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无不良纪录和嗜好,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安保人员24小时上岗,不漏岗、缺岗、串岗,确保大楼安全。
(2)工作要求
1)治安管理24小时值班,不间断巡逻,为业主及来客提供礼仪、引导、咨询等服务。
2)认真做好值班登记和值班记录。
3)严格控制来客来访人员,并做好相关出入登记。
4)做好物品出入管理,对大楼物品的出入做好有效登记,凭单放行。
5)按照法规要求和操作规定,认真做好消控设备和监控设施的检查、监视,充分发挥技防和人防的结合,发现安全隐患和监控报警及时指令巡逻岗安保处置,遇突发性事件需要支援时及 时做好报警,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发展或事故的发生,并做好记录,确保街道办公楼和梅墟文体中心随时处于安全状态。
6)下班后至少巡逻大楼内各楼层三次,查看会议室、办公室的门窗关闭情况,积极协助贵单位做好大楼的节能降耗工作,及时关闭不必要的电源,避免发生意外。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 月形成报告上报业主。
7)对文体中心大楼监控室24小时不定时巡逻检查,保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8)严格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设定的巡逻路线加强巡逻,预防偷盗事件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9)建立义务消防队,对消防设备、重点部位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10)做好进出车辆停放的引导和安全管理工作。
3、食品加工和服务
1、人员要求和配置
厨房部总计人数不得少于8人,分别如下:1名厨师长,1名主厨,1名切配,1名面点师,2名洗杂工和2名服务员。一般要求:55周岁以下,餐厅服务员:女性,高中以上学历,有酒店服务2年以上工作经验,身高160CM以上。厨房工作人员持有相关岗位的专业证书,身体健康。
2、具体工作工作内容和要求
(1)由厨师长(主厨)负责制定食谱和每日进货计划,要求合理调配,做到营养、美味,并有效控制成本。
(2)食品种类:早餐、中餐、晚餐按业主方要求提供。
(3)不断提高烹饪质量,注重粗细、荤素搭配,按质、按时供应食品。
(4)严把食品的验收、储藏、清洗、加工、烹调、装盆、上菜等工序,符合《食品卫生法》标准。
(5)搞好餐厅内部卫生,室内无蛛网,餐具干净整洁,调料器具内外无污渍,餐厅桌椅、地面无油污、无水渍,光洁明亮。
(6)食品加工区域设备放置有序,台面清洁,地面无积水、地沟无污水、无污渍。
(7)厨师对餐饮各项工作要精心组织、细心加工、用心烹饪,保证菜品质量,避免物料浪费、降低能耗排放,有效控制加工成本。
(8)加强食堂的设备设施管理。严格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完毕或每天工作结束时应彻底清洁,发现有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修。
(9)仓库物品归类放置,做到用陈存新、无过期变质食品。
(10)餐厅服务员应严格监督并执行就餐人员刷卡就餐。
(1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
(12)接受业主单位每季度民意测评,根据所提意见建议及时作出调整与改进。
4、环境卫生服务
(1)保洁区域和范围:宁波市鄞州区梅墟街道办公楼,梅墟文体中心内所有公共部位,公共部位包括地面道路、大楼通道、消防楼梯、会议室、卫生间、地下车库、楼顶以及其他院落场地等、还包括街道办公楼与梅墟文体中心之间,南北连接江南公路至枫香路的道路的保洁。
(2)保洁人员配置:
1、室内保洁:配置女性保洁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街道办公楼不少于4人、梅墟文体中心不少于3人),一般要求55周岁以下,品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好的服务意识,有一定文化基础。
2、外围保洁、地下车库、绿化区域清洁员:配置1名,男性、女性保洁员均可,一般58周岁以下,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基础。
(3)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1)及时对区域进行清洁,保持地砖、地板、地毯干净、整洁、光亮。
2)窗户每年擦洗一次,保持明亮、清洁、窗帘至少每年清洗一次。
3)每天用不锈钢护理剂对电梯清洁,及时更换轿厢地毯。
4)楼梯及消防安全通道每天清扫一次,每周拖一次,保持清洁。
5)领导办公室(不少于14间,每超过一间按200元/月另行计算)、会客室(不少于4间)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清洁,提供茶水,来客来访后及时做好保洁工作。
6)一楼值班室每天保洁一次,其他楼层值班室每周保洁一次。
7)会议室做到用后及时清扫,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8)未使用的办公室保持整洁通风,每星期至少打扫一次。
9)卫生间(包括洗台)保持干净整洁,无积水,无物品乱堆放。
10)垃圾筒、果皮箱每天收集一次,每周清洗一次。
11)隔断玻璃、消防 器材箱、电器设备箱、井道、门锁拉手、贴脚线等细部卫生要明确任务和清洁要求。
12)及时收集生活和办公垃圾,运到业主指定地点,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日处理。
13)四周路面及停车场、绿化带要保持整洁无卫生死角。
14)两幢楼屋顶清洗及雨水管道疏通每年不少于 1 次。
15)按根据上级通知,配合做好除四害工作。(列如: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等)
1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道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17)梅墟文体中心内影剧院座套一年至少清洗二次。
4、接待、会务服务
(1)人员要求:女性,不少于5人(其中街道办公楼不少于4人、梅墟文体中心不少于1人)一般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品貌端正,普通话标准,讲话文明和注重礼节礼貌。
(2)工作内容:
1)会务服务。做好单位的会议服务。负责会议室需要准备的如茶水、摆放等工作,会议系统和设备的调试和准备,会前礼仪接待,会中服务和会后协助做好保洁等工作,确保会议室随 时处于可用状态。根据会议安排提前做好会议室布置准备,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对外宣讲会议上听到的任何事情和所有决定。
2)梅墟文体中心各场馆开放时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3)有大型活动及会议时做好活动的配合及服务工作。
4)根据街道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
5、设备维护、使用、运行管理
1)按规定配置水电工、工程维修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街道办公楼不少于2人、梅墟文体中心不少于1人),高中以上文化,一般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业务精通,具有上岗证和高配电工操作证书,提供24待命和应急服务。
2)负责大楼的日常水电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功能的发挥,做好供电、供水、排水、排污设施的运行检查,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修;定期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任务;配电房和水泵房的日常运行操作及管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3)做好对电梯、空调等设备看护和日常运行中简单故障的排除,发生故障无法排除时及时通知维保单位,监督维保单位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4)负责大楼的弱电系统(包括消防报警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对讲系统、大楼红外线系统等)检查、检测和弱电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5)熟练掌握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方案。
6)大楼节能降耗。统筹规划,做到合理、节约用电用水。
7)保持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冒滴漏现象,污水排放通畅,对雨污水窨井每半年至少疏通清理一次,并建立台汛期间应急处理措施预案。
6、梅墟文体中心监控室
1)人员要求:不少于3人,一般要求58周岁以下,初中文化水平以上,品貌端正,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无不良纪录和嗜好,熟悉监控室设备操作。要求安保人员24小时上岗,不漏岗、缺岗、串岗,确保大楼安全。
2)工作要求:
a、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完成安防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及时向治安负责人或总值班报告并做好记录。
b、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脱岗。特殊情况,须经治安负责人或安保部总值班同意后方可离开。
c、当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工作纪律。监控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电话畅通。任何人不得挪用、滥用监控设施设备。
d、未经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人员和学生等)禁止进入监控室;经批准进入监控室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监控室有关规定,服从监控室工作人员管理。公检法或上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到监控室调取资料,必须由保卫干部陪同,监控室做好登记。
e、监控室工作人员应熟悉业务、操作熟练。如根据他人提供的情况及从屏幕中观察到的可疑情况,进行定时、定位、定人,及时录像,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火灾、 交通事故等应迅速按照程序上报处理并做好有关录像资料的备份。
f、应经常性地检查监控设备及附属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监控设施设备的运行正常。如发现重点要害部位的监控盲点,应及时报告。
g、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监控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操作消防报警系统。发现故障、火警及时报告和解决。
h、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将监控资料私自下载外出传播,未经允许不得将查询资料情况对外透露。
7、人员配备
人员岗位 |
人数 |
人员最少配备数量 |
投标人响应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39人 |
|
安全保卫服务人员 |
11人 |
||
环境卫生服务人员 |
8人 |
||
接待、会务服务人员 |
5人 |
||
水、电及其它设备维管人员 |
3人 |
||
梅墟文体中心监控室人员 |
3人 |
||
厨师长 |
1人 |
||
主厨 |
1人 |
||
切配 |
1人 |
||
面点 |
1人 |
||
洗杂工 |
2人 |
||
服务员 |
2人 |
8、其他说明
(1)人员
A、物业人员配备有变动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备,如需新进人员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录用。
B、物业服务的所有配置岗位人员的吃由业主方提供、住由物业公司自行解决。
C、物业公司要制订用工计划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必须符合劳动法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市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各项费用。承担体检、培训费用,并负责办理上岗人员的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件。保证满足的工作需要。
D、所有人员的劳动关系、工作安排、工伤事故和一切意外伤害都与业主方无涉。
E、所有岗位作业人员所需要的工器具:保洁用具、保安防护用具、维修人员的工具等部分纳入成本测算,(备注:另一部分由业主方供应,具体双方商量定)。
F、本项目投标报价三年有效,在合同续签期内,如遇政策性调整相关事项(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税收等),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办公和休息场地
为了更好的开展物业服务,业主单位提供物业办公用房,以及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椅、凳子、柜子等日常所需)。
(3)业主单位办公室负责监督物业服务的相关工作和开展情况,并按照招标要求对物业公司提供的各个岗位服务建立考核办法,并实施日常考核,同时协调处理好物业工作人员与业主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关系。
(4)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产生税费由业主方承担。
(三)物业监督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业主单位治安、车辆、保洁等管理,保持大楼的整体形象及风貌,提高物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制订以下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处罚内容 |
1 |
工作人员上岗期间脱岗、缺岗、串岗,抽烟、睡觉、吃零食、 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或酒后工作,着装不规范,言行举止有损业主单位形象的。 |
发现一次扣 2 分 |
2 |
楼内发生纠纷或火警,未在 5 分钟内到达现场,或未进行阻止或处理,故意躲避或任由事态发展,造成一定后果的。 |
发现一次扣 5 分 |
3 |
楼内物品出入不检查、不控制,导致大楼物品流失经查明是由于物业方原因造成的。 |
发现一次扣 8 分 |
4 |
未做好来客来访人员及出入车辆登记的。 |
发现一次扣 1 分 |
5 |
未按规定巡逻或巡逻无纪录,重大事件不汇报的。 |
发现一次扣 2 分 |
6 |
未经业主同意随意进入设备房、办公室的。 |
发现一次扣 2 分 |
7 |
每月定期检查楼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和设备,未定期上交检查结 果,设备设施损坏和缺损未如实汇报的,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和报告的。 |
发现一次扣 2 分 |
8 |
办公场所发现烟头、纸屑、痰迹、垃圾未及时清理的。 |
发现一次扣 1 分 |
9 |
卫生间、盥洗间有异味、污迹或成片水渍的。 |
发现一次扣 1 分 |
10 |
内部墙面、门窗目视有积灰、污迹的。 |
发现一次扣 2 分 |
11 |
物品摆放不整洁,有损业主单位整体形象的。 |
发现一次扣 1 分 |
12 |
发现一个卫生死角 |
发现一次扣 1 分 |
13 |
对形象差、工作不力,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物业工作人员,招标人要求更换或辞退,中标人未执行的。 |
出现一次扣 6 分 |
14 |
中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及时向采购人报备的。 |
发现一次扣 3 分 |
15 |
连续二个月及以上人员到岗不足的(以物业每月提供的工资单上的人员为准), |
发现一次扣 5 分 |
16 |
连续 6 个月及以上未按采购人人员配备要求配足人员的。 |
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17 |
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年度合同服务期内人员变动率超过 40%及以上的。 |
扣除履约保证金 2%且不再续订下一年度的合同 |
18 |
其他违规情况 |
发现一次扣 1 分 |
中标人要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本考核细则按每季度进行打分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若得分低于80分的,每低于1分的扣100元,并视为本季度物业管理考核不合格。如果中标人管理混乱,经招标人督促后未改进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没其履约保证金。
评标标准与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合格的投标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
二、无效标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负责,符合性审查及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不进入技术评议及综合打分: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1)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1款之规定;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数据为准,打印不合格投标人的查询记录网页一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存档);
(3)不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若有);
(4)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有)。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未按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的;
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而未提供的;
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
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加盖与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得加盖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影响投标效力的;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内容缺失、不完整,导致无法评审的;
投标价格错误且不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修正的;
投标人应做好详细的投标成本测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1)对于低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70%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测算资料的;
2)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过低时,投标人未在1小时内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成本测算资料的;
3)投标人虽然提供了成本测算资料,但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为其成本测算依据不合理的。
(9)出现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废标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项目废标:
(1)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不足三家后续处理
1、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审专家须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时间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并出具审查意见和修改建议。存在不合理条款的,应按审查意见和建议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没有不合理条款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单个标包预算金额不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家供应商具有竞争性的,可以根据“浙财采监字[2007]2号”文件规定继续按原程序进行2家供应商评审,或者比照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适用),或者比照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适用);1家供应商可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其他情形的,后续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2、竞争性谈判(磋商)程序:
(1)招标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转为竞争性谈判(磋商)的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确认原招标文件为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
(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转为竞争性谈判(磋商)的首次响应文件;
(4)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磋商)机会;
(5)谈判(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6)竞争性谈判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3、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1)招标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确认原招标文件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首次响应文件;
(4)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五、评审程序
1、招标人工作人员按评审委员会名单核对评委身份,组织评委及监管等人员签到。
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审纪律,征询评委有无回避情形;
3、评审委员会确定评审组长,负责组织主持评审活动;
4、招标人工作人员对每个评委评审情况进行复核,有差错的、或畸高畸低的,提醒评委进行修正,评委拒绝修正的,提交评委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并记入评审记录内。情节严重的,报监管部门处理。
5、招标人工作人员协助做好价格分和评审情况的计算、汇总工作。
6、评审委员会形成评标报告,应由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有保留意见的可以在评标报告中申明,未申明且拒绝签字的视同默认评标报告并载明此情形。
7、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会议结束。
六、评标方法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基础,考虑各项相关因素的影响,将相关因素以定量计算的方法转换成分数表示形式,以评标得分高低确定评标结果顺序。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最终得出该投标的总分;按评分自高向低次序排出评标结果排序。
七、评标细则
首先根据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及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比较与评议。
(一) 评分标准
评 分 表
资信商务技术分 90分 |
物业服务方案、管理指标承诺 (15分) |
1、对本项目的理解和熟悉程度;对本项目整体构想的创新性、充分性和相符程度;物业管理目标明确性,起点高低程度及设置合理性。 2、管理指标与整体定位是否准确;指标标准是否合理;达成指标的措施是否有效和可行。 3、项目管理目标、标准、制度、工作流程是否合理有效。 (根据方案优劣打分,最高15分) |
管理人员的配备及人员培训 (10分) |
人员配备素质、数量与项目定位是否相符和合理;人员管理方案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培训机制与运行机制是否科学;培训内容与项目定位和管理目标是否相符。 (根据方案优劣打分,最高10分) |
|
安全保卫管理措施(10分) |
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 (根据方案优劣打分,最高10分) |
|
保洁服务管理措施(10分) |
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 (根据方案优劣打分,最高10分) |
|
食堂服务管理措施(10分) |
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 (根据方案优劣打分,最高10分) |
|
设施设备管理措施(8分) |
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 (根据方案优劣打分,最高8分) |
|
应急处置方案 (5分) |
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 (根据方案优劣打分,最高5分) |
|
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10分) |
重难点及合理化建议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 (根据方案优劣打分,最高10分) |
|
业绩(3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管理过的同类项目业绩(须至少包含保安、保洁、餐饮三项服务内容,若物业合同内不能体现服务内容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3分。同个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业绩不能累计得分。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投标单位 信用等级情况 (3分) |
投标单位获2020年度省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AAA级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项目负责人 (3分) |
45周岁及以下的得1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3年及以上的得1分。 (提供上述人员开标前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
认证证书 (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缺少1-2项得1分,缺少2项以上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价格分 10分 |
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本项目设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50 万元/年;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
(二)评分办法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阅,然后根据需要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和评议,并按以上指标(除价格部分外)进行记名打分。
统计、汇总所有评委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分,然后用算术平均法求出每一份投标文件非价格部分的平均得分。
价格部分
先由评委会对各投标人的分项报价进行分析。审查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有无明显开口、漏项、漏量等情况,在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判别计算。对出现漏项、漏量情况的标书由评委会进行调整,得出评估价。
其他部分
除明确给出评判标准的项目外,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情况综合评定,各项指标的最小打分单位为0.1分。
最终得分与中标人的确定
1)各投标人最终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最终得分=价格得分+其他得分;
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由报价低的排列在前,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技术得分高的排列在前,价格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则由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评审委员会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事先制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定,评出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推荐中标人公示无异议的将被确定为中标人;推荐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若存在以不真实材料来谋取评审优势的,将失去中标资格,由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进行公示(需重新招标的除外)。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人情况 |
招标人名称: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支行 银行帐号:33150198513600002242 质疑接收:马老师 TEL:0574-89288917 FAX:89288918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3楼 邮编:315040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最多 家,联合体要求:XXX。 |
4 |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
是;√否。 |
5 |
集中现场踏勘(答疑) |
√无; 有。 不组织集中踏勘 |
6 |
讲标与演示 |
√无; 有,具体要求见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 |
7 |
备选报价方案 |
√不接受; 接受,投标文件未明确主备方案的视为无效标。 |
8 |
服务对象及地点 |
采购人指定,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
9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90天 |
10 |
招标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 |
不收取 |
11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12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收取,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可电汇、转账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形式,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到账凭证或履约担保。 |
13 |
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
一次性支付: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分批支付: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
14 |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
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须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发布的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纸质文件或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
15 |
其他 |
无 |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集中采购机构”即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指统一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项目采购活动的非营利事业法人。
2.3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机构。
2.4 “投标人”系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2.5 “投标人代理人”系指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
2.6 “▲”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和投标产品
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1.3 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产品并符合投标邀请中规定资质要求的具有合法营销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1.4 投标人与采购人一般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有关联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告知招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如实说明,并提供关联关系材料。
3.1.5 投标人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1)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的供应商;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被投资公司;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具体实施)活动。
3.1.6 一个投标人对一个标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3.1.7 投标人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委托参加投标。
3.1.8 如投标人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1.9 除招标文件有规定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合格的投标产品或服务
3.2.1 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
若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
若投标产品属于进口产品,则应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办理。
3.2.2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信息公告媒体
5.1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和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均在上述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B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6.3为保证招标的公平性,若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核实后,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请求、理由及事实证据材料。
6.4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可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用书面作答(包括网上公告形式)。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以网上公告形式通告潜在投标人。
6.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做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6因6.4条款或6.5条款做出实质性澄清或修改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顺延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
C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
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制作
8.1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使用宋体五号字,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对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8.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系统配置要求:64位的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
8.3潜在供应商应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CA驱动和申领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 > 下载专区 > 电子投标客户端 > CA驱动和申领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位置:浙江政府采购网 > 下载专区 > 电子投标客户端 >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jmbs),按“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手册.pdf”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
8.5 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
9、投标报价
9.1投标人要按投标服务产品数量、价格表的内容要求完整填写。
9.2对于非标准服务产品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9.3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服务产品,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同时提供美金报价、折扣率、与人民币比值。
9.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投标人对每一种服务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0.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对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规定的要求进行签署。
D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上传。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并上传。
1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E 开标及评标
14、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人可暂停电子交易活动:
14.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4.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4.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4.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4.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15、电子开标
15.1 招标人在政采云平台主持电子开标。
15.1.1 投标截止时间到,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标书解密开标程序。
15.1.2 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认证证书(同一个CA证书)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公布开标一览表内容。解密结束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解密通道,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为避免投标工具驱动安装、系统兼容性和网络环境等问题,建议投标人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
15.2 需要参加项目现场讲标(答辩)的,授权代表应当参加,并在投标现场提供参加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材料。
1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6.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6.2对价格错误,评审委员会按下述原则修正:
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等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