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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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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13日 10: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1337840
项目名称: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40万元

项目概况:为解决干警食堂用餐保障压力大、难以协调的问题,且由于公开招标失败,需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面向社会采购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1年服务期满前,由采购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履约评价,并根据履约评价的结果及结合干警反馈意见与满意度调查情况,经审批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变更;如考核不符合要求,不予续签。若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采购人不再续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谈判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须为采购单位推荐的供应商;

(3)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或食品中毒安全事故;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 5 月 7 日 21 时00分至 2021年 5 月 13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

方式:在线下载

四、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5 月 1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0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三、获取谈判文件 所述期间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进行网上投标响应报名,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后点击 应标管理 投标响应 或 应标管理 确认邀请 即可报名参加;

2.2021年 5 月 8 日09时30分前凡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谈判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 ,在 应标管理--投标答疑 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21年 5 月 10 日09时30分前将答疑结果在 应标管理--投标答疑 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投标人应注意使用最新版的投标书编制软件,否则可能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或解密。

4.网上响应投标后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距投标截止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后点击 拒绝 或 撤销 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会视为网上违规操作,对于超过三次违规操作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作出相应处罚。
5.本项目谈判方式为网上谈判(电话沟通,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报价),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无需前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现场。详细的操作指南请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在 供应商 投标 操作指南 栏目下载《网上在线谈判软件供应商操作指南》。

6.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相关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开户名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55914788210601

7.公示网址: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②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③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zdzb.cn)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地 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法治大厦

联系方式: 王警官 0755-88987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55-82786018/82786038-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755-82786018/82786038-821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附件: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
(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1 【服务类】 项目编号:SZDL2021337840 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 包号:A (服务类网上采购专用) 谈判文件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关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ZDL2021337840 项目名称: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 包 号: A包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货币类型:人民币 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谈判文件初审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 资格性检查表 1 不具备采购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且无法按照谈判小组 要求及时补充的(详见采购邀请函供应商资格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格要求不得导致 应答无效); 2 供应商缺席谈判的。 3 供应商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符合性检查表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2 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 假方式谈判; 3 采购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服务投标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谈判 应答方案; 4 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5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6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 3 - 7 所投产品或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文件标注 ★的均为实质性条款); 8 未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应答书》;未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 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谈判文件对谈判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谈判文件的(谈 判文件组成不完整); 9 谈判应答附有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 未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 11 谈判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2 谈判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3 谈判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4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谈判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5 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最低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 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 4 - 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 项目概况 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 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1337840 项目名称: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140 万元 项目概况:为解决干警食堂用餐保障压力大、难以协调的问题,且由于公开招标失败, 需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面向社会采购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在 1 年服务期满 前,由采购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履约评价,并根据履约评价的结果及结合干警反馈意见 与满意度调查情况,经审批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 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变更;如考核不符合要求,不予续签。若采 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 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采购人不再续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谈判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须为采购单位推荐的供应商; (3)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或食品中毒安全事故;②参与本项 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 - 5 - 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 管网(www.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渠道查询相 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 案材料一并保存。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21 时 00 分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 方式:在线下载 四、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5 月 1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 139 号蔡屋围金龙大厦 10 楼 03-06 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三、获取谈判 文件”所述期间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下载 本项目的谈判文件,进行网上投标响应报名,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 购统一平台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即可报名参加; 2.2021 年 5 月 8 日 09 时 30 分前凡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谈判文件的 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 统一平台”,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21 年 5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前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 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投标人应注意使用最新版的投标书编制软 - 6 - 件,否则可能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或解密。 4.网上响应投标后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距投标截止 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后点击“拒绝”或“撤销”以通知采购代理机 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且未在规定的 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会视为网上违规 操作,对于超过三次违规操作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作出相应处 罚。 5.本项目谈判方式为网上谈判(电话沟通,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报价),凡参加谈判的供 应商无需前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现场。详细的操作指南请登录深圳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在“供应商—投标—操作指南”栏目 下载《网上在线谈判软件供应商操作指南》。 6.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相关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开户名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55914788210601 7.公示网址: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②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③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szzdzb.cn)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 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地 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法治大厦 联系方式: 王警官 0755-88987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 D 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 楼 03 号-06 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55-82786018/82786038-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755-82786018/82786038-821 - 7 - 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解决干警食堂用餐保障压力大、难以协调的问题,由于实质条件的变更,需采用竞争 性谈判的方式面向社会采购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 二、采购清单 序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财政预算限额 (万元) 1 干警食堂外包服务 (餐饮加工) 1 项 140.00 三、技术服务需求 说明: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一)采购范围 本项目的采购范围为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中标人负责前海法院干警食堂 和接待工作用餐的食品加工、烹饪和供应,并负责厨房、餐厅等场所清洁卫生和相关服务保 障工作。 (二)中标供应商数量及任务分配 按最低价法进行排名,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投标报价由低 至高的顺序确定排名第 1 名为中标供应商,第 2 名为备选供应商。 本项目按一个整年度计算,支付上限为 140 万元。若中标人在服务期间不能按照需求文 书,需求申报书,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束的条款,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履约。 ★(三)启动备选供应商的条件 1.服务周期内,若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未能在规定日期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及时履 约,或未能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履约,采购人将终止与原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合 同,并启用备选供应商,由备选供应商接替并负责相关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工作。 2.按最低价法进行排名,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投标报价由 低至高的顺序确定排名第 1 名为中标供应商,第 2名为备选供应商。当中标人放弃或被取消 中标资格时,备选供应商递补。 3.服务周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将有关情況上报主管单位,并经批准 后解除服务合同,启用备选供应商,由备选供应商接替相关食堂服务工作: - 8 - 3.1.因食材烹饪制作方式、食材管理保存等原因出现食物中毒 1 次; 3.2.连续 2个月或全年累计 3个月满意度达不到 80%(不含 80%)以上的; 3.3.未按投标承诺及招标要求按时按质提供食堂服务累计达 5次的。 (四)企业实力要求 实际需中:管理能力强,拥有多项餐饮业获奖经历;菜式丰富,注重营养,配餐专业, 根据年龄、地域、季节等对菜式进行合理搭配;经验丰富、出品质量高,推陈出新能力强, 拥有多个获奖特色菜品。 ★(五)人员素质要求 (1)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并应当在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3)行政主厨应具有中级以上职业等级证书; (4)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资质; (5)营养师应具有营养师资质; ★(六)干警食堂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按前海法院干警食堂保障服务情况,本项目食堂需配备各类工作人员不少 16 人,具 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 1 人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团队的管理和运营;由中标方(公司)管理团队负责人兼任。 工作经验及资质:大专以上学历具有 5 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 力、统筹能力、管理能力。 2.行政总厨 1 人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本项目日常管理;并负责菜品质量控制、出品管理和卫生管理;以 及负责干警食堂自助餐和接待工作围餐主要菜肴制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高中学历,具有餐饮行业 5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和餐饮行业烹任 工作经验,熟悉食堂各岗位的工作;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优秀。 3.楼面经理(服务部长) 1 人 岗位职责:负责日常干警餐厅、工作接待餐厅现场管理和自助餐、工作接待餐服务。 工作经验及资质:高中以上文化,5 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 服务技能和对服务人员的培训能力。 4.主厨师 4 人(含一名接待厨师) 岗位职责:日常食堂的餐饮出品管理,并负责食堂自助餐菜肴制作,以及协助行政总厨 接待工作围餐菜肴制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3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大锅菜和小锅菜制作。 - 9 - 5.切配员 2 人 岗位职责:负责食堂的原料加工切配、配餐,以及食品安全、卫生等厨房工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高中以上学历, 1年以上切配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 任意思。 6.面点师 2 人 岗位职责:负责食堂早、中、晚餐中西点心及风味面食的制作和外卖点心制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3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各式南北风味点心制作。 7.洗碗工 2 人 岗位职责:负责餐厅卫生及餐具、用品用具的清洁保养、厨房的其他工作等。 工作经验及资质:初中以上学历,1 年以上工作经验 8.服务员 4 人(含一名接待服务员) 岗位职责:负责自助餐、围餐、配餐服务及协助厨房工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2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形象气质佳。 9.营养师兼食品安全员 1 人(由中标方人员兼任) 岗位职责:负责干警食堂饮食指导,膳食营养评价、管理和指导,对食品及配方进行营 养评价,进行营养知识的咨询与宣教。负责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干警食堂从 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和检查。 工作经验及资质:2年以上工作经验,需具有 C1 类食品安全管理员以上证书和二级公 共营养师以上资格证书。 ★(七)食堂服务要求 1.出品要求 1.1.干警食堂早中晚餐,采取自助餐和明档形式供应;每餐供应品种为: 早餐,中西式面点品种不少于 10 个种,特色粥类两种以上,小菜不于 4种 ;外加明档 汤粉(面)、饺子等三种以上。 午餐,菜品不得少于 8个种(4荤 4素以上),外加明档汤粉(面)、饺子等三种以上。 晚餐,菜品不得少于 4 个品种(2荤 2素),面食、粉类等食品不得少于 2个。 中晚餐米饭、面食搭配供应,就餐者自愿选择,并讲究营养、卫生和健康饮食,合理安 排食谱,按季节不断调换菜式品种。 1.2.公务接待工作餐(含会议餐)采用:自助餐、围餐模式,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的品 种和质量提供相应的烹饪服务。 1.3.干警食堂的食品出品,必须符合饮食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好质高量足,确保热饭热 菜。注重食品的营养质量和色香味搭配,努力提高烹调质量。 2.卫生要求 - 10 - 2.1.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搞好食品卫生、个人 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好消毒工作,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杜绝重大事故。 2.2.保证食堂餐厅室内外卫生清洁。食堂餐厅室内外卫生是指内到厨房卫生,外到餐厅、 食堂洗手间及周边环境卫生,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各项餐饮标准都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2.3.供餐时间 早餐 07:50-09:00 中餐 12:00-13:00 晚餐 17:50-19: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提供餐饮供应,重大活动需要例外) 4.应急保障要求 4.1.平时供餐时,中标人派出的项目团队应具备在 30 分钟内,为全院干警(项目点内) 提供应急供餐的能力。 4.2.停水、停电、停气时,中标人应具备 2 小时内为全院干警提供应急快餐供应的能力; 4.3.有临时工作接待用餐任务时,中标人能在一小时内派出 2 名等级厨师到岗烹饪工作 接待用餐。 ★(八)干警用餐满意度调查 干警满意度调查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人参与,并在合同服务期内,设置 5%的绩效奖励金 (12.08 万元/月×5%=0.725 万元)。采购人每月组织干警满意度调查,当月满意度调查达 不到 80%(不含 80%)以上时,扣除当月绩效奖励金;连续 2个月或全年累计 3个月满意度 达不到 80%(不含 80%)以上时,视为违约; 采购人有权将有关情況上报主管单位,并经批 准后解除服务合同,启用备选供应商递补。 ★(九)履约要求 1.中标人及项目团队人员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采购人单位人员发生纠纷时,均 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中标人必须承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应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签订后,中标 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10 日内),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名单、人员证书、健 康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3.中标人在未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 个人。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服务不到位、不履职导致服务合同解除,中标人需承担全部的责任, 不得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5.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2 万元人民币,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 11 - 6.管理服务费实行先服务后付费,采购人在本月的 10 号前(节假日顺延)向中标人支 付上月的管理费,中标人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7.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若需中途更换其在本项目员工,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 换(员工被开除离职除外);采购人认为不称职员工,向中标人提出更换的,中标人 7日内 予以调整更换。 8.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应将采购人支付的加班费全额发放给项目加班员工(除应扣除发 票的税点外),不得克扣。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发放加班费情况进行抽查,若发现中标人未 按上述要求发放加班费,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补发加班费,并扣除中标人当月服务费的 3%作为补偿金发放给员工。履约过程中,有关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由中标人、行政总厨 和投标人三方在中标额度内,并扣除税点和合理利润(8%-10%)后商定。中标人应确保本项 目员工工资的正常、足额、按时发放,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抽查,若发现 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发放工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补发,并扣除中标人当月服务费的 3%作为补偿金发放给员工。 9.中标人必须按本需求文书中明确的岗位要求和最低人员配备,若发现项目人员不按要 求配备,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当月缺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费用。采购人有权将有关情況 上报主管单位,并经批准后解除服务合同,启用备选供应商递补。 10.启动备选供应商的条件 10.1.按最低价法进行排名,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投标报 价由低至高的顺序确定排名第 1 名为中标供应商,第 2名为备选供应商。当中标人放弃或被 取消中标资格时,备选供应商递补。 10.2.服务周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将有关情況上报主管单位,并经 批准后解除服务合同,启用备选供应商,由备选供应商接替相关食堂服务工作: (1)因食材烹饪制作方式、食材管理保存等原因出现食物中毒 1次; (2)连续 2 个月或全年累计 3 个月满意度达不到 80%(不含 80%)以上的; (3)未按投标承诺及招标要求按时按质提供食堂服务累计达 5 次的。 ★(十)有关事项说明 1.在总的预算金额及人员岗位(16 人)的基础上,就餐人数增幅在 15%以内人员(人数 上向取整),不再增加服务费。 2.中标人的报价应为每年所有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和保险、节日费、行政办公费、住 宿费、利润、税费等。 3.中标人在水电、煤气设备、消防设施、空调系统、餐厨具清洗消毒、操作间安全巡查 等方面,应有完善的制度和应急预案; 4.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资金的投入情况(主要是人员费用支出和工薪福利标准情况)进 行监管;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必须在一周内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名单供采购人备案。 - 12 - 5.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 6.中标人需承诺在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后,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接收原有项目团 队符合岗位条件的行政总厨、主厨、面点师、楼面经理以及愿意留下的其他员工(主动要求 离开的情况除外)。合同期满后,下一次中标人确定及人员到岗前,本次的中标人需继续提 供服务,相关费用按原有的标准计算。 7.投标人报价须包含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纳税等保险,以及劳保、服装、工 资、福利、住宿、交通和在前海法院就餐费(每人每月 600 元)等相关费用。中标人必须按 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所有选派的工作人员办理工伤、养老等保险并签定劳动合同。 8.若根据前海法院安排,临时性工作加班、节假日加班、集中清案加班、接待工作餐加 班等所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按照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9.合同签订: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履约评价, 根据履约评价的结果及结合干警反馈与意见,经审批后,确定是否续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 十六个月。 四、商务条款 说明:1、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一)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在 1 年服务期满前,由采购人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进行履约评价,并根据履约评价的结果及结合干警反馈意见与满意度调查情况,经审 批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变更;如考核不符合要求,不予续签。若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 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 采购人不再续约。 ★(二)付款方式(采购结算) (1)投标人报价须包含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公积金、纳税等保险, 以及劳保、服装、工资、福利、住宿、交通和在前海法院就餐费(每人每月 600 元)等本项 目需求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2)服务费款项根据中标价格按月平均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每月的结算金额=中标价 格÷12,于次月 28 号之前(节假日顺延)划账结清,结算金额含税收等费用,由中标方开具国 家正规发票。 - 13 - 第三章 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 定 3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采购邀请函 11 11.1 谈判应答文件有 效期 120 日历天(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 13 13.1 谈判应答文件份 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所有谈判应答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 之前上传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 (www.szzfcg.cn)。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 功能点上传谈判应答文件。 26 26.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无 ? 有:人民币 2 万元整 34 34.1 中标服务费 按第三章 按通用条款第十二章中标服务费中货物费率标准 执行,根据中标金额计算后收取,不足人民币伍仟元的按照 固定额伍仟元收取。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形 式一次性支付。 备注:本表“项号”按条款号编写。 - 14 - 二、总 则 1、谈判说明 本谈判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 政府采购相关规章、规定,通过谈判来择优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2、定义 2.1“采购人”也称采购单位,系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 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2.4“采购文件”、“谈判文件”系指为了使谈判规范有序进行,经商采购人,对供应 商作出的一系列约束文件; 2.5“谈判应答文件”、“投标文件”系指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编制一系列文件,及供 应商在谈判过程为响应谈判专家组要求形成的双方认可,并经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 权人签字有效的文字资料。 2.6“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或谈判应答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具备条件:(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 3项); 4、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谈判应答文件与递交谈判应答文件所涉及的一 切费用。 - 15 - 三、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的组成 5.1 采购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之前发出的答疑、澄清或修改等 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 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三章 谈判须知;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文件格式; 第五章 谈判应答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谈判应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 天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谈判损失自负。 6、采购文件的修改 6.1 采购文件发出后,在谈判结束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6.2 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6.3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答疑、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 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方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答疑、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 告或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四、谈判应答文件 7、谈判应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7.1 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谈判应答文件均应 用中文。 7.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谈判应答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8、谈判应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证明资料的要求 8.1 谈判应答文件应当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答书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供应商情况介绍 注: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均上传至投标文件附件 2.谈判应答文件正文(信息不公开部分,作为附件上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6 - (3)谈判报价表 (4)服务条款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7)人员安排计划(格式自定) (8)其它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8.2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评标信息、具体技术要求及商务需求的相关 内容提供证明资料,作为谈判应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资料均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证 明资料内容为外文的,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 外文内容仅供参考。证明资料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 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其 谈判应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 8.3 供应商可以提供证明应答技术方案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 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以证明供应商响应的真实性。它包括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投标产品从采购单位开始使用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 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谈判应答文件技术规格已对采购单位的技术规 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应答技术 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照搬照抄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 (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 具体内容; (6)对项目评标信息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纳税情况、银行资信等级和资金 流状况等内容以及初审中涉及的资质证书,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件,原件备查;上述证明材料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 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谈 判小组有权认定其谈判应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 检查的按谈判应答无效处理,涉及评分的则予以不计分处理。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投标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投 标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投标无效处理;若涉 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投标资料异常核查范围为:质疑函、被质疑供应商投标文件资 料、被质疑供应商答辩说明、被质疑资料原件、被质疑资料相应官方查询渠道查询到的信息 - 17 - 等。以下情形可由谈判小组判定投标资料无效: (1)被质疑供应商未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资料原件核对,且不能合理说明的; (2)被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资料不一致的; (3)被质疑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料信息与在相应官方查询渠道查询到的信息不一致,且 不能合理说明的。 8.4 谈判小组有权对以谋取中标(成交)为目的的技术规格模糊响应或虚假响应予以认 定。供应商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或查实,除扣分或谈判应答响应无效外,集中采购机构可视情 况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8.5 采购人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 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谈判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 替代要实质上满足采购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中标(成交),由谈判小组来评判。 8.6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货物或服务应答时,不得同 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 8.7 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书,若原有资格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供应商 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投标;若供应商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批准之前,仍按原 级别资质投标。 9、谈判价格(谈判报价) 9.1 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9.2 供应商的总报价为完成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含完成 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设备、管理、维护、安 装、调试、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采购文件、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 括项目实施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因素)、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中标(成交)供 应商不得以采购需求中未具体列出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费用。 9.3 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见第二章项目要求)和采购文件及合同 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供应商在应答文件“谈 判报价表”中列明的谈判价格(谈判报价)为依据(供应商要自行承担漏算、漏报的风险)。 9.4 除非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项目 清单(若提供的话)中列出的需求项填报谈判价格(谈判报价)。供应商未填报的价格项目, 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谈判价格(谈判报价)内。 10、谈判货币及合同价格 10.1 本项目的谈判应以人民币计。 10.2 供应商谈判报价总额一经成交后,即作为该项目的中标(成交)价格。 11、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 11.1 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见本谈判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 - 18 - 有谈判应答文件均保持有效; 11.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 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 11.3 中标(成交)单位的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内 容,并通过验收及保修结束。 12、谈判担保 12.1 自 2019 年 8 月 15 日起,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有采购项目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同 时将为所有注册供应商开放投标权限; 13、谈判应答文件书写 13.1 投标人应准备所投投标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谈判应答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 文件(谈判应答文件)须由供应商根据根据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zbs 的电子 谈判文件、《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要求下载安装《投标书编辑软件》及其配套软件,使 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系统(http://cgzx.sz.gov.cn/),然后在右侧的“相 关链接”栏目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 Adobe Reader 7.0 以上版本】。 13.2 供应商在利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文件(谈判应答文件)时须注意: (1)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谈判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 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 A 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 目 B 包的投标书。 (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 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 (3)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 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 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可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 19 - (5)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备注:上述“投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 其它信息仅是对谈判应答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6)供应商在编辑投标文件(谈判应答文件)时,在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 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应答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填写完投标文件后,要检查每一个章节中图片的清晰程度,如果图片中字体的笔划不 连贯,难以辨识的,请及时更换,以确保图片清晰可辨,因为无法辨识的图片将导致对该投 标文件不利的评定。 (7)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 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8)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 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 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 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 公平和公正,投标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以上九条,如有违悖,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接受该投标文件。 13.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谈判应答)概不接受。 13.4 经投标人电子秘钥加密的投标文件(谈判应答文件)不用盖章或签字,资格证明 文件提供扫描件。 五、递交谈判应答文件 14、谈判应答文件的密封 14.1 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书编制软件点击“加密投标书”按钮进入加密界 面,对投标书进行加密,也可单独使用“深圳政府标书加密软件”(一般是与投标书编制软 件捆绑下载)进入加密界面进行加密,无需用其它加密方式。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 达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界面如下 图所示: - 20 - - 21 - 14.2 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 如果供下载的谈判文件(后缀名为.ZBS)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谈判文件、重 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谈判文件(后缀 名为.ZBS)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 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 的后果。 15、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与截止时间 15.1 本项目实施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http://www.szzfcg.cn/), 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没有该功能点,请用本公 司的机构管理员在 “系统维护”—》“修改用户权限”中增加该功能点,如果增加不成功, 请在工作日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联系。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谈判应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至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501 政府采购技 术支持服务室。 1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的项目将不被允许上传谈判应答文件。 15.3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以按本须知第 6 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 决定酌情延长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 购单位和供应商受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 时间。在项目延期后,出于投标文件的保密考虑,建议供应商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 15.4 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应答文件后,在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谈判应答 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谈判应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仅接受供应商最近上传的谈判应答 文件。供应商也可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15.5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上传谈判应答文件。 15.6 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谈判应答文件。 15.7 谈判应答文件不退还。 六、谈判 16、谈判要求 16.1 本项目谈判小组将于递交谈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一定时间内即开始进行谈 判; 16.2 谈判小组为 3 人以上(含 3 人)的单数;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标授 权书》参加谈判。 17、谈判应答文件的审查 17.1 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 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应答无效处理,不得进入谈判: - 22 - 具体内容见《资格性审查表》。 18、谈判应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8.1 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 明,供应商应进行澄清、说明。 18.2 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 对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19、谈判方式及程序 19.1 本项目的谈判方式为网上谈判(视频会议沟通/电话沟通,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报 价)。按照竞争性谈判规则要求,本项目的谈判为三轮,具体顺序为:第一轮报价(谈判) —>第二轮谈判—>第二轮报价—>第三轮谈判—>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应答文件中的报 价及承诺内容即为投标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谈判)承诺。 19.2 具体谈判程序如下: 19.2.1 第二轮谈判:供应商上传谈判应答文件后,应在开标时间后登录深圳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点击网上谈判菜单,进入本项目的网页,查看公告栏;公 告栏中将提示供应商按照系统随机抽取的谈判顺序依次进行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认为必要 的情况下,将视情况拨打供应商电话进行沟通(如谈判小组认为无必要,将直接跳过与相关 供应商沟通的环节); 19.2.2 第二轮报价:第二轮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将启动供应商第二轮报价程序(网 上系统将有相关提示);开始报价时,公告栏会提示“报价开始,请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 价”;供应商的报盘时间为 10 分钟,只能提交一次报盘,提交后将不能修改;此次报盘为 第二轮报价,如有谈判过程中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可在网上系统的“服务承诺”及“附加 说明”栏中进行填写;所有供应商都提交报盘或报盘时间截止将结束报盘,谈判小组有权酌 情延长报盘时间; 19.2.3 第三轮谈判,具体操作方法与第二轮谈判一致; 19.2.4 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具体操作方法与第二轮报价一致; 特别提示:排名是按照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列,即系统显示的排名第一的是报价 最低的供应商; 详细的操作指南请登陆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cgzx.sz.gov.cn/),在“供应商—投 标—操作指南”栏目下载《网上在线谈判软件供应商操作指南》。 19.2.6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 关资料,对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19.2.7 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七、中标(成交) 20、应答无效 - 23 - 2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的谈判作应答无效处理: 具体内容见《符合性审查表》。 注:《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所有条款及“最终谈判价格(谈判报价) 超过报价最高限额” (视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审查 项)均为应答无效条款。对不属于应答无效条款所列的其它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不得作为应答无效的理由。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应答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对供 应商打√为通过审查,打×为未通过审查。 21、中标(成交) 21.1 谈判小组依据本须知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各家供应商最终的方 案、服务和价格等谈判结果并按最低价法进行评审。 最低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 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1.2 谈判小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推荐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并 由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22、谈判结果公示 22.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深圳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http://www.szzfcg.cn/)上发布中标(成交)结 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谈判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在公示期内 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结果。 22.2 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中标(成交)通知书 23.1 采购结果公告公布以后, 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可按规定发出 中标(成交)通知书。 23.2 中标(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3.3 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有权吊销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终止采购合同。 八、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24、合同授予标准 24.1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2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5.1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 采购文件和应答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采购文件 的规定; 25.2 中标(成交)供应商如不按前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 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成交)结果并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供应商同时还应承担相应 - 24 - 法律与经济责任; 25.3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 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26、履约担保 26.1 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的金额向采购人 提交履约担保。 26.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通 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废除中标(成交)结果,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27、合同的备案 具体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备案。 28、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 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 号)相关规定执行。 29. 履约抽检及情况的反馈 29.1 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采购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深圳 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采购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深圳经济特区 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 操作细则进行处理。 29.2 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三十日之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和 相关政府采购建议等反馈至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30、宣传 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 方案报市财政委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 b.案例介绍、推广等; 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 31、供应商违法责任 31.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 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 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 25 - (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6)恶意投诉的; (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31.2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 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情 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 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1)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 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质疑处理 32.质疑提出与答复 32.1 提出质疑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 疑。 32.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 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2.3 质疑条件 32.3.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3.2 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为采购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或者成 交结果公示之日; - 26 - 32.3.3 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合理的事实和依据;(3)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法律依据。注: 质疑函范本可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下载。 32.4 提交材料 质疑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如委托代理人提交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 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2.5 收文部门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 139 号蔡 屋围金龙大厦 10 楼 03-06 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0755-82786018/82786038-821 32.6 收文办理程序 32.6.1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符合质疑条件的办理收文,出具收文回执; 32.6.2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1)质疑主体、时限 不符合的,不予收文;(2)质疑函内容、提交人身份证明不符合的,开具补正告知书,供 应商可在质疑期内补正后重新提交。 32.7 质疑答复时限 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2.8 投诉 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财政局投诉。 33. 质疑后续处理 33.1 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 活动。 33.2 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 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 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 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如果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 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应当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十、中标服务费 34.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 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执行,按差额定率累 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 27 -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以下 1.50% 1.50% 1.00% 100-500 1.10% 0.80% 0.70% 500-1000 0.80% 0.45% 0.55% 1000-5000 0.50% 0.25% 0.35% 34.1中标人收到收费通知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用及领取 《中标通知书》原件,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4.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34.3中标人如未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4.4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 28 -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合同条款 (仅供参考,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项目需求为准) 甲方: 乙方: 根据 号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由 单位为中标方。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 (以下简 称甲方)和 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时间: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 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 目荷载试验所需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 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 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 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 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第二条 服务范围 1、 2、 3、 4、 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 1、合同签订 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试验细则的编制; 2、 3、 4、 第四条 咨询服务资料归属 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 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 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 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 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验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 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程进度和成桥荷载试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通部交工 - 29 - 验收相关标准。 3、向甲方提交检测资料等各 套,一套电子版文件。 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 料。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 对或查问。 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第十条 甲方的责任 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 失。 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 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十一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 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 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 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 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 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 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十二条 人员要求 1、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 2、参加本项目的试验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 方案一致。 3、必须以直属试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 第十三条 乙方咨询服务工具要求 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用户不需向乙 方提供施工工具和仪器、仪表。 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 第十四条 保密要求 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 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 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 向第三方透露。 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验收 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 三个阶段: 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 用户需求直接验收。 3、验收依据为 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 标准。 - 30 - 第十六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 风险责任 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 号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 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实施荷载试验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 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 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 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 7 天内无条件 修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 应在 3 天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与 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 (2)投标文件; (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 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 附件。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行: 开户行: 人民币帐号: 人民币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 31 - 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金额 合同履约时间 自 至 履约 情况 评价 总体评价 □ 优 □ 良 □ 中 □ 差 分项 评价 质量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价格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服务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时间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环境 保护 □ 优 □ 良 □ 中 □ 差 其他 评价内容为: 评价等级为: □ 优 □ 良 □ 中 □ 差 具体情况说明 采购人意见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为采购人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 - 32 - 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 情况说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 33 - 第五章 谈判应答文件格式 1.谈判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答书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供应商情况介绍 注: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均上传至投标文件附件 2.谈判应答文件正文(信息不公开部分,作为附件上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谈判报价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7)人员安排计划(格式自定) (8)其它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 34 - 一、应答书 致: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谈判邀请,代表 (姓 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供应商名称、地址)下述文件电子谈判应答文件一份: 1.谈判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答书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供应商情况介绍 2.谈判应答文件正文(信息不公开部分,作为附件上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详细分项报价清单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项目服务方案 (7)人员安排计划 (8)其它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 通过网上投标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是通过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 平台下载的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的谈判应答文件(即投标文件); 据此函,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谈判价格(谈判报价)具体见“谈判报价表”; 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第(编号、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 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本应答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一百二十个日历日;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 其参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供应商代表: 供应商名称: 日期: - 35 -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 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我方已清楚,提供虚假承诺或者被有关 单位确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或食品中毒安全事故。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的情况。 5.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6.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7.我方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串通 投标。我方已知悉: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无效,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 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8.我方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谈判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 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9.我方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方的成本价,否则,我方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 我方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方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谈判文 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方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方清楚,若我方以“报价 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方中 标本项目,我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时,本项目将成 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方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 若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0.我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如被证实存在虚假资料,则视为 - 36 - 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被采购人列入相关黑名 单。 11.我方仅指派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我方正式员工(投标截止日前该员工已在我方正 常缴纳三个月及以上社保)代表我方参与处理本项目采购相关事项,并全力配合采购人及采 购代理机构核查对应被授权人社保信息。如有违反,我方愿意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及相关质 疑、投诉的权利。 12.我方保证在收到收费通知后按通知以转账或现金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 号,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按谈判文件“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标服务费”的要求 执行)。如发生“议价”或中标后“讨价还价”等拒不按时或未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的行为, 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对认定投标文件不实响应无异议;因我方未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 而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我方全权负责。由于被质疑、投诉而导致中标结果改变,我方将放弃 对已缴纳的中标服务费追还的一切权利。 13.我方不转包、分包。 我方承诺如违反上述要求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及谈判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处理,投标无 效,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情况介绍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未 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谈判应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资格证明文件中相关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备注: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 以不提供。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直 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 - 37 - 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若无法确定是否为中小微企业,可查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向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咨询。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有关政府采 购优惠政策的意见》(深财购函【2019】868 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3)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或增删内容;满足多项优 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五项内容: 第一处,在“采购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采购单位名称; 第二处,在“采购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在招 标公告处查看) 第三处,下划线处已填写; 第四处,下划线处已填写 ; 第五至第八处下划线处内容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第九处,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三个选 项中填写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一个; (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具体 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 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 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 ,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38 -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仅限监狱企业,格式自定) …… - 39 -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附:要求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居民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处 (人像面) 居民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处 (国徽面) - 40 -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 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邮箱: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居民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处 (人像面) 居民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处 (国徽面) - 41 - 六、谈判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备注 大写: 小写:?0,000,000.00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七、服务条款偏离表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技术服务需求 投标响应(需列出具体内 容) 偏离情况 说明 1、 请将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 项目需求中“技术服务需 求”内容复制于此。 请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 购项目需求中“技术服务 需求”内容填写投标响应 内容。 “无偏离”、 “正偏离” 或“负偏离” 2、 ... 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 专用条款“第二章 采购项 目需求” 中 “技术服务需求”),逐条说明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内容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并申明与招标文件的偏差和例外。 2、技术要求、商务要求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投标文件对此项负 偏离将导致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标注“▲”的条款为评分时的关键指标,投标文件对此项 负偏离不会导致废标;投标文件响应存在缺漏项的视作负偏离;注明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必 须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作负偏离;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与填写的偏离情况不相 符的,以响应情况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投标响应情况不相符的,以证明材料为 准。 3、“偏离情况”栏中根据响应情况填写,完全与技术服务需求相符的填“无偏离”,高于 - 42 - 技术服务需求的填“正偏离”,没有达到技术服务需求的填“负偏离”,有其他事项请在“说 明”栏中补充。 4、如《服务条款偏离表》所填写偏离情况与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不符的,按政府采购相关法 规进行处理。 八、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需列出具体内 容) 偏离情况 说明 1、 请将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 项目需求中“商务条款” 内容复制于此。 请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中“商务条 款”内容填写投标响应内 容。 “无偏离”、 “正偏离”或 “负偏离” 2、 ... 备注: 1.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 专用条款“第二章 采购项目 需求” 中“商务条款”),在“投标响应”栏中逐条说明已对招标文件的商务内容作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招标文件的偏差和例外。 2、“商务条款”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投标文件对此项负偏离将 导致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标注“▲”的条款为评分时的关键指标,投标文件对此项负偏离 不会导致废标;投标文件响应存在缺漏项的视作负偏离;注明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必须按要 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作负偏离;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与填写的偏离情况不相符的, 以响应情况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投标响应情况不相符的,以证明材料为准。 3、“偏离情况”栏中根据响应情况填写,完全与商务条款要求相符的填“无偏离”,高于 商务条款要求的填“正偏离”,没有达到商务条款要求的填“负偏离”,有其他事项请在“说 明”栏中补充。 4. 如《商务条款偏离表》所填写偏离情况与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不符的,按政府采购 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5、本《商务条款偏离表》所提有关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负偏离”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 43 - 九、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十、人员安排计划(格式自定) 十一、其它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关键信息 项目信息 谈判文件初审表 评标方法 第一章采购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谈判文件 四、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二、采购清单 三、技术服务需求 四、商务条款 第三章 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二、总 则 三、采购文件 四、谈判应答文件 五、递交谈判应答文件 六、谈判 七、中标(成交) 八、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九、质疑处理 十、中标服务费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第五章 谈判应答文件格式 一、应答书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三、供应商情况介绍 资格证明文件中相关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谈判报价表 七、服务条款偏离表 八、商务条款偏离表 九、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十、人员安排计划(格式自定) 十一、其它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