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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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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学新校区南区三楼食堂、北区餐厅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学新校区南区三楼食堂、北区餐厅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1年05月07日 21:0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大学新校区南区三楼食堂、北区餐厅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大学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5月07日 21:04
评审专家名单黄新民,李新杰,顾桃芳,贾维华,郭红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姬建伟
项目联系电话0991-2308167、15599611252
采购单位新疆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 858-7525?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2308167、15599611252

一、项目编号: HNSXXJ-2021-05002

二、项目名称: 新疆大学新校区南区三楼食堂、北区餐厅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托管经营费(装修、设备)固定承包管理浮动承包管理费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新疆大学新校区南区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位置:河马泉校区;面积(㎡):3225.3;座位数:656;经营范围:快餐、精品中炒、特色风味(按照1:1:1配置)3860343(元)780000.00元/年(

按年收取

第1-3年按照营业额2%收取管理费用,第4-5年按照营业额4%收取管理费用,按月收取


乌鲁木齐众意乐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新市区鲤鱼山北路东三巷212号阳光之尚小区4-3-50191650104313379496P
2新疆大学新校区北区餐厅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位置:河马泉校区;面积(㎡):3650.67;座位数:736;经营范围:快餐、精品中炒、特色风味(按照1:1:1配置)3372781(元)630000.00元/年(

按年收取

第1-3年按照营业额2%收取管理费用,第4-5年按照营业额4%收取管理费用,按月收取

新疆德宝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兵团石河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306号91659001MA77QBGC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标项一:新疆大学新校区南区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新疆大学新校区南区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本次食堂托管服务期限为五年,采用固定周期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一年一综合考核。如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且每年综合管理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学校管理规定)及满意度调查都达70分以上,方可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择服务单位。质量标准: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
2标项二:新疆大学新校区北区餐厅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新疆大学新校区北区餐厅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承包期限:本次食堂托管服务期限为五年,采用固定周期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一年一综合考核。如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且每年综合管理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学校管理规定)及满意度调查都达70分以上,方可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择服务单位。质量标准: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新民,李新杰,顾桃芳,贾维华,郭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金额(含托管经营费及固定承包管理费)计算,执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60%,由中标人支付。共41230元,标项一为22018元,标项二为19212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1230 ,标项一为22018元,标项二为1921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0991) 858-7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7

联系方式:0991-2308167、15599611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姬建伟

电 话:0991-2308167、15599611252

2021年04月14日 2021年05月07日


附件信息:

  • 新疆大学新校区南区三楼食堂、北区餐厅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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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大学新校区南区三楼食堂、北区餐厅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506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XXJ-2021-05002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新校区南区三楼食堂、北区餐厅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新疆大学新校区南区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一标段)
  预算金额(元): 托管经营费装修与设备购置投入不少于300元;承包管理费:采用固定承包管理费+浮动承包管理费模式,固定承包管理费不少于30万元/年,浮动承包管理费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位置

面积(㎡)

座位数

经营范围

标段一

南区餐厅三层食堂托管服务经营

河马泉校区

3225.3

656

快餐、精品中炒、特色风味(按照1:1:1配置)

  备注:

1承包期限:本次食堂托管服务期限为五年,采用固定周期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一年一综合考核。如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且每年综合管理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学校管理规定)及满意度调查都达70分以上,方可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择服务单位。

2)学校仅提供食堂经营场所,其他食堂内涉及的装修、设备设施、相关证照办理、人工成本开支等所有费用全部均由经营企业投入。我方负责监管,餐厅就餐按照混合饮食的相关要求进行经营,所有食品原材料原则上必须由我方统一配送,其中对米饭、净菜和切配肉品等实施差价配送(配送价为基本保障餐厅1.02系数)措施,不享受高校伙食补贴

购置的设备设施:经营者应按照不低于该校区其它基本保障餐厅购置设备的品质和参数为依据添置食堂设备与餐饮具。提倡适应高校餐饮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配置相应信息化、智能化的服务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范和要求,做好明厨亮灶工作。

装修与设备购置到位后,经营者必须提供装修造价报告以及设备购置清单和发票,校方根据装修造价报告和设备清单,组织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询价论证,以确定经营者实际的最终餐厅装修及设备投入总金额等于或大于承诺投资金额。

3)由中标企业装修后的餐厅,餐位配置总数不低于原有配置的80%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新疆大学新校区北区餐厅三楼食堂托管经营项目(二标段)
  预算金额(元): 托管经营费:装修与设备购置投入不少于300万元;承包管理费:采用固定承包管理费+浮动承包管理费模式,固定承包管理费不少于30万元/年,浮动承包管理费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位置

面积(㎡)

座位数

经营范围

北区餐厅三层食堂托管服务经营

河马泉校区

3650.67

736

快餐、精品中炒、特色风味(按照1:1:1配置)

  备注:

1承包期限:本次食堂托管服务期限为五年,采用固定周期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一年一综合考核。如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且每年综合管理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学校管理规定)及满意度调查都达70分以上,方可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择服务单位。

2)学校仅提供食堂经营场所,其他食堂内涉及的装修、设备设施、相关证照办理、人工成本开支等所有费用全部均由经营企业投入。我方负责监管,餐厅就餐按照混合饮食的相关要求进行经营,所有食品原材料原则上必须由我方统一配送,其中对米饭、净菜和切配肉品等实施差价配送(配送价为基本保障餐厅1.02系数)措施,不享受高校伙食补贴

购置的设备设施:经营者应按照不低于该校区其它基本保障餐厅购置设备的品质和参数为依据添置食堂设备与餐饮具。提倡适应高校餐饮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配置相应信息化、智能化的服务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范和要求,做好明厨亮灶工作。

装修与设备购置到位后,经营者必须提供装修造价报告以及设备购置清单和发票,校方根据装修造价报告和设备清单,组织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询价论证,以确定经营者实际的最终餐厅装修及设备投入总金额等于或大于承诺投资金额。

3)由中标企业装修后的餐厅,餐位配置总数不低于原有配置的80%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近三年内,企业无不良信用、无食品安全或学生罢餐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41420210421,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7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506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开标时间:20210506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近三年内,企业无不良信用、无食品安全或学生罢餐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承诺,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接受。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新疆大学

联系方式:0991-8587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7

联系方式:0991-230816715599611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姬建伟

话:0991-230816715599611252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