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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监狱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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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监狱罪犯食堂面粉、大豆油应急采购项目议价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福建省永安监狱罪犯食堂面粉、大豆油应急采购项目议价采购公告

福建省永安监狱罪犯食堂需应急采购面粉、大豆油,现采取议价采购的方式,欢迎合格报价人前来参与。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预算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总价最高限价

备注

1

面粉

2.5万斤

2.12元/斤

5.30万元

2

大豆油

2万升

11.43元/升

22.86万元

合计

28.16万元

二、质量要求及检测要求:

1、面粉(小麦粉):中筋小麦粉(标准粉)。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质量不低于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1355-2006国家标准讨论稿)标准粉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要求。外包装完好,25kg/袋,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具有品牌商标且必须带有R标志。如遇国家有关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2、大豆油:非散装品牌一级大豆油。质量不低于《大豆油》(GB1535-2017)一级大豆油要求,卫生指标达到GB2716-2018、GB2760-2014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外包装完好,密封性良好,采用PET材质,5L/桶或10L/桶或20L/桶,有SC标志,标明品名、品牌、生产厂家、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品牌商标且必须带有R标志。如遇国家有关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3、检测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若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期间,采购人可随机抽样送食品卫生部门鉴定,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经检测确认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必须给予退货、换货,同时按违约责任条款进行处罚。

三、报价人资格及要求:

1、资格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近三年的“无犯罪承诺书”(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人响应性承诺(加盖报价人公章、保密承诺书(加盖报价人公章),投标保证金凭证(若通过对公转账方式)。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以采购内容一览表中的预算单价和预算总价为最高限价。报价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可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报价。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单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时需注明拟供应货品的品牌。

4、文件要件。供应商应提供所采购货物的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表应由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分别封装在两个文件袋,准时一并送达指定地点。

5、本次采购通过现场送达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报价,请做好密封与标记。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ⅹⅹ年ⅹ月ⅹ日上(下)午ⅹⅹ时之前(议价采购中规定的启封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报价人地址。采用档案袋的报价人请注意:档案袋的开口和底口必须密封完整并加盖公章。

四、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对此次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2、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

4、因就餐人数变化等因素影响,本次采购总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5、中标人对采购人的服务要求须2小时内作出响应,发生退换货物或临时采购货物的情况应在指 定时间内送达采购人指 定 地点。

五、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支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且无未了事宜,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书面申请后30日内无息退还至中标人账户。

六.验收及违约责任:

1. 根据有关质量要求、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包装要求和采购计划对每批次货物进行验收。质量、包装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无条件予以换货;数量不足的,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无条件及时补足。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在加工食用前,发现货物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及时予以退换货。

2、中标人供货与采购计划误差10%以内的,按实际验收,超过10%的部分,采购人有权予以退回;不足90%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需要即时补足。需即时补足而不能即时补足的,扣罚中标人履约保证金1000元。

3、如发现中标人弄虚作假,以次充好,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责令中标人更换合格货物。因中标人提供的生活物资验收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而出现货物供应短缺的,采购人可自行采购,对中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由采购人直接采购本批次的货物,所需货款及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扣罚履约保证金1000元。

4、中标人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并扣罚履约保证金1000元。

5、中标人所有外协人员及车辆进入监区必须遵守采购人监管规章制度保证,如果发生为罪犯提供违禁品(如现金、毒品、酒类、刃具、淫秽书等)及进行其他交易等行为的,根据司法部“六个一律”规定,取消外协人员进入监区资格,触犯法律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从未结货款中扣除。

6、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停止供货,经向采购人说明理由不予采信的,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因中标人供应的货物造成食物中毒事故,采购人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及采购人无法履行生产合同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等)一概由中标人负责,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8、中标人如果将中标合同业务转包他人或者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9、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采购人保密、安全的相关规章制度,中标人的送货人员进入采购人所在监区的车辆、人员必须遵守监狱有关规定,不得私自离开指 定的区域;不得私自会见罪犯,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为罪犯传递违禁物品,否则一经查实,一律终止合同,并列入黑名单管理,取消今后投标资格。中标人视情况向采购人支付10000元-2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采购人应支付中标人的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中标人应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

10、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事件,经卫生检疫部门认定后,中标人不仅要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卫生检疫部门的罚金及赔偿采购人相关经济损失,同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结算与付款:

以中标单价作为结算价格,采购期内结算价格不再调整。预算金额面粉不超过5.3万元,大豆油不超过22.86万元,合计预算金额不超过28.16万元,因该项目为应急采购,采购人同步进行2021年下半年米面油采购,与本项目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实际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但采购人已确定新供应商开始供货时,合同自动终止。合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当月应及时与采购人供应站对清账目并提供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合法有效的相同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将上一月结算价款汇入合同中约定的中标人账户,不得提取现金,若中标人未及时开具税务发票,则付款时间顺延。

八、疫情防控特别约定

1、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中标人不得配送来自国(境)外的食材、来自发生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地级市(不含三明市)特别是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食材,以及来源不明的食材,若三明市发生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则不得配送来自被认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村、镇、街道的食材,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中标人违反上述要求,发现一次扣罚履约保证金1万元,造成后果的,中标人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根据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2、中标人供应食材时须事先向采购人说明货物的生产地及来源地,必须随货提供与实物对应的检验单、物流单、出库单等能证明物资产地、来源地的票证。中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因此造成后果的,可对中标人按本批次物资合同价值的三倍给予处罚。

3、发生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地级市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照永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不定期更新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分区分类及管理要求》确定。

4、中标人送货车辆应相对固定,保持清洁,定期消毒(疫情期间按照防疫部门要求落实消毒工作),车厢内无异味,进监时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安全检查,并按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熄火、关车窗、锁车门。

5、中标人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6、疫情防控期间,中标人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责任,中标人进监人员必须为近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无境外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闽人员接触史,无发热、咳嗽等症状,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

九、保密条款

1、中标人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采购人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民警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签订并严格执行《单位保密承诺书》;中标人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个人保密承诺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2、中标人违反本条约定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十、廉政条款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采购人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中标人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报价人需以现金(现场)或公对公转账方式(2021年5月13日上午10:00之前)向采购人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未中标报价人的保证金无息原路退回。投标人中标后若不按期签订合同或有虚假行为,采购人有权没收该保证金,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现场无息退还。

2、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三天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

采购人户名:福建省永安监狱;开户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银行账号:1820 1010 0100 0302 96,备注罪犯食堂面粉、大豆油应急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相应标识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评标标准和方法:本次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十三、报价寄达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二)、开标议价时间:2020年5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三)、开标议价地点:福建省永安监狱办公楼八楼会议室

十四、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省永安监狱。

项目联系人:汪警官,电话:0598-3607708

福建省永安监狱

2021年5月 8日

附件1:

面粉、大豆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合同包

标的名称

品牌

投标单价

投标总价

备注

1

面粉

--------元/斤

小写:---------------

大写:---------------

1

大豆油

--------元/升

小写:---------------

大写:---------------

合计

小写:---------------

大写:---------------

投标人代表签名: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福建省永安监狱: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人住址)的 (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授权方: 接受授权方:

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3:

无犯罪承诺书

我单位(报价人公司全称)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犯罪记录,特此声明。

若贵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犯罪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采购,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承诺人:*****公司(公章)

****年**月**日

(★该版本为采购人固定模板,报价人不得变更)

附件4 报价人响应性承诺

报价人承诺:针对本项目议价文件第二条中“质量要求”的所有服务及要求内容承诺完全响应,且无偏离。

报价人:(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该版本为采购人固定模板,报价人不得变更)

附件5 保密承诺书

我单位(报价人公司全称)承诺:

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进入甲方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严禁将甲方工作文件等内部资料泄露出去,如发生泄密行为,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承诺人:*****公司(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