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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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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人民医院食堂委托运营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萧县人民医院食堂委托运营采购项目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5-08 00:00 阅读次数: 分享: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萧县人民医院食堂委托运营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XQT2021010

项目名称:萧县人民医院食堂委托运营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萧县人民医院,本次采购运营管理总面积为4000平方米,共分为两个包段,其中包括第一包段职工食堂2000平方米,第二包段病员食堂2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逐年签订。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萧县人民医院

地址:萧县公园路

联系方式:张院长、0557-5022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龙霄公园附近

联系方式:赵工、15315672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院长、赵工

电 话:0557-5022428、15315672050

  • 萧县人民医院食堂委托运营采购项目文件.doc

项目名称:萧县人民医院食堂委托运营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XQT2021010

招 标 人:萧县人民医院(盖章)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1 年5月

目录

TOC \o "1-3" \h \z \u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第三章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9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3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19

第五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19

第六章 合同 2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萧县人民医院食堂委托运营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XQT2021010

项目名称:萧县人民医院食堂委托运营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萧县人民医院,本次采购运营管理总面积为4000平方米,共分为两个包段,其中包括第一包段职工食堂2000平方米,第二包段病员食堂2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逐年签订。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5月8日2021年5月12日每天上午8: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萧县人民医院

地址:萧县公园路

联系方式:张院长、0557-5022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龙霄公园附近

联系方式:赵工、15315672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院长、赵工

电 话:0557-5022428、15315672050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详见招标公告

2

项目编号

详见招标公告

3

招标人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4

代理机构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5

内容和预算

详见招标公告

6

项目类别

服务类

7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8

中标供应商个数

1包段1个;2包段1个

9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详见“第五章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10

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详见“第五章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11

投标供应商资格

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免收,按照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1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1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报并胶装,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为一式伍份,含正本一份、副本肆份,U盘一个。投标人须将上述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袋标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15

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第七章

16

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逐年签订

1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8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9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天

20

公告公示媒介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

21

其它

代理费用按照代理协议执行,由招标人支付。


第三章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

项目名称:萧县人民医院食堂委托运营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萧县人民医院,本次采购运营管理总面积为4000平方米,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段,其中包括职工食堂2000平方米,病员食堂2000平方米。

三、服务范围及要求

1、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项目;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食材采购、加工、服务等。

2、保证职工在加班加点期间内、重大项目、重要活动时,提供无条件无偿的服务。

3、食堂卫生条件和食品质量应该严格按照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要求和管控。

三、服务质量要求(必须按照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要求进行管理)

(一)食品质量要求

1.食品烧(炒)熟烧(炒)透,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3.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4.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制过多汤汁和水分。

5.建立严格的清洗、消毒制度,配备消毒柜,餐具要一洗、二蒸、三消毒,杜绝霉变、有菌食品。

6.蔬菜须浸泡 1 小时以上再清洗加工。

7.熟食加工时须与生食品分开加工,以免交叉感染。

8.厨师炒完菜以后,须把下餐的菜妥善保存,预防变质。

9.合理配备数量,尽量做到不少不剩,剩菜隔夜不得供应。

10.经常了解医患口味,征求医患用餐意见,做出营养与美味俱佳的菜肴。

11.中标供应商供应之伙食须每餐保管样菜,以供招标人或卫生部门检查。

12.加强对食品加工生产环节的管理。杜绝日常用品及水、电等原材料的浪费。

(二)服务质量要求

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 分钟布置完毕, 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中标供应商应提前通知招标人下属管理部门,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2.合理安排供餐人数、售饭窗口数量及分布,保持供餐器皿及时洗消保洁及供应,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三)卫生管理要求

1.内部必须保持墙面、地面、灶具整洁卫生,做到每餐后一小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扫,经常灭鼠、灭蝇、灭蚊。

2.食堂人员一律穿整洁工作服、工作鞋,个人卫生做到不留指甲、不戴首饰、不留长发和胡子,出售熟食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品加工用具使用过后及时清洗、归位。

4.冰箱定期清洗、消毒,除异味。

5.工作区域以常通风,除异味,保证食堂空气清新。

6.员工用餐结束后及时清理残渣,保持用餐区的整齐干净。

7.中标供应商须保证食品干净卫生、人员健康卫生、用餐环境干净整洁、垃圾处理及时妥当、食堂环境保持整洁无污染等。

(四)食品保存要求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 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 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五)应急处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配合招标人做好重大应急活动的就餐保障工作。

2.发现食物有腐烂变质现象或使用腐烂变质食物造成安全事故, 需提供应急方案。

(六)用工、卫生及安全责任(投标文件中提供《用工、卫生及安全责任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本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如有任何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供应商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用工调整须报招标人备案。

2.安全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注重食品卫生安全。中标供应商应负责用工、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和消防安全,明确责任人,服从招标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发生食品安全、水电、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中标供应商应注重落实门禁、监控等安全措施。

3.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投标供应商的职工,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如用工、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投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补偿,招标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整个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卫生等级必须达到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求的卫生标准,招标人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七)、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要求

(一)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具体要求

1.组织机构设置要求

(1)项目经理负责制;

(2)按照管理内容设置部门;

(3)部门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2.人员配备要求

承诺中标后配备不少于 20 名工作人员,对配备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其中食堂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整个食堂的日常运营工作;2、厨师长1人,主管整个厨房,严格把关菜品质量,掌控粗加工、面点、配菜和菜品售价的成本核算,落实《食品卫生法》要求的各项工作。3、其他相关人员若干。

(二)服装

要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服装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经招标人确认样式和材质后使用(工作服为整套工作服,包括帽子、衣服、鞋)。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实地考察、自行测算。

2、投标供应商应承诺利润不超过15%,并出具承诺函。

3、用餐收费由萧县人民医院派员收取,统一办理就餐卡。窗口杜绝现金、微信、支付宝等非就餐卡交易。

4、本项目首次签订合同起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属于虚假响应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5、第一包段:供应商缴纳的房屋和设备折旧费为营业总额的4%。

第二包段:供应商缴纳的房屋和设备折旧费为营业总额的4%。

6、结算方式:每月10日前返还中标人上月营业总额的96%。


二、商务要求

序号

内容

要求

1

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逐年签订

3

验收

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4

结算

每月10日前返还中标人上月营业总额的96%。

5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各包段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3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无息付清。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办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将所有投标供应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排列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详见第二章第6点及第三章)品牌相同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 评审程序

3.1评审程序包括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几个步骤。

3.2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未通过的应记录原因,通过的填制通过资格审查表交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

3.3投标文件由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供应商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符合审查指标的,为有效投标。

3.4初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供应商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

3.5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通过初审的投标供应商方可进入商务和技术评分、综合比较与评价。

3.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7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接受合一的证书),做到投标文件中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如2020年度报告无法出具,可以提供2019年度报告。提供材料做到投标文件中。

4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近期纳税相关材料

提供材料做到投标文件中。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提供材料做到投标文件中。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如场所、设备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证明等

提供材料做到投标文件中。

7

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投标供应商自行出具,提供材料做到投标文件中。

8

信誉要求

公告二.7条要求

本项要求除情形(2)以外,其他项由代理机构人员登陆该款载明的网站现场查询。情形(2)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出具,提供扫描件做到投标文件中

9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书即可。提供扫描件做到投标文件中

10

投标承诺函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做到投标文件中

11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做到投标文件中


五、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标书规范性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响应函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六、评分办法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标准

备注

技术分

技术服务水平(22分)

1、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食堂台账、食品质量、留样、消毒、专间管理、设备运行和维护等,根据方案的可操作性、完善度打分,

1)描述、分析清晰,方案完善得 5分;

2)描述、分析完善,方案一般得 3分;

3)描述、分析一般,方案可行得 1 分;

4)描述、分析不清晰或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2、真对本项目的用工制度及培训制度,根据方案的可操作性、完善度打分,

1)描述、分析清晰,方案完善得 5 分;

2)描述、分析完善,方案一般得 3分;

3)描述、分析一般,方案可行得 1 分;

4)描述、分析不清晰或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3、针对本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对食物中毒、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和停水停电停气的应急预案,根据方案的可操作性、完善度打分,

1)描述、分析清晰,方案完善得 7分;

2)描述、分析完善,方案一般得 4分;

3)描述、分析一般,方案可行得 2 分;

4)描述、分析不清晰或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4、针对本项目饭菜的质量把控、菜品开发、菜品的变换方案。根据方案的可操作性、完善度打分,

1)描述、分析清晰,方案完善得 5分;

2)描述、分析完善,方案一般得 3分;

3)描述、分析一般,方案可行得 1 分;

4)描述、分析不清晰或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履约能力

(78分)

1、供应商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餐饮服务认证证书、餐饮服务成熟度等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4分,共得32分。

2、供应商每提供一个自2019年1月1日后承接过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食堂外包项目业绩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3、项目主要人员配置:每配备一名中式烹调师得4分,每提供一名中式面点师得4分,每 提供一名西式面点师得4分,本项满分16分。4、拟派项目负责人配置:具备大专学历证书的,得5分。具备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5、拟派厨师长:具备高级技师厨师证书的得5分,自2015年获得过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各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荣誉称号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

2、项目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厨师长需提供本企业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3、要求提供的各类证书需清晰可辨别,否则因不清晰或不可辨别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五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定义

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招标人: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招标业务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总称。

3、投标供应商要求

3.1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招投标活动。

4、投标费用

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投标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投标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

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勘察现场

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

9、偏离

招标文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0.1.1第一章:招标公告;

10.1.2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1.3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10.1.4第四章:评标办法;

10.1.5第五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10.1.6第六章:合同;

10.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1.8发布的附件、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0.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含义表达不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等情形,应及时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

11.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1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招标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2.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招标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

12.3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

13.1.1开标一览表

13.1.2投标书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货物服务实施方案等。

13.1.3证明投标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3.2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

13.3投标供应商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3.4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

14、投标报价

14.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14.2 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费用、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4.3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14.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5.2投标供应商不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5.3.1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3.2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3.3项目有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提出质疑的投标供应商及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质疑、投诉处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15.4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5.4.1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或放弃中标供应商候选资格的;

15.4.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5.4.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供应商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16.3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询价投标文件的,应承担责任。

17、投标文件的签署

除特别说明外,本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被授权人签字的,还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8、分包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投标主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四、投标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报并胶装,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为一式伍份,含正本一份、副本肆份,U盘一个。投标人须将上述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袋标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20、 以下情况拒收投标文件

20.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0.2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

21、联合体投标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21.1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投标供应商资格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

21.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参与投标的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代表,具体进行投标、签订合同等事务。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3联合体被授权投标供应商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中标供应商,该被授权投标供应商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

21.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五、开标

22、开标

22.1招标人将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携带有效证件;如为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若制作在电子标书中的,待打开电子标书后查验)。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2.2 开评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开始

2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注意事项。

3宣布开标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

4公布投标供应商。

5由投标供应商检查密封情况。

6唱标。

7开标结束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

23.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另外,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告知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24.1开标、评标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废标:

(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3废标后,招标人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1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定标等有关的评审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及其他人员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七、定标和授予合同

26、定标方式

26.1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在指定的媒介进行公告。

26.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投标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投标活动。

27、签订合同

27.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2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履约担保

28.1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8.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中标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招标人因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中标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八、质疑与投诉

29、质疑

29.1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最迟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招投标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3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9.5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

30、投诉

30.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九、投标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与修改

(如有)

31、未尽事宜

如以上投标供应商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可以增加投标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投标供应商除认真阅读投标供应商须知外还必须认真阅读本补充事项,如投标供应商须知与本补充事项有抵触,以本补充事项为准。

合同

甲方: (招标人)

乙方: (中标人)

根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中标结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基本要求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逐年签订。

2、采用全包干的方式承包,由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由乙方负责食堂经营所需工作人员、食堂经营所需之一切食物原料及配料、中央空调运营费、燃气费、水电费等。食堂由乙方自负盈亏,所有关于食堂的支出及运营成本费用以及垃圾处理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贴。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赔偿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因经营食堂而产生的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销售所有的食品价格需经甲方成立的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付款方式

1、用餐收费:用餐收费由萧县人民医院派员收取,统一办理就餐卡。窗口杜绝现金、微信、支付宝等非就餐卡交易。

2、结算方式:每月10日前返还中标人上月营业总额的96%。

三、人员要求

1、乙方自主进行餐饮经营管理,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配餐人员的配置由乙方自行安排,并符合卫生健康监督要求。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属于乙方的员工,与甲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要求,与所聘的所有工作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购买相关的保险,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食堂员工用工年龄按法定要求执行,要求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证,乙方须将人员的证件、身份证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报甲方备案。

4、乙方做好员工健康证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能随时出示,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对于国家规定的一些特殊的工种,提供的人员需具有相应资格。

5、员工如有感冒、皮肤划伤等,不得带病上班;在工作期间患有传染病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康复后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6、员工保持仪容整洁,上班时统一着装,穿好工作服,戴好标识牌或工卡、餐饮专用口罩、工作帽、手套等。乙方员工的着装应按岗位分类不同而有所区别,同一类岗位的员工着装应一致。上岗期间应讲究文明礼貌,注意仪表仪容。

7、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职工和患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文明用语,自觉接受就餐人员的监督。

8、乙方负责对其员工进行上岗培训,费用由乙方负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等培训,并积极配合做好上级卫生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培训。做好相关培训内容、签到表、培训照片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定期交甲方管理部门备案。

9、乙方员工在医院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切实履行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职责。

10、对违法、违纪、违规等(如偷盗医院、患者财物等)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提出处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赔礼道歉、经济处罚、终止其在甲方的工作资格、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须赔偿当事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11、乙方及其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各种问题和安全隐患,有责任向甲方报告,以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

12、如发现工作人员存在疾病、无健康证、不按卫生操作规范生产或其他不再胜任食堂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人员,乙方须及时进行更换调整。

13、对一些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安排及相关制度,甲方有权参与管理和裁决。

四、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乙方在服务期间必须依法、依约自主经营。乙方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关于医院食堂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乙方须严格按照《医院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食堂进行经营管理,自觉接受医院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如与相关规定有冲突,按最新规定执行。乙方在采购粮油、肉蛋类、禽类、鱼类、蔬菜类、副食品类、调味类等原料和物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保障就餐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饮食卫生,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在合同期内,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加强食堂的安全管理,每月对食堂进行下水道、燃气管道、电线线路、灭火器材等重要设施检测和维护,以排除安全隐患。不得在场地储存危险、易燃、违禁品,做到安全用气。

3、乙方必须做好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性能完好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接受甲方及相关机构的监督检查。食堂内的消防安全及工具、燃气、油烟系统、电源(炉灶、各种炊事设备)等操作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当发生食物安全问题或中毒、因人为或其他因素引发的事故及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其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视情况严重程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对甲方造成财产或声誉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甲方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有关食堂管理、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二)经营服务管理要求

1、在服务管理期内以薄利多销为原则。

2、在服务管理过程中,根据就餐人员意见,提高膳食质量,饭菜要做到色香味美,多样化,满足各类就餐人员的需求。

3、在服务管理过程中要制定多周的早、中、晚餐、营养餐菜谱轮换;各种菜色品种合理定价;每种菜式扣除营业利润外,按照菜肉市场的菜肉平均价格计算肉菜份量列表公布(个别品种难核价除外)。

4、在服务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现有饭菜价格标准执行,不得随意涨价。如遇市场肉类、食品、蔬菜大幅度提价,食堂饭菜需上调价格时,必须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审核同意后才能调整价格。

5、配合医院营养科设立治疗饮食小组,建立每周例会制度,总结不足,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告知相关人员改进,并留书面记录。

6、乙方必须实施周检、月检制度。每周、每月进行食堂卫生管理、服务质量自查,并记录在案,做好资料归档整理,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实行持续改进和限期整改。

7、乙方必须制定并不断完善食品操作(准备、处理、贮存、运送)标准与程序等相关管理制度,在适当位置加设公示牌,列明工作要求以及管理方法,配合甲方或公安、消防、安监、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的宣传及管理工作。

8、乙方必须根据医院的服务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具体的日常岗位工作安排、应急管理方案、员工管理制度和奖惩等职责制度并提交给甲方备案,甲方有权要求修订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有权查阅乙方的财务状况及财务报表。

9、乙方必须做好台帐记录,包括餐具消毒记录、供应商资质台账、餐厨垃圾收运记录等,按要求定时整理和归档资料,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10、乙方在经营期间,随时接受和全力配合甲方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参加由甲方召开的餐饮工作会议。对不完善的工作进行限期整改,对于检查出质量不达标的食材进行退货并即时更换。

1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用电、用水、消防、卫生、环保、治安等法规办事,配合甲方接受有关部门检查,落实有关制度、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配套更换有关器材,做到安全经营,且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工作检查、监督,保证每次检查合格。

12、乙方必须维护好食堂秩序。

13、医院有特殊任务或应急事件等情况需要紧急提供餐饮服务时,如突发事件、上级检查、甲方重要的大型活动、甲方认为重要的其它事件等,乙方及其员工应积极配合和服从甲方的调遣、指挥并参与应急或加班工作,费用不另外追加。

14、乙方必须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管理要求,开展持续改进。包括对医院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措施、效果,定期总结并书面向甲方汇报。

(三)经营方式

1、经营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进行配餐,负责采购一切食物原料、配料,管理食堂内务;

2、按要求完成医院早、中、晚餐、营养餐配餐服务等工作;

3、用餐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用餐品种,乙方不得设立最低消费或不合理搭配。乙方向就餐人员收取餐费,独立自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4、乙方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因经营食堂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食堂配餐服务要求

1、配餐、订餐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为医院职工、病人及其家属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优质配餐服务。

(2)乙方负责提供住院患者多种订餐送餐服务方式(如床边订餐、病房预约订餐、电话订餐等)。确保落实到每一个床位。乙方必须健全登记开膳的管理,每天三餐定时登记膳食,不得出现已登记交款,但在开膳时间未提供膳食事例。

(3)向医院职工等人员,提供预约订餐和送餐服务,安排人员准时送餐,满足职工送餐需求。

(4)若医院职工由于工作需要、患者由于诊疗要求,超过正常用膳时间,食堂应提供应急服务,按医院科室通知要求准时送工作餐到指定科室。

(5)供餐时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早餐:06:30—09:00;午餐:11:30—13:30;晚餐:17:30—19:30。

(6)按规定开膳时间提供膳食服务。乙方应当严格要求按照送餐时间准时送达,并且按照订餐需求按时按质按量准确送达。

(7)可提供医院大型体检早餐现场服务,具体日期、数量按体检中心要求。

2、供餐标准及基础餐价格要求

乙方负责为医院职工、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用餐服务;提供方便可口的热饭菜,包括早、中、晚餐、工作过时餐。做到饭、菜、小炒、面、粥、饼、点心等品种齐全,色、香、味好,品种多、质量好、价格合理。

(1)早餐:早餐供应品种须达到10个以上,包括中西式面点、粥面类、粗粮等,营养搭配均衡,品种多样。

(2)中、晚餐:提供不少于10个品种的自选菜式,包括各式主食、炒菜(荤、花荤、素)、鲜汤等。

(3)供应的米饭须符合卫生和营养要求,应颗粒均匀、无杂质、有米饭香。

(4)饭菜兼顾南北方特色口味,品种要齐全,保证正餐有新鲜鱼、肉、禽、蛋、蔬菜等菜品供应。

(5)乙方制定的菜谱须经甲方审核同意,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补充或修改。饭菜样式要经常更新,每月推出新菜品。每周提前公示菜单,滚动推出新菜品,确保满足职工和患者的饮食需要。

(6)乙方制定的各类菜谱价格须报甲方审核后定价执行,否则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自动终止合同。

3、患者膳食要求

(1)患者膳食要求符合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要求。

(2)在医院营养科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临床营养技术操作规范》等有关法规进行治疗饮食的制作。

(3)全力协助甲方实施营养膳食,根据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努力提高患者治疗饮食就餐率,保证患者治疗饮食供应,确保满足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要求。

(4)配餐员根据患者饮食医嘱,提醒和指引患者预订治疗膳食。

(5)配送食品有保温措施,在盛装后尽快送至病房。

(五)饮食质量、管理要求

1、乙方必须保障就餐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饮食卫生,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乙方在采购粮油、肉蛋类、禽类、鱼类、蔬菜类、副食品类、调味类、食品添加剂等原料和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2、乙方必须设有专职采购员,每次采购,严格做好进货验收和索票索证工作,建立采购台账(必须专人规范填写)、索证验收“台帐”、供应商资质证明台账等,索取供应商有效的资质、检验检测合格证明等文件,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等。随时接受甲方及上级部门的检查。

3、乙方必须保证每天每餐的饮食质量、份量、菜式,做到食材新鲜、饭熟菜香,营养搭配科学合理,调配比例均匀,味道可口,保证营养。

4、乙方必须设专门人员负责留样,每餐食品按相关规定的份量、时间、保存条件等做好留样工作。如至少保存48小时,留样份量每样至少100克,在5℃以下冷藏专柜专放并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管理工作等,具体根据相关规定实施。

5、从食品原材料入手,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所有肉类、蔬菜类、粮油类等由具备供应资格、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提供可追溯食品,不能采用散装原料,实行集中统一采购或分大类集中采购,尽量采用无公害食品。

6、所有食品供应商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接受甲方监管,对服务、供货质量等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供应商,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必须配合执行。

7、甲方有权指定食品品牌、质量,乙方须无条件配合,部分重点食品采购要求如下:

(1)大米、面粉质量标准:

①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该货物保质期的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②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面粉类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色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自然浓厚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和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食用油、酱油:

①外包装完好,有“SC”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等,剩余保质期不少于该货物保质期的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须采购标准为国家一级以上知名品牌产品。食用油纯正食用油,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禁止采购调和油、特殊气味油类。

②必须提供进货渠道及提供当地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抽样检测报告。

(3)调味料:鸡精、鸡粉等建议不用或尽量少用,须采购标准为国家一级以上知名品牌产品。禁止使用味精、糖精等。

(4)食盐: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营养要求。

(5)肉类:生鲜肉类经过屠宰卫生检疫,优质新鲜。肉色根据种类的不同而呈现其特有的颜色,如猪肉鲜红色、牛羊肉深红色、鸡肉淡红色、鸭肉深红色等,且都有光泽、富有弹性,闻起来没有异味者。肉制品包装完整,有完整标识,标明品名、内容物名称,重量或数量、食品添加物、制造厂商名称、地址、保存期限或保存条件、进品的还应加注进品商名称、地址等信息。

(6)蔬菜:蔬菜形态饱满、色泽新鲜、无腐烂变质、无泥沙、无老梗、无老叶及无农药超标等情况。

(7)干货:保持其固有的鲜美味道,有干货的本味。动物类、植物类、菌类、藻类,能从味觉上分辨新鲜及优品;干爽没有霉迹;色泽鲜明,没有虫蛀与杂质。

六、服务考核要求

1、甲方采用定期(定期考核为每月考核一次)和不定期的方式对乙方环境卫生、食品质量、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医院满意度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分,以100分为总分。

70分≤月考核评分<80分的,扣罚乙方3000元/次;60分≤月考核评分<70分的,扣罚乙方5000元/次;月考核评分<60分的扣罚乙方10000元/次。

2、月评定不合格,甲方将向乙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乙方应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若出现考核分数低于60分年累计次数达2次或以上的,医院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合同服务期内,就餐人员在食堂内就餐,发现乙方提供的饭菜中有异物(如钢丝、苍蝇、蟑螂等严重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的)的,经核实,甲方视情况严重程度扣减履约保证金200-2000元/次。若年累计次数达5次或以上的,甲方将有权自行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积极配合相关上级部门对乙方食品安全及卫生环境的检查监督,对检查出现问题及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根据责任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未按服务项目要求满足服务、用户投诉累计年度累计达到10人次或以上、对重大餐饮质量或甲方转达的书面投诉,经甲方书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整改,甲方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30%,且有权自行终止合同,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6、若出现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乙方出现重大管理失误(如因管理不善、控制不力而发生群体罢工、游行、示威等重大事件),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及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甲方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100%,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7、考核细则(详见附表1、附表2)

8、乙方必须全部响应、满足招标要求,完成对甲方的饮食服务。

9、以上考核方案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应竭力提高甲方职工、患者就餐率,并根据就餐情况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服务质量。

七、重要说明

1、本项目首次签订合同起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属于虚假响应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项目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组织对食堂的满意度进行调查,考核得分留档,每年统计一次满意度调查考核得分平均分,满意度平均分≥85分的甲方与乙方续签服务合同,满意度平均分<85分的不再续签合同。三年服务期满后,如甲方对其服务满意,在不改变原合同的基础上,经协商可续签一至两年合同。

乙方如连续3次或年度累计达到4次或以上出现满意度得分<60分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保证乙方在服务周期内所获取的业务量与业务收入。

4、如因乙方违约,甲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做好与新服务商的交接工作,且甲方无须对乙方作任何赔偿。

5、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将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的,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整。签订合同前,乙方将30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是作为对乙方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或没有按合同依法依规经营至服务期满,或服务期内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2、合同到期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时,乙方在无违反本项目合同约定情况下,乙方应会同甲方及相关部门检查相关服务内容,如通过检查,则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未通过检查,乙方应按本项目服务要求完成,直至通过检查后,方可退回履约保证金。

3、乙方违反条款须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先与甲方管理部门签名确认登记,年度考核或累计扣款额度达人民币10000元或以上时统一扣除,扣罚后乙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部分补齐,以保证履约保证金总额为伍万元人民币,如不能补齐,则可视为乙方没有能力尽履约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九、其他补充要求

1、根据要求自行持续补充或更新相关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

2、节能环保要求。

(1)积极开展节能工作,做到节能减排、绿色环保。

(2)办公电器、通风机、电热水器等用能设备使用节能减排产品,用水器具为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3)采用节能炉灶、节水型洗菜机、高效油烟净化设备等节能环保餐饮设施设备。

3、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4、乙方每年须向保险公司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额度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确定),具有风险承担能力,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承担赔偿责任。并将责任保险原件交给甲方验明,同时向甲方上交责任保险复印件。

十、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约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4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约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并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方可更改。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十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格式及条款;

2、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附表1:《工作人员满意度调查》

科室:

序号

项目

要求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

工作态度

微笑服务,耐心解答,与医务人员和病人建立良好关系。

□5分

□3分

□0分

2

工作仪表

工作人员要健康上岗,上班时间要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加工食品时要双手干净,工作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派发食品时还需加戴口罩。

□5分

□3分

□0分

3

工作效率

准时开饭,无超时早收现象及无餐供给情况。

□5分

□3分

□0分

4

环境卫生

食堂干净明亮、地板、桌椅干净整洁无油渍,无蝇蟑蚊防鼠。

□5分

□3分

□0分

5

早餐

就餐时间

□3分

□1 分

□0分

膳食色香味

□3分

□1 分

□0分

食材新鲜度

□3分

□1 分

□0分

份量标准

□3分

□1分

□0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