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ZJC2021-WZ-C-006-A
二、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单位地址 | 中标金额 |
苏州书香餐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333号 | 970,000.00 (玖拾柒万元整)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壹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建贤(组长)、吴约进
秦怀平(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 肖征云
联系方式: 18015568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楼
联系方式: 0512-698208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静 李想
电 话: 0512-69820884
附件:1620456846394462bf511358c4ba79b91d54c6f4089f0SZJC2021-WZ-C-006-A的相关附件.zip
苏州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ZJC2021-WZ-C-006-A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
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
项目类别:服务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4月
总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6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12
第四章 采购内容 28
第五章 合同及主要条款 43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 48
第七章 物业考核评分标准 53
前 附 表
序号 |
名称 |
内 容 |
1 |
项目编号 |
SZJC2021-WZ-C-006-A |
2 |
项目名称 |
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 |
3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 |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邮编:215000 电话/传真:0512-69820884 联系人:金静、李想 |
4 |
采购单位 |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苏州市吴中东路145号 联系人:肖征云 联系电话:18015568101 |
5 |
响应文件组成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
6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
8 |
网上报名截至时间 |
2021年4月29日 |
9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
2021年5月8日 上午 10:00-10:30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
10 |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
2021年5月8日 上午 10:30 |
11 |
评审时间 评审地点 |
2021年5月8日 上午 10:30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
12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若正、副本有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 |
13 |
报价本位币 |
人民币 |
14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金额的5% |
15 |
成交(未成交)通知书 |
确定出成交供应商后,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采购代理机构向未成交供应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未成交通知书,电子邮箱以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函中注明的电子邮箱为准,供应商未在磋商响应函中写明电子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物业管理外包服务进行国内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SZJC2021-WZ-C-006-A
2、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
4、磋商截止时间:2021年5月8日 上午 10:30
5、磋商时间:2021年5月8日 上午 10:30
6、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7、采购项目内容:物业管理外包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
8、项目服务期限:壹年
9、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0、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肖征云 联系电话:18015568101
地址:苏州市吴中东路145号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邮政编码:215000
联系人:金静、李想 联系电话:0512-69820884
贵单位获取本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04月23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响应文件一(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
1.1磋商响应函;
1.2磋商报价表;
1.3磋商报价分析表;
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5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2、响应文件二(资格及技术部分):
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2.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2.3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应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4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5磋商响应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6.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以上2.6.1-2.6.5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2.7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
2.8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格式见第三章);
2.9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表(格式见第三章);
2.10 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
2.11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附项目合同复印件);
2.12公司其他重大荣誉资质证明(可增加子目录,可更名);
2.13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
2.14与本次采购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
2.15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2.15.1其他可以证明磋商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2.15.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2.15.3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注:(1)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1-2.6”和“2.7、2.8、2.9”款规定的资料。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2)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的同时,另行递交一份响应授权资料,该资料包含如下内容: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上述(2)项资料除在响应文件中制作装订外,另行复印一份并单独装订成册,无需密封包装,该项资料的齐全与否不作为无效响应文件的判定因素,但可能会影响到供应商评分。
3、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1磋商供应商应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3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磋商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4、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1磋商供应商应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含报价部分、资格及技术部分)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磋商编号、磋商采购单位名称、磋商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或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印章。
4.2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磋商采购单位将不承担磋商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磋商响应文件。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二、磋商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未能出示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
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14、质疑
14.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4.2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并请将网上报名的报名页面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14.3 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4.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14.5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
质疑联系人:徐芳芳 田一南
联系电话:0512-69820820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
三、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注: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四、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磋商供应商需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磋商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
(3)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
(4)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不能成交;
4、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五、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3.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绿色采购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六、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sz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诚信苏州(www.szcredit.gov.cn)的网站输入供应商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磋商小组。
2.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
(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A.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C.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
(2)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磋商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作为证据留存。
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八、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附件1:磋商响应函
磋商响应函
致: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我方收到贵中心 (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活动,并向贵中心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
2、如果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同意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若有)中的规定。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
5、我方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6、我方承诺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7、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8、与本磋商相应文件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磋商报价表
磋商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项目总价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在承包期内综合服务的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附件3、磋商报价分析表
磋商报价分析表(一)
(综合单价)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综合单价(元/人*月) |
响应总价(人数×综合单价× 个月) |
服务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报价分析表(二)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
条目 |
价格 |
||||||
1 |
人工成本 |
|||||||
2 |
安全生产 |
|||||||
3 |
劳动保险 |
|||||||
4 |
办公设备 |
|||||||
5 |
服装 |
|||||||
6 |
通讯巡检器材 |
|||||||
7 |
清洁易耗品 |
|||||||
8 |
保险费 |
|||||||
9 |
税金 |
|||||||
10 |
管理费 |
|||||||
12 |
...... |
|||||||
合计 |
大写:人民币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报价表包含响应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磋商报价分析表(一)和磋商报价分析表(二)中的合计金额都应与磋商报价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磋商报价表为准。
2、凡涉及到的费用应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3、本项目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并按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4、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按国家规定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
5、分项报价条目举例如下:劳保、损耗、人工、办公设备、服装、通讯器材、巡检器材、税金、维护、利润等各项费用等等,条目可自行添加或删除。
6、如响应文件报价未按上述1-5项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
7、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金 |
||
经营范围 |
|||
实现利润 |
年 万元 |
员工总人数 |
|
资产总计 |
万元 |
营业收入 |
2020年 万元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 |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注: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_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_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服务要求偏离表
服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 |
采购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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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与磋商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有不同时,必须在本表中把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与实际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
2.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附件10、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
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注:1.数量按年期限计,请各供应商按上述格式自制《清单表》;
2.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1、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
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
提示: 1、供应商应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编写公司成交后拟采取的管理技术方案,包含保安、保洁、工程服务、会务接待等。 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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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表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表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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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2.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3、相关业绩一览表
相关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期 |
合同金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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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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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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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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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2. 供应商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请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如:合同复印件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4、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自有/租赁/新购) |
注: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5、针对本项目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承诺
响应单位应根据本次招标项目要求,对所投服务进行详细说明与描述,包括: (1)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等。 (2)本项目相关承诺等。 响应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
响应单位(公章): |
第四章 采购内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SZJC2021-WZ-C-006-A
二、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玖拾捌万贰仟元整(¥982,000.00)
四、最高限价:玖拾捌万贰仟元整(¥982,000.00)
五、合同履行期限: 壹年
六、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及概况
1、采购范围:
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大楼的保安、保洁、会务、餐饮服务等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2、项目概况:
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大楼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45号,餐饮早、中用餐人数各130人左右,要求提供:保洁、保安、餐饮、会务等综合性服务。采购单位要求对此项目的具体管理是:对办公楼进行全面的管理,结合实际对办公楼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的综合性管理服务,在人员配备、组织设置、操作流程、规章制度等方面为采购单位提供节简、合理、有效、便捷的服务。
(二)服务人员配置清单:
响应人员配备数量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
岗位 |
人数 (合计16人) |
年龄及学历要求 |
性别 |
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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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人 |
50周岁(含)以下; 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
不限 |
身体健康。具有五年(含)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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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巡视、监控值班保安(含保安负责人1名) |
5人 |
40周岁(含)以下; 高中以上学历优先。 |
男 |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五官端正。有2年(含)以上保安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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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 (含保洁负责人1名) |
5人 |
50周岁(含)以下; 初中及以上学历优先。 |
女 |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文明礼貌、卫生意识强,吃苦耐劳。具有健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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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务服务 |
1人 |
35周岁(含)以下; 高中(不含)以上学历优先。 |
女 |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五官端正。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处事认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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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 |
厨师长 1人 |
50周岁(含)以下;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优先。 |
男 |
熟知红、白案各岗位烹饪方法,熟知厨房的相关食品、环境等卫生条例,有较强的协调和组织能力。具有健康证。具有五年(含)以上厨房工作经验,三年(含)以上相关的工作管理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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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 1人 |
50周岁(含)以下。 |
男 |
熟知厨房的相关食品、环境等卫生条例。具有健康证。有五年(含)以上相关的工作管理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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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杂工 2人 |
50周岁(含)以下。 |
不限 |
有敬业和吃苦耐劳精神,卫生意识强。具有健康证,具有一年(含)以上厨房工作经验,懂得各种鲜肉及蔬菜等食品的精加工。 |
(三)服务工作要求:
根据本项目情况和要求,配置四个部门(餐饮、会务、保安、保洁)为采购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
1.餐饮服务内容及要求
响应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要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做好基本工作用餐服务需求及日常保洁工作。同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采取由采购单位提供水、电、气、原料及餐具设备,物业派员管理,确保营养搭配合理,菜式选择丰富,并保持厨房及就餐场所良好优美的环境卫生。具体内容包括如下:
1.1职工早餐
1.1.1用餐人数:总人数约130人;
1.1.2用餐时间:7:30—8:50;
1.1.3套餐标准:提供粥、面、馄饨等多种基础套餐,粥套餐至少包含粥/豆浆、各式点心2种、小菜、荷包蛋或水煮蛋;面套餐至少包含光面、荤素浇头。
1.2职工午餐
1.2.1用餐人数:总人数约130人;
1.2.2用餐时间:11:30—12:30;
1.2.3基本套餐标准(以苏帮菜、淮扬菜、粤菜为主):两大荤选一、两小荤、两素菜选一、一水果、一酸奶、粗粮、汤、米饭等必备内容;
(1)大荤:如熏鱼、酱猪肉、牛肉、大排、虾等;
(2)小荤:如炒肉丝、西红柿炒蛋、油面筋塞肉等;
(3)素菜:时令蔬菜、豆制品、菌菇类等;
(4)汤:如紫菜蛋汤、冬瓜排骨汤等;
(5)水果:如哈密瓜、石榴等(水果品种按季节替换);
(6)酸奶:复原奶、优酪奶等;
(7)粗粮:如玉米、山芋、南瓜等;
(8)米饭。
1.3高温工作日(天气预报当日气温超过35度)下午14:00-15:00成交单位须准时供应足量绿豆汤。
1.4服务要求
1.4.1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相关食品安全和卫生制度,负责食堂主副食品管理采购事宜。有效管理好餐厅原料的验收、进出库、储存、使用等,确保餐厅食品的质量。
1.4.2按照餐厅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餐厅的餐饮服务。物业部门应安排厨师长管理餐厅内部事务,协调、调配厨房职工,供应品种丰富、口味多样的餐食。要聘请一批具有烹饪专业资质的厨师,根据营养结构,参照菜系和口味,合理设置菜单,制作可口饭菜。厨师要保持本岗位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做好本岗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维护及保养。
1.4.3后厨要安排专业的服务人员和保洁人员,按照工作程序与标准,做好餐具、厨具、灶具等的清洗和消毒,保持餐厅就餐区域和厨房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并做好用具、设备、设施的维护及保养。
1.4.4餐厅各岗位工作人员均需取得相关资质,并需将资格证、餐饮业健康证等公示于餐厅内。
1.4.5确保食品卫生合格率达100%,确保用餐安全。
2.会务服务内容及要求
会务服务应提供日常引导及来客接待任务,并能满足大楼内各部门的各类培训及会议服务要求。会务服务人员要根据各类培训和讨论的不同要求,提供各类会务服务。基本服务内容应包括热水、会场布置、设备管理、商务文印等内容,具体内容包括:
2.1建立会议室管理制度,制订服务规程并认真落实。做好会议室使用登记管理工作。
2.2按照培训及会议要求进行会议室的准备工作,并负责活动场所初检,保证音响、录音、投影等设备的正常使用;按要求提供指示牌、投影、横幅等服务;按要求摆放纸、笔,制作标牌等。
2.3提供迎候、茶水服务,保证茶水供应,不断添加开水,使客人茶杯内的水保持热的温度。
2.4保证室内整洁、清洁,提前调设温度,并随时保持室内温度适宜。
2.5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增设各类附加服务(会议签到等)。
2.6服务员着装整齐统一,文明礼貌待客,重要宾客入场有专人引领,确保会议全过程跟踪服务。
2.7认真完成采购单位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3.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
根据保安工作的具体情况,物业保安人员应实行二十四小时全天定岗检查及流动巡检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大楼进行安全保卫、监视监控、消防应急、车辆停放等的管理和引导,并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和管理,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治安事件,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履行火险、火灾的救助义务,保证办公楼的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3.1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入口在早上8:00~9:00,下午5:00~6:00需安排保安人员立岗执勤,保安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具有良好的军姿形象,配备全套值勤物品。
3.2保安人员应热情礼貌、全面周到地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登记、引导、检查等服务,维护大楼门口及大厅的秩序,保障行人安全,门前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3.3安保监控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大楼安全及运作情况,并应熟悉大楼消防设施的分布及设备使用,接警处警时果断、恰当;熟练使用和掌握监控所有设备,对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及时关停无人灯、无人空调,并对小故障能自己处理;协助维护和保护大楼的公共设施,保证大楼内物品的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4保安人员应对大楼内外所属区域,白班每2小时一次对大楼进行巡查,并做好巡视记录,维护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检查、发现安全防范方面的漏洞,做好突发事件或意外事故的处理。
3.5保安人员要做好报刊杂志、信件信函的签收,并注意审查不得有违禁物品进入大楼,物品进出要有书面证明,并做好登记。
3.6保安人员要注意保持安保区域和大楼内部的安静,不大声喧哗,无闲杂人员,公共区域无烟蒂、无明火。
3.7协助会务人员做好培训、会议所需要的桌椅搬动等工作。
3.8认真完成公司及上级主管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4.保洁服务内容及要求
为大楼内所有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及办公区域提供清洁服务。物业需安排足够保洁人员,采用定时巡视打扫,定点打扫,定时保养相结合的方法对大楼实施全面的清洁保养,并有相关保洁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4.1办公室、走廊、大厅、会议室、活动室、电梯、卫生间、室内绿化、饰品饰物、公用设施等每天定时保洁。保持地面无垃圾,无污迹,洁净明亮。大楼外观的查看。对使用频率较高的区域,如大厅、卫生间等进行不间断保洁,须做到一尘不染。
4.2垃圾桶每日至少清理1次,如筒内垃圾超过容量的1/3,立即清理,并摆放整齐,外观整洁。
4.3用毛巾擦干净玻璃、镜面,玻璃门窗无污渍、水迹,并有明显安全标志。
4.4负责对室内摆放花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盆、花美观大方和干净,绿植外观干净,花叶无尘土,花盆内无杂物,如遇大型节日或大型活动等需要增加花卉摆放时,应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将所需花卉摆放到位(花卉由业主提供)。灯饰、壁挂和其他饰物无尘土及毁损,整洁干净。公用沙发套、桌椅套、窗帘定期清洗、更换。
4.5会议室会议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确保整洁。
4.6卫生间保持随时通风换气,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快捷布擦洗洗手盆并冲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台面、开关、门牌,喷洒空气清新剂或香水,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做到室内无异味、臭味。
4.7定时对大理石、外墙、地毯、等进行专项保养保洁,使大楼保持常见常新。教室、讨论室、办公室地毯地面每周至少两次吸尘,地砖地面和石料地面每周刷洗1次,地砖或大理石地面每周抛光打蜡1次,每日2次用干净的抹布擦摸楼梯扶手,各种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灯具、墙面、地脚线、批示牌等公共设施,每月循环清洁1次,内墙面、天花板每月除尘1次。
4.8按采购单位要求做好其他保洁工作,遇突击任务及重大活动时应无条件按要求完成布置的工作。
5.人员要求:
5.1项目负责人:
5.1.1工作职责和范围:负责本次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
5.1.1.1领导全体项目服务部员工完成公司下达的责任目标;
5.1.1.2对项目部的整体服务质量安全生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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