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第三食堂厨房设备采购(第二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第三食堂厨房设备采购(第二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第三食堂厨房设备采购(第二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第三食堂厨房设备采购(第二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浙建航招2021032号-1

二、项目名称: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第三食堂厨房设备采购(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260194(元) 宁波市鄞州亿锦厨房工程有限公司 云龙镇双桥村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第三食堂厨房设备采购(第二次)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第三食堂厨房设备 亿锦 1 260194 详见中标人公告内容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永柱,戴勇,韦朝辉,朱惠斌,罗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解放街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罗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16315?

质疑联系人:吴梓昕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16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传 真:0578-2303501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姬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39203

质疑联系人:陈央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392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刘腾

监督投诉电话:0578-2131236

2021年04月14日 2021年05月08日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中标人公告内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