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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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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1-05-10

招标详情

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05-10

详见附件。

  • 附件【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招标公告.doc
投标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202122

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

采 购 人: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


目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篇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 3 -

第二篇 磋商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其他 - 5 -

第三篇 磋商项目商务要求 - 9 -

第四篇 供应商须知 - 13 -

第五篇 磋商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 14 -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 19 -

第七篇 响应文件内容和部分格式要求 24


第一篇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对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供应商数量

合作期限

备注

1

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

1名

2年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

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经营范围中具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经营范围的法人公司;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5月12日报名及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官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100元/分包(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上述费用)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所代表公司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证明代理等文件(正本及复印件);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4.缴纳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

(四)磋商地点: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南岸区南坪南城大道301号)

(五)提交响应文件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北京时间17:30

(六)磋商开始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五、其它有关规定

1.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http://www.cqszfy.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2.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小强

电 话:(023)61929183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301号


第二篇 磋商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其他

一、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

二、项目概括

(一)项目概况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为一所以职业病防、治、研及中毒救援为特色,以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治疗、预防、保健、教学为主的市级医院,是重庆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认定的工伤(职业病)鉴定、治疗、康复定点医院、医保定点医院。 现有职工1000余人,编制床位800张。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食堂餐饮服务实行采用委托经营服务模式,由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招标方的监督检查。

(二)场地及设备情况

1.综合楼负一楼食堂具有洗碗间、库房、厨房、餐厅等功能区域,具有相应的设施设备。

2.具有食堂管理办公室、储物间2间。

3.采购人配备有冰箱、冰柜、绞肉机、蒸饭机、消毒柜等设备及锅碗瓢盆等餐具若干。

备注: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实际踏勘为准,场地、采购人部分设施设备交中标供应商使用。服务期满如数向采购人移交,不足部分由供应商补充齐备,补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1929185。

2.所有设施设备由供应商负责管理使用,凡损坏或者供应商认为不能满足需求的,需要进行维修或新购,维修及新购设施设备均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人为因素损坏的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


三、服务内容

(一)就餐服务类别

1.日常就餐:职工及病员等早餐、午餐、晚餐服务,其中职工工作餐(星期一至五中餐)为自助餐模式,标准为20元;其余为自选餐模式。

2.接待餐:采购人工作接待用餐服务(包括节假日的早餐、午餐、晚餐等);

3.应急保障餐饮服务:按采购人要求为应急、突发事件提供餐饮保障,包括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和品种采购餐饮物资、提供厨师(和应急保障人员一同外出);

4.其他就餐服务。

(二)就餐标准及要求:价格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并在餐厅显眼位置进行公示。

餐次

供餐种类,餐标

备注

早餐

包子、馒头、花卷、面包、稀饭、豆浆、面条等,自行定价但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具体供餐种类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就餐人数安排及调整,尽可能丰富菜品及售餐模式,满足职工及病员、家属等就餐需要,提供职工、病员送餐服务。线上点餐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午餐

1.职工餐厅:需同时提供自助餐和自选餐。自助餐:星期一至五职工餐厅提供自助餐,标准20元/餐/人。特殊情况按采购人要求执行;自选餐:自行定价但不得高于市场价格。2.病员餐厅:自选餐,自行定价但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晚餐

自选餐,自行定价但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小炒自行定价但不得高于市场价。

线上点餐

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线上点餐、送餐服务,午晚餐以套餐模式,价格自行定价,菜品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及食堂堂食价格,打包费不得超过2元,免费配送至科室、病房等。

工作接待餐

根据就餐标准提供,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营养餐

患者营养餐按营养科等相关科室要求严格制作

以相关管理部门及患者实际情况制作

四、经营管理要求

(一)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分包、转包,不准擅自停业。经营发生重大改变,应至少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医院。

(二)食堂所有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法》、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督局及行业规范要求等。

(三)按时供餐(以通知为准)

早餐:7:00-9:00

午餐:11:00-13:30

早晚餐:17:00-19:00

早、午餐病员送餐时间须提前半小时

其他就餐:以采购通知为准。

(四)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采购人规定的消费管理方式,不得自行制发餐卡餐票。

(五)换购物品的品种、品牌丰富且安全、优质,物品换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如换购大米、牛奶、食用油、饮料等商品)。

(六)出现紧急、应急情况需要餐饮保障与支持,供应商应无条件积极响应,全力保障。

(七)供应商负责其所有员工的招聘、薪资、福利保险和日常管理、培训。

(八)食堂所消耗的能源(水、电、天然气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采购人提供的日常管理用房,供应商应做好日常维护管理,装修等需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不得改变房屋整体结构。供应商自行负责存放的物品及安排人员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服务期内的所有耗材(餐巾纸、清洁剂等)由供应商负责购买并承担相应费用。

(十一)无论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还是供应商自行采购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十二)中标单位须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十三)供应商在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劳动、食品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合同、税收等法律法规经营管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负全责。

(十四)配合采购人迎接上级、食品卫生监督等相关行政部门的检查,配合采购人餐饮相关餐饮保障、竞赛等活动。

(十五)中标单位需每月向医院缴纳管理费(每月对工作餐费用进行统计,按照中标比例进行计算,比例由中标单位投标时自行报价,但月不低于4%)。

(十六)中标供应商需对现有食堂餐厅、厨房等进行简单装修,营造温馨、舒适、轻松的用餐环境,提升餐厅品质,装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十七)合作期限内,采购人有权引入竞争机制,采购人有权决定职工工作餐补助分配,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十八)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五、管理与考评

(一)就餐人员(职工、患者)满意度不得低于85%。满意度低于85%,限中标单位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并从当月应付款项中扣除2000元;满意度低于70%,限中标单位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并从当月应付款项中扣除5000元;满意度低于60%,限供应商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并从当月应付款项中扣除8000元;累计三次单月满意度测评低于70%或累计两次单月满意度测评低于60%,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因供应商运营管理不畅或工作人员失职等影响采购人用餐,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三)因供应商运营管理、未尽到合理的注意提醒义务或安全警示义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等,供应商应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并支付因此产生的费用,造成严重影响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供应商应加强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出现服务态度恶劣情况,医院有权要求供应商整改并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

(五)采购人对移交给供应商使用的房屋、设备、设施等资产享有法定的所有权和防止资产流失的监督权。

(六)采购人对供应商的饭菜质量、服务质量、食品卫生、清洁消毒、环境安全、用餐送餐保障、员工管理及资产、能源使用等方面拥有监督权,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在相关部门及采购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200-50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七)供应商须做好停水、停电、停气的就餐服务应急预案,确保在停水、停电、停气的情况下能保障采购人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正常就餐。

(八)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明、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明及本项目厨师等骨干人员的从业资质证明,并可随时抽查。

(九)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供应商服务态度恶劣、安全意识差、卫生习惯差的人员进行更换。


第三篇 磋商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二)服务地点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南岸院区。永川分院食堂管理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三)验收方式

1.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2.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二、服务管理要求

(一)安全管理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食品采购、储运、加工、售卖,确保各环节食品的安全、卫生、品质,做好物品采购、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记录和台账等,严格管理,杜绝发生食物中毒、食品安全等事故,因供应商运营管理导致食品安全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经济法律责任。

2.供应商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所属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所属员工因事故或人身财产等遭受损害的,或因供应商运营管理、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安全防范等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3.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改变采购人提供房屋的结构及用途等。

4.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菜品质量、采购价格、售卖价格及进餐秩序、设备维护等进行监督管理、检查与指导。

5.供应商应做好食堂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厨余垃圾日产日清,保持排水、排污管沟通畅清洁,环境干净整洁。

6.供应商应做好厨余垃圾的收集,建立厨余垃圾分类台账,将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并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厨余垃圾转运。

7.供应商应倡导一料多菜,物尽其用,严禁浪费。引导就餐人少拿多取,制止餐饮浪费。妥善管理使用设施设备,如因操作不当或人为故意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供应商照价赔偿。

8.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管理部门对食堂管理、菜品质量、服务态度等检查指导,接受职工、患者合理意见建议,及时予以改进和提升。

9.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和人员配备不能满足采购人用餐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

10.供应商应妥善保管采购人交予的房屋、餐饮具等设施设备,发生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11.供应商应做好食堂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等工作。

12.供应商应聘请有清洗资质的专业公司每季清洗炉灶、烟道、油烟净化设备等,确保安全生产。

13.供应商应采取措施保障在食堂就餐人员的安全,不得有安全事件发生。如因中标人原因或未尽到安全注意、警示提醒义务造成就餐人员人身财产损害,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二)质量要求

1.所有食材应符合食品质量卫生相关要求;

2.食材须保证新鲜,不得使用霉变、腐败及过期食材;

3.粮油、大米、面粉、蔬菜、酱油等均不得使用转基因产品;

4.应根据需求制定菜品及价格,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所有商品定价应经采购人审核,并在餐厅显眼位置进行公示;

5.配备专业人员,满足临床患者营养餐的需求。

6.供应商须每周五提出下一周菜谱并进行公示。

(三)服务质量要求

1.人员配备要求

(1)总体人员配备。根据采购人规模,食堂餐饮管理人员应满足全院医护、病患人员的用餐需要,供应商应配备行政管理人员、厨师、早点师傅、小吃师傅、切配工、服务员、洗消工、保洁工及其它需要的人员数名,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培训。

(2)所有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

(3)供应商应对所有员工登记造册,员工须统一着装,佩戴编号,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2.订餐、送餐服务

供应商应采取措施,提供订餐、送餐服务。

3.应急保障餐饮服务

按采购人要求为应急、突发事件提供餐饮保障,包括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和品种采购餐饮物资、提供厨师及外出、外派执行应急保障任务等,供应商应做好统筹协调,确保应急保障任务及采购人日常餐饮保障有效落实。

4.按采购人要求,做好采购人分院餐饮保障。

三、付款方式

(一)管理费的缴纳:每月对工作餐费用进行统计,按照中标比例进行计算,由供应商在次月15日前向医院支付。

(二)水电气费的缴纳:供应商每月25日前向采购人支付上月能耗费用。

(三)工作餐费结算方式:每月5日前。由采购人、供应商共同核实职工上月实际刷卡用餐消费金额,结算周期为自然月。采购人对账后支付供应商上月实际消费费用。

(四)接待工作餐餐费用对帐后据实支付(与每月工作餐同时支付)。

(五)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将以双方签字认可的确认单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自然月。

(六)供应商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四、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需在签定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以采购人基本账户转账方式提交。账户名: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重庆大石路支行,银行账号:3100027809024900169)。

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其他

(一)医院根据实际需求,合同期间有权引入竞争机制。

(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餐饮质量管理实施方案,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持续提升餐饮服务满意率实施方案等措施。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供应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目录、页码。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副本单独装订成册,统一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信封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3、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二、成交原则

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2、磋商程序

2.1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服务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人,由评审委员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就服务、商务及价格进行磋商,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服务商。

三、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篇 磋商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方法

(一)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组建,包括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三)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诚信声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磋商方案

只能有一个方案参与磋商。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规定的内容作出响应。

磋商有效期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8.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9.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技术部分

为本项目制定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实施方案(35分)

1、经营管理流程和制度(经营管理流程、接管运作计划、管理制度完整、全面、可操作性强)。(5分)

流程、计划、制度完整、合理、可行,得5分;

流程、计划、制度较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

流程、计划一般完整、合理,制度基本可行,得1分;

流程、计划、制度不完整、不合理,无可行性,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及,得0分。

2、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交接、进场方案。(5分)

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得5分;

方案较详细、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

方案一般详细、合理,基本可行,得1分;

方案不详细、合理,无可行性,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及,得0分。

3、组织架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5分)

架构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得5分;

架构较合理、岗位职责较明确得3分;

架构一般合理、岗位职责基本明确得1分;

架构不合理、岗位职责不明确,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及,得0分。

4、菜品品种、价格、售卖模式满足需要,符合采购人实际,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评分。(5分)

菜品品种丰富、价格合理,售餐模式丰富、满足需要,切合实际,得5分;

菜品品种比较丰富、价格比较合理,售餐模式较丰富,较能满足需要和切合实际,得3分;

菜品品种一般、价格一般,售餐模式一般,基本满足需要和切合实际,得1分;

菜品品种差、价格贵,售餐模式不满足需要,不切合实际,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及,得0分。

5、接管厨务后期运作计划。(5分)

运作计划完整、合理、可行,得5分;

运作计划较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

运作计划一般合理,基本可行,得2分;

运作计划不完整、不合理,无可行性,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及,得0分。

6、持续提升餐饮服务满意度实施方案。(5分)

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得5分;

方案较详细、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

方案一般详细、合理,基本可行,得2分;

方案不详细、合理,无可行性,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及,得0分。

7、供应商计划本项目装修计划、方案。(5分)

计划方案详实、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满足采购人需求,得5分。

计划方案交详实、符合实际,较有可操作性,较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得3分。

计划方案基本详实、符合实际,基本有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分。

计划方案不详实、符合实际,无可操作性,不满足采购人需求,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及得0分。

安全管理(15分)

1、菜品质量的管控措施。(5分)

管控措施完整、合理、可行,得5分;

管控措施较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

管控措施一般合理,基本可行,得2分;

管控措施不完整、不合理,无可行性,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及,得0分。

2、生产安全措施、方案。(5分)

措施、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5分;

措施、方案较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

措施、方案一般合理,基本可行,得2分;

措施、方案不完整、不合理,无可行性,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及,得0分。

3、投诉处理、消防、意外事故、员工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预案。(5分)

预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得5分;

预案较详细、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

预案一般详细、合理,基本可行,得1分;

预案不详细、合理,无可行性,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及,得0分。

2

商务部分

质量管理(20分)

1、投标人获得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得2分(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获得ISO18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2分(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医院餐饮项目五年及以上管理与服务经验(提供院方相关佐证)的得2分。

6、投标人员工中具有健康管理师考试合格证书的1个得2分,最多得4分。

7、投标人拟派驻项目厨师具有中级厨师证书的1个得2分,最多得2分;

8、投标人拟派驻项目厨师具有壹级厨师证书的1个得2分,最多得2分;

9、投标人能提供线上点餐系统,具有自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软件购买合同的餐饮智能化系统应用于现场经营,得2分。

5-8项需提供单位为其缴纳近1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公司业绩

(20分)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三级甲等医院食堂经营服务业绩,有一个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二级及以上医院食堂经营服务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

3、投标人具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独立承担食堂经营服务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注:以上业绩不重复计算

管理费

(10分)

向招标人缴纳管理费比例:8%及以上得10分;

6%-8%(不含8%)得8分,4%-6%(不含6%)得6分。

三、无效响应

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与响应的;

(二)不具备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其他要求的;

(三)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四)供应商超出营业范围响应的;

(五)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响应报价的;

(六)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与采购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的(含人员配置、履约期限、付款方式、响应有效期和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承诺);

(七)响应文件不能满足本磋商文件技术、商务和经济文件要求的;

(八)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响应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1、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 计价单位:

乙方(供方): 计量单位: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三、交提货方式: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付款方式: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七、其他约定事项: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遗书、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采购代理机构 份,财政部门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内容和部分格式要求

一、资质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已通过“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 (采购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正面

背面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 (采购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正面

背面

(供应商公章)

二、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响应

实施与服务方案

技术评分中相关证明资料


三、商务文件

(一)响应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五、我方响应报价为闭口价。即在响应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六、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缴纳足额响应保证金。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期

服务管理能力情况

商务评分中相关证明资料

(结束)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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