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机关 中北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W-2021-102)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W-2021-102 二、项目名称:中北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中标金额(万元) | 第1包 | 山东省全兴厨业有限公司 |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店子工业园 | 91371625167155266 | 05432451048 | 115.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 货物 | 第1包 | 名称:厨房设备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荣霞,王晓晞,侯建平,林立峣,阮艺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6694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代理机构向本次项目中标供应商全额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号 联系方式:27939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 联系方式:022-23250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米梦瑾 电 话:18526555525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北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小微企业声明.docx 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0日 |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中标金额(万元) |
第1包 | 山东省全兴厨业有限公司 |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店子工业园 | 91371625167155266 | 05432451048 | 115.4 |
包号 | 货物 |
第1包 | 名称:厨房设备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中北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ZW-2021-102)
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0 二一年四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3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7
一、商务要求................................................................................................ 7
二、技术要求.............................................................................................. 10
三、 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11
项目需求书.................................................................................................. 14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15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32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8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委托,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
中北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中北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W-2021-102
二、项目内容
中北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1201926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
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
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
4
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
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
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
4.2020年6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税收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的
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确保证明材料信息完整、清晰);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7.本项目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电汇缴纳保证金后,在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保证金收据,
提供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www.court.gov.cn)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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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特别提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网址:
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否则将会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一)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4月16日9:00~2021年4月23日16:30。
(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
(三)采购文件售价:每包采购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需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提供单位纳税识别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9:30时止(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9:30时止(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八、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米工
(二)联系电话:022-23250010,1852655552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93939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
(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邮箱、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300380
邮箱:365018511@qq.com
联系电话:022-23250010
十一、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6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
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
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
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
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设备及附件货款、运输、装卸费、包装、运输保险费、送
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售后服务、验收检验检测费、税费及其他应有的费
用。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购人不受理任何增量结算。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
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1.提供所投产品三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护。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
时技术响应,2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保证项目人员的稳定性,项目负责人及拟派驻到该项目的项目组人员工作开始后,原
则上不允许更换,如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
3.在任何时候,投标人均不能免除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所应付的责任。投标人有义务对所
提供的货物实行终身维护和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与维护。
4.所投产品在保修期内,如非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维修二次后仍然有故障,
则应无条件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新设备。
5.保修期过后,维修只收成本费,维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6.所投标的产品应是全新的(包括所有零配件、专用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
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计量检测标准;并提供零配件、易损件、耗材等日常维护必须品
价目表。
7.投标人免费派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安装、调试设备、免费提供本项目安装调试所需的
除采购设备以外的所需设备。安装人员对现场安装安全负有责任,服务人员的安全由投标
方负全责。设备所有技术参数经检验应符合投标技术文件的具体指标,并且按合同规定进
行验收。
8.其他要求:中标投标人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招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
部分,优先权高于投标文件。
8
9.投标人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相关技术培训,投标文件中详述培训方案。
10.投标人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需做好成品保护,避免成品损坏。
(三)交货及付款等要求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自然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以最终签订合同及最终书面
要求为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提供制造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使用无质量问题,验收
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其余合同款3年内付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
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
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项目验收时由评审专家组、采购人、用户(校方)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通过后各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竣工检验完毕后,在设备移交前,由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验收资料,装订成册,
一式五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合同为准):
(1)每台设备的安装质量记录。
(2)每台设备的调试报告。
(3)每台设备的竣工验收报告。
(4)每台设备的开箱检查记录。
(5)竣工图纸(安装图册等)。
(6)维护使用手册。
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如零部件实际质量检查不合格,该零部件可在现场更换。在更换
以后,整机性能不能受到影响,更换工作应由采购人批准,并只能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时
间内进行。在更换之后运行7天再作检查,如合格则可通过最终验收。
本项目属于工业、批发业、零售业。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汇入采
购文件指定的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并到账,供应商提供汇款凭证截图并到代理机构取得投标
保证金收据。
9
注:供应商在汇款时须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投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3、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天津静海支行
帐 户:632736825
开户名称: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选的供应商在中标公示发出5个工作日内,携保证金收据、银行退款信息及经办
人身份证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中选的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供应商需提供单位纳税识
别号及经办人身份证在交纳成交服务费后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如中标人的成交服务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
加盖“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以下信息:
付款方增值税发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号: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账号: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0
二、技术要求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详见采购清单。
按照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的名称、品牌、生产厂家、产
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其在技术、安全、性能、管理、厂家标准、使用年限及售后服务
等方面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图纸及产品彩页等相关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质量要求:
1.投标人所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所有施工及材料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之条例及规范。
3.燃气用具需符合当地标准,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认可。
4.提供之设备规格,除需要符合招标的要求外,还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条例、规
范的标准。
5.投标人提供完善的质保服务,合同设备的制造、安装全过程(包括原材料选用)均应
纳入质保范围。
6.投标人应为本合同项目设专责负责人,负责执行合同全过程,其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应对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具有丰富经验。
(2)提供对本工程项目的管理框架、人员配备及管理及实施方案等。
(3)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可随时检查项目实施的任一环节,项目负责人应予以大
力协助。
(三)货物检验
现场开箱检查
1、现场开箱检查由投标人负责,安装人员负责操作清点等,开箱检查在设备安装开始
前进行。
2、核对货物明细、货物与装箱明细,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货物是否为合同货物,非合同货物应拒收。
(2)部件种类和数量:如发现短缺,投标人应负责补齐。
(3)损坏锈蚀:如发现零部件损坏或锈蚀,投标人应更换。
(4)零部件原产地:如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更换。
(5)全部的补齐、更换工作,都不能影响安装按计划开始和完成。
3、★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按照开箱检查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1
三、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30 分) 分
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30 分
第二部分 资信部分 (客观分 20分)
分
值
1
供应商
实 施 能
力
1、提供2018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业绩:
提供三个业绩案例(6分);两个案例(4分);
一个案例(2分);没有案例(0分)。
2、每增加1个业绩案例,加1分,最多得9分。
注:(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1)项+(2)项或(1)项
+(3)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
9分
2 认 证 证
书
评价
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提供 1 项得2分,最
多得6分。
6分
3 人员配
备情况
供应商应具备厨房设备安装、使用培训和维护保养的能力及专业人员;要求:
年龄55岁以下,具备相关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提供1本得1
分,最多5分。
注:需提供拟配备人员的简历、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5分
第三部分 技术方案(主观分 50 分)
1
产 品 整
体 使 用
质 量 评
价
对投标产品,从产品整体使用性能先进、稳定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产品整体使用性能先进、稳定性高:7分;产品整体使用性能具有稳定性:4
分;产品整体使用性能符合招标要求:2 分;
其他不得分。
7分
2
产 品
的 安
全 性
和 耐
用 性
评价
从产品的安全性和耐用性,从产品的技术标准、架构设计、安全保 障进行
综合比较:
产品安全性和耐用性高,优于满足项目需求:7 分; 产品具有安全性
和耐用性,满足项目需求:4 分;产品具有安全性或耐用性,满足项目
需求:2 分;其他:0 分
7分
12
3
供 货
的 质
量 保
证 方
案 评
价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对实际情况描述清楚,质量保
证措施及制定的方案完全适应本项目特点,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
目需求:10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的方案较详细,对实际情况描
述清楚, 质量保证措施及制定的方案适应本项目特点,满足项目需求:6分;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的方案一般详细,对实际情况描述一般清楚,
质量保证措施及制定的方案一般适应本项目特点,满足项目需求:2 分;其
他不得分:0分
10分
4
供 货
安 装
方案
提供设备详细的安装方案,要求有:进度计划安排,人员安排等进 行评价。
方案全面、合理、切实可行,5 分; 方案合
理、可行,3 分;
方案合理、可行性一般,1 分;
其他不得分。
5
分
5
项目实
施现场
措施评
价
从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现场环保措施、现场维护协调措施方面评价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 5 分;
措施方案(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现场环保措施、现场维护协 调措施)
完整,具有可行性:3 分; 完整可行性一般:1 分
其他不得分。
5
分
6
技 术
培 训
方案
培训服务完善,安排合理的,5 分; 培训服
务较好,安排较合理,3 分;
培训服务基本符合招标要求,安排一般,1 分。
未提供,0 分
5
分
7
供应商
拟配主
要人员
的技术
力量
分工明确,人员安排得当,技术人员及现场实施人员配置方案满 足项目
要求的,5 分;
分工较明确,人员安排较得当,技术人员及现场实施人员配置方 案较能
满足项目要求的,2 分;
未提供,0 分
5分
8
售 后
服 务
方案
各供应商承诺,从制造商服务承诺、供应商服务承诺、培训方案等进行综
合评价:
服务承诺、培训方案考虑周全,可操作性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培
训方案:6 分;
具有售后服务承诺、培训方案:2 分; 未提供
售后服务方案:0 分
6
分
第四部分 减分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去对应分值)
1
供应商需对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书带“★”关键设备、材料进行实质性
响应。
供应商对非“★”技术需求进行响应,每有一项偏离扣 1分,最多扣 10
分。
13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 2分,最多减 10 分。
(1)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4)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招标
文件的相关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6)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
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7)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注:
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
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
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
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
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6)有效评标价计算
涉及政策功能投标企业:
有效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6%)
未涉及政策功能投标企业:
有效评标价=总投标报价
7)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审,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供应商须按照《投标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4
项目需求书
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Excel 文件
15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
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
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
动的机构,即“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货物”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
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
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
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
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
的供应商。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16
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
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
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
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
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
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
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
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
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
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
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
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7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
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
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
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
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
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
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5.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应当完全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除《招
标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
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5.3 供应商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供应商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
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
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6.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
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
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招投标系统“查
18
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
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
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天津市财
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
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提出。
8.2 询问
(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
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
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
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
财规〔2017〕22号)的要求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下
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
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
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
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
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质疑
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
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4 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
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19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
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采购文件说明
10. 采购文件的构成
10.1 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项目需求书中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
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本部分第37.4条款执行。
10.4 采购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
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10.5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
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将自动
发送通知至已报名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
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
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0
11.4 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
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
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
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
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采购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投标
文件的依据。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
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
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供应商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
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
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
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格式
21
15.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
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2 供应商可对本采购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
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
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5.3 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
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4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5.5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
编制页码。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
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
将予以拒绝。
1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
部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供应商”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响应文件
18.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18.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
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22
(3)逐条对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采购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
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18.3 投标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采购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供应商应注
意采购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
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
“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
造成的一切后果。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
规定。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采购
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
金的有效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
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
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15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21.3 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加盖联合体代表印章)。
21.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规定应盖章的位置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盖章。
21.5 供应商应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及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
版标书2份(光盘形式)。
21.6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且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投
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3
21.7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对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被授权委托
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21.8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2.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22.1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时,采购人免受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22.2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
他方支付的税费。
23. 保密
23.1 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文件、详细资料和其他资料,均被视为保密资料,
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3.2 开标完成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采购人认为必要的从采购人处获得的
保密资料。
24. 供应商知悉
24.1 供应商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现场和
技术规格书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封装:
25.1.1 供应商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
标明“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字样。
25.1.2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封装在单独的包封中,且在封面上标
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字样。然后再将其共同封装在一个外层包封中。
25.1.3 内、外层包封的封面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封皮上写
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骑缝处加盖密封章。
25.1.4 将全部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完好后,外层封皮
上还应详细写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5.1.5 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密封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包封之中,且在每张盘面上加贴写有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的标签。
24
25.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导致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处理不
当或提前启封,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26.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6.1 投标文件必须在采购文件的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文件的
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地点。
26.2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如果用支票的形式,须在开标前派专人送采购代理机构换
取收据。
26.3 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所
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6.4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迟到或损坏概不负责。
26.5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7. 迟交的投标文件
27.1 采购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8.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修改或撤销通知应
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且该修改材料或撤销通知须有供应商
的授权代表签字。
28.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25条规定进行密封、标记,
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28.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8.4 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代理
机构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开标和评标
29. 开标
29.1 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
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9.2 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29.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29.4 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 将公布供应商的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其投标
的修改、投标的撤回、投标保证金是否提交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
25
29.5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拆封,并退回给供应商;按本投标须
知第29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9.6 采购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9.7 采购人将有效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30.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0.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
30.2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1. 评标委员会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
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1.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
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询标。
31.3 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
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31.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
报告。
32.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32.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
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
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
32.2 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
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32.3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
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
拒绝或中标无效:
(1)若采购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
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
(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签章的;
(3)投标有效期短于采购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26
(5)不能满足采购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投标
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7)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文件或电子版投标文件损坏、无效的;
(8)供应商报价为空、为零的;
(9)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10)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11)围标或陪标的;
(1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3)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
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5)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
不是唯一产品(服务)投标的或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的采购数
量不一致的。
(1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37、59、60条
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
(17)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32.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
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2.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供应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
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7
32.6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
体标准为:
(1)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的价格扣除,审核供应商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
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对小型、微型企业和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
价格扣除 6%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
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产品的价格×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对小型、微型企业和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
价格扣除 6%
(不再享受序号 3的价
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协议合同金
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
(1-2%)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
34.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
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
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8
34.3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34.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5.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
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6.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6.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
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
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
动。
(3)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
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36.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标采
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
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
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
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
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9
(4) 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
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采购文件产
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
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6)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
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7)本项目收取成交服务费。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20(含)以下 一次性收取3000元
20-100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项目的合同金额为 680 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
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 万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
为准。
37. 其他注意事项
37.1 在开标、投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
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7.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
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
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0
37.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7.4 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
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
购人自行选取一个供应商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
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参照投标须知 36.2款第 5条规定的办法产生中
标候选人。
F 授予合同
38. 中标通知
38.1 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通知也可以电
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但随后需要书面确认。
38.2 当中标人按第 41条规定与买方签订中标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若要求的话)后,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5工作日日内向其他供应商发出落标通知,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38.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9. 签订合同
39.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按开标
后撤回投标处理。
39.2 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40. 履约担保
40.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内,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和金额比例向采购人提供履约担保。
40.2 中标人如未按第 41.1及 41.2条的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应采购人的请求有权撤
销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可选择下一名中标候选人。
41. 成交服务费
41.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按照“投标须知”中规定的
比例向中标人收取成交服务费。
41.2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成交服务费。
31
41.3 成交服务费只收现金、电汇、支票。
32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中北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合 同
采购方: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厨房设备采购合同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主要用于设备、材
料备品备件、辅料等易耗品的采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关
于中北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经协商一致,达成厨房设备采购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北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标的:厨房设备
二、产品明细、数量、价格等
序号 产品明细 规格、型号 数量 品牌 单价 合价 备注
1
2
3
... ... ... ... ... ... ... ...
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1、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
试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
2、本合同为总价固定合同。
三、质量要求
1、货物具体技术指标见附件:采购清单。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乙方承诺所供货物与
中标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交付产品中如涉
34
及软件,应为正版软件,若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所有施工及材料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之条例及规范。
4、燃气用具需符合设备使用地标准,和合同使用地管理部门的认可。提供之设备规格,除
需要符合采购清单的要求外,还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条例、规范的标准。
5、乙方提供完善的质保服务,合同设备的制造、安装全过程(包括原材料选用)均应纳
入质保范围。
6、乙方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3年免费维保服务,并负责终身维护。保质期内非因甲方的人为因素而出
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
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保修期内因甲方的人为
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如需乙方负责维修,乙方只收材料费,不加收人工费。
四、供货周期及交货方式
1、供货周期:自甲方要求实际进场之日起 4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运输方式:乙方应使用适当运输和搬运的包装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合同货物安全到达甲方
指定现场,危险化学品的包装与运输应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4、交货设备情况:按照“采购清单列出的品目明细”上的货物数量、品牌、规格为准。
5、①产品送货单 2联(客户联与回单联);②产品质保书及合格证;③全额增值税专票。
五、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使用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30%;其余合同款 3 年内付清。
乙方开户银行:
行号:
帐号:
2、合同生效后乙方负责安排将采购清单中确定的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现场验收合格且资料齐
全,同时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票给甲方。
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乙方对该货物消除障碍正常运转后再行
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
六、安装、调试及验收
35
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项目验收时由评审专家组、甲方、用户(校方)联合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各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竣工检验完毕后,在设备移交前,由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验收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
(1)每台设备的安装质量记录。
(2)每台设备的调试报告。
(3)每台设备的竣工验收报告。
(4)每台设备的开箱检查记录。
(5)竣工图纸(安装图册等)。
(6)维护使用手册。
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如零部件实际质量检查不合格,该零部件可在现场更换。在更换以后,整机性
能不能受到影响,更换工作应由采购人批准,并只能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时间内进行。在更换之后运行
7 天再作检查,如合格则可通过最终验收。
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能够正常使用为交货完毕;经正常使用满十五天设备正常运转,视为验收
合格。
七、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现场验货:
1.1现场开箱检查由乙方负责,安装人员负责操作清点等,开箱检查在设备安装开始前进行。
1.2核对货物明细、货物与装箱明细,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货物是否为合同货物,非合同货物应拒收。
(2)部件种类和数量:如发现短缺,乙方应负责补齐。
(3)损坏锈蚀:如发现零部件损坏或锈蚀,乙方应更换。
(4)零部件原产地:如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应更换。
(5)全部的补齐、更换工作,都不能影响安装按计划开始和完成。
2、乙方提供所供产品三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护。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
应,2 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
或分包。
2.1保证项目人员的稳定性,项目负责人及拟派驻到该项目的项目组人员工作开始后,原则上不允许更
36
换,如要更换,须经甲方同意。
2.2在任何时候,乙方均不能免除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所应付的责任。乙方有义务对所提供的设备实行终
身维护和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与维护。
2.3所供产品在保修期内,如非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维修二次后仍然有故障,则应无条件
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新设备。
2.4保修期过后,维修只收成本费,维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5所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包括所有零配件、专用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
符合国家计量检测标准;并提供零配件、易损件、耗材等日常维护必须品价目表。
2.6乙方免费派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安装、调试设备、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所需的除所供设备以外的所需
设备。安装人员对现场安装安全负有责任,服务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全责。设备所有技术参数经检验应
符合采购清单的具体指标,并且按合同规定进行验收。
2.7乙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负责进行相关技术培训。
2.8乙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验收前,需做好成品保护,避免成品损坏。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 2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 5‰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厂家、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值 20%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值 20%的违约金。
5、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 5‰的违约金。
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招标代理执两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后附厨房平面设计图、水电图、售后服务承诺书及《xxxxx 公司供货明细单 》与合同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招标代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
37
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38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电话:
投标单位详细地址:
投标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
投标日期:年月日
39
投标文件目录格式
(供应商自行编制)
40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41
附件 1
投 标 书
致: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的采购文件(招标编号: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
1. 按投标须知中有关“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正本 份和副
本 份);
2. 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
3. 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与书面投标文件相一致的电子文件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第一包,¥元(人民币),大写。
……
2.我公司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
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
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4.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天。
5.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
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
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
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
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8.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
(www.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 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
9.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
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43
附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
44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使用)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系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前 往 参
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及签署上述
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5
授权委托书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使用)
致: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
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至 年 月 日有效。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46
附件 4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包号 包名称 品牌 投标总价 交货期 备注
1
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47
附件 5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项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制造商 产地 商品属性 单价
采购
数量
计量
单位
总价
注:
1. 商品属性应在“环保产品”、“节能、节水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无”四个选择
项中选择填写。
2. 开标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3. 如国产产品,产地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域。如进口产品,产地精确到国家。
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48
附件 6-1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一)报价要求
(二)服务要求
(三)交货要求
(四)付款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4.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49
附件 6-2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
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
序号
采购项
目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
说明
备注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
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
视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50
附件 7
业 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用户
单位
名称
项目
内容
实施地点
用户联系
人及联系
方式
项目起
止时间
合同
金额
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
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扫描件所在页码
备注:若采购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
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51
附件 8
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
序号 项目 承诺内容
1 保修期内
2 保修期后
3 培训方案
4 其他内容
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52
附件 9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中小企
业、监
狱 企
业、残
疾人福
利性单
位扶持
政策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
企业类型
金额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金额合计
监狱企
业
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
残疾人
福利性
单位
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至页。
53
节能产
品(非
强制节
能 产
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节能认证证书
编号
金额
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投标所投包总价) %
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
环境标
志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环境标志认证
证书编号
金额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 %
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
填报要求:
1. 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开标分项一览表》一致。
2. “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3. 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产品。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4. 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
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54
附件 10
投标产品配置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
1
2
3
…
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55
附件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下:
1.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接企
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接企
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
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6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
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4.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该中小微企业的声明函。
说明:此声明函仅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的企业填写,需要
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内容,并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57
注:若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名称:
日期:20 年月日
注:
1. 网上应答时须将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本声明函原件扫描上传。
2.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声明函。
3. 若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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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制造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制造商)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制造商(加盖制造商公章):
日期:20 年月日
注: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制造商)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后放入电子投标文
件,否则不予认定。
2. 网上应答时须将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本声明函原件扫描上传。
3. 若制造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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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中“供应商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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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3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二、技术要求
三、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
项目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