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武警某部副食品直达配送入围项目(招标项目编号:DHZB-HLJ-2104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武警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1.项目名称:武警某部副食品直达配送入围项目2.服务地点:第一标段:黑河片区(黑河市区,红旗桥,四嘉子);第二标段:北安片区(北安市区、凤凰山农场场部、华山农场场部、五大连池市区、永丰农场场部),招标人指定卸货地点。3.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随时配送(具体配送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4.预算金额:第一标段3000000.00元,第二标段5000000.00元。5.招标范围:第一标段:黑河片区入围1家投标企业为招标人提供副食品配送(包括食材供应、运输、装卸等全部内容)服务;第二标段:北安片区入围2家投标企业为招标人提供副食品配送(包括食材供应、运输、装卸等全部内容)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黑河片区入围;002 北安片区入围
001 黑河片区入围;002 北安片区入围: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括“食材配送”等相关字样,并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企业应具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专属配送服务团队,上一年度曾经为招标人提供过此类项目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企业应具有固定的冷蒸车间和独立的蔬菜加工区、肉类加工区、水产品加工区,食品安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不接受投标企业委托第三方供货。
3.4投标企业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
3.5投标企业应具有正规专业供货渠道和检验资格,提供在法定有效期内的检验委托代理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7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应具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专属配送服务团队;
3.8无失信记录
3.8.1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核查路径: 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8.2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查路径: wenshu.court.gov.cn/
3.8.3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 zxgk.court.gov.cn/shixin/
3.8.4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党政军机关无不良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的声明函,如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声明,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若投标人有相关记录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注:报名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声明函】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10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5月14日15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开标大厅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31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开标大厅
获取方式:4.1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报名登记处现场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请于工作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2)获取人本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4)企业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5)企业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6)正规专业供货渠道证明及法定有效期内的检验委托代理书(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7)“3.8无失信记录”要求提供的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1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7.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3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部监督。
招标人:武警某部
地址:黑河市
联系人:张先生 邸先生
电话:0456-61053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1单元901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82418096-820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