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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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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CG-2104-CS005盐城市行政中心、城投商务楼、盐马路办公区三个食堂结算系统改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盐城市行政中心、城投商务楼、盐马路办公区三个食堂结算系统改造升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24日15: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CG-2104-CS005

2.项目名称:盐城市行政中心、城投商务楼、盐马路办公区三个食堂结算系统改造升级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52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5.采购需求:在三个食堂(市行政中心、城投商务楼、盐马路办公区三个食堂)通过智慧餐厅结算系统升级改造,所有就餐人员通过新的一卡通系统实现三个食堂就餐一卡互通。具体就是将智能芯片植入餐盘,就餐人员通过人脸识别、刷卡和扫码等多结算方式就餐,同时这套系统具有智慧餐厅云管理功能,持卡人能实现自助查询、充值和订餐,通过保温台营养价签能对菜品进行营养分析,同时也能对前厅和后厨通过大数据平台系统进行可视化管理,实现明厨亮灶,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天内必须完成全部项目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其中三个食堂保温台根据采购人工作实际,由采购人分别确定施工时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是否接收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成与旧饭卡实现无缝对接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1年5月17日截止;

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2)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5月2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四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五、开启

时间:2021年5月2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评标四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12号窗口办理,电话:17895275150、13338930195),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磋商文件(客服QQ:798510760)。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190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515-86663508

盐城市行政中心、城投商务楼、盐马路办公区三个食堂结算系统改造升级项目磋商文件.doc

总 目 录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CCG-2104-CS005

项目名称:盐城市行政中心、城投商务楼、盐马路办公区三个食堂结算系统改造升级项目

江苏省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7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1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7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1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行政中心、城投商务楼、盐马路办公区三个食堂结算系统改造升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24日15: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CG-2104-CS005

2.项目名称:盐城市行政中心、城投商务楼、盐马路办公区三个食堂结算系统改造升级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52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5.采购需求:在三个食堂(市行政中心、城投商务楼、盐马路办公区三个食堂)通过智慧餐厅结算系统升级改造,所有就餐人员通过新的一卡通系统实现三个食堂就餐一卡互通。具体就是将智能芯片植入餐盘,就餐人员通过人脸识别、刷卡和扫码等多结算方式就餐,同时这套系统具有智慧餐厅云管理功能,持卡人能实现自助查询、充值和订餐,通过保温台营养价签能对菜品进行营养分析,同时也能对前厅和后厨通过大数据平台系统进行可视化管理,实现明厨亮灶,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天内必须完成全部项目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其中三个食堂保温台根据采购人工作实际,由采购人分别确定施工时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是否接收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成与旧饭卡实现无缝对接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1年5月17日截止;

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5月2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四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五、开启

时间:2021年5月2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评标四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12号窗口办理,电话:17895275150、13338930195),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磋商文件(客服QQ:798510760)。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190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515-86663508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磋商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采购中心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和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3电子磋商文件应当使用“盐城政府采交易管理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制作,在线通过系统提交,详见《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客户端和操作手册自行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纸质磋商文件与电子磋商文件内容有差异,以电子磋商文件为准。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信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要求的份数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每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

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

1.3电子磋商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当按照盐城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磋商文件。

1.4供应商必须随身携带电子CA,如未携带CA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磋商文件的,作为无效投标,不予参加开标和评审。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采购中心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采购中心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采购中心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投标文件的撤回

4.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

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1.2供应商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

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4.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中心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同时供应商应当携带CA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1.2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供应商在5分钟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全部有效供应商解密完成后,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如因“盐城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自身原因而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则转为采用线下方式开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开标和评审的依据。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中心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6.1.4 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中心将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未携带CA证书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5)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7)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9)投标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

2、质疑处理

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4.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2.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2.4.4提起质疑的日期;

2.4.5质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采购中心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中心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采购中心将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天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4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鼓励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

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标的注册地在盐城的中小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中标通知书可在与盐城市财政局签署了《盐城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融资业务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可向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15-86663502。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标的

1.1 服务内容:。

1.2 服务期限:。

1.3 补充条款:。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圆整(¥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

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可以使用银行保函)。鼓励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质保期

质保期  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9.1交付期:_________。

9.2交付方式:_________。

9.3交付地点:_________。

十、合同款支付

10.1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分阶段(第一阶段:除市行政中心食堂保温台外,其余都安装调试好;第二阶段:所有采购项目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将所有设备安装调试结束,第一阶段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第二阶段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价的20%,验收合格后满三年无质量服务问题再付合同价的8%,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尾款。(以上付款均无利息,一律通过银行结转)。

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10.3如需向与财政部门签署融资合作协议的银行办理授信申请的, 需在协作银行开立结算户作为回款专用户,作为该笔合同唯一的收款帐户,供货结束货款结算时,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款项直接支付到该账户。

10.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

12.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

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验收

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或服务依据磋商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交甲方。

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磋商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6验收时新系统加密方式必须交由采购人,由采购人进行处理,供应商须保证系统和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可靠。

十四、合同内容的交付

14.1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提交甲方。

14.3 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

14.4 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4 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盐城市。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具体项目需求

在三个食堂(市行政中心、城投商务楼、盐马路办公区)通过智慧餐厅结算系统升级改造,所有就餐人员通过新的一卡通系统实现三个食堂就餐一卡互通。具体就是将智能芯片植入餐盘,就餐人员通过人脸识别、刷卡和扫码等多结算方式就餐,同时这套系统具有智慧餐厅云管理功能,持卡人能实现自助查询、充值和订餐,通过保温台营养价签能对菜品进行营养分析和价格显示,同时也能对前厅和后厨通过大数据平台系统进行可视化管理,实现明厨亮灶,具体项目需求如下:

供应商须保证新的一卡通系统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能实现新、旧两个系统平稳过渡(供应商承担新旧消费系统导入和导出时所产生一切费用和工作量),保持消费数据正确(原数据库内的数据全部导入新系统,所有原系统的数据必需备份一份),系统加密可靠,运行时低故障率,日故障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

系统改造所涉及到所有线路需重新进行铺设新的电线和网线,供应商自行考虑开孔、开槽、原样恢复等各项因素并将由此产生的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有支持读取原餐卡信息功能,能实现新、旧消费系统无缝对接,确保旧餐卡在新系统能正常使用,同时保证原餐卡加密安全可靠,不能用物理卡号作为识别,新餐卡也要进行加密(加密方式必须交由采购人,由采购人进行处理加密),供应商须保证就餐卡使用过程安全可靠(供应商在竞争磋商工作开始前,需提前对原消费系统的旧餐卡进行测试,证明供应商自身技术能达到采购人需要的标准和要求);

有单独摄像和适时场景回放功能。可逆源查询消费状况,清楚用餐人员每笔消费情况(例如:输入姓名,就可以查看到此人当次、当日或一段时间的消费记录及当时的结算场景);

系统要有日志管理功能,能自动汇总当日、当月或某一段时间的所有餐厅营销情况;

系统硬盘空间足够,至少保证三个食堂5年以上营销报表,可随时查阅5年内的食堂营销状况;

系统在使用过程中,主副两台服务器自动对所有发生的数据进行处理与备份(同时自动备份两份数据,含姓名、单位、金额、电话以及各种数据报表等),防止其中一台服务器或系统出现故障,能立即切入使用,确保系统运行切实安全可靠;

系统具有自助查询和充值功能。可以自助扫码充值、查询消费明细、挂失/解挂功能,增加食堂订餐功能端口;系统能按采购人具体充值要求和方式,进行批量充值发放;

新卡片各类权限(如开卡、加密、充值、解挂等)需交由采购人进行管理;

人脸识别库要预留5万个,人脸识别时分辨率要高,正确率要达到99.7%以上,识别速度要快(每次支付时间≦0.1秒),且只捕捉正前方的人脸;

支持刷卡、人脸识别和扫码支付功能,可按键和定额两种扣费模式;

系统具有批量改写或调整餐盘价格功能;

智慧结算系统有应急备用功能,当出现故障时有备用结算系统设备能自动切入进行工作;

智慧结算餐台具有未支付成功或未结算语音提示功能,当就餐人员未支付或未结算离开智慧餐台时能实时语音提示;

具有自带电源(UPS功率至少满足无外接电源情况下工作一小时),能离线工作,断网断电的情况下也不影响结算系统使用,联网后自动将数据上传服务器;

智能保温餐台能提供菜品保温、营养数据(系统内含各类菜品的营养数据)、菜品价格显示等功能,同时感应区能进行价格和菜名的调整,菜品出品后能自动显示菜品名称、营养、单价(支持早中晚一周排菜及菜品检索功能,可以随时自动切换人工排菜、换菜功能);

供应商磋商文件中需有明确的三个食堂互联互通的实施方案(特别是与盐马路办公区食堂的互联互通),同时也应有对三个食堂人员专项业务培训方案(所有的费用都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智慧餐厅云管理系统能实现明厨亮灶,对前厅和后厨可通过大数据平台系统进行可视化管理,实现水、电、气的统计、人员进出统计、行为规范的统计和物品摆放位置统计等(要有明确的实施方案);

磋商时,供应商须提供支付设备进行现场演示,含刷卡、人脸识别和扫码三种支付方式;

系统安装调试所发生的一切工作量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智慧餐厅云管理系统基本设备构成(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智慧结算云管理系统软件(含读卡器3套)

1

2

智慧自助结算餐台(行政中心食堂3台、城投食堂2台、盐马路食堂1台)

6

3

人脸认别算法服务器

1

4

人脸双屏收银机(行政中心食堂6台、城投食堂和盐马路食堂各2台)

10

5

智能自助服务终端(行政中心食堂、城投食堂和盐马路食堂各1套)

3

6

智能餐具(包含碗、盘、碟、蛊等(行政中心食堂1.8万个、城投食堂0.8万个、盐马路食堂0.6万个))具体按甲方要求

3.2

7

管理工作站(行政中心食堂2台、城投食堂和盐马路食堂各1台)

4

8

智能保温台(含出品机及托盘轨道等)(售菜台改造:行政中心食堂18米、城投食堂9米、盐马路食堂6米)

33

9

餐厅云管理可视化平台(含大电视机6台:明厨亮灶3台,大数据展示台3台)

1

10

自动取筷机(内含2100双密胺筷子)(行政中心食堂6台、城投食堂2台、盐马路食堂1台)

9

11

收银充值台(行政中心食堂、城投食堂和盐马路食堂各1套)

3

12

服务器(一主一副,结算系统专用)

2

13

硬件防火墙

1

14

公众号充值、查询、订餐

1

15

三个食堂互联互通系统(含综合布线等)

1

16

交换机

3

17

设备辅助用料(每家食堂需独立建设机柜,专供消费系统使用)

18

UPS供电系统(满足三个食堂使用要求)

二、现场踏勘

1、采购人不专门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要请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和接待需提前联系采购人。供应商须考虑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并将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被批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质量保证及其它要求

1、投标单位不能简单照搬磋商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磋商文件具体项目需求和技术参数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中标单位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如产品不能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2、供应商磋商时必须明确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等。

3、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参数的要求。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作不合格产品,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4、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中标单位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达到采购人使用需求的性能。

6、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7、所有报价产品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生产标准和规范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8、供货时必须随产品提供出厂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报告(复印件)、产品合格证(原件)以及设备的测试、运行、保养手册等。

9、采购人将邀请专业人员,对安装到位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更换,否则采购人将有权拒付合同款以及没收履约保证金。

10、为保证产品质量,供应商中标后需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验收标准的相关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质保书、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如供应商弄虚作假,未能提供产品相关资料,采购人有权拒收产品,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售后服务

1、质保期至少三年,质保期内实行免费服务和维修,软件系统免费升级(最终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之日起,开始进入免费维保期,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质保期外,对所售产品提供终身上门维保服务,免人工费,维修配件收取成本费。

2、缺陷保修:如果设备交付使用后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供应商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到最后纠正缺陷、供应商提供的质保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3、系统试运行2个月期间内,供应商必须安排专人驻点服务,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以及对试运行期间发现、提出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并予以解决;

4、磋商文件中提供具体的保障措施,供应商接到故障报修后,应按承诺的服务水平和响应速度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供应商应承诺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在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损坏设备,自采购单位报故障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修复障碍,保证用户正常使用。

5、供应商需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并应给出详尽的培训计划,确保采购单位使用人员在经过培训后能完全掌握各设备和软件系统使用。

6、在使用过程中供应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质量回访;

五、智慧餐厅云管理系统及技术参数要求

A.智慧餐厅云管理系统

具有人员信息及卡务管理、财务报表管理、消费查询和充值管理、菜品质量和营养价签管理、餐盘信息管理、食材日常进出库及厨余垃圾管理、餐厅可视化监控管理、菜谱信息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功能和员工考勤管理;

系统平台支持内网或云服务,支持对平台下多餐厅(数量>100个)、多档口的中央集控式管理;多餐厅一卡通用,支持持卡人容量>20万人,支持可设置的卡类型不少于10种;

系统安全可靠,支持动态口令管理,用户修改密码、系统解锁、系统资金管控等口令验证。可绑定登录用户,启用动态口令管理后,在用户权限已授权的情况下,也需要口令再次确认,支持动态口令有效时长管理,支持增、删、改、查功能;

支持角色权限管理,不同角色可分配不同权限; 可对菜单权限、部门权限、区域权限三大权限进行角色管理,角色可以绑定到对应的账户中去,实现对登录用户的权限控制;

支持批量发卡、充值、挂失、解挂、退款、展期等批量操作;

支持组织架构的多级部门管理,可以新增、修改和删除组织架构信息,支持按部门名称查询;

支持卡类型进行自定义管理,卡类型记录数不限,可进行冻结金额、押金、发卡工本费、换卡工本费、有效期,是否允许退卡,离线允许付款的额度、默认透支额度、是否允许绑定附卡的管控;卡类型使用受角色权限控制和动态口令的双重安全机制保护,更加安全;支持对平台下所有终端设备实时在线设置、监控与管理;

支持对单人进行发卡、绑定/解绑、锁定/解锁、挂失/解挂、充值、展期、换卡、余额冻结、卡类型转换、卡押金收取、充值退款、充值减值、退卡等业务操作,同时提供了快捷操作功能,卡务操作均有日志可查询;

支持批量充值功能,方便就餐人员对不同单位、不同持卡人账户、设定的充值日期及过期时间进行批量充值操作,支持模板下载,Excel导入;

支持充值策略管理,可设定不同的应用策略,实现禁止充值、收取服务费等业务,IFTTT策略执行可进行多种业务组合,可按餐厅或终端设定指定日期进行充值控制;

支持消费策略管理,可指定餐厅、终端、餐盘或菜品,支持按日或周或某时段,对某一餐别或时间范围内,对某一种类型卡或全部卡进行消费控制,IFTTT策略执行可进行多种业务组合;

支持菜品信息管理,可按名称/编码/拼音码、类别、商品状态、膳食结构查询菜品,支持增、改、停用/启用、图片上传等操作,保证数据的一致性;支持菜品标签等维护,便于进行营养膳食提醒与分析;支持菜品导入模板下载,菜品可实现批量导入、导出;

具有食材类别管理、食材营养成分管理等功能;

实现对餐厅售卖菜品的高级排菜策略管理,支持按每天、一周或指定日期范围,支持对自助选餐设备进行排菜设置,同菜品不同餐厅可设定不同的价格,餐厅可以按照实际运营情况设置不同的价格策略,以便于按餐厅或按档口或按终端来管理菜品;

排菜策略提供增、删、改、查、复制、停用/启用功能,提供模板下载、导出和导入排菜数据;

支持按日、月和年来查看营收情况,包括营业状况、营业趋势、商品销售额排行、终端实时运维情况及终端销售额排行;

根据餐厅每日排菜计划和每个菜品的BOM(菜品组成和使用的调料),自动计算物料需求单,物料需求单可自动生成采购订单;

具有营业可视化平台展示、营业流水查询、营业明细查询、支付方式明细查询、菜品销量排行展示等功能;

支持菜品销售报表分析,支持查询某餐厅一段时间内菜品销售状况,实现导出Excel和打印功能;

支持食堂营销报表统计,可按营业流水查询,实现按单位、餐厅、终端、餐别、卡号/姓名/手机号、日期等条件查询餐厅营业流水,支持撤单和导出Excel操作;

提供人员消费汇总及分餐汇总统计,支持导出Excel功能;

支持菜品质量和售价管理、餐盘信息管理;

支持食材日常进出库及厨余垃圾统计分析管理;

支持脱机使用,网络中止也可以正常刷卡使用;

支持多餐厅可视化监控、菜谱信息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等功能。

系统信息绝对安全可靠,通过加装防火墙,进行多种方法进行检测,使系统无中、高级安全风险问题。

管理系统(含食堂管理一卡通系统数据库系统、结算系统、保温台改造系统、大数据及明厨亮灶系统等)具有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磋商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B.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人脸识别智慧结算餐台

整体采用钢化玻璃面板,金属拉丝边框,静电喷塑,能防潮湿,耐油污;

分等候区和结算区两个区域,内置结算软件,具有收银、餐盘管理和营业统计等基本功能(支持自动核算、自助支付、隔单设置、批量改写、定义价格、未支付语音提示、交易记录查询、余额查询等功能);

★3.采用红外双目摄像头快速进行人脸识别,人脸识别和刷卡支付模块需内置,不使用外接、外挂人脸及扫码模块;

4.对进入结算台“结算区”智能餐盘进行快速、批量识别,就餐者完成人脸识别后自动支付结算;未支付有实时语音提示功能;

5.智慧餐台CPU主频不低于1.8GHz,内存≥8G,硬盘存储≥256G,SSD固态硬盘;

6.双屏显示,显示屏立于台面,用户显示屏和操作屏采用≥12寸,亮度≥350cd/㎡,全视角显示屏,操作面采用高清电容触摸屏; 

7.人脸识别模板库容量≥20000人、人脸识别成功率≥99.7%;

8.餐具读写稳定,餐具识别距离≥80mm,识别漏读率为0;具备5个餐具识别时间≦0.5秒,餐台可同时识别≥15个餐具;

9.留有专属就餐卡识别区,识别距离≥50mm;

10.具有24小时不间断正常运行,读取餐具,准确率100%,不会出现报错;

11.网络接入方式:无线、有线;

12.工作温度:-5℃~65℃,工作湿度:5%-95%(无凝结)

★13.提供结算软件的著作权证书;

★14.支持刷卡、人脸识别及手机扫码等支付方式;

15.支持支付菜品实时拍照留存。

磋商时,以上内容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认证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中未列明上述内容的,供应商应出具达到上述指标要求的技术说明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不提供,则视为负偏离。

6

2

人脸识别算法服务器

包含算法软件和承载服务器;支持200台以上应用终端;

可支撑5万个用户量,识别准确率大于99%;

提供web管理服务;

人脸比对速度小于0.1秒;

识别日志可保持时间≥6个月;

CPU频率:≥3.5 GHz;CPU缓存:≥8MB;内存容量≥32GB;

硬盘容量:≥1块256G SSD+1块SATA;内部硬盘架数:最大支持3块3.5英寸SATA,最高支持12TB;

可通过现场拍证件照、自助终端刷卡或输手机号码、微信小程序上传照片三种方式进行照片采集。

★9.提供人脸支付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磋商时,以上内容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认证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中未列明上述内容的,供应商应出具达到上述指标要求的技术说明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不提供,则视为负偏离。

1

3

台式人脸识别双屏消费机

人脸识别采用红外双目镜头,实现活体识别,采用基于视频流的动态人脸检测,跟踪识别算法,宽动态双摄活体防伪,带夜间红外、RGB双补光;

CPU主频≧1.8GHz、内存≧2GB、存储容量≧16GB;

主、副显示屏(双屏):≧11.6寸,IPS液晶屏,分辨率≧1024*768,双屏采用电容触摸屏,多点触控。

卡识别距离:≧50MM、读卡时间:≦0.5秒;

人脸识别模板库≧2万人,人脸识别识别时间≦0.5秒,人脸识别准确率≧99.8%;

支持快速统计和查询消费状况;

支持刷卡、人脸识别及手机扫码等方式支付;

支持定额和限次消费;

通讯方式:TCP;

低、高温要求:符合GB/T2423.1-2008,工作温度满足:0℃~45℃;工作湿度:5%~95%(无凝结)。

磋商时,以上内容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认证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中未列明上述内容的,供应商应出具达到上述指标要求的技术说明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不提供,则视为负偏离。

10

4

智能自助查询、充值、图像采集终端

支持用户通过人脸识别或刷卡在线完成身份验证,人脸图片采集,实现卡账户与人脸信息的绑定;

支持用户进行自助余额查询和刷码充值功能;

内存≧2GB;存储≧16GB;

屏幕≧21.5寸电容屏;摄像头:红外双目摄像头,支持0-20°多角度调节,分辨率≧1920*1080;

网络支持100M以太网,wifi;

扫码器:二维码扫码器;

设备为壁挂或立式;

★8.提供人脸采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人脸采集终端检测报告。

磋商时,以上内容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认证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中未列明上述内容的,供应商应出具达到上述指标要求的技术说明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不提供,则视为负偏离。

3

5

发(读)卡器

1.工作电压:DC5V;工作环境温度:-20℃~+60℃;相对湿度:≤95%;

2.通讯接口:采用USB免驱接口方式,即连即用,无需安装任何驱动;

3.读卡距离:30mm,读卡时间:≤0.5S。

3

6

智能餐具

(碗、盘、碟炖蛊、面条碗)

餐具符合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和QB/T 1999-1994(2009)《密胺塑料餐具》的检测报告。

芯片读写次数≥10万次;能被射频装置识别,并能被写入或读取相关信息;

耐高温:符合GB/T2423.2-2008;

耐跌落:符合GB/2423.8-1995。

以上内容须提供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不提供,则视为负偏离。

万个

3.2

7

智能保温台

采用304不锈钢材质进行一体化设计,由备餐台、出品终端、出品指示屏和营养价签组成;

可进行实时在线管理菜品名称和价格,菜品营养显示屏≥5寸;

支持快速切换临时售卖当前菜品以首字母或菜品全称首字母检索菜品名称价格进行选择实现快速临时无感定价。支持开餐前如遇到错误定价菜品时,可临时以按键方式修改菜品价格进行对任意一种菜品进行临时菜品改价设置;

支持一周菜品排菜功能,每天早、中、晚时间段根据Excel表格形式手动导入;

每个保温台内含4个集成无感快速出品终端及营养价屏(显示名称、单价、营养成份),内有指示灯提示。菜品容量≥400个,单个出品终端上可同时出品不少于四个菜品;

使用安全可靠,能自动上水,带水位控制,缺水可自动补水,可进行温度调节;

★7.提供相关软件的著作权证书

磋商时,以上内容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认证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中未列明上述内容的,供应商应出具达到上述指标要求的技术说明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不提供,则视为负偏离。

33米

8

大数据

系统

在食堂前厅安装≧75寸电视机6台(大数据展示平台和明厨亮灶各三台);

大数据展示平台实时显示当天日期、时间及天气状况及空气湿度等信息;

屏幕上实时统计当日当次餐厅就餐人数;

大屏幕实时显示菜品的营销状况以及当次菜品售出的实时变化量;

大屏幕实时显示前一日产生的厨余垃圾情况

明厨亮灶监督窗口显示后厨各操作间工作状况;

提供相关软件的著作权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

9

管理工作站

基本配置:内存≧8GB;硬盘容量≧1TB SDD;屏幕≧23英寸,处理器≧Intel i5;

4

10

数据库

服务器

基本配置:内存≧32GB;硬盘容量≧5TB SDD;硬盘转速≧7200 RPM;双路16核/32核(一主一备)。

2

11

硬件防

火墙

支持万兆模板,配备双千兆模块,提供IPS,反病毒和VRL过滤等功能,支持IPV6,三年免费质保。

1

12

IC卡

1.非接触式IC卡,主要用于单位内部使用,可以用于证件、消费、出勤、消费管理等应用;

2.无电源,自带天线,内含加密控制逻辑和通讯逻辑电路;

3.擦写次数>100000次 、工作频率内存≧12.56MHZ 、通信速率≧106 KBPS。

8000

13

自动取

筷机

无接触式感应出筷,一台机器可一次性放置300双筷子(优质环保密胺材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性标准GB-4806.7-2016,使用寿命≧5年),同时具有消毒功能。

7

14

设备辅

助用料

标准网络机柜(每家食堂需独立建设机柜,专供消费系统使用)、六类网络线(符合国家标准六类网线)、电源线、线管等。

15

UPS电源

整个系统应急使用时备用时间不少于60分钟。

16

微信客

户端

具有充值、查询、评价、通知功能,可以对接智慧餐厅管理系统。


第五章 定标原则和评审标准

一、磋商小组

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的评委由相关的专家、采购人代表等有关人员构成。

二、定标原则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根据总得分高低排列各供应商次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选取1名成交候选人。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自拟。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符合本采购文件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鼓励节能及环保政策以磋商(响应)主要(核心)产品(品牌)为准。

三、评标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候选供应商。本项目评分总分值为100分,评委打分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分标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部分 (15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5(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15

2

企业综合实力 (11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软件成熟度认证证书,CMMI5级得3分,CMMI4级得2分,CMMI3级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

供应商具有ISO9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共5分(认证范围应包含信息系统工程设计,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供应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四星以上认证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CS4级(含)以上证书或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设备现

场演示

(4分)

能提供刷卡、扫码和人脸识别三种支付方式得1.5分,否则为无效标书;定额和非定额两种扣费模式每提供一种得0.5分;带语音播报功能得0.5分;可进行支付消费记录查询得 1 分。

4

4

技术能力(4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对磋商文件具体项目需求以及设备技术参数要求(软件及硬件参数要求),完全满足的得40分。打★号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非打★号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严重负偏离影响设备性能的经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本项得零分。

40

5

方案及实施计划 (12分)

对本项目(食堂管理数据库系统、结算系统、保温台系统、大数据及明厨亮灶系统建设的总体思路、原则,特点把握、技术路线,技术目标需求及未来发展要求,系统内部结构、逻辑结构、物理结构,系统组成、系统功能、系统性能及系统关联描述等技术方案内容)技术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及需求分析、理解是否深刻、符合采购人的实际使用要求。理解深刻、针对性强的得3.014分,基本理解、针对性一般的得2.013分,理解不深、针对性差的得1.012分,不提供不得分。

12

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提出合理化建议,制定针对性控制措施;建议合理、控制措施可行得3.014分;建议较合理、控制措施相对可行得2.013分;建议一般、控制措施一般得1.012分,不提供不得分。

比较各供应商实施方案,包括三控三管一协调等,实施方案全面、具有合理的进度安排、组织架构,具有良好的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得3.014分;实施方案不够全面,进度安排、组织架构不够合理,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不全,得2.013分;实施方案不全面,进度安排、组织架构不合理,没有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得1.012分,不提供不得分。

6

业绩 (4分)

供应商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自己完成县级以上(含县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类似项目的案例,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须能反映项目名称、主要标的物,签订时间和签章清晰可见),且供应商需携带合同原件备查,评标现场如不能提供原件不得分。

4

7

售后服务及培训

(14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综合评分: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内容全面,故障解决方案可行,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可靠的,得2.013分;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体系较完善,服务内容较全面,故障解决方案较可行,专业技术人员保障较可靠的,得1.012分,其他不得分。

14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计划(包含但不限于培训人员的配置、培训的时长)评分:

培训计划具有针对性,培训人员配置齐全,培训时长合理的,得2.013分;

培训计划针对性、培训人员配置齐全性、培训时长合理性一般的,得1.01-2分;其他不得分。

供应商承诺质量保修期为3年的得基本分2分,在3年基础上每延长1年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没有承诺(承诺内容见下备注)或承诺的质量保修期低于3年的,标书为无效标书。

备注:承诺智慧餐厅管理系统软件在质保期  年内免费升级和维护,硬件在质保期  年内免费维护和更换。餐具在质保期  年内损坏须及时更换,质保期满后一年损坏率不超过2%;质保期满后两年内损坏率不超过5%。

供应商具有长期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注册地在盐城地区或在盐城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授权代理机构的,或承诺中标后在盐城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授权代理机构的得2分(注册地在盐城地区或在盐城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授权代理机构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承诺中标后在盐城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授权代理机构的需提供承诺书,否则不得分)。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 期: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资信证明文件

、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四、磋商响应函

五、开标一览表

六、磋商响应报价表

七、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八、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九、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等

十、质保承诺书

十一、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一、资信证明文件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文件1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