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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审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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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审计局机关 天津市审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214121020068)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审计局机关 天津市审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214121020068)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0615-214121020068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审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第1包 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遗光寺娘娘2号29楼 911101086669130178 010-62877706 334.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天津市审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天津市审计局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姬全胜,叶春华 初玉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33792.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列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审计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97号
联系方式:23256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联系方式:022-23556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赵女士
电 话:022-23556628
十、附件
采购文件:磋商文件-食堂4.27.doc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0日

天津市审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0615-214121020068

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2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书…………………………………………5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7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及标准……………………………………13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20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审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14121020068

项目名称:天津市审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

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商品名称

采购需求

第1包

350

350

食堂餐饮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B.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2020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及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第三方证明资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且声明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注: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2021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方式:为便于响应单位获取文件,可以现金或电汇方式购买磋商文件

(电汇信息开户名: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紫金山路支行、银行帐号:087557120100304007426),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fhk305@163.com),并注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审计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97号

联系方式:022-23256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方式:022-23556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赵女士

电 话:022-23556628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审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总预算350万,其中餐费180万元为暂估价(其中不低于15万元用于扶贫采购食材),结算以实际就餐人数和就餐标准为依据,结算票据内容为餐费;服务费预算为170万元。就餐规模如下:

工作日:早餐:230人,午餐230人,晚餐30人。

周末、节假日:午餐20人,晚餐20人(琼州道办公区)。

项目地点:琼州道办公区、友谊北路办公区

二、投入人员岗位及需要人数(满足正常供餐情况下最低人数)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要求

工作时间

1

项目负责人

1

具备团餐行业同类型、同规模项目管理岗位经验3年以上,同规模负责人管理岗位经验,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一级(高级)上岗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2

厨师长

2

具备团餐行业同类型、同规模项目管理岗位经验3年以上,同规模厨师长管理岗位经验,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一级(高级)上岗

每个办公区1人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3

二级厨师

3

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二级或以上)上岗,从事团餐行业烹饪岗位3年以上

琼州道2人,友谊北路1人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4

小吃厨师

2

至少擅长一处地方特色风味小吃,从事团餐行业烹饪岗位3年以上

琼州道2人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5

面点师

3

擅长大众面食及部分面食风味小吃的制作。从事餐饮行业面点岗位2年以上

琼州道2人,友谊北路1人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6

切配工

2

熟练掌握各种刀工技巧, 从事餐饮行业本岗位1年以上

琼州道2人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7

服务主管

1

1、具备良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及与客户通畅的沟通协调能力;

2、具备良好的本岗位职业素养及管理经验;

3、有社会餐饮及大型团餐类项目的服务管理经验;

4、年龄40周岁或以下,仪表端庄、气质优良;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8

服务员

3

40周岁或以下,外形良好,从事团餐服务岗位经验丰富

琼州道2人,友谊北路1人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9

洗刷保洁员

3

50周岁或以下、身体健康、熟悉洗消岗位各关键环节点的知识。

琼州道2人,友谊北路1人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10

库管

1

1、年龄40周岁或以下,仪表端庄、气质优良;

2、有库房管理经验, 餐饮行业本岗位从业经历3年以上;

琼州道1人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合计

21

注:

以上人员均不接受退休人员,尽量选用年轻人员,均须持区县级(或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周末、节假日午晚餐和正常工作日的晚餐由供应商根据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提供正常服务。

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安排加班的,供应商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此部分费用在总承包费中,采购人不另外支付加班费用。

两个办公区保障人员由中标单位根据就餐人数可自行进行调整。

三、服务内容

1.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货、保管、加工制作和成本核算。

2.负责和采购人协商制定每周食谱。

3.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

4.负责与餐饮相关的各项服务;

5.负责餐厅整体的保洁服务;

6.保证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

7.负责水、电、气每日使用前检查,突发情况及隐患的排除。

8.负责所供应食品的安全。

四、供餐要求

1.供餐模式和品种安排

1.1工作日早中晚餐采取纯自助就餐,风味小吃、正餐可随意取用。早餐以京津传统早餐和西式简餐相结合的方式,安排菜品不少于主食6种,蛋类两种,汤粥4种,热菜两种,凉菜2种。午餐以本地家常菜为主,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午餐不低于主荤两个、副荤一个、素菜一个、凉菜两个(秋、冬视情调整为主荤两个、副荤一个、素菜两个、凉菜一个),小吃2种、汤粥2种、主食6种、杂粮1种、水果1种,奶品1种。 晚餐为一荤、两半荤、一素,主食为米饭、面食,汤粥1种

1.2周六、日或节假日午餐、晚餐:荤菜1个、2个半荤、1个素,主食为米饭、面食,汤粥1种。

1.3传统节日前要安排应节食品,要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

1.4.招待桌餐每月1-2次,按实际需求为我局提供。

2.餐费标准:

2.1周一至周五:早餐5元/人次,午餐18元/人次,晚餐12元/人次。

2.2周六、日和节假日:午餐、晚餐12元/人次

2.3招待桌餐餐费不高于政府规定餐费标准,按就餐人数据实结算。

注:上述餐费标准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包干价(包括食材、物流、低值易耗、清洁等),但厨房设施、设备、场地、餐厨具(部分)、能源费用、餐桌椅由采购单位提供。

3.就餐时间

早餐:07:20~08:30

午餐:11:30~13:00

晚餐:17:40~19:30(值班人员17:40,加班人员18:20)

4.供餐方式

常规供餐自助餐,接待供餐按甲方需求采取自助或桌餐形式。所有餐次均为现场制作。在供餐的过程中,当日的餐饮不允许使用上一餐的剩菜剩饭。

5.菜单制作应考虑满足回民餐的民族就餐要求,独立厨具、餐具标识。

供应商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信息和要求在投标时提交一份符合要求且专业、清晰、完整的菜单。菜品名称应当能看出该菜品的主材和烹饪方式,不得出现无法判断其食材内容和烹饪方式的菜名。清真服务区使用单独的、以颜色区分的厨具标识,确保团队中有清真服务经验及资格认证的管理人员。清真餐、厨具需单独清洗,所有食品需要标有规范、统一、显著的清真标识。

6.菜单每周更新1次,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口味应融会中东部地区风味,重点体现天津特色,口味丰富。每季度主菜口味要进行调换。

五、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安全生产法》,要有完善的食堂经营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应报出突发事件预案、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等各项应急预案及各项操作流程。提供餐饮服务的各项操作流程,须按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如卫生防疫、消防、食品加工制作、健康证、食品留样等;

2.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准时出餐,保证食品安全。同时,中标人需具备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正常服务项目之外的应急任务,如按天津市规定的标准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接待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

3.中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能够提供餐饮服务的票据。

4.中标人承诺中标后所有员工经采购人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招聘的上岗厨师须有相关等级证书:中级(二级厨师或以上)、高级(特级厨师);餐厅上岗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并统一着装,员工工服由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支付此项费用。所有派驻人员要求按照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缴纳五险。

5.中标人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保密制度。严格执行餐饮行业相关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餐厅的各项管理制度;供应商根据员工餐厅内部岗位设置,提供各岗位操作制度。

7.中标人须对餐厅服务人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要求其按规范进行操作。

8.厨房设备的维修、保养由中标人负责,包括排油烟机等灶具及厨房设备清洁、保养由供应商定期操作,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0.中标人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房屋。

11.中标人要做好食堂整体环境卫生,环境要求: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蝇虫、无老鼠,垃圾要随有随清,垃圾桶加盖、内外袋无外溢,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12.中标人需对餐厅内外区域进行定期消杀灭“四害”工作,消杀制剂要求为生物无害制剂(国家质量保证),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其工作人员或聘用工作人员须持有《天津病媒生物防治培训证书》上岗。

13.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有关规定,对食堂的排烟管道定期提交清洗计划,进行清洗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专业资质,且工作人员须有意外工伤等相关保险,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供应商负责员工餐厅内的整体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14.中标人应当提交一份基于满足餐厅需求的营运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用餐人员疏导方案、客户服务方案、供餐方案、餐厅垃圾运输方案、餐厅保洁方案、餐厅物资供应方案以及应急方案等。中标人应报出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投诉解决方案;供应商应报出突发事件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15.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按合同约定当日餐费的30%自愿接受处罚。

16.由中标人供应食物不洁或霉变引发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所发生的治疗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处罚。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17.中标人的食品应48小时留样备查。

18.中标人自行承担其工作人员的住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六、项目管理要求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政治上与采购人保持高度一致

中标人所体现和代表的是采购人的管理与服务机构,其服务人员都代表着采购人的形象。因此,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在政治上必须与采购人保持高度一致。为此,餐饮公司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骨干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要加强政治思想学习,了解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修养,并在日常的管理服务中加以落实。

2.要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

每个员工对外来陌生人员和社会媒体询问大楼内部情况和政务事项时,都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绝不能擅自接受询问。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动的不动。

3.加强政治思想教育

成立党支部,建立学习制度。党员干部要带头组织大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

(二)保密管理要求

1.上岗前的保密管理

一是进行政治审查。中标人录用工作人员前必须对所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姓名、年龄、籍贯、家庭住址、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和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二是签订保密协议书。餐饮公司在人员上岗前,应在保密办的领导下,组织所有录用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三是上岗前保密培训。由中标人组织,负责对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岗前保密培训。

2.在岗的保密管理

一是制定保密制度。中标人必须针对重要服务岗位(餐饮),制定相应的保密工作制度,制度必须包括责任、义务和奖惩等方面。二是建立信息档案。中标人应建立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对各类别人员分类管理。并在人员职位、岗位变动时,及时做好档案变更记录,便于保密办的检查和管理。三是开展保密教育。中标应每人季度或半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保密宣传教育。

3.离岗的保密管理

中标人在从业人员解聘、辞职前应与从业人员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并对其离岗后提出保密要求。

七、采购人、中标人的费用分担

1.采购人免费提供餐饮制作场地、餐厅、库房及后厨设备、餐具、办公室及餐饮服务所需的水、电、燃气等能源。

2. 排油烟机等灶具及厨房设备清洁、保养由中标人定期操作,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3.服务人员统一的服装、帽子、手套、口罩等和低值易耗清洁消毒用品由中标人担负。

4.本项目报价中所含餐费为暂估价,结算以实际就餐人数和就餐标准为依据,结算票据内容为餐费。

5.本项目报价中餐费费用10%(不低于15万元)用于扶贫采购食材,由甲方负责定向扶贫采购提供给乙方使用,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食材及洗涤用品要求说明

1、采购的粮油为指定品牌(鲁花、金龙鱼、福临门)非转基因花生油、(利达、古船、五得利)面粉、(小站、金龙鱼、福临门、五常)大米。

2、肉类从正规厂家指定品牌(迎宾、众品、宝迪、千喜鹤)购买,所有食材中的牛肉和羊肉(必须为清真食品)、禽类、乳制品和烘焙食品必须有认证,采购中所涉供应基地(企业)、加工企业、切配企业、物流企业的资格认证及其他相关认证。

3、洗涤用品为安利、雕牌、立白、白猫品牌。

九、本项目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如遇不可预见情况,本项目提前自然中止,采购方提前1月通知中标人本项目中止日期。

、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7个工作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和食材费(食材费以实际就餐人数作为结算依据)。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十一、供应商应提供500万元《食堂意外险承诺书》;

十二、本项目按天津市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面向小微企业。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性磋商;

1.2 定义:

1.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2.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

1.2.3 “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1.3 磋商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2.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2.1.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2.1.1.1 磋商邀请函;

2.1.1.2 项目需求书;

2.1.1.3 供应商须知;

2.1.1.4 评审方法及标准;

2.1.1.5 响应文件格式;

2.1.2 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以中文编印;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3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单位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2.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 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3.1 总体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2 语言及计量单位:

3.2.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3.2.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3 响应文件的组成:

3.3.1 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3.3.2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3.4 磋商有效期:

3.4.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60天;磋商声明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

3.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3.5 响应文件的递交:

3.5.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5.1.1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3.5.1.2密封信封上注明“于××月××日××时正式开启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盖章;

3.5.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3.6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 磋商保证金:

4.1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交纳磋商保证金,金额为柒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支票转账未到账等情况,按响应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4.2 供应商成交后,须在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事宜,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事宜;逾期未办理退还手续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向供应商提供在银行产生的孳息,采用无息退款方式办理;

电汇信息:

开 户 名: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光大银行紫金山路支行

银行帐号:087557120100304007426

5. 磋商程序:

5.1 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递交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

5.3 参加人员及要求:

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4 磋商步骤:

5.4.1 第一步:

5.4.1.1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4.1.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4.2 第二步:

5.4.2.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5.4.2.2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4.2.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4.2.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5.4.2.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4.2.6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4.2.7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4.3 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5.4.4 第四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5 其他:

5.5.1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5.5.1.1 围标或陪标的;

5.5.1.2 扰乱磋商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5.5.1.3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5.5.1.4 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5.5.2 供应商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经发现虚假伪造,取消成交资格。

6. 其他注意事项:

6.1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用对公账户电子汇款方式缴付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列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6.2 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若有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为022-23556628;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6.3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6.3.1 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一份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 (电子版应为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盖章版完全一致的PDF格式的扫描文件);

6.3.2 响应文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6.4 其他:

6.4.1 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6.4.2 磋商开始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6.4.3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响应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

6.4.4 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磋商前答疑会的权利,并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可能产生的风险;

6.4.5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规定提出质疑;

6.4.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4.6.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6.4.6.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4.6.3 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7 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价格的评审时执行政府采购相关优惠优惠政策,各响应单位的投标报价经过以下“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扣减后的价格为最终的评审价格。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说之产品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否则不予认定。

(2)促进残疾人就业,依据财政部、民政部、残联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谈判并提供本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以自身产品参与谈判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如果响应单位符合以上多条政府优惠政策,不重复计算。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依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节能产品金额占投标总价50%以上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请填写《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且同时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依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环保标志产品金额占投标总价50%以上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请填写《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且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8 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供应商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及标准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现就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1. 前言:

1.1 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次采购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实行评审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2 本评审办法仅适用于本次采购;

1.3 本评审办法的解释属采购人

2. 评审依据:

2.l 评审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

2.2 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及其补充通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以及本评审办法;

2.3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3. 评审机构:

3.1 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成磋商小组负责组织本项目采购的评审工作,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向采购人汇报评审工作情况及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3.2 本次磋商小组由技术、经济、商务等方面专家共3人组成,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负责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部分的评审工作;磋商小组的职责主要是:

3.2.1 根据评审标准和办法及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

3.2.2 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推荐排序的成交候选人

4. 评审原则、标准和纪律:

4.1 评审原则:

4.1.1 评审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4.1.2 整个评审工作不受任何个人和机构的干扰,供应商的任何试图干扰评审的行为,一经发现其响应资格将被否决,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1.3 在有效报价中,报价合理、报价低廉的响应更具竞争力,最低的报价并非成交的唯一标准;

4.1.4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2 评审标准:

4.2.1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对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文件完整性、符合性、资格、商务、技术、报价等因素和社会信誉等指标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详细评议;

4.2.2 为维护采购人的利益,磋商小组可以否决所有供应商的响应;

4.2.3 如各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磋商小组有权拒绝所有供应商的响应;

4.2.4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或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4.3 评审纪律:

4.3.1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3.2 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与评审有关的任何情况。

5. 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规定,对各供应商的资格、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和比较确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5.1 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5.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质要求”;资格审查内容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均须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不具备资格审查条件之一者,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如因响应文件描述不清或评委会不能判定是否合格,需要查看原件但供应商不能提供原件的被评委会判定为不合格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1.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1.2.1 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5.1.2.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参与磋商的资格将被否决;

5.1.2.3 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磋商小组可以接受,

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其他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5.1.2.4 在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参与磋商的资格将被否决:

5.1.2.4.1 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5.1.2.4.2 响应文件所加盖公章为电子版印章(计算机打印)的;

5.1.2.4.3 供应商及其制造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5.1.2.4.4 供应商的磋商声明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5.1.2.4.5 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5.1.2.4.6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5.1.2.4.7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主要条款;

5.1.2.4.8 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性条款的;

5.2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5.3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的平均值;具体评审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16分)

(1)供应商业绩(12分)

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集体餐饮服务的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2分,未提供的得0分。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包括体现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时间等页)和业主良好反馈意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2)供应商相关证书评价(4分)

①GB/T19001系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②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③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④GB/T22000系列/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具备1个证书得1分,最高4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第二部分 服务因素(24分)

(1)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评价(3分)

投入的项目负责人(1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开标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提供项目负责人毕业证书扫描件和健康证,该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且同时具有开标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的:1分,其他:0分;

2)提供项目负责人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项目负责人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集体餐饮服务经验的,且同时具有开标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的:1分,其他:0分;

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一级)扫描件的,且同时具有开标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的:1分,其他0分;

(2)拟派驻项目厨师长评价(6分)

投入的项目厨师长(2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厨师长姓名、项目厨师长开标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提供项目厨师长健康证,且同时具有开标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人员得1分,最多2分;

2)提供项目厨师长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项目厨师长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集体餐饮服务经验的,且同时具有开标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人员得1分,最多2分;

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一级)扫描件的,且同时具有开标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人员得1分,最多2分;

(3)派驻服务人员评价(15分)

1)二级厨师3人(3分):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二级厨师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二级或以上)和健康证,从事团餐行业烹饪岗位3年以上相关证明或承诺,以及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人员得1分,不满足以上任意一项要求的不得分,最多3分;

2)小吃厨师2人(2分):提供小吃厨师的健康证及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承诺至少擅长一处地方特色风味小吃且从事团餐行业烹饪岗位3年以上;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人员得1分,不满足以上任意一项要求的不得分,最多2分;

3)面点师3人(3分):提供面点师的健康证及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承诺擅长精通各种中西点、面包、大众面食及部分面食风味小吃的制作且从事餐饮行业面点岗位2年以上;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人员得1分,不满足以上任意一项要求的不得分,最多3分;

4)切配工2人(2分):提供切配工的健康证及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承诺熟练掌握各种刀工技巧且从事餐饮行业本岗位1年以上;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人员得1分,不满足以上任意一项要求的不得分,最多2分;

5) 本项目的其他派驻人员(服务主管1人、服务员3人、洗刷保洁员3人、库管1人)均具备区县级(或以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并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0.5分,最多4分。

第三部分 技术因素(48分)

(1)餐饮服务管理方案(8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餐饮服务管理方案,服务方案需包括菜品的调配方案、服务人员培训、用餐时间、供餐方案等相关内容,方案考虑全面,管理目标明确,源近期规划合理,方案切实可行,方案紧扣项目得8分,每有一处欠缺减1分,减完为止,没提供方案的得0分。

(2)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及管理方案(8分)

方案中包括环境卫生、餐厅消杀、个人卫生、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操作间卫生、餐厅卫生间卫生、等相关内容,方案考虑全面,针对本项目,操作切实可行的得8分,每有一处欠缺减1分,减完为止,没提供方案的得0分。

(3)各项服务应急预案(8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各项服务应急预案,服务方案需包括停水停电、食物中毒、火灾事故等各种突发紧急情况的相关内容,应急预案考虑全面,针对本项目,方案切实可行的得8分,每有一处欠缺减1分,减完为止,没提供方案的得0分。

(4)有相对固定的食品材料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是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食品材料供应商,并负责食品材料的配送(3分)

有相对固定的供应商,提供较为齐全的供应商的资质材料:3分

有相应的供应商,资料不齐全:2分;

有相应的供应商,无资料体现:1分;

无固定的供应商,无资料体现:0分。

(5)公共餐饮器具须按规定清洗、消毒和存放,要有详细的消毒记录及措施。(2分)

满足:2分;不满足:0分。

(6)合同期内,须按照防疫卫生管理要求对操作间、餐厅、库房的卫生工作、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做好食品操作、环境卫生及消毒工作。(2分)

满足:2分;不满足:0分。

(7)如没有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履行合同的(如延误用餐时间、没有按照采购人要求的事宜,一次发现扣除月管理费5%,三次自动解除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2分)

同意执行:2分 ;不同意执行:0分。

(8)如发现使用不符合卫生规定的工器具、餐具、食品原材料或造成浪费过大,发现一次扣月管理费5%;如因提供的食物或餐具不洁影响采购人员工的健康,经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供应商责任时,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对其员工的损失进行赔偿(2分)

同意执行:2分;不同意执行:0分。

(9)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定期沟通协调制度(3分)

提供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定期沟通协调制度方案健全、可行得3分,每有一处欠缺减1分,减完为止,未提供制度方案的得0分。

(10)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3分)

提供人员保密管理方案且方案规范、全面、切实可行得3分,每有一处欠缺减1分,减完为止,未提供人员保密管理方案得0分;

(11)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3分)

方案详细完整,可行,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得3分,每有一处欠缺减1分,减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12)人员培训方案的评价(4分)。

人员培训方案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全项内容,提供完整方案的得4分每有一处欠缺减1分,减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第四部分 价格部分(10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审,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5.4 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根据上述评审办法对各有效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报价部分进行评审打分;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的平均值;磋商小组根据报价评分办法审核、计算出符合规定的供应商报价得分;供应商的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为其最终得分,计算汇总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前三名供应商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最终磋商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得分且最终磋商报价相同并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5.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磋商资格将被否决:

5.5.1 磋商响应有效性不合格;

5.5.2 磋商保证金不合格;

5.5.3 偏离标注“★”资格条款、技术条款或商务条款;

5.5.4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技术评分条款编制对照表的;

5.5.5 经磋商小组认定技术方案有较大偏差不满足采购需求;

5.5.6 供货范围重大偏离;

5.5.7 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格;

5.5.8 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5.9 本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 本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产品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排序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磋商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列;如评审得分与最终磋商报价均相同,按照供应商技术得分由高至低排列;前款所述全部相同无法判定名次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某一供应商具有成交供应商推荐排序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具备成交候选推荐排序资格。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可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项目,其磋商资格无效:

7.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7.3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7.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8.1 每个磋商小组成员对所有有效供应商,按上述评分方法逐项进行打分,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

8.2评审小组将经评审的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不超过3名成交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第1的为成交供应商。当确定成交的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依排序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5.5.2 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获得同等最高得分时,将选择最终报价低者为排序靠前的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时将选择技术得分较高者为成交候选人。

5.5.3 不承诺最低报价成交。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以下格式仅供参考,本部分所提供的格式不包含响应文件的所有格式,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条款以及评审办法所涉及的内容自行编制并提供证明材料。)

响 应 文 件

( 正/副本 )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电话:

供应商详细地址:

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响应文件总目录

(需供应商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

(需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标办法”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一、磋商声明

致: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的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为本次项目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2.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 60天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中选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并完成与之配套的服务工作。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磋商响应文件需要准备的材料

为方便磋商小组对各磋商响应文件评审时准确地找到相应材料,请各供应商依照此附录列出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内容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企业概况。

资格证明文件。

法人代表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一览表。

业绩情况及证明。

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需求中所列的所有技术、服务实施方案等内容。

附表1:企业概况

企业概况

1.企业概况

名称: 电话:

地址: 传真:

单位性质: 邮政编码: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人代表姓名: 职务:

负责人: 职务:

2.供应商简况

注: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2.由参加单位填写的部分应加盖参加磋商各方供应商公章。


附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的法定代表人,前往参加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表3: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全称(盖章):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金额(万元)

服务期限

备注

1

食堂餐饮服务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 人民币 单位(元)

成本费用名称

测算式

测算值(元)

全年总计

每月单价(元)

保险

人数

1

人员工资

岗位

---

---

---

---

---

小计

2

法定节假日加班

3

服装费

防暑降温

福利

其它

小计

4

行政办公费

5

管理费及利润

6

税费

7

餐费(暂估价)

1800000元(其中包括不低于150000元用于扶贫采购食材)

8

总 计

注:1、如果总价与单价不符,则以单价为准,并附单价分析表。

2、餐费结算以实际就餐人数和就餐标准为依据,据实结算。

3、报价应采用人民币,价格应包括所有费用。

供应商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4:业绩情况表

业绩情况表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客户名称

及联系方式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5:商务应答表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商务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项目需求书要求(项目需求书商务要求须逐条应答)

1

报价方案:

1、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时填报金额大小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包括职工用餐、服务人员的工资、税费及项目需求书中涉及的其他费用。

2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70000元。

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1)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

供应商须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汇入如下账户并到账。

开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光大银行天津紫金山路支行

帐 号: 087557120100304007426

(2)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

磋商文件有效期:60天

4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一份。

备注:电子文本要求是纸质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文件格式(pdf文档)进行编制,并要求在封面注明供应商名称。

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项目周期:本项目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如遇不可预见情况,本项目提前自然中止,采购方提前1月通知中标人本项目中止日期。

7

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7个工作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和食材费(食材费以实际就餐人数作为结算依据)。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8

供应商必须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9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文件)中列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向成交供应商全额收取成交服务费。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采购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采购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表6:技术应答表

技术服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技术需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项目需求书要求(项目需求书技术要求须逐条应答)

1

2

3

4

5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采购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采购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涉及到具体数值实质性要求的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供应商技术响应文件还应包括

1.技术方案,包括人员安排、供货计划等(自行编制):供应商的实施方案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书和技术部分评标办法条款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项目技术方案。

3.项目培训方案。

4.售后服务承诺及说明(自行编制)

5.项目需求书及评分办法涉及的内容

附件7: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

谈判相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

企业类型

金额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