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平阳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大米、蔬菜、食油、肉食、蛋、鱼、酱菜、调料等)配送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B-PYCG-2021051001
项目名称:平阳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大米、蔬菜、食油、肉食、蛋、鱼、酱菜、调料等)配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0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平阳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大米、蔬菜、食油、肉食、蛋、鱼、酱菜、调料等)配送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至合同结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具有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5月20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看守所
地 址:平阳县看守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58116293
质疑联系人:330326106301fp
质疑联系方式:0577-58116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牛山北路牛山商务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88585331
质疑联系人:苏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11383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平阳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大米、蔬菜、食油、肉食、蛋、鱼、酱菜、调料等)配送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标)(5.10最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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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平阳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大米、蔬菜、食油、肉食、蛋、鱼、酱菜、调料等)配送采购 采购编号:HQZB-PYCG-2021051001 采购单位:平阳县看守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58116293 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官先生 联系电话:15088585331 二零二一年五月 |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大米、蔬菜、食油、肉食、蛋、鱼、酱菜、调料等)配送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线上电子招投标)
公告日期:2021年5月10日
项目概况
平阳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大米、蔬菜、食油、肉食、蛋、鱼、酱菜、调料等)配送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B-PYCG-2021051001
项目名称:平阳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大米、蔬菜、食油、肉食、蛋、鱼、酱菜、调料等)配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0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平阳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大米、蔬菜、食油、肉食、蛋、鱼、酱菜、调料等)配送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至合同结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具有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5月20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看守所
地 址:平阳县看守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58116293
质疑联系人:330326106301fp
质疑联系方式:0577-58116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牛山北路牛山商务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88585331
质疑联系人:苏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11383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磋 商 通 知(邀 请)书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平阳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大米、蔬菜、食油、肉食、蛋、鱼、酱菜、调料等)配送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我们现通知贵单位(公司)参加,并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响应文件,按时前来参与磋商采购。
采购编号 |
HQZB-PYCG-2021051001 |
采购内容 |
平阳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大米、蔬菜、食油、肉食、蛋、鱼、酱菜、调料等)配送采购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供应商资格 |
按采购公告要求 |
报价有效期 |
90日历天(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投标文件的签章 |
电子签章。采购文件所指的加盖单位公章为电子签章。 磋商响应文件须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完整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
响应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的签章 |
电子签章,按《供应商须知》和《响应文件格式》标注的要求进行盖章、签署(电子签章)。 |
响应文件的形式 |
电子响应文件(即“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jmbs]); 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平阳县鳌江镇柳南路50号 官先生收 15088585331)。 |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柳南路50号 联系人:官先生 联系电话:15088585331 联系传真:0577-88113837 |
投诉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
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传真:0577-63889959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邮寄“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 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解密开始时间 |
2021年5月20日上午09:30 |
磋商地点(评审地点) |
平阳县鳌江镇柳南路50号 |
备注 |
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采购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机构与采购人所有。 |
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简介
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的条款及要求以加粗、加下划线或符号*、▲、★、●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及内容有些是重要条款,供应商对重要条款的响应程度将作为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一部 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看守所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平阳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大米、蔬菜、食油、肉食、蛋、鱼、酱菜、调料等)配送采购,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
我们热忱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进行报价。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各项工作,并保证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报价文件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4、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
二、采购清单
序号 |
食物名称 |
月均用量(按800人计) |
年均用量(按800人计) |
备注 |
1 |
大米 |
28800市斤 |
345600市斤 |
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购买数量结算。 |
2 |
蔬菜 |
32000市斤 |
384000市斤 |
|
3 |
食油 |
800市斤 |
9600市斤 |
|
4 |
肉食 |
2400市斤 |
28800市斤 |
|
5 |
蛋 |
800市斤 |
9600市斤 |
|
6 |
鱼 |
800市斤 |
9600市斤 |
|
7 |
酱菜 |
4000市斤 |
48000市斤 |
|
8 |
调料 |
/ |
/ |
三、食品分类目录
1、大米:籼米、粳米、糯米、年糕、面条、粉干等。
2、蔬菜类:当天采摘当季蔬菜。
3、食油:花生油、菜油、大豆油、色拉油、调和油、玉米油等;
4、肉食(当天屠宰):
1)猪肉(新鲜猪肉):前腿肉、后腿肉、排骨、大排、里脊肉、三层肉、猪蹄等。
2)其他肉类:牛肉、羊肉等。
5、蛋:鸡蛋、鸭蛋、咸鸭蛋等。
6、鱼:咸鱼干、鲢鱼、鳙鱼、草鱼、鲤鱼等。
7、酱菜:榨菜、什锦菜等。
8、调料:食盐、味精、酱油、料酒、醋等。
9、其他未分类或上述未列出食品中标供应商参照中标折扣率。
四、食品质量要求
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清洁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大豆油等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拥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猪肉、牛肉、羊肉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食盐、味精、酱油、料酒、醋等调味品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5.蛋、蔬菜、鱼类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五、食品价格约定
1.保持供货价格相对稳定。食品供货价格以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平时以所在地区(包括网上、市场、超市)粮油类、肉类、禽蛋类、冻品类等物品信息价格作参照,按投标下浮优惠。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主体要及时告知,供需双方协商定价。
2.供应商和采购人每月共同了解市场价后根据市场价提供下一月新鲜食品(大米、蔬菜、食油、肉食、蛋、鱼、酱菜)详细清单及市场价,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通知供应商。如发现清单价格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发现一次采购人可扣除5%履约保证金,1年内发现3次以上则扣除全部保证金,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合同结算价为各种食品实际结算价相加,单种食品实际结算价=该种食品零售结算单价×(折扣率)。
六、配送与支付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
1、配送地点:平阳县看守所指定地点。配送时间:必须保证一天一送。
2、首次供应时,应提供中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予看守所存档, 温州地区以外的供应商在温州地区设有自身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配送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可于中标后1个星期内登记注册。每次供应时应向看守所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此外,还应每三个月提供一次具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4、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看守所根据实际需求,提前五天以传真方式将需求通知中标供应商。
5、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看守所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看守所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看守所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6、合同有效期:本次招标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若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或财政支付方式):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须向采购人提供五万元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支付30%预付款;中标供应商按看守所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看守所申请付款,看守所收到申请后在 20 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不包括年初政府财政资金用款额度未下达时间)。合同期满30日内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
8、各投标单位自行现场踏勘,充分考虑平阳县看守所地理位置及交通状况的影响,合理配置配送车辆。
七、物资验收
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最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看守所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出中标供应商支付。
合同期内,看守所将对货物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套、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此次数限制),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中标供应商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 5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责成看守所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八、对中标供应商的管理要求
8.1、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看守所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中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看守所供货的;
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工作人员为看守所服刑人员私传物品、信件、口信等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的;
7)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监所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8)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9)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监所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10)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8.2 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监所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供应商还需赔偿看守所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8.3 由于看守所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看守所出入监门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8.4 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看守所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8.5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看守所有权退货。
8.6 看守所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8.7 中标供应商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8.8 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供应商应保存以下资料:
8.9 供应商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8.10 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8.11 供应商与采购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九、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须知
由于看守所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供应商应认真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管理规定。
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看守所名义从事有损看守所形象的行为。
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与在押人员划清界线,防止被在押人员利用。
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女士不得衣着暴露。
凡需进入监管区的外来人员必须由合作方开具委派证明和身份证明原件,向看守所方提如申请,经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外来车辆应凭审批手续并由看守所工作人员带领或看守所指定人员驾驶,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所有进出监管区大门的人员、车辆和物品应接受看守所工作人员和武警哨兵的检查,凭通行证件或经看守所审批的手续,人证相符、手续齐全方可进出监区大门。
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大门必须遵守平阳县看守所的相关规定。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由看守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带入带出,并接受监门武警和值班人员的检查管理。
外来人员不得携带管控物品(包括:1、武器弹药、刀具、利器;2、放射物、剧毒物品和麻醉物、毒品;3、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物品;4、打火机、火柴等明火源;5、绳索、攀援器械、工程维修工具等;6、录音录像照相器材、通讯工具、计算机、多媒体等电子产品;7、其他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物品)进入监管区,进入监管区时必须按规定将移动电话等物品保管在贮物箱。
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大门后,必须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挂于胸前,并妥善保管。
外来人员在监管区内必须遵守看守所的下列规定:
不得擅自与在押人员接触,与在押人员认老乡、攀亲结友;
不得为在押人员携带现金、酒类、熟食类物晶或传带、保管任何物品:
不得为在押人员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在押人员打电话:
不得在监管区拍照、摄像或录音:
不得在监管区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舍区;
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看守所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
外来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窗。所有车辆在任务完成后应驶离监管区。
外来人员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看守所将责成中标供应商将其解聘、辞退或调离,情节严重的将与中标供应商解除合同,有违法行为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无论采购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须自费到采购人处现场踏勘,以了解采购人需求,取得准确的报价依据。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5、本次采购预算为19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在合同期内投标折扣率不予调整。▲
6、供应商企业不是独立法人的,按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执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存在上述关系的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
7、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截止评标当日,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8、 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并提示。
9、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zjzfcg.gov.cn),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公告文件。如供应商未按补充更正公告文件进行投标的,责任自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按采购公告要求
三、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
1.1采购文件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采购文件并参加磋商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1.2采购文件的组成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等组成。
2、采购文件的澄清
2.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质疑,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须在磋商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或网上答疑形式予以答复。
2.2、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形式的补充文件时须签收回执单,并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文件的修改
3.1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采购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3.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始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响应文件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未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报价在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是否为重大偏离由磋商采购小组判定)
1.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报价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2.1 响应文件的组成
2.1.1完整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以下统称“响应文件”)。
2.1.2响应文件内容组成表(磋商供应商应按以下清单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序号 |
响应文件组成内容 |
投标 格式 |
||
---|---|---|---|---|
一、《资格文件》组成内容(须单页保存,逐页上传,格式见附件)(此项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
||||
1 |
资格审查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
有 |
||
2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备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上述提供自身企业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
无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
无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
有 |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提供营业执照);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提供营业执照);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
无 |
||
6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
有 |
||
7 |
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
有 |
||
8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
有 |
||
9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
有 |
||
10 |
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无 |
||
11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的只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如为法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如为授权代表提供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
有 |
||
▲备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作不通过处理,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
||||
二、《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内容 |
||||
1 |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
有 |
||
2 |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自拟) |
无 |
||
3 |
供应商自评分指引表(自拟) |
无 |
||
4 |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 |
有 |
||
5 |
▲磋商函 |
有 |
||
6 |
磋商供应商情况声明(后附企业简介) |
有 |
||
7 |
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
有 |
||
8 |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
有 |
||
9 |
项目人员配置情况(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
有 |
||
10 |
供应商2018年以来类似业绩证明(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
有 |
||
11 |
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与报价有关的材料或说明(如有) |
有 |
||
三、《报价文件》组成内容【依序编制】 |
||||
1 |
《报价文件》封面 |
有 |
||
2 |
《报价文件》目录(格式自拟) |
无 |
||
3 |
▲开标一览表 |
有 |
||
4 |
磋商供应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证明文件(如符合) |
|||
4.1 |
价格扶持政策材料 |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请提供) |
有 |
|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请提供) |
有 |
|||
(3)相关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是,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
无 |
|||
4.2 |
节能环保政策材料 |
(1)所投产品符合政策要求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有,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备注:采购配置清单中包含强制品目内的产品的必须提供。 |
无 |
|
(2)所投产品符合政策要求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有,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
无 |
|||
备注说明 |
||||
(1)上述内容本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磋商供应商可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2)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磋商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3)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许可材料、荣誉证书、产品注册登记材料、产品检测材料、验收材料等); (4)以上内容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
2.2 响应文件的编制
2.2.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2.2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 “响应文件内容组成表”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
2.2.3“响应文件内容组成表”内容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2.2.4《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供应商的责任。
2.2.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2.2.6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 “响应文件内容组成表”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3 响应文件的签章
2.3.1《响应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
2.3.2《响应文件》应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无效。
2.3.3具体需要签章的内容见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应签章而未签章的材料视为未提供,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3.4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2.4 响应文件的形式
2.4.1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
2.4.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jmbs]:“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5 响应文件的份数
2.5.1响应文件的份数:一份。
3、磋商报价
3. 1磋商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报价格式填写;
3. 2本项目磋商时,设有最终报价环节;
3. 3本次项目以人民币报价,开启在线多轮报价后,以最终报价(人民币价格)为准;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4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说明,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投标价。
3.5投标报价是指磋商供应商为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价格体现,包括了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费用、利润、税费、其它相关费用(包括评审验收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后报价,供应商须注意报价风险。
4、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4.1自报价日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4.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5、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拒收。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强行撤回(撤销)其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按采购预算金额的5%对其进行追偿(追偿金额不足伍万的按伍万计),以弥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损失,同时将对其失信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6、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6. 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磋商通知(邀 请)书。
6.2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6.2.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见磋商通知(邀 请)书
五、磋商
5.1 磋商时间、地点
5.1.1磋商时间:见磋商通知(邀 请)书。
5.1.2磋商地点:见磋商通知(邀 请)书。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磋商、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5.2 磋商准备
5.2.1磋商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5.2.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磋商、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供应商如不参加磋商会议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同时磋商供应商因未参加磋商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邀请各磋商供应商代表现场出席磋商会议。磋商会议现场谢绝无关人员进入;
5.3 磋商流程(两阶段)
5.3.1磋商会议第一阶段
(1)磋商会议准时开始。向各磋商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异常情况处理:已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因遗失CA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开启响应文件。进入“开标记录”环节,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检查供应商是否符合开标情况。
(3)在开标过程中,如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有疑问,磋商小组组长将组员的询标内容汇总后,发起询标函(在线询标),供应商应在“澄清截止时间”内作出澄清,上传“澄清函”。
(4)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个磋商供应商在线资格审查;
(5)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并在线录入符合性审查的最终结果。
(6)商务技术评分。磋商小组对各有效的磋商供应商进行在线商务技术评分。评分结束后,将在线进行商务技术评分汇总。
(7)第一阶段磋商结束。
5.3.2磋商会议第二阶段
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根据项目情况,开启“新一轮报价”。供应商在线参与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供应商应关注报价时限。供应商签字确认(10分钟内未确认的视为无异议)。
(3)多轮报价结束后,进入在线“报价评审”,计算各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4)得分汇总。汇总各磋商供应商的总得分情况。
(5)结果公布。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招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
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各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对磋商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磋商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磋商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6.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响应文件提交磋商小组进行后续评审。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磋商小组进行后续评审:
1)未按采购文件“资格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
2)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盖章、签字的;
4)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七、评审
7.1 评审工作的组织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
7.2 磋商小组的组建
7.2.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三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7.2.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7.3 磋商小组的职责
7.3.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7.4 评审原则
7.4.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7.4.2评审工作将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样品等)。
7.5 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7.6 评委纪律
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与磋商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7.7 评审方法和标准
磋商小组将按照采购文件中事先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的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审方法和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七章《评审办法》。
7.8、▲磋商采购小组发现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磋商采购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响应文件;
2)没有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有效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具体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明显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或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经磋商后供应商拒绝修正的;
4)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经磋商后供应商拒绝修正的;
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经磋商后供应商拒绝修正的(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磋商小组认定);
6)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磋商小组可以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以对该供应商作无效报价处理;
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8)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
7.9本次采购,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确认支付的,本次采购做流标处理。
7.10本次采购,如果经过磋商后供应商的付款方式或完工期出现负偏差的,则该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11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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