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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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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0内江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磋商邀请

招标详情

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就批准实施的内江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1 项目名称:内江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JRZBNJ-2021-Q126
1.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4 项目内容: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邀请方式
2.1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2.2 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以公告形式在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售价及须提供的资料
3.1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内江市经济开发区国际家居商贸城电商大楼十四楼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
3.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代理机构现场办理;
(2)若需邮购,请将报名资料传至jrzb2288979@126.com,邮购费100元/份,邮购联系方式:0832-2288979
注: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4 获取采购文件的售价:300元/份
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
3.6 报名费缴纳账户:
户名: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
帐号:020000283687
开户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和接收
4.1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21年5月21日14:30-15:00(北京时间)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内江市经济开发区国际家居商贸城电商大楼十四楼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1厅。
4.3 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的 供应商签到表 上签字确认,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1年5月21日15:00(北京时间)
5.2 磋商地点:内江市经济开发区国际家居商贸城电商大楼十四楼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88号
联系人:宋老师
电 话:0832-226620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经济开发区国际家居商贸城电商大楼十四楼
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0832-2288979
电子邮件:jrzb2288979@126.com

附件:内江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

内江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RZBNJ-2021-Q126

采 购  人:内江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文 件 编 制: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四川·内江

二〇二一年五月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2630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2

HYPERLINK \l _Toc30728 第二章 供应商磋商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17424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22

HYPERLINK \l _Toc751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3

HYPERLINK \l _Toc13666 第五章 项目内容、技术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 25

HYPERLINK \l _Toc231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8

HYPERLINK \l _Toc25737 第七章 体现满足磋商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磋商项目实质性要求 47

HYPERLINK \l _Toc3273 第八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48

HYPERLINK \l _Toc14076 第九章 评审办法 49

HYPERLINK \l _Toc15468 第十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 61

HYPERLINK \l _Toc8370 第十一章 附件 64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就批准实施的内江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1 项目名称:内江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JRZBNJ-2021-Q126

1.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4 项目内容: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邀请方式

2.1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2.2 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以公告形式在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售价及须提供的资料

3.1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内江市经济开发区国际家居商贸城电商大楼十四楼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

3.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代理机构现场办理;

(2)若需邮购,请将报名资料传至jrzb2288979@126.com,邮购费100元/份,邮购联系方式:0832-2288979

注: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4 获取采购文件的售价:300元/份

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

3.6 报名费缴纳账户:

户 名: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

帐 号:020000283687

开户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和接收

4.1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21年5月21日14:30-15:00(北京时间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内江市经济开发区国际家居商贸城电商大楼十四楼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1厅。

4.3 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1年5月21日15:00(北京时间)

5.2 磋商地点:内江市经济开发区国际家居商贸城电商大楼十四楼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评审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88号

联系人:宋老师

电 话:0832-226620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经济开发区国际家居商贸城电商大楼十四楼

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0832-2288979

电子邮件:jrzb2288979@126.com


第二章 供应商磋商须知

1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

方式和数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3家及以上。

本项目采取在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以公告方式邀请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2

预算金额

(实质性要求)

1、一日三餐及相关服务费:金额 2750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伍仟元整);

2、接待餐服务费每次50元。

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响应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1、一日三餐及相关服务费金额 :2750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伍仟元整);

2、接待餐服务费每次50元。

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无效响应。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一、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进入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二、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三、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

合同分包、转包

采购人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项目合同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7

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满90天(从磋商之日起),响应文件中响应函的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

8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9

磋商文件咨询

联 系 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832-2288979

10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32-2288979

11

报价轮次及其规定

(实质性要求)

报价轮次:二轮及以上,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进行评审。

两轮(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或工程、或服务项目)及其质量技术、商务和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每轮报价总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总价),否则报价无效。

12

磋商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评审结果等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查询。

13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4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供应商由评审现场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 系 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832-2220235

地 址:内江市经济开发区国际家居商贸城电商大楼十四楼。

15

采购代理服务费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预算已包含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照300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

户 名: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

帐 号:020000283687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联系电话:0832-2220235

16

*本次采购活动适用法律、法规的特别约定和说明

1、本采购活动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以网络公告方式发起邀约、受邀约人(供应商)对邀约事项进行承诺响应等的一次普通民事采购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调整、保护。本项目采购活动中的所有参与者只要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意思自治”原则即可,只要参加采购活动,即为自觉接受采购文件的相关邀约事项。

2、 本次采购活动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调整约束。供应商愿意接受本采购文件邀约内容和做法,就报名参加采购活动;如果不接受本采购文件的邀约内容和做法,则不参与;不存在质疑、投诉之规定。

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总 则

2.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项目。

2.2定义

2.2.1“采购人”系指内江市交通运输局;

2.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2.3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2.4 “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2.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4磋商费用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2.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磋商。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2.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的供应商不能参加磋商,参加磋商的也不能作为有效的供应商。

2.5.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5.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5.6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②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③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④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⑤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3磋商文件

3.1磋商文件的构成

3.1.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邀请;

(2)供应商磋商须知;

(3)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采购项目内容、技术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体现满足磋商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磋商项目实质性要求;

(8)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9)评审办法;

(10)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1)附件。

3.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应承担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2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3.2.2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进行(不足5日的,采购单位应该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3.2.3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3.2.4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3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3.3.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3.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3.3.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本次磋商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项目地点

进行现场考察。

4响应文件

4.1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4.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4.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响应文件无效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4.3 磋商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计价货币均以人民币报价。

4.4 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5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4.5.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项目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5.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4.5.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5.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4.6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四部分。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

注:以下有格式表的按格式表要求提供,无格式表的格式自拟。

4.6.1资格性响应文件:详见第四章内容。

4.6.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磋商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响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供应商简介;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项目服务方案;

(4)服务质量保证

(5)服务应答表;

(6)商务应答表;

(7)拟派入本项目的主要实施人员情况表;

(8)对应综合评分表具体要求能够提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9)其他有利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6.3 报价部分

(1)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报价一览表”中第一轮报价,第一轮(首轮)报价需装订入响应文件中,另请供应商自备2份空白的签字盖章的表格,以备磋商现场需两轮及以上报价时提交给磋商小组。

(2)留白的“最终报价表”。无需胶装,单独放在报价响应文件密封袋内,以供为现场最终报价使用。

本项目报价要求:

① 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② 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但是报价计算错误按本采购文件有关条款的规定可以进行修正的情形除外)(实质性要求)。

③供应商不得以“赠予”或“0报价”方式进行响应报价(包括项明细清单中子项目也不得以“赠予”或“0报价”方式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经济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实质性要求)

4.7响应文件格式

4.7.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4.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4.8磋商有效期

4.8.1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满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4.8.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4.9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10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4.10.1 供应商应当准备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响应文件1份和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份,响应文件不齐全者将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注明包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4.10.2 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使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10.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4.10.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无钉左侧胶装并逐页编码,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分册装订。

4.10.5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4.10.6 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4.10.7响应文件电子版本须包含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并制作为PDF格式文件,并拷贝到空白U盘中,U盘表面应标注供应商名称;供应商递交的电子版与纸质版正本不得出现实质性不一致(如内容不齐全、模糊不清等)的任何情形。

注:响应文件电子版制作的参考方法: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完毕后(签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先按页码逐页(包括封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完成后再将纸质版正本胶装成册,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4.1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4.11.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及“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字样,“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均需单独密封

4.11.2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单位公章)。

4.11.3如未按以上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

4.12响应文件的递交

4.12.1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须知的规定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13.2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递交截止日期的,按采购代理机构更正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4.12.3 “最后报价表”在磋商后,由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时递交。

4.12.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4.1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13.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4.13.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将认定其响应文件有效期的承诺为虚假承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13.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详见本文件第九章内容。

六、磋商和成交

6.1磋商

6.1.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6.1.2 磋商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监督代表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6.1.3 磋商中,“报价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一律以报价一览表的总计大写金额为准,倒推调整分项明细报价表的相关明细组价数据和计算数据使之与报价一览总价大写金额一致;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但是,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6.1.4 响应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磋商程序

磋商会主持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宣布磋商,按照规定要求主持磋商会。磋商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磋商会开始。磋商时间到,主持人宣布磋商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磋商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采购人代表、会议记录等磋商会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结果;

(4)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5)评审小组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

(6)评审小组按磋商文件的要求集中与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后(磋商顺序由供应商签到表顺序确定);由评审小组直接宣布供应商“最终报价”,并由代理机构人员记录,供应商现场对自己的报价签字确认;

(7)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然后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推荐;

(8)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出具评审报告,推荐具有资格的成交候选人,并按磋商文件规定排序;

6.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6.3.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6.3.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开启党组会,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6.3.3党组会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采购单位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它资料。

6.3.4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6.4 成交结果

6.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电话通知成交供应商,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6.4.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6.5成交通知书

6.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6.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5.4成交结果将由代理机构电话通知,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完代理服务费交费手续后领取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事项和验收

7.1 签订合同

7.1.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1.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7.1.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7.1.4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并将已编号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7.1.5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7.1.6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7.2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本项目合同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

7.3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方)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4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7.5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5.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7.5.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7.5.3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合同约定支付和退还;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该保证金将视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部没收。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6 履行合同

7.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7.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7 验收

7.7.1采购人应当安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7.7.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有关资料到采购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7.7.3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人出具的验收书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7.8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支付程序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八、磋商纪律要求

8.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

  (6)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8.2保密

8.2.1不得透露有关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任何情况。

8.2.2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合同授予意向等情况都不得对外透露。

8.2.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审活动,否则其报价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其 他

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三、供应商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1、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

1、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受到重大违法行政处罚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人民币50000.00元。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响应函原件;

2、承诺函原件;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3)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若函原件;

5、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2018年度以来的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2)供应商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结算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也可提供承诺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注,可以含在承若函中响应,无需单独承若);

7、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如果本项目第三章明确规定有法律、行政法规条件的,则提供,如果没有,则不提供。)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2、须提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注:

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本章要求提供的证件都应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都须供应商单位盖章。

4、未按本章要求提供齐全相关资格性审查资料的、或者经审查未响应本章相关要求的,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第五章 项目内容、技术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因我单位工作人员就餐需求,拟采购一支厨师团队进行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提供的餐饮服务人员在采购人的统筹安排下,向采购人提供一日三餐就餐服务、单位接待餐服务等相关工作,餐饮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厨师团队人员,厨师团队不少于5人,管理人员1人,按照采购人要求从事厨师及相关工作,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2、供应商须负责所有厨师团队人员的人事(含聘用、解除等相关工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人事管理工作,社会保险缴纳标准按照采购人所在地缴纳标准执行,并为厨师团队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3、厨师团队人员应政审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精神面貌佳,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

4、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厨师团队人员,负责处理和承担本合同期内的厨师团队人员的所有劳资纠纷以及调解因乙方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有关纠纷。

5、暂拟人员配置:

序号

岗位名称

人员数量

岗位要求

1

管理人员

1名

编排食堂管理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团队各项分工;根据食材和伙食标准,安排好每天的菜品,按时开饭;安排好食堂各项消毒工作以及处理各类突发事故。

2

厨师

1名

负责整个食堂的消防、食品安全、菜品质量,负责食堂早餐、午餐及晚餐的菜品烹饪,具有菜品制作经验。须具有中级及以上的厨师证。

3

墩子

2名

负责协助厨师的配菜工作,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具有内厨墩子的配菜能力和菜品制作经验。

4

洗碗工

1名

负责整个食堂餐具、厨具的洗涤、杀毒消菌等工作,协助厨房工作。

5

保洁员

1名

负责整个食堂卫生(包括地面清洁、灶台餐桌擦拭、垃圾清理等各项工作),协助厨房工作。

(二)服务要求

1厨师团队要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提供接待餐服务时,以不高于50元1餐报价,按实际结算为准。

2、厨师团队中的厨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的厨师证。

3、供应商须保持厨师团队不出现用人空缺,具体岗位安排由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4、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厨师团队的所有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可提供承诺函),同时采购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供应商更换该项目的工作人员;供应商调整的人员数量及相关资格应不低于被调整人员。

5、厨师团队人员具备完成采购人具体工作要求的资格和能力,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其人员进行相关上岗前培训,并建立真实可靠的相关员工档案资料,确保其技能满足采购人工作的需要。

6、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着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齐,干净卫生。

7、食堂环境安全要求

7.1食堂环境的各项安全风险,有明确的风险防范机制。

7.2食堂保持通道和出口的通畅。

7.3确保就餐人员在食堂环境安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就餐人员秩序、地面防摔防滑等。如应供应商及厨师团队人员的原因对就餐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采购人有权从服务费用中扣除相应费用并向供应商要求赔偿。

8、工作时间:所有厨师团队人员工作时间及具体休假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做具体安排

三、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严格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四、其他注意事项

国家利益(采购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措施:在采购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在评审环节没有发现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负偏离(甚至重大负偏离)事项而仍然让其成交的情形,为了充分保证国家利益(采购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本次采购项目特对合同签订作如下规定:
1.如果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部分响应内容(事项)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即负偏离)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要求为准签订采购合同履约;
2.如果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部分响应内容(事项)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即正偏离)的,以响应文件内容为准签订采购合同履约。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节主要是明确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部分内容的格式要求。对于在本章节已列出的格式要求,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必须按要求编写,不得擅自改动;本章节没有列出对响应文件中其它内容格式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写拟定,格式不限。


格式1             

响 应 文 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2      

响 应 文 件

(报价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3

响 应 函

(采购人)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机构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1、我方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提供项目所列服务内容。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响应文件1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份。

4、我方愿意提交贵机构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6、我方完全认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

7、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满_____天。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4

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作为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行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也没有因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我公司完全同意磋商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十一、在评审中,当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需要我方及时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澄清答疑或需要我方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若因我方原因未及时到场(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小组要求到场)澄清答疑、或磋商的,我方自愿接收评审小组做出的不利于我方的评审结果,绝不反悔。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本授权声明: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6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采购人)

我单位作为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

  本公司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无税务纠纷,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本公司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7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采购人)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7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方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8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9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

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10

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

偏离说明

注:1、供应商须把磋商项目的全部技术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磋商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11

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

偏离说明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12

拟派入本项目的主要实施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

常住地

相关证件材料(附复印件)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说明:注:本表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情况,请供应商如实填写,“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等栏,拟派人员具有的才填,无则不填。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13

项目服务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不限。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14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一轮报价

内江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