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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党政办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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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党政办公室中山市小榄镇党政办公室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详情

中山市小榄镇党政办公室中山市小榄镇党政办公室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时间:2021-05-10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442000-2021-05031

原公告的采购代理编号:JXZS20210319GK6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小榄镇党政办公室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部分内容需要更正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 .2技术评审自查表 “1供货保障”中的“投标人拟在小榄镇建立储存冷藏保鲜库,承诺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设立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储存冷藏保鲜库得1分,每增加10平方米加1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现更正为:“投标人拟在小榄镇建立储存冷藏保鲜库,承诺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设立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储存冷藏保鲜库得1分,每增加10平方米加1分,本项最高得7分。(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2、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 .2技术评审自查表“3食材安全保障及检测设备投入及记录”中的“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食材及保鲜配送容器的检测报告(包括蔬菜、水产、猪肉、食用油、禽类、鸡蛋、面点、大米、保鲜配送容器),每提供一个月的检测报告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同一月份不重复得分,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含2021年1月1日),出具的检测报告委托送检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报告必须由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投标文件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检测报告的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食材的检测报告(包括蔬菜、水产、猪肉、食用油、禽类、鸡蛋、面点、大米),每提供一个月的检测报告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同一月份不重复得分,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含2021年1月1日),出具的检测报告委托送检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报告必须由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投标文件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检测报告的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 .3商务评审自查表“6食品安全保障”中的

“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仍处于“食品安全责任险”有效保险期内,且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5000万,得10分;5000万>保险金额≥2000万,得6分;保险金额<2000万,得2分;无投保的得0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保险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评委认为模糊不清的则不得分。如投标人未能提供以上保险的,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上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仍处于“食品安全责任险”有效保险期内:保险金额≥5000万,得10分;5000万>保险金额≥2000万,得6分;保险金额<2000万,得2分;无投保的得0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保险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评委认为模糊不清的则不得分。如投标人未能提供以上保险的,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保额不低于5000万元以上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5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公告无异议后盖章确认,回传至本公司。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小榄镇党政办公室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8号

联系方式:0760-22268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南弘业大厦2楼207室

联系方式:0760-88329996、13726021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陆小姐

电话:0760-88329996、0760-22268268

发布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