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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川中监狱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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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5-10 18:17

项目概况 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201202103714
项目名称 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150000.00
最高限价(元) 1150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采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 2.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5月11日到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
方式: 网络远程获取 ,具体流程如下: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将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务必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联系电话、收件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27682777@qq.com,报名联系电话:1300282547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注明联系方式及收件邮箱。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采购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售价: 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年06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一 、本项目备案编号:SCZC208309_20210009。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28-86723190。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川中监狱
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鹤鸣路548号
联系方式: 13890708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锦西商务405
联系方式: 18081570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仕军
电话: 19982881183

- 1 - 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采购 招标编号:510201202103714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四川省川中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二一年五月 - 2 -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7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6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料……………………………………………………………………………………47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49 第七章 评标办法…………………………………………………………………53 第八章 采购合同………………………………………………………………66 友情提示:请各位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 3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省川中监狱委托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拟对四川省川中监狱 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 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0201202103714 二、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次采购预算为 115 万元(计划号/备案 号:SCZC208309_20210009 号)。 四、本次采购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和规格详见第六章之要求。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具体详见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采购数量 备注 1 冷冻食材类 斤 按实际发生数量 按下浮比例报价,详 见报价表要求 2 蔬菜类 斤 按实际发生数量 3 豆制品及鱼蛋类 斤 按实际发生数量 4 干杂调味品类 斤 按实际发生数量 (二)采购用途:本项目采购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用于四川省川中监狱罪犯生 活使用。 (二)采购用途:本项目采购冷冻食材用于四川省川中监狱罪犯生活使用。 (三)项目性质:非政府采购。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4 -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进行采 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 2.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方式: 1、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00-- 11:30,下午 15:00-17:30 节假日除外)在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 71 号新风尚 6 栋 10 楼 10-4 号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 得转让)。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5 - (1) 网络远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具体流程如下: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将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务必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联系电话、收件 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327682777@qq.com,报名联系电话:1300282547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 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注明联系方式及收件邮箱。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 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采购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 任。 (3)如供应商自愿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经办人员应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 年 6 月 1 日 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 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 71 号新风尚 6栋 10 楼 10-8 号。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招标公告期限:公告发布次日起 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川中监狱 地 址:南充市高坪区鹤鸣路 548 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方式:0817-334022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 71 号新风尚 6栋 10 楼 10-4 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8081570577 - 6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四川省川中监狱 2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采购 4 采购编号 510201202103714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15 万元。 2.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报价采用报价下浮比例即优惠率。投标人报价时按统一下浮 比例(百分比,收取比例不能超过 100%或者为 0 和负数)方式进行报价 (例:基准价×(1-优惠率),若投标人有多个报价或低于保底下浮比例 或者下浮比例为负数或者超过 100%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4.保底下浮比例:冻鸭(半边鸭)5%,冻鸡 15%,冻鸡胸肉 3%,冻巴沙 鱼片 5%,冻牛肉(牛前)20%;茄子 40%,芹菜 40%,大白菜 40%,莲花 白 40%,白萝卜 40%,花菜 40%,土豆 40%,大青椒 40%;豆腐 15%,草 鱼 15%,鸡蛋 1%;面条 20%,绿豆 20%,白糖 20%,玉米粒 40%,干辣 椒 40%,酱油(10.5 升一次性桶装)40%,花椒 40%,红油豆瓣(10 公斤 装)40%,甜面酱(10 公斤装)40%,黄豆 40%,干海带 40%。 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9 履约时间、履约地点 (实质性要求) 1.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如新的年度 招标未出结果可延至 2021 年招标确定新供应商之日止,追加的合同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 标 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11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报名成功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 - 7 -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4 分包履约 见第二章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6 月 1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17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9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20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的签 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2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原件1份。 22 投标文件的装订 见第二章 19 条的规定。 23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见第二章 20 条的规定。 24 投标文件密封袋 的标注 见第二章20条的规定。 2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 71 号新风尚 6 栋 10 楼 10-8 号。 2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27 履约保证金 金 额:20000 元。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至采购人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省川中监狱。(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机 构不得代收)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 银行账号: 51001736236051502651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 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 标。 注:1.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 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 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 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一次性退还至中标人。 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 - 8 -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以及由采购人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 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标 人。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 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 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 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 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28 付款方式 见第六章 29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 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 [2003]857 号文件规定货物类标准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30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 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 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 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 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 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 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 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 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 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32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081570577 33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081570577 34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 证件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081570577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 71 号新风尚 6 栋 10 楼 10-4 号。 35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081570577 询问函收件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 71 号新风尚 6 栋 10 楼 10-4 号 - 9 -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邮编:637000 36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对于采购过程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代理机构负责答 复。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081570577 质疑函收件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 71 号新风尚 6 栋 10 楼 10-4 号 邮编:637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 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 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7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5932 /028-8672319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 37 号 邮编:610016 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 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第 94 号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投诉书》范本。 38 解释(实质性要求) 1.招标文件第四章第(5 款)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为: 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 定的,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 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未明文 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 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 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 39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1.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的通知(川财采[2015]33 号),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 处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中实行 6-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或者 扣 3-5 分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 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 - 10 -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件按照无效处理。本项目对失信当事人按照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 进行承诺。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告采购结果时,应当将供应商诚信情况 承诺内容一并公告。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 不得再对其以价格加成或扣分的方式进行惩戒。 40 强制认证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如有涉及 CCC 认证产品参与投标报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CCC 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承 诺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 CCC 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投 标报价时 CCC 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1 政府强制/优先采购 的节能、环保、 无线局域网产品 (实质性要求)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 号) 的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 目清单管理。 2.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本项 目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 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为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当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或通过认证的结果证明材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 应商公章)。 4.列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前 最新一期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的无线局域网产品。 42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 强制性规定 (实质性要求)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 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须符合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 承诺。 - 11 -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43 信用记录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中查询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 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44 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融资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 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 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 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 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 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 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 意向申请。 45 定向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进行采购。 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 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 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 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6 所属行业及 标的名称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标的名称:详见第五章要求。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 12 -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省川中监狱。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 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3.4 投标人投标现场所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分包号必须与报名供应 商名称、分包号一致。 4.合格的投标产品(实质性要求) 除非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参加投标报价;招标 文件中明确规定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的质量、 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5.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6.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 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 13 - 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 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 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照前两款处理。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无。 6.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两个以上品牌,制造 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 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两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 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 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 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6.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 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14 -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1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 时间和开标时间。 8.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 15 - 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9.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9.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 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 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 9.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该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 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 护照除外。) 10.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 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2.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3.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 16 -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 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 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4.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 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 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两部分: 15.1 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 关证明材料。 15.2 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15.2.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 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 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 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 15%。(实质性 要求)。 - 17 - 15.2.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 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 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等;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 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4)实施方案; (5)产品彩页资料(如涉及); (6)产品符合的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 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2.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 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3)商务应答表;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5)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 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 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 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15.2.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 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 - 18 - 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 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 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5.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和承诺。 16.投标文件格式 16.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7.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作无 效投标处理。 17.3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 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 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 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 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 19 -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6)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 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 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 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 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 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 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9.2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 格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 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9.3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 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 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9.4 单独提供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原件 1 份,并清楚地标明开 - 20 - 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投标人名称。 19.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 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9.6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9.7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 订(实质性要求)。 19.8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9.9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或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 20.2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和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 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三部分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 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开 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公章)。 20.4 未按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 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1.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分包号应 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 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 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 21 - 的依据。 21.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 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23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 标注“修改”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撤销投标的, 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3.开标 23.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 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代表 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23.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 场监督。 23.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 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 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 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 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 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3.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 22 -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 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 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 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4.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 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 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 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 “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 扣)。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 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 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 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 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 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 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 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 23 -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 档。 26.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 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 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7.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 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 公告。 28.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8.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人确 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 标通知书。 28.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8.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 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 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 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 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2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后 - 24 - 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 将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 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0.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一致。 30.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0.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 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投标邀请)。 31.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1.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 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 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31.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2.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 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 25 -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3.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 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 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4.履约保证金 32.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5.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6.验收 36.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 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6.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 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 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 入诚信档案。 3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 26 -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38.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 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投标无效。 38.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27 - 39.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 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 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 询)。 九、其他 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技术标准、 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须符合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或承诺。 41.(实质性要求)若投标产品中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或通过认证的结果证明材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2.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 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 行,本招标文件不再作调整。 43.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28 -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 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 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 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 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 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 29 - 一、投 标 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 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投标 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各货物 投标下浮比例分别为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份,用于开标唱标的 “开标一览表” 1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XX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 30 -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合格的供应 商、投标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招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 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报价要求(报价部分)、报价有效期、合同分包、合同转 包等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 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报价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 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 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 行为。 五、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存在同时是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采 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六、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 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 31 -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 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 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如投标产品有属于 CCC 认证范围而我单位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的, 我单位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将 CCC 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并保证投标报 价时 CCC 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投标。 十一、我单位和投标报价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技术标准、质 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强制性规定。 十二、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 责任。(如有,请如实填写;如没有,请填写“无”。) 十三、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 32 -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 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加盖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 收。 - 33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 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 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日期: - 34 - 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冷冻类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备注 1 冻鸭(半边鸭) 投标下浮比例不得 低于保底下浮比例 2 冻鸡 3 冻鸡胸肉 4 冻巴沙鱼 5 冻牛肉(牛前) 6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蔬菜类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备注 1 大白菜 投标下浮比例不得 低于保底下浮比例 2 莲花白 3 花菜 4 茄子 5 芹菜 6 白萝卜 7 土豆 8 大青椒 9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豆制品及鱼蛋类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备注 1 豆腐(老豆腐) 投标下浮比例不得 低于保底下浮比例 2 鸡蛋 3 草鱼 - 35 - 4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干杂调料类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备注 1 面条 投标下浮比例不得 低于保底下浮比例 2 绿豆 3 白糖 4 干海带 5 红油豆瓣 10 公斤装 6 甜面酱 10 公斤装 7 黄豆 8 酱油(一次性桶装酿造酱油 10.5 升) 9 花椒 10 干辣椒 11 玉米粒 13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注: ①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食材、损耗、仓储、运 输、加工服务、检测、人工等一切所需费用。 ②“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③“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对不涉及的包件内容可自行删减,除了单独 密封递交外,其他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也应当提供,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 36 - 五、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按照第六章商务要求作出应答,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 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 37 -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 38 - - 39 -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 同金额”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 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 40 - 八、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 41 - 九、食品安全承诺书 一、保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 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保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 《标准化法》、《计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 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 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 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三、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 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 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配送人 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四、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 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 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 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 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 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 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 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 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 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 42 -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 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 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 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 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由此给监狱造成的损失和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负责赔偿; 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由采购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 43 -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 44 - 十一、未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的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作为 (项目名称及采 购编号)的投标人,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未被记入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注: 若投标人有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请将承诺内容更改为“本单位 (供应 商名称)作为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投标人,现根据《四川省政 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郑重承诺:被记入四川省 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次数为 xx 次”。 - 45 -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 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 46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 47 -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48 -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 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进行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 2.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 49 -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资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1)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交 “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3)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4)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注:(1)可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 附注);(2)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 司章程(复印件)。不得要求提供证明财务报告中签字签章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身份 证明、财务报告中数据信息真实性有效性的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5、供应商须提供缴纳 2021 年以来任意 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 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说明:免税单位需提供免税 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金的承诺函原件和 2021 年以来任意 1个月的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 (说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本条规定的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原件; (均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函原件。 - 50 - 7、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 诺函原件; 8、提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9、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 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加投标 活动时适用)。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被授权人 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活动时适用)。 注:1.上述材料要求为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无原件要求的提供加盖供应商公 章(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51 -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采购冷冻食材类、蔬菜类、豆制品及鱼蛋类、干杂调料类供应商1家。 二、采购清单 (一)采购内容及保底下浮比例 冷冻类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保底下浮比例(%) 报价得分占比 备注 1 冻鸭(半边鸭) 5% 12% 投标下浮 比例不得 低于保底 下浮比例 2 冻鸡 15% 5% 3 冻鸡胸肉 3% 5% 4 冻巴沙鱼 5% 5% 5 冻牛肉(牛前) 20% 5% 6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蔬菜类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保底下浮比例(%) 报价得分占比 备注 1 大白菜 40% 5% 投标下浮 比例不得 低于保底 下浮比例 2 莲花白 40% 5% 3 花菜 40% 5% 4 茄子 40% 5% 5 芹菜 40% 5% 6 白萝卜 40% 5% 7 土豆 40% 5% 8 大青椒 40% 5% 9 其余未涉及报价蔬菜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豆制品及鱼蛋类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保底下浮比例(%) 报价得分占比 备注 1 豆腐(老豆腐) 15% 5% 投标下浮 比例不得 低于保底 下浮比例 2 草鱼 15% 3% 3 鸡蛋 1% 5% 4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干杂调料类 - 52 -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保底下浮比例(%) 报价得分占比 备注 1 面条 20% 5% 投标下 浮比例 不得低 于保底 下浮比 例 2 绿豆 20% 1% 3 白糖 20% 1% 4 干海带 40% 1% 5 红油豆瓣 10 公斤装 40% 1% 6 甜面酱 10 公斤装 40% 1% 7 黄豆 40% 1% 8 酱油(一次性桶装酿 造酱油 10.5 升) 40% 1% 9 花椒 40% 1% 10 干辣椒 40% 1% 11 玉米粒 40% 1% 12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二)投标人的报价下浮比例参照: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公布的“中心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 表”最近一期数据为参照依据;发改委网站无参考品种的,以采购人所在地市场平均 价格(大润发和家乐福超市对应物资)为参照依据。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大润发超市零售价 家乐福超市零售价 参照商品 1 冻鸭(半边鸭) 5.8 元/斤 元/斤 半边鸭 2 冻鸡 9.8 元/斤 元/斤 三黄土鸡 3 冻牛肉(牛前) 元/斤 元/斤 冻牛腩 4 鸡胸 9.8 元/斤 元/斤 冻鸡胸肉 5 巴沙鱼片 元/斤 元/斤 冻巴沙鱼片 6 干海带 28.8 元/斤(王裔佳宽叶海带) 29.8元/斤(思味干海带) 7 红油豆瓣 元/公斤 10.9 元/公斤 九味鲜郫县 豆瓣(1000g) 8 甜面酱 8.6 元/瓶(永川甜面酱 400g/ 瓶)(10.75 元/斤) 6.3元/盒(欣和葱伴侣甜 酱 300g/ 盒 )(10.5 元 / 斤) 9 黄豆 8.8 元/斤 5.9 元/斤 散装黄豆 10 酱油 15.3 元/瓶(1.8L) (4.25 元/斤) 6.5 元/瓶(680mL) (4.78 元/斤) 千禾黄豆酱 油(1.8L) 11 花椒 69 元/斤 79.8 元/斤 散青花椒 12 干辣椒 12.8 元/斤 13.9 元/斤 散干辣椒 13 玉米粒 2.98 元/斤 4.9 元/斤 散玉米渣 - 53 - 表中价格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标价。 配送价的确定:以发改委官网上一月(周)数据参考物资的均价为基准价,结合中 标下浮比例计算配送价。实际结算中,如无参考品种,通过采购人所在地市场(大润发 和家乐福超市对应物资)实地考察方式与中标下浮比例综合订价。未在开标一览表中的 采购物资以对应类别的平均中标下浮比例计算配送价。 基准价的确定:为参考品种在发改委网站的平均价或采购人所在地(超市)市场平 均价格(发改委网站无参考品种的); 配送价的确定:基准价×(1-中标下浮比例)。 三、质量要求 (一)冷冻食材类内容及要求 1.执行标准:GBT5009.44-2003,GB2708-1994,或国家最新标准。 2.中标企业随货提供同批次的有效的《检疫证明》或《检验报告》。在确认食品 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字后方可入库储藏。必须在保质期内, 禽类、牛肉、羊肉、兔肉保持冷冻状态。超过时限和未按要求提供各种材料的,监狱 有权拒收。 3.验收标准 序号 品名 质量标准 1 冻禽蓄肉类 肉质色泽正常,无异味,无长毛及毛根,无杂质,无淤血,无变质黑斑,净 腔,分割包装良好,有肉品品质合格证明,有检疫合格证明。鸭为半边鸭, 鸡为跑山鸡或下蛋鸡,牛肉为牛前或牛腩,羊肉为剔骨板肉。 2 成品速冻类 预包装,有正规品牌,有检验合格标志及检验报告。 (二)蔬菜类内容及要求 1.执行标准:GB/T 8854-1988 或国家标准最新标准。 2.中标企业随货提供同批次的有效的《农药残留检验报告》。产品外包装需用筐 袋等保持货物完整无破损,在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 字后方可入库储藏。 3.验收标准 序号 品名 优质质量形态 - 54 - 序号 品名 优质质量形态 1 小白菜 梗白色,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 2 青菜 梗白色或浅绿色,较嫩,叶子深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 3 菜秧 梗较细较嫩,叶子细长,淡绿色,棵小似鸡毛,水份充足。 4 油菜 梗短粗,呈淡绿色或白色,叶子厚肥大,主茎无花蕾.水份充足,无根。 5 韭菜 叶较宽,挺直,翠绿色,根部洁白,软嫩且有韭菜味,根株均匀,长20厘米以内。 6 韭黄 叶肥挺,稍弯曲,色泽淡黄,香味浓郁,长20厘米以内。 7 香芹 又名旱芹,叶翠绿,无主茎分枝少,根细,茎挺直,脆,芹菜香味,水份充足,长约30厘米。 8 水芹 叶嫩绿或黄绿,茎、根部呈白色,茎细软,中间空、水份充足,有清香味,长约30厘米。 9 西芹 叶茎宽厚,颜色深绿,新鲜肥嫩,爽口无渣。 10 菠菜 颜色碧绿,平嫩,叶子大、挺直,根桃红,无主茎且无柄无红色,棵株适当。 11 生菜 颜色鲜艳,淡绿,叶子水份充足,脆嫩薄、可竖起,棵株挺直。 12 空心菜 叶薄小翠绿,有光泽,棵株挺直,梗细嫩脆、淡绿色易折断,棵株约15厘米。 13 芥菜 叶大而薄、深绿色、柄嫩绿脆,无主茎,叶株挺直,水份充足。 14 苋菜 有红绿两种,叶子为绿色或红色,叶大薄软,有光泽,茎细短、光滑嫩脆,棵株挺直,水 份充足。 15 芥兰 颜色墨绿,叶短少,有白霜,挺直,梗皮有光泽、绿色、粗长、断面绿白色、湿润。 16 小葱 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15-30厘米。 17 胡葱 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15-30厘米。 18 青蒜 叶翠绿、薄嫩、挺直,蒜茎洁白,水份充足,外表无水。 19 香菜 翠绿、挺直、根部无泥、香气重、水份充足。 20 青椒 长形或萝卜形,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层中等有辣味。 21 西椒 柿形或灯笼形,较大,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各弹性,肉厚少籽, 味道香甜。 22 辣椒 细长圆锥形、颜色黄绿或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薄籽多、 辣味重。 - 55 - 序号 品名 优质质量形态 23 红椒 颜色红艳、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 24 蕃茄 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至少八成熟,肉厚籽少,味 甜中带酸。 25 大白菜 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帮白内叶乳白色,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 部断面洁白完整。 26 苞菜 外叶淡绿色、,内叶淡黄色,叶肥厚脆嫩,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 完整。 27 大葱 葱叶为管状、浅绿色,葱白长、紧实、挺直,无根、长约50cm。 28 茄子 色正(青、紫、白)形正(棒形、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皮薄肉嫩 籽少,个体均匀。 29 蒿笋 笋形粗壮,条直、均匀、叶绿色,茎皮光泽,绿或淡绿色,断面碧绿。嫩叶少。 30 蒜苔 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直、鲜嫩、指甲掐之易断。 31 花菜 花蕾颜色洁白或乳白、功密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湿润,花梗乳白或淡绿,紧凑,外 叶绿色且少,主茎短,断面洁白。 32 西兰花 花蕾颜色深绿、功密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有白霜,花梗深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 主茎短。 33 黄瓜 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顶花带刺,有白霜或光泽,肉脆甜、瓤小籽少。 34 冬瓜 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 35 丝瓜 有棱和无棱两种,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细长挺直,易断无弹性,肉洁 白软嫩、子小。 36 苦瓜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凸处明显,条直均匀,有一定硬度,瓤黄白,子小、味苦。 37 毛瓜 颜色翠绿色有光泽,有细绒毛,皮薄嫩,肉洁白子小、形正,有一定硬度。 38 南瓜 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硬实。 39 蒲瓜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表面光滑平整、有白色绒毛,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 瓜形周正。 40 佛手瓜 颜色浅绿色,佛手形,有一定硬度,皮脆硬,肉晶莹透明,瓜形正。 41 角瓜 颜色黄绿色、表皮光滑有花纹和棱边,皮薄肉嫩,瓤小子少,有一定硬度,尾蒂有毛刺。 42 黄豆芽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少,芽色洁白晶莹。 - 56 - 序号 品名 优质质量形态 43 绿豆芽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少,芽色洁白晶莹。 44 土豆 颜色为淡黄色或奶白色,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皮光滑,体硬不软,饱满。 45 洋葱 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 46 红薯 颜色粉红或淡黄色,依品种而定,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面无伤,体硬不软、饱满。 47 生姜 颜色淡黄,表皮完整,姜体脆硬,肥大有姜味。 49 蒜头 颜色白色或紫色,蒜皮干燥,蒜瓣结实不散,有硬度。 50 胡萝卜 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不软、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 51 青萝卜 颜色青绿,皮薄且较细,肉质紧密,形体完整,水分大份量重。 52 白萝卜 颜色洁白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份量重,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 味甜适中。 53 芋头 颜色为红褐色,表皮粗糙,个体方面军中,断面肉质洁白,且有紫色斑点,不硬心. 54 莲藕 表皮颜色白中带黄,藕节肥大,无叉,水分充足,肉洁白脆嫩,藕节一般为3-4节。 55 鲛白 叶颜色青绿,完整,茎粗壮、肉肥厚较嫩,颜色洁白或淡黄色,折之易断。 56 冬笋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完整清洁,壳肉紧帖、饱满,肉质洁白较嫩,根小。 57 竹笋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笋体粗壮、充实、饱满,肉质洁白较嫩,水分多。 58 香菇 菌盖颜色褐色、有光泽、菌耀为淡米色或乳白色,菌身完整无损,不湿,菌盖大、有弹性、 柄短小,香味浓、重量轻。 59 平菇 菌为洁白色或浅黑色,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 60 金针菇 菌盖颜色乳白、菌柄淡黄色、根部淡褐色,菌身细短,挺直。 (三)豆制品及鱼蛋类内容及要求 1.执行标准:GB2712-2014 或国家最新标准。 2.中标人随货提供同批次的有效的《检验报告》。产品外包装要完整无破损,标 识完整规范,完善食品交接手续,在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经交货与收货 双方签字后方可入库储藏。必须明确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必须在保质期内, - 57 - 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的时间配送。超过时限和未按要求提供各种材料的,采购人有权 拒收。 3.验收标准: 序号 品名 质量标准 1 豆制 品 新鲜,保证当天货品;干净,无灰尘,异味;外形完整,无破损;新鲜豆腐 饱满,结实,颜色正常;如有包装,应整洁,分量足。老豆腐,大锅烹调不 易散。 2 草鱼 鲜活,每条不低于3斤。 3 蛋类 中号,大小均匀,新鲜,在保质期内。 (四)干杂调料及面条类内容及要求 1.执行标准:GB/T20903-2007 或国家最新标准。 2.中标企业随货提供同批次的有效的《检验报告》。产品外包装要完整无破损, 标识完整规范,完善食品交接手续,在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经交货与收 货双方签字后方可入库储藏。必须明确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应在保质期内, 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的时间配送。超过时限和未按要求提供各种材料的,采购人有权 拒收。 3.验收标准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新鲜度 水量:充足 ,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色泽:新鲜、光亮不变色;硬度:饱满、充实、软 硬适中。 机械伤 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病虫害 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 形 状 曲线谐调,外形优美,果实硕大,无不良图案及异状。 成熟度 适中,无过熟,未熟现象。 污染 无污染,残留农药。 包装 规范、卫生、整齐、美观;冻类等应用保鲜袋进行冷冻封装;普通干货、调料类用纸箱包装。 干调类 保证干燥,无水分;外形完美,整齐,无碎渣;粉状类:无碎渣,杂质,颜色正常;色泽好, 香味纯正;有包装类:完整,干净,分量足,优质产品。 红糖 外包装要完好,无任何打开过的痕迹,在保质期内,外包装表面无任何污物,用手触摸无任 何潮湿现象,不应有任何特殊的气味,不应有任何杂物,色泽鲜亮,优质产品。 - 58 -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干面条 面条形状为韭菜叶形或宽面条,由特一粉制作,干燥无霉变,筋道好,耐大锅烹调,可大包 装。 花生米 粒实大小均匀、粉红色、无破损、口味好,无霉烂变质,优质产品。 豌豆 粒实大小均匀、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优质产品。 饭豆 粒实大小均匀、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优质产品。 黄豆 粒实大小均匀、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优质产品。 大白豆 粒实大小均匀、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优质产品。 绿豆 粒实大小均匀、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优质产品。 小木耳 角质状,硬而脆性,背面暗灰色或灰白色手摸上去感觉干燥,无颗粒感,嘴尝无异味,优质 产品。 干海带 叶片宽厚,浓绿色或紫中微黄,没有枯叶,没有泥沙的,没有霉变,干净整齐,优质产品。 白粉丝 粉丝的白度和亮度适中,呈透明或半透明状态。外包装需有QS或SC食品安全检测标识。豌豆 优质产品。 苕粉丝 外包装需有QS或SC食品安全检测标识。优质产品。 苕豆粉 无质量问题,无霉变,无异味。优质产品。 玉米粒 无质量问题,无霉变,无异味。优质产品。 干香菇 为黄褐或黑褐色,具有浓郁的、特有的香菇香气;无其他怪味、霉味。优质产品。 干黄花 色泽金黄或褐黄色;无霉变、无腐烂、无碎渣。优质产品。 花椒 色鲜红,麻味足,香味大,无椒柄。优质产品。 干海椒 干辣椒要体形完整,不能太碎。不破损情况下,干辣椒不会有呛鼻味。摸上去干燥,不能有 回潮、发软的现象,优质产品。 胡椒面 具有纯正浓厚的胡椒香气,味道辛辣,粉末均匀,用手指头摸不染颜色。优质产品。 红油 豆瓣 外包装需有QS或SC食品安全检测标识。色泽鲜亮,无其它异味、异色,10KG包装。 甜面酱 外包装需有QS或SC食品安全检测标,川式甜面酱,10KG包装。 豆鼓 外包装需有QS或SC食品安全检测标,一级塑料包装。 黄豆酱油( 老抽) 外包装需有QS或SC食品安全检测标识,10.5升一次性桶装。 食醋 外包装需有QS或SC食品安全检测标,5 升一次性桶装。 白糖 色泽气味正常,未受潮结块,外包装需有QS或SC食品安全检测标,一级蔗糖50㎏/袋。 八角 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 山柰 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 香叶 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 丁香 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 - 59 -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茴香 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 桂皮 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 白蔻 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 草果 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 沙仁 粒实大小均匀、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 四、配送要求 (一)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 (二)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三)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 定和 要求。 (四)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 (五)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 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五、履约要求 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②食品质量控制管理制度、③ 食品配送管理制度、④食品采购制度、⑤仓库管理制度、⑥车辆及工具消毒保洁制度 等内容; 六、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和地点 ※1.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如新的年度招标未出 结果可延至 2021 年招标确定新供应商之日止,追加的合同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 同采购金额的 10%)。 2.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 (二)※履约保证金:20000 元,交至采购人,履约期满后无息退还。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货款支付方式为次月结算上月货款,若遇特 殊情况可适当延期。供应商凭验收单据和乙方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送货单据等,办 理相关签批手续,结算货款,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 60 - 注:具体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四)报价下浮率 投标人所报价格为送达指定地点含税价。包含食材、损耗、仓储、运输、加工服 务、检测、人工等一切所需费用。 1、基准价的查询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公布的“中心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 表”最近一期数据为参照依据。 2、基准价的确定:为参考品种在发改委网站的平均价或采购人所在地市场平均价 格(发改委网站无参考品种的); 3、配送价的确定:基准价×(1-中标下浮比例)。 每包以综合排名第一位的投标商作为中标企业,其他企业依次按照高低排序。若 中标企业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排序顺延签约。下浮比例合同期内不得变更。 (五)※合同价款 投标人所报价格为送达指定地点含税价。包含食材、损耗、仓储、运输、加工服 务、检测、人工等一切所需费用。 (六)项目验收方法和标准 1.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产 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 2.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 求,能出具相关权威部门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3.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性状。 4.若中标人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卫生防疫、 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中人全额承担,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 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5.原材料验收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 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6.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 - 61 - ,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招标方有权对供应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七)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时间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影响正常供餐,每次罚款3000.00元,超 过3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 质量未保证,采购人可拒收产品,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同批次产品检验报 告必须与产品同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无检验报告采购人有权拒收,相关损失由中 标人承担。 3. 由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经调查核实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 采购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与中标人对账并按时支付货款,中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放弃配送资格,不承担违约责任。 5. 因中标人的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强 制取缔中标人配送资格;同时中标人将承担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及一切相 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 配送过程中,若发现中标人有违规行为和隐瞒从2015年1月起至今的违法经营 活动及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强制中标人退出配送资 格,中标人将承担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7. 在合同期内,由于中标人的资质被相关主管部门取缔,本合同将自动解除,中 标人将承担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8. 当地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所配送的食品进行质量抽检出现不合格时,如需对 采购人进行处罚时,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9.预计采购量多于实际需要量时,如采购人需要退换部分货物,中标人应免费办 理退换货;质保期2个月以内的货物,采购人如需更换,中标人须在4小时内免费提供 更换货物服务。 ※10.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不达标或造成食物中毒等其他严重后 果,中标人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 食品安全不达标、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违法行为的投标人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予以 淘汰(提供承诺函)。 - 62 -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 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 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九)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 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必须委派投标文件中确定的固定服务人员针对采购单位工作,列出联系 人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库房地址等,按照采购人要求做政审核查,列表交报 采购人备案。与本项目服务相关人员须具有健康证,且与中标人就本项目签订监管安 全承诺书、食品安全承诺书。 3.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配送,保障罪犯食堂正常运行。 中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和运输安全, 并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中标人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 产品,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监狱,将配送货物直接配送 至指定地点,其他食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配送。储存、配送、 税费等一切环节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投标人应承诺拟一旦中标后,在本次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 与投标时拟派的管理层人员一致,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得到 采购人确认,并将更换人员的信息资料在采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 - 63 - 单位人员。若擅自更换或实际参与的管理层人员非中标人本单位人员,视为虚假相应 ,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涉及的配送人员(除驾驶员外)提供健康证明(提供承诺函 或健康证)。 ※8.在供货过程中,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建立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和定期回访制度, 若发现供应商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其它违规行为,由采购人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 采购人须立即终止其供货合同。凡不守信用、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 食品安全不达标、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供应商经查证属实的将一律列入黑名 单并及时予以淘汰(提供承诺函)。 ※(十)服务要求 中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中 标人管理层人员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 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提供承诺函)。 注意:①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如 涉及)。 ②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 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 64 -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 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 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 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 据。 2、评标方法 - 65 -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 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 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 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 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 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 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 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 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 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66 - (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 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二)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 章加盖的; (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 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五)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六)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 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七)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做无效投标处理的投 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 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 3.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 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3.5.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 - 67 - 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 个投标人的得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 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 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 可以不予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 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 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 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 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 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 68 - 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 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 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 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 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 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 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 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 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 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 无效投标处理。 3.9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 - 69 - 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 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 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0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 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 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 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 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 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 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终止采购活动。招标 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 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 70 -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技术指标和配置、售后服务及保障能力、履约 能力、节能环保、投标文件规范性等。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 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 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 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1.综合评分明细表 冷冻食材、蔬菜、干杂调料、豆制品及鱼蛋类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60%) 60 分 以本次最低投标折扣率为基准折扣率,投标报价得分=(基准折扣率/投标折扣 率)×60×占比。 注:投标折扣率计算方式为 100%-下浮比例。 所有物资占比得分之和即为报价总得分。 冻鸭(半边鸭)、冻鸡、冻牛肉(牛前)、冻鸡胸肉、冻巴沙鱼片以南充市大润 发、家乐福两家超市相应品种的均价为基准价进行报价;半边鸭占报价的 1 2%,其余各占报价的 5%。 蔬菜类的大白菜、莲花白、花菜、茄子、芹菜、白萝卜、土豆、大青椒等八 - 71 - 样蔬菜以相应品种的成都市发改委官网价为基价进行报价,每样蔬菜占报价 的 5%; 豆制品及鱼蛋类的豆腐(老豆腐)、草鱼、鸡蛋以成都市发改委官网相应品种 的豆腐、草鱼、鸡蛋价格为基价进行报价,豆腐占 5%,草鱼占 3%,鸡蛋占 5%; 干杂调料类:绿豆、面条、白糖以成都发改委官网相应品种的绿豆、切面和 白砂糖的价格为基价进行报价,面条占 5%,绿豆占 1%,白糖(散装)占 1%; 其余品种以南充市大润发和家乐福两大超市相应品种的零售均价为基价进行 报价,玉米粒占 1%,红油豆瓣(10 公斤装)占 1%,甜面酱(10 公斤装)占 1%, 黄豆占 1%,酱油(一次性桶装黄豆酱油 10.5 升)占 1%,花椒占 1%,干辣椒占 1%,干海带占 1% 2 企业能力 (8%) 8 分 1、有固定的专用食品配送车辆,提供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每车得 2 分,最高得 6分(属于物流运输租赁合作的,提供租赁合同证明,每例得 2 分,最高得 6分); 2、提供至少一辆冷藏车辆的得 2 分。 3 履约能力 (6%) 6 分 提供类似产品履约能力,一个得 1.5 分,最多得 6分,同一采购人的履约经 验不重复计算(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否则得 0 分)。 4 企业荣誉 (4%) 4 分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含盖标的物的,得 1 分; 2.投标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含盖标的物的,得 1 分; 3.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含盖标的物 的,得 1分; 4.投标产品具有绿色或无公害食品或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证书的,得 1 分。 以上项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1-3 项提供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在中国国家认 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的查询页面截图,地理标志产品提供相关部门 的认证公告网页截图;否则得 0分。 5 综合实力 (10%) 10 分 1.仓库及营业面积≥400 平米的得 4 分;300 平米≤仓库及营业面积<400 平 米的得 3.5 分,200 平米≤仓库及营业面积<300 平米的得 3 分,100 平米≤ 仓库及营业面积<200平米的得2.5分,50平米≤仓库及营业面积<100平米的 得 2分,50 平米以下的得 1 分,无仓库及营业场地的得 0 分。(投标文件提供 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得 0 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包括① - 72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②食品质量控制管理制度、③食品配送管理制度、④食 品采购制度、⑤仓库管理制度、⑥车辆及工具消毒保洁制度等内容进行评审: 上述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措施健全、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 得 3分。每有一项存在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指:管理制度与项目情况不匹配; 人、料、机使用计划混乱;管理制度有漏项不相容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3.投标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及农产品食品检验职业资 格证书的得 1分,具有其中一个的得 0.5 分。(投标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发 证机构官网查询截图,否则得 0分)。 4.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承保额度 1000 万及以上的得 2 分,500-1000 万(含 500 万)的得 1.5 分,100-500 万(含 100 万)的得 1 分,100 万以下的得 0.5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文件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否则得 0 分),没有的不得分。 6 售后服务 保障(11%) 11分 1. 满足或优于采购人实际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具有实施方案的得 7 分:其 中有专门的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得 1 分,有服务计划和人员安排得 1 分, 有配送和验收方案得 1 分,有质量保证措施得 1 分,有食品安全承诺书得 1 分,不合格货物退换处置方案得 1 分,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食品安全事故 等情况)设计处置预案的得 1 分;不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的不 得分(按对应的具体方案扣分);有三个及以上具体实施方案不满足采购人实 际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的本项不得分。 2.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储存仓库(自有或租赁)的,得 1 分(提供房产证 明或租赁证明材料复印件盖鲜章有效,否则视为未提供)。 3.配送人员保障:提供 4 名及以上配送人员的得 2 分,每少一人减 0.5 分 (投 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配送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否则得 0 分)。 4.设置有固定服务热线,并有专人服务本项目的得 1 分。 7 扶持少数 民族地区 1% 1 分 投标人注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得 1 分。 注:指供应商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复印件。 注:1.评分依据的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实, 将导致中标资格被取消。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 废 标 1.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 73 -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 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 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 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2.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 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6.2.3.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 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 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 74 -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 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 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 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 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 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 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 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 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 75 - 第八章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副食采购项目 甲方(采购人):四川省川中监狱 乙方(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自 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遵守如下条款: 1.合同货物: 序 号 货物类 别 品种 等级标 准 数量 下浮比例 平均下浮比例 采购单价 1 冷冻类 冻半边鸭 国家或 行业标 准 按实际供 货数量 冻鸡 冻牛肉(牛前) 冻鸡胸肉 冻巴沙鱼片 2 蔬菜类 大白菜 莲花白 花菜 茄子 芹菜 土豆 白萝卜 大青椒 3 豆制品 及鱼蛋 类 豆腐 草鱼 鸡蛋 4 干杂调 面条 - 76 - 序 号 货物类 别 品种 等级标 准 数量 下浮比例 平均下浮比例 采购单价 料类 绿豆 白糖 干海带 红油豆瓣 甜面酱 黄豆 酱油 花椒 干辣椒 干海带 注:上表中所列物资分别以各自下浮率计算单价,未在上表中所列物资分类以平 均下浮率计算单价。 2.交货时间、地点 2.1 交货时间:按甲方通知的时间。 2.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及付款 3.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货款支付方式为次月结算上月货款,若遇特殊情况可适 当延期。 3.2 供应商凭验收单据和乙方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送货单据等,办理相关签批手 续,结算货款,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3.3 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1:质量要求、附件 2:服务要求。 4.质量保证 4.1 乙方应保证所供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 (1)质量标准:参照《第六章 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2)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参照《第六章 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3)包装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包装标识清楚。 - 77 - (4)验收标准:参照《第六章 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5)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样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6)在供货期间,若招标人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 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 两次以上,则合同中止。 (7)中标人所提供每批次产品,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入库验收单》,由 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 4.2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在保质期限内,不得超过保质期限。 4.3 如果因乙方所供货物引发的食物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全部经济 损失。 4.4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有合法标识。 4.5 甲方在验收或使用乙方所供货物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 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5.供货方式 5.1 由甲方将所需货物及数量提前 3天通过信函或电话方式告知乙方。乙方不得多 供或少供,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5.2 乙方不得在未接到甲方通知的情况下擅自送货。 5.3 乙方应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6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 6.1 由乙方自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装、运货物、检测货 物所产生的费用、货物在途中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误期及赔偿 7.1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甲方应从货 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甲方该笔订货总价的 20%计赔。 7.2 本合同确定的物资系监狱服刑人员生活物资,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供货,导致甲 方必须另行市场采购,甲方的市场采购价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价差和甲方的市场采购 - 78 - 费用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8.违约责任 8.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2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整),双方签订合同时, 由乙方向甲方交纳。甲方于合同期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乙方被取消配 送资格,则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在三年内乙方不得参加监狱系统采购活动。 8.2 若一方违约,导致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0 元 (壹拾万元整)。 8.3 未按约定时间送货到采购人影响正常供餐,每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 10000.0 0 元,超过 3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8.4 质量未达标,采购人可拒收产品,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 必须与产品同时送到采购人,无检验报告采购人有权拒收,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8.5 由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经调查核实超过 3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甲方 不返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8.6 采购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对账并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放 弃配送资格,不承担违约责任。 8.7 因乙方的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 乙方配送资格;同时甲方不返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关经济 责任和法律责任”。 8.8 配送过程中,若发现乙方有违规行为和隐瞒从 2015 年 1 月起至今的违法经营 活动及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强制乙方退出配送资格, 甲方不返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8.9 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的资质被相关主管部门取缔,本合同将自动解除,并甲 方不返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8.10 当地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所配送的食品进行质量抽检出现不合格时,如需 对采购人进行处罚时,所有费用均由配送乙方全额承担。 8.11 预计采购量多于实际需要量时,如采购人需要退换部分货物,乙方应免费办 理退换货;质保期 2 个月以内的货物,采购人如需更换,乙方须在 4 小时内免费提供 - 79 - 更换货物服务。 8.12 乙方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不达标或造成食物中毒等其他严重后果, 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食品安 全不达标、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违法行为的供应商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予以淘汰. 9.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 2021 年合同签订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若因特殊原 因致未及时招标可延长至下次招标确定供应商之日止)。 9.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9.4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合同附件 10.1 本合同属有附件合同,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食品安全承诺书 (2) 监管安全承诺书 1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双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1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有效期内持续向甲方供货,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 确定每批货物的单价和订货的其他条件。乙方不得以双方对后续订货的条件协商不成 为由,终止或拖延对甲方的供货,否则应按本合同第 8条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1.2 价格调整: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原则上蔬菜每周调整一次价格,其余物资 每月调整一次价格;以发改委官网上周一期(或上月最后一期)参考物资的均价作为当 月基准价,结合中标下浮比例计算实际价。实际结算中,通过采购人所在地市场实地 考察方式与中标下浮比例综合订价。 基准价的确定:为参考品种在发改委网站的平均价或采购人所在地市场平均价格 (发改委网站无参考品种的); 配送价的确定:基准价×(1-中标下浮比例)。 11.3 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搭售本次采购项目以外的其它生活物资。 - 80 - 11.4甲方因上级机关政策调整,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 需配合执行。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住所): 地址(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本合同为参考,可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调整 - 81 - 附件一 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食品供应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单位作为川中监狱服刑人员 生活物资供应商,特此郑重承诺: 一、保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 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保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 《标准化法》、《计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 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 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三、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 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 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配送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 四、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 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 过程质量管理。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 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 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 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 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 格控制。 - 82 -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 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 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 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 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由此给监狱造成的损失和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负责赔偿; 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由监狱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公章): 2021 年 月 日 - 83 - 附件二 监管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遵守和执行监狱相关规定,本单位作为川中监狱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郑 重承诺: 一、合理安排业务人员 1.负责认真审查到川中监狱的业务人员是否有不适宜进入监狱的情况,确保公司 业务人员符合监狱规定要求。 2.积极配合监狱办理业务人员进入监狱所需的有关资料手续,更换业务人员由公 司及时公函告知。 二、加强业务人员教育 1.积极加强业务人员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知识专门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 念。 2.提高业务人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加强业务人员管理 1.保证业务人员进入监管区后在监狱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活动,服从监狱民警的 管理。 2.严格执行监狱关于违禁品、违规品管控制度,认真落实违禁品、违规品清缴制 度。 3.严格执行监狱关于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门岗管理规定,遵守全员安检徒手进 监制度,主动接受监狱民警对人身及物品的安全检查,主动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 4.绝不将违禁品、违规品带入监管区,绝不为罪犯传带、提供使用违禁品和违规 品。 四、违规问题的处理 (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业务人员一律不得再进入监管区。 1.不按规定佩戴出入证,离开监狱不交回出入证的。 2.在监狱禁烟区内吸烟的。 - 84 - 3.不遵守监狱相关规定,在监管区内无民警陪同的情况下随意乱窜监区,私自与 罪犯接触的。 4.虽有民警陪同,但与罪犯进行非业务性交谈的。 5.未能妥善保管临时出入证等可被罪犯利用的物品的。 6.为罪犯传递书信、书籍、杂志、报刊等印刷品的。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监狱有权与我公司解除合同。由此给监狱造成的损失和 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负责赔偿;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由监狱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处理。 1.携带以下违禁品进入监管区:枪械、手机及其它通讯具、摄(照)像机、录(收) 音器材、各种可移动存储介质(MP3/MP4/U 盘/移动硬盘等)、现金、酒类,各种管制刀 具、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等违禁品、危险品。 2.交给罪犯以下物品:现金、有价证券、证件、衣物、假发头套、各类食品、药 品、刀具、利(刃)器、绝缘器材(具)、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等违禁品、危险品。 3.盗窃监狱财物,打听、收集、传播或泄露监狱敏感信息;利用罪犯做私活,与 罪犯拉帮结伙、发生冲突及其他违犯监狱规定的不当行为的。 4.其他危及监狱安全稳定的情形。 承诺人(公章): 2021 年 月 日 - 85 - 附件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 采〔2018〕123 号文) 查询链接: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jzcfg/4028868765 7ff75501672fd954532414.html 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金融机构, 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 全会“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 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 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 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融资概念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 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财政引导,市场运行 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 否申请“政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 自担风险。 (二)建立机制,服务银企 - 86 - 财政部门与银行建立“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 有机结合,拓宽银行的融资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 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优质优惠,加强扶持 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 度由银行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 或第三方担保,不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 三、基本条件 (一)银行暨“政采贷”金融产品 1、征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可以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前,直接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四川省 财政厅可以根据情况每年征集一次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政采贷”产品名称、申请贷款条件、申请贷 款方式、申请贷款程序、贷款审查流程、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时间、收款方式及其他 优质服务和优惠承诺等。 银行提供的“政采贷”产品应当满足“无抵押担保、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 及时”的基本条件以及本通知其他相关规定。 银行申请材料中应当载明其自愿提供“政采贷”产品,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或者 变相要求财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承诺。 2、公示。四川省财政厅收到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对满足本通知要求的银行及 其“政采贷”产品具体信息,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银行申请材料中提 供的“政采贷”产品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四川省财政厅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 (二)供应商 政府采购供应商向银行申请“政采贷”,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 3、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中标、成 交无效; 4、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 87 - 6、在一定期限内的(银行可以具体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者其他经营活 动履约过程中,无不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者产生法律纠纷被法院、 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败诉的; 7、其他银行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条件。 四、构建平台 四川省财政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统一构建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 推进四川省“政采贷”工作信息化建设。 五、财金互动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 [2016]35 号)等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贷款产生的损失,纳 入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范围给予风险补贴。 六、基本流程 (一)意向申请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 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 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 工作。 (二)正式申请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 法在 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 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 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 为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 供应商应当事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 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签订补 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 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 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三)贷款审查 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 审查过程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 - 88 - 府采购合同的书面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 应当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 (四)信息报送 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 采贷”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 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处)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采 贷”工作。 (五)资金支付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 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 购合同约定以外的收款账号。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 门和采购人应当支持。 七、职责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 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 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 (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 大局,不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 优质服务,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 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 (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 应当支持。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 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 (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 传“政采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 产品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支持。 (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 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 - 89 - (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 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 (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 意见建议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 八、违规处理 (一)银行违规处理 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 信用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 拒不整改的,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 1-3 年内拒绝 接收其再次申请。 (二)供应商违规处理 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 关规定或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 由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 (三)其他违规处理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 场所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 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7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6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49 第七章 评标办法…………………………………………………………………5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采购人:四川省川中监狱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各货物投标下浮比例分别为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 1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XX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十三、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备注 1 冻鸭(半边鸭) 投标下浮比例不得低于保底下浮比例 2 冻鸡 3 冻鸡胸肉 4 冻巴沙鱼 5 冻牛肉(牛前) 6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备注 1 大白菜 投标下浮比例不得低于保底下浮比例 2 莲花白 3 花菜 4 茄子 5 芹菜 6 白萝卜 7 土豆 8 大青椒 9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备注 1 豆腐(老豆腐) 投标下浮比例不得低于保底下浮比例 2 鸡蛋 3 草鱼 4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备注 1 面条 投标下浮比例不得低于保底下浮比例 2 绿豆 3 白糖 4 干海带 5 红油豆瓣10公斤装 6 甜面酱10公斤装 7 黄豆 8 酱油(一次性桶装酿造酱油10.5升) 9 花椒 10 干辣椒 11 玉米粒 13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五、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按照第六章商务要求作出应答,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八、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九、食品安全承诺书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一、未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的承诺书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采购清单 (一)采购内容及保底下浮比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保底下浮比例(%) 报价得分占比 备注 1 冻鸭(半边鸭) 5% 12% 投标下浮比例不得低于保底下浮比例 2 冻鸡 15% 5% 3 冻鸡胸肉 3% 5% 4 冻巴沙鱼 5% 5% 5 冻牛肉(牛前) 20% 5% 6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保底下浮比例(%) 报价得分占比 备注 1 大白菜 40% 5% 投标下浮比例不得低于保底下浮比例 2 莲花白 40% 5% 3 花菜 40% 5% 4 茄子 40% 5% 5 芹菜 40% 5% 6 白萝卜 40% 5% 7 土豆 40% 5% 8 大青椒 40% 5% 9 其余未涉及报价蔬菜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保底下浮比例(%) 报价得分占比 备注 1 豆腐(老豆腐) 15% 5% 投标下浮比例不得低于保底下浮比例 2 草鱼 15% 3% 3 鸡蛋 1% 5% 4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保底下浮比例(%) 报价得分占比 备注 1 面条 20% 5% 投标下浮比例不得低于保底下浮比例 2 绿豆 20% 1% 3 白糖 20% 1% 4 干海带 40% 1% 5 红油豆瓣10公斤装 40% 1% 6 甜面酱10公斤装 40% 1% 7 黄豆 40% 1% 8 酱油(一次性桶装酿造酱油10.5升) 40% 1% 9 花椒 40% 1% 10 干辣椒 40% 1% 11 玉米粒 40% 1% 12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序号 项目名称 大润发超市零售价 家乐福超市零售价 参照商品 1 冻鸭(半边鸭) 5.8元/斤 元/斤 半边鸭 2 冻鸡 9.8元/斤 元/斤 三黄土鸡 3 冻牛肉(牛前) 元/斤 元/斤 冻牛腩 4 鸡胸 9.8元/斤 元/斤 冻鸡胸肉 5 巴沙鱼片 元/斤 元/斤 冻巴沙鱼片 6 干海带 28.8元/斤(王裔佳宽叶海带) 29.8元/斤(思味干海带) 7 红油豆瓣 元/公斤 10.9元/公斤 九味鲜郫县豆瓣(1000g) 8 甜面酱 8.6元/瓶(永川甜面酱400g/瓶)(10.75元/斤) 6.3元/盒(欣和葱伴侣甜酱300g/盒)(10.5元/斤) 9 黄豆 8.8元/斤 5.9元/斤 散装黄豆 10 酱油 15.3元/瓶(1.8L)(4.25元/斤) 6.5元/瓶(680mL)(4.78元/斤) 千禾黄豆酱油(1.8L) 11 花椒 69元/斤 79.8元/斤 散青花椒 12 干辣椒 12.8元/斤 13.9元/斤 散干辣椒 13 玉米粒 2.98元/斤 4.9元/斤 散玉米渣 三、质量要求 品名 质量标准 冻禽蓄肉类 肉质色泽正常,无异味,无长毛及毛根,无杂质,无淤血,无变质黑斑,净腔,分割包装良好,有肉品品质合格证 成品速冻类 预包装,有正规品牌,有检验合格标志及检验报告。 序号 品名 质量标准 1 豆制品 2 草鱼 3 蛋类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新鲜度 机械伤 病虫害 形 状 成熟度 污染 包装 干调类 红糖 干面条 花生米 豌豆 饭豆 黄豆 大白豆 绿豆 小木耳 干海带 白粉丝 苕粉丝 苕豆粉 玉米粒 干香菇 干黄花 花椒 干海椒 胡椒面 红油 豆瓣 甜面酱 豆鼓 黄豆酱油(老抽) 食醋 白糖 八角 山柰 香叶 丁香 茴香 桂皮 白蔻 草果 沙仁 四、配送要求 五、履约要求 六、商务要求 1. 总则 4.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5、 废 标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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