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1303-2021-008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ZR202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食材配送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更正为: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1-05-11,更正为:2021-05-17。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05-21 10:00:00,更正为:2021-05-25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1-05-21 10:00:00,更正为:2021-05-25 10: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上湖东街24号
联系方式:0752-337092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惠州市中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市花边岭麦地南路桥西综合楼第六层之一办公室632室
联系方式:138299416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丽娟
电 话:13829941668
惠州市中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