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1年0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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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州市惠城区综合福利院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服务 | 标的名称: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服务2年;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2年; 需满足的要求:负责惠州市惠城区综合福利院食堂提供老人、儿童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早餐、午餐、晚餐、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 |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人依法确定本项目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之间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时,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规定(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供应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6,200,000.00 | 2021年05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惠城区综合福利院
2021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