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保障职工和病患的正常就餐,以及提供干净卫生的饮食环境。我院职工食堂特向社会公开招标,招标条件如下:
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
(3)法人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财务状况(法人或组织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
(4) 具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管理经验,在企事业单位有过良好的服务记录者优先。
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志之士踊跃报名,报名时间截止五月十八号止。报名地点:鹤城区妇幼保健院六楼总务科。
鹤城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5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