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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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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三次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三次招标)-中标公告
附件1开标一览表.pdf附件2(售卖版)招标文件-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项目招标文件(三次招标).pdf

一、项目编号:SCIT-HNZG-2020080006L2(招标文件编号:SCIT-HNZG-2020080006L2)

二、项目名称: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三次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南速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江东水岸5层A508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0.0559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海南速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2年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黎明辉、庞兆森、邝文琼、李凤琴、徐培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采购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4636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63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报价根据采购清单进行单价报价,本次中标金额为采购清单单价总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47号

联系方式:梁先生0898-66195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707室

联系方式:甘女士、符女士0898-68520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女士、符女士

电 话: 0898-68520848

项目编号:SCIT-HNZG-2020080006L2 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次招标) 招 标 文 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2021 年 4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0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35 -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 40 - 第六章 评标办法.............................................................................................40 第七章 采购合同.............................................................................................55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委托,对 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三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兹邀请符合本次招 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CIT-HNZG-2020080006L2 二、项目名称: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三次招标) 三、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包,采购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2年。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四、资金来源:中央资金,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 975690.00 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4、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标书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 2021 年 4 月 20 日(每天上午 9:00-11: 30,下午 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标书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国贸路 26 号汇通大厦 706 室)。 4 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供应商须递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原件、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鲜章,原件核查,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购买人指定 邮箱。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 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 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 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 14:30- 投标截止时间) 八、开标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 贸路 26 号汇通大厦 704 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海口市南海大道 147 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19585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26 号汇通大厦 704、706 室 项目联系人:甘女士、符女士 电 话:0898-68520848 传 真:0898-65340856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7569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 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参考价,不作为本项目报价依据, 本项目按实际供货价进行结算。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 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保证金 1.金 额:10000.00元,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足额缴纳。 2.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海口国贸支行 银行账号:46001003636053010235 4.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 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 5.供应商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 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或加盖采购代理机构财 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注:不满足以上 1.2.3.4.5 投标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 时作无效投标。 4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 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 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 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 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 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5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 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898-68520848 转 819。 地址: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财务室(海南省海 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26 号汇通大厦 706 室)。 6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项目问题询问: 联系人:符女士 联系电话:0898-68520848 转 817 标书售卖相关事项询问电话:0898-68520848 联系地址: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财务室(海南 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26 号汇通大厦 706 室)。 7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 复。 联 系 人:甘女士 联系电话:0898-68520848 转 822 地址: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财务室(海南省 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26 号汇通大厦 706 室)。 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 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针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8 采购代理服务费 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 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 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采购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十五个工 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4636元(人民币 壹万肆仟陆佰叁拾陆元整) 注:服务费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的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一致。 7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2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 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8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 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 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 止时间。 7.3 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 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 9 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 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0 1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 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 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第四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一)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 本次招标报 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本项目报价根据采购清单进行单价报价,投标人总价为所有单价合计的总价。 (3)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1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中标总金额的 10%作为履约 保证金。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二)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需求应答。投标人的技术应答 包括下列内容(如涉及): (1)项目实施方案; (2)采购需求应答表;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 下内容(如涉及): (1)投标函; (2)证明投标人业绩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3)售后服务;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 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一份合同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后 5 个工作 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 12 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 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 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 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 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 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 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8.2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 13 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 本”字样。正本须逐页盖章或加盖骑缝章,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 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 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4 单独提供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原件 1 份,并清楚地标明开标一览 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 18.5“开标一览表”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 无效投标。 18.6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 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 1份采用光盘或 U盘制作。 18.7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8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8.9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 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和加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 授权代理人签字。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 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 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19.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 有分包)。 14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 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用正楷填写本招标文件附件二“递交投标文件 签收表”然后将签收表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本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工作人员。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 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 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 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 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 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 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15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 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当场 予以更正。 22.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 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 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 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 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 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 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 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16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 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 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 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 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7.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7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 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 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 主要合同义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 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 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 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 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1.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2. 履行合同 32.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8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3. 验收 33.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 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4. 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4.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4.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4.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第六章 3.2.2 规定的例外情形除 外);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5.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办理。 九、其他 36.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 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0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21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1-1 封面: (正本/副本) xxxxx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时间:2021 年月日 22 格式 1-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 务)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 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 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3 格式 1-3 二、承诺函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24 格式 1-4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 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25 格式 1-5 承诺函(如涉及)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 项,我单位应具备 (备 案、登记、其他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 证合一”,故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 登记、其他证照的描述)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 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等 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 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该承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 26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2-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时间:2021 年 月 日 27 格式 2-2 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XXXX(投标单位的 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 一览表”一式壹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XXXX 天, 并同意招标 文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28 格式 2-3 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 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 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 四、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五、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 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 “合同分包”、“合同转包”、 “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履行。 八、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 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 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 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29 格式 2-4 开标一览表 包号 采购品目 单价(元) 供货期 项目 本身 投标总价 小写: 元 大写:人民币 注:1.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 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本项目报价根据采购清单进行单价报价,投标总价为所有单价合计的总价。 3.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5.“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 30 - 格式 2-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 31 - 格式 2-6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 32 - 格式 2-7 采购需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正偏离/响应/负 偏离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 33 - 格式 2-8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 34 - 格式 2-9 其他资料 (投标人根据综合评分表提供相关材料,格式自拟) - 35 - 格式 2-10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36 - 格式 2-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 37 - 格式 2-12 监狱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 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38 -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 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 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①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明材料”;②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③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④身份证明材料应 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本招标 文件《第三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本招标文 件《第三章》); 6、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 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本招 - 39 - 标文件《第三章》)。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9、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 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10、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注①保证金交纳方式、金额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加盖本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原件;③可以由代理机构 直接提供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判定其有效性);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说明:1.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投标人鲜章。 2.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 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 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处 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 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 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40 -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1.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2年。 2.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期及地点 1.1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年,按日供货。 1.2 供货地点: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仙沟社区仙黄路 1号。 2.付款方法和条件: 2.1 每月结算一次,按一个月的供货总量按执行价格结算货款。每月由采购人、供应商共 同核实供货量后办齐相关付款手续,经审核后由采购人将货款转到供应商指定账户。 2.2 采购人要求配送的食品材料费用由供应商先垫付 1 个月,采取月结账的方式。供应商 应于次月 10 日前,持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等额发票与采购人结算费用。采购 人未按时给供应商结清账款的,应承担违约金(双方协定标准)如结款超限一周供应商有 权停止供货。 2.3 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配送食品价格按照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时的日常 食品报价单执行,供应商在试用期拒不执行中标报价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4 试用期满后,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日常食品菜单,每 30 日进行一次报价,报价不 得超过政府指导价的 5%(以灵山农贸市场为基准),菜单内食品价格在报价后 30 日内不 得发生变化。 3. 技术、服务要求 3.1 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单价(元) - 41 - 1 白菜 斤 2 小白菜 斤 3 上海青 斤 4 红薯 斤 5 白萝卜 斤 6 红萝卜 斤 7 水芹 斤 8 豆角 斤 9 香菜 斤 10 洋葱 斤 11 南瓜 斤 12 茄子 斤 13 丝瓜 斤 14 生菜 斤 15 包菜 斤 16 花菜 斤 17 黄豆芽 斤 18 大葱 斤 19 小葱 斤 20 生姜 斤 21 蒜 斤 22 尖椒 斤 23 土豆 斤 - 42 - 24 香菇 斤 25 西兰花 斤 26 西葫芦 斤 27 苦瓜 斤 28 冬瓜 斤 29 葫芦瓜 斤 30 莲藕 斤 31 牛肉 斤 32 光鸡 斤 33 光鸭 斤 34 鸡中翅 斤 35 羊肉 斤 36 牛腩 斤 37 排骨 斤 38 五花肉 斤 39 瘦肉 斤 40 猪脚 斤 41 鱼头 斤 42 秋刀鱼 斤 43 白鲳鱼 斤 44 虾 斤 45 鸡蛋 个 46 哈密瓜 斤 - 43 - 47 葡萄 斤 48 火龙果 斤 49 梨 斤 50 苹果 斤 51 圣女果 斤 52 橙子 斤 53 龙眼 斤 54 芭蕉 斤 55 木瓜 斤 56 橘子 斤 说明:1.本次投标报价为以上 1 至 56 项货物单价合计的总价。 2.供货类别和数量以实际供货清单为准。 3.2 食品品质要求: ①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②肉类执行标准:GB2707-2016 或国家最新标准,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 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 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 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③蛋类: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 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 (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 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④蔬菜:不加农药,无腐烂的“绿色蔬菜”。 ⑤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 44 - ⑥大米、面粉、食用油经反应如:口感等原因,采购人有权要求配送供应商调换同类同价 格的产品; ⑦供应商须保证配送的副食品存放场地的环境卫生整洁,空气流通,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避免副食品腐坏、变质或被老鼠、蟑螂或蚂蚁等害虫叮咬,且保证做好副食品质量自检工 作,确保调用的副食品质量始终符合人身安全的正常食用标准; ⑧食材配送时间按照与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约定的时间给予配送。 3.3 配送要求: ①供应商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 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供应商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②对部分易存放的食材,需要进行储藏包装,分等分级,按照要求存放在采购人的库房。 与此同时供应商在每一次配送时需要做接收记录,并做好留样处理。并有采购负责人签字 作为结算的依据; ③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并更 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④采购人提前 1日通知供应商次日所需的食材种类、数量,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 量按时提供所需食品,每天早上 07 时 30 分前将次日所需食品配送到位。⑤紧急配送任务 时间要求:采购人提前 2个小时通知,供应商须按时将所需的食品送达指定地点。 3.4 验收: 配送的副食品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食材由双方在供货清单上 签名确认。 3.5 违约责任: 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投标人所投内容的资质证书等进行核 查,如发现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描述不一,代理机构将报相关主管部门严肃处理。供应商在 - 45 - 合同期内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与此次招标的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 投标人(依照先后顺序)签订服务合同:在试用期拒不执行中标报价的、配送食品价格高 于约定报价的、无故未配送的、一周内晚于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货一小时以上累计超过 3次 的、一周内退货次数达到 3次的、配送食品发生质量问题 3次以上的。 46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 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定投标供应 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 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47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2、 评标方法 2.1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 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内容 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 行时,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3.1.3 除“3.1.2”规定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 停止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48 (二)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 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六)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采购合同实 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七)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 情形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 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排列 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 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不能 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 49 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 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50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 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本章 3.8.1-3.8.3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 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9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51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 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 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综合评分明细表 4.2.1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 评审。 4.2.2 综合评分明细表 52 备注:1.本项目报价根据采购清单进行单价报价,投标报价为所有单价合计的总价。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项目实施方案 30% 3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含企业管理制度、 应急预案、服务保障、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等)进行综 合评比; 1.管理制度、服务保障、人员配置完善,提供应急预 案的,得 30 分; 2.具有详细及完善的管理制度、服务保障、人员配置 的,得 20 分; 3.管理制度、服务保障、人员配置不完善的,得 10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2 同类项目业绩 15% 15 分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单个同类项目业绩,每 提供 1 个得 3 分,满分 15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 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 售后服务能力 20% 2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含质量保证、售后 服务、响应时间、配送服务等)进行综合评比: 1.售后服务方案完善且可行性高,提供增值服务的, 得 20 分; 2.售后服务方案完善且可行性高,得 15 分; 3.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得 10 分; 4.售后服务方案不完善,得 5 分; 5.不提供不得分。 4 投标人 综合能力 15% 15 分 1.送货人员(5 分):具有食品从业健康证书,每提 供 1 个得 2.5 分,本项满分 5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配送场地(5 分):面积≥70 平方得 5 分,每少 10 平方扣 1 分,扣完为止。(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运送车辆(5 分):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每一辆 得 2.5 分,本项满分 5分。(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 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5 报价 20% 20 分 以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53 2.最终得分取平均值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5、 废 标 5.1 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 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 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54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55 第七章 采购合同(合同草案)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及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三次招标) (项目编号:SCIT-HNZG-2020080006L2)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 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 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 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可后附供货清单) 货物品名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供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包装、运输、检测、验收合格交付前等所有其他有关各 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 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2、肉类执行标准:GB2707-2016 或国家最新标准,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 56 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 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 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3、蛋类: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 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 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 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4、蔬菜:不加农药,无腐烂的“绿色蔬菜”。 5、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6、大米、面粉、食用油经反应如:口感等原因,采购人有权要求配送供应商调 换同类同价格的产品; 7、供应商须保证配送的副食品存放场地的环境卫生整洁,空气流通,符合国家 卫生要求,避免副食品腐坏、变质或被老鼠、蟑螂或蚂蚁等害虫叮咬,且保证做 好副食品质量自检工作,确保调用的副食品质量始终符合人身安全的正常食用标 准; 8、食材配送时间按照与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约定的时间给予配送。 四、供货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年,按日供货。 2、交货方式:通过甲方验收。 3、交货地点: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仙沟社区仙黄路 1号。 五、付款 1、每月结算一次,按一个月的供货总量按执行价格结算货款。每月由甲方、乙 方共同核实供货量后办齐相关付款手续,经审核后由甲方将货款转到乙方指定账 57 户。 2、甲方要求配送的食品材料费用由乙方先垫付 1个月,采取月结账的方式。供 应商应于次月 10 日前,持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等额发票与甲方结算 费用。甲方未按时给乙方结清账款的,应承担违约金(双方协定标准)如结款超 限一周供应商有权停止供货。 3、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配送食品价格按照乙方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时 的日常食品报价单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拒不执行中标报价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试用期满后,乙方根甲方提供的日常食品菜单,每 30 日进行一次报价,报价 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的 5%(以灵山农贸市场为基准),菜单内食品价格在报价 后 30 日内不得发生变化。 六、售后要求 (一)配送要求: 1、乙方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 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2、若甲方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3、甲方提前 1 日通知乙方次日所需的食材种类、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保质 保量按时提供所需食品,每天早上 07 时 30 分前将次日所需食品配送到位。 4、紧急配送任务时间要求:甲方提前 2个小时通知,乙方须按时将所需的食品 送达指定地点。 (二)乙方供货能力考核: 1、本次项目乙方考核有效期限为 2年,配送合同由甲方与乙方进行签订; 2、甲方应采取市场调查、同类比较、现场考察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乙方进行 考核,及时评估乙方价格是否合理、服务是否及时和质量是否稳定; 58 3、实行优胜劣汰机制,在甲方食堂食材供货过程中若发现乙方不守信用、以次 充好或其它违规行为,由甲方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甲方须立即终止其供货合 同。凡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乙方经查证属实的将一律列入黑 名单并及时予以淘汰; 4、若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经考核不合格被淘汰时,甲方有权解除供货合同。 七、验收 配送的副食品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副食品由甲方和乙方在供货 清单上签名确认。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 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到期拒付货物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 的 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 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 结束后 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 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 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59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 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 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 务。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日期: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 开标程序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25.评标结果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签订合同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0. 补充合同 31.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2. 履行合同 33. 验收 33.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 七、投标纪律要求 34. 投标人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九、其他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二、承诺函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承诺函(如涉及) 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壹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XXXX天, 并同意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四、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 五、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 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 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 八、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注:1.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 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本项目报价根据采购清单进行单价报价,投标总价为所有单价合计的总价。 3.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5.“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格式2-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格式2-7 采购需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正偏离/响应/负偏离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说明:1.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投标人鲜章。 2.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1.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2年。 3. 技术、服务要求 3.4验收: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2、 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备注:1.本项目报价根据采购清单进行单价报价,投标报价为所有单价合计的总价。 2.最终得分取平均值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5、 废 标 6、定标 7. 评标专家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七章 采购合同(合同草案)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