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关于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政中心8号楼餐饮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政中心8号楼餐饮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详情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政中心8号楼餐饮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1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政中心8号楼餐饮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NBZFCG2021C006G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政中心8号楼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元/年):3737646.3(元) 宁波创逸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会展路12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政中心8号楼餐饮服务项目 行政中心8号楼餐饮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国芳,吕忠行,黄雪锋,蔡科峰,吴周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186105,13957476669

质疑联系人:孙光毅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186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传 真:0574-87187961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87959

质疑联系人:吴文彬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879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0574-89388441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2021年04月19日 2021年05月11日




附件信息:

  • NBZFCG2021C006G-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政中心8号楼餐饮服务项目.doc

    383.8K

招标文件

电子化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NBZFCG2021C006G

项目名称: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政中心8号楼餐饮服务项目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 〇 二 一 年


目 录

第一章 专用部分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二章 通用部分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其他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日期:2021年4月19日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加密电子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BZFCG2021C006G

2、项目名称: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政中心8号楼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375万元/年

4、采购需求: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政中心8号楼餐饮服务,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5、合同履行期限: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或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免费下载电子文件。

四、电子投标和开标事项

1、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平台:www.zcygov.cn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9:30。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

4、开标现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五、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本项目在四楼开标区视频直播评审现场实况。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4-89186105,13957476669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2、集中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TEL:0574-87187959 FAX:0574-87187961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315066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

特别申明

任何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的要求均为无效采购需求。

不得将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将除进口产品以外的生产厂家的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提供的数据资料仅为投标参考使用,详细信息投标方应实地踏勘现场调查核实,中标后,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的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合同、资质、证明等信息需按要求编制到投标书中。

投标人应列出报价的明细构成表,并附上每项报价的计算方法、过程及依据。

一、项目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宁波市行政中心8号楼位于和济街95号, 现对餐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区域内设二个主功能餐厅及二个包厢桌菜服务,其中:

1、一楼为风味餐厅

2、二楼为厨房、二个桌菜包厢

3、三楼为半自助餐厅

建筑面积2620.78㎡。

要求供应商充分理解本项目的特点,以采购人的满意度为服务标准,全方位满足机关餐饮的特性。要求制定后勤餐饮服务方案,并按投标响应和承诺进行实施运作。

本项目将由一家单位独立承包,实行统一管理,提供综合服务,不得分包经营。项目实行总负责制,要求由项目经理和其他核心岗位人员组成项目的核心服务团队。要求供应商承诺派出的核心服务团队成员到岗率达100%,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要求服务人员配置合理,统筹使用;餐饮花色丰富,品质保证,卫生健康,服务规范;全体员工在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同时要求在采购人的管理下做好制止餐饮浪费、实现节能降耗、进行垃圾分类等各项工作。

本项目采用管理服务方式为“清包”。清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人工费用(工资、福利、社保、奖金、津贴等);

综合费用(行政办公费用、服装费、培训费、食宿与交通费等);

管理费用;

税金;

其他相关费用。

采购人应承担的费用:

物耗费用:食材原料,餐厨用具及低值易耗品等;

能耗费用:包括水、电、燃气、蒸汽;

规定费用:有关管理部门收取的检测、测试费用,以及排污、垃圾清运等费用;

室内盆花租赁费用。

(二)具体要求:

1、餐饮服务总体内容

1.1 供应商配备专业的管理服务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队伍、面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餐饮管理服务,为行政中心8号楼及周边集中办公区域1200位左右工作人员提供营养、健康、科学、合理的工作餐。要求管理专业、服务热情,保证餐厅有序运作,确保就餐人员满意。

1.2 供应商负责食堂成本控制(做到收支平衡)、加工供应、人员管理、食品及环境安全卫生管理、菜肴质量管理、厨房设备操作安全管理,负责采购人要求的食品安全检测、验收质量管理、干货备料仓库管理等。采购人负责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及对中标人日常服务的考核监管。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协助采购人做好采购及市场调查工作。

1.3 供应商配备专职的餐饮品质监管人员,负责对食堂总体工作进行内部品质检查,并负责食堂餐饮文化建设、各类活动策划及组织。若有重大活动保障需求,供应商应积极配合。

2、餐厅及用餐情况

2.1 一楼350人餐厅,为风味餐厅。设置精美套餐,风味档口,供应各种中西点心、面条、饺子、铁板烧、砂锅、煲仔饭等,并提供中西点线上线下售卖及送餐等服务。

2.2 二楼20人包厢服务,桌菜服务。

2.3三楼700人餐厅,为半自助餐厅。

早餐就餐人数为450人左右,采取分类自选形式供应;中餐1000人左右,采取半自助形式和套餐自选形式供应;晚餐250人左右。双休日、节假日不提供就餐服务(若遇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就餐服务的,供应商应无偿提供服务)。

3、餐饮服务具体要求:

3.1 对进入窗口的饭菜品种(以宁波当地菜品为主)执行采购人审批制度,菜谱一周一定。早餐保证不少于粥类3种,甜品饮品6种,面类5种,中西点类25种,小菜类8种。中餐套餐保证不少于主荤菜6个、半荤菜4个、素菜4个;半自助餐保证不少于主荤菜6个、半荤菜2个、素菜6个,粗粮1种、中点2种、西点2种、水果2种、甜品5种、饮品2种、风味3种、铁板烧1种、色拉1种。晚餐保证不少于主荤菜4个、半荤菜4个、素菜4个,中西点类2种、面类3种、水饺和馄饨。并保证一周内不重复,每周有变化。若采购人提出需改变就餐模式的,供应商应按要求落实实施。

3.2 采购人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售出数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供应商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及时传达就餐人员对餐饮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账务、资产管理和菜谱审批等工作;促进食堂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协作,切实加强综合督查管理。供应商严格执行采购人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3.3 供应商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屋设施和餐饮炊具等设备,严格履行租借手续,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因管理不当造成遗失、损坏需赔偿。供应商不得变更房屋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因经营服务需要对场所设施、功能进行调整的,需书面报告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3.4供应商要在采购人的管理下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落实节能降耗举措、配合采购人实现节能目标,正确投放及处理食堂的各类垃圾,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各项检查考核。

3.5 供应商团队所有人员均持有健康证,并统一着装上岗。

3.6 坚持“服务第一”宗旨,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做到文明待人、热情服务。

3.7供应商团队所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管理规定,做好人员的法律法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等培训,不得对采购人信誉造成损害。

3.8在服务期内所聘工作人员均须报采购人备案政审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必须及时调整或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三)人员配置:

餐饮服务人员基本配置表

序号

类别

数量

基本要求

1

项目经理

(核心岗位)

1名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餐厅管理经验,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形象良好

2

餐厅主管

(核心岗位)

2名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餐厅管理经验不低于两年,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形象良好

3

品质监管员

(核心岗位)

1名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餐厅管理经验不低于两年,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形象良好

4

厨师长

(核心岗位)

1名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厨房管理工作经验不低于两年,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5

厨师

13名

具有餐饮厨师工作经验不低于两年,高级工3名及以上,中级工3名及以上,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6

面点师

9名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不低于两年,高级1名及以上,中级4名及以上,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7

服务员

12名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与技巧,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形象良好

8

勤杂人员

17名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与技巧,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形象良好

9

仓管、内勤

1名

会电脑操作,有仓库管理相关经验1年以上,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供应商应配备不少于57人的餐饮服务团队,服务团队成员需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对人员岗位配置进行调整。

二、服务费用及补充说明

(一)服务费用使用范围

1、人工费用(工资、福利、社保、奖金、津贴等,工资、社保标准必须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市人社局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综合费用(行政办公费用、服装费、培训费、食宿与交通费等,服装费含鞋、帽、手套、围裙等);

3、管理费用;

4、税金;

5、其他相关费用。

(二)其它补充说明

1、本次招标,项目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项目服务合同为一年一签,一年结束后,经考核,如采购人满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服务费用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三年价格因素的变化,中标价格将作为合同价格执行三年;如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及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则合同中的人员工资部分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确保用工合法,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根据实际服务需求,采购人有权在招标总人数57人内对服务人数进行微量(8%以内)调整,服务费用按实际使用的服务人数支付。

2、投标方需在本项目中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协调管理,按本项目管理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人员要坚守岗位,实行专人负责制,服从管理,优质服务。所有员工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3、付费方式:每月预支该月服务费的80%,每个季度末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服务方案履行情况,结合核定服务人员到岗率、供应商承诺的服务目标及技术规程等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该季度剩余服务费。如达不到要求,则扣减相应服务费。详见有关条款。

4、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餐饮项目服务合同时需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函。

5、服务费以中标供应商在标书中提供的最后价格为准。

6、采购人监督及考核处罚办法

6.1监督内容为供应商投标承诺、管理指标、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等,采购人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或外部审核。

6.2餐饮考核及处罚

合同履行期限内,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采购人严格执行监管考核细则,落实餐饮管理目标和服务中心监管、考核要求。

每季末机关满意度低于9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服务费1000元,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1个百分点算,以此类推。每季末平均季度考核分(详见考核细则)85分及以上为合格,每下降1分扣服务费1000元,不足1分的按1分算,以此类推。

后勤服务有效投诉率应低于2%,有效投诉处理率应达100%。如有效投诉率超过2%或有效投诉处理率未达100%的,扣服务费1000元至5000元。供应商应及时反馈并落实采购人提出的各项书面整改要求,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整改结果的,采购人有权扣除服务费1000元至5000元。若发生两次以上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严格控制成本,做到年度收支平衡,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年度亏损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后果。

要求食品安全率达到100%,所有食品原材料按质量体系验收;冬天实施菜肴保暖,夏天提供清凉食品,每餐食品留样48小时,每周定期推出新品种。

三、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3、如投标人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报批评,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4、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招标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附件一

餐饮监管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员工管理

出勤:按服务标准设定的岗位及需要时段的排班表,确保相关人员到岗,缺岗的扣分

15分

每发现1次扣1分

着装规范: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必须做到服装整洁,无迹、无污渍,佩戴统一工作牌,对熟食品操作、传菜及服务人员还需戴口罩,未到位的扣分

每发现1次扣1分

仪表规范:女员工允许化淡妆,不准使用怪异或浓烈的香水,面容整洁,头型按规定梳理;男不留长发,不许留胡须。 不准佩带首饰。不留长指甲,不允许涂指甲油

每发现1次扣1分

操作规范:服务人员仪态端庄,微笑热情,耐心细致,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每发现1次扣1分

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健康证上岗

每发现1次扣1分

餐饮服务人员应按国家要求做好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工作

每发现1次扣1分

2

服务质量管理

餐前按6T服务标准做好准备工作

20分

每发现1次扣1分

开餐时及时清理售餐台、餐桌上的菜汤和残食,清理地面水渍、汤等污渍,不留积水与污渍保证售餐台和餐厅地面保持清洁

每发现1次扣1分

保证营业时间,保证饭菜供应,不得出现断供情况

每发现1次扣1分

开餐后按6T服务标准做好整理工作

每发现1次扣1分

3

后厨操作管理

每周二下午13:00前,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把下周食谱、投料计划报餐饮部,经餐饮部审核通过后,按食谱提供饭菜;如有调整,应事先征得餐饮部同意,再进行调整;下月的易耗品采购计划在每月25日13:00之前上报

20分

每发现1次扣1分

提前对每天就餐人数进行合理估算,做好供餐计划,每天中午12:00前,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把次日的采购计划报餐饮部,经餐饮部审核通过后,进行采购。当日的剩余菜品不允许留存继续销售

每发现1次扣1分

按照审核的菜谱提供饭菜,售价和份量,不得擅自变更,食品出品品质符合规定要求

每发现1次扣1分

所有设备需按要求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完善,设备设施使用前培训,建立设备维修档案

每发现1次扣1分

验收时做到专人验收,不得营私舞弊

每发现1次扣1分

泔水、垃圾等废弃物当餐必须清除,废弃物存放在垃圾通道指定位置并盖好,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

每发现1次扣1分

仓库按6T服务标准摆放整齐,调物料分开,存储量符合库房管理要求

每发现1次扣1分

按6T服务标准做好所有用具复位工作

每发现1次扣1分

4

安全、卫生管理

操作自选餐工作区、特色餐加工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20分

每发现1次扣1分

按6T服务标准做到:生熟炊具应分开存放、分开使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分开放置,离地隔墙

每发现1次扣1分

所有餐具(调羹、味碟、盘子、饭碗)干净无水渍,每日消毒工作规范,消毒记录完整

每发现1次扣1分

区域范围内无鼠、无虫,消杀记录完整

每发现1次扣1分

食堂工作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每发现1次扣1分

食品加工安全,留样齐全,记录完整,无中毒事件发生,无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

每发现1次扣1分

定期做好消防培训与演练,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

每发现1次扣5分

5

节能管理

水、电、蒸汽、燃气等按规定开启关闭,并完成全年节能目标

5分

每发现1次扣1分

按6T服务标准做好节能管理工作

每发现1次扣1分

6

部门管理

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组织到位,责任到人

10分

每发现1次扣1分

易耗品损耗及餐具报损控制在当季易耗品成本(与当季就餐人次挂钩)的5‰以内

每发现1次扣1分

每月20日上交制定的月工作计划25日上交结算单;30日上交培训计划、人员岗位安排表、时段分工安排表、考勤表;2日之前上交所有应存档表单

每少1样扣1分

按要求做好各类台账的记录和存档工作,对监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及时贯彻落实

每发现1次扣1分

文明城市创建

积极配合宁波文明城市创建的相关活动

每发现1次扣1分

平安宁波创建

积极配合平安宁波创建的相关活动

每发现1次扣1分

7

重要创建

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

根据客流量做到分批、分量出菜,充分挖掘辅料和边角料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利用菜肴原料,倡导一料多菜、一菜多味,物尽其用

10分

每发现1次扣1分

爱国

卫生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健康卫生意识,确保餐厨环境整洁、卫生

每发现1次扣1分

其他

创建

根据文件、通知要求

每发现1次扣1分

合计

 

100分

 


评标标准与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合格的投标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

二、无效标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负责,符合性审查及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不进入技术评议及综合打分: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1)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1款之规定;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数据为准,打印不合格投标人的查询记录网页一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存档);

(3)不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若有);

(4)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有)。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1)未按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的;

(2)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而未提供的;

(3)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

(4)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加盖与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得加盖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影响投标效力的;

(6)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内容缺失、不完整,导致无法评审的;

(7)投标价格错误且不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修正的;

(8)投标人应做好详细的投标成本测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i)对于低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70%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测算资料的;

(ii)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过低时,投标人未在1小时内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成本测算资料的;

(iii)投标人虽然提供了成本测算资料,但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为其成本测算依据不合理的。

(9)出现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废标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项目废标:

(1)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不足三家后续处理

1、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审专家须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时间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并出具审查意见和修改建议。存在不合理条款的,应按审查意见和建议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没有不合理条款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单个标包预算金额不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家供应商具有竞争性的,可以根据“浙财采监字[2007]2号”文件规定继续按原程序进行2家供应商评审,或者比照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适用),或者比照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适用);1家供应商可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其他情形的,后续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2、竞争性谈判(磋商)程序:

(1)招标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转为竞争性谈判(磋商)的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确认原招标文件为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

(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转为竞争性谈判(磋商)的首次响应文件;

(4)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磋商)机会;

(5)谈判(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6)竞争性谈判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3、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1)招标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确认原招标文件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首次响应文件;

(4)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五、评审程序

1、招标人工作人员按评审委员会名单核对评委身份,组织评委及监管等人员签到。

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审纪律,征询评委有无回避情形;

3、评审委员会确定评审组长,负责组织主持评审活动;

4、招标人工作人员对每个评委评审情况进行复核,有差错的、或畸高畸低的,提醒评委进行修正,评委拒绝修正的,提交评委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并记入评审记录内。情节严重的,报监管部门处理。

5、招标人工作人员协助做好价格分和评审情况的计算、汇总工作。

6、评审委员会形成评标报告,应由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有保留意见的可以在评标报告中申明,未申明且拒绝签字的视同默认评标报告并载明此情形。

7、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会议结束。

六、评标方法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基础,考虑各项相关因素的影响,将相关因素以定量计算的方法转换成分数表示形式,以评标得分高低确定评标结果顺序。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进行评分,最终得出该投标的总分;按评估分自高向低次序排出评标结果排序。

七、评标细则

首先根据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及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比较与评议。

(一) 评分标准

评分表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及说明

1

价格

15

1、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中的最低评审价格,基准价得15分。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格×15(保留二位小数)

2、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给予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即: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0.06)。其它投标人,评审价格=投标价格。

3、投标报价得分,最高为15分,最低为0分。

2

管理体系认证

4.5

投标人具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每有一项得1.5分。

3

现场踏勘

2

参加现场踏勘的得2分,未参加的得0分。提供登记表扫描件(依据采购人提供的现场踏勘登记表)

4

类似项目案例

4.5

2018年以来,投标人管理过或正在管理的党政机关餐饮服务项目,每个得1.5分,最多得4.5分,提供合同扫描件。

5

项目经理

5

拟派项目经理:

1、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的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

2、年龄符合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具有3年(含)以上餐饮服务项目经理经验的得2分,1年(含)以上的得1分,不足1年不得分(由投标人提供相关工作履历证明,具体格式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

4、宁波本地人的得1分,非本地人不得分。

注: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1~4项不得分。

6

主要成员

11

餐厅主管:

1、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的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

2、年龄符合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具有2年(含)以上餐厅管理经验的得1分,不满足得0分(由投标人提供工作履历证明,具体格式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

品质监管员:

1、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的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

2、年龄符合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具有2年(含)以上餐厅管理经验的得1分,不满足得0分(由投标人提供工作履历证明,具体格式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

厨师长:

1、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的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

2、年龄符合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具有2年(含)以上厨房管理经验的得1分,不满足得0分(由投标人提供工作履历证明,具体格式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

4、根据其拥有的相关证书综合评价,最多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提供相关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对应人员项不得分。

7

餐饮服务团队其他成员

5

1、承诺数量、年龄、性别等全部符合要求的得1.5分;

2、承诺成员全部身体健康、持健康证的得2分;

3、人员配置其它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得1.5分。

注:具体格式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

8

餐饮服务整体设想及策划

10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熟悉程度;对本项目整体构想的创新性、充分性和相符程度;餐饮服务目标明确性,起点高低程度及设置合理性。

9

项目实施具体措施

20

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

10

人员工资及其它费用测算的合理性

6

测算的餐饮服务费与整体定位是否相符;测算的餐饮服务费是否符合餐饮服务费构成要求;测算的数值是否合理、规范。

11

人员结构稳定性及持续性

4

保障人员稳定性的措施及拟配备人员常住地情况、人员招聘的渠道情况及能力评定。

12

管理指标及措施

3

管理指标与整体定位是否准确;指标标准是否合理;达成指标的措施是否有效和可行。

13

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2

管理制度是否齐全、规范,档案管理方案是否科学,是否实行信息化管理等情况。

14

拟投入本项目的物资装备

2

投入和物资装备是否符合项目的管理需要,是否合理及专业化程度。

15

应急保障措施

3

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有可行性,方案预案是否详尽、明晰等方面进行评议。

16

投标文件质量

2

对投标文件排版规范、可读性情况评定。

17

政策加分

1

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1分。

(二)评分办法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阅,然后根据需要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和评议,并按以上指标(除价格部分外)进行记名打分。

统计、汇总所有评委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分,然后用算术平均法求出每一份投标文件非价格部分的平均得分。

1、价格部分

先由评委会对各投标人的分项报价进行分析。审查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有无明显开口、漏项、漏量等情况,在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判别计算。对出现漏项、漏量情况的标书由评委会进行调整,得出评估价。

2、其他部分

除明确给出评判标准的项目外,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情况综合评定,各项指标的最小打分单位为0.1分。

3、最终得分与中标人的确定

1)各投标人最终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最终得分=价格得分+其他得分;

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由报价低的排列在前,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技术得分高的排列在前,价格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则由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评审委员会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事先制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定,评出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推荐中标人公示无异议的将被确定为中标人;推荐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若存在以不真实材料来谋取评审优势的,将失去中标资格,由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进行公示,以次类推(需重新招标的除外)。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情况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银行帐号:33150198367100000022

质疑接收:陈先生 TEL:0574-87187959 FAX:87187961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315066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最多 家,联合体要求:XXX。

4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是;否。

5

集中现场踏勘(答疑)

无;有。

集合时间:2021 年4月26日上午9:30;

集合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574-89186105,13957476669。

届时请每家潜在投标人安排不超过2人出席,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介绍信(证明函)。现场踏勘仅组织一次,潜在投标人错过现场踏勘后果自负。

6

讲标与演示

无; 有,具体要求见需求说明。

7

备选报价方案

不接受; 接受,投标文件未明确主备方案的视为无效标。

8

服务对象及地点

采购人指定,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9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0

招标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

不收取

1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12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收取,合同金额的5%,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

13

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一次性支付: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分批支付: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14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须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发布的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纸质文件或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15

其他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集中采购机构”即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系指统一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项目采购活动的非营利事业法人。

2.3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机构。

2.4 “投标人”系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2.5 “投标人代理人”系指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

3、合格的投标人和投标产品

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1.3 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并符合投标邀请中规定资质要求的合法营销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1.4 投标人与采购人一般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有关联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告知招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如实说明,并提供关联关系材料。

3.1.5 投标人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1)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的供应商;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被投资公司;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具体实施)活动。

3.1.6 一个投标人对一个标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3.1.7 投标人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委托参加投标。

3.1.8 如投标人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1.9 除招标文件有规定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合格的投标产品或服务

3.2.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

若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

若投标产品属于进口产品,则应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办理。

3.2.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信息公告媒体

5.1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和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均在该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B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6.3为保证招标的公平性,若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核实后,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请求、理由及事实证据材料。

6.4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可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用书面作答(包括网上公告形式)。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以网上公告形式通告潜在投标人。

6.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做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6因6.4条款或6.5条款做出实质性澄清或修改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顺延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

C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

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制作

8.1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使用宋体五号字,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对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8.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系统配置要求:64位的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

8.3潜在供应商应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CA驱动和申领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 > 下载专区 > 电子投标客户端 > CA驱动和申领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位置:浙江政府采购网 > 下载专区 > 电子投标客户端 >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jmbs),按“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手册.pdf”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

8.5 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

9、投标报价

9.1投标人要按投标产品数量、价格表的内容要求完整填写。

9.2对于非标准产品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9.3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产品,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同时提供美金报价、折扣率、与人民币比值。

9.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投标人对每一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0.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部分对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规定的要求进行签署。

D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上传。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并上传。

1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E 开标及评标

14. 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人可暂停电子交易活动:

1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15.电子开标

15.1 招标人在政采云平台主持电子开标。

15.1.1 投标截止时间到,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标书解密开标程序。

15.1.2 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认证证书(同一个CA证书)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公布开标一览表内容。解密结束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解密通道,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为避免投标工具驱动安装、系统兼容性和网络环境等问题,建议投标人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

15.2 需要参加项目现场讲标(答辩)的,授权代表应当参加,并在投标现场提供参加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材料。

1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6.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6.2对价格错误,评审委员会按下述原则修正:

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等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6.3投标文件内容有歧义或不一致的,按不利于投标人作出认定。

16.4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7.讲标(答辩)及投标的澄清

17.1需要讲标(答辩)的,招标人工作人员应核对投标人讲标(答辩)人员,依次逐个带领投标人代表进出讲标(答辩)场所。

17.2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

17.3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7.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8.比较及评价

18.1招标人根据招标产品特点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产品需求方、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18.2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9.评标过程保密

19.1开标之后,直到评标结束,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9.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F 授予合同

20、公示及定标

20.1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投标人可询问自身评审综合得分与排序。

20.2定标的形式有二种,一种是经采购人授权,由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方,另一种是由采购人对预中标进行审查确认中标方。

20.3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1.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

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人有权按有关规定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22.中标通知

22.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布)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

2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3.签订合同

23.1中标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3.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4.履约保函

24.1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买方提供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4.2中标方如未按第23.1及24.1条的规定办理,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另选中标方或另行招标。

G 风险监督

25.廉洁自律规定

25.1 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25.2 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6.人员回避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2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7.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www.ccgp.gov.cn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27.3 质疑函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餐饮项目服务合同

(供签约时参考)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委托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国内公开招投标文件(文件编号_____)约定的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餐饮服务外包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餐饮服务项目情况

宁波市行政中心8号楼位于和济街95号,内设二个主功能餐厅及二个包厢桌菜服务。其中:

1、一楼为风味餐厅;

2、二楼为厨房、二个桌菜包厢;

3、三楼为半自助餐厅;

建筑面积2620.78㎡。

第二条 餐饮管理目标

1、食品安全率达到100%,所有食品原材料按质量体系验收;冬天实施菜肴保暖,夏天提供清凉食品,每餐食品留样48小时;每周定期推出新品种。

2、后勤服务满意率达90%以上,有效投诉率低于2%,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

3、严格控制成本,做到年度收支平衡。

第三条 餐饮服务范围

为行政中心8号楼及周边集中办公区域1200位左右工作人员提供营养、健康、科学、合理的工作餐。

1、一楼350人餐厅,为风味餐厅。提供精美套餐,风味档口,供应各种中西点心、面条、饺子、铁板烧、砂锅、煲仔饭等,并提供中西点线上线下售卖及送餐等服务。

2、二楼20人包厢服务,桌菜服务。

3、三楼700人餐厅,为半自助餐厅。

早餐就餐人数为450人左右,采取分类自选形式供应;中餐1000人左右,采取半自助形式和套餐自选形式供应;晚餐250人左右。双休日、节假日不提供就餐服务(若遇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就餐服务的,乙方应无偿提供服务)。

第四条 餐饮服务要求

1、要求乙方配备专业的管理服务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队伍、面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餐饮管理服务。要求管理专业、服务热情,保证餐厅有序运作,确保就餐人员满意。

2、乙方负责食堂成本控制(做到收支平衡)、加工供应、人员管理、食品及环境安全卫生管理、菜肴质量管理、厨房设备操作安全管理,负责甲方要求的食品安全检测、验收质量管理、干货备料仓库管理等。甲方负责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及对乙方日常服务的考核监管。乙方应根据要求协助甲方做好采购及市场调查工作。

3、乙方配备专职的餐饮品质监管人员,负责对食堂总体工作进行内部品质检查,并负责食堂餐饮文化建设、各类活动策划及组织。若有重大活动保障需求,乙方应积极配合。

4、 对进入窗口的饭菜品种(以宁波当地菜品为主)执行甲方审批制度,菜谱一周一定。早餐保证不少于粥类3种,甜品饮品6种,面类5种,中西点类25种,小菜类8种。中餐套餐保证不少于主荤菜6个、半荤菜4个、素菜4个;半自助餐保证不少于主荤菜6个、半荤菜2个、素菜6个,粗粮1种、中点2种、西点2种、水果2种、甜品5种、饮品2种、风味3种、铁板烧1种、色拉1种。晚餐保证不少于主荤菜4个、半荤菜4个、素菜4个,中西点类2种、面类3种、水饺和馄饨。并保证一周内不重复,每周有变化。若甲方提出需改变就餐模式的,乙方应按要求落实实施。

5、甲方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售出数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乙方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及时传达就餐人员对餐饮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账务、资产管理和菜谱审批等工作;促进食堂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协作,切实加强综合督查管理。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6、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房屋设施和餐饮炊具等设备,严格履行租借手续,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因管理不当造成遗失、损坏需赔偿。乙方不得变更房屋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因经营服务需要对场所设施、功能进行调整的,需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7、乙方要在甲方的管理下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落实节能降耗举措、配合甲方实现节能目标,正确投放及处理食堂的各类垃圾,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接受甲方的各项检查考核。

8、乙方团队所有人员均持有健康证,并统一着装上岗。

9、 坚持“服务第一”宗旨,乙方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做到文明待人、热情服务。

10、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管理规定,做好人员的法律法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等培训,不得对甲方信誉造成损害。

11、在服务期内乙方所聘工作人员均须报甲方备案政审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必须及时调整或更换,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