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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社会保险局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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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岳池县社会保险局离退休人员慰问品毛巾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四川鑫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岳池县社会保险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岳池县社会保险局离退休人员慰问品毛巾采购项目 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

1.项目编号:SCXY2021011

2.项目名称:岳池县社会保险局离退休人员慰问品毛巾采购项目。

3.采购人:岳池县社会保险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22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自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14日09:30- 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鑫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岳池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27栋501室)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有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价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网络获取的,将上述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99649065@qq.com邮箱。(若有疑问可电话咨询13982608892(唐))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北京时间),2021年5月 17日10:00提交响应文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5 月 17 日10:00(北京时间)。

签到说明:供应商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签到和接收响应文件。参与投标人员应做好疫情防控,主动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防疫健康码,中高风险地区还应出示近七天内核酸检测报告。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询价地点:四川鑫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岳池县社会保险局

通讯地址:广安市岳池县体育路上段36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座机0826-5222235、手机18728655084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岳池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27栋501室

联 系 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17780029635


附件:
询价文件-挂网.pdf
- 1 -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2 - 第二章 询价须知.................................................................................................................................................. - 4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1 -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21 - 第五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21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4 - 第七章 评审方法................................................................................................................................................ - 39 -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45 - - 2 -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四川鑫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岳池县社会保险局(采购人)委托, 拟对岳池县社会保险局离退休人员慰问品毛巾采购项目 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 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 1.项目编号:SCXY2021011 2.项目名称:岳池县社会保险局离退休人员慰问品毛巾采购项目。 3.采购人:岳池县社会保险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22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 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自 2021 年 0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05 月 14 日 09:30- 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鑫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岳池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 27 栋 501 室)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有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询 - 3 - 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价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 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网络获 取的,将上述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 99649065@qq.com 邮箱。(若有疑问可电 话咨询 13982608892(唐))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9:00(北京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10: 00 提交响应文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10:00(北京时间)。 签到说明:供应商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否则不予签到和接收响应文件。参与投标人员应做好疫情防控,主动佩戴口罩,接 受体温检测,出示防疫健康码,中高风险地区还应出示近七天内核酸检测报告。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 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询价地点:四川鑫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岳池县社会保险局 通讯地址:广安市岳池县体育路上段 36 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座机 0826-5222235、手机 18728655084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岳池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 27 栋 501 室 联 系 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17780029635 - 4 -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方 式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2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22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 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60分钟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 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 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 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 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 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 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 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 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 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 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属于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 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属于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证明文件;属于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同为小微企业的和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不累加。 注:1、属于小微企业的提供本项第2条要求的资料且需提供小微企 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不属于本款规定的小微企业的,不需提供 采购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 2、评标价仅在评审过程中适用,本项目的合同执行价格仍以 投标报价为准。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参与 评审。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 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 按照无效处理。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 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注:如属于本项第1条规定的失信投标人还须提供失信行为记录表, 未提供失信行为记录表的,若查证属于本项第1条规定的失信投 标人的不影响评审专家在价格评审中进行报价加成。 7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 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6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8 履约保证金 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采购人指定。 开户行:采购人指定。 银行账号:采购人指定。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 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 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书面申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中标人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 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 劣、以次充好现象的; 3.中标人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 不妥善处理的。 9 询价通知书咨询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7780029635 10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7780029635 11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提供单位 介绍信在四川鑫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领取。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17780029635 12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答复;对采购过程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采购结果的 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7780029635 地址:岳池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27栋501室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 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 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岳池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6-5688057。 联系地址:九龙大街花园路198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等规定,供 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7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4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岳池县财政局备案。 15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 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 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 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 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对获得证书的 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 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注:台式 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 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 视频设备,便器,水嘴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 该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16 声明承诺提醒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 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 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 8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7 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 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关政策规定 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18 招标项目说明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19 投标保证金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 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 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0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6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 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给代理机构。 - 9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岳池县社会保险局。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鑫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 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 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和其他实质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 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见询价,其他响应无效。 - 10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 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毛巾。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 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 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 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 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 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 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 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 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 - 11 -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 产权。 8.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 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 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 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 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9.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9.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 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 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 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0.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 或者修改。 10.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 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四川政府 采购网或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容(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书面形式通知),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 后果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 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 - 12 - 间。 10.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 在询价截止时间前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 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 者召开答疑会。 11.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 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 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 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 无效处理。 11.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分包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报价表、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明细表(如有)及电子档,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合并装订成册,资格性响应 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中不得制作报价表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如有),否则作为无 效投标。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 - 13 - 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 量单位。 15.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6.响应文件格式 16.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7.1 响应文件(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 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正本”或“副本”、投标日期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 件为准。 17.2 报价表一式 2份,单独密封,与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17.3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盘制作(其 中报价表须为可编辑的 word 或 excel 格式,可不盖章)。 17.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 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7.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 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 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7.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7.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 合页装订。 17.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 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7.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 14 - 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8.1 供应商应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1正 2副)、报价表、电子档分别 封装在不同的密封袋内,不得混装,如属于询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的还须单独封装小微 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 18.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1正 2副)”、“报价表(2份)”、“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如有)、“电子档” 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日期。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8.4 未进行密封或未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章)或密封破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5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拒绝,应当认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 平竞争: (1)响应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报价表)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供应商名称、采购项 目名称,虽未完全按前款要求进行标注,但不影响公平竞争的。 (2)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采购文 件要求进行封装。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 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 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19.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8.响应文 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0.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 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 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 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0.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 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 15 - 20.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 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 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 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0.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1.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2.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2.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 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 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 应商,以此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重新组织采购。 2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 16 - 23.1 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对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 录进行书面承诺。 23.2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 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 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 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事项 24.签订合同 24.1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 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 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4.2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 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4.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 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4.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 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若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 供应商,则以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报价作为最终成交价;若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报价低于排名 第一的供应商,则该供应商报价为最终成交价,以此类推。递补的候选人若不接受此价格 作为合同价无法确定供应商的,应重新组织采购。 24.5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 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履约。 26.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 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 17 -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7.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 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 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 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8.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8.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或 银行保函。 28.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29.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内容除外。 30.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岳池县财政局备案。 31.履行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 32.验收 32.1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 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2.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供应商凭相关资料办退履约保证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 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岳池县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 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 - 18 - 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3.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询价纪律要求 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 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5.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6.本询价通知书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 - 19 -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 度规定执行,本询价通知书不再做调整。 37.(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 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15%。 38.(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 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 20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 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 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 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以下 4 条选其一)。{注:①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 表附注),②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可提供截至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注:上述 2、4、5、6、7条只需提供一次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 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证明材料是双面的,在单面加盖公章,不影响响应文件的实 质有效性。 — - 21 - —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 要求 1.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关于创建离退休人员标准化管理服务社区的通知》(广安人社发[2012]72 号)文件要求,我局拟采购一批毛巾,对县内离退休人员开展慰问工作。 2. 项目清单 3.项目要求 3.1 技术要求 (1)毛巾材质:纯棉; (2)吸水性:5S-10S; (3)产品规格(长*宽 CM)不小于 75cm*33cm; (4)单条毛巾净重不小于 90g; (5)每条毛巾需有独立包装; (6)毛巾质量有保障,在使用过程中不褪色、不腿毛;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注:需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2 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是原装、崭新、未使用过的。 2.成交供应商应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将产品供货到县域内各乡镇(社区)。在供货 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 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投标供应商须单独作出承诺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 处理。 3.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需在接收到通知后 2日内更换。 序号 名称 参数规格及相关要求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毛巾 详见技术要求 47000 条 — - 22 - — 3.3 商务及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1. 完成时间及地点:成交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人供货需求时,1周内将产品供货到县 域内各乡镇(社区)。 2. 验收及付款方式: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 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进行验收。 付款方式:本项目支持预付款(在保证资金安全和项目顺利实施情况下,由采购人与 成交供应商依法依规在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金额)。 3.4 其他要求: 1.项目清单中未列及的,运输费、人员工资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货物随机资料如产品质量合格证等一并交付给采购单位。 - 23 - 第五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技术要求: 询价文件第四章所涉及项 2.服务要求: 询价文件第四章所涉及项 3.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询价文件第八章所涉及项 4.履约能力要求: 询价文件第三章所涉及项 5.其他商务要求: 询价文件第四章所涉及项 6.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6.1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供应商应当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不在扶持范围内的可不提供) — - 24 -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 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 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 注明。 — - 25 - —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职 务: 身份证号: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 - 26 -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鑫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 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 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 27 - —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 28 - — 四、承诺函 四川鑫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如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如有,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 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 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文件要求导 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单位承诺若有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 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 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九、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如我公司中标,将在本项目结果公告上网后 5个工作日内来贵中心领取中标通知 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我公司若未按本条承诺的时间履行,我公司愿意 纳入不诚信记录,贵中心可以不退还我公司在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投标或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 - 29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 30 - — 五、报价函 四川鑫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 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二)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三)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五)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 本 2份,电子档 1份,报价表一式 2份,用于询价报价。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 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七)本次询价,我方响应文件及报价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起算之日起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31 - 六、报价表 项目编号: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牌及技术规格 尺寸 数 量 单位 单价 (元) 总价 (元)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注: 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含设备费、材料(主材、辅材)、运输 费、第二次人工转运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2.货物类产品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 3.以上表格内容必须采用机打,禁止手填,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以元为单位的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在两位以内,超出两位小数按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32 -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 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特别说明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若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标的名称:岳池县社会保险局离退休人员慰问品毛巾采购项目 所属行业:日常生活用品 - 33 -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日期:XXXX 注:若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属于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本 声明函,否则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得参与价格扣除评审。 - 34 - 九、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注:若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属于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证明文件,证明 文件必须符合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未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符合规定的否则 视为非监狱企业,不得参与价格扣除评审。 - 35 - 十、失信行为记录表(如有) 项目编号: 序号 记入诚信档案失信 行为事件 处罚单位 有效期限 1 2 3 4 备注: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36 - 十一、技术要求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所投品牌 及型号 数量 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 响应文件 技术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 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37 - 十二、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 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38 - 十三、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 39 - 十四、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如有) 项目编号: 投标产品名 称 产品生产厂家名称 企业类型 (小型/微型/ 监狱/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投标产品价格 总额(元) 规定扣除的 价格(元) 规定扣除的价格总额(元) 备注: 1、进行价格扣除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规定扣除的价格=投标产品价格总额×采购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 3、此表只需列入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产品并按规定进行价格扣除,不符合的 不需列入此表,若属于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产品,未提供本表的视为放弃价格扣除,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按照相关政策文件 规定执行。 5、此表单独密封,与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6、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 40 - 第七章 评审方法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 令第 74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 号)的规定 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询价程序 1.1 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1.2 资格审查。 1.3 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 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4 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 1.5 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6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工作人员对评审 结果进行复核。 1.7 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 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评审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评审价相同的, 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8 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 供应商。 1.9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2.1 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 2.1.1 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 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询价办法和评审标准、政府 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通知书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 41 - (7)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2 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 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 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 2.2.3 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确 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 明原因。 2.3 询价。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 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4 一次性报价。 2.4.1 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提交不得更改的价格。 2.4.2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 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 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 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 复核。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 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6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 推荐 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顺序。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编号,放 入抽取箱内,抽取 3次号码,第一次抽取的号码对应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二 次抽取的号码对应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三次抽取的号码对应的供应商为第三 成交候选供应商。 2.7 现场复核 2.7.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 2 名以上 - 42 - 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 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应当根据情况书面 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询价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 独立评审责任。询价小组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 评审,并在询价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采购人书面建议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认为询价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岳池县财政局。 采购人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8 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 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 等; (五)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9 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 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10 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 规和询价通知书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 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2.1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 平均价的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 60 分钟内 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 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 财务状况、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 - 43 - 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2.12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 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注:评审中如有需要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的,供应商可在现 场递交澄清说明或者通过微信、QQ 等网络形式递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澄清说明,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视为放弃。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 供应商报价表应当签字确认和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表的签字确认,供应商 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14 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应将其响应 文件作无效处理。 2.1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 的。 3.评审纪律 3.1 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 作纪律。 3.2 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过程 和结果。 3.3 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 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 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 44 -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 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 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 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 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 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 45 -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 采购项目(项 目编号:XXX)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 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 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 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尺 寸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 算 内 预 算 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 元,即 RMB¥XXX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 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 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 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 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 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XXX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 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 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 46 -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 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 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X 天内交货到 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 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 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XXX 天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XXX 日内完 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 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 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 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 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 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 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 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 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 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 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 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计算款额¥XXX 元,人民币大写:XXX 元整)后的 XXX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XXX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 47 - XXX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XXX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 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款项:¥XXX 元,人民币大写 XXX 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 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XXX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 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XXX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 元,人民币大写:XXX 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XXX 小时内 响应到场,XXX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 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 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XXX/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X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 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 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 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 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 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XXX 天 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 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 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向甲方支 - 48 - 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 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 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三、询价通知书 9.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1.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2.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2.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 22.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无法确定成 2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3.1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对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进行书面承诺。 23.2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合同事项 24.签订合同 八、询价纪律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3.项目要求 注:需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第五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技术要求: 询价文件第四章所涉及项 2.服务要求: 询价文件第四章所涉及项 3.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询价文件第八章所涉及项 4.履约能力要求: 询价文件第三章所涉及项 5.其他商务要求: 询价文件第四章所涉及项 6.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6.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供应商应当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不在扶持范围内的可不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十、失信行为记录表(如有) 序号 记入诚信档案失信行为事件 处罚单位 有效期限 1 2 3 4 十四、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如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第七章 评审方法 2.1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 2.1.1 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 2.1.2 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通知书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 2.2.1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2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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