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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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阳县教育科技局学生营养餐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XHJZC-HW21003
采 购 人:昔阳县教育科技局
代理机构:山西华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四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468802198"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46880219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2
HYPERLINK \l "_Toc468802211"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19
HYPERLINK \l "_Toc468802214"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24
HYPERLINK \l "_Toc468802217"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格式) 31
HYPERLINK \l "_Toc468802218"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4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山西华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昔阳县教育科技局的委托,对昔阳县教育科技局学生营养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JZC-HW21003
2.项目名称:昔阳县教育科技局学生营养餐采购
3.预算金额:144万元。
4.最高限价:第一包:779200元
第二包:660800元
5.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共两包,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
沾尚小学、巴州一贯制、西寨一贯制、东关小学、风居中学、赵壁中学、皋落初中、皋落小学、闫庄小学、川口小学、乐平一中。人数:974人,内容为:寄宿制学校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
第二包:
王寨小学、王寨中学、冶头镇办、丁峪一贯制、葱窝小学、大瓦邱小学、新世纪中学、乐平二中、洪水一贯制。人数:826人,内容为:寄宿制学校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
(2)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15日至2020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晋中市昔阳县江口西街城西家园1号楼底商东起第5号商铺
3.方式:现场获取;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年05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85号太原柏林国际商务中心A座10层1001室。
五、开标
1.2021年05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85号太原柏林国际商务中心A座10层1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昔阳县教育科技局
地址:晋中昔阳县乐平镇常家街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233049886
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85号太原柏林国际商务中心A座10层1001室。
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0351-276776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0351-2767767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 “招标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最后投标的供应商。
2.3 “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5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5.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及依法成立的评标委员会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解释为准。
5.4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此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解释执行。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或召开标前会。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4如果组织踏勘现场或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三、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投标文件按包段分别编制。
8.2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1份、副本5份及相应电子文档(word格式)1份(U盘)。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能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服务的文件。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为政府采购政策性评审认定内容,若不适用,可不提供。
资格证明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8.3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资格证明部分:
*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2019或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险至少其中一险)(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此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承包经营户等其他组织可提供自然人缴纳社保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能力承诺函;
*供应商需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部分:
*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投标文件格式’);
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商务条款差异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投标人企业简况;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3)技术部分:
*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标的技术需求响应说明
*实施方案;
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4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目录及连续自然数页码(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双面打印并胶装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8.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电汇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第一包:壹万元整
第二包:壹万元整
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电汇账户:
开户名称:山西华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太原大营盘支行
银行账号:170169613
(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后,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简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未提交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持账户信息函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代理公司将在法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账户内。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与账户信息函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耽搁领取,造成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
(5)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相应条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8.5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完成本次采购服务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及税金、保险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5)投标人的报价优惠承诺应折算在开标一览表,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6)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9.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9.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1.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1.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有不同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1.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1.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3.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投标人修改补充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4.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
15.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5.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开标时按规定查验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签到投标人推荐两名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唱标。
15.3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5.4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5.5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唱标结果,并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果,则一律视为投标人接受此结果。
15.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5.7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其影音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六、资格审查
16.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16.2资格审查内容标准:
采购代理公司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第3条所述的“合格投标人条件”对照投标人须知第8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对其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代理机构对资格审查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代理机构对模糊不清的或存在疑问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是否有效的前提下,须经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
为保证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
16.3资格审查工作将在评标前完成。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时,不进入评标环节。
七、评标
17.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2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7.3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要求予以回避。
18. 评标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9.无效投标与无效评标
19.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9.3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一)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二)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三)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四)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20.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直接确定中标人。
21.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3.采购项目废标
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2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3.3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八、签订合同
24.中标通知
24.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发招标结果通知书。
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中标服务费
25.1本次谈判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5.2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缴纳,按照原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的70%标准收取。
25.3在中标通知书发放10日内,由中标供应商电汇或现金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服务费。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关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10%)。
26.4中标人一旦中标,如需分包,须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中的非主体部门或非关键的某几个部分,再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
26.5违反25.1条、25.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发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询问和质疑
29.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9.4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⑴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⑵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⑶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⑷事实依据;⑸必要的法律依据;⑹提出质疑的日期。
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并当面办理接收手续。
29.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9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一、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供应商自行考虑,如有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0.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⑴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⑵本文件未列出的“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⑶供应商投报“品目清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⑷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需提供由地市级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投标人及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认定。如招标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⑹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⑺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
⑻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十二、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或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信息为准。收到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第三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前附表(综合评分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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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符合性、响应性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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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装订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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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签署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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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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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唯一未超出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 |
||||
商务技术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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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加*项目全部响应无缺失(除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要求。 |
||||
2.2 |
详细 评审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20分;服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40分;投标报价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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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20分)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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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得3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15分。 同类型业绩指: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合同原件在开标时需携带,以备查阅) 2、信誉(5分) A、投标人具有信用和诚信方面良好评价的,优秀企业证书、先进企业证书、守信用重合同证书、高新企业证书等,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2分。 B、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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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部分(10分)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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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 (1)对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人员安排的合理性进行评价,优2分;良1分;一般0.5分;满分2分; (2)对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管理制度进行评价,优2分;良1.5分;一般0.5分;满分2分; 2、对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所供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检验,储存方式方法进行评价,优2分;良1.5分;一般0.5分;满分2分; 3、运输及配送方案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配送方案,含配送时间、交货、验收、留样、调换货等方案,优4分,良3分、一般2分、差1分;满分4分。 |
|||||
技术部分(40分) 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
|||||
投标产品的材料选用、经济指标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应程度进行评价,优11-15分、良6-10分、一般3-5分、差1-2分;满分15分。 2、本项目实施方案; (1)食品搭配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搭配方案,分三档打分,优得10-15分,良得5-9分,一般得1-4分。 (2)仓储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仓储基地证明材料和仓库管理制度分三档打分,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满分为5分。 3、应急处理预案 应急处理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没有应急预案的不得分。满分为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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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价格部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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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30% x 100 |
二、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正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标程序
2.1符合性、响应性审查
2.1.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编制签署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审核内容详见前附表,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1.2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服务的质量、服务周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1.3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相关投标均应认定为无效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在同一包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的;
(2)直接或间接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1.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除需进行必要的澄清外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2.1.5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1.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2详细评审
2.2.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按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2.2.2所有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3每一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技术服务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最终得分为报价、技术服务、商务部分的汇总得分。
2.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3.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2.3.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4评审复核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3.评标结果
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如授权评标委员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排序推荐结果确定。
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商务、技术要求
一、遵循法规及原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大宗食品、食材采购要公开招标,集中采购”,“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基本情况及具体要求
1、此次寄宿制学校肉、鸡蛋、配菜为采购一项目整体(分两包采购,明细附后):鸡蛋:鲜蛋必须有相应产地、同时提供产蛋鸡的动检合格证明;肉类:各类鲜肉每个批次必须有动检合格证,所提供其它肉制品必须在保质期的前三分之一的时间段内。
学校及学生人数分布表(学生合计1800人)
第一包 |
第二包 |
||
学校名称 |
寄宿学生数 |
学校名称 |
寄宿学生数 |
沾尚小学 |
11 |
王寨小学 |
68 |
巴州一贯制 |
30 |
王寨中学 |
191 |
西寨一贯制 |
13 |
冶头镇办 |
100 |
东关小学 |
187 |
丁峪一贯制 |
38 |
风居中学 |
80 |
葱窝小学 |
3 |
赵壁中学 |
56 |
大瓦邱小学 |
3 |
皋落初中 |
108 |
新世纪中学 |
148 |
皋落小学 |
44 |
乐平二中 |
209 |
闫庄小学 |
67 |
洪水一贯制 |
66 |
川口小学 |
10 |
||
乐平一中 |
338 |
||
974 |
826 |
三、质量要求
1、所供鸡蛋、肉类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必须完全符合标书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必须与投标时所描述的产品质量性能相一致。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证按期交货的承诺和措施。
四、其他要求
(一)货物发运
1、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和各寄宿制学校联系,按学校提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要求一周至少送货一次),负责将货物按采购人提供的各学校名单,运抵各相关单位。货物的中转、运输、保存、等工作由中标方独立完成,中途出现的损坏由中标方负责,并不得以此为由延期付货。我方不负责提供值班人员、库房、引路等,可提供各学校方式并电话协助中标方。
(二)验收
1、中标人须在发货前24小时通知采购单位,以便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接收。
2、货物到达日期视为实际交货日期,并为采购单位提供详细的购物小票,小票必须写清所购货物时间、数量、单价等。
3、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是未过期的、完好的标准包装。
4、采购单位和招标人对货物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各学校作为接收方,必须参与验收。
5、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机构、质量保证、响应时间等。
6、采购单位有权在下述情况下,通知中标人,终止供货合同,学校食堂自行购买。
(1)采购单位在质检、食药监管等相关部门检查中,出现问题食材的时候。
(2)使用单位反映并经相关部门核实,有问题食材时。
(3)使用单位反映累计三次未按时供货时。
五、此项目为一体项目,每天每人按4元标准计算,内容包含每天一个鸡蛋、一份营养肉菜,其中肉类不得低于营养肉菜的60%。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大约有寄宿生1800人,全年按200天计算,项目资金大约144万元。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七、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第一包:779200元
第二包:660800元
附:一周食谱参考
周一(木须肉) |
周二(红烧鸡块) |
周三(鱼香肉丝) |
周四(宫保鸡丁) |
周五(香菇炒肉) |
|||||
肉类 |
配菜 |
肉类 |
配菜 |
肉类 |
配菜 |
肉类 |
配菜 |
肉类 |
配菜 |
里脊肉 |
胡萝卜、黄瓜、木耳 |
鸡腿肉 |
青辣椒、红辣椒 |
瘦肉 |
胡萝卜、木耳、蒜苔 |
鸡脯肉 |
胡萝卜、黄瓜、花生 |
瘦肉 |
香菇、青椒 |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点:
乙方在 组织的 采购中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标通知书》等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相关服务。
二、供货明细
。
三、供货时间:
。
四、供货地点:
。
五、供货保证及售后服务
。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整。
1、付款方式:
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
3、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 天内开始提供供货服务。若延期服务的,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中断,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付款的,应承应付货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八、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补充和修改
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违约终止合同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服务的;
(2)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一、破产终止合同
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二、合同纠纷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相关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未尽事宜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 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具体合同条款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目 录(格式自拟)
(正本/副本)
昔阳县教育科技局学生营养餐采购
(包号)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资格部分
*1、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格式)
(1)致:山西华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包号)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汇款凭证复印件粘贴处) |
注:后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应在此提供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参考格式如下,并后附银行查证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鉴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的投标,________(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注:
1.明确要求签字之处,必须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担保人电话、传真要确保真实、畅通,以便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随时对保函进行核实。
3.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若采用银行自有格式,保函内容不得做实质性修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不低于投标有效期。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 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险至少其中一险)(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此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承包经营户等其他组织可提供自然人缴纳社保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能力承诺函;
*10、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代理公司名称:
本投标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
二、商务部分
1、投标函(格式)
致: (招标人全称)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
为此我方承诺: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 日历天 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最高限价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
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及背面)。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招标人全称)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并处理一切与之有关招投标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公章:
注:附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正面及背面)。
4、诚信声明
致: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投标人业绩(格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
1 |
|||||
2 |
|||||
… |
注: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同类项目合同案例证明材料复印件,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
6、商务条款差异表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注:本表应对本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中标单位为监狱企业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