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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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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本级][线下]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新余市本级][线下]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2021-05-12]

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25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AX2021-GK001

项目名称: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8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余购2021F000452459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18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3日 08:00 至 2021年05月24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5月25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1年05月25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地址:新余市赛维大道5718号

联系方式:13979062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长青北路金地公馆617室

联系方式:0790-623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979062288

附件下载:
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x
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 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YAX2021-GK001 采购机构名称: 新余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一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二、说明 9 1.适用范围 9 2.定义 9 3.资金来源 9 4.合格的投标人 10 5.投标人授权委托 10 6.投标费用 10 7.现场勘察 10 8.适用法律 10 三、招标文件 10 9.招标文件的构成 10 10.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11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11.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11 12.投标文件的构成 12 13.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12 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 1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 16.投标报价 14 17.投标保证金 14 18.投标有效期 15 19.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1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21.投标截止时间 16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16 23.投标文件(含电子版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 六、开标及评标 16 24.开标 16 25.资格性检查 17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17 27.投标文件评审 18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19 29.比较与评价(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该项目不适用) 19 七、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 20 30.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 20 31.确定中标供应商 20 32.中标结果公示 20 八、授予合同 21 33.中标通知书 21 34.履约保证金 21 35.签订合同 21 九、质疑与投诉 21 36.询问 21 37.质疑 22 38.投诉 22 十、其他事项 23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23 40. 关于信用查询的方法及说明 23 41 查询说明 24 42.保密原则 24 43.招标文件附件 24 44.解释权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5 一、评分方法 25 二、资格性检查 25 三、符合性检查 26 四、评分标准 28 第四章 采购需求 32 一、配送范围 32 二、产品主要技术规格 32 三、确保配送质量 35 四、商务条款 37 第五章 采购合同(协议) 40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6 (资格标) 46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8 二、投标企业情况一览表 49 三、资格证明文件 50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54 五、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及退还保证金说明 55 5-1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55 5-2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说明(格式) 56 (技术、商务标) 57 一、投标书(格式) 59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60 三、开标一览明细表(格式) 61 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62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63 六、供货响应文件 64 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65 1 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新余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的委托,根据新余市采购办余购2021F000452459号就其支队食堂食材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YAX2021-GK001)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YAX2021-GK001 2.项目名称: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预估金额 (万元) 配送服务有效周期 技术参数 1 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1批 80万元 一年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 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报名时间:(1)各投标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及下载(网址:http://jxsggzy.cn/web/);(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当于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24日(北京时间)使用江西省CA数字证书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线下项目报名,并将授权委托书及联系人电话、营业执照、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2580549198@qq.com(注明报名项目名称)邮箱登记确认报名,未登记确认报名或缺少上述任一材料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6.所有供应商的代表必须于2021年5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至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7.所有供应商代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于2021年5月25日14时00分开始递交(北京时间),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及投标时间:2021年5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评标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出席采购会。 8.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采购活动。 9.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交纳(详见磋商文件)。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采购人地址:新余市赛维大道5718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979062288 采购代理机构:新余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余市长青北路金地公馆617室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790-6237330 邮箱:2580549198@qq.com 新余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XYAX2021-GK001 2 采购人: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采购人地址:新余市赛维大道5718号 3 采购代理机构:新余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长青北路金地公馆617室 邮编:338000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790-6237330 4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邀请”中资格条件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 是否组织到支队内现场勘察:否 6 是否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否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8 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伍仟元整 (?:15000元)。 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均不接受现金;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以公司基本转账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交易主体登录对应该项目中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三选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大额(汇款金额>5万元人民币)跨行转账时,请在工作日每天早上9点至下午4点之前完成。请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务必按本项目统一简称“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填写附言、摘要或备注;投标时需携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现场,以便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需单独装袋。技术支持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98-0000。 9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0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份数。 投标人应提供:纸质胶装成册版投标响应文件,资格标1份正本、3份副本;技术、商务标1份正本、3份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必须另行携带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投标,开标前由采购方纪检部门及招标代理共同审核,不与投标文件共同密封,需另行一起密封盖章(密封件要求:⑴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并于袋口密封盖章。⑵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递送)。未按要求提供,采购方纪检部门及招标代理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11 开标时间:详见“投标邀请” 开标地点:详见“投标邀请 1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报项目价格让利幅度,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价格让利幅度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价格让利幅度,有可能影响产品货物的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价格让利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4 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壹万贰仟元整 (?:12000元)。 采购代理服务费只接受现金或电汇。 开户名称: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营业室 ? 账??号:36001950000050000590 注:此账号专用于中标单位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15 实地考察: 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在评审结束后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评审专家小组推选的第一名候选配送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确认配送公司在场地、人员配备、车辆配备、检测设备(或同等功能的检测设备)(食品留样柜,农药残留检测仪,干燥箱,食品安全检测仪)等硬件条件符合要求,如发现条件不符,则重新抽取3名评审专家,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等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核实,给出核实意见,评审小组复议后,确认情况,则取消候选资格,向后顺延,并按以上要求考察第二名候选人,以此类推。 注:本表是对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与磋商文件其他部分内容有差异,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二、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所述货物及附属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新余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4货物或产品:系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所述货物及与之相关的服务。 3.资金来源 3.1采购人已获得所述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邀请”中资格条件要求。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5.投标人授权委托 5.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第六章),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不组织到现场踏勘。 8.适用法律 8.1本次招标属货物、服务类采购,招标采购单位、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 三、磋商文件 9. 磋商文件的构成 9.1磋商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除所述各章节内容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通知和澄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交付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10.1潜在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进行澄清的,均应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视情况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 10.2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任何时候,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10.3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发出采购公告的网站上下载澄清修改内容,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内容将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10.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三日前,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0.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11.1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一个包或几个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11.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1.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构成 12.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顺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下列部分): 12.1.1资格标部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2)投标企业情况一览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5)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及退还保证金说明(格式) 12.1.2技术、商务标部分 (1)投标书(格式); (2)开标一览表(格式); (3)开标一览明细表(格式); (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6)供货响应文件;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12.2 所有投标人和投标货物、服务的证明文件均应合法、有效,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3.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13.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本须知第12条规定的内容,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13.2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白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白项,将被视为不完全响应,其投标有可能被否决。 13.3 投标人须保证投标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任何文件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4.2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1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所投货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合格的货物及附属服务需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15.2 证明货物与招标文件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样本、数据、证书、买方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保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4)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考牌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确定无效投标的取舍标准。 (5)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得为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6)投标人认为的其他必要内容。 16.投标报价 16.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6.2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明细表(统一格式)中的内容填写价格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人不同意,投标将被否决。 16.3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没有进行报价的项目,并且该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并没有明确提出免除投标人的义务,采购人将视为该项目的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6.4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所报的价格让利幅度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让利幅度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6.5 最高让利幅度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及有效期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否决。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公对公转款(不接受个人名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发现由于投标人原因无法入账,投标将可能被否决。 17.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7.3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原件一份。 17.4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方免遭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损失。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中标供应商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4)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6)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7)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 18.投标有效期 18.1投标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被否决。 1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等网站上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可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7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19.1供应商应将投标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19.2供应商应将投标响应文件正、副本(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一并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盖章,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资格标和技术、商务标需分别密封。 19.3文件袋(箱)均应: ⑴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并于袋口密封盖章。 ⑵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递送; ⑶注明 “请勿于投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19.4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或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视为无效投标; 19.5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响应文件份数:投标人应提供1份正本、3份副本纸质胶装成册版投标响应文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1.投标截止时间 21.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有关规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在江西公共资源交网(https://ggzy.jiangxi.gov.cn/)等网站上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含电子版文件)。 23.投标文件(含电子版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 23.2已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3.3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3.4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与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3.5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及评标 24.开标 24.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24.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原封退回投标人。如资格审查合格的不足3家,则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4.3在监督代表的监督下,参照以下程序进行。 24.3.1当众宣布开标纪律、参会人员的名单,公布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24.3.2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24.3.3投标人代表负责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在场采购人、监管人员共同见证; 24.3.4经确认无误后,开启各单位资格文件,查验各单位提交的各项材料,送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资格、符合性评审。 24.3.5开启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的技术、商务标。 24.3.6专家对技术、商务标评审。 24.3.7公布各单位排序。 24.3.8、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成后,退还投标人递交的各项资料。 24.4开评标材料当时、当场、当众提交,过后不补,投标人未及时一次性提交的后果自负。 24.5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4.6采购代理机构将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按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4.7如在开标时出现意外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恢复正常进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5.资格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26.1 评标委员会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建,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 27.投标文件评审 27.1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标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7.2 评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27.3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7.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27.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补充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原件,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7.6 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有最高控制价的不能超过最高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或者价格低于基准让利幅度的;投标人在设有最高控制价(基准让利幅度)的情况下恶意报价,扰乱开评标现场,导致废标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7有下列情形之一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视为无效投标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证明文件”); 3) 非法定代表人自身参与,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明细的;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要求; 7)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的要求; 8) 有招标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无效投标的因素; 9) 投标有效期响应不足; 10) 以联合体参与投标; 11) 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或相互之间串通,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投标的。 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2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否决其投标。 28.3 投标人的投标澄清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投标价格。 29.比较与评价(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该项目不适用) 七、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 30.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 30.1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按下述评标方法进行评审,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大让利幅度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大让利幅度相同的,按技术评分高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大让利幅度相同同时技术评分相同的,按商务评分高低顺序排列。如果还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抽签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抽签细则,公开招标现场制定)。 30.2 评标委员会应在项目评审结束后打印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专家签字后完整地移交给采购人。 31.确定中标供应商 3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评审专家小组推选的第一名候选配送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确认配送公司在场地、人员配备、车辆配备、检测设备(或同等功能的检测设备)(食品留样柜,农药残留检测仪,干燥箱,食品安全检测仪)等硬件条件符合要求,如发现条件不符,则重新抽取3名评审专家,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等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核实,给出核实意见,评审小组复议后,确认情况,则取消候选资格,向后顺延,并按以上要求考察第二名候选人,以此类推。 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单位,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单位。 如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其它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仍按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先后依次确定中标人。 32.中标结果公示 32.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江西公共资源交网(https://ggzy.jiangxi.gov.cn/)等网站上进行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公示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八、授予合同 33.中标通知书 33.1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3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3 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4.履约保证金 34.1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有) 34.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 34.3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本须知“第34.1条”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7.4条”规定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35.签订合同 35.1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如果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签定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如重新招标,拒绝签订或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原中标供应商,不得参加针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5.3 如果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因自身原因违约或被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或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重新组织招标,原中标单位不得参加重新招标。 九、质疑与投诉 36.询问 36.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询问函》(原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质疑 37.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自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供应商需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本采购项目质疑,投标人如以邮寄方式质疑的,质疑有效期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起开始计算。逾期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7.2供应商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质疑事项; (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7.3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机构只能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供应商向其提出的询问或质疑作出答复。 38.投诉 38.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8.2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38.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38.4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38.5 投诉人对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其他事项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1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果中标供应商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并按相应法律法规执行。 39.2 采购代理服务费只接受现金或电汇。 开户名称: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营业室 ? 账 ?号:36001950000050000590 注:①此账号用来中标单位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专用。 ②在领取代理服务费发票时提供一份采购合同原件。 40. 关于信用查询的方法及说明 40.1 信用中国网站 40.1.1. 在首页中输入供应商名称,点击搜索,在查询结果中点击供应商名称。 40.1.2. 将查询到的信息网页截图及信用报告下载页附于投标文件中。 40.2中国政府采购网 40.2.1.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中找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入口,点击进入。() 40.2.2在页面中输入供应商名称进行查询。 40.2.3.将查询到的相关信息记录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41 查询说明 41.1.由于上述两个网站信息更新会存在不及时的情况,例如供应商企业更名,在信息更新前,供应商新企业名称未同步至系统中,但原企业名称相关信息存在的情况。供应商则需查询原企业名称,并将工商部门对企业更名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同附于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予以认可,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41.2.如因信用中国网站系统问题,导致一部分企业信息未被收录(目前已知部分事业法人未收录)造成搜索后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供应商可将此信息也面截图附录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会视同该企业在该网站不存在不良记录。 41.3.若因上述网站因改版或其他变化造成的查询界面与示例不一致,以实际查询到的内容为准,旨在证明供应商是否存在拒绝参加采购的情形。 41.4.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2.保密原则 42.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42.2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2.3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3.招标文件附件 43.1投标人必须另行携带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投标,开标前由采购方纪检部门及招标代理共同审核,不与投标文件共同密封,需另行一起密封盖章(密封件要求:⑴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并于袋口密封盖章。⑵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递送)。未按要求提供,采购方纪检部门及招标代理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44.解释权 44.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属新余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6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分方法 本项目采用下述种评标方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30.1内容)。 二、资格性检查 资格性审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资格性审查内容 评审依据 (1)未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已提供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按上述说明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未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的;; 1.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按上述说明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度的财务状况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的; 1.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2.按上述说明提供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记录不全的; 1.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依法缴纳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未提供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的; 1.提供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按上述上诉说明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6)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代表本人参与投标则不需此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 (8)不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报告加盖公章。(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9)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上述二项查询结果截图。 2、证明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符合性检查 投标单位需符合以下条款,否则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符合性审查内容 评审依据 (1)参选公司在新余市城区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储运仓库,仓库面积不得少于500m?; 投标文件中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中必须有冷藏库(如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中未反映冷藏库内容参选公司需另出承诺书承诺具有冷藏库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2)参选公司具有固定员工数不得少于15人; 投标文件中提供员工与参选公司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3)参选公司具有或合法租赁的货运车辆不得少于8台; 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车辆所有权证明(使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其中含所有人页、车辆年检页内容)或租赁证明(后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其中含所有人页、车辆年检页内容)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参选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畜肉类、禽肉类、水产品类、禽蛋类、蔬菜类、干货调味类、水果类、奶制品类等)都有正规稳定的进货渠道;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具有畜肉类、禽肉类、水产品类、禽蛋类、蔬菜类、干货调味类、水果类、奶制品类等正规稳定的进货渠道的承诺书 (5)参选公司本身配备有检测设备(食品留样柜,农药残留检测仪,干燥箱,食品安全检测仪)。 投标文件中提供参选公司本身具有检测设备(或同等功能的检测设备)(食品留样柜,农药残留检测仪,干燥箱,食品安全检测仪)的承诺书 (6)参选公司具有近两年(2019、2020年)来年度配送总额业绩,且近两年(2019、2020年)年度配送总额须在800万元以上。 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参选公司给所配送单位配送总额800万以上的书面证明(含所配送的年度总金额及加盖所配送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7)参选公司在新余地区具有两年以上配送经验。 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司合同复印件,(证明其在新余地区配送,年限任意两年以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8)未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投标文件 四、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1)计分权值:商务分30分;技术分70分; (2)评分细则(计分办法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下列评分标准经评标委员会综合分析、比较,具体细则如下: (一)商务评分(30分) 评分点 评审内容 分值 1、价格分 食堂食材配送价格参照我市城区各大农贸市场同期价格为基准价(特价商品除外)。参选公司在基准让利的基础上再自行确认让利幅度进行参选,让利幅度最大的参选公司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参选公司的价格得分为:该公司让利幅度÷最高让利幅度×30分;以此类推确认相应的价格得分。 注:为确保服务质量和诚信履约,投标人的让利幅度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让利幅度,投标人须出具书面的说明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让利幅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0分 (二)技术评分(70分) 1、履约保证金承诺分 1.1、为确保所售食品安全和价格合理,参选单位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转账,不接受银行保函等其他形式),基准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 (?:20000元),参选公司承诺的保证金数额应不少于基准,在基准上以人民币 壹仟元整 (?:1000元)为单位累计承诺,其他承诺金额无效。例如:参选公司承诺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万壹仟元整 万(?:21000 元)、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元 )等,履约保证金承诺不超过叁万元整(?:30000元)。协议到期时,如未发生任何问题,合同解除时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配送公司。评分依照参选公司承诺的保证金数额,承诺数额最高得单位得30分,其他参选单位的得分=参选承诺金额÷最高承诺金额×30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履约保证金承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满足的不得分) 30分 2、价格履约扣除承诺分 承诺在定价标准内合理定价。每次超出定价标准免除当日菜款外,还要给予扣除相应承诺履约保证金的处罚。 承诺扣除履约保证金基准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 (?:20000元)的得6分。 在基准上以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元)为单位累计承诺,其他承诺金额无效;例如:参选公司承诺扣除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 万(?:21000 元)、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元 )等。履约保证金承诺不超过叁万元整(?:30000元)。协议到期时,如未发生任何问题,合同解除时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配送公司。评分标准依照参选公司承诺扣除履约保证金数额,承诺扣除数额最高的参选单位得4分,其他参选单位的得分=参选承诺扣除履约保证金÷最高扣除履约保证金×4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价格履约金扣除承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满足的不得分) 注:如果承诺扣除履约保证金叁万元(?:30000元)在所有参选公司中最高,则得4分,此项最终得分6+4=10分,参选公司承诺扣除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24000元)的得分为:24000÷30000×4分=3.2分,此项最终得分6+3.2=9.2分)。 10分 3、质量履约承诺分 3.1.参选单位承诺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质量标准,具有检验合格证、卫生(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明,对储存、有保质期要求的食品,配送公司应保证提供食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总保质期期限的2/3。监测基准为承诺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每季度随机对1至2类食堂食材进行抽样送检1次,由社会权威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配送公司支付。满足基准条件得3.5分,参选公司承诺年度总数每增加1次加0.3分,最多1.5分。 3.2.承诺验收时发现问题产品(除属过期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外)并经检测证实的,公司接受免除当日全额配送款外,另扣除10%履约保证金;有严重后果的除以上处罚外,公司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满足的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3.1-3.2的质量履约承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满足的不得分) 10分 4、服务履约承诺分 4.1、参选单位承诺配送的食品数量要达标,重量方面,每个伙食单位蔬菜、水果配送重量误差不得超过伙食单位订单重量的10%,每个伙食单位肉类、鱼类食品配送重量误差不超过5%,每个伙食单位干货类食品配送重量误差不超过10%;所有食品不得恶意掺假,次品率不能超过10%。以实际验收重量为准。 4.2、公司保证在每天上午7时30分前将伙食单位订购的所有食品配送到位(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但必须第一时间与业务科沟通并通知涉及伙食点)如配送公司有漏送、少送食品,必须在当日午饭前2小时及时补齐。如因伙食单位临时受领任务等原因需要增加订单时,经与配送公司协商按合理时间配送,配送公司要积极配合,不得借故推诿。 如违反上述条款,且未及时商定补救措施的,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注:服务履约承诺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参照参选公司价格履约承诺扣除,如价格履约承诺扣除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发现一起未按要求落实的扣除人民币 陆仟元整 (?:6000)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4.1-4.2的服务履约承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满足的不得分) 10分 5、纪律履约承诺分 5.1、承诺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采购单位保密规定,坚决杜绝虚开票据、虚报冒领等套取现金谋取私利的行为。参选公司以书面形式承诺,如发生违反财经及保密纪律等行为,自愿接受处罚,处罚措施为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履行相关承诺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纪律履约承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满足的不得分) 4分 6、网上订菜平台 6.1、参选单位具有网上订菜平台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订菜平台的承诺书、网址及截图,未满足的不得分) 3分 7、投保承诺分 1.1、承诺为采购单位人员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费用基准额度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在基准上以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为单位累计承诺,最高不超过 伍仟元整(?:5000元),中标公司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正式保单及发票(投保方案由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择优确认),投保费用最高的公司得3分,其他参选单位的得分=参选投保费用÷最高投保费用×3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投保承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满足的不得分) 3分 注:1、总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推荐供应商。若总评分相同则取价格分最高者,若价格分相同则由业主抽签决定。 2、实地考察: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在评审结束后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评审专家小组推选的第一名候选配送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确认配送公司在场地、人员配备、车辆配备、检测设备(或同等功能的检测设备)(食品留样柜,农药残留检测仪,干燥箱,食品安全检测仪)等硬件条件符合要求,如发现条件不符,则重新抽取3名评审专家,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等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核实,给出核实意见,评审小组复议后,确认情况,则取消候选资格,向后顺延,并按以上要求考察第二名候选人,以此类推。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配送范围 1、单位共有2个伙食点需纳入食材配送范围,分别为: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赛维大道5718号)1个点、看护队食堂(狮峰北路49号)1个点。 2、单位共有4个办公点需纳入工作餐配送范围,分别为:特巡警支队城北巡逻点(赣新路口世纪证券门口)、特巡警支队四大队(市委政法大楼后)、特巡警支队火车站巡逻点(城南火车站广场)、特巡警支队技术中队(市新鑫驾校内)。 二、产品主要技术规格 1.1、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配送需求表 编号 种类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备注 1. 畜肉类 五花肉 三层五花肉 斤 2. 里脊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表面及切面湿润,不粘手 斤 3. 瘦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表面及切面湿润,不粘手,颜色鲜艳、少筋 斤 4. 猪肝 色泽新鲜,整体呈红褐色,有肝叶完整,无脂肪,无胆汁污染。 斤 5. 猪心 色泽新鲜,心肌为红色或淡红色,结实而有弹性,无寄生虫、脓包炎症等病变 斤 6. 猪脚 色泽新鲜,干净整洁,无猪毛 斤 7. 龙骨 肉要均匀 斤 8. 排骨 肋排,不带肉 斤 9. 筒子骨 肉骨均匀 斤 10. 新鲜猪耳 色泽新鲜、干净无猪毛 斤 11. 牛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食紧实,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斤 12. 牛腩 肉厚,筋少 斤 13. 羊肉 新鲜带皮、干净无羊毛 斤 14. 禽肉类 三黄鸡 新鲜宰杀,干净整洁、无鸡毛,有头颈、有腿翅,有内脏,1公斤以上。 斤 15. 鸭子 新鲜宰杀,干净整洁、无鸭毛,有头颈、有腿翅,有内脏,1.5公斤以上。 斤 16. 乌鸡 新鲜宰杀,干净整洁、无鸡毛,有头颈、有腿翅,有内脏。 斤 17. 鸡腿 表皮光滑,无淤血,大小均匀、无冰块 斤 18. 水产品类 小鱼 新鲜活鱼,包括餐条鱼、小鲫鱼、小杂鱼、棍子鱼等,0.2公斤以下 斤 19. 小泥鳅 新鲜活鱼,小拇指粗细 20. 草鱼 新鲜活鱼,2公斤以上 斤 21. 青鱼 新鲜活鱼,2公斤以上 22. 雄鱼头 新鲜活鱼,1.5公斤左右 斤 23. 桂鱼 新鲜活鱼,0.4公斤左右 斤 24. 带鱼 每条不低于500克,无冰块 斤 25. 小黄鱼 大小一致,0.2公斤左右,无冰块 斤 26. 禽蛋类 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无破损、裂纹,无霉斑,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打开后蛋黄完整,蛋白澄清透明,无异味 斤 27. 鸭蛋 蛋壳清洁完整,无破损、裂纹,无霉斑,整个蛋呈白色,打开后蛋黄完整,蛋白澄清透明,无异味 斤 28. 皮蛋 外表无破损、裂纹,无霉斑,打开后整个蛋凝固、不粘壳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没有霉味、酸味、无辛辣味。 斤 29. 咸蛋 蛋壳完整无损、裂纹或霉斑蛋黄凝结、呈橙黄色或淡红色,煮熟后,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少感,富有油脂 斤 30. 鹌鹑蛋 蛋壳清洁完整,无破损、裂纹,打开后蛋黄完整,蛋白澄清透明,无异味 斤 31. 蔬菜类 青辣椒 色泽鲜艳,无萎焉、枯榻、损伤、病变,大小均匀 斤 32. 红辣椒 色泽鲜艳,无萎焉、枯榻、损伤、病变,大小均匀 斤 33. 生菜 色泽鲜艳,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不洒水 斤 34. 小青菜 色泽鲜艳,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不洒水 斤 35. 大蒜 色泽鲜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不洒水。 斤 36. 土豆 无泥土,100克以上 斤 37. 西红柿 色泽鲜艳,无清白色 斤 38. 四季豆 不要太老、适中 斤 39. 黄瓜 色泽鲜艳,瓜体直,均匀整齐,无折断损伤,无病虫害,不能太粗 斤 40. 洋葱 无干皮、泥土 斤 41. 白萝卜 水分饱满、无内空 斤 42. 莴笋 无萎焉、枯榻、去皮、无内空 斤 43. 黄牙白 色泽鲜艳,无萎焉、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不洒水 斤 44. 山药 无泥土,粗细均匀,直径3厘米以上,无损伤 斤 45. 茄子 不要太老、新鲜 斤 46. 小米椒 大小适中 斤 47. 花菜 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无损伤 斤 48. 干货调味类 非转基因金龙鱼食用调和油 5升装 瓶 49. 李锦记蒸鱼油 1.9升 瓶 50. 海天蚝油 6kg 瓶 51. 李锦记料酒王 500ml 瓶 52. 剁辣椒 2升 瓶 53. 镇江陈醋 420ml 瓶 54. 海天生抽酱油 1.9L 瓶 55. 海天红烧酱油 1.9L 瓶 56. 白砂糖 色泽洁白明亮,颗粒均匀整齐,无杂质 斤 57. 生姜 本色淡黄,肉质坚挺,不酥软,无泥沙。 斤 58. 大蒜子 蒜头大小均匀,蒜瓣饱满,蒜身干爽无泥,不带根须,不出芽 斤 59. 王守义麻辣十三香 118克 袋 60. 水果类 香梨 皮薄肉细,汁多甜酥,无病虫害,无损伤,每个大小不少于100克,无打蜡 斤 61. 香蕉 色泽鲜黄,稍带黑斑,无损伤,无苦涩味 斤 62. 苹果(红富士) 果型端正,皮薄肉细,汁多甜酥,无病虫害,无损伤,每个大小150克左右,无打蜡 斤 63. 桔子 (普通) 光泽鲜亮,果色鲜红或橙红,皮薄肉厚,汁水充足,无病虫害,无损伤,每个大小80克左右 斤 64. 南丰蜜桔 光泽金黄,皮薄肉厚,汁水充足,无病虫害,无损伤,大小均匀 斤 65. 哈密瓜 熟透的,网纹细密美观,肉质细嫩,松脆爽口 斤 66. 柚子 外形光泽鲜亮,果肉晶莹剔透,汁水充足,3斤左右 斤 67. 火龙果 表皮光滑,色泽圆润,果形饱满,口感甘甜,不要过小 斤 68. 橙子 光泽鲜亮,果色鲜红或橙红,皮薄肉厚,只睡充足,无病虫害,无损伤,每个150克左右,无打蜡 斤 69. 贡梨 色泽鲜黄,皮薄肉细,汁多甜酥,无病虫害,无损伤,每个大小150克左右,无打蜡 斤 70. 冬枣 不要太小、不要肉干 斤 71. 奶制品类 牛奶 伊利、蒙牛、阳光等一线品牌 瓶 72. 酸奶 73. 以上所列食堂食材为常用,如需要购买列表外类别时,市场询价后与配送公司协商而定参照 1.2、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工作餐配送需求表 序号 餐类 地点 送餐内容 送餐 线路 送餐出发时间 到达 时间 备注 1 早餐 四大队 大餐桶 1 7:20 7:40 2 中餐 四大队 大餐桶 1 11:35 11:55 3 城北巡逻点 打包餐盒 1 12:10 4 技术中队 手提餐桶 2 11:50 5 城南巡逻点 打包餐盒 2 12:10 6 晚餐 四大队 大餐桶 1 17:15 17:35 7 技术中队 手提餐桶 2 17:35 说明 1、所有工作餐均在支队食堂分配打包送出。 2、为确保工作餐按时送达,送餐人员需分两组同时进行。线路1为支队食堂——四大队——城北巡逻点;线路2为支队食堂——技术中队——城南巡逻点。 3、送餐车务必保持干净清洁无异味,配备专用保温箱;送餐到达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时。送餐车卫生不符合要求,必须立即清洁并扣除当日所有送餐费用;送餐员未按要求将工作餐送至指定地点或遗失工作餐,由送餐方负责订购同标准工作餐;除不可抗因素以外,送餐时间超时15分钟以上,扣除当天送餐费。 三、确保配送质量 配送公司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质量标准,具有工商、税务、食品检验合格证、卫生(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明;公司提供的食品有效保质期不少于标定值的2/3;公司配送的食品数量要达标, 每个伙食单位蔬菜、水果配送重量误差不得超过伙食单位订单重量的10%,每个伙食单位肉类、鱼类食品配送重量误差不超过5%,每个伙食单位干货类食品配送重量误差不超过10%;所有食品不得恶意掺假,次品率不能超过10%.以实际验收重量为准。 注:1、供应商需提供高于或等同于的技术参数的产品才被接受,否则将以无效标处理。 四、商务条款 (一)、确保配送时限要求 公司保证在每天上午7时30分前将伙食单位订购的所有食品配送到位(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但必须第一时间与业务科室沟通)如配送公司有漏送、少送食品,必须在当日午饭前2小时及时补齐。如因单位临时任务等原因需要增加订单时,与配送公司协商按合理时间配送,配送公司要积极配合,不得借故推诿。 (二)、付款方式 某单位每月结算一次货款给配送公司,如有特殊原因,提前通知配送公司。配送公司应积极配合伙食单位核对菜金,在次月15日前完成核对工作,开具正规发票办理结算事宜。 (三)、交货地点 根据甲方的要求送货。 (四)、配送服务周期 1、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进行供货和结算。 2、配送服务有效周期为一年 (五)、货物验收 1、成交供应商所供应商品必须送到采购指定地点验收,并根据供货详单进行验收入库,经双方经办人员清点验收核对无误后,由采购方经办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无验收商品,采购人一律不予以付款。 2、验收内容包括:商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拒收、退货、更换或补足。 3、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实际不具备供货条件,或所供应产品不符合条款规定的相关要求,采购人依照相关约定执行。 4、采购人对供应商配送货物进行72小时食品留样。如果发生食物中毒被当地防疫部门查出是因供应商所送食品原因导致,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防疫部门的罚金及支队的相应处罚。 5、采购人对供应商配送货物进行食品留样。在货物使用期间,根据采购人或相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使用不合适的货物,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要求退货或换货,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如果发生食物中毒被防疫部门查出是因供应商所送食品原因导致,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防疫部门的罚金及单位的相应处罚。 (六)、监督管理 1、全员监督。支队全体人员均有权利监督副食品配送工作运行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存在供应商选取程序不合规;是否存在配送服务、质量、价格、纪律等方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常态监督。每日食材验收情况必须由值班大队的副值班员食堂食材配送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发现问题随时报告。 3、纪委监督。支队每季度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了解或实地检查等方式,对食材配送情况随机进行抽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业务科,督促供应商进行整改。 (七)、严格遵守配送纪律 配送公司严格遵守财经规定和保密规定,坚决杜绝配合伙食单位虚开票据、虚报冒领变相开支等取现金谋取私利的行为;同时配送公司应对司机、配送员等工作人员的政治面貌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带有政治性问题的人员参与单位食堂食材配送工作。上述问题,如有违反视为严重违约。 (八)、违约情况及处罚 8.1、一般违约情形及处罚措施 1.配送公司提供的出货单价格超出约定标准的,视为违约。当每次出现价格违约时,除免除当日配送款之外,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2.配送公司提供的货物未按约定时间送达,影响单位正常用餐的,视为违约,除免除涉及伙食单位当日全部菜金和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之外,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3.配送公司提供的货物重量不达标或次品率超出约定标准的,视为违约。除了免除涉及伙食单位当日配送款和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之外,凡超出约定比例10%,备案违约情况。 4.配送公司提供的带有保质期要求的食堂食材,有效保质期不足约定时间的,视为违约。除了免除涉及伙食单位当日配送款之外,必须于当日对所有涉及货物进行调换到位,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5.若出现配送公司提供的配送菜金单与结算菜金单金额不符的情况,按照金额少的数额进行认定结算,并认定为价格违约,参照价格履约扣除承诺条款进行处理,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6.配送公司对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的补单或换单不予受理的,造成误单或错漏的,视为违约。除了免除涉及伙食单位当日配送款之外,必须于当日对所有涉及货物进行调换到位,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7.配送公司对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明确的配送要求执行不坚决,视为违约。每出现一次扣除5%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8.当一般违约总次数达到5次以上的,扣除所有的履约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 8.2、严重违约情形及处罚措施 1.配送公司提供的货物属过期产品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视为严重违约,除免除所有涉及的单位当日配送款之外,扣除所有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造成其他事故案件或严重后果的,并依法追究责任。 2.当出现一般违约情节时,配送公司拒不受理、抗拒执行或态度不端正,视为严重违约,扣除所有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 3.配送公司应确保配送人员政治合格,如发现配送人员存在政治性问题,视为严重违约,扣除所有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 8.3、配送公司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扣除2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扣除50%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民事或刑事责任: (1)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成交供应项目能力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约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 (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发生安全事故的; (4)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上述履约保证金的扣除,无需征求配送公司的意见,甲方可自行扣除。 (九)、其他事项 1.配送单位须承诺:在单位未确定下一年度的配送单位情况下,可以顺延合同时间、参照同等条件实施配送,确保中间不断档。 2.如出现政策变动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要终止合同,单位将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五章 采购合同(协议) (仅供参考)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合同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名称 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二、供货地点 根据甲方的要求送货。 三、供货要求 1、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质量标准,具有工商、税务、食品检验合格证、卫生(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明;提供的食品有效保质期不少于标定值的2/3;公司配送的食品数量要达标,每个伙食单位蔬菜、水果配送重量误差不得超过伙食单位订单重量的10%,每个伙食单位肉类、鱼类食品配送重量误差不超过5%,每个伙食单位干货类食品配送重量误差不超过10%;所有食品不得恶意掺假,次品率不能超过10%.以实际验收重量为准。 2、乙方必须按甲方计划按时按要求送货,以确保食堂正常运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供货。 3、乙方提供货品时应严格遵守甲方监管安全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安全检查。 4、乙方必须在网上订菜平台每日公布食堂食材价格。 四、价格 价格以参选公司对照同期市场价后承诺确定的让利价为准(特价商品除外),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食材在同期市场无产品价格对照,则由我单位组织配送公司进行市场询价后协商,但价格不得高于普通农贸市场均价。 五、质量验收标准 1、乙方所供应商品必须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并根据供货详单进行验收入库,经双方经办人员清点验收核对无误后,由甲方经办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无验收商品,甲方一律不予以付款。 2、验收内容包括:商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拒收、退货、更换或补足。 3、本项目货物的“产品主要技术规格”是甲方采购货物的最低标准,也是甲方对乙方所提供采购货物的验收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4、甲方对乙方配送货物进行72小时食品留样,在货物使用期间,根据甲方或相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使用不合适的货物,甲方或使用单位有权向乙方要求退货或换货,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如果发生食物中毒被当地防疫部门查出是因乙方所送食品原因导致,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防疫部门的罚金及支队的相应处罚。 六、配送服务周期 配送服务有效周期为一年。 七、付款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6.1付款方式: 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每月结算一次货款给配送公司,如有特殊原因,提前通知配送公司。配送公司应积极配合伙食单位核对菜金,在次月5日前完成核对工作,开具正规发票经相关伙食单位签字确认后交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办公室统一办理结算事宜。 6.2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所售食品质量安全和价格合理,乙方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协议到期时,如乙方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合同终止时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双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权利和责任 (1)对所需产品的品种、数量应提前1天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的详细清单,以便乙方能及时组织货源及时运抵,订货清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指定的联系人分别签字后各自一份留底 (2)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拒收、退货、更换或补足; (3)如甲方供货有变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如甲方无特殊情况,应按时清付款。 2.乙方权利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所需产品(品种、数量等)供货详细清单后,应按计划及时向甲方供货,经双方经办人员清点验收核对无误后,由甲方签收; (2)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无污染、无腐败变质或对人体食用无害的产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装食品的筐子等物品也必须干净整洁,符合卫生及安全标准。 (3)乙方需加强车辆、人员的管理。配送时应两人操作,互相监督,确保安全正规,人员必须佩带健康证,不得在支队拍照及乱走动,不得与后勤人员有钱财往来,遵守甲方单位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如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需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5)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获得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对第三方保密,此项义务为永久性义务,合同终止后应继续履行。 (6)若因乙方提供货物导致甲方人员出现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等事故时,进相关部门检验,证明明确属于乙方提供的货品造成的,乙方除需负担全部医药费外,并应赔偿由此甲方及甲方人员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7)乙方提供货品时应严格遵守甲方监管安全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安全检查(乙方需每日使用检测设备对所有配送食堂食材进行检测并留存检测报告,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随机抽查)、严禁违禁品流入,一经发现即终止合同,并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处罚。 九、质量保证 乙方为甲方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规定,且每种商品必须“三证”齐全,严禁劣质、变质及过期产品流入。 十、违约责任 10.1、一般违约情形及处罚措施 1.配送公司提供的出货单价格超出约定标准的,视为违约。当每次出现价格违约时,除免除当日配送款之外,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2.乙方提供的货物未按约定时间送达,影响伙食单位正常开伙的,视为违约,除免除涉及伙食单位当日全部菜金和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之外,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3.乙方提供的货物重量不达标或次品率超出约定标准的,视为违约。除了免除涉及伙食单位当日配送款和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之外,凡超出正常比例10%,备案违约情况。 4.乙方提供的带有保质期要求的食堂食材,有效保质期不足约定时间的,视为违约。除了免除涉及伙食单位当日配送款之外,必须于当日对所有涉及货物进行调换到位,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5.若出现配送公司提供的配送菜金单与结算菜金单金额不符的情况,按照金额少的数额进行认定结算,并认定为价格违约,参照价格履约扣除承诺条款进行处理,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6.乙方对伙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的补单或换单不予受理的,造成误单或错漏的,视为违约。除了免除涉及伙食单位当日配送款之外,必须于当日对所有涉及货物进行调换到位,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7.乙方对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明确的配送要求执行不坚决,视为违约。每出现一次扣除5%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8.当一般违约总次数达到5次以上的,扣除所有的履约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纳入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失信名单。 10.2、严重违约情形及处罚措施 1.乙方提供的货物属过期产品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视为严重违约,除免除所有涉及的单位当日配送款之外,扣除所有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造成其他事故案件或严重后果的,纳入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失信名单,并依法追究责任。 2.乙方出现配合伙食单位虚开票据,虚报冒领、变相开支等套取现金谋取私利的行为,视为严重违约。除免除所有涉及的单位当日配送款之外,扣除所有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并纳入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失信名单。 3.当出现一般违约情节时,乙方拒不受理、抗拒执行或态度不端正,视为严重违约,扣除所有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并纳入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失信名单。 4.乙方应确保配送人员政治合格,如发现配送人员存在政治性问题,视为严重违约,扣除所有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并纳入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失信名单。 10.3、乙方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扣除2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扣除50%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民事或刑事责任: (1)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成交供应项目能力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约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 (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发生安全事故的; (4)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10.4、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经调意属实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解除 相关供应合同。 (1)私自供货; (2)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上述履约保证金的扣除,无需征求乙方的意见,甲方可自行扣除。 10.5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收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十一、其他事项 1.配送单位须承诺:在某单位未确定下一年度的配送单位情况下,可以顺延合同时间、参照同等条件实施配送,确保中间不断档。 2.如出现政策变动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要终止合同,单位将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二、争端的解决 乙方和甲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本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端。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乙方和甲方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地为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 附件一、招标文件 附件二、投标文件 附件三、产品主要技术规格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标)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2)投标企业情况一览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5)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及退还保证金说明(格式)……………………………………… 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要求,目录及投标正文文件中须注明页码及备注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注: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投标人) 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备注: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企业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网址/邮箱 企业性质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银行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投标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如下: 1.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材料*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材料* (投标文件中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度的财务状况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材料* (①.提供依法缴纳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或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供依法缴纳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5.证明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材料*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 (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人代表本人参与投标则不需此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保证金凭证* (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 8. 不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投标文件中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加盖公章。(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9.1信用信息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上述二项查询结果截图。 9.2证明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号标识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3、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授权人或法人须带好身份证原件,以便备查。 3-1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材料 提供材料说明: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按上述说明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材料 提供材料说明: 1.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按上述说明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度的财务状况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提供材料说明: 1.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2.按上述说明提供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材料 提供材料说明: 1.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依法缴纳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证明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材料 提供材料说明: 1.提供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按上述上诉说明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3-6信用信息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上述二项查询结果截图。 如下图所示: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新余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中获中标(招标编号:________)。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前,以支票、汇票、电汇或现金的形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并对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无异议。 我方如未按时支付,同意贵方从我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相同金额的费用冲抵采购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和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采购代理机构:新余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长青北路金地公馆617室 邮编:338000 电话:0790-6237330 开户名称: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营业室 ? 账??号:36001950000050000590 注:此账号用来中标单位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专用。 五、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及退还保证金说明 5-1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新余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单位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于年 月  日以(转账)方式向指定的账户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其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或凭证; 5-2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说明(格式) 新余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单位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于年 月  日以(转账)方式向指定的账户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 元整。退回保证金请转至如下账号。 投标单位全称 开户名 开户账号 开户行(具体到支行)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注:以上信息请根据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凭证如实填写,退保证金说明中开户名,开户银行和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进账信息一致,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投标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除投标文件中外,本说明和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开标时,另外单独密封附一份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投 标 文 件 (技术、商务标)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书(格式)………………………………………………………………………… (2)开标一览表(格式)…………………………………………………………………… (3)开标一览明细表(格式)……………………………………………………………… (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6)供货响应件…………………………………………………………………………………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要求,目录及投标正文文件中须注明页码及备注(例如:评分标准中“业绩分”提供材料如下,然后后面附上按招标文件中条款须提供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一、投标书(格式) 致:新余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采购货物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 1. 开标一览表; 2. 开标一览明细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供货响应件; 7.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8. 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4条规定,投标人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或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7、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8.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元) 再承诺让利幅度 配送服务周期 备注 大写: 小写: 大写: 小写: 投标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报价表中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并应简明扼要。 2.供应商认为应当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 3.若报价的大、小写金额不同,与大写金额为准。 3.1.再承诺让利幅度:指在基准让利的基础上让利; 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基准保证金的基础上进行承诺(以上填写履约保证金不得少于基准履约保证金叁拾万元); 3.2.如再承诺让利幅度为10%,大写:百分之拾,小写:10%。 三、开标一览明细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再承诺让利幅度 品牌 产地 规格 备注 1 2 3 … 注:1、供应商应按照如上表格格式进行信息填报,如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并导致填报信息缺失,评标小组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供应商必须写清每项名称、单位等必须提供尽可能详细介绍。 3、本表若不够填写,可自行扩展。 投标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投标文件的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注: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2.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文字完全复制,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 3.投标人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说明 注: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2.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文字完全复制,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 3.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供货响应文件 提供材料说明: 参选单位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招标需求的要求(格式自定): 1.履约保证金承诺 2.价格履约扣除承诺 3.质量履约承诺 4.服务履约承诺 5.纪律履约承诺 6.投保承诺 投标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可在此附件中提交) 承诺书 致: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YAX2021-GK001))招标采购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规定相关内容,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并按招标文件提供投标响应文件,在评标开始后不对招标文件提出任何质疑。 2、我方承诺秉承公平公正原则及良好商业信誉,不恶意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3、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材料,无论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分,如有需要将无条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 4、我方承诺如在评标后成为成交候选单位,将无条件满足投标文件所有响应内容。如为中标商,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并随时做好履约对接各项准备。 5、我方承诺如为中标商,将按招标文件明确的内容,并承诺将按投标文件相应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转账,不接受银行保函等其他形式)。 6、 如我公司在采购活动中违反2至5条任意一条承诺内容,将自动无条件放弃此次采购活动资格,自愿放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由招标代理公司转入贵方账户,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我方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签字确认(如有质疑现场提出),不在事后凭空捏造,恶意诋毁此次采购活动及所有参与此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投标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注: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投标人) 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电 话: 备注: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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