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温州市分行2021年平阳县支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温州市分行2021年平阳县支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1-10989,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温州市分行2021年平阳县支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1.2 项目编号:ZJZT-2021-10989
1.3 项目内容及范围:食堂食材和米油调味品配送。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食堂食材配送,包括蔬菜、肉禽、水产、海鲜、豆制品、蛋类、面食等;食材质量,达到食品准入工程标准要求,工作人员当场验收;米油调味品配送服务:包括食堂员工就餐所需大米、食用油和调味品等;物品质量,达到食品准入工程标准要求,工作人员当场验收。
1.4 项目规模:招标预(估)算金额“96.12万元人民币(含税)”。
1.5 员工人数96人,本项目按需供货,据实结算,招标人不对采购量作承诺,相关风险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中标人数量:1家。
1.7 服务期限:2年。
1.8 服务地点:平阳县昆阳镇解放街71号邮储银行平阳支行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折扣(ON%)≤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10 报价:商品供货价格以随行就市为原则。根据http://wzfgw.wenzhou.gov.cn网价格监测栏《温州市区农贸市场商品价格监测表》所列价格的平均值,由各供应商报折扣(ON%),最终结算价格为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含税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商品价款,包装、运输、搬运、贮存、调换费用,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即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将食材、食品送达指定库房内的包干价)。(折扣(ON%)是指实际折扣,非下浮率)
1.11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 资格条件
2.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2.3 供应商应承诺提供的食材须为经过食品检疫、检验的,配送时须同时提供《食品检疫、检验合格证》。
2.2.4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2.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如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非投标人自行生产或经营范围只有生产的还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2.6 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2.7 不允许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8 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7)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8)投标人存在有违商业规则,有违诚实信用行为的;
(9)在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5月12日8时30分至2021年5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可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进行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林工,手机号码:15305875505)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电子标书费发票(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将由项目经理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4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信河街305号602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送达;
5.4.2 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
5.4.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信河街305号 | 地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系人:吴老师 | 邮编:310000 |
电话:0577-89509200 | 项目负责人:林立、赵阳君 |
电话:15305875505、18969114900 | |
电子邮件:linli1@chinaccs.cn |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
账号:3110830019318761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