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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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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5/12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的委托,就其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1012号

二. 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五.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1

确定一家外包经营者负责食堂统一经营管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35

六. 投标人的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七.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1年5月12日—2021年 5 月1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2.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 2 日09:00(北京时间)

十.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十一.开标时间:2021年 6 月 2 日09: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十三.本项目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5957809556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富一路与富二路交叉口(富岭派出所北侧)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侯 娟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招标文件】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2021.5.12定稿.doc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浙金丽招2021012

项目名称: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人: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


目 录 TOC \o "1-3" \f \h \z \u

目 录 1

HYPERLINK \l _Toc16571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12329 第二章 招标需求 4

HYPERLINK \l _Toc1375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6

前附表 16

一 总则 17

二 招标文件说明 18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8

四 投标文件的包装、装订、提交、修改和撤回 21

五 开标和评标 22

六 投标无效的情形 25

七 法律责任 26

八 询问 28

九 质疑 28

十 投诉 29

十一 授予合同 29

十二 验收 30

十三 其他事项 30

HYPERLINK \l _Toc11038 第四章 采购合同格式 33

HYPERLINK \l _Toc27652 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37

一 资信及商务文件格式 37

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8

2、授权委托书 39

3、资格证明 41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43

5、投标声明书 44

6、投标人参标申请表 46

7、其 他 47

二 技术文件格式 49

1、项目服务方案 51

2、技术规范偏离表 51

3、项目服务方案 52

三 报价文件格式 53

1、开标一览表 54

2、投标分项报价表 55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56

一 总则 57

二 评标委员会 57

三 评标程序 57

四 评审一般规定 59

五 评审内容及标准 59

六 评审纪律和要求 61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的委托,就其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1012号

二. 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五.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1

确定一家外包经营者负责食堂统一经营管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35

六. 投标人的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七.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1年5月12日—2021年 5 月1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2.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 2 日09:00(北京时间)

十.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十一.开标时间:2021年 6 月 2 日09: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十三.本项目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5957809556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富一路与富二路交叉口(富岭派出所北侧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侯 娟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2日

第二章 招标需求

采购预算指导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元)

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人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中标价不作调整,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报价包含员工工资、福利保障、奖金、管理费、劳保用品、食堂员工工作餐费、税费等所有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

二、项目概况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在校教职工、学生总人数约为560人。餐厅总建筑面积为1710㎡,餐位1200个。

学校地处富岭,大部分学生午餐在学校食堂就餐,中餐就餐师生人数达560人。早晚餐约各为150人。满足就餐者一人一位,学校实行分时分批,错时用餐,平均每个餐位使用0.5次。

三、人员配置及要求

提供的服务工作人员,每日投入人工必需保证当天的所有服务质量达到要求,采购人对食堂管理人员、厨师长、厨师、面点师、服务员等岗位人数设定的基本配置定额见下表。遇非工作日临时性加班时必须确保在岗工作人员能完成相应的工作。

岗位

人数

学历

性别

年龄

证书要求

资格条件

管理人员

1

高中及以上

不限

50周岁以下

具有相关管理资质

从业3年以上,沟通能力管理组织能力强

厨师长

1

高中及以上

男性

50周岁以下

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

有同等岗位从业经验5年以上。健康状况符合行业要求。

厨师

2

高中及以上

不限

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

有同等岗位从业经验5年以上。健康状况符合行业要求。

面点师

1

高中及以上

不限

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四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

有同等岗位从业经验5年以上。健康状况符合行业要求。

切配、勤杂人员

5

初中及以上

不限

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健康状况符合行业要求。

合计:10人

四、服务要求

1、负责学校教职工一日三餐、学生一日三餐、来访接待及住校生自学后的点心。保证饭菜的数量和质量,做到荤素合理搭配,品种丰富多样,满足学生的身体健康成长的需要。

2、负责提供每天食谱,要求每周不能重复。同时做好帐务登记,协助学校实行成本核算。

3、负责厨房设备、器具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简易维修。负责食堂消防、用电、用气、用油、机械设备的安全责任,同时做好相关台账。

4、负责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做好器具的消毒同时做好台帐。

5、做好蔬菜水果等原材料、食品的内部搬运工作及验收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并做好台帐。

6、食品48小时留样,并作好留样登记。

7、在一年合同期内,保证本食堂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B级食堂。

8、中餐开餐时间为11:40至12:10。分餐时只能提前10分钟,确保学生冬天能吃上温暖的饭菜。用餐时,要求在30分钟内(12:10前)每个学生排队都能买上饭菜。

9、中餐要求配足人员,食堂食品加工操作区设备同时运转,充分利用每口炉灶,确保每口炉灶同时开工,尽量做到现炒现买,使学生每天吃上温暖的饭菜。禁止上午10:50分前加工蔬菜。

10、工作人员在为学生盛饭、盛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严禁对学生进行区别对待;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子女亲戚不刷卡用餐,禁止学生进入操作间,特别是食堂工作人员子女进入操作间用餐搞特殊性。如有发现一次扣款100元并及时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要进行辞退,否则将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

11、加强员工培训,开学前要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学习各类食品卫生法及饮食卫生知识,提高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卫生安全意识,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周五下午为周会时间,总结本周的工作布置下周的工作。做到每季度要进行一次员工培训。

12、食堂员工上班时要做到空手来空手出,所用的交通工具要停放在学校指定的位置,严禁带走任何物品。如有发现,一次从劳务费中扣款500元并及时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要进行辞退。否则将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

13、早中晚餐每餐要求

(1)早餐不少于7个品种,确保约150人师生用餐,教师开餐时间为:7:00至8:30,学生开餐时间为:6:40至7:10。学校不提供员工住宿。

(2)一蛋一奶:做好“一蛋一奶”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提升工程工作。中标人须帮学生煮蛋,加温牛奶,数量根据学校要求定。早上9:20前送到指定地点。

(3)中餐不少于12个品种,确保约560人师生用餐,开餐时间为11:40至12:10;

(4)晚餐不少于8个品种,确保约150人师生用餐,开餐时间为:17:00至18:00。

(5)提供学生夜宵服务,夜宵时间为:晚上20:35至21:15。

(6)传统节日应向师生提供自制特色食品(清明团子、粽子、汤圆、腊八粥、月饼、立夏饭、乌米饭等)。

(7)严禁开餐时间内出现饭菜断供现象。

(8)按学校要求为单位庆典、会务活动、临时接待任务、临时加菜、非工作日的加班、抗台、防疫等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等特殊情况的餐饮服务。

14、中标人须做好泔水统一回收,每天在校方约定的时间将泔水运送到学校指定地点,并及时清洁泔水桶。

15、应满足学校临时(紧急)需要中标方做的服务,例如运动会需准备绿豆汤、盐水,学生外出比赛送餐等。

16、食堂管理要求

(1)卫生管理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招聘食堂从业人员时,要对其品行及身心健康状况进行了解,食堂从业人员要到卫生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健康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2)现场管理

A、严格控制对豆糕类、豆腐、四季豆、蘑菇等食品的采购和制作关。应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B、每餐供应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留样专用冰箱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3)成本管理

(4)其他

定期组织厨师、服务员、勤杂人员的技能比武等。

17、其他说明

(1)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台账制度;

(2)水、电等能耗、食堂用具及其他消耗品均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应合理节约使用。

(3)因不能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工作任务的,中标人需自行增加服务人员,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负责牛奶或其他商品的发放及完成食堂服务的其他工作。

(5)学校教职工食堂应按自助餐厅形式进行服务、管理。

(6)冷冻类食品(如丸子、鸡翅、肉串等)供应一周不得超过3餐。

(7)严禁食堂提供隔夜饭、菜。

(8)食堂工作人员应做到文明服务,严禁发生有损学校形象的情形。

(9)做好学校发电机组的运行维护工作。

(10)学校需要协助完成的其他工作。

五、费用、付款方式及进场要求

1、服务期限:壹年。

2、结算方式:

1)承包款包括员工工资、福利保障、员工住宿、奖金、管理费、劳保用品、在校工作餐费等所有费用,其他费用不另行支付。

2)当月承包款=全年承包款/10,当月承包款中每月预留5000元作为满意度测评奖励款,此款项的考核办法见十一条、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3)承包款结算:当月应支付承包款=当月承包款-5000-当月考核扣款。

4)承包款支付:当月款项经双方确认后,承包方提供正式的发票,在一个考核期结束后的10天内支付上月承包款。承包款以转账方式支付。

按照学校要求,食堂员工每人每月(按十个月算)收取工作餐费用200元,承包方在每月收到承包款后,将当月食堂员工的工作餐费(200*10=2000元)统一转账到学校食堂账户。

特别约定:考核期内如发生双方对当月承包款和/或扣款有异议,导致无法正常支付当月承包款情况的,承包方仍必须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承包方不得以我方没有支付承包款为由,降低服务质量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3、进场要求:中标方签订合同后须参与厨房前期筹建工作。

六、委派人员安排要求(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可放宽标准)

1、中标人聘用的员工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录用,所有员工的聘用、调离、更换、解聘,须事先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2、中标人应根据食堂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配置管理和服务人员,人员安排必须充分满足各岗位和工作量的需要,所有人员需取得疾控中心发放的健康证。

3、中标人录用的员工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精神,身心健康,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

4、管理与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提供主动、热情、周到、及时的服务。

5、中标人至少需要配备1名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持证)。

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了防控疫情需要,考虑学校管理的特殊性,中标单位入职前,需提供员工近期核酸检测证明。

服务标准

1、中标人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须持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并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新员工必须先获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再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上岗。

2、员工须接受卫生培训,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服,使自己保持良好的工作风貌与精神状态。

3、在工作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吸烟、嬉笑打闹,严禁在厨房区域内洗涤衣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4、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上班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标识牌、工帽、口罩,售卖服务人员同时需戴好手套,不得对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它不卫生动作,严禁用勺直接尝味。

5、员工有传染性疾病时必须休假,以免造成其它人员感染及食物污染。

6、厨房清洁设立岗位责任制,所有日常用的厨具和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洗和消毒,清洗时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在消毒后要加盖保管,防止再污染,未经消毒的厨具和餐具不得使用。

7、厨房所有厨具、用具实行定置管理,在用完后要摆放有序,砧板要竖放,以确保底、面、边三面光,且切生熟食品的砧板要分开使用。

8、洗蔬菜、肉类、水产、厨具等水池要分开,不得混合使用。

9、炉灶、配料台、工作台在完工后要予以擦拭,确保干净整洁。每周五用高压水枪冲洗操作间、配菜间和餐厅一次,高压水枪自备。

10、油烟罩每天一小擦,每周一大擦,每月彻底清洁一次,确保油烟罩无油垢堆积,确保安全。

11、下水道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

12、清除卫生死角,定期灭老鼠、蟑螂、苍蝇等。

13、工作场所内物品要摆放整齐,仓库里的调料等摆放与标签一一对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防止物品发霉变质。

14、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以确保食品味美纯正。

15、操作时要分台、分池操作,以免交叉污染;蔬菜类要按一拣、二洗、三切、四浸泡的顺序操作;蔬菜肉类等清洗、切配等应按规定操作,并符合相关要求。

16、处理过的原料应及时加工烹调,烹调时要煮熟,以保证食用安全,以防止中毒。

17、加工好的熟食品要妥善保管,存放时间超过1小时,要重新回炉加热处理后才能食用。

18、生、熟食品要分冰箱存放,以防熟制食品受到污染。

19、每日每餐的食品均进行48小时的封样存储(留样),便于事故发生后的取证和调查。

20、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圾及杂物,保证不积水、干净、清爽。

21、保持门窗、墙壁、灯管清洁,风扇、空调要每季清洗,要每季清洁与维护通风、排污设备,以确保运转正常。

22、每周大清洁一次,用清洁剂清洗桌椅、地面、做到厨房无苍蝇、蟑螂、蚂蚁等。

23、应达到食品安全量化管理A级单位及采购人行业系统食堂规范化达标要求。

八、相关规定

1、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厨房实施进行妥善保管、保养、保护,如果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的,中标人应进行赔偿。

2、中标人服务期间内必须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2次,并有影像资料和书面材料备检。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服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全额赔偿。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安全文明服务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承担员工管理等一切责任(中标单位需购置员工人身意外险等),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意外,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中标人应当全额赔偿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中标人服务期间,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5、服务期间,涉及采购人义务的,采购人应全力配合。

6、采购人与中标人将食堂设施一一清点,制作详单,双方签字盖章,各执一份,造成除日常磨损外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7、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内始终拥有合法资质,按期年审,并将年审材料,复印提交采购人备案。

8、中标人应当提交派驻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一张、健康证、暂住证、人身意外保险证明及其他技术证件,并在花名册上签字确认。派驻人员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

9、中标人提供厨房管理条例、工作岗位安排表、考核表,如人员变动应及时提供。

10、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仓库管理员、验收、收费系统管理由采购人负责。

11、中标人必须按照《劳动法》及浙江省、丽水市的有关规定配置合格工作人员,并支付工资、国家法定假日加班费和交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规定交纳的费用,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制度。

12、若因我单位布局调整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食堂保障情况发生变动的,中标人应当积极配合作出调整,涉及人员或工作量增减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 报价要求

1、 除招标文件特殊说明外,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员工工资、福利保障、奖金、管理费、劳保用品、食堂员工工作餐费、税费等所有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

2、投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按年度进行报价),实行总价包干。

十、服务质量要求

1、各供应商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投标。

2、各供应商须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3、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

4、食堂每日产生的垃圾和泔水,将严格按餐《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

5、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供应商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6、供应商需制定消防、抗台、安全等应急预案,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7、供应商需积极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条例,搞好我校饮食卫生管理工作,学校饮食卫生目标管理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A、否决性指标:

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件,致使多人呕吐、腹泻。

当年食堂就餐人员发生食源性甲乙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发生因职工失职造成的生产、消防等重大恶性安全事故。

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员工发生治安案件影响较大的。

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食堂供应餐脱节、断供等情况。

中标人以任何不正当利益(金钱、礼品、其他等)馈赠采购人的任何工作人员。

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其员工违反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场所的规定。

存在上述任何一项指标所列行为的,由中标人赔偿损失,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B、考核办法:

对中标人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满意度测评两个部分。每一个自然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日常考核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见餐饮日常考核表)、满意度测评分合格分为80分(具体见餐饮服务满意度测评表);连续两次考核分90分以下或满意度测评分8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承包资格(即终止合同)或要求其整改并继续履行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因满意度不达标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具体详细考核细则由采购方另行制定。

餐饮日常考核表(暂定)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

备注

1

直接成本控制(主副食调味品)盈亏率超出采购人规定百分比的。

5分/百分点

2

完成就餐保障任务出现失误的。

2-10分/次

3

人员配备未按合同规定要求的(人数、健康证、厨师等级证、上岗证等)。

2分/人次

4

违反食堂日常检查目录中规定条款的。

0.5-2分/次

5

用工手续不齐全或支付员工工资不及时的。

3分/人次

6

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或未按规定时间营业的。

2分/人次

7

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或未按规定时间营业的。

2分/次

8

服务人员未按采购人要求统一着装和佩戴口罩、工牌、帽子等,或着装不整洁的。

2分/次

9

每月少于二次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服务礼仪、专业技能、应急预案等进行全员培训,并有书面材料备查。

双倍赔偿并扣分2-10分

10

机器设备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财物的、设备保养或保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的。

0.5分/人次

11

服务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食品生产安全知识,熟悉食堂生产流程,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

2分/次

12

设有专兼职生产及卫生安全员,能经常开展自检和设备检修,并做好记录,未按要求做到的。

2分/次

13

未做好食品及原料验收、留样、药残检测及相关记录的

2分/次

14

餐饮具洗涤消毒不符合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操作流程。

2分/次

15

食品加工场地、仓库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私人用品的。

2分/次

16

厨房、食堂环境内外保持整洁有序,定置管理到位,标识清晰。每餐清洁后厨房地面、厨具等保持干燥,定期清洗油质保证地面橱柜整洁不油腻达到3处以上的

2分/3处

17

早餐主食点心、中(晚)餐菜肴品种少于各食堂服务内容规定的数量的。

2分/3钟

18

菜谱每周排列一次,在周五前公布下周菜谱。前后两周中晚餐的菜品重复率不得超过50%。及时更新公告栏菜单及温馨提示内容,未做到的。

2分/次

19

菜肴色、香、味不佳的,菜肴中有头发等杂物,有腐坏变质情况的。

2-5分/次

20

加工过程中减少浪费,合理控制成本,损耗率高于2%的。

2分/次

21

伙食数量供应不足,或造成职工不能及时就餐的。

2-10分/次

22

查到同一个问题两次(含)以上的,或指出问题后没有及时整改的。

2分/次

23

每周推出一道新菜,一道特色面点。

2分/周

24

投诉经查证属实,接到采购人发出的就餐人员投诉处理通知单的。

2-10分/次

25

爱护保管好食堂食物原料,工具材料。有私自将食堂食材,原料,工具等带回家或送给他人的。

5分/次

26

不及时提供厨房管理条例、工作岗位安排表、考核表、以及人员变动情况等。

1-5分/次

27

完成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的临时任务。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规范达标等基础台账工作,以及临时性的必要工作。无故拒绝或拖延完成的。

5分/次

28

服务员,厨师及管理人员离职7天以上(国庆、春节期间连续3天以上缺位的)未补进的,月替换超3人的或年度替换率超出总人数20%的。

5分-30分/人次

29

因承包方员工表现不好影响服务保障,我方提出更换人员要求后承包方未及时落实的,以我方书面通知为时间节点。

2分/天

30

更换项目负责人未经采购人认可的。

20分/人次

31

在售饭过程中发现不收或少收费的。

2分/次

32

未按采购人要求控制能耗和易耗品使用额度的。

2-10分/次

33

违反各类安全规定的。

2-10分/次

34

被劳动监察或卫生防疫等部门检查出现问题的。

20-50分/次

当月得分(满分为100分)

校方测评监督人员: 承包方项目管理人:

餐饮服务满意度测评表(暂定)

年 月 日

评定内容

请在所选项前打

员工仪容仪表10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员工礼节礼貌10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员工服务态度10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餐厅环境卫生10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餐具消毒卫生10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餐饮价格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早餐花色质量15分

品种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口味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质量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午餐花色质量15分

品种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口味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质量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晚餐花色质量15分

品种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口味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质量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餐饮服务满意度测评得分

意见、建议

校方测评监督人员: 承包方项目管理人: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须知项目

内容、要求和时间

1

项目名称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1012号)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采购人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

4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6

投标文件份数

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三部分单独密封包装。

7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8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日09:0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6月2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10

履约保证金

履约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5%

缴纳时间: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交纳;

交纳方式及交纳账户由采购单位提供。

退还时间:服务期限履行完毕且无质量或服务问题的,由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凭保证金收据,提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账号,采购单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

11

评审办法和细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12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中标结果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并发布中标通知书。

13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14

招标文件解释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侯娟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16

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1 “采购人”系指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

2.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3 “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1.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1.5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1.6 “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7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1.8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

3. 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六”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特别说明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 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投标的,应当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5.4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项目所需产品、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公开招标公告

6.1.2 招标需求

6.1.3 投标人须知

6.1.4 采购合同格式

6.1.5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6.1.6 评审办法和细则

6.1.7 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7. 投标人的风险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报名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报名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 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投标文件三部分单独密封。

10.2 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格式、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 投标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1 资信及商务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1.1 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11.1.2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参与开标会的需提供身份原件核对);有被委托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核对);

▲11.1.3 资格声明;

▲11.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11.1.5 投标声明书;

11.1.6投标人参标申请表;

11.1.7 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本次投标的其它资信及商务材料等)。

▲11.1.8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1.1.9 以上材料有格式的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第五章资信及商务文件格式)

11.1.10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保留审核上述材料原件的权利,投标人准备相关原件提供备查,资格审查结束后所有原件退还投标人。

特别说明:投标人提供材料时,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和清晰性负责,否则一旦经相关部门核实后,出现偏离偏差的,由此引起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1.11 资信及商务文件应装订成册,建议采用A4规格。上述所涉复印件应装订入资信及商务文件中。

11.1.12 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的资信及商务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技术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11.2.1 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

11.2.2 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 “第二章 招标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

11.2.3 项目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可以作出优于或高于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

11.2.4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

11.3 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3.1 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3.2 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所列的相关内容编制。

11.3.3 投标报价

11.3.3.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表格格式填写投标产品、服务的单价和投标总价。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3.3.2 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

11.3.3.3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进入报价评分且其报价得分为0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1.3.3.4 投标人报价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的,投标人不进入报价评分,其报价得分为0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报价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的,其报价得分为0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1.3.3.5 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方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中标价不作调整,报价包含员工工资、福利保障、奖金、管理费、劳保用品、食堂员工工作餐费、税费等所有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

11.4 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建议投标文件纸张采用白色标准A4纸(210×297mm)。

11.5封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制作封面,并按本章“16.2.1”点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其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2. 投标产品(或服务)应符合第二章招标需求的要求。

12.1 投标人需提交其拟供产品(或服务)所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电子文本、图纸和数据。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均为90天。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印刷,并由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相关位置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投标文件的包装、装订、提交、修改和撤回

15.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记和装订

15.1 投标文件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单独密封封装成投标文件。

15.2 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制作要求:

15.2.1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上应注明文件名称(即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字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正副本字样。

15.2.2 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应注明文件名称(即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字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5.3 投标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不可拆卸方式装订。

15.4 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投标人标记错误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5.5 对以下不符合密封、装订、包装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人;

15.5.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15.5.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的;

15.5.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的投标文件;

15.5.4 投标文件中的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包装混装。

16. 投标文件的提交

16.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6.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投标文件签收手续,明确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人等信息。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7.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意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7.2 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

17.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17.4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五 开标和评标

18. 开标

18.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到场,若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8.2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标前基本情况、投标人名单,宣读开标日程安排,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布开标会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人员名单,应要求投标人代表书面提出其中是否有应当回避的人员。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8.3 投标文件经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投标人确认无误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开启投标文件。

18.3.1 投标文件正、副份数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

18.3.2 因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造成投标人不足三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18.4 唱标

18.4.1 采购代理机构按递交投标文件先后顺序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4.2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验核对,并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人可以开标结果,不影响评审过程,但有可能影响投标人诚信。

18.5 开标会议结束。

19. 资格审查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按招标文件编制内容及要求和投标人资信及商务文件内容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19.2 资格审查标准

19.2.1 资格审查文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材料齐全的,并符合要求的,资格予以通过,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9.2.2 复印件内容须清晰可辨的,资格予以通过,模糊不清造成不可辨认的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确是复印(打印、印刷等)因素引起模糊不清的可提供原件核对后,准予通过。

19.2.3 签字盖章符合资格审查编制要求的,资格予以通过,否则不予以通过。

19.3 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20. 评审流程

20.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20.2 评审

20.2.1 符合性审查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0.2.2 技术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

20.2.3 资信及商务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

20.2.4 报价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保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21. 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 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 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

22.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2.2 相同品牌的产品

22.2.1 如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投标人认定。评审后得分最高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相同时,取报价最低者;报价相同时,取技术文件得分高者;均相同时,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2.2.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清单中标注★的为项目关键核心产品,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的产品,投标人均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如项目无标注关键核心产品的,项目采购内容及清单中单一产品品牌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的产品;多家投标人中,有一家投标人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均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22.2.3 当技术评审时发现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相同且有一家以上投标人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的,评审后得分最高为有效投标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如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

23.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

24. 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

24.1 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 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 投标无效的情形

2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

25.1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

25.2 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

25.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5.4 投标文件无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25.5 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25.6 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文件分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5.7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5.8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招标文件】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2021.5.12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