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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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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5-12 08:30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 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并于2021年6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02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46.61万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包括丹阳市税务局办公大楼、各分局的保安、保洁、会务、设备维护以及食堂服务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内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12日【北京时间 8:30】--2021年5月19日【北京时间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1)网上注册

使用浏览器打开“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网址: 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 ,点击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入口(采购人/代理/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网上注册。

(2)CA证书办理

办理流程详见: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CA证书办理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7楼CA办理窗口。

CA证书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原已办理工程CA的供应商,仅须前往CA办理地点激活政府采购功能。

(3)诚信库入库

通过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根据网页提示录入基本信息、网上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

入库审核联系人:张姣琴 联系电话:0511-85026032

详情见供应商入库操作手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供应商须知版块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cgzn/013003/)。

(4)采购文件登记领取

已经入库的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入口(采购人/代理/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竞标管理”栏目,进入“竞标项目领取登记”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新增登记”即完成登记。完成登记后点击“领取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没有完成项目登记流程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CA登录及系统操作咨询渠道:

客服电话:400-998-0000 客服QQ号:4008503300

客服网站: https://zhidao.bqpoint.com/

3.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时间:2021年6月 2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至09:30(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1年 6月 2 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

开标地点: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与电子投标并行模式。

2.1电子投标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 2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操作指南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操作指南-供应商须知

注意事项:投标人需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投标工具(下载地址: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下载中心)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投标通道将关闭。

2.2因疫情防控,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接收现场投标。

(1)现场投标

投标时间:2021年 6月 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9:30(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开标一览表密封,包装物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填写签到簿。

因近期新冠疫情原因,出席开标、评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不得超过2人,进入开、评标区域须配合现场相关健康检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

地址: 丹阳市中山路215号

联系方式: 0511-86239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方式:0511-86906230 邮箱:danyangzfcg@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东

电 话:0511-86906230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 5月 12日


采购文件下载: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02号.JSZF
评标办法.xml
招标文件正文.pdf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1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 login.aspx?Re turnUrl=%2fTPBidder,并于 2021 年 6 月 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346.61 万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包括丹阳市税务局办公大楼、各 分局的保安、保洁、会务、设备维护以及食堂服务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内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12日【北京时间 8:30】--2021年5月19日【北京时间23:59 】(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1)网上注册 使用浏览器打开“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网址: http://zfcg.ggzy.z henjiang.gov.cn/zjzc/) ,点击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入口(采 购人/代理/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2.186.125.131:83/TP Bidder/login.aspx)网上注册。 (2)CA 证书办理 办理流程详见: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CA 证书办理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 8 号工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7 楼 CA 办理窗 口。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CA 证书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工作时间,节 假日除外) 注:原已办理工程 CA 的供应商,仅须前往 CA 办理地点激活政府采购功能。 (3)诚信库入库 通过 CA 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2.18 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根据网页提示录入基本 信息、网上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 入库审核联系人:张姣琴 联系电话:0511-85026032 详情见供应商入库操作手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操作 指南-供应商须知版块 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cgzn/013003/)。 (4)采购文件登记领取 已经入库的供应商通过 CA 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 入口(采购人/代理/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竞标管理”栏目,进入“竞 标项目领取登记”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新增登记”即完成登记。完成登记后点击“领 取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没有完成项目登记流程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CA 登录及系统操作咨询渠道: 客服电话:400-998-0000 客服 QQ 号:4008503300 客服网站: https://zhidao.bqpoint.com/ 3.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北京时间上午 09:00 至 09:30(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1 年 6 月 2 日北京时间上午 09:30 开标地点: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 88 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与电子投标并行模式。 2.1 电子投标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操作指南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操作指南-供应商须知 注意事项:投标人需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投标工具(下载地址: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下载中心)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至投 标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投标通道将关闭。 2.2 因疫情防控,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接收现场投标。 (1)现场投标 投标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 至 9:30(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 88 号)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开标一览表密封,包装物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 填写签到簿。 因近期新冠疫情原因,出席开标、评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不得超过 2 人,进入开、 评标区域须配合现场相关健康检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 地址: 丹阳市中山路 215 号 联系方式: 0511-86239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 88 号) 联系方式:0511-86906230 邮箱:danyangzfcg@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东 电 话:0511-86906230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 年 5 月 12 日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第二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 “招标组织方”系指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即: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组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单位,即: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 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工具成套技术资料及手册等。 2.5 “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 务局物业服务及其他服务承诺等。服务亦包括招标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 3、本次采购方式 3.1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组织 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5、适用法律、政策及约束力 5.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江苏省财政 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 20】19 号),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5.2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4〕68 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 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5.4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 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苏财购〔2019〕38 号)的要求,各投标人如提 供的投标人注册地(应属于注册地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达到 30%(含服务外包用工)的证明材料则享受与小型、微型 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扶贫企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 5.5 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 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5.6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 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5.7 投标人一旦领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第一、 第二、第三部分的所有条款。 5.8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4)项目需求; (5)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组织方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 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 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招标组织方。 7.2 招标组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 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上 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组织方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登记领 取的供应商,供应商请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不足 15 日的,招标组织方将顺延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 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编写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采购要求和服务 的技术规范、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 8.2 纸质投标文件编写 8.2.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装订成册,凡修改处(书写应清楚工整)需 加盖投标人公章。 8.2.2 投标文件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 盖投标人的公章(副本的签字可以是复印的)。 8.2.3 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内容和资料 应当一致),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2.4 投标文件需提供详细的目录索引及评分索引,并按顺序编写页码,投标文件需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胶装双面打印。 8.3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8.3.1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各模块内容需填写或上传到对应位置。 8.3.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指定位置签章。 8.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如出现无法完成制作或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请 及时与系统维护人员联系。 系统维护人员联系电话:18052893535/18306106908(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 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8.4 投标人应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9、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 9.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 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写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投标函 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12、投标人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 12.1 按照合格投标人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 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 技术等各方面的能力。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项目总报价中包含的所有要求提供货物及服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务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3.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 13.3 中标价即为合同签约价。 13.4 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13.5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4、服务要求的响应 14.1 服务承诺及方案: 14.1.1 服务承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与要求”部分能 够接受的,须在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中逐条进行响应和表述。 14.1.2 服务方案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服务内容与要求”部分的要求,结合评分标准中 涉及服务的指向,投标人制定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服务方案:整体物业服务方案、投标人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及 措施、会议及接待服务管理方案及措施、照明、智能化系统及其他机电设备维护管理方案 及措施、车辆停放管理与安保方案、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培训方案、其他优惠条件等。 (二)服务响应情况:服务响应时间、障碍应急措施及修复时限等服务响应。 (三)其它服务优惠条件: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提出的其它优惠条件。 1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 45 天内有效。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招标 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投标有效期的约定。 1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组织方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 拒绝招标组织方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 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 17.1.1 现场提交: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以及开标一览表密封,包装物上 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 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方将拒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填写签到簿。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未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招标组织方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7.2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17.2.1 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上传。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 17.2.2 截止时间以后传输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 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 17.2.3 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进行提交操 作。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 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邀请指定的投 标地点。 18.2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方将拒绝接收。 18.3 招标组织方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 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登记领取的供应商,并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平台---政府采购”上发布公告。供应商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9.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招标组织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签署、盖章、密封,包装物上应注明“补 充”、“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 19.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组织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及评委会组成 20.1 招标组织方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20.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招标组织方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20.3 招标组织方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顺序号、项目总报价、项目工期等情况,以 及招标组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招标组织方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 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20.4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出现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0.5 投标人代表如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组织方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招标组织方及时 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0.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7 评标委员会将由 5人或 5人以上(单数)组成。 21、评标过程的保密 21.1 开标开始后,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 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以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1.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 向招标组织方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1.3 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 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22、评标委员会评标注意事项 22.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 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2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 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2.4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 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2.5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招标组织方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 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招标组织方 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 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招标组织方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 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2.6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 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招标组织方沟通并 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招标组织方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3、投标人资格审查 23.1 开标后,采购人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 序 号 证明文件名称 审查标准(提交形式)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1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原件备查(如“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有相 关资料,原件投标当日可以不带) 2 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 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 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 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4 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须提供 不少于三个月的) 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 近一年内企业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 结算票据或相关凭证(须提供不少于三 个月的) 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 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 法记录声明 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7 信用记录查询 清晰可辨的书面查询记录加盖企业公章 8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 无 备 注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对于成立时间至截标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公司,因客观 原因,无法完整提交以上第2、4、5项资料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理由供采购人审查, 采购人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判定其资格审查是否合格。 24、投标人符合性审查 24.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序号 审查要素 审查内容 1 投标文件有效性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 授权委托书); 投标报价; 若有委托代理人,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材料; 无效投标情形的判定和处理;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2 投标文件完整性 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性、齐全性; 3 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审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 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审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 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的, 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有限制采购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 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 离或保留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同意)。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 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纸质响应文件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签字的; 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如有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7)服务要求“★”条款有负偏离的; (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报价的; (11)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委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 (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须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 上同意)。 26、废标的情形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7、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7.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 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28、串通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9.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处理原则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30.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 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1、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31.1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31.2 评委会在评标时,将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主要指标 评分标准 分数 一、服务 方案(45 分) 整体物业服 务方案评价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整体工作思路 及总体目标设想,就其可行性和可实现性,由各个评委独 立在各投标人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和评价,工作计划完善, 总体目标详细,措施科学合理性强得 5 分,稍有欠缺得 3 分,一般得 1分,差不得分。 5 投标人机构 设置及管理 制度的评价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机构设置情况及管理制度,有健全、合理的 管理制度,能够充分保证服务质量,对员工的工作职责有明确的 划分和具体规定的得 4分,略有欠缺的得 2分,一般的得 1分, 不满足或有重大缺陷的不得分。 4 环境卫生 管理方案 及措施评 价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及措施,考察其是 否针对本项目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就其安排方案是否完 整、清晰、科学、可执行等方面,由各个评委独立在各投 标人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和评价,方案科学合理得 4 分,科 学性、合理性稍有欠缺得 2分,一般得 1分,差不得分。 4 会议及接 待服务管 理方案及 措施评价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会议及接待服务管理方案及措施,考 察其是否针对本项目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就其安排方案 是否完整、清晰、科学、可执行等方面,由各个评委独立 在各投标人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和评价,方案清晰得当得 6 分,稍有欠缺得 4分,一般得 2分,差不得分。 6 照明、智 能化系统 及其他机 电设备维 护管理方 案及措施 评价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照明、智能化系统及其他机电设备维 护管理方案及措施,考察其是否针对本项目要求进行实质 性响应,就其安排方案是否完整、清晰、科学、可执行等 方面,由各个评委独立在各投标人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和评 价,线路及供电设备维护方案科学合理得 4 分,稍有欠缺 得 2分,一般得 1分,差不得分。 4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车辆停放 管理与安 保方案评 价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停放管理与安保方案,考察其是 否针对本项目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就其安排方案是否完 整、清晰、科学、可执行等方面,由各个评委独立在各投 标人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和评价,方案科学合理得 6 分,科 学性、合理性稍有欠缺得 4分,一般得 2分,差不得分。 6 食品安全管 理方案评价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横向对比,管理 科学、制度完备得 7分,科学性、制度完备性稍有欠缺得 4分, 科学性、制度完备性一般得 1分,存在较大卫生隐患不得分 7 培训方案评 价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员工培训方案进行横向对比(培训计 划、培训课程、授课人员、培训对象与人数、培训地点、培训时 间等),优得 6分,良得 4分,一般得 2分,较差不得分。 6 其他优惠条 件 由评标委员会比较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的实质性内容及 含金量,有一项得 1分,最高得 3分。没有优惠条件或优惠条件 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不得分。 3 二、应急 保障措施 (15 分) 电梯保障措 施评价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梯 24 小时应急保障方案、维保合作单位, 评标委员会就其方案科学合理性、合作单位专业度进行横向对 比,方案科学合理、合作单位专业度高得 5分,方案科学合理、 维保合作单位专业度稍有欠缺得 3分,方案科学合理性欠缺、维 保单位专业度欠缺得 1分,方案科学合理性欠缺、无维保单位不 得分。 (提供合作协议、服务发票、维保星级证书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 5 消防应急措 施评价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消防应急保障方案、维保合作单位,评标委员 会就其方案科学合理性、合作单位专业度进行横向对比,方案科 学合理、合作单位专业度高得 5分,方案科学合理、维保合作单 位专业度稍有欠缺得 3分,方案科学合理性欠缺、维保单位一般 得 1分,方案科学合理性欠缺、无维保单位不得分。 (提供合作协议、服务发票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其他应急措 施评价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突发事件、极端天气、传染性疾病(包括 新冠肺炎等强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响应措施与防控方案,评标委 员会就其科学合理性进行横向对比,科学合理得 5分,科学合理 性稍有欠缺得 3分,一般得 1分。 5 三、投标 人综合实 力(29分) 业绩评价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有承接与本项目同类的机关、事业 单位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中应至少包括安保、保洁服务项目) 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 2分,最高得 6分。(投标 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官方中标公告网站截图和网址复印件 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供应商须如实表述成功案例,如虚构的,将视为虚假应标,按照 无效投标处理。 6 资信 (1)投标人通过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得 2分; (2)投标人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2分; (3)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2分; (上述证书要求提供原件且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 6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投标人获得 的荣誉 比较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管理的项目获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的荣誉奖项证明材料,获区、县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 的有 1个得 0.5 分,获地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的有 1个得 1分,获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的有 1个得 2 分,获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的有 1个得 3分,本 项最多得 6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如实表述荣誉情况,如虚构的,将视为虚假应标,按照 无效投标处理。 6 拟投入本项 目经理情况 评价 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经理具有三年以上类似机关、事业单 位物管项目岗位管理经验的得 1分;具有有效期内物业管理相关 技术证书的得 1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 其缴纳的不少于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以上所有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2 拟投入本项 目保安服务 人员情况评 价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保安服务人员,评标委员会就其 人员相关工作经验、专业度(即比较保安员资格证书数量)进行 横向对比,工作经验丰富、专业度高得 3分,工作经验丰富、专 业度稍有欠缺得 2分,工作经验丰富、专业度均较为欠缺得 1分。 (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不少于一年的社保证 明材料,无社保证明材料资格证书无效) 以上所有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3 拟投入本项 目餐饮服务 人员情况评 价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餐饮服务人员,评标委员会就其 人员相关工作经验、专业度(即比较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数 量与等级)进行横向对比,工作经验丰富、专业度高得 2分,工 作经验丰富、专业度稍有欠缺得 1分,工作经验、专业度均较为 欠缺不得分。 (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不少于一年的社保证 明材料,无社保证明材料资格证书无效) 以上所有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2 拟投入本项 目工程人员 情况评价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工程人员,具有电工操作证、电 梯安全管理员证、安全员证、高处作业证其中一项的,得 0.5 分, 最多得 2分。 (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不少于一年的社保证 明材料,无社保证明材料资格证书无效) 以上所有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2 拟投入本项 目装备、物 资评价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装备、物资,由评委就其完备性、 专业度进行横向对比,完备性高、专业度高得 2分,完备性稍有 欠缺、专业度高得 1分,完备性欠缺、专业度欠缺不得分。 2 四、诚实守信评价(1 分)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无非诚实信用行为 的得 1分;有非诚实守信行为但未达到严重不良记录的,每有一 个扣 0.5 分,最低得 0分。 注: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 五、报价(1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定的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四舍五入,保 留两位小数)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10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合计 100 31.3 政策功能 (1)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评审的说明 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 的通知》(苏财购〔2020〕19 号)文件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中小企 业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须同时提交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 3、以下情况视同为不满足中小企业条件和标准,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 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 ③评审过程,经评委评审投标企业的从业人员或营业收入与所投标的企业类型不符的。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业。 (2)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加分说明: 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②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公示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④评审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款第(2)条中评审价格扣 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1.4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得 分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四舍五入),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按技术方案得分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 32、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原则 32.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 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 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指 标优劣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32.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 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 定处理。 33、允许修改评标结果的情形 33.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 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 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 财政部门。 34、推荐和确定中标人 34.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人。 34.2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最终确定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35、招标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5.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招标组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 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6、中标通知书 36.1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组织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中 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签收形式回复招标组织方,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悉。 36.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6.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中标。 37、签订合同 37.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7.2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 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合同 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 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 十。 37.3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8、资金支付 38.1 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支票后 15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 供应商账户。 39、政府采购贷款扶持政策 39.1 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招标组织方负责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标企业, 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中标通知书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 查阅“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 七、询问、质疑、投诉 40、询问 40.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方提出询问,采购人 或招标组织方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1、质疑 41.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供应商对于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41.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 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 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 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计算。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评分标准及合同条款提出质疑,除向招标组织方递交质疑 文件外,还应当向采购人递交质疑文件,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评分标准 及合同条款(如为采购人提供的)的质疑内容。 41.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 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质疑文件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供 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 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提 出质疑,须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1.4 质疑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下载中 心。 41.5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 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 论证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42、投诉 42.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方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方未在 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 诉。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八、诚实信用和解释权 43、诚实信用 43.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 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43.2 供应商不得以向招标组织方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 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 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 理。 43.3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43.4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43.5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 的通知》(苏财购〔2016〕50 号)等文件精神,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在项 目资格性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江苏”、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 ),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 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4、解释权 44.1 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有。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丹阳市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 资金审批表编号: 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供应商: 签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见证方: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 署本合同。 1.定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甲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即 。 1.2 “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即 。 1.3“见证方”系指负责招标采购的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1.4 “服务”系指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办公楼宇类等 物业管理服务,涵盖环境卫生管理、会议及接待服务、照明及供电设备管理维护、空调系 统运行维护、电梯管理维护、消防系统运行维护、房屋设施日常养护维修、工程综合维修 及巡查、重大活动综合服务保障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 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6“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 方的价格。 2、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的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投标函; (2)开标(报价)一览表; (3)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3、服务范围 本合同所提供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及投标响应文件相应响应及承诺(乙方必须 完全实现招标文件中的采购要求,如有不足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弥补,甲方不再承担 任何相关费用)。 4、服务期限及合同价 4.1 服务期:自______年______ 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4.2 合同金额(大写)为人民币元整 , ?元,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 规定。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方式 6、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乙方向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时,应严格遵守采购合同各项约定,并按照政府采购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通知文件实施,服务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 的质量标准。 7、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2....... 3...... 7.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2....... 3...... 8、知识产权 1...... 2....... 3...... 9、转让和分包 9.1 本合同不得转让和分包。 10、合同纠纷处理 10.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 30 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 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 30 天内仍得 不到解决,则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2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 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 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1.3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友 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12.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 担(免税部分除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 担(免税部分除外)。 13、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4、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4.1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协议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出现,甲方可按法律程序向乙方发出中止或终止协议的书面通 知书: (1)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乙方未及时上门签订采购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2)未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提高限额标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的; (3)故意隐瞒事实,签订阴阳合同的; (4)未按投标承诺履行服务承诺的; (5)乙方向采购人提供任何形式回扣的; (6)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情况。 14.2 甲方若出现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质疑,必要时可请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协调解决。 15、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 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见证方、 丹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6.2 乙方中标后在履行服务的过程中,若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提出而乙方未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及时整改的或虽经整改,但仍未达到甲方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6.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提交丹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备案。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6.4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加盖公章): 乙方(加盖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见证方(单位盖章): 地 址:丹阳市兰陵路 88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1-86906230 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丹阳市税务局办公大楼位于丹阳市开发区中山路 215号,总建筑面积为 12111.68 平方米,其中主楼 7层,地下室 1层。拟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16 人(项目主管 1人,保洁 6人,安保 5人,理发员 1人,炊事员 1人,食堂服务 2人)。 (二)一分局办公楼位于丹阳市云阳街道南环路 82 号,总建筑面积为 6167 平方米, 其中主楼 7层,地下室 1层。拟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14 人(保洁 4人,安保 5人,食堂服 务 5人)。 (三)二分局办公楼位于丹阳市金陵西路 193 号,总建筑面积为 6661 平方米,其中主 楼 8层。拟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7人(保洁 2人,安保 2人,食堂服务 3人)。 (四)云阳分局。拟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7人(安保 2人,保洁 1人,食堂服务 4人)。 (五)曲阿分局。拟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2人(食堂服务 2人)。 (六)界牌分局。拟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3人(保洁 1人,食堂服务 2人)。 (七)司徒分局。拟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2人(保洁 1人,食堂服务 1人)。 (八)延陵分局。拟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3人(安保兼保洁 1人,食堂服务 2人)。 (九)陵口分局。拟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3人(安保兼保洁 1人,食堂服务 2人)。 (十)吕城分局。拟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3人(安保兼保洁 1人,食堂服务 2人)。 (十一)访仙分局。拟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3人(安保兼保洁 1人,食堂服务 2人)。 (十二)皇塘分局。拟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2人(安保 1人,食堂服务 1人)。 (十三)丹北分局。拟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2人(安保 1人,食堂服务 1人)。 此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总人数 67 人,人员配置不得少于 67 人,投标人可根据现场勘 查自行确定(采购人不组织集中勘查) 三、物业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室内外卫生保洁;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监控及公共秩序的维护;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会议、接待等管理服务保障; (五)局机关食堂及分局食堂工作用餐及管理(工作日早餐、午餐);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账务管理等; (八)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电梯设备、供配电设施、空调设备、泵房、机房、 公共区域内的照明、报警设备等有关重要部位的巡查管理工作; (九)物业管理区域内报纸、信件、邮件、快递的收发; (十)采购方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及临时安排工作任务。 四、服务要求 按专业化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配备或调整管理服务人员必须向采购方进行书面备 案;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物业管理服务达到《江苏 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DB32/T 538-2002》以上。 (一)秩序维护 1.配备专职安全护卫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体态良好;训练有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熟悉办公区 域环境,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护卫工作;思想品质好,作 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安全护卫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 护卫工具;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安全护卫工具佩戴规范,仪 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饱满,举止应文明,姿态良好,讲普通话,交接班制度完善, 并有详细的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2.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搬出物品,须检查、登记、核实后放行。 3.谢绝采购方拒绝的访问人员以及推销产品、回收废品、快递等其他闲杂人员进入物 业管理区域内。 4.设有采购方求助与报警电话,24 小时有人值守;接到报警信号,应立即派人赶往现 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协助采购 方维持物业管理区域正常工件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5.其他防范措施:对物业服务区域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照明等相关设施加 强维护;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场、杂物房巡查并做好登记备查。 6.车辆和停车场管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车辆和停车场的管理工作,确保车库 整齐、卫生、有序、安全;发现车辆未上锁及乱停乱放进行忠告并及时纠正,发现偷盗车 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各类外来办事人员的各种车辆分别停放指定区域;. 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道路和进出口无车辆停放。 7.档案资料: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及时 变更登记,账物相符。 (二)保洁服务 1.室内公共区域保洁 (1)楼道地面、楼梯每日拖洗二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 1次;巡回保洁,无积灰、污 迹、垃圾、水。 (2)开关盒、表箱盖:2米以下每日擦抹一次;2米以上每周一次,无灰尘、污迹。 (3)扶手、门:每日擦抹一次,无灰尘、污迹。 (4)天花板、公共楼道灯、会议室和活动室吊灯:每季除尘一次,无明显积灰、无虫 网。 (5)玻璃:每季清洁一次,无明显积灰、污迹。(含所有窗户玻璃) (6)卫生间每天早晚各拖洗一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毛发、无异味、 便池、水池下水道要畅通。墙面四周及阴角做到无水迹、无蜘蛛网;镜子及金属部分:应 保持干净,无浮尘、污渍、手印、水迹、无锈斑;天花板上无污渍、无漏水或有小水泡等 现象,保持干净、清洁,完好无损;配备卷纸、洗手液,每日检查,发现用完及时补充。 瓷砖:2米以下每日擦抹一次;2米以上每月清洁一次,无明显积灰、水渍。 (7)保持电梯轿箱清洁,白天对电梯轿箱进行不间断循环清洁;每日下班后对电梯的 轿箱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洁 1次;电梯轿厢壁不锈钢每周保养 1次;保证电梯内光亮,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灯具、天花板无灰尘,轿箱四壁干净无灰尘,无手印、无污迹地面清洁 (8)会议室每天至少拖洗一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如有会议召开,在会议结束 后半小时内清扫完毕,保持地面、桌面、台面清洁、无杂物。 (9)办公大楼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 2.室外公共区域保洁 (1)道路地面、门窗、遮雨棚顶(视线所到之处):每日清扫一次,并巡回保洁,无明 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院内硬化地面无痰渍、污渍;广场、停车场等每日清扫 2 次、大 厅每日拖洗 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 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2)每日对绿化带、草地进行循环保洁,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 (3)垃圾收集:每天对垃圾进行分类、清除、外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垃圾全部 进垃圾箱,保持箱外无垃圾。 (4)垃圾桶(箱):对垃圾箱(桶)每天清刷,做到箱(桶)体清洁无污迹、无异味、 无损坏。 (5)旋转大门:每天擦拭一次,无灰尘、无污迹。 (6)窨井(含集水井)每半年清理一次,内壁无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 (7)明沟:每周清扫一次,无明显垃圾,无堵塞。 (8)卫生消杀: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每季一次(6、7、8、9月每月喷洒一 次),每年灭鼠、灭蟑螂三次,无明显蚊蝇滋生地、鼠迹。 (9)车库、楼梯、不锈钢扶手,每日清洗一次,无积灰、污迹、垃圾。 (10)可上去的屋顶和雨水沟不定期清扫,要求无积水、无垃圾。 (三)公共设施设备维护 (1)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维修保养的除外)。 (2)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3)建立公共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 全。 (4)公共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 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5)对公共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 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向采购方 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6)丹阳市税务局办公大楼载人电梯(2台)24 小时正常运行(正常维修除外)。 (7)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8)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9)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10)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 95%。 (11)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 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12)水管、水龙头:保证水管、水龙头的正常使用,无滴漏现象。 (13)饮水热水器每月清洗一次。 (四)会议接待 1.按采购方的要求布置会场,协助甲方制作会标、席位卡、戗牌等。根据会议时间和 参加会议人数,提前将会议室门、灯、空调或窗户(空调停开期间打开窗户,会议前 5分钟关 闭)打开。检查调试好音响、照明、投影仪。对会议室清洁进行检查,发现污损,及时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2.会务服务人员着装干净整洁,化淡妆,不得穿奇装异服和佩戴夸张首饰,穿平底鞋, 保持口腔清洁,不吃异味食物,面部保持微笑,身上不得佩带手机。 3.会议结束后,收茶杯--收烟灰缸--擦桌子--摆放椅子--关灯、空调、窗户(散会后立 即开窗户)--关门--清洗烟灰缸, 放置于指定地点。 4.每周必须对所有楼层的会议室进行彻底大扫除(至少一次)。 (五)食堂服务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有关部门认可的资质证书及卫 生部门颁发的从事食品类工作的有效健康证。政治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 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着装统一、身材适中。 2.中标人为采购方食堂提供工作日早餐、中餐制作供应服务。 3.餐饮服务要求:确保食品安全,制定每周菜谱,做到菜品花样翻新,做好成本把控, 杜绝不必要的浪费。定期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服务。 4.负责制定每周菜谱,报采购方审核后实施,每日下班前将第二天需要的食材品种、 数量等报采购方,食堂原材料由采购方定点采购,厨师要负责对供货商配送的物品进行验 收,严格把关。 5.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端正,敬业尽职,热心为干部职工做好后勤服务;讲究 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胜任本岗位工作标准要求,并积极完成分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档案和资料的管理。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包括: 设备设施档案、来电来访记录、业主投诉和意见档案、安全管理记录档案、人事管理及人 员培训档案以及具体的管理方案、工作计划等资料档案。所有资料档案做到保存完整,管 理完善,交接手续完备,检索方便准确,符合有关标准。 (七)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管理、日常服务运作等管理方案和管理制度。 1.物业管理员工行为规范; 2.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3.各类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岗位考核办法和考核奖惩制度; 4.各类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维修制度; 5.消防制度; 6.安全保卫制度; 7.会议服务制度; 8.保密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9.值班制度; 10.其他管理服务制度。 (八)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要求 1.中标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丹阳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规定、丹阳市最低工资 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可能的工伤、劳务纠纷、赔偿等法律责任,合同期中发生的 一切事故、纠纷由中标方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中标方必须确保所工作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能胜任本职工作,无任何刑 事犯罪记录。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采购方同意方可入职,必须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合法用工。 3.中标方负责所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 包期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采购方的财产损失,影响采购方声誉,中标方必须承担由 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4.中标方负责所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如用电、用水等不 注意安全引起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 偿,采购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中标方所工作人员必须专职为采购方服务,不得兼职;如需人员调整,须及时上报 采购方,经同意认可后方可调整。工作期间接受采购方的领导和监督,遵守采购方的有关 规章制度,完成采购方交办的其它一些临时工作。如因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方所 有工作人员岗位进行相应调整。 6.采购方与中标方所工作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物业服务人员由中标 方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 费等一切费用,如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如采购方因重大工作任务需加班等原因造成中标方工作量额外增加的,采购方可以按 量支付一定的劳务费用。 7.中标方自开始安保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并于终止安 保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8.中标方所有工作人员早中餐由中标方负责,安保人员住宿由采购方负责安排。 (九)工作时间 安保要求 24 小时在岗,其他物业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与采购方同步。如遇抗台、 抗震、洪涝灾害等特殊情况,服从采购方统一安排。 (十)物业服务项目应达到的各项指标 1.杜绝火灾责任事故,杜绝刑事案件; 2.环境卫生、清洁率达 99%; 3.智能化系统运行正常率 100%; 4.零修、报修及时率 100%,返修率小于 1%; 5.服务有效投诉少于 1%,处理率 100%; 6.满意率 95%以上。 (十一)检查与考核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 1.中标方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 2.如因服务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方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中标方应承担责任和经济 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 3.采购方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中标方管理服务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时限反 馈中标方。并每月对相应内容的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4.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管理与考核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严格执行 采购方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接受采购方的监督、管理,维护采购方的利益。 5.采购方在遇到应急突发事件时,有直接管理、设置和调整所有后勤服务人员岗位的 权力;平时有权要求中标方及时更换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在采购方工 作的人员。 6.中标方应加强人员的法纪教育和制度管理,禁止在岗从事其他工作,并列入考核。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二)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 3466100 元。 ★(三)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每月初结算上月物业服务费用。 ★(四)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设备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 注。 (五)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操作实施时所用水电费、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用具、设备 器材、以及大件维修费用等由采购人承担。 (六)本次服务,如国家最低工资及社保发生政策性调整,采购方不增加服务费。 注:对采购内容及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 负责解释。 本部分标注“★”实质性要求,必须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36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一、投标函(格式) 致: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关于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的投标邀请,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文 件的所有内容。 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有 偏离,在投标文件中另作说明)。 3.我方已详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果有的 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已详读全部投标文件,保证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 真实、合法、有效性并对其负责,承诺在评审期间,如评标委员会对我方 提出澄清要求,将及时作出响应,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 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 料。 7.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 查论证费用。 8.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9.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见偏离说明(如果有)。 10.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二、开标(报价)一览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总价 金额(大写): ¥: 项目工期(服务期)完全满足项目需求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项目总报价”包括本次招标所有要求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本身已支 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此表,报价所含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一致; 3.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注:1、本表内容供参考,投标人应当按照第四部分项目需求及相关报价要求填写。 2、项目实施时,除采购人明确提出需要变更增加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应确 保本项目能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招标要求。 3、本表中项目总价应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项目总价保持一致。总价与按单价汇总 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小计 备注 (1) (2) (3) … … 合计(元)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姓名) 同志,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在 我单位任 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中上 传) 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 个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备查。 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个 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备查。法定代表人印章与其签字效力等同。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五、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委托 (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 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 号)的投标活 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 (含合同签订)。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职 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其他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证明材料: 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社保交纳材料附后)投标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和本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个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企业);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七、资格证明文件 7.1 营业执照 7.2 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 (财务 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 7.3 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一 公司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 2 注册资金 3 公司地址 4 从业人数 5 法定代表人 6 开户银行 7 账号 8 项目联系 人 9 联系电话 二 公司财务状况 (一) 2020 年度财务状况 1 营业收入 (万): 2 利润总额(万) 3 年末“固定 资产合计” (万) 4 年末“流动资产” 余额(万)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5 年末“短期 负债”余额 (万) 6 年末“长期负债” 余额(万) 7 年末“资产 总计”余额 (万) 8 年末“货币资金” 余额(万) 三 投标人其他信息 (一) 公司取得 的相关资 质及等级: (二) 公司 2017 年度后获 得的荣誉 及表彰情 况 四 提供本项目所必须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 品牌、型号及主要参数配置简 述 购置年 份 价格 数量 用途 1 2 3 … 五 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7.4 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7.5 近一年内企业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结算票据或相关凭证 (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 7.6 信用查询记录 7.7 招标文件规定特定资格证明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八、商务部分 (一)企业情况简介 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的要求,自行介绍本公司情况,格 式自拟。 (二)类似项目经验 (三)资质及认证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四)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简介 姓名 近 3年工作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 性别 年龄 职称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历 证书名称 专业资格 联系电话 曾担任项目主要负 责人的项目 注:1、项目负责人如具有相关资质证书,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 3、列入上表人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结合 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五)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人员岗 位 技术证书、 级别 类似工作经 验 备注 注:1、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 3、列入上表人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结合 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九、技术部分 (一) 服务响应及偏离对照表 序 号 服务条款 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实际响应 符合/正偏 离/负偏离 备注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 02号 (二)服务方案 结合评分标准涉及的评审内容制定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方案:整体物业服务方案、项目服务机构的设置、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会议及接待服务管理方案、照明、智能化系统及其他机电设备维护管理方案、食品安全 管理方案、培训方案、电梯保障措施、消防应急措施、新冠疫情防控措施。 (2)其它服务优惠条件: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提出的其它优惠条件。 (三)物资装备情况一览表 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的要求,自行介绍拟投入本项目的 物资装备情况,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2、定义 3、本次采购方式 4、投标费用 5、适用法律、政策及约束力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编写 9、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1、投标函 12、投标人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 13、投标报价 14、服务要求的响应 15、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投标截止时间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9.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组织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及评委会组成 21、评标过程的保密 22、评标委员会评标注意事项 23、投标人资格审查 24、投标人符合性审查 25、无效投标的情形 26、废标的情形 27、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8、串通投标的情形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30、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处理原则 33、允许修改评标结果的情形 34、推荐和确定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35、招标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6、中标通知书 36.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7、签订合同 38、资金支付 39、政府采购贷款扶持政策 40、询问 41、质疑 42、投诉 43、诚实信用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丹阳市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 资金审批表编号: 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21)公字第02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供应商: 签订日期: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其他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证明材料: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社保交纳材料附后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7.2 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 7.3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7.4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 7.5近一年内企业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结算票据或相关凭证(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 7.6信用查询记录 7.7招标文件规定特定资格证明文件 (五)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配备一览表 (一) 服务响应及偏离对照表 (二)服务方案 (三)物资装备情况一览表 2021-05-12T14:59:34+0800 5页(374,116) 041@Z468790511@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00000001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1-05-12T14:59:25+0800 1页(325,86) 041@Z468790511@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00000001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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