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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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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2021-05-12

招标详情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各相关供应商: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HZZC2021-G3-000181-GDZC)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由其企事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本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灵凤村城东新区太安路B地块128号4楼

联系人:陈丽丽

电 话:0774-5200517

附: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食堂食品配送(展诚)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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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公开招标文件 采 购 单 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2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 三、获取招标文件......................................................................................................................................................2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 五、公告期限..............................................................................................................................................................3 六、其他补充事宜......................................................................................................................................................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4 (一)总则............................................................................................................................................................. 7 (二)招标文件.....................................................................................................................................................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四)开标........................................................................................................................................................... 12 (五)资格审查................................................................................................................................................... 13 (六)评标........................................................................................................................................................... 13 (七)评标结果................................................................................................................................................... 16 (八)签订合同................................................................................................................................................... 16 (九)其他事项................................................................................................................................................... 17 第三章 采购需求和说明............................................................................................................................................20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23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文件(格式).................................................................................................................... 28 (一)外包装封面(格式 )............................................................................................................................. 28 (二)投标文件(格式)................................................................................................................................... 29 第二部分 资格文件(格式)................................................................................................................................ 30 (一)外包装封面(格式 )............................................................................................................................. 30 (二)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 30 (三)投标文件(格式)................................................................................................................................... 31 第三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33 (一)外包装封面(格式 )............................................................................................................................. 33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 33 (三)投标文件(格式)................................................................................................................................... 34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46 一、评标原则....................................................................................................................................................... 47 二、评标方法....................................................................................................................................................... 47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52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2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 配送(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6 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预算金额:600 万。 采购需求:1、蔬菜水果类:2、肉禽水产和蛋类:3、干杂货 4、调味料:5、红白案材料:6、其它 所有的食品原料(大米、油除外),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经营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3.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网址: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在线获取。 售价:300 元/每投标人,投标人签到时现场缴纳,现场不交费视为报名不成功,其投标文件不予 接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 年 6 月 8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 4 楼),具体大厅号数 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 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对风险较低、规模较小的采购项目,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 提下),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 现金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 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 账户转出;若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形式的,保函(担保)必须为无条件保函(担 保),保函(担保)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 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贺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传真:0774-5268008。 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94500901000883888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地址:广西梧州市西江四路金鸡冲 1 号 联系方式:谢主任 0774-2816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灵凤村城东新区太安路 B 地块 128 号 4 楼 联系方式:0774-5038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丽 电 话:0774-5038195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 年 5 月 18 日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2 采购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参照梧州市内大型超市(比如沃尔玛、大润发、南城百货等)同日上午 9:00-11:00 期间同 类同品质食品平均价格(市内大型超市没有同类品种的,按新新兴市场、大东市场、南中市场三 家市场价),投标方投报下浮系数不少于 15%(下浮系数≥15%)、含税,由配送公司提供发票。 (本项目只允许递交一个方案的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系数)超出有效报价范围将作为实质不响应处理,投标文件做无效处 理;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答疑、澄清: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 10 天前,以 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公司将以网站公告发布;本公司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 延长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发布公告。 询问、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按投标人须知(一)总则第 9 条“询问、质疑和投诉”中的要求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询问、质疑。 5 投标文件有效期: 60 天 6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元) 。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 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 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若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形式的,保函(担保) 必须为无条件保函(担保),保函(担保)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 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 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传真:0774-5268008。 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945009010008838888 7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五个 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 后须送达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 按有关规定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退款请及时与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6 序号 内容、要求 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774-5268008,以便办理退款)。 8 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 其中开标一览表 壹 份;资格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壹 份(光盘或U盘介质,其表面请注明投标人名称);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1 年 6 月 8 日 9时 00 分,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城投集团) 4楼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 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按 时到达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 年 6 月 8 日 9 时 00 分,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城投集团)4 楼贺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 11 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综合评分法 1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13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 14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本公司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二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和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在媒体上发布(详细见公告中公布的网站)。 15 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应由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缴入以下账户(备注中请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梧州河东支行 帐 号:45001648652059500770 中标人按合同履约完毕的,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 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 赔偿。 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 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16 现场勘查:不组织。 17 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发改办【2003】857 号文,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交纳,招标代理费金额按 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18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7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 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 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2.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招标方式 3.1 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委托 4.1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特别说明 ▲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8.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 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指项目合同的履行)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8 员工)。 ▲8.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 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互相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8.5 至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登记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公司将延迟截标和开标时间不少于 10 日,并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9.询问、质疑和投诉 9.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9.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计算时间 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9.3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必要的证明材料,便于有关单 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774-5038195。 9.4 质疑投标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公告; 10.2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10.3 采购需求和说明; 10.4 政府采购合同; 10.5 投标文件格式; 10.6 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 11.投标人的风险 11.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 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 在各方面作出明确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2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项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9 目的价格、服务的内容、服务的质量要求、服务期限等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 明确响应。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 10 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答疑、澄清。 采购人或者本公司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 件。本公司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本公司网站上发布更正公 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澄清 或者修改通知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迟开标时间。 12.2 本公司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报名 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12.3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 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2.4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都应该通过本公司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 不得擅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招标文件。 12.5 本公司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四部份组成(格式见第五章)。 13.1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 13.2 资格文件: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截止之日前近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 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 复印件)。 (4)投标截止之日前近 3 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缴费凭证(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无纳税 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5)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招标公告日期后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招标公告日期后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投标担保函(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 (6)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必须提供);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10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13.3 商务及技术文件: (1)商务文件: 1)投标函(必须提供); 2)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复印件,必须提 供); 3)投标声明书(必须提供);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7)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等(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9)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如有,请提供); 10)其他特殊资质证书(如本地化服务能力等,如有,请提供); 11)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的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 12)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必须提供)。 (2)技术文件 1)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2)管理制度 (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3)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如有,请提供)。 13.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提供)。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 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4.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 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报价 15.1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系数报价,投标方投报下浮系数不少于 15%(下浮系数≥15%)。对不 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 报价无效。 15.2 投标人必须就《项目需求和说明》中的全部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5.3 投标人的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 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 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除有特殊项目另外约定外,合同期内,费用((下浮系数)不再调整。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11 16.1 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 行。 16.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 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7.2 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人可以电汇、转帐、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 保函(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7.3 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形式的,保函(担保)必须为无条件保函(担保), 保函(担保)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7.4 采用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的,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及招标公告中所明确的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于投标截止前交到指定账户上(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指定 账户上的清算时间)。 注:①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缴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后送达本公司)后 退还,不计利息。 17.5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7.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8.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 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属于投标人的责任。 18.2 投标人应提供:开标一览表、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其中开标一览表 壹 份;资格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投标文件电子 版 壹 份(光盘或 U 盘介质,其表面请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 样。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12 18.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 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一旦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4 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盖章处逐一签名和盖单位公章,否则其 投标无效。 18.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9.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若使用活页夹、拉杆夹、夹条等装 订方式,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散落或脱页等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一览表可以不装订),具体 按开标一览表、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三个部分分别装到不同的文件袋中加以密封(要求独立封装 且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密封提交。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 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开标一览表;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 U盘介质),密封袋或电子版表 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 19.2 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 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9.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 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19.4投标人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后撤销投标或放弃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四)开标 20.开标准备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本公司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参加投标的法定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复 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 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21.开标程序 21.1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本公司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13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唱标:本公司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标一览表并宣读; (6)本公司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 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注:①当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开标,本公司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②开标后,投标人不足 3 家的,本公司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7)开标会议结束。 (五)资格审查 22.资格审查 22.1 采购人代表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继续评审。 (六)评标 23.组建评标委员会 23.1 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评审专家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 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4.评标的方式 24.1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5.评标程序 25.1 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如有疑问,将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 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或者说明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 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 效。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本公司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价等。评标 委员会按推荐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26.澄清问题的形式 26.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 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14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错误修正 27.1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 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8.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 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 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8.2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评标方法 及评定标准。 28.3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 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评定本项目废标。 29.评标过程的监控 29.1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 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 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 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 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 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30.1 在资格和符合性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未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2)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人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证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或者所附材料不足以证明投标人具备本项目要求资格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15 权委托书,未提供投标函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有涂改的; (6)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规定进行编制、签署、装订、密封与标记的;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或 盖非公司公章的; (7)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不符的; (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 隐瞒事实的(含中标后查实的); (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 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以澄清处理的除外); (10)投标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对,或应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 原件与其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不一致; (11)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错误的更正; (12)投标有效期、服务期、服务质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3)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 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投标文件; (1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 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30.2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含中标后查实的) (2)投标服务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换)投标方案的; (3)未按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要求提供资料的 30.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个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30.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关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16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30.6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2)未送达至指定的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进行审查的 31.废标 31.1 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31.2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七)评标结果 32.评标结果及中标通知书的发出 32.1 本公司将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 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2.2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32.3 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本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2.4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32.5 本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 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八)签订合同 33.合同授予标准 33.1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评审综合得分 由高到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34. 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元)。 34.1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中标人必须按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的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对未按要求缴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17 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给予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逾期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4.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按合同履约后,按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的要求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 手续,不付利息。 34.3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招标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 失。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 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4.4 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 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35.签订合同 35.1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最长不超过 9日和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 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5.2 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本公司将没收中标 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35.3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 以与中标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供应 商放弃中标项目,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 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34.4 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在 2 个工作日内(争取 1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委 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 容除外。 36.合同履行中的追加 36.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经贺州市财政 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同意,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的合同。 但补充的合同涉及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九)其他事项 37. 招标代理费 根据国家发改办【2003】857 号文,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交纳,招标代理费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 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8.解释权 38.1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 制,解释权属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9.有关事宜 39.1 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18 通讯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灵凤村城东新区太安路 B 地块 128 号 4 楼 电 话:0774-5038195 (2)监督单位全称: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 话:0774-5135553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19 附件:有关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 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 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 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第七十九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违法行为之一,给他人 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 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20 第三章 采购需求和说明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21 采购需求和说明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二、招标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 1、蔬菜水果类;2、肉禽水产和蛋类;3、干杂货;4、 调味料;5、红白案材料;6、其它所有的食品原料(大米、油除外)的 2021-2023 年配送服务。 三.配送企业准入条件 (1)配送企业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照,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招标公告日期后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 证明,或招标公告日期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 录良好。 (2)配送企业必须具备健全的配送网络,能确保将食品原料按时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3)配送企业必须建立固定的配送人员队伍,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有健康证、驾驶证和与企业签订的 劳动合同。 (4)中标企业须在梧州进行税务登记。 四、质量要求: (1)严格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配送企业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检 验合格证书。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 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如出现以次充好,及食品存在变腐变质等现象,采购方除追 究补偿外,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中标方配送资格,没收其全部履 约保证金。 (2)配送期间中标方承诺行应急食品物资配送义务。 (3)交货时如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实行“包退包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4)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 乙双方应当接受。 五、配送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六、交货要求: (1)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 (2)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常规包装,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定。由于不适当包装或不适当装运而造成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失的,一律由中标方负责。 五、售后服务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梧州市内设有配送点,能做到及时按时按量按食堂需要配送,并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做到质优价廉。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22 (2)双方约定每十五个工作日派遺工作人员一起到梧州市内大型超市了解市场食品价格波动情况,以 便核定配送物资基准价 六、报价的要求及其他 (1)投标报价:参照梧州市内大型超市(比如沃尔玛、大润发、南城百货等)同日上午 9:00-11: 00 期间同类同品质食品平均价格(市内大型超市没有同类品种的,按新新兴市场、大东市场、南中市场三 家市场价),投标方投报下浮系数不少于 15%(下浮系数≥15%)、含税,由配送公司提供发票。 (2)中标方自行调整配送物资基准价或下浮系数,违反合同要求,采购方有权终止配送。 (3)食堂配送付款方式:无预付采购金。每月实际配送结算金额=配送物资基准价(参考大型超市价, 每十五个工作日核定次)×(100%-中标下浮系数)。实际按月结算,收到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前付清上月 款项。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23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章格式内容 有实质性的违背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24 合同书 合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合作方(以下简称乙方) :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及国家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本 着平等、 诚实守信、 互惠互利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 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双方必须 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采购内容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 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食材。 第二条: 合同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缴纳履约保证金 壹 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未出现违约情 形时无息退还。 第四条: 一般供货与紧急供货 ( 一) 一般供货要求: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列出一份第二天需要补充采购的食品请购清单,在收到甲方发出订货通知后,乙 方最迟在次日上午 6: 00 提供当次现场供货。 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 如果是临 时口头订货, 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 二) 紧急供货要求: 在收到甲方发出紧急供货通知后, 乙方最迟 1 小时内完成当次现场供货。 ( 三)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 数量、 品种、 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 货, 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 一旦影响到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转, 乙方应承担相 应的经济赔偿。 ( 四) 送货地点: 。 ( 五)乙方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出现不合 格、 损坏的情况, 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 第五条: 交货相关事宜 1、 一般供货以订货单为准, 紧急供货以通知为准。 2、 乙方必须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食品流通许可证》 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送货人员 健康证等原件送甲方查验, 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备案。 3、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 规格、 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食堂。 乙方供 货不符合要求的, 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补货, 具体交货时间以约定为准。 4、 乙方必须由有健康证的固定人员长期送货。 如临时非固定人员送货, 须取得甲方同意。 5、 物料的验收工作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 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过甲方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25 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 若产品外观、 包装、 形式不符合要求、 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当即 拒收; 乙方不能满足食品的质、 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 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乙方有义务向 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 甲乙双方要遵守交货时间, 互相积极配合。验收工作的一般程 序为: 根据食品请购清单的具体要求, 对所购物料进行清点、 外观检查以及对物料的各项指标和性能进 行实测, 并逐项记录。 检测结束后, 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对未能通过验收的, 一律退货、 更 换直至验收合格。 6、 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 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 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 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 复印件。 鲜( 冻) 鸡鸭、 鸡副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适用于肉类定点供应项目) 。 乙方应严格遵守《 食品安全法》 和《 动物检疫法》 等相关规定, 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 甲方有权乙方所送的货物进行抽检, 对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 甲方除全部退货外, 将立即取消乙方的 供货资格, 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 油脂酸败、 霉变、 生虫、 污秽不洁、 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 康有害的; (2)含有毒、 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 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 检验或者检疫、 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 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 蓄、 兽、 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 掺杂、 伪造, 影响营养、 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 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农药残留超标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7、 价格确定 一般供货与紧急供货: 基准价以梧州市内大型超市(比如沃尔玛、大润发、南城白货等)同日上午 9:00-11:00 期间同类同品质食品平均价格而定(市内大型超市没有同类品种的,按新新兴市场、大东 市场、南中市场三家市场价), 结算单价=市场调查价格×(100%-中标下浮系数) 。 乙方每日就所供货 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 ( 如有特殊情况, 双方另行约定并形成书面材料) 。 第六条: 付款方式 无预付采购金。每月实际配送结算金额=配送物资基准价(参考大型超市价,每十五个工作日核定次) ×(100%-中标下浮系数)。实际按月结算,收到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前付清上月款项。 第七条: 突发食品卫生事件 保证供给甲方的货物的卫生与安全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乙方应尽其可能履行义务和责任。当发生非 乙方原因导致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 但因乙方能尽到而未尽到责任的, 乙方 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延误交货时间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该次供货金额的 10%。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26 2、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 按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3、 乙方如配送不及时,连续三天无法保证正常供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未按规定时间转结算货款的, 每超一天, 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支付相应利息。 5、 因天灾或不可抗力力无法履行合同的, 甲方乙方均无责任。 第九条: 协议生效 1、 本协议由双方代表于 年 月 日签定, 自签定且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六份, 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采购代理机构执二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违反本合同引起争议, 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 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 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2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28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文件(格式) (一)外包装封面(格式 ) 开标一览表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盖章) 在 ×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启封(开标时才能启封)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29 (二)投标文件(格式)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备 注 1 投标保证金(元) 2 投标报价(下浮系数) 3 配送服务期限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人的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 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 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除有特殊项目另外约定外,合同期内,费用(下浮 系数)不再调整。 2.开标一览表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 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30 第二部分 资格文件(格式) (一)外包装封面(格式 ) 资格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盖章) 在 ×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启封(开标时才能启封)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 (正本/副本) 投标内容: 资格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31 (三)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应附有页码)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截止之日前近 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无缴 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 件)。 (4)投标截止之日前近 3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缴费凭证(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 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5)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招标公告日期后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招标公告日期后政 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投标担保函(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 (6)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必须提供);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32 附件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 (格式) 致: (采购人) 我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 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33 第三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一)外包装封面(格式 ) 商务及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盖章) 在 ×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启封(开标时才能启封)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 (正本/副本) 投标内容: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34 (三)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应附有页码) (1)商务文件: 1)投标函(必须提供); 2)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复印件,必须提供); 3)投标声明书(必须提供);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7)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等(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9)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如有,请提供); 10)其他特殊资质证书(如本地化服务能力等,如有,请提供); 11)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的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 12)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必须提供)。 (2)技术文件 1)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2)管理制度 (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3)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如有,请提供) 。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35 (1)商务文件部分 1)投标函(必须提供) 投标函(格式)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我方 (投标人名称) 提交投标 文件(其中开标一览表 壹 份;资格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并附投标文件电子版 壹 份。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 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 经了解贵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 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60 日(自然日)。 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 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36 2)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复印件,必须提供);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37 3)投标声明书(必须提供); 投标声明书(格式) 致: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 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 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和资料都是准确的、真实的、合法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情况: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38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39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 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 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 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40 7)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等(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9)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如有,请提供); 10)其他特殊资质证书(如本地化服务能力等,如有,请提供); 11)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的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 12)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必须提供)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41 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格式) 填表须知: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本表,而且保证所有填写内容是真实和准确的。 一、投标人组织机构和法律地位: 1、投标人名称: 2、成立(注册)日期及地点: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4、企业法人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5、政府采购业务联系人: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传真 6、邮政编码: 7、通信地址: 二、投标人财务状况: 1、注册资本: 2、实收资本: 3、近期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三、投标人目前涉及的诉讼案或仲裁的情况(如有,请如实填写) 涉及的另一方或另几方 争端的原因 涉及的金额 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42 (2)技术文件部分 1)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2)管理制度(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3)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如有,请提供)。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43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 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 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公司可不填报。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随中标结果一并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44 附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中标供应商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随中标结果一并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45 附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 购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供应商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一并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46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47 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标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资格审查;第二阶段为符合性评审;第三阶段为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为综合评分法。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时,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三)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招标人代表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不得进行详细评审。 第三阶段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四)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采购人评审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 (五)评标方式:以不公开方式进行。 二、评标方法 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总说明 1. 本章中所涉及的须投标供应商提供原件备查或原件核查的材料,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 会议结束前须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以供评标使用,投标供应商未能提供的相应考核项不 通过,相应评审项不得分。 2. 初步评审项中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初步审查视为不合格,初步评审 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不再进入详细评审。 条款名称 初步评审标准如下表 资格性审查标准 【由招标人代表进 行审查。】 有效的营业执照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 证 依法纳税的缴费凭证 财务状况 信用记录书面声明 “诚信要求”信用查询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企业营业执照”载明一致。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48 【由全体评标委员 会进行审查】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指定位置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 投标文件装订及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相关规定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投标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相关规 定。 投标内容 配送服务期限 投标保证金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49 投标报价 (1)为保证价格的正当竞争,同时也是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及 合同的正常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要求,评标时,投标人的报价明 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采购预算价的,有理 由怀疑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项目成本分析报告 ②税务部门开具的拟派项目组人员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或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与本次投标所提供社保同月份)》 (原件现场核查); ③2018 年度~2020 年度经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 的审计报告(包括其固定资产成本及折旧、管理成本、人工费成 本(如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用)、技术成本、税收 等所有成本及利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同时提供第三方 审计机构的资质证书、人员从业证书、委托合同复印件(原件现 场核查); ④提供至少 3 个类似项目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有合同 双方盖章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项目成本组成明 细需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投标报价审核文件复印件(原 件现场核查),同时提供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证书、人员 从业证书、委托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条款号 详细评审标准如下表 1 价格分 (30 分)【由 全体评标委 员会进行评 审。】 投标报价(满分 30 分) (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 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费率=投标报 价。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的,其投标报价 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价格 分)。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之规定,监狱企业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50 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5)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之规定,投标产品被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以具有认定职能的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的,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 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10%); 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 (6)以进入详细评审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 基准价报价得分为 30 分。 (7)价格分计算公式: 某投标人价格分=基准价/某投标人评标价×30 分 2 技术部分(满 分 40 分)【由 全体评标委 员会成员进 行评审。】 ①服务方案(满分 30 分) 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投标人编制的服务方案内容各自在 相应档次内评分,某投标人该评审项得分为各评标委员给分之和 的算术平均值。 (1)配送实施方案(满分 10 分)(食堂食材配送的熟悉程度、 经营理念、 经营措施和计划可行性、 配送流程等,以及对经营 服务过程中所有内容考虑的周详性等方面所有投标人横向比较 综合评分) 一档(1分):投标人提供的配送实施方案较粗糙且简单, 不能满足项目需求; 二档(5分):对食堂食材配送的熟悉程度、经营理念、经 营措施和计划可行性、 配送流程的方案一般; 三档(7分):对食堂食材配送的熟悉程度、经营理念、经 营措施和计划可行性、 配送流程的方案较好、较详细。对经营 服务过程中所有内容考虑的较周全; 四档(10 分):对食堂食材配送的熟悉程度、经营理念、经 营措施和计划可行性、 配送流程的方案完整,详细。对经营服 务过程中所有内容考虑的周全,详细。 (2)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满分 15 分)(包括进货采购渠道、 食 材控制管理措施、 检验检疫措施、 食材质量标准、 追溯方式 等所有投标人横向比较综合评分) 一档(1 分):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较粗糙且简单,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51 不能满足项目需求; 二档(5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 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较不够清晰; 三档(10 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 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清晰,详细,食 品安全保障措施基本可行; 四档(15 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 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清晰,详细,能 保证食品安全性;且能提供拟供食材部分检测报告。食品安全保 障措施方案优秀。 (3)服务承诺(满分 5 分) 根据投标人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不适用食材的承诺退换时间评 分:承诺 0.5 小时内退换, 得 5 分;承诺 1 小时内( 不含 1 小时) 退换, 得 3 分; 承诺超 1小时, 得 0 分。 ②管理制度(满分 10 分) 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投标人编制的管理制度内容各自在 相应档次内评分,某投标人该评审项得分为各评标委员给分之和 的算术平均值。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 仓储管理、 配送管理、应急管理、食品质量检验、消费投诉处 理、食品准入台账登记、卫生知识培训、食品留样管理、从业人 员健康、财务管理等制度的完善性、 可行性、 实用性等方面所 有投标人横向比较综合评分。 一档(1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方案较粗糙且简 单,不能满足项目需求。 二档(5分):投标人提供各项管理制度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 配送管理、应急管理、食品质量检验、 消费投诉处理、食品准入台账登记、卫生知识培训、食品留样管 理、从业人员健康、财务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及考核等制度一般, 不够全面完整,实用性一般。 三档(7分):投标人提供各项管理制度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 配送管理、应急管理、食品质量检验、 消费投诉处理、食品准入台账登记、卫生知识培训、食品留样管 理、从业人员健康、财务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及考核等制度良好, 较全面,较完善、可行性较好。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52 四档(10 分):投标人提供各项管理制度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 配送管理、应急管理、食品质量检验、 消费投诉处理、食品准入台账登记、卫生知识培训、食品留样管 理、从业人员健康、财务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及考核等制度优秀, 非常全面,完整、完善、可行性高、实用性强。 3 商务部分 (满分 30 分)【由全体 评标委员会 进行评审。】 企业实力分 项目从业人员 (满分 10 分)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具有有效健康证的从业人员人数在 2 人, 其中固定配送人员(司机及配送员)至少为 2 人的或投标人承诺 中标后拟派本项目具有有效健康证的从业人员人数在 2 人,其中 固定配送人员(司机及配送员)至少为 2 人的得 3 分;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具有有效健康证的从业人员人数在 3 人, 其中固定配送人员(司机及配送员)至少为 3 人的或投标人承诺 中标后拟派本项目具有有效健康证的从业人员人数在 3 人,其中 固定配送人员(司机及配送员)至少为 3 人的得 6 分;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具有有效健康证的从业人员人数在 4 人 以上的,其中固定配送人员(司机及配送员)至少为 4 人的或投 标人承诺中标后拟派本项目具有有效健康证的从业人员人数在 4 人以上的,其中固定配送人员(司机及配送员)至少为 4 人的得 10 分。 注: 1.投标文件须附拟投入本项目的司机有效的驾驶证、固定配 送人员(司机及配送员)有效健康证。 2.若是承诺中标后配置工作团队,投标文件须承诺拟投入本 项目的司机具有有效的驾驶证,固定配送人员(司机及配送员) 有有效健康证。 运输能力(满分 4 分) 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数量 1 辆及以上(必须提供如下证明资 料:投标人车辆持有证明(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名下均可)或租赁 证明、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彩色照片(车辆正面、侧面、后 面照片)、车辆租赁合同(如有,租赁期限涵盖 2021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 业绩分(满分 16 分)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食品配送同 类相关业绩(医院、学校、企业、机关等),提供中标通知书或 承包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同类业绩得 2 分,满分 16 分。 总得分=1 + 2 + 3。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 价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招标人应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181-GDZC 53 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 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 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 (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2.定义 3.招标方式 4.投标委托 5.投标费用 6.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8.特别说明 9.询问、质疑和投诉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1.投标人的风险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5.投标报价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7.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9.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四)开标 20.开标准备 21.开标程序 (五)资格审查 22.资格审查 (六)评标 23.组建评标委员会 24.评标的方式 25.评标程序 26.澄清问题的形式 27.错误修正 28.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9.评标过程的监控 30.投标无效的情形 (七)评标结果 32.评标结果及中标通知书的发出 (八)签订合同 33.合同授予标准 34.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 35.签订合同 36.合同履行中的追加 (九)其他事项 37.招标代理费 根据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文,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交纳,招标代理费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 38.解释权 39.有关事宜 第三章 采购需求和说明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文件(格式) (一)外包装封面(格式 ) (二)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资格文件(格式) (一)外包装封面(格式 )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 (三)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一)外包装封面(格式 )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 (三)投标文件(格式) (1)商务文件部分 1)投标函(必须提供) 2)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复印件,必须提供); 3)投标声明书(必须提供);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7)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等(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9)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如有,请提供); 10)其他特殊资质证书(如本地化服务能力等,如有,请提供); 11)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的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 12)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必须提供) (2)技术文件部分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 一、评标原则 二、评标方法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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