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项目概况: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G-2021-029
项目名称: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578794
最高限价(元):57879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智造新城大楼食堂和高新大楼食堂),主要包括:大米、食用油、纸巾、牛奶、洗洁精、洗衣粉等的定点采购及配送。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3]24 号)第 6 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3)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支持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在衢州地区至少有一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超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2021年 6 月 2 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政采云平台获取,并将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5394652@qq.com。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九楼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1年6月2日0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九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2)质疑和投诉:1)未按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5)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更正公告等)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的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05708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9楼
传 真:0570-3850156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盎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850118 38501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
监督投诉电话:0570-3888040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12 日
- 点击下载 附件:采购文件-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0512-定.doc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食堂物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ZCG-2021-029
采购单位: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2998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27995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11695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6
HYPERLINK \l _Toc24008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20
HYPERLINK \l _Toc15628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25
HYPERLINK \l _Toc4210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G-2021-029
项目名称: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578794
最高限价(元):57879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智造新城大楼食堂和高新大楼食堂),主要包括:大米、食用油、纸巾、牛奶、洗洁精、洗衣粉等的定点采购及配送。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3]24 号)第 6 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3)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支持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在衢州地区至少有一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超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2021年 6 月 2 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政采云平台获取,并将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5394652@qq.com。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九楼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1年6月2日0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九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2)质疑和投诉:1)未按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5)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更正公告等)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的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05708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9楼
传 真:0570-3850156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盎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850118 38501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
监督投诉电话:0570-3888040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 |
项目名称 |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
3 |
采购预算 |
57.8794万元/两年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采购人任一食堂需要搬迁等原因导致本项目供货期缩短,采购人提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商,以采购人通知的调整后供货期为准,调整后的供货期满后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可能缩短供货期的风险。 |
4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5 |
投标保证金 |
不需交纳 |
6 |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 |
【资格证明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各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
7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6月2日9:30:00(北京时间) |
8 |
开标地点 |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9楼开标厅 |
9 |
开标时间 |
2021年6月2日9:30:00(北京时间) |
10 |
结果公告期限 |
1个工作日 |
11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合同 |
12 |
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
13 |
履约保证金交纳 |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1万元 |
14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
15 |
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发布网址 |
www.zjzfcg.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16 |
特别提醒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采购结果公示的质疑时间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的第八条规定执行。超出该规定时间的质疑概不受理。 |
1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根据中标价,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的38.86%执行,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按服务招标计算)由中标人支付给代理机构。评委费及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据实支付。 2、以上费用均不在报价中单列,请投标人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3、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 |
18 |
其他注意事项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www.zjzfcg.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
投标须知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1“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小组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投标人。
2.5“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投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各类产品、资料及产品说明等。
2.6“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须承担制作、配送以及其他类似的服务。
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5.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8.特别说明: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三、招标文件说明
9.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主要条款;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9.7除上条9.1内容外,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应用书面形式送至采购人,但是采购人收到该通知的时间一般不迟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15日,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予以澄清,并应将答复内容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
10.2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10.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10.4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或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签署意见并盖上投标人单位公章,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回复采购人,逾期回复视为默认收到通知。
10.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总体要求
11.1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1.2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规范中文。
11.3所涉及的数据(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4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
1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三部分组成。
12.1【资格证明文件】内容(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装订成册)(所涉及资格证明的材料原件均需带至开标现场,允许提供公证件)
(1)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5)反映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反映财务状况相关材料必须为2020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2020年度财务报表;反映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必须为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或完税)证明;反映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必须为2021年1月、2月、3月共三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税付款凭证或纳税证明(或2021年1月、2月、3月共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清单或参保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无违法失信的声明函
▲(8)投标资格声明;
▲(9)在衢州地区至少有一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超市的证明资料;
(10)投标人认为需投递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2.2【资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装订成册)
(1)自评分表;
(2)投标人单位情况表;
(3)投标人资质证明及相关证照(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认证证书等;
(4)供货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服务方案(距招标人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包括人员配送力量、服务内容;供货时效承诺;供货质量保证承诺等);
(6)运输能力及仓储能力(包括运输工具、仓储面积及冷藏设备);
(7)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的陈述;
(8)投标人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技术资料。
12.3【商务文件】主要内容(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装订成册):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12.4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
12.5▲报价表中标明的投标费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报价应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投标费率适用于批量采购(即团购)和零星采购的方式,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投标费率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13.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3.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3.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3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13.4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3.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6由于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5.2投标人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资信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每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或者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3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15.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和增删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潦草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16.投标人应将 “资格证明文件”、“技术资信文件”、“商务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封装,并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技术资信文件、商务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启封等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印章。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公告上的开标地点,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人。
18.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8.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8.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18.5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1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有效授权的;
(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限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
(8)未采用人民币报价的;
(9)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10)被拒绝的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九、废标的情形
20.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0.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0.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采购单位按本采购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会的,标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21.2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开标时出现的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1.3当出现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时,严格按照财政部及浙江省财政厅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1.4开标程序
21.4.1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
21.4.2工作人员确认投标人代表资格、到场等情况;
21.4.3工作人员检查各投标人的标函密封、标记情况;
21.4.4由采购代理机构按顺序当众启封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由采购人代表进行审查。
21.4.5资格证明审查结束后,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当众按送达标书的顺序启封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资信文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资信文件送评标室评审,评委根据需要进行询标;
21.4.5工作人员宣布各投标单位技术资信的评审结果;
21.4.6由工作人员按顺序当众启封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并宣布各投标人商务报价,宣读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宣布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较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同意。同时将商务文件送评标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21.4.7工作人员宣布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评审结果;
21.4.8工作人员宣布中标候选单位;
21.4.9开标会结束。
22.评标委员会
22.1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小组,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人。
22.2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
22.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2.4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3.评标
23.1评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23.2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3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3.3.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3.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3.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3.4评标报告:评标小组完成评定后,向采购人提交经各评标小组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人。
24.保密
2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监督
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评标结果公示
2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招标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1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恶意质疑、投诉导致授予合同的期限延期的,应按延期天数每日3000 元的标准对采购人予以赔偿。
27.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和评审结果最后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8.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采购人审查确定因中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与综合得分排名顺序依次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授予合同
30.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30.2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在有合理证据证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30.3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
30.4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30.5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31.授标时更改招标货物数量的权力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员工人数变动情况对招标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十三、法律责任
3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2.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2.3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2.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2.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2.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四、其他
33.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配送地点为衢州智造新城管委会(柯城区世纪大道677号)食堂和高新大楼食堂,提供大米、玉米油、纸巾、牛奶、洗洁精、洗衣粉等的定点采购及配送,暂估24个月具体清单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单位 |
规格 |
数量 |
指导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大米 |
溧阳大米 |
袋 |
1×10kg 条码6970913800261 |
2060 |
50 |
103000 |
2 |
食用油 |
金龙鱼菜籽油 |
瓶 |
1×5L 条码6948195800132 |
2880 |
63.9 |
184032 |
3 |
抽纸 |
心相印 |
提/3包 |
200抽 132mm×190mm 2层 条码6903244673600 |
3072 |
11.9 |
36556.8 |
4 |
盒装抽纸 |
心相印茶语 |
提/3盒 |
200抽 条码6922868285754 |
72 |
18.82 |
1355.04 |
5 |
牛奶 |
安慕希 |
箱/12瓶 |
原味205g 条码6907992512761 |
120 |
56 |
6720 |
6 |
牛奶 |
金典 |
箱/12瓶 |
250ml 条码6907992507385 |
120 |
55 |
6600 |
7 |
洗洁精 |
立白 新金桔 |
瓶 |
1×4kg 条码6920174756784 |
564 |
39 |
21996 |
8 |
洗衣粉 |
奥妙 |
包 |
1×560g 条码6902088717297 |
1200 |
10.9 |
13080 |
9 |
饮品 |
加多宝 |
箱/24罐 |
310ml 条码4891599338393 |
10 |
64.8 |
648 |
10 |
饮品 |
旺仔 |
箱/24罐 |
245ml 条码6920584471017 |
10 |
118 |
1180 |
11 |
竹牙签 |
卓艺庭 |
包 |
1000支(250支*4包) 条码6970158356240 |
80 |
7.5 |
600 |
12 |
饮品 |
农夫矿泉水 |
箱 |
550ml/1×12 条码6921168509256 |
24 |
14.8 |
355.2 |
13 |
饮品 |
农夫山泉苏打天然水 |
瓶 |
条码692116859499 |
50 |
3.8 |
190 |
14 |
橡胶手套 |
祥宝 |
双 |
加长 条码6936532300230 |
1680 |
5 |
8400 |
15 |
清洁球 |
妙洁 |
包 |
1个装 条码6917751461018 |
190 |
1.5 |
285 |
16 |
平板拖把 |
巧主妇 |
把 |
JM6639条码6932784100505 |
24 |
37 |
888 |
17 |
防水袖套 |
双 |
100 |
4 |
400 |
||
18 |
围裙 |
条 |
72 |
12 |
864 |
||
19 |
洗碗布 |
妙洁 |
1包/5块 |
30*30厘米 条码6917751451132 |
120 |
14 |
1680 |
20 |
油污净 |
威猛先生 |
组/2瓶 |
500克条码6901586105001 |
48 |
22.9 |
1099.2 |
21 |
洗手液 |
蓝月亮 |
组/2瓶 |
500克 条码6902022130496 |
48 |
19.8 |
950.4 |
22 |
绿豆 |
斤 |
500 |
5.99 |
2995 |
||
23 |
大垃圾袋 |
只 |
60×100 |
3840 |
0.55 |
2112 |
|
24 |
垃圾袋 |
清亮 |
卷/15个 |
80×60cm 条码6937920400068 |
360 |
3.5 |
1260 |
25 |
湿纸巾 |
爱森 |
个 |
90g×8m、箱/24个 |
240 |
21 |
5040 |
26 |
钢刨 |
傻瓜全能 |
个 |
24 |
5 |
120 |
|
27 |
洁厕液 |
威猛 |
组/2 |
500+100克 条码6901586104547 |
24 |
22.3 |
535.2 |
28 |
面粉 |
吾得利 |
袋 |
六星 25 kg 条码:6934468006547 |
432 |
112 |
48384 |
29 |
面粉 |
五得利 |
袋 |
25 kg (油条专用) 条码:6934468009326 |
48 |
98 |
4704 |
30 |
糯米粉 |
庐水 |
袋 |
25 kg 条码6940923200054 |
48 |
130 |
6240 |
31 |
糯米 |
瑞中瑞 |
袋 |
25 kg |
24 |
140 |
3360 |
32 |
洗米蓝 |
好帮手 |
个 |
1.3厘米50 |
8 |
40 |
320 |
33 |
厨房剪刀 |
宏业万宏 |
把 |
大 |
6 |
25 |
150 |
34 |
塑料桶 |
100L三明 |
个 |
白色 52*45 |
6 |
55 |
330 |
35 |
硅胶蒸龙垫 |
块 |
白色 40*60 |
60 |
8.5 |
510 |
|
36 |
调羹 |
1号珠边 |
个 |
1*5000 |
500 |
0.8 |
400 |
37 |
塑料桶 |
三明 |
个 |
白色 150L 60*50 |
6 |
65 |
390 |
38 |
反边斗盆 |
特厚震龙 |
个 |
55无磁 |
8 |
28 |
224 |
39 |
18加厚汤盆 |
应星 |
个 |
(AA ) |
300 |
3.5 |
1050 |
40 |
保鲜膜 |
润福 |
个 |
35CM 条码030200802002 |
24 |
40 |
960 |
41 |
保鲜袋 |
妙洁 |
个 |
35CM*25CM 200+20 条码6917751430052 |
120 |
8.8 |
1056 |
42 |
食品袋 |
扎 |
250克/50个 |
360 |
5 |
1800 |
|
43 |
长袖工作服 |
件 |
92 |
25 |
2300 |
||
44 |
短袖工作服 |
件 |
92 |
25 |
2300 |
||
45 |
地刮 |
个 |
14 |
25 |
350 |
||
46 |
胶棉拖 |
小鬼当家 |
个 |
XJ-610 条码:6943184564101 |
8 |
40 |
320 |
47 |
一次性餐盒 |
个 |
四格 |
1000 |
1 |
1000 |
|
48 |
一次性餐盒 |
个 |
方盒 |
1000 |
0.5 |
500 |
|
49 |
一次性餐盒 |
个 |
圆形盒 |
1000 |
0.5 |
500 |
|
50 |
大米 |
千宴万福 |
袋 |
1×10kg 条码:6952803500307 |
1300 |
62.8 |
81640 |
51 |
垃圾袋 |
清清美 |
60只45*55CM 条码:6927594661834 |
30 |
8.8 |
264 |
|
52 |
小黄豆 |
斤 |
1*100 |
4800 |
3.5 |
16800 |
|
合价 |
578794 |
上述数量为24个月所需物资暂估数量,项目实施中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二、供货周期、结算方式
供货周期计划24个月,进行分批供货,免费送货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供应商在接到电话通知、传真或采购清单后1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免费送到指定地点,并保证货物质量。如有特殊情况,则须响应采购方要求随时供货。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先供货后结算,结算时间为次月1~5日(节假日顺延)。供货方在每月1~5日,将上月1日至31日的销售发票递交采购方,采购方在审核无误后支付给乙方。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采购人任一食堂需要搬迁等原因导致本项目供货期缩短,采购人提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商,以采购人通知的调整后供货期为准,调整后的供货期满后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可能缩短供货期的风险。
三、供应物品的报价
1、本项目按投标费率报价,适用于批量采购(即团购)和零星采购的方式,投标费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报价应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投标人供货价格=指导单价×投标费率
招标人应支付购买费用=投标人供货价格×招标人购买数量,数量按实结算。
单价调整原则:
供货过程中,如需供货清单外产品,则以投标人会员价×投标费率为供货价格进行结算。
投标人会员价的确定方式:由投标人提供接到供货通知当天的零售价和会员价标签照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零售价和会员价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零售价或会员价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次则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
四、货物的质量要求
1、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商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标准。
2、成品包装的货物须注有产品名称、制造厂名、厂址、净重、生产许可证号、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号及规格等,包装应完好、无损坏、无挤压,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法规要求。
3、中标人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4)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5)超过质保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五、安全责任
中标人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六、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不得超越范围以外供货,不得搞商品搭售的;
2、中标人不得开具虚假的食品购物清单和税务发票。
3、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工作人员馈赠任何物品、现金等。
4、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食堂食品定点供应的采购、验收、退还等工作。
5、时令蔬菜、水果、肉、禽蛋、豆制品、水产、半成品食品等要求能做到每日配送。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以实际签订的条款为准)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乙方为甲方食堂××定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供货清单
货物名称 |
品牌 |
生产厂家 |
规格 |
备注 |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24个月,从202 年×月×日至202 年×月×日止。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采购人任一食堂需要搬迁等原因导致本项目供货期缩短,采购人提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商,以采购人通知的调整后供货期为准,调整后的供货期满后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可能缩短供货期的风险。
三、结算方式
1、乙方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给甲方。
2、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先供货后结算,结算时间为次月1~5日(节假日顺延)。供货方在每月1~5日,将上月1日至31日的销售发票递交采购方,采购方在审核无误后支付给乙方。
四、货物的配送
1、进行分批供货,免费送货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供应商在接到电话通知、传真或采购清单后1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免费送到指定地点,并保证货物质量。如有特殊情况,则须响应采购方要求随时供货。如因乙方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需全权负责。
2、配送相关费用包含在货物价格内,在配送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货物的验收
1、乙方将甲方采购的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由甲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货物验收,验收通过后,由甲方验收人、库管员和乙方送货人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经3人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有效结算凭证。签字不全的送货清单不予结算。
2、配送的货物数量以甲方验收为准。
3、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 壹万元整(¥ 10000 ),合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七、供应物品的报价
1、本项目的投标费率为 %。适用于批量采购(即团购)和零星采购的方式,本投标费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报价应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乙方供货价格=指导单价×投标费率
甲方应支付购买费用=乙方供货价格×甲方购买数量,数量按实结算
2、单价调整原则:
供货过程中,如需供货清单外产品,则以投标人会员价×投标费率为供货价格进行结算。
投标人会员价的确定方式:由投标人提供接到供货通知当天的零售价和会员价标签照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零售价和会员价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零售价或会员价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次则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
八、货物的质量要求
1、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商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标准。
2、成品包装的货物须注有产品名称、制造厂名、厂址、净重、生产许可证号、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号及规格等,包装应完好、无损坏、无挤压,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法规要求。
3、中标人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4)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5)超过质保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九、安全责任
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责任。甲方员工因食用食堂饭菜致发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或其他事故,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物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除需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如为甲方加工过程中造成的问题,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
十、违约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1、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1)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货物质量要求的;
(2)乙方提供货物的数量、规格、品牌、产地等不符合采购要求的;
(3)乙方超越甲方所提供的清单以外供货,搭售甲方所需商品清单以外的商品的;
2、货物在包装等方面有瑕疵,但不影响食用的,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处理:
(1) 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瑕疵程度,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对甲方提出的供应要求,乙方应及时组织货源,并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生延误,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员工就餐,乙方按每次2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期内,累计超过3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如发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供货延误,可能会影响食堂为员工提供就餐的,甲方有权临时从第三方渠道组织进货,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服务纠纷,按《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处理。处理完毕之前,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货款。
6、如发现乙方将合同转让和分包,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末支付的货物款项,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同,应提前15日向甲方申请,待甲方重新确定供应商后,甲方才同意解约,并书面通知乙方解约,在甲方确定新供应商前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末支付的货物款项。
8、甲方员工因食用食堂饭菜致发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或其他事故,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物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除需负担全部的医药费并承担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末支付的货物款项,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乙方不得开具虚假的食品购物清单和税务发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末支付的货物款项。
10、甲乙双方应建立良好的供需关系,乙方不得向甲方人员馈赠任何物品、现金等。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末支付的货物款项。
11、因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需对合同进行修订时,应当终止或修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2、违约金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13、甲方将对乙方从货物质量、配送速度、上报价格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如乙方每发生一次不合格情形的,每次处以2000元违约金;发生三次不合格情形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考核办法在签订合同时提供。
十一、服务承诺
------
十二、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自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生效之日起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3、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4、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但不包括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自然灾害,政府部门政策调整等。
2、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3、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继续履行或中止合同的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通知与送达
乙方确认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送达往来文件、诉讼法律文书等:
1、短信、彩信送达,手机号码:
2、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箱为:
3、邮寄送达,地址为:
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因设计人提供信息不准确、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拒绝签收,导致相关文书未能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
十五、其他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等体制或产权变动情况,责任顺延至收购方、兼并方、重组方等新主体。
3、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迅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2021 年 月 日 2021 年 月 日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询标期间,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如不在场,则事后不得对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二、评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