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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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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招案2021-0563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pdf

一、项目编号:招案2021-0563(招标文件编号:招案2021-0563)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吃之以恒(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500弄光大安石科技园2号楼10层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吃之以恒(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副食品配送服务 蔬菜、肉类、禽蛋、豆制品、水产品等食品原料集中配送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一年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人指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卜丽华、印辉、谢莉芬、金永光、俞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服务费人民币37600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7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折扣率为:80.00%

推荐理由:综合评分得分最高,排名第一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邮编:200063,联系人:赵贞、李静宜,联系电话:021-62445303、52555819,传真:021-62446678)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胡老师021-28955395、28955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赵贞、李静宜021-62445303、52555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贞、李静宜

电 话: 021-62445303、52555819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招案 2021-0563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上 海 市 消 防 救 援 总 队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目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 招案 2021-0563 3 预算金额 人民币 500万元 注:最终采购量、采购金额为按实结算。 4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 式、时间、条件 每周结算时,双方就上周的送货情况进行对账,对账无误后 中标人在 3日内开具合法税务发票给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 出具的有效含税发票后,招标人在 15天内付清当期全部货 款。 5 招标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招标采购。 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 招标人 单位名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上海市中山西路 229号 联 系 人:张老师、胡老师 电 话:021-28955395、28955399 8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弄 35号(中世办公楼) 邮 编:200063 联 系 人:赵贞、李静宜、范剑君 电 话:021-62445303、52555819 传 真:021-62446678 邮 箱:lijingyi@cwcc.net.cn、 fanjianjun@cwcc.net.cn 9 包件 □适用 □√不适用 有关包件的所有条款均不适用本项目 10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拟定选取一家优质的合格供应商为上海市消防总队 机关提供优质的食品原料集中配送服务,提高总队机关指战 员日常用餐需求。最终采购量、采购金额为按实结算。(具 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1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 格分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 否,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 供应商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 分 评标办法) 12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所 属行业 批发业 13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不接受 -2- □接受,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 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14 服务期限 一年 15 交付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16 报价货币 投标文件的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1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 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 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 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 人; 3.2投标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18 是否接受联合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9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0 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 4月 13日起至 2021年 4月 20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2 时, 下午 13 时至 17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 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 528弄 35号(中世办公楼)208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800元/本(售后不退) 21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组织 22 提问方式 书面提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招标答疑会 时间、地点 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24 领取 补充招标文件 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 25 接收质疑的方式及 联系方式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 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联系方式详见本表第 8 项 -3- 2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90日历日 2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 为准。 递交地点:上海曹杨路 528弄 35号中世办公楼 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非 现金方式。 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支 票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 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户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专项帐户)”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 帐号:31641803001602577 注:1、上述户名须完整填写,包含后面(专项帐户),其中 帐户的“帐”字。错字、漏字将会导致汇款不成功而无法及 时缴纳保证金。 2、银行转账时“备注栏”须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例: “招案 2021-0563,投标保证金” 28 开始接收投标文 件、投标截止 时间及递交地点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 1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5月 6日 10: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号(中世办公 楼)会议室 29 开标会 时间、地点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30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书(附件 1); 2)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附件 2); 3)授权委托书(附件 3); 4)开标一览表(附件 4); 5)服务报告(附件 5); 6)偏离表(附件 6); 7)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7); 8)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8);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见附件 9); 10)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1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 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偏离 表、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如有)等(详见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3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U盘一份 -4- (U盘内存入报价文件 word版、盖章后扫描件,电子文档与 书面投标文件须保持一致,电子文档不作评审使用。当发生 不一致时,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3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34 如发生此列情况之 一,投标人的投标 将被拒绝 1)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 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 4)未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 19.1 条的规定 的。 35 中标服务费支付 本项目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招标代 理单位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37600元整。 36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 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 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7 其他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www.ccgp.gov.cn/cr/list)对参与开标会的投标人进行信 息查询、截图留存,确认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 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若存在上述 情况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 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 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6-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上海市曹杨路 528弄 35号(中世办公楼)2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5月 6日 10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案 2021-0563 项目名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拟定选取一家优质的合格供应商为上海市消防总队机关提供 优质的食品原料集中配送服务,提高总队机关指战员日常用餐需求。最终采购量、采 购金额为按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 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 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7- 时间:2021年 4月 13日至 2021 年 4月 20日,每天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13 时至 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 528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208室 方式: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关注“中世建 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完成微信报名登记。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5月 6日 10 点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 5月 6日 10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 528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 22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胡老师 021-28955395、28955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弄 35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赵贞、李静宜 021-62445303、52555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贞、李静宜 电 话: 021-62445303、52555819 -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说明 1.概述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 采购。 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招 标代理机构。 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 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 2.定义 2.1“招标项目”系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服务。 2.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 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 和原材料等,以及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 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开 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其 他类似的义务。 2.4“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 2.5“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 标文件的供应商。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 采购活动。 2.6 “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7 “卖方”系指中标并向招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10- 3.1 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 条件和特定条件。特定条件是指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诚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 等。 3.2《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已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投标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 等级; (3)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 有一方符合招标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采购项目中投 标。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4. 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 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 分组成: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公告; (3)投标人须知; (4)采购需求; (5)合同条款; (6)评标办法; -11- (7)格式附件。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或提供服务所在地点的自然环 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 情况。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 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按前附表规定以书面形式(必须加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视 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 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 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修改后 发布的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为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 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 标人。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编写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以使其 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 9.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12- 9.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详见前附表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填写投标文件格式。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填写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 符,以单价为准。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开标一 览表的投标总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投标总价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 容为准。 12.3 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12.4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投标内容的单价和总价。 12.4.1 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核减。 12.4.2 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其他有效投标人中该项缺 漏内容的最高投标报价计入其评标总价。 12.4.3 若缺漏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人最终中标,缺漏项仍然为投标人的合同范围,并且 不得增加合同价。但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达到一定比例或缺漏某些关键内 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13.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的报价采用前附表所述货币进行报价。 1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14.1.1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 14.1.2 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文件中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开 发、供货、安装、调试、保修(应提供使用售后服务承诺)和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的义务。 15. 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3- 15.1 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6.投标保证金 16.1 本次投标保证金额:详见前附表 16.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3 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汇款、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接受的其他非现金方式递 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已如数到账。 16.4 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16.6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投标人须知 28.4款予以无息退还。 16.7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6.8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 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 时退还的除外。 16.9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9.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6.9.2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 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 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 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 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 -14- 18.2 投标文件须在每一份文件封面或扉页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 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数量详见前附表。 18.3 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 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 18.4 投标文件不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 18.5 本项目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快递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18.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在封面或扉页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签章处应加盖对应要 求的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的签字 或印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递交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9.2 每份书面投标文件建议胶装成册,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名称、编号等字样。 投标文件外包装上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等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 所有投标文件须按前附表规定时间、地点递送。 20.2 出现第 7.3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 规定的时间递交。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5-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 18条和 19条规定进行编 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22.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23.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可派代表 参加。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宣读并记录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内容 (即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委派的授权代表应在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开标记录表上对已宣读、记录的内容进 行签字确认。对于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 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3.2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人如系法定代表人则须交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的原件,如系委托的投标代理人则必须交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 23.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代理 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24. 评标委员会 24.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 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评 标委员会总人数的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4.2 评标期间,如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 25.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5.1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审查 投标人的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 -16- 25.2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而没有重大 偏离。完全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 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质量和 进度,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 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5.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4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 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5 在得到评标委员会的认可后,投标人可以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 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细微偏离,但这些补正不能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 的结果。 25.6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如有计算错误或其它错 误,须按如下原则进行调整: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金额及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中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 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6)如有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按对其最不利原则调整。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修正后的报价应 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 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7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 (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17- (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 (4)未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 19.1 条的规定的。 25.8 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 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后,未在修改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投标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有效期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不接受本须知 25.6 规定调整投标文件中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的; (8)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9)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 (1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供应商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中小 企业声明函》格式要求完整填写相应信息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9 澄清: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错误的内容,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 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 -18- 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派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 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5.1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 人的投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采购任务取消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计算后投标人少于三家 的。 26. 评标原则及方法 26.1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6.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6.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定标 27.定标准则 27.1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 投标人。 27.2 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 28.中标通知 28.1中标结果公布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通知书》,投标 人可至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中标通知书》、《未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 发生法律效力。 28.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采购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依据。 28.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 -19- 28.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 其投标保证金。 29.签订合同 29.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9.3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 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 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质疑 30. 投标人质疑 30.1 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提出质疑。 30.2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 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派的授权代 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0.3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项。 其它 31. 投标注意事项 31.1 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单位解释未中标理由。 31.2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1.3若发现供应商有不良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20-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1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为上海市消防总队机关提供食品原料集中配送服务,本次招标拟定选 取一家优质的合格供应商为上海市消防总队机关提供优质的食品原料配送服务,提高 机关指战员、合同制职工等人员的日常用餐需求。 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拟定选择一家中标单位,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 二、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副食品配送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副食品配送单位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此细则,用于统一副食品的配 送标准、规范食品运输、明确产品规格及售后服务,具体细则如下: (一)供应产品规格标准 项目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包装标准 备注 肉类 猪肉:净廋肉、后腿肉、猪肝、排骨、猪油、筒子骨、猪血 等;必须保证供应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猪肉,肉身必须盖有 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 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 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 所有商品 必须满足 国家和地 方相关规 定 牛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 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 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 蔬菜类 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 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 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须 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 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 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 行熟加工 鸡蛋 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 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豆制品 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红豆等;须保证食材干 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 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22 水果 当即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须 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水 果须保证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 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 米线面 条 米线、鲜面条、干面条、饵丝;要求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 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 害,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 大米 大米须达 GB/T 1354-2018国家标准,无掺杂、无沙石,碎米 少,无黄粒米; 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 址及其电话。 面粉 (含面 粉配 料) 高筋面粉达 GB/T 8607-1988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一级;低筋 面粉达 GB/T 8608-1988标准,质量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达 GB/T 8608-1988 标准,质量等级一级; 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 按进货量抽查 20%,数量按抽查验收实数为准; 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 SC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 保质期。 大豆油 按国家大豆油质量标准 GB/T 1535-2017; 有合格检疫报告,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 常; 定型包装。 水产品 桂鱼、鲈鱼等 鱼类要求体表光滑无病灶,有鲜鱼鳞片完 整,无鳞鱼无浑浊粘液,肉质干燥,紧密,呈白色或淡黄色 眼球外突饱满透明,鳃丝清晰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 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 烂。 冻品 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 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 场标准,应具备满足交易需要的冷冻贮藏设施, 调料 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 发霉现象。 1.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 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 漏包,无污染 副食及 其他 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 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23 (二)食材配送包装及设备 1、肉类配送 配送单位所采购食品来源主要以全国各地名优企业为主,并对供应商进行严格考 察,从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环境卫生、产品质量、市场的信誉度、品牌的知名度出 发,经考察合格后才与其合作。 (1)猪肉类:肉联厂,要求必须是放心肉,交货时需配有动物卫生检疫及屠宰 证明,去除筋、杂物,肉质鲜嫩,不注水,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于鲜猪手脚等;必 须去除一切杂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大小适中为标准。 (2)牛肉、羊肉类:肉联厂,要求有动物卫生检疫及屠宰证明,去除筋、杂 物,肉质鲜嫩,不注水,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肉类采购检测指标如下: 品名 质量标准 边猪 及其散肉 鲜度标准: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凹陷地方马上恢复,脂肪为白 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淤 血、无注水,无寄生虫。 分级标准:一级猪:重量在 60-65kg 之间,从头往下数第五、六肋 骨上方脊膘厚度≤2cm,后腿肌肉丰满,臀部弧线明显,成弓状,且 体表无伤;二级猪:重量在 70-75kg 间,从头往下数第五、六肋骨 上方脊膘厚度小于 3cm,大于 2cm,后腿肌肉丰满,且体表无伤;三 级猪:重量在 75kg以上,从头往下数第五、六肋骨上方脊膘厚度超 过 3cm,后腿肌肉松弛皱折多 上肉 瘦肉较多,带有肥肉或瘦肉, 五花肉 带皮的肥瘦肉,肌肉与脂肪相间多层 瘦肉 基本为瘦肉,无肥肉,肌腱少 猪扒 圆而长的通脊肉,全部是瘦肉,肉质细嫩、紧密 排骨 带肉的排骨,排骨带少量肉,不带肥油,厚实、完整,不得剔除, 骨肉不分离 龙骨 剔除了里脊肉的脊椎骨,色泽肉红,不带皮,不带油 汤骨 腿骨,圆管形,浅黄骨髓充满全部管状骨腔,带部分肌肉 猪蹄 干净、完整、无毛、无黑斑、无指甲、表皮光滑,肉质有弹性 猪肝 肝叶完整、暗红,质地柔软、湿润、有光泽,边缘薄 24 猪心 心冠脂肪洁白,组织结实有弹性,用手可挤出鲜红的血液和血凝结 块 猪肺 内呈红色,有光泽 猪腰 表面有一层光亮的薄膜,呈浅红色,柔软有光泽、有弹性 猪大肠 呈浅黄,无黑斑,柔软,表面光滑湿润,无异物,极小味道 猪肚 呈浅白,色泽光润,不带肥油,内部干净,无异物,极小味道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鲜牛肉 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凹陷部分会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 微湿润,极少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 无寄生虫,无注水 注:拟采购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表格列明的货物,须按招标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肉类配送采用当日采购、当日配送的原则。采购的肉类检查合格后,直接装 入冷藏车,利用冷库车的挂钩悬挂,不接触车壁,调节好温度,然后直接配送至 客户指定地点,由客户验收。 2、蔬菜配送 蔬菜采购指标如下: 蔬菜的详细验收标准 序号 品名 优质质量形态 劣质质量形态 1 小白菜 梗白色,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 棵菜水份充足,无根。 有黄叶,枯萎,虫蛀洞或小虫,腐烂,压 伤,散水太多; 2 青菜 梗白色或浅绿色,较嫩,叶子深绿 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 有黄叶,枯萎,虫蛀洞或小虫,腐烂,压 伤,散水太多; 3 菜秧 梗较细较嫩,叶子细长,淡绿色,棵 小似鸡毛,水份充足。 有黄叶,枯萎,虫蛀洞或小虫,腐烂,压 伤,散水太多; 4 油菜 梗短粗,呈淡绿色或白色,叶子厚 肥大,主茎无花蕾.水份充足,无 根。 有黄叶,枯萎,小虫,腐烂,压伤,散水 太多; 5 韭菜 叶较宽,挺直,翠绿色,根部洁白, 软嫩且有韭菜味,根株均匀,长 20 历米以内; 有泥土,黄叶或叶上有斑,枯萎,无尖, 腐烂。 6 韭黄 叶肥挺,稍弯曲,色泽淡黄,香味浓 郁,长 20历米以内。 有泥土,黄叶,干软,有断裂,腐烂。 25 7 香芹 又旱芹,叶翠绿,无主茎分枝少,根 细,茎挺直,脆,芹菜香味,水份充 足,长约 30 历米. 有泥土,黄叶,烂叶.干叶、根粗、分 枝多、茎老帮、弯曲、空心,有锈 斑、黄斑、断裂、腐烂。 8 水芹 叶嫩绿或黄绿,茎、根部呈白 色,茎细软,中间空、水份充 足,有清香味,长约 30历米。 有泥土、烂叶、黄叶、根茎变黄、有 锈斑、黄斑、断裂、腐烂、杂草。 9 西芹 叶茎宽厚,颜色深绿,新鲜肥 嫩,爽口无渣。 有黄叶、梗伤,水秀,腐烂,断裂, 枯萎。 10 菠菜 颜色碧绿,平嫩,叶子大、挺 直,根桃红,无主茎且无柄无红 色,棵株适当。 有泥土,带穗,抽茎和黄叶,枯叶, 干尖,腐烂和虫眼。 11 生菜 颜色鲜艳,淡绿,叶子水份充 足,脆嫩薄、可竖起,棵株挺 直。 叶子发黄,有褐色边或褐斑,干软, 卷曲,脱叶。 12 空心菜 叶薄小翠绿,有光泽,棵株挺 直,梗细嫩脆、淡绿色易折断, 棵株约 15 历米。 叶子大、黄叶、烂叶和锈斑,有花 蕾、虫洞、腐烂,棵株软,梗粗老, 节上有白色支头。 13 西洋菜 颜色淡绿或深绿,茎细脆嫩,易 折断,水份充足,棵株挺直。 茎粗老,白色支头多,有黄叶、烂 叶、杂草,棵株软且大。 14 麦菜 叶淡绿、肥厚,嫩脆,无主茎, 叶株挺直、水份充足,根部的切 面嫩绿色,稍有苦涩味。 黄叶、烂叶、有叶斑,有主茎,干 软。 15 芥菜 叶大而薄、深绿色、柄嫩绿脆, 无主茎,叶株挺直,水份充足。 黄叶、黄叶边、有虫、干软。 16 苋菜 有红绿两种,叶子为绿色或红 色,叶大薄软,有光泽,茎细 短、光滑嫩脆,棵株挺直,水份 充足。 有黄叶,叶背有白点有虫,枯萎有 籽,茎粗老。 17 潺菜 颜色碧绿、叶厚实,有光泽,梗 细短、光滑嫩绿,掐之易断。 有叶斑或叶子过大,枯萎,有杂质, 梗粗老。 18 菜芯 颜色碧绿、梗脆嫩,掐之易断, 有花蕾或无花蕾,棵株挺直,水 分充足。 有叶班、虫洞、枯萎,梗粗老,或开 花过多。 19 芥兰 颜色墨绿,叶短少,有白霜,挺 直,梗皮有光泽、绿色、粗长、 断面绿白色、湿润, 叶枯萎有花蕾、压伤,断面黄色、锈 色、腐烂或干涩。 26 20 小葱 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 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 15-30历米。 有黄叶、烂叶、干尖、叶斑。有毛 根、泥土,枯萎,茎弯曲或浸水过 多。 21 胡葱 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 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 15-30历米。 有黄叶、烂叶、干尖、叶斑。有毛 根、泥土,枯萎,茎弯曲或浸水过 多。 22 青蒜 叶翠绿、薄嫩、挺直,蒜茎洁 白,水份充足,外表无水。 有黄叶、干尖、烂梢,有根、泥土。 23 香菜 翠绿、挺直、根部无泥、香气 重、水份充足。 黄叶、腐烂、泥土、发蔫。 24 青椒 长形或萝卜形,颜色碧绿,有光 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 和弹性,肉层中等有辣味。 腐烂、干尖、表面无光泽、有皱纹、 断裂,干软、凹陷,有泥土. 25 西椒 柿形或灯笼形,较大,颜色碧 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 定硬度各弹性,肉厚少籽,味道 香甜。 腐烂、表面无光泽、有皱纹、断裂, 干软、压伤划痕。 26 辣椒 细长圆锥形、颜色黄绿或碧绿, 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 硬度和弹性,肉薄籽多、辣味 重。 腐烂、干尖、表面无光泽、有皱纹、 断裂,干软、划痕. 27 红椒 颜色红艳、有光泽、表面光滑, 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 腐烂、干尖、表面无光泽、有皱纹、 断裂,干软、划痕.颜色部分红。 28 蕃茄 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 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至 少八成熟,肉厚籽少,味甜中带 酸。 腐烂、压伤、过软或过硬,表皮有斑 点或畸形果。 29 大白菜 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帮白内叶 乳白色,叶新鲜光泽,棵株大, 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 洁白完整。 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 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 蔫,包心松,有泥土。 30 苞菜 外叶淡绿色、,内叶淡黄色,叶 肥厚脆嫩,棵株大,完整,包心 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包心松散有黄叶、虫蛀,萎蔫、雨淋 水浸。 31 大葱 葱叶为管状、浅绿色,,葱白 长、紧实、挺直,无根、长约 50 厘米。 分葱、花皮、枯萎、霉叶、黄叶,有 泥土、葱白松空、弯曲。 27 32 茄子 色正(青、紫、白)形正(棒 形、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 有光泽,有弹性不软,皮薄肉嫩 籽少,个体均匀。 表皮有皱,压伤、虫蛀、烂斑、籽肉 分离,太软。 33 蒿笋 笋形粗壮,条直、均匀、叶绿 色,茎皮光泽,绿或淡绿色,断 面碧绿。嫩叶少。 压伤、裂纹、水锈斑,空心、厚度、 黄叶、毛根、有泥土。 34 蒜苔 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 直、鲜嫩、指甲掐之易断。 颜色黄绿,梗粗,表面有皱纹。老掐 之不断,梗尖干黄。 35 花菜 花蕾颜色洁白或乳白、功密紧实 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湿润,花 梗乳白或淡绿,紧凑,外叶绿色 且少,主茎短,断面洁白。 花蕾发黄,有黑斑及污点,粗且松, 表面发干,压伤,刀伤,虫害,主茎 长。 36 西兰花 花蕾颜色深绿、功密紧实不散, 球形完整、表面有白霜,花梗深 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 短。 花蕾有烂斑,污点、粗且松,表面发 干,压伤、刀伤、主茎长。 37 黄瓜 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 匀,瓜把小,顶花带刺,有白霜 或光泽,肉脆甜、瓤小籽少。 颜色黄,皮皱,有大肚或瘦尖,弯 曲,有压伤、腐烂、断裂,肉白或有 空心。 38 冬瓜 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 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 压伤、烂斑、较软,肉有空隙,水份 少,发糠。 39 丝瓜 有棱和无棱两种,皮颜色翠绿、 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细长 挺直,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 嫩、子小。 颜色泛黄、皮粗糙,弯曲、不均,伤 疤、烂斑、黄斑,较软有弹性,肉松 软或空。 40 苦瓜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凸处明显, 条直均匀,有一定硬度,瓤黄 白,子小、味苦。 腐烂、压伤、刀伤、磨损,有虫洞, 斑点,颜色发黄、甚至发红,瓜身 软。 41 毛瓜 颜色翠绿色有光泽,有细绒毛,皮 薄嫩,肉洁白子小、形正,有一定 硬度。 压伤、烂斑、凹瘪,黄斑,瓜身软, 绒毛倒伏. 42 南瓜 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 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硬 实。 斑疤、破裂、虫洞、料斑、软烂、畸 形。 28 43 蒲瓜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表面光滑 平整、有白色绒毛,有一定硬度 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 周正。 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颜 色发黄。 44 佛手瓜 颜色浅绿色,佛手形,有一定硬 度,皮脆硬,肉晶莹透明,瓜形 正。 表皮擦伤,干皱、烂斑。 45 角瓜 颜色黄绿色、表皮光滑有花纹和 棱边,皮薄肉嫩,瓤小子少,有 一定硬度,尾蒂有毛刺。 表皮粗糙、烂斑、划伤、软烂。 46 新豆 颜色淡绿有光泽,豆荚细长、均 匀、挺直、饱满、有花蒂,有弹 性,折之易断。 虫洞、黄斑、烂斑、粗细不均、豆荚 松软,有空、折之不断、筋丝较韧。 47 毛豆 颜色青绿、表面有黄色绒毛,豆 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 完整、有清香。 受潮、虫洞、软烂、颜色发黄发黑, 豆粒瘪而小有异味。 48 青豆 颜色青绿单一、有光泽,豆粒 大,均匀完整,较嫩。 颜色杂,大小不均匀,碎粒、烂粒、 霉粒、杂质。 49 四季豆 颜色翠绿色、表面有细绒毛,豆 荚细长均匀,水分充足。饱满有 韧性、能弯曲,指甲掐之后有 痕,断之容易。 有虫洞,斑点水锈腐烂萎蔫,纤维明 显,筋丝粗韧,豆荚粗壮,难弯曲。 50 荷兰豆 颜色嫩绿有光泽,豆荚挺直,折 之易断,筋丝不明显,豆粒小而 无。 枯萎、颜色黄绿色,筋丝明显,折之 不断。 51 黄豆芽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 少,芽色洁白晶莹。 发黄、发黑、干燥、豆壳多,断芽、 烂头、烂尾。 52 绿豆芽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 少,芽色洁白晶莹。 发黄、发黑、干燥、豆壳多,断芽、 烂头、烂尾。 53 土豆 颜色为淡黄色或奶白色,个大形 正、大小整齐,表皮光滑,体硬 不软,饱满。 发芽、青斑、萎蔫、腐烂、坑眼多、 有毛根、泥土、糙皮。 54 洋葱 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 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 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 腐烂、干枯、过软、裂开、发芽、发 乌、有泥土。 55 红薯 颜色粉红或淡黄色,依品种而 定,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面 无伤,体硬不软、饱满。 腐烂、破皮、坑眼多、畸形、泥土多 发软。 29 56 生姜 颜色淡黄,表皮完整,姜体脆 硬,肥大有姜味。 烂斑、干硬、碰伤、毛根、泥土多。 57 蒜头 颜色白色或紫色,蒜皮干燥,蒜 瓣结实不散,有硬度。 发芽、散瓣、烂瓣,瘪瓣、虫孔,须 根。 58 胡萝卜 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滑、 条直匀称,粗壮、硬实不软、肉 质甜脆、中心柱细小。 表皮争缩,刀伤、开裂、体软、褐 斑,肉质薄、发糠、泥土多。 59 青萝卜 颜色青绿,皮薄且较细,肉质紧 密,形体完整,水分大份量重。 糠心、开裂、刀伤、泥土多,局部腐 烂。 60 白萝卜 颜色洁白光亮,表面光滑、细 腻,形体完整、份量重,底部切 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味甜 适中。 糠心、花心、灰心、断裂、压伤、虫 洞、毛根、糙皮、泥土多,表面有黄 斑或褐斑。 61 芋头 颜色为红褐色,表皮粗糙,个体方 面军中,断面肉质洁白,且有紫色 斑点,不硬心. 刀伤、根须、疤痕、泥土多、个体过 小,水份蒸发、肉硬但不脆。 62 莲藕 表皮颜色白中带黄,藕节肥大, 无叉,水分充足,肉洁白脆嫩, 藕节一般为 3-4节。 有外伤、断裂、有褐色斑,干萎颜色 发黄。 63 茭白 叶颜色青绿,完整,茎粗壮、肉 肥厚较嫩,颜色洁白或淡黄色, 折之易断。 茎肉颜色青绿、有斑、较细且空、有 刀伤或虫洞。 64 冬笋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完整清 洁,壳肉紧帖、饱满,肉质洁白 较嫩,根小。 冰冻、霉烂、风干、刀伤,壳皮卷 曲,离肉、有黑斑,根大、肉老。 65 竹笋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笋体粗 壮、充实、饱满,肉质洁白较 嫩,水分多。 断裂、黑斑、风干、刀伤,壳皮卷 曲,壳肉有空隙,笋根变黑、肉变 色。 66 茨菇 外包膜颜色淡黄、顶端尖芽淡黄 色,形大饱满、洁净、肉乳白细 腻。 刀伤、虫洞、裂开、腐烂、冰冻、个 小、多泥、顶端尖芽萎蔫。 67 香菇 菌盖颜色褐色、有光泽、菌耀为 淡米色或乳白色,菌身完整无 损,不湿,菌盖大、有弹性、柄 短小,香味浓、重量轻。 腐烂、破损、潮湿、粘手,菌身不完 整,颜色暗淡,发黑,味淡或异味。 68 平菇 菌为洁白色或浅黑色,菌身完 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 相连未展开,根短。 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 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颜色发黄有 黄斑。 30 69 草菇 顶部颜色为鼠灰色,根部为乳白 色,蛋或卵圆形、饱满,菌膜未 破、湿度适中。 潮湿、粘手、水浸、菌盖边缘欲裂或 腰凹陷. 70 金针菇 菌盖颜色乳白、菌柄淡黄色、根 部淡褐色,菌身细短,挺直。 腐烂、潮湿、枯萎、菌盖脱落,柄粗 长,颜色发黄。 注:蔬菜类配送采用当日采购、当日配送的原则。 拟采购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表格列明的货物,须按招标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3、鸡蛋配送 配送单位应定期采购鸡蛋进行存储,以备客户所需。 (1)采购回来的鸡蛋入库前,先利用醋液对鸡蛋表面进行清洗。 (2)对仓库进行消毒,保证仓库的干净、卫生。 (3)仓库每天通风 10小时以上,保证蛋壳无霉点现象。 (4)利用控温设备,将仓库温度控制长期控制在 5℃~6℃,保证鸡蛋品质无 异常,不会出现发黑发臭现象。 (5)利用臭氧定期对鸡蛋进行消毒。 采购鸡蛋指标如下: 表 1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汞(Hg),mg/kg ≤ 0.03 铅(Pb),mg/kg ≤ 0.1 砷(As),mg/kg ≤ 0.5 铬(Cr),mg/kg ≤ 1.0 镉(Cd),mg/kg ≤ 0.05 六六六(BHC),mg/kg ≤ 0.2 滴滴涕(DDT),mg/kg ≤ 0.2 金霉素(chlortetracycline), mg/kg ≤ 1 土霉素(oxytetracyline), mg/kg ≤ 0.1 磺胺类(以磺胺类总量计), mg/kg ≤ 0.1 呋喃唑酮,mg/kg ≤ 0.1 31 表 2 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菌落总数 ≤ 5×104 大肠杆菌 ≤ 10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葡 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不得检出 配送单位要采用面包车运输,面包车保持清洁干燥。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做到缩 短运输时间,减少中转。根据不同的距离和交通状况选用不同的运输工具,做到快、 稳、轻。“快”就是尽可能减少运输中的时间;“稳”就是减少震动,选择平稳的交 通工具;“轻”就是装卸时要轻拿轻放。 相关品种: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鸡蛋 2. 咸蛋 3. 皮蛋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招标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4、豆制品配送 类别 品种 项目 色泽 气味 形态 质地 大 豆 制 品 盒装内酯 嫩豆腐 白色或乳白色 略有豆香 持水性较好, 刀切后不坍、 不裂 细腻、嫩 滑、无涩味 盒装内酯 老豆腐 白色或乳白色 略有豆香 持水性好,刀 切后不坍、不 裂 滑爽不粗, 无涩味 石膏嫩豆腐 乳白色 有豆香,不 酸 揭布后,不脱 皮,不坍,切 口光亮,持水 性好 滑爽不粗, 无石膏脚 石膏老豆腐 乳白色 有豆香,不 酸 揭布后,不脱 皮,不坍,切 口光亮,持水 性好 滑爽不粗, 较密实, 无石膏脚 豆腐干 (香干) 淡黄色或黄色 有豆香 块形整齐, 厚薄均匀 密实, 有韧性 32 五香豆腐干 褐色、有光泽 五香味 块形整齐, 厚薄均匀 有韧性 薰香干 淡褐色和 淡黄色相间 有辛香料 柴火香 块形整齐, 厚薄均匀, 有韧性 乡里柴火干 淡褐色和 淡黄色相间 有辛香料 柴火香 块形整齐, 厚薄均匀, 有韧性 油豆腐 金黄色或黄色 有油香 和豆香 方形,三角形 或长条形 皮薄软糯, 内呈蜂窝 状,不实心 油划方 金黄色或黄色 有油香 和豆香 方形或菱形, 大小均匀 各面生皮, 不碎 素鸡 乳白色或 淡米色 稍带碱味 圆拄形 无裂缝, 不烂心 薄百页 淡黄色 有豆香 方形薄张,无 白边、白头、 花洞厚薄均匀 有韧性, 稍有拉力 厚百页 乳白色 有豆香 方形、厚薄均 匀,完整不破 碎 稍有韧性 豆腐衣 金黄色 有油香 薄膜状 稍有韧性 面 筋 制 品 栗子面筋 灰白色 有麦香, 无酸味 栗子状 有韧性 素肠 灰白色 有麦香, 无酸味 猪肠状, 不包头 有韧性 烤夫 米黄色 有麦香, 无酸味 蜂窝状 松软,僵底 高度≤5mm 油面筋 金黄色 有油香, 无异味 呈球状 内呈丝网状 豆 类 淀 粉 制 品 粉皮 乳白色, 半透明有光泽 无酸味 方或圆形, 揭开完整不碎 稍有韧性 麻腐 乳白色, 半透明有光泽 无酸味 块形完整 有弹性 水粉丝 乳白色, 半透明有光泽 无酸味 长线形, 无珠子粒 有韧性 注:拟采购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表格列明的货物,须按招标人具体要求货物供 货。 33 下单后,配送单位采购人员要立即联系生产商,通知他们准备新鲜食材生产加工 豆制品,采购员开冷库车前往生产豆制品加工厂,待产品完成检测合格后,用保鲜盒 分类分别包装,然后装入冷藏车,即日送往指定地点,减少路途中的时间,保障豆制 品的新鲜。 5、米线面条配送 米线面条采用当日采购、当日配送的原则。 相关品种: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优质杂优米 2. 调和油 3. 广源面 4. 粳米 5. 花生油 6. 猪油 7. 生粉 8. 食粉 9. 马蹄粉 10. 泡打粉 11. 油条粉 12. 面条 13. 水饺皮 14. 河粉 15. 烧麦皮 16. 糯米 17. 血糯米 18. 小米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招标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6、水产品配送 水产品的配送采用当日采购、当日送达的原则,保持水产品的新鲜活力。 下单后,配送单位采购员应立即驱车前往水产品批发市场,选择新鲜有活力的水 产品(鱼类、螃蟹、虾、黄鳝等),分别采用不同的工具进行装运。 河蟹运输采用严实的篓子存装,先在篓底铺一层泥,并放一些芝麻或打散的鸡 蛋,而后将活蟹一只只摆平叠放,再加盖保荫。在蟹群中放些吸水的海绵或泡沫塑 料,效果会更好。因蟹怕风吹,所以在运输途中一定要用蒲包或麻袋挡风。 相关品种: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大福寿鱼/活 2. 鲈鱼/活 3. 生鱼 4. 鲫鱼 5. 鲶鱼 6. 鲜带鱼 34 7. 金昌鱼 8. 大鱼尾 9. 大鱼肉 10. 大头鱼 11. 小仓鱼 12. 仓鱼 13. 鳊鱼 14. 泥鳅 15. 秋刀鱼 16. 河蟹 17. 河虾 18. 黄鳝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招标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7、冻品配送 配送单位要不定期的前往冻品市场采购合格的冻品,采购后存入冷库中,以 备急需。 冷冻食品的包装材料须具备的条件是: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耐高低温)、 具有阻隔性(对气体和液体的高度阻断性)、对内容物的可耐性(耐酸、油)、 卫生性、耐操作性。 采购的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符合国家绿色 批发市场标准。下单后,配送单位应直接将包装好的冻品装入冷藏车,及时运至指定 地点,减少路途上的时间。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配送单位应退货并及时发送 新货。 冻品采购指标如下: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扣秤标准 冻猪肉 肌肉有光泽,色红均匀,脂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 密,有坚实感;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无异 味;外包装箱完好。 外包装箱完 好,符合质量 标准一般不 扣,若有注水 迹象拒收。 冻牛肉 肌肉色红均匀,有光泽,脂肪白色或微黄;肌肉外表 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肌肉结构 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冻羊肉 肌肉色鲜艳,有光泽,脂肪白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 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 感,肌纤维韧性强,外包装箱完好。 冻鸡肉 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 黄、淡红或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 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恢复,且不能完全恢复; 外包装箱完好。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扣秤标准 35 鸡中翼 无黄衣,大小均匀,无异味,无碎杂,有光泽;无明 显淤块,无破皮,外表色泽正常,无,肉质淡红,无 鸡毛。 外包装箱完 好,符合质量 标准,一般不 扣 鸡爪 大小均匀,色泽乳白;无粘手,无异味,无黑斑,无 碎架,爪底部无。 鸡全翼 大小均匀,无碎杂,有光泽;无异味,肉色淡红,无 骨折和破皮,无黄衣,无异味,无鸡毛。 鸡腿 大小均匀,无碎杂,无黄衣,无淤血斑,有光泽,肉 质淡红,无异味。 猪耳 无种猪猪耳,无毛或少毛,无异味,色泽正常。 鸡肾 呈鸡肾特有色泽,无病斑,外表及切面湿润,但不粘 手;无污物及其它肉眼可风杂质;无异味。 猪副产品 无冻干脱水发暗迹象,其它同鲜猪肉副产品。 注:拟采购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表格列明的货物,须按招标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8、调料配送 调料配送采用下单后配送的原则,招标人前一天 18点前下单,次日 6 点 15分前 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下单后,配送单位采购员立即前往调料批发市场,选择具有 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良好信誉的商家购买调料品,按照以下标准采购:外包装 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色泽正常,具有该品 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 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采购完毕后,将调料品进行分类,放入不同的纸箱中,码放整齐,然后密封纸 箱。在纸箱上贴上标签说明调料种类。然后装入运输车,运送至指定地点。 相关品种: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生抽 2. 柱候酱 3. 碘盐 4. 老抽 5. 砂糖 6. 味精 7. 卤水汁 8. 腐乳 9. 豉油 10. 黄豆酱 11. 醋 12. 耗油 13. 海鲜酱 14. 排骨酱 15. 盐焗鸡料 36 16. 叉烧酱 17. 黄姜粉 18. 麦芽糖 19. 鸡鲜粉 20. 黑椒汁 21. 鸡汁 22. 沙司 23. 青芥辣 24. 麻油 25. 辣椒油 26. 茄汁 27. 桂花汁 28. 红糖珠油 29. 花梅酱 30. 糖 31. 花生酱 32. 醋精 33. 糯米粉 34. 肉粉 35. 食粉 36. 甜面酱 37. 枧水 38. 豆瓣酱 39. 粘米粉 40. 小青米辣 41. 蜜糖 42. 鱼露 43. 阳醇 44. 十三香 45. 火锅料 46. 桂林酱 47. 散酒 48. 料酒 49. 辣椒粉 50. 胡椒粉 51. 五香炸粉 52. 面包糠 53. 花生粉 54. 烧烤汁 55. 柠汁 56. 豆豉鲮鱼 57. 鲜炸鱼 58. 炼奶 59. 保鲜膜 60. 蒜蓉 61. 姜鼓 62. 豆豉 63. 伊面 64. 米粉 65. 赤小豆 66. 咖喱粉 67. 酸甜五柳菜 68. 橄榄菜 69. 椰浆 70. 笋干 71. 花球面 72. 榨菜头 73. 花椒 74. 榄角 75. 生粉 76. 萝卜脯 77. 八角 78. 头菜丝 79. 蛋糕纸 80. 一滴香 81. 洗洁精 82. 肠粉 83. 排粉 84. 碗装面 85. 卫生面 86. 咸梅菜 87. 全蛋面 88. 冲菜 89. 花生 / /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招标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9、副食及其他配送 副食配送采取先下单后配送的原则。招标人前一天 18点前下单,次日 6点 15分前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下单后,配送单位采购员应按照要求前往批发市 37 场,选择具有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良好信誉的商家进行副食采购。一般性的副 食品采用纸箱封装,利用面包车运输至指定地点。特殊性副食品,对温度、保鲜有特 殊要求的食品采用冷冻箱包装,装入冷藏车运输,确保副食新鲜、保质。 三、配送响应时间承诺 为保证招标人能够使用上新鲜的食材,配送单位应在配送响应时间上作出如下承 诺: 食材种类 下单时间 配送到达时间 备注 肉类 每天下午 18时前下单通知 次日 6点 15分前送达 蔬菜 每天下午 18时前下单通知 次日 6点 15分前送达 鸡蛋 每天下午 18时前下单通知 次日 6点 15分前送达 豆制品 每天下午 18时前下单通知 次日 6点 15分前送达 水果 每天下午 18时前下单通知 次日 6点 15分前送达 米线面条 每天下午 18时前下单通知 次日 6点 15分前送达 水产品 每天下午 18时前下单通知 次日 6点 15分前送达 冻品 每天下午 18时前下单通知 次日 6点 15分前送达 调料 每天下午 18时前下单通知 次日 6点 15分前送达 副食及其他 每天下午 18时前下单通知 次日 6点 15分前送达 四、项目服务考核要求 (一)副食品配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副食品配送集中管理工作,进一步节省人力、物力、财 力的开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饮食质量和加强安全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配送单位应规范配送行为,保障货品质量,装卸物品轻拿轻放,避免受 损,配送器具应定点摆放。因运输过程中副食品收到挤压、碰撞,导致副食品无法满 足验收要求的,验收人员可无条件退货,影响消防救援总队日常饮食保障的扣除相应 的绩效考核分数。 38 第二条:正点配送,手续齐全。配送单位不得延误约定的配送时间及改变路 线,当日配送的副食品要具备食品安全、食品来源等证明,并提供当日的送货清 单,甲方验收后取回当日回执。凡有时间延误、私改路线,未签收回执等任一行 为,扣除相应的绩效考核分数。 第三条: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对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要求及时反馈,优化 服务。对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不理睬,不作为、不反馈,扣除相应 的绩效考核分数。 第四条:保证车辆清洁、车况良好。车内无杂物,副食品摆放整齐、车辆状 况良好。车内脏乱差、副食品随意堆放,扣除相应的绩效考核分数。 第五条:文明配送,着装整齐。配送人员应着装整齐,言谈举止礼貌。凡有 配送人员态度恶劣,服务质量差的扣除相应的绩效考核分数。 第六条:保质保量,不以次充好。配送单位应事先对副食品进行安全质量检 测,不得缺斤少两、以次充好。凡发现有副食品的数量、质量短缺,订购与配送 实物不符,副食品有过期、变质等问题,扣除相应的绩效考核分数。 第七条:配送单位应按照标书上明确的价格折扣率对副食品进行定价。市消 防救援总队机关每月对配送价格和市场价进行比对,凡发现配送副食品价格高于 市场价且不满足折扣率的情况,扣除相应的绩效考核分数。 第九条:配送单位将该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商户和个人的,扣除全部绩效 考核分数,并立即终止合同。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作为合同履约内容,凡绩效考核分数低于 60分,立即 终止配送合同。 (二)副食品配送绩效考核扣分细则 序 号 考核 项目 考核标准 分值 考核 得分 1 规范配 送行为 1、保障货品质量,装卸物品轻拿轻放,避免受 损,配送器具应定点摆放。每次扣 5分 15分 39 2、运输过程中副食品收到挤压、碰撞,导致副食 品无法满足验收要求。每次扣 5 分 3、影响甲方日常饮食保障。每次扣 5分 2 正点配 送准确 交接 1、配送时间延误。每次扣 4分 2、私自改变配送线路。每次扣 4分 3、交接货物未进行签收回执。每次扣 4分 12分 3 意见 反馈 1、对甲方意见和建议不理睬,不作为、不反馈。 每次扣 3分 2、意见反馈后未见明显的服务优化。每次扣 3分 6分 4 车辆 清洁 1、车内有杂物,副食品拜访凌乱。每次扣 3分 2、车辆卫生情况差,不符合卫生要求。每次扣 3 分 6分 5 着装整 齐文明 服务 1、配送人员着装不整齐,言谈举止粗鲁。每次扣 3分 2、配送人员态度恶劣,服务质量差。每次扣 3分 6分 6 保质 保量 1、配送单位对副食品事先未进行安全质量检测 的;每次扣 5分 2、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每次扣 5分。 3、订购与配送实物不符。每次扣 5分 4、副食品有过期、变质等问题。每次扣 5分 20分 7 副食品 定价 1、配送单位未按照标书上明确的价格折扣率对副 食品进行定价;每次扣 10分 2、配送副食品价格高于市场价且不满足折扣率; 每次扣 10分 20分 8 沟通 合作 1、善沟通,能获得他人信任,建立良好合作关 系。每次扣 3分 2、在工作中相互之间理解,互相支持,具有团队 精神。每次扣 3分 3、服务态度好,有服务意识,员工满意度较高 (合理范围内)。每次扣 3分 9分 9 道德 品质 1、欺上瞒下、说三道四,制造流言蜚语的。每次 扣 3分 2、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 扣 3分 6分 五、定价及结算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价格均以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零售价格的中 间价格为最高定价基准,折扣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 40 折扣率=[(1-下浮率)*100%] 2、★如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80%时,则必须出具详细的成本清单【包 含每个厂家的出厂价(加盖厂家公章)】、投标人的利润分析、成本分析等,且 经所有评委一致认可报价有效,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每周价格的确定方式:主食、蔬菜和猪肉等以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零售 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最高定价基准乘以中标折扣率;调料等定价以不高于麦德龙大 型超市价格为准乘以中标折扣率。 货款采用按周结算,结算期为每周一至周日。 每周结算时,双方就上周的送货情况进行对账,对账无误后中标人在 3 日内 开具合法税务发票给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出具的有效含税发票后,招标人在 15 天内付清当期全部货款。 结算公式:结算价格=以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零售价格的中间价格(经 招标人确认后)为基准(7天为周期)×折扣率×实际供货数量。 六、订单下达及配送 招标人指定工作人员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每天下午 18时前向配 送单位订购产品第二天的货品,中标人次日 6点 15 分前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 点。中标人所供产品必须达到招标人质量验收标准,并附各项检验、检疫证明。 送货时间:配送单位应保证每天早上 6时 15 分前按招标人所提供产品规 格、数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如配送单位提供食品质量存在不符合招标人采购 需求的要求时,配送单位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小时内保质保量的进行食品调换 配送、如遇紧急、特殊情况需额外订购的产品,配送单位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1小时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包装与标志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 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每件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1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 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 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 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 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 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七、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产品质量法》以及上海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 定、标准、规范。配送产品来源合法、质检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卫生、质检、检疫 标准;保证所供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蔬菜等产品农药残留必须低于国家标准,供应 商须承诺按采购单位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供货时须提供厂家的出厂 合格证明及相关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所有食品必须保证质量,不得出现缺斤短两、 腐烂、变质、过期、以次充好等情况。 2、招标人将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不定期进行质量检验、抽查,如有发现缺斤少 两、质量检验检疫不合格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将扣除供应商当月总货款的 30%作 为违约金; 3、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如不符合招标人供货要求或者货源不正确的,招标人有权利 要求退换且在不影响正常保障的情况下,2小时内更换完毕。 4、无论何时,配送人员必须佩带口罩送货且持有健康证。 八、其他采购要求 1、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格式内相关条款,投标人应无条件全部响应合同条款 内的全部要求,相关报价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投标人不能因为理解上的偏差而增补任 何费用。 42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的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经验能 力,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的计划、方案、措施、标准、质量保证以及达到管理 目标的具体内容,具有可操作性。 3、投标人应为本项目组配一支有能力的服务团队,拟派项目人员构成满足 本项目实施需求,且拟派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服务管理人员须具有类似项目的工 作、管理经验。 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应急预案及相关保障措施、针对性方案等各 项相关管理方案。 5、中标人应加强内部管理控制,针对招标项目,制定相应管理、工作流 程、服务方案、人员培训、巡查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 制,确保管理运作正常,良好有效无事故。如遇管理、巡查、责任不到位,发生 各类事故,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投标人需提供合作供货相关商户资料及合同复印件。 7、如中标人实际提供服务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服务承诺无法完成,服务被 使用方有效投诉,经查实中标人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 记载和处理,同时保留向市、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通报的权利。 8、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且所提供货物必 须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合格产品。 9、本项目总报价(即折扣率)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 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费、运费、管理费及利润、 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10、招标人与中标人就项目签订合同后,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项目延误或无 法按原计划执行的,中标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招标人相应的损失。 1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否则将取消其 中标资格。 43 12、投标人中标后一律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 协议,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1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招标人指定 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或最新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44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参考)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若与项目需求书内容有冲突,以项目 需求书为准,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45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委托人: 受托人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46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甲方(委托人):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乙方(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互利、公平 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协商,甲、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依此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21 年 月 日起至 2021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及价格(含税) 2.1乙方供应的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后 定价为准,每周调整一次。乙方提前向甲方提供下期价格表,若甲方无异议,确 定好的价格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如甲方需乙方临时提供在价格表 上未出现的产品时,价格需双方协商后予以最后确定。双方应严格按确定的价格 予以结算。 2.2乙方供货折扣率为: 。 2.3每周价格的确定方式:主食、蔬菜和猪肉等以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 零售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最高定价基准乘以中标折扣率;调料等定价以不高于麦德 龙大型超市价格为准乘以中标折扣率。 2.4货款采用按周结算,结算期为每周一至周日。结算公式:结算价格=以 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零售价格的中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为基准(7 天为 周期)×折扣率×实际供货数量。 47 2.5每周结算时,甲乙双方就上周的送货情况进行对账,对账无误后乙方在 3日 内开具合法税务发票给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有效含税发票后,甲方在 15 天内付 清当期全部货款。 2.6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对账单上的货款金额将产品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户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三条:增值税率 上述合同价格是基于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确定的。如增值税发生变化,上述价格 调整标准也将随之调整。 第四条:产品质量 4.1乙方所提供的(主食、蔬菜、肉类、水产、粮油、调味品、酒水和饮料等品 种)的质量、规格及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 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上海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 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配送产品来源合法、质检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卫生、 质检、检疫标准;保证所供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蔬菜等产品农药残留必须低于国家 标准,乙方须承诺按采购单位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供货时须提供厂 家的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所有食品必须保证质量,不得出现缺 斤短两、腐烂、变质、过期、以次充好等情况。乙方应确保并监督产品具备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资质,保证销售的产品质量合格。如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产品,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2主食原料应无变质变霉,提供主食原料必须在质保期内,且必须具备食品生 产许可证编号且经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并出具相关检验报告的食品。 48 4.3蔬菜类原料应保持色泽新鲜度、较好的外观和需求等级,乙方应将附有 合格的农药残留物检测报告于配送次日送达甲方。 4.4肉类原料保证来源于甲方指定品牌的肉联加工厂,乙方应将附有该批次 原料合格的动物检验检疫报告(如提供类似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于配 送当日送达甲方,保证新鲜度和需求等级。 4.5水产类原料应保证鲜活,乙方不得将经过加工处理的鱼类原料提供给甲 方,需保证鱼类原料新鲜完整,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水产类原料进行检验检测抽 查,抽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4.6调味品类等原料的外包装应注明品牌、生产厂商、生产日期、保质期限 等标识,提供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且产品包装具有 SC认证标志, 甲方收货时,乙方提供产品的生产日期不超出规定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4.7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4.8乙方配送的食品如不符合甲方供货要求或者货源不正确的,甲方有权利 要求退换且在不影响正常保障的情况下,2小时内更换完毕。 4.9无论何时,配送人员必须佩带口罩送货且持有健康证。 第五条:验收标准 5.1甲方指定工作人员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每周五下午 18:00前 向乙方订购产品。乙方所供产品必须达到甲方质量验收标准,并附各项检验、检 疫证明。 5.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订单计划配送,在指定的收货地点司磅后,以实际验 收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联送货清单(需盖乙方发票章),由甲方 验收后签字确认。送货清单甲方贰份,乙方壹份,作为送、收货凭证。 5.3送货时间:甲方于每天下午 18时前向乙方订购第二天的货品,乙方应保 证次日早上 6时 15分前按甲方所提供产品规格、数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如乙 方提供食品质量存在不符合甲方采购需求的要求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小 49 时内保质保量的进行食品调换配送、如遇紧急、特殊情况需额外订购的产品,乙方应 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六条:价格保护 6.1乙方应给与甲方价格保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如乙方给予除甲 方外的第三方更低的价格或条件(包括团购、优惠等),乙方将遵照价格保护的原则 给予甲方相同的待遇。如果产品随市场价格出现波动,乙方应先按照双方确认价格执 行。甲方将结合采购降本计划进行统筹,到结算时由甲、乙双方统计价格变动的影 响,再行议价。 6.2若遇台风、暴雨等自然不可抗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临时调整,乙方应及 时通知甲方,应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配送的产品按双方确认价格结算。 第七条:运输、人工、分流费用 7.1运费及人工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人工及分流费用。 7.2产品在未交付之前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3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址 7.4送货人资质,每天负责为总队机关送货的人员必须为乙方单位合同职工,并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提供送货人员基本信息供总队机关收货时查验,若送货人员与提供 基本信息不符,甲方有权拒收当天货物,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出售给甲方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 全法相关标准。 8.2乙方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对不合格产品及时承 担退、换货的义务,并且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供餐,如影响甲方正常供餐,乙方需补 偿甲方因自行补货造成的损失(该批不合格货款的三倍),上述情形累计三次甲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因产品(主食、蔬菜、肉类、水产、粮油、粮食、调味品、酒水和饮 50 料等品种)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出现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 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时送 货,乙方需补偿甲方因自行补货造成的损失(该批不合格货款的三倍),上述情 形累计三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3甲方将对乙方提供的商品不定期进行质量检验、抽查,如有发现缺斤少 两、质量检验检疫不合格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将扣除乙方当月总货款的 30% 作为违约金; 8.4甲方对乙方送货有任何意见,应随时向乙方指定人员反映,乙方应及时 改进,如乙方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立即中断与乙方的合作。如无特殊情 况,双方任意一方需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8.5本合同有效期满即终止。如需续订合同的,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 重新签订。 8.6一旦发现乙方存在分包、转包的行为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乙方 并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合同解除 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未按时送货,经甲方督查后,仍不能按时送货的; (2)、乙方供货有任何质量问题; (3)、乙方供货价格高于约定价格,经双方协商不成的; (4)、乙方送货人资质不符,且经告知后仍不更改的。 (5)、乙方不得将该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商户和个人。 第十条:解决争议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51 10.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就该事宜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内容有任何理解上的争议的,甲方享有最终解释权。 10.3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 年 月 日起生 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乙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52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53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综合本项目的特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工作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作为选定本次招标中标人的依据。 1、资格性审查 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若下述项缺 漏或无效的或存在重大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资格性审查,且不进入后续符 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具体内容如下: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cr/list)对参与开标会的投标人 进行信息查询、截图留存,确认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 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满足 3家的,进入详细评审,若通过不足 3 家则不得 进行评标。 2、评标委员会 2.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 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 54 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 较。 2.2 评标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 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6)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7)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 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详细评审 3.1本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其中价格标权数为 30%,技 术商务标权数为 70%。 3.2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库〔2017〕141 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 55 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 扣除。 (5)对于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产品,应根据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相关标准 规范执行;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 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上述品目清单以最新公布内容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若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 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若属于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须推荐符合强制节能要求产品的投 标人为中标人,若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则作无效标处理。 3.3 若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 购,且供应商提供了完整、真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供应商 按下述规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时,则不再给予价格 6%的扣除。 (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 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 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 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货物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 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6 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 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出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 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中标资格,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后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 重新招标。 3.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 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 评标委员会参照上述 3.4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 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将以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核心产品判定。多 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述规定处理。 3.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折扣率)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折扣 率)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细则 一、价格标评分(30分)(小数点保留两位)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说明 1 投标报价 (折扣率) 30 分 1、根据财政部令第 87号文件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 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 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折扣率)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 30分。 2、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折扣率)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折扣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折扣 率))×价格权值×100; 57 二、技术商务标评分(70分)(打分单位 1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食材质量保证 3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的来源(包括蔬菜、肉类、禽 蛋、豆制品、水产品等)、生产环境、保存等环节的 质量保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食材来源途径清晰且正规,提供详尽的供货来源证 明材料,包装卫生、质量保证措施完整、提供的相关 检验合格证明材料齐全的得 30分; 食材来源途径表述简略,提供部分供货来源证明材 料,包装粗简、质量保证措施有所欠缺、相关检验合 格证明材料部分漏项的得 28分; 食材来源等情况介绍简略,部分提供包装、质量保 证措施表达不清、未提供相关检验合格证明材料的 得 25分; 2 加工能力 10分 具有充足完善的果蔬清洗、加工、包装设施设备及 肉类初加工设备和人员,生产加工管理制度完善、 规范的得 10分; 具有一定数量的自动化加工设备,部分产品加工需 要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管理制度相对完善、规范的 得 8分; 有少量简单的加工处理设备,主要靠人工处理,无 管理制度或制度不完善、不规范的得 4分; 3 供货方案、计 量保证管理措 施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计量保证管理措施、 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 供货方案完整全面,物资采购制度、计量保证管理 措施、食品采购台帐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及培训制 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合理且专业性强,投 入车辆数充沛符合管理要求,运输工具无污染,相 关清洁消毒方案明确清晰,可操作性强,有详细的 防疫措施,食品堆放科学合理的得 10分; 供货方案有部分欠缺,计量保证管理措施及相关管 理制度清晰,投入车辆数较多、基本满足项目要 求,车辆清洗消毒方案合理可行,防疫措施合理可 行,食品堆放较合理的得 8分; 供货方案表达不清,计量保证管理措施及相关管理 制度不明确,投入车辆数较少,清洗消毒方案不全 面不合理,防疫措施不到位,食品堆放方式考虑不 周全的得 4分; 注:需提供供货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4 人员配备情况 10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具有健康证、 相关资格证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58 投入人员针对性强,岗位配置合理,人员分工明确, 均具有对应岗位所需证书,有详细的人员管理方案 的得 10分; 投入人员针对性略有瑕疵,岗位配置基本合理,具 有对应岗位所需证书的得 8分; 投入人员针对性较差、岗位配置不全面,人员证书 未提供完全的得 4分; 5 售后服务、应 急服务、特色 服务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应急服务及特色服务 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服务方案合理性强、可行性好,应急方案全面,针 对食品安全、卫生等问题有详细合理的措施,能及 时响应突发事故,解决方案适用性强,相关责任承 诺、奖惩措施明确,特色服务适用性强的得 10分 服务方案较笼统、内容简单,应急方案基本合理, 对各类状况的响应有明确实施细则,保障措施基本 使用,有相关责任承诺、奖惩措施,特色服务具有 一定可行性的得 8分 服务方案表述不清、不合理,应急响应时间慢,有安 全保障措施,相关责任承诺不明确,特色服务不适 用的得 4分。 合计 70分 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受最低评分标准 限制,可予以零分计算。 三、 总分计算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 数点两位)。计算每个投标人的实际得分(价格标得分+技术商务标得分),并按得 分高低排出名次。 59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60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致 (招标人) : 根据贵方为 ______项目(编号:______)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 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__份、副本一式__份和其他 附件__份。 全权代表宣布如下: (1)我方针对本次项目的投标折扣率为 。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 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 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90日历日)不修改、撤销投标 文件。 (5)我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整。 (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 方没收。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投标人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 61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格式) 致 (招标人) : 兹证明 (姓名),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任 我单位 职务。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2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招标人) : 兹委托_________(姓名)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_______(项 目名称、编号)的投标活动,受委托人由此所出具并签订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 司均予承认。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 工作部门:_________职务:____联系电话: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本授权书有效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授权公司:_________(盖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3 附件 4 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投标折扣率 (保留小数点两位) 折扣率=[(1-下浮 率)*100%] 服务期限 注: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 2、★如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80%时,则必须出具详细的成本清单【包含每 个厂家的出厂价(加盖厂家公章)】、投标人的利润分析、成本分析等,且经所有评 委一致认可报价有效,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64 附件 5 货物/服务报告(格式)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食材的来源、生产环境、保存等环节的质量保证及相关检验合格证明材料; 2、加工能力; 3、供货方案、计量保证管理措施; 4、人员配备情况; 5、售后服务、应急服务及特色服务方案; 6、合同履约能力 7、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注:以上内容,投标人应结合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的要求详细描述并提供相关证 明文件。 65 附件 5-1 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 1.一般情况 姓名 年龄 技术职务 职务 本合同中拟任职务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学历/专业 所获证书 2.经历 年份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 (类型金额) 该项目中任职 备注 注: 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一旦确定,中标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66 附件 5-2 拟派本项目主要成员(格式) 姓 名 性别 年龄 健康证 持有情况 本项目中所承担职务 简历、证书持有 情况 …… 注: 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组成员一旦确定,中标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67 附件 6 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投标文件的响应 偏离说明 详细内容所对应 投标文件名称及 所在页 1 2 3 4 5 注: 1.投标人须针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逐条响应。 2.如果投标文件的响应对招标文件有偏离,请在此表中清楚地列明,并加以说明。 3.如果表格叙述不下,可另附页说明,但要便于招标人查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68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目 录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等)授权 函; 10、根据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1.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等。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投标人缴纳税款的凭据,如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依 法缴税的电子缴款凭证等,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征收专用收据或 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等,缴纳通知书不能做为依 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须 知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其他有关资料。 2、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69 附件 7-1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 (招标人) :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 项目(项目编号: )的 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等)授权 函; 10、根据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本签字人确认投标文件中关于资格的一切说明都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本资格声明函授权代表(签字): 传真: 邮编: -70- 附件 7-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招标人)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71- 附件 8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 1,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 1,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2- 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 业、个体工商户。 (2)供应商须完整填写声明函中各项信息,如有缺漏,则视为无效声明。 (3)若中标,本声明函作为中标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如实 填写。若提供虚假信息,则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3-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 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74- 附件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请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若中标,本声明函作为中标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如实填写。 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 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 数。 -75-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招标人) 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76- 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格式) 投标人全称: 保证金的递交 已递交的保证金形式: 已递交的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的退还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 1、投标人可将递交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作为本页附件。 2、投标人应准确填写保证金的退还账号、联系人等相关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及 时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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