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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会委员会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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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会委员会2021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CQC2101FG03021)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会委员会2021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CQC2101FG03021)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会委员会2021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2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QC2101FG03021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会委员会2021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②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2020年或2021年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6月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方式: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寄,请咨询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3576900,售后不退。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6月2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性为货物类。

2.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会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832号黄埔区公安分局

联系方式:020-83117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联系方式:020-83576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20-83576900


附件: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会委员会2021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2日

广州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GZCQC2101FG03021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会委员会2021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类型:货物

采 购 人: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会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5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17

第四章 评标文件 28

第五章 合同(样本) 4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4

格式 1 投标书 55

格式 2 开标一览表 56

格式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7

格式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8

格式 5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59

格式 6 投标资格情况表 60

格式 7 投标人商务情况表 62

7.1 业绩情况 63

7.2 配送覆盖范围 情况 64

7.3 投标人管理体系 情况表 65

7.4 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情况 66

7.5 仓储服务 情况 67

格式 8 投标人技术情况表 68

8.1 采购人需求响应差异表 69

8.2 货物说明一览表 70

格式 9 交纳服务费承诺书 72

格式 10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3

格式 11 政策适用性说明 7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会委员会2021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20945(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QC2101FG03021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会委员会2021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②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2020年或2021年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513日至2021年6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方式: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寄,请咨询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3576900,售后不退。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620945(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性为货物类。

2.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会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832号黄埔区公安分局

联系方式:020-83117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联系方式:020-83576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20-835769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注: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1. 总体说明

1.1. 资金来源

工会资金。

1.2. 适用范围

1.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3. 关于定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采购人拒绝接受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

1.4.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

1.5. 定义

1.5.1. 采购人:是指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会委员会

1.5.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且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1.5.4. 中标人:是指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的投标人。

1.5.5. 货物、设备: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5.6. 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有关服务。

1.5.7.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5.8.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5.9. 合同期、服务期限:是指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按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期限。

1.5.10.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

1.5.11.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1.6. 应遵循的原则

1.6.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1.6.2.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

1.6.3. 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1.7.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7.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1.7.2.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1.7.3.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4.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8.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投标人不得将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事实进行商业性宣传。

1.9.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10. 关于中小企业投标

中小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1.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招标文件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投标人登记的传真号码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1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人需求

(4)评标文件

(5)合同(样本)

(6)投标文件格式

(7)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如有)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1.2.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3.1.3.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2. 投标人必须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内容较多时可以分册装订。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投标文件应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2.3.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3. 投标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投标总则

4.1. 投标

4.1.1. 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五份,正本1份(内装投标文件正本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U盘或光盘,不留密码,无病毒,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副本4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有)应由原签署人签字。

4.1.2.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开标地点,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职负责人,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1.3.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投标文件的①正本(内含:正本投标文件及电子版)、②副本、③唱标信封(内含: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正本/副本/唱标信封

收件人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GZCQC2101FG03021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会委员会2021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1.4.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4.1.5.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1.6.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话、传真投标。

4.2.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日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日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日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日期。

4.3.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授予合同

5.1. 中标人的确定

5.1.1.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5.1.2.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人。

5.1.3. 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及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评标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5.2.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公示中标结果公告。

5.3. 中标通知书

5.3.1.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依法确认的《中标通知书》。

5.3.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3.3. 采购代理机构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招标结果公告》,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

5.4. 签订合同

5.4.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5.4.2. 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 《合同》;

(2)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4) 中标通知书。

5.4.3.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 询问、质疑和投诉

6.1. 询问

6.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6.1.2. 如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询问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提出询问的,询问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提交由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6.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6.2. 质疑

6.2.1.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6.2.2. 质疑期限: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2)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6.3. 提交要求

6.3.1. 以书面形式(指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3.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格式在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下载):

(1)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和项目编号,若为多子包的项目,对项目的某一子包进行质疑,应列明具体的子包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6.3.3.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提交由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6.3.4. 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6.3.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6.4.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会委员会

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832号黄埔区公安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李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83117639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18室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联系人:吴小姐

传真:020-83499619

邮编:510095

7. 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的通知实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的招标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

(1)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预算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招标服务费按1.5%计算;101万到500万的,按1.2%计算

(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招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5)招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按《交纳服务费承诺书》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服务费。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采购人需求

说明:

1.投标人应对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号技术条款为必须响应条款,不满足则作废标处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会委员会2021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最终采购金额和采购量以采购人实际订单量为准,按实际结算。采购人没有义务确保慰问品采购的实际数量,请投标人根据自身经验自行承担采购风险。

2、数量:1家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以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项目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均被视为响应无效。

5、采购人旨在通过本项目为其工作人员(预计为4500人)采购节日慰问品,每人采购金额预计约为:五一节金额上限:400元/人;端午节金额上限:400元/人;中秋节金额上限:400元/人。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400000元,但最终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需求和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为准

6、中标后,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中标人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二、项目内容

(一)产品名称及数量

序号

慰问品名称

规格

单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1

高油酸花生油

≧750ml*2瓶

110

2

有机纯牛奶

≧250ml*10盒

80

3

鸡蛋卷

≧908g/盒

74

4

香菇

180g/袋

33

5

洗发露

≧600ml/瓶

61

6

沐浴露

≧600ml/瓶

53

7

有机大米

≧5kg/

117

8

粽子礼盒

≧640g/盒

72

9

牛肉干礼盒

≧420g/盒

89

10

坚果礼盒

≧1400g/盒

89

11

洗衣凝珠

≧17粒/盒

39

12

月饼

≧650g/盒

156

13

腊肠

600g/袋

87

14

腊肉

400g/袋

72

15

五谷杂粮礼盒

2400g/盒

50

16

坚果燕麦片

≧350g/袋

36

17

牛肉干

≧50g/袋

22

18

木耳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会委员会2021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CQC2101FG03021)招标公告合同附件.docx